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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 理 人 员 院 感 知 识 培 训 who感 染 预 防 的 创 新 观 念 “ 零 宽 容 ” ( zero tolerance) “零 容 忍 ” ( zero tolerance)u目 标u方 向u承 诺u态 度u文 化是 指 我 们 对 待 每 一 个医 院 感 染 都 要 当 作 它永 远 都 不 该 发 生 那 样去 追 根 溯 源 。 近 年 来 国 内 发 生 医 院 感 染 事 件 集 录 1998年 深 圳 妇 儿 医 院 , 曾 轰 动 全 国 的 “ 深 圳 妇 儿医 院 感 染 事 件 , 166例 产 妇 切 口 感 染 , 病 原 体 为 非结 核 分 枝 杆 菌 感 染 发 生 13年 后 的 2009年 12月 中 旬 , 广 东 汕 头 市 潮 阳区 谷 饶 镇 华 侨 医 院 再 次 发 生 18名 产 妇 剖 腹 产 手 术后 伤 口 感 染 的 事 件 , 病 原 体 仍 为 非 结 核 分 枝 杆 菌感 染 2001年 国 内 某 医 院 儿 科 心 脏 手 术 后 18例 肺 炎 克 雷伯 菌 血 液 感 染 近 年 来 国 内 发 生 医 院 感 染 事 件 集 录 2005安 徽 宿 州 “ 眼 球 事 件 ” 医 院 感 染 管 理 之 痛由 于 感 染 严 重 , 其 中 9名 患 者 应 施 行 眼 球 摘 除 手 术 , 另 一 名 患 者 施 行 玻 璃 体切 割 手 术 。手 术 室 不 具 备 开 展 眼 科 手 术 的 基 本 条 件 , 手 术 室 布 局 、 流 程 、 环 境 、设 施 等 均 不 符 合 开 展 无 菌 手 术 的 基 本 要 求 , 手 术 器 械 未 达 到 灭 菌 , 造成 手 术 患 者 的 医 源 性 感 染 所 致 。2008年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一 附 属 医 院 八 例 患 儿 死 亡撤 销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医 学 院 第 一 附 属 医 院 院 长 和 主 管 副 院 长 的 职 务 ; 免 去 医 务部 、 护 理 部 等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人 的 职 务 ; 免 去 医 院 新 生 儿 科 主 任 、 护 士 长的 职 务 ; 交 大 一 附 院 补 偿 每 位 死 亡 患 儿 家 属 18万 元 , 并 退 已 经 缴 纳 的 医 疗 费用2009年 天 净 妇 幼 保 健 院 发 生 6例 新 生 儿 重 症 感 染 , 5例 死 亡 山 西 、 安 徽 、 内 蒙 古 等 多 家 医 院 发 生 血 液 透 析 丙 肝 暴 发 事 件 , 卫 生 部相 继 向 全 国 通 报 病 房 的 医 院 感 染 管 理 普 通 病 房 的 医 院 感 染 管 理 应 达 到 以 下 要 求 1、 患 者 的 安 置 原 则 应 为 : 感 染 病 人 与 非 感 染 病 人 分开 , 同 类 感 染 病 人 相 对 集 中 , 特 殊 感 染 病 人 单 独安 置 。 小 儿 与 成 年 人 分 开 安 置 。2、 病 室 内 应 定 时 通 风 换 气 , 每 日 2次 , 每 次 不 少 于30分 钟 , 必 要 时 进 行 空 气 消 毒 ; 地 面 应 湿 式 清 扫 ,遇 感 染 时 即 刻 消 毒 3、 病 人 衣 服 、 床 单 被 套 每 周 更 换 1 2次 , 枕 芯 、棉 褥 、 床 垫 定 期 消 毒 。 被 血 液 、 体 液 污 染 时 , 及时 更 换 ; 禁 止 在 走 廊 、 病 房 清 点 更 换 下 来 的 衣 物 。 