人口新政背景下的新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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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新政背景下的新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哺育与反哺类似于现货与期货,在个人主义蔓延与身处当下的话语体系下,人们对“生育反哺”的关注度大大下降,而社会变迁也使得生育由传统社会的“私人产品”逐步演变成现代社会的“准公共产品”。二孩生育无论是对微观个人与家庭,还是对宏观国家与社会都是利弊互现的事情。全面二孩政策的突然降临在给许多身处育龄期的夫妇增加选择的同时,也带来很多烦恼。全面二孩配套政策出现明显的碎片化、单性别、单位制与福利化倾向,而整体性、双性别、国家责任与适度福利则是在全面二孩配套政策完善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下载论文网人口新政;新问题;对策C913 A 16740351(2016)04012206一、引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标志着1980年开始实施的独生子女政策的终结。人口新政在化解中国面临的少子老龄化、出生性别比例失衡、劳动力短缺等老人口问题,还部分生育权于民的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又将面临哪些新的问题?我们又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这些应对措施是否得当?等等,所有诸如此类的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本文是这方面的一个初步尝试,试图回答其中的部分问题。二、社会变迁与社会属性嬗变(一)社会变迁与个人主义蔓延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与现代化的不断向前推进,中国整个社会的价值观与社会形态已经并仍在发生着剧烈的变化,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勤俭节约、集体主义正在消逝,伴随而来的是个人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的盛行。生育与责任紧密相连,且生育与抚育孩子的责任主要由妇女承担。生育使得女性更多地被孩子与家庭束缚住手脚,从而影响其自身的发展。因此,国际人口会议指出:“妇女控制自己生育的能力是她们享受其他权利的重要基础。”而女性更多地从生育减少中获益。因此,少生与妇女解放紧密相连。家庭计划迎合了个人主义、消费主义与享乐主义的思潮,为人们少生孩子与妇女解放提供了理论依据,因而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响应,特别是得到了妇女的普遍欢迎,并成为很多国家的社会行动,进而导致了全球范围内的生育率下降,甚至成为部分民众推卸生育责任的合法化理由。(二)哺育与反哺:现货与期货在现代社会,生养孩子的苦与乐是即期的(现货),而孩子长大后的回报(反哺)不仅是预期(期货)与不确定的,而且部分是回报给整个社会的。对生育者个人及其家庭而言,是否因此有所回报,以及能回报多少,能否做到“收支平衡”,等等,所有这些都是未知数。考德维尔的财富流理论揭示出现代社会的生育对个人与家庭而言更多是“收不抵支”,因而现代社会的生育更多可能是“一个赔钱的买卖”。在个人主义、消费主义与享乐主义盛行的时代背景下,人们都变得非常实际,而且越来越实际。哺育与反哺之间的时间间隔太长,使得人们在年轻时多只看到哺育所带来的艰辛,而一时很少能体验到反哺所带来的好处。活在当下,贪图眼前的享受,而很少考虑未来与长远,更不愿意为了人类未来的某些目标而主动承担今天本应承担的生育与养育的责任,也不愿意为了未来而牺牲自己眼下已经获得的某些东西。因此,普通民众往往是短视的。例如,希腊危机的根源就在于“少子老龄化”与高福利。但即便危机已然降临,希腊人还是不愿意多生孩子与降低福利,结果是靠借钱度日。这种状况不可能持续。(三)社会变迁背景下的生育属性嬗变在传统社会,家庭不仅是一个生活共同体,同时也是一个生产单位。家庭创造的财富除了少部分作为“皇粮”上缴国库以外,大部分留在家庭内部,财富的外溢效应不明显。孩子生养的成本很低,而收益则相对较高,因而在传统社会,多生孩子对家庭有益。孩子也可被视作家庭的“私人产品”。在进入现代社会后,家庭功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家庭虽然作为生活共同体的功能仍部分地被保留,但作为生产单位的属性在工业社会已经被解除,而让位给社会。虽然国家也承担孩子的部分养育成本,但大部分成本还是由家庭承担,而孩子长大后所创造的财富则在劳动者个人、用人单位(投资者)与国家三者之间进行分配,并分别以劳动者薪酬、企业利润与国家税收面目出现。个人创造的很大一部分财富被政府与企业拿走,而税收则是全社会共享的。