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六篇)

上传人:xt****7 文档编号:219323790 上传时间:2023-06-26 格式:DOC 页数:32 大小: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六篇)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六篇)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六篇)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努力遏制恶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根据_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东北分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规范东北分公司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分公司所属项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食物中毒、急性工业中毒、火灾等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事故报告、应急、责任追究、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不得伪造事故现场,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追查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领导及事故项目的责任。对事故项目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包括黄牌警告、罚款、责令停工(局部停工)整顿等。二、事故报告工程项目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严格按照企业职工伤亡报告和处理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分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2.事故简要经过(包括抢救情况);3.事故伤亡情况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4.已经采取的措施;5.其它情况。按要求填写事故报告书,进行事故统计、分析,编制事故统计报表。三、事故应急救援第九条事故发生后,项目应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_现场作业人员紧急避险,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抢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十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公司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_抢险救援工作,不得擅离职守。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任何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采取安全措施等需要挪动、改变事故现场状态的,应做出标记、绘出现场简图并作出文字或图片记录。四、事故责任追究第十二条主要安全负责人及各级管理人员,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者,给予降职或撤职行政处分,并给予责任者5000_元经济处罚。1.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2.由于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3.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拖延整改或拒绝整改而造成事故发生的。4.发生安全事故后,不立即_抢救或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调_事故抢救,致使事故扩大的。5.阻挠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或对安全管理人员打击报复的。第十三条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留厂察看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责任者_元经济处罚,1.对违_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构成犯罪,而被国家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的。2.对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经多次教育而不改正的。3.破坏安全生产设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4.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作业造成事故,且性质严重或行为恶劣的。第十四条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给予责任者500_元经济处罚。1.发生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2.因施工_设计,施工方案编制计算错误和违反施工方案报审程序,未进行审批和专家论证,而导致事故发生的。3.违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租赁国家明令报废、掏汰的破旧老式机械,并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第十五条对严重未遂事故,应认真调查分析、查清原因、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责任人500_元经济处罚。第十六条事故处理权限1.轻伤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安全部做出处理决定。2.重伤事故,由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并经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做出处理决定。3.死亡及以上事故,由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批,劳动部门备案。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二)本制度以公司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为依据。1、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难给予100_元罚款,必要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别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2、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队组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21无规程作业,给予施工队组5000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元罚款;有规程不向员工贯彻学习,给予队组责任人100_元罚款。22在生产过程中,有章不循,违章指挥,给予施工队组10000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1000_元罚款。2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原作业规程难以实施,施工队组应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元罚款。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4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和安全设施,在移交生产前必须由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安排生产,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强令组织生产,给予生产指挥部门负责人1000_元罚款,给予生产队组负责人500_元罚款。