病 床 应 湿 式 清 扫 , 一 床 一 套 ( 巾 ) , 床 头 柜 应 一桌 一 抹 布 , 用 后 均 需 消 毒 。 病 人 出 院 、 转 科 或 死亡 后 床 单 位 必 须 进 行 终 末 消 毒 处 理 。 弯 盘 、 治 疗 碗 、 药 杯 、 止 血 带 、 体 温 计 等 一 用 一消 毒 , 用 后 应 立 即 消 毒 处 理 , 用 500mg/L含 氯 消毒 液 浸 泡 30分 钟 , 传 染 病 人 使 用 后 的 诊 疗 用 品 ,用 1000-2000mg/L 浸 泡 消 毒 。 止 血 带 、 体 温 表 容器 应 每 周 消 毒 灭 菌 一 次 。 加 强 各 类 监 护 、 抢 救 仪 器 设 备 、 卫 生 材 料等 的 清 洁 与 消 毒 管 理 , 仪 器 表 面 每 日 清 洁消 毒 , 用 后 终 末 消 毒 。 餐 具 、 便 器 应 固 定 使 用 , 保 持 清 洁 , 使 用后 随 时 清 洁 消 毒 和 终 末 消 毒 。 连 续 使 用 的 氧 气 湿 化 瓶 、 雾 化 器 、 呼 吸 机管 道 、 早 产 儿 暖 箱 必 须 每 日 消 毒 , 用 毕 终末 消 毒 , 湿 化 液 应 用 灭 菌 水 。 对 传 染 病 患 者 及 其 用 物 按 传 染 病 管 理 的 有关 规 定 , 采 取 相 应 的 消 毒 隔 离 和 处 理 措 施 传 染 性 引 流 液 、 体 液 等 标 本 需 消 毒 后 排 入下 水 道 治 疗 室 、 配 餐 室 、 病 室 、 厕 所 等 应 分 别 设置 专 用 拖 布 。 标 记 明 确 , 分 开 清 洗 , 悬 挂凉 干 , 用 后 及 时 清 洗 消 毒 垃 圾 置 塑 料 袋 内 , 封 闭 运 送 。 医 用 垃 圾 与 生 活 垃圾 应 分 开 装 运 ; 医 用 垃 圾 要 分 类 放 置 , 感 染 性 垃圾 置 黄 色 有 明 显 标 识 的 塑 料 袋 内 , 损 伤 性 垃 圾 放入 利 器 盒 内 , 病 区 内 垃 圾 最 好 做 到 日 产 日 清 , 科室 存 留 时 间 不 超 过 48小 时 。 感 染 性 垃 圾 到 达 3/4满 时 要 及 时 更 换 、 称 重 、 密 封后 送 交 医 院 暂 存 地 , 垃 圾 袋 外 有 产 生 科 室 、 垃 圾名 称 、 重 量 等 标 识 , 利 器 盒 达 3/4满 时 及 时 更 换 。 治 疗 室 、 处 置 室 、 换 药 室 、 注 射 室的 医 院 感 染 管 理 室 内 布 局 合 理 , 清 洁 区 、 污 染 区 分 区 明 确 ,标 志 清 楚 。 无 菌 物 品 按 灭 菌 日 期 依 次 放 入专 柜 , 每 日 检 查 , 过 期 重 新 灭 菌 ; 设 有 流动 水 洗 手 设 施 。 医 护 人 员 进 入 室 内 , 应 穿 戴 好 工 作 服 、 帽子 、 口 罩 , 严 格 执 行 无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 治 疗 室 、 处 置 室 、 换 药 室 、 注 射 室的 医 院 感 染 管 理 无 菌 物 品 必 须 一 人 一 用 一 灭 菌 。 抽 出 的 药 液 、 开 启 的 静 脉 输 入 用 无 菌 液 体须 注 明 时 间 , 超 过 2小 时 后 不 得 使 用 ; 启 封抽 吸 的 各 种 溶 媒 、 配 制 的 肝 素 液 超 过 24小时 不 得 使 用 , 最 好 采 用 小 包 装 。 开 启 后 胰岛 素 不 超 过 一 个 月 。 碘 酒 、 酒 精 应 密 闭 保 存 , 每 周 更 换 2次 , 容 器 每 周灭 菌 2次 。 一 次 性 皮 肤 、 粘 膜 消 毒 剂 打 开 后 不 超 过一 周 , 标 识 打 开 时 间 。 