由此可见,现代社会个人所创造的财富具有较多的外溢性,家庭较少能分享到孩子所创造的财富。在此情况下,孩子的属性已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传统社会的“私人产品”逐渐演变成现代社会的“准公共产品”。孩子的生育与养育责任主要由家庭承担,但孩子长大后的效用(大)部分由全社会分享,结果是另一类的公用地悲剧发生了:谁也不想多生孩子,谁都希望别人多生孩子,以便能分享他人孩子长大后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如社会福利)。因而工业化、城市化与现代化的结果必然导致生育率的下降,人类社会因此而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少子老龄化的挑战。三、生育二胎的利与弊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是否应该生二胎,生二胎能带来什么好处,又能带来什么坏处,相信是很多年轻的父母所纠结的一件事情。(一)微观:个人与家庭1.利相对于独生子女,生育两个孩子对个人与家庭的“利”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手足相伴。生育二胎,儿时有兄弟姐妹相伴,可以一起嬉戏打闹,一起分享成长的喜悦与烦恼,在成长中也学会了合作、谦让、分享、包容、妥协、相互帮助与责任担当。同辈教育对个人的健康成长何其重要,而手足教育则是同辈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相互依存。脆弱乃人类的弱点,活在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渴望能得到来自亲人与社会的关爱,都希望有所依靠。以往的研究表明,父母年老以后从子女处得到的物质与精神支持和子女的数量成正比(陈皆明,1998)。生育二胎,使得父母年老后更有依靠。人生最大的忧愁可能是中年或年老以后不仅遇事缺少手足商量,更没有人与自己分担责任、忧愁与分享幸福和快乐。生育二胎,遇事时孩子不仅可以与手足商量,更可以在父母年老以后,分担包括赡养父母等在内的家庭责任,还可以在父母百年之后,还能有亲人与其相伴。 三是矛盾规避。独生子女的唯一性决定了其某些角色扮演与责任担当的不可替代性,因而将遭遇非独生子女一般较少遇到的一系列问题。例如,对独生子女来说,“家在何处?何处是家?孩子跟谁姓?”春节等重要节日究竟在哪家度过?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还是其他什么安排,等等。生育二胎,孩子就可以避免因独生子女的唯一性而徒增的强加给他们的某些矛盾与烦恼。四是心灵圆满。“儿女双全”构成一个“好”字,是多数中国父母的愿望。生育二胎,使得“儿女双全”的比例提高至50%左右。即便不能实现“儿女双全”,“两男”与“两女”相对于独生子女来说,也给父母带来更多的安全感、满足感与幸福感。五是子女教育。伴随独生子女政策而来的是独生子女教育问题。人类以往教育的对象多是非独生子女,所有的教育方法与研究成果也是围绕着非独生子女教育展开的,例如“兄友弟恭”等,而针对独生子女教育的一整套有效的教育方法尚未建立起来。“独材难烧,独子难教”是前人给后人留下的千年古训。这或许预示着独生子女教育是一个无解难题。总之,特殊家庭与社会环境不利于独生子女的健康成长。生育二胎,可以规避独生子女教育所固有的难以克服的结构性缺陷,使得中国的子女教育回归到正常轨道上来成为可能。六是性别偏好满足度提高。相对于独生子女政策而言,全面二孩政策允许的生育空间被扩大了一倍,百姓的性别偏好满足度因此而大大上升,不仅增加了对生育的满意度与生活的幸福感,而且家庭面临的结构性风险也因此而大大下降。2.弊生育二胎,除了具有如上所列各大好“利”外,也存在某些“弊”,突出地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家庭经济负担加重。生育二胎的最直接后果是家庭子女抚养与教育成本的急剧增加。众多的调查结果表明:生育的最大阻碍因素是子女的抚养与教育成本。而孩子教育成本的急剧增加主要源于如下两大原因:一是教育的等级化发展与资源的差别化配置,国民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逐(甚至是教育资源争夺战争),演变成为国民掏钱办(义务)教育的游戏,在这样一系列转换中实现了政府基本国民教育财政责任的转嫁。二是与独生子女政策驱使下的独生子女教育的奢侈化之风蔓延紧密相连,其背后是国民对子女教育要求的大幅度提高,总想“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以至于倾其所有增加对子女教育的投入。二是时间精力付出增多。少子化甚至是独生子女化所导致的孩子养育的奢侈化之风盛行,“精养孩子”成为当下普遍的社会生态,结果是一家人围着一两个孩子转。由此可见,今日养育孩子的时间与精力付出是惊人的,以至于部分祖辈在体验到照看第一个孙辈的艰辛后,态度完全改变,由以往鼓励子女生育到听任子女生育决策而不参与意见,同时明确表示不愿意帮助照看第二个孙辈。三是家庭生活质量下降。