3、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对不按时组织检查的部门给予500_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给予100_元罚款;对不按时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给予100_元罚款。4、跟班领导要与员工同进同出,深入工作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现状、加强现场管理,对迟进早出,无故脱岗的跟班领导根据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干部下井跟班)给予责任者100_元罚款。5、井下临时密闭起起封必须根据井下临时密闭起封管理制度操作,否则给予责任队组5000_元罚款,给予主要责任人500_元罚款,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6、违反电、氧焊进坑管理制度,给予责任队组1000_元罚款,给予违章操作人员及责任者500_元罚款。7、原煤生产单位因管理不善,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处罚:71发生死亡一人次或经济损失_万元以上者,处罚事故部门30_万元,事故队组1_万元,取消事故队组当月安全绩效奖。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和连带责任者按照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处罚外,分别给予500_元罚款。72发生重伤一人次或经济损失_万元以上者,处罚事故部门5_万元,事故队组1_万元,取消事故队组当月安全绩效奖_%。以直接责任者和连带责任者,按照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处罚外,分别给予500_元罚款。73发生轻伤一人次或经济损失_元以上者,处罚事故队组_元。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和连带责任者,分别给予100_元罚款。74发生设备事故,经济损失_元以上者,处罚事故队组5000_元。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和连带责任者,分别给予500_元罚款。75发生事故后,严格按照事故报告、抢救、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制度执行,对因抢救不及时,方法不当,使事故扩大,工伤人员伤情加重、恶化等,造成医疗事故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的行政处分,同时给予500_元罚款。76在调查、处理事故过程中,对事故姑息包庇、隐瞒直相、弄虚作假、嫁祸与人,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人员,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的责任人,给予相关人必要的行政处分,同时给予1000_元罚款。77发生事故后,不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及时上报、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破坏现场,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的行政处分,并处以1000_元罚款。78生产单位员工必须订立互保合同,互保员工若一方因“三违”造成事故,另一方负连带责任,给予100_元罚款。79对310条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分,开除留用一般为3_个月。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严重“三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对责任队组给予1000_元罚款,对责任者给予200_元的罚款。性质严重者,形成重大隐患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1在井下吸烟或者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物品下井者。82因不按规程规定作业,造成冒顶等生产技术事故,影响生产,但未造成人身事故的。83由于工作者责任性不强,将火工品带出井转借转让或造成火工品丢失。84损坏安全、通风、通讯设施的。85安检员、瓦斯员空班漏检,迟进早出、弄虚作假,造成后果的。86两次以上“三违”的人员,屡教不改和安全检查提出来的隐患,在安全复查中仍未整改的。87妨碍、阻挠、刁难安检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或有报复安栓人员行为的。88不接受检身员检身,对检身员进行刁难或事后报复情节严重的。89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行凶闹事,影响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810在采购各种矿用设备、材料和检修设备中把关不严,严重失职,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材料投入生产,造成事故或重大损失的。811检身人员不认真负责,造成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物品下井,火工品外流和喝酒工入井的。812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岗位、要害场所人员,值班人员,不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空班漏检或安检人员不负责任,检查不认真,使事故隐患得不到处理的。813擅自闯入挂着“禁止通行”、“禁止入内”或有警示牌地方的。814在无风、微风的井巷中乱跑、睡觉的,或在井下作业期间睡觉的。815各工种岗位、各作业人员上班时间睡觉、脱岗,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_元以上的。816各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或有证不佩带的。817各机房、硐室、装载点、巷道、工作面、要害场所按有关规定、规程要求设置、配备各种制度、图纸、警示标志、记录、台帐等,而种类不全,内容不符、损坏的。818井下机电硐室使用可燃性材料支护的。819酒后或精神疲劳进行上岗操作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三)本制度以公司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为依据。1、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难给予100_元罚款,必要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别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2、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队组要认真_学习贯彻。21无规程作业,给予施工队组5000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元罚款;有规程不向员工贯彻学习,给予队组责任人100_元罚款。22在生产过程中,有章不循,违章指挥,给予施工队组10000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1000_元罚款。2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原作业规程难以实施,施工队组应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元罚款。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4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和安全设施,在移交生产前必须由有关部门_验收合格后,方可安排生产,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强令_生产,给予生产指挥部门负责人1000_元罚款,给予_组负责人500_元罚款。3、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对不按时_检查的部门给予500_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给予100_元罚款;对不按时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给予100_元罚款。