常 用 无 菌 敷 料 罐 应 每 天 更换 并 灭 菌 ; 置 于 无 菌 包 装 的 灭 菌 物 品 ( 棉 球 、 纱布 等 ) 一 经 打 开 , 使 用 时 间 最 长 不 得 超 过 24小 时 ,提 倡 使 用 小 包 装 。 干 燥 保 存 的 无 菌 持 物 钳 、 镊 等4-6小 时 更 换 。 治 疗 车 上 物 品 应 排 放 有 序 , 上 层 为 清 洁 区 , 下 层为 污 染 区 ; 进 入 病 室 的 治 疗 车 、 换 药 车 应 配 有 快速 手 消 毒 剂 。 各 种 治 疗 、 护 理 及 换 药 操 作 应 按 清 洁 伤 口 、感 染 伤 口 、 隔 离 伤 口 依 次 进 行 , 特 殊 感 染伤 口 如 : 炭 疽 、 气 性 外 疽 、 破 伤 风 等 应 就地 ( 诊 室 或 病 室 ) 严 格 隔 离 , 处 置 后 进 行严 格 终 未 消 毒 , 不 得 进 入 换 约 室 ; 感 染 性敷 料 应 放 在 黄 色 防 渗 漏 的 污 物 袋 内 , 及 时焚 烧 处 理 使 用 后 的 诊 疗 用 品 如 换 药 器 械 、 导 尿 用 品应 及 时 在 流 动 水 下 清 洁 , 去 除 血 迹 、 分 泌物 等 放 置 在 密 封 的 专 用 容 器 内 潮 湿 加 盖 保存 , 禁 止 直 接 暴 露 在 空 气 中 。 一 次 性 物 品 不 得 重 复 使 用 、 科 室 使 用 前 要检 查 小 包 装 有 无 破 损 、 失 效 期 。 坚 持 每 日 清 洁 、 消 毒 制 度 , 地 面 湿 武 清 扫 ,空 气 每 日 消 毒 1-2次 。 消 毒 灭 菌 效 果 监 测 医 院 必 须 对 消 毒 、 灭 菌 效 果 定 期 进 行 监 测 。 灭 菌 合 格 率 必须 达 到 100%; 不 合 格 物 品 不 得 进 入 临 床 使 用 部 门 使 用 中 的 消 毒 剂 、 灭 菌 剂 : 应 进 行 生 物 和 化 学 监 测 。 生 物监 测 : 消 毒 剂 每 季 度 一 次 , 其 细 菌 含 量 必 须 30平 方 米 房 间 方 法 : 设 4角 及 中 央 5点 , 4角 的 布 点 部 位 距 墙 壁 1m处 。 B采 样 方 法 : 将 普 通 营 养 琼 脂 平 板 (直 径 为9cm)放 在 室 内 各 采 样 点 处 , 采 样 高 度 为 距地 面 1.5m, 采 样 时 将 平 板 盖 打 开 , 扣 放 于平 板 旁 , 暴 露 5min, 盖 好 立 即 送 检 。 105cfu/ml 为 什 么 膀 胱 炎 久 治 不 愈菌 膜 内 的 细 菌 被 多 糖 基 质 包 绕对 抗 -机 体 固 有 的 防 御 机 制对 抗 释 放 浮 游 菌 抗 菌 药 物 CA-UTI危 险 因 素 导 尿 的 方 法 和 尿 管 滞 留 时 间 尿 管 护 理 的 质 量 抗 菌 药 物 使 用 患 者 因 素 高 龄 残 疾 产 后 多 种 基 础 病 感 染 预 防 要 点 指 征 缓 解 尿 梗 阻 神 经 性 膀 胱 尿 潴 留 泌 尿 生 殖 手 术 需 精 确 测 定 尿 量 的 危 重 患 者 不 能 为 尿 培 养 或 诊 断 试 验 导 尿 不 能 为 护 理 方 便 插 尿 管 预 防 CA-UTI的 措 施 (1)置 管 前 限 制 使 用 掌 握 留 置 导 尿 管 的 适 应 征 检 查 无 菌 导 尿 包 , 必 须 使 用 无 菌 导 尿 包 选 择 合 适 的 导 尿 管 最 大 限 度 降 低 尿 道 损 伤 维 持 密 闭 式 引 流 装 置 SOP 告 知 患 者 导 尿 管 的 目 的 和 注 意 事 项 。 预 防 CA-UTI的 措 施 (2)置 管 时 按 照 手 卫 生 规 范 认 真 洗 手 后 , 戴 无 菌 手 套 实 施 导尿 术 。 无 菌 操 作 , 动 作 轻 柔 ,避 免 损 伤 尿 道 粘 膜 。 铺 无 菌 巾 , 避 免 污 染 尿 道 口 , 保 持 最 大 的 无 菌 屏障 。 充 分 消 毒 尿 道 口 , 防 止 污 染 。 