生育与养育意味着妇女职业生涯暂时或永久性中断,这不仅意味着家庭收入的减少与妇女家庭与社会地位的下降,更意味着添丁而导致的家庭花费的大幅度增加,还意味着时间与精力的大量付出,其结果是家庭生活质量的暂时性下降。四是家庭冲突增加。经过数十年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百姓的生育观念与生育行为已然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更多是畸变),少生、优生甚至不生成为绝大多数人的自觉行动,以至于只愿意生育一个孩子甚至终身不想生育的妇女逐渐增加。以往妇女的社会经济地位较低,在生育问题上较少有发言权,因生育所导致的夫妻与家庭冲突较少。现在妇女地位提高了,在生育问题上的夫妻与家庭冲突也因此而增加。以往独生子女政策的施行,使得一部分不想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妇女寻找到合法化的借口,全面二孩政策的施行使得这一借口不复存在,当丈夫或者家人希望生育第二个孩子而妻子又不想再生育时,其矛盾与冲突就会产生。(二)宏观:国家与社会全面二孩政策的施行,从宏观上看对国家与社会的影响也是利弊互现的,当然相比于以往的生育政策,全面二孩政策对国家与社会更多表现为“利”的一面。1.利全面二孩政策对国家与社会的“利”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公民生育权与责任的部分回归。部分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与对生育意义认识上的加深。生育不仅意味着新生命的诞生,而且意味着人类种群的存续与人类文明的延续。如此看来,生育不仅是每一个民众应享有的基本权利,更是每一个民众对人类社会应尽的历史责任。二是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全面二孩政策施行,不仅从政策上规避了因独生子女所带来的系列风险(陈友华,2010),促使生育率在(超)低水平上的适度回升,延缓老龄化进程,增加未来劳动力供给,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还给很多独生子女家庭带来新的希望,有利于家庭的和谐与稳定。三是有利于消除性别歧视与提高妇女地位。以往的生育政策是一个性别歧视性社会政策,且对生育数量的控制非常严格,使得部分家庭由于生育孩子的数量、性别未能满足家庭的意愿而可能遭受更多的歧视,性别选择性人工流引产增多对妇女造成更多的伤害,妇女地位也可能因此而有所下降。但全面二孩政策不仅消除了政策上的性别不平等,而且增加了生育空间,百姓对子女性别偏好的实现可能性因此而增加,妇女地位可能因此而上升。2.弊全面二孩政策的“弊”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出生性别比可能因此而暂时进一步上升。个人主义、消费主义与享乐主义的盛行,生养成本的急剧飙升及其性别差异,以及传统文化因素的影响,使得生育有男孩的家庭再生育的可能性要明显小于只生育有女孩的家庭再生育的可能性,而纯女孩家庭再育时更多受到性别选择性人口流引产的影响。由此可见,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短时间内可能推升出生性别比,特别是二孩出生性别比。二是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并面临更多的生殖健康风险。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往堆积的因政策限制不能生育第二个孩子的育龄妇女有部分将进入生育行列,她们年龄多偏大,面临更多的生育健康问题和风险,直接影响到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自身健康。“十三五”期间将是堆积生育、高龄生育、缺陷儿出生的高发时期。 三是用人单位用工成本与对女性的就业歧视因此而增加。全面二孩政策使得更多的妇女因生育二孩而职业中断的比例将因此而上升,妇女劳动参与率可能因此而下降。因生育而中断就业是影响妇女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中国,妇女生育的成本更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生育二孩妇女人数的增加增大了用人单位对女性的用工成本,对女性的就业歧视因此而增加,部分原本想生育两个孩子的妇女面临生育与职场的两难选择。四、全面二孩政策:陡增的选择与烦恼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时,这不仅宣告实施了长达35年之久的独生子女政策的终结,也预示着陡增的自由与选择的突然降临。我们曾天天盼望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早一天到来,而当这一天真的降临之际,却又陷入了深深的烦恼:对于90后而言,有的是时间与机会去思考是否生育以及何时生育。