4、跟班领导要与员工同进同出,深入工作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现状、加强现场管理,对迟进早出,无故脱岗的跟班领导根据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干部下井跟班)给予责任者100_元罚款。5、井下临时密闭起起封必须根据井下临时密闭起封管理制度操作,否则给予责任队组5000_元罚款,给予主要责任人500_元罚款,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6、违反电、氧焊进坑管理制度,给予责任队组1000_元罚款,给予违章操作人员及责任者500_元罚款。7、原煤生产单位因管理不善,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处罚:71发生死亡一人次或经济损失_万元以上者,处罚事故部门30_万元,事故队组1_万元,取消事故队组当月安全绩效奖。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和连带责任者按照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处罚外,分别给予500_元罚款。72发生重伤一人次或经济损失_万元以上者,处罚事故部门5_万元,事故队组1_万元,取消事故队组当月安全绩效奖_%。以直接责任者和连带责任者,按照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处罚外,分别给予500_元罚款。73发生轻伤一人次或经济损失_元以上者,处罚事故队组_元。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和连带责任者,分别给予100_元罚款。74发生设备事故,经济损失_元以上者,处罚事故队组5000_元。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和连带责任者,分别给予500_元罚款。75发生事故后,严格按照事故报告、抢救、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制度执行,对因抢救不及时,方法不当,使事故扩大,工伤人员伤情加重、恶化等,造成医疗事故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的行政处分,同时给予500_元罚款。76在调查、处理事故过程中,对事故姑息包庇、隐瞒直相、弄虚作假、嫁祸与人,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人员,或无正当理由拒绝_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的责任人,给予相关人必要的行政处分,同时给予1000_元罚款。77发生事故后,不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及时上报、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破坏现场,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的行政处分,并处以1000_元罚款。78生产单位员工必须订立互保合同,互保员工若一方因“三违”造成事故,另一方负连带责任,给予100_元罚款。7_对3_条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分,开除留用一般为3_个月。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严重“三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对责任队组给予1000_元罚款,对责任者给予200_元的罚款。性质严重者,形成重大隐患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1在井下吸烟或者携带烟火、易燃、_物品下井者。82因不按规程规定作业,造成冒顶等生产技术事故,影响生产,但未造成人身事故的。83由于工作者责任性不强,将火工品带出井转借转让或造成火工品丢失。84损坏安全、通风、通讯设施的。85安检员、瓦斯员空班漏检,迟进早出、弄虚作假,造成后果的。86两次以上“三违”的人员,屡教不改和安全检查提出来的隐患,在安全复查中仍未整改的。87妨碍、阻挠、刁难安检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或有报复安栓人员行为的。88不接受检身员检身,对检身员进行刁难或事后报复情节严重的。89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行凶闹事,影响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810在采购各种矿用设备、材料和检修设备中把关不严,严重失职,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材料投入生产,造成事故或重大损失的。811检身人员不认真负责,造成携带烟火、易燃、_物品下井,火工品外流和喝酒工入井的。812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岗位、要害场所人员,值班人员,不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空班漏检或安检人员不负责任,检查不认真,使事故隐患得不到处理的。813擅自闯入挂着“禁止通行”、“禁止入内”或有警示牌地方的。814在无风、微风的井巷中乱跑、睡觉的,或在井下作业期间睡觉的。815各工种岗位、各作业人员上班时间睡觉、脱岗,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_元以上的。816各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或有证不佩带的。817各机房、硐室、装载点、巷道、工作面、要害场所按有关规定、规程要求设置、配备各种制度、图纸、警示标志、记录、台帐等,而种类不全,内容不符、损坏的。818井下机电硐室使用可燃性材料支护的。819酒后或精神疲劳进行上岗操作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和单位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第二条企业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行政正职、各项目部经理、各工程队队长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交纳安全教育基金,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火灾事故;(二)交通事故;(三)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六)其他安全事故。第三条事故单位、事故责任人和责任人交纳安全教育基金如下:1、轻伤事故。负伤率在_以内(含_),对事故单位不予处罚。若负伤率超过_,事故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元;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负责人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元。2、重伤事故。凡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取消事故责任单位全年安全奖的_%,事故责任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元,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责任人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元。多人重伤按人数乘金额计算,且取消全年安全奖。3、死亡事故。一次死亡一人,取消事故单位全年安全奖金,事故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元,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负责人个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元的罚款,一次死亡二人,处罚将按一人情况的_%。4、交通肇事。机电设备、火灾事故单位按直接经济损失的_%交纳安全教育基金。5、如上级派事故调查组,执行上级事故调查组的决定。第四条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对有现实危险的应责令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执行者,其责任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元,责任人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元。同种隐患对同一个作业队在半年内发三次以上整改通知的视为拒不执行。对于整改通知,各单位应有信息反馈,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反馈信息,又未整改的视为拒不执行。