合 适 的 消 毒 剂 棉 球消 毒 尿 道 口 及 其 周 围 皮 肤 粘 膜 , 棉 球 不 能 重 复 使用 。 预 防 CA-UTI的 措 施 (3) 男 性 : 先 洗 净 包 皮 及 冠 状 沟 , 然 后 自 尿 道 口 、 龟 头 向外 旋 转 擦 拭 消 毒 。 女 性 : 先 按 照 由 上 至 下 , 由 内 向 外 的 原 则 清 洗 外 阴 ,然 后 清 洗 并 消 毒 尿 道 口 、 前 庭 、 两 侧 大 小 阴 唇 , 最 后 会 阴 、肛 门 。 导 尿 管 深 度 适 宜 , 插 入 后 , 向 水 囊 注 入 1015毫升 无 菌 水 , 轻 拉 尿 管 以 确 认 尿 管 固 定 稳 妥 , 不 会脱 出 。 置 管 过 程 中 , 指 导 患 者 放 松 , 协 调 配 合 , 避 免 污染 。 预 防 CA-UTI的 措 施 (4)置 管 后 妥 善 固 定 尿 管 ,保 证 集 尿 袋 低 于 膀 胱 水 平 , 避 免 逆行 感 染 。 保 持 尿 液 引 流 装 置 密 闭 、 通 畅 和 完 整 个 人 专 用 的 收 集 容 器 , 清 空 集 尿 袋 中 尿 液 时 , 要遵 循 无 菌 操 作 原 则 , 避 免 集 尿 袋 出 口 触 碰 收 集 容器 留 取 尿 标 本 时 , 先 消 毒 导 尿 管 后 , 使 用 无 菌 注 射器 抽 取 标 本 送 检 。 不 应 当 常 规 使 用 含 消 毒 剂 或 抗 菌 药 物 的 溶 液 进 行膀 胱 冲 洗 或 灌 注 以 预 防 尿 路 感 染 。 预 防 CA-UTI的 措 施 (5) 保 持 尿 道 口 清 洁 , 大 便 失 禁 者 清 洁 后 进 行 消 毒 。 每 日 清 洁或 冲 洗 尿 道 口 。 沐 浴 或 擦 身 时 应 当 注 意 对 导 管 的 保 护 , 不 应 将 尿 管 浸 入 水中 长 期 留 置 导 尿 管 患 者 , 不 宜 频 繁 更 换 导 尿 管 。 尿 管 阻 塞 或脱 出 和 密 闭 性 被 破 坏 时 , 应 当 立 即 更 换 导 尿 管 。 尿 路 感 染 时 , 应 当 及 时 更 换 导 尿 管 并 尿 培 养 每 天 评 估 留 置 导 尿 管 的 必 要 性 , 尽 可 能 缩 短 留 置 导 尿 管 时间 。 对 长 期 留 置 导 尿 管 的 患 者 , 拔 除 导 尿 管 时 , 应 当 训 练 膀 胱功 能 。 医 护 人 员 严 格 手 卫 生 医 务 人 员 职 业 暴 露 的 防 护 规 定 基 本 预 防 控 制 措 施坚 持 标 准 预 防 和 安 全 操 作 是 避 免 职 业 暴 露 医院 感 染 的 基 本 保 证 , 明 确 自 身 的 免 疫 状 况和 暴 露 源 的 感 染 情 况 将 为 采 取 及 时 、 有 效的 防 护 措 施 赢 得 宝 贵 的 时 间 。(一 )标 准 预 防(二 )安 全 操 作 标 准 预 防 的 概 念 所 有 患 者 的 血 液 、 体 液 、 分 泌 物 、 排 泄 物 均 被视 为 具 有 传 染 性 , 必 须 进 行 隔 离 , 接 触 上 述 物质 , 或 者 接 触 非 完 整 的 皮 肤 与 粘 膜 , 必 须 采 取防 护 措 施 。 要 防 止 经 血 传 播 性 疾 病 的 传 播 , 又 要 防 止 非 经血 传 播 性 疾 病 的 传 播 。 强 调 双 向 防 护 。 即 预 防 疾 病 从 患 者 传 至 医 务 人员 , 又 要 预 防 疾 病 从 医 务 人 员 传 给 患 者 。 根 据 疾 病 的 主 要 传 播 途 径 , 采 取 相 应 的 隔 离 措施 , 包 括 接 触 隔 离 、 空 气 隔 离 和 飞 沫 隔 离 标 准 预 防 的 原 则 严 格 进 行 手 卫 生 , 并 符 合 医 务 人 员 手 卫 生 规 范 的 要 求 。 接 触 血 液 、 体 液 、 分 泌 物 等 物 质 以 及 被 其 污 染 的 物 品 时 应 戴手 套 ; 脱 手 套 后 立 即 洗 手 。 