对于80后来说,生育正恰逢其时,但也必须当机立断,否则最佳生育年龄将稍纵即逝。对于70后而言,已经临近生育尾声,再不抓紧,只能留下终身遗憾。而50后与60后可能属于人类生育史上最为悲催的一代,多已错过了生育年龄,对女性更是如此,因而只能一声叹息。于是乎,全面二孩政策使得那些还处在育龄期的人们瞬间陷入深深的烦恼:生,压力太大;不生,孩子以后压力太大。因而,生,好挣扎;不生,好不甘。(一)想生VS不想生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对于那些想生育第二个孩子,但害怕因超生而受处罚的人而言,无疑是一种精神解脱,因而得到了来自这部分人的欢迎。然而,对于那些不想生的人而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可能徒增了很多烦恼。以往独生子女政策的存在,成为这些不想生第二个孩子的人的很好的托词。但全面二孩政策的施行,这一托词不复存在,因而徒增许多新的烦恼。生育不仅涉及到妇女本人,也涉及到丈夫对生育的意见,还涉及到双方家庭的其他成员甚至整个社会对此的态度。因此,生育不仅仅是妇女的个人行为,同时也是夫妻与家庭行为,夫妻及其家庭成员对生育的意见与态度对妇女的生育行为均具有重要的影响。在生育问题上如果家人达不成一致,将会诱发矛盾与冲突。例如,育龄妇女可能面临来自家庭更多的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压力,因生育而诱发的家庭与事业两者间的矛盾和冲突将更为严重,进而影响到夫妻与家庭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极端情况下会诱发离婚事件的发生,等等。表1列出了夫妻在对待生育问题上的态度及其可能导致的后果。如果把家庭其他成员对生育的态度纳入进来,情况将更为复杂。(二)意愿VS结果全面二孩政策的施行,对于那些想生第二个孩子的妇女来说,将引出一系列的现实问题,必须认真考虑。这些问题主要有:(1)身体是否许可;(2)孩子是否健康;(3)经济上能否承受;(4)时间与精力上是否许可;(5)住房能否满足;(6)孩子由谁照料;(7)子女如何教育;(8)长子(女)态度如何;(9)手足关系如何处置;(10)生育机会如何把握;(11)家庭与事业关系如何处置;(12)生活质量下降。因此,对于那些想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妇及其家庭而言,生还是不生,还真是个问题。全面二孩政策的施行,对于那些不想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妇女来说,也将引出某些问题,也必须认真考虑。生育是有严格年龄限制的,现在只有一个孩子,家庭生活轻松愉快。但年老以后,情况可能就完全逆转,届时自己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独生子女整日忙碌而又无力独自承担养老责任,此时所有潜藏的问题与矛盾都将浮出水面。少子老龄化使得人类自身难以为继,社会保障制度终将破产,年老以后将陷入既指望不上国家,也指望不上孩子的窘境,届时又如何是好?而一旦丧失生育能力,再想生育已为时已晚。想生是一回事,想生时能否生出来则是另一回事。对于想生第二个孩子的家庭而言,能生出来自然是满心喜欢,可就是怀不了孕或者生不出来,将徒添许多烦恼。表2列出了生育意愿与生育结果可能导致的后果。当愿望与结果不一致时烦恼是必然的。五、人口新政配套政策:问题与完善建议(一)问题全面二孩政策的配套政策主要有产假及其生育津贴、产假后返回工作岗位权利规定、哺乳期女职工劳动时间照顾,灵活工作时间安排等。这些全面二孩配套政策既存在可圈可点之处,更存在某些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碎片化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中更多强调差异性与忽略相同性,结果导致社会政策的碎片化现象日益严重。全面二孩配套政策自然也不例外。目前,全面二孩配套政策的省份间、同一省份内部地区间的差异十分明显,碎片化现象更为严重。2.单性别与单位制国家制定的劳动权益保护规定中,生育福利主要赋予女性,提供福利的主体简单确定为女性所在的单位,因而使女性劳动力的成本高于男性。这对于自负盈亏、追求经济效益的企业来讲,雇佣的女职工越多,其劳动成本就越高。因此造成企业雇佣劳动力时会倾向于雇佣劳动力成本更低的男性,或者在雇佣女性劳动者时在劳动权益保障上大打折扣。女性劳动权益保护政策的片面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女性的职业发展(天津市妇联,2015)。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政策内二孩增多,用人单位负担加重,对女性的就业歧视增加,不利于女性就业与生育后重返职场。3.福利化社会政策的研究者与制定者多来自于政府与社会,很少有来自市场部门,因而难以真正体会到“当家才知油米贵”,天生具有增加社会福利的冲动,而很少顾及政府与市场的可承受能力,常常导致过度福利化,不仅大大加重了市场的负担,削弱了市场竞争力,也使得政府债台高筑。