第五条对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的行为,责任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元,责任人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元罚款。第六条在下列情况下,应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人的责任;1、安全文明生产无人负责,对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2、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是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3、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经考试取证,上岗操作的。4、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5、安全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6、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7、违章指挥生产,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七条:凡在下列情况的,除交纳安全教育基金外,还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1、事故发生后,有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对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时间的。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3、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以至事故扩大,导致事故更加严重的。4、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消除隐患,在一年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5、违反事故处理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者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6、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造成事故的。7、因安全监察人员玩忽职守,对安全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监察不力责任的。第八条对触犯法律的,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五)一、安全生产事故鉴定1、事故分类(1)按伤害方式分类:物体打击伤害提升、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伤害淹溺灼烫火灾伤害高处坠落伤害坍塌伤害冒顶片帮伤害透水伤害放炮伤害_爆炸伤害瓦斯煤尘爆炸其它爆炸伤害煤与瓦斯突出伤害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2)事故级别划分a.轻伤,指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品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低于_日,或经济损失在_元。b.重伤,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性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的伤害。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_日,或经济损失在_元。c.多人负伤事故,指一次发生重伤_人以上或负轻伤_人以上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_元。d.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_人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0001-150000_元。e.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_人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_元以上,_万元以内。f.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_人(含)以上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_万元(含)以上。二、事故调查与处理1、严格执行_年颁布的75_企业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发生伤亡事故都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_,搞清事故情况和性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2、严格事故报告制度(1)发生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调查、处理、结案。发生重伤事故项目经理部在_小时内上报公司安全质量部,由公司_、处理、结案。发生多人负伤和死亡以上事故项目经理部在_小时内电话上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公司安全质量部在_小时内电话上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部,由公司或集团公司参与调查、处理、结案。(2)发生因施工生产影响造成外围人员死亡以上事故,因违章施工危及铁路行车和船舶航行险性以上等级事故,以及分包工程的外部劳务死亡以上事故,项目经理部都必须在_小时以内电话上报公司安全质量部。3、施工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人员重伤、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牵头调查、处理、结案。24、交通安全事故由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_、处理、结案。5、机械设备事故由设备物资部_、处理、结案。三、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的处罚1、责任划分(1)直接责任者。指与事故有必然因果关系的人。(2)主要责任者。在事故责任中,对事故发生居于主要地位和作用的人。(3)领导责任者。长期忽视安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蛮干乱干,对员工不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对事故隐瞒不报,不认真消除事故隐患等造成的事故或事故发生后仍不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4)次要责任者。指对事故不是直接和主要责任,但负有一定责任者。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者(1)员工玩忽职守、导致重大伤亡以上事故发生或使国家财产损失在_万元以上的。(2)违章驾驶,致人死亡,或造成重大伤亡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在_万元以上的。(3)干部违章指挥,员工违章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者。(4)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3任者。3、对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施工操作规程,不采取有效措施排队事故隐患,或者录用“三证一书”不全的外部劳务队伍,或者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诸多不安全行为造成伤亡事故给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按下列原则给予处罚:(1)发生一起轻微事故,轻伤_人或直接经济损失_元以下的,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a.对事故责任人由所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学习,责令其在相应的大会上检讨。b.