有 可 能 被 血 液 、 体 液 、 分 泌 物 等 物 质 喷 溅 污 染 时 , 应 选 择 相应 的 防 护 用 品 , 包 括 外 科 口 罩 、 防 护 镜 或 面 罩 、 隔 离 衣 或 防水 围 裙 等 。 在 进 行 侵 入 性 操 作 时 , 一 定 要 保 持 足 够 的 光 线 , 处 理 所 有 的锐 器 时 防 止 被 刺 伤 。 科 室 使 用 锐 器 盒 应 以 方 便 随 时 丢 弃 为 原 则 , 禁 止 将 锐 器 直 接传 递 给 他 人 、 禁 止 回 套 使 用 过 的 注 射 器 针 头 、 禁 止 用 手 分 离针 头 、 禁 止 使 用 过 的 头 皮 针 插 入 瓶 塞 内 。 用 后 的 医 疗 器 械 、 器 具 应 正 确 消 毒 灭 菌 。 医 务 人 员 职 业 暴 露 的 防 护 规 定 一 、 感 染 性 职 业 暴 露 后 的 处 理1、 用 肥 皂 液 和 流 动 水 清 洗 污 染 的 皮 肤 , 用 生 理 盐水 冲 洗 粘 膜 。2、 如 有 伤 口 , 应 当 在 伤 口 旁 端 轻 轻 挤 压 , 尽 可 能挤 出 损 伤 处 的 血 液 , 再 用 肥 皂 液 和 流 动 水 进 行 冲洗 ; 禁 止 进 行 伤 口 的 局 部 挤 压 。3、 受 伤 部 位 的 伤 口 冲 洗 后 , 应 当 用 消 毒 液 , 如 75 乙 醇 或 者 0.5 碘 伏 进 行 消 毒 , 并 包 扎 伤 口 ; 被暴 露 的 粘 膜 , 应 当 反 复 用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干 净 。 医 务 人 员 职 业 暴 露 的 防 护 规 定 二 、 登 记 和 报 告 1.职 业 暴 露 发 生 后 , 当 事 人 应 尽 快 报 告 科 室 负 责 人 (科 主 任或 护 士 长 ), 及 时 认 真 填 写 医 务 人 员 锐 器 伤 登 记 表 和用 药 申 请 表 2. 由 科 室 负 责 人 签 字 后 由 职 业 暴 露 当 事 人 尽 快 送 交 护 理 部确 认 , 医 院 感 染 管 理 科 负 责 审 核 。 登 记 的 内 容 包 括 : 职 业暴 露 发 生 的 时 间 、 地 点 及 经 过 ; 暴 露 方 式 ; 暴 露 的 具 体 部位 及 损 伤 的 程 度 ; 暴 露 源 种 类 和 处 理 方 法 及 处 理 经 过 , 应在 24小 时 内 上 报 医 院 感 染 管 理 科 。 如 为 直 接 接 触 艾 滋 病 病毒 感 染 者 或 者 艾 滋 病 病 人 后 而 发 生 职 业 暴 露 时 应 当 在 2小时 内 上 报 到 预 防 保 健 科 和 感 染 管 理 科 。 上 报 后 由 感 染 管 理 科 负 责 审 核 , 医 务 科 负责 指 定 医 师 进 行 检 查 和 用 药 等 处 置 , 预 防保 健 科 负 责 相 关 疫 苗 的 应 用 指 导 , 以 上 三方 科 主 任 签 字 后 报 分 管 领 导 签 字 , 再 由 药剂 科 按 处 方 要 求 负 责 药 品 、 检 验 科 根 据 化验 单 给 予 相 应 的 检 查 , 报 销 比 例 按 威 海市 立 医 院 医 务 人 员 职 业 暴 露 的 防 护 规 定 给 与 相 应 的 处 理 。 未 经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审 核 ,私 自 进 行 用 药 的 医 院 将 不 负 担 产 生 的 费 用 。 感 染 无 小 事 , 安 全 第 一 , 人 人 有 责 , 细 节是 关 键 , 防 范 于 未 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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