现在中国社会要求给予妇女生育更多政策支持的呼声日渐高涨,事实上通过产假延长与增加生育津贴等对妇女生育给予经济与服务支持的强度也不断增加,整体上出现了妇女生育福利化倾向,甚至全国各地在全面二孩相关配套政策上出现了福利竞赛的现象,增加了政府与用人单位的负担,反而会增加用人单位对女性的歧视,不利于妇女就业与职业发展。 (二)完善建议1.整体性在牵涉公民基本权利问题上是不能“一国两制”与差别化对待的,而应该尽可能全国统一。以往的生育配套政策出现碎片化倾向,导致了在生育问题上的明显不公。全面二孩政策的施行,致使全国各地生育政策之间的差距大为缩小,也为生育配套政策的全国统一铺平了道路。2.双性别在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中,特别是在涉及妇女生育相关政策制定过程中要有社会性别的视角。借鉴国外做法,从“家庭责任”的角度出发,实行父育假制度以及男女共同缴纳生育保险,享受相同的育儿津贴等措施,其目的是让更多的人意识到生育不仅仅是女性的事情,男方也应该承担养育子女的责任,这样既可以减轻女性的压力,也可以有效缓解劳动力市场对育龄女性的就业歧视(天津市妇联,2015)。3.国家责任生育属性已经发生嬗变,由传统社会的“私人产品”逐渐演变成现代社会的“准公共产品”。生育与养育孩子对企业短期而言“不但无益,而且有害”,因此,让企业承担生育与养育的责任显然是不合适的。生育的直接受益者是宏观上的国家与社会和微观上的家庭与个人,本着谁受益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生育与养育的相关责任更多应该由国家与家庭承担。再者,在中国,既然将计划生育上升为基本国策,生育相关支持政策也应该上升至国家层面,用国库为国策保驾护航,生育与养育的国家责任更多应该由中央政府承担,而不应由地方政府承担,更不应该由企业承担,否则会出现全国各地自行其事,并根据地方财政状况看菜吃饭,这会加剧社会的不平等。例如,加拿大法律规定,产妇在生产前后,可以取得半年有薪产假,丈夫亦可以取得三个月的有薪假期去陪伴妻子。产妇和丈夫在假期中的薪金,不由雇主承担,而是由政府支付。加拿大的做法很值得中国政府学习借鉴。4.适度福利韩国的经验提示我们,妇女阶段性就业或延长在家育儿时间并不利于她们的事业发展,职业中断的时间越长,对再就业越不利。即便有足够的人力资本和工作经验积累,长时间脱离劳动力市场依然会导致原有职业技能的停滞或下降,这会使妇女生育后再就业时处于不利地位,往往不得不接受相对较低职业地位的工作(马莉、郑真真,2015)。此外,生育福利增加过度,不仅会增大政府财政压力,还会最终传导至市场,加重企业税负,使得经济失去生机与活力。因此,社会福利政策要适度,生育福利自然也不例外。当然,中国目前更多是生育福利不足而不是过度。六、结语以往,我们更多地把人类的生育视作个人的权利来看待,公权力一般不对个人的生育行为横加干涉。但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与现代化而来的是生育率的下降与低生育率在全球范围内的迅速蔓延,随之而来的是少子老龄化。持续低生育率意味着人类自杀,因而世界上对低生育率的担忧与日俱增。此时,有必要重新审视与理解生育的意义。在笔者看来,生育不仅是个人的权利,更是个人的第一责任。人类一切理想均建立在人类永续繁衍的基础之上,否则人类一切美好的东西将化为乌有。生育不仅是消费,更是人类对自身未来的投资。生育会给当下的生活带来某些负面的影响,但会改善未来的生活,并让人看到一个有希望的未来。因此,今日不生,后悔终生。老无所终是那些少子女、特别是无子女可预见的未来。注释:当然,这种收益更多是短期的,从长期来看,生育是对人类自身的投资,生育率过低也会带来很多严重的问题。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交给各省份自主决定,全国也没有给出一个统一的时间表,最后导致各省份自行其事,不仅导致各省份单独二孩政策实施起始时间相差较大,而且各省份与此相配套的政策也是五花八门,政策的碎片化现象异常严重,并带来一系列问题。全面二孩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吸取了单独二孩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部分教训,由国家统一部署,采取全国齐步走方略,避免了很多问题的出现。但全面二孩政策实施过程中不仅没有避免相关配套政策的碎片化倾向,且更加严重,自然会导致很多问题。参考文献:1陈皆明.投资与赡养关于城市居民代际交换的因果分析J .中国社会科学,1998(6).2陈友华.独生子女政策风险研究J .人口与发展,2010(4).3马莉,郑真真.韩国妇女的生育后再就业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 .劳动经济研究,2015(2)。4天津市妇联.生育责任对女性劳动权益保护影响的思考与建议J .中国妇运,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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