负直接责任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_%进行罚款。c.负主要责任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_%进行罚款。d.负领导责任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_%进行罚款。e.负次要责任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_%进行罚款。(2)发生一起一般事故,轻伤_人,或重伤_人,或直接经济损失_元之内的,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a.对事故责任人由所在单位批评教育,责令其在相应的大会上检讨。并将书面检讨上交安全质量部一份,责任人属特种作业人员的吊销其上岗证。b.负直接责任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_%进行罚款。c.负主要责任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_%进行罚款。d.负领导责任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_%进行罚款。e.负次要责任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_%进行罚款。4f.凡单位发生一起一般事故,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_元,对分管安全领导罚款_元。取消该单位所有安全奖。(3)发生一起伤亡事故,轻伤_人以上,或重伤_人,或死亡_人,或直接经济损失_元之内的,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a.负直接责任的,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_%进行罚款。责任人属特种作业人员的吊销其操作证b.负主要责任的,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_%进行罚款。责令其在相应的大会上检讨。并将书面检讨上交安全质量部一份。c.负领导责任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_%进行罚款。责令其在相应的大会上检讨。并将书面检讨上交安全质量部一份。d.负次要责任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_%进行罚款,责令其在相应的大会上检讨。并将书面检讨上交安全质量部一份。e.凡发生一起伤亡事故,罚单位主管领导_元,罚分管安全领导_元,罚安全员_元。取消该单位所有安全奖。(4)发生一起重大伤亡事故,死亡_人或重伤_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_元以上的,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a.负直接责任的,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_%进行罚款,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b.负主要责任的,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_%进行罚款,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5c.负领导责任的,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_%进行罚款,责令其在相应的大会上检讨,并将书面检讨上交安全质量部一份。d.负次要责任的,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_%进行罚款,责令其在相应的大会上检讨。并将书面检讨上交安全质量部一份。e.发生一起重大伤亡事故,罚单位主管领导_元,罚分管安全领导_元,罚安全员_元。取消该单位所有安全奖。f.发生一起重大伤亡事故,给予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_元罚款。(5)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死亡10(含)以上,或经济损失在_万元以上的,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建议对所有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各责任者的经济处罚按第(4)款的二倍处罚。(6)凡重大员工死亡事故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员工反应强烈的,有意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处理超过国家规定时限的,均要在以上条款基础上加重处罚。4、对交通安全事故和责任人处理由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四、对安全生产事故单位的处罚1、对发生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单位处罚(1)发生一次负轻伤_人以上事故的,每负伤_人处以罚款_万元。6(2)发生一次重伤_人以上事故的,每重伤_人处以罚款_万元。(3)发生一次_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_人处以罚款_万元。(4)发生一次_人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_人处以罚款_万元。(5)发生一次死亡_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_人处以罚款_万元。2、对员工非因工死亡事故处罚单位,一次死亡_人的,每死亡_人处以罚款_万元;一次死亡_人(含)以上的每死亡_人处以罚款_万元。3、外部劳务因工死亡事故处罚单位。凡分包工程的地方施工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对总包单位处以罚款,一次死亡_人的,每死亡_人处以罚款_万元;一次死亡_人(含)以上的每死亡_人处以罚款_万元。4、因违章施工危及铁路行车和船舶航行安全,发生行车和航行险性以上事故处罚单位,发生险性事故的,对单位处以罚款_万元;发生大事故的一次处以罚款_万元;发生重大事故的,对单位处以罚款_万元。5、重大经济损失事故处罚单位,单位发生机械设备或火灾等事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达_万元以上,处以罚款_万元。6、对安全机构不健全,日常安全工作业务无专人负责,不按规定时限向公司业务部门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报表的单位,由安全质量部下发通知转交公司财务部,取消该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奖,并处以单位罚款_万元。77、对出现未构成责任事故等级,但造成极_影响或上级、业主、监理等通报的安全事故单位,处罚责任单位_万元,罚主管领导_元。8、隐报、谎报安全事故或打击报复事故_者,根据情节轻重,除对项目经理部责任领导处罚_元外,建议追究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专职安全员处以_元罚款。8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六)本制度以公司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为依据。1、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难给予100_元罚款,必要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别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2、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队组要认真_学习贯彻。21无规程作业,给予施工队组5000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元罚款;有规程不向员工贯彻学习,给予队组责任人100_元罚款。22在生产过程中,有章不循,违章指挥,给予施工队组10000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1000_元罚款。2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原作业规程难以实施,施工队组应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元罚款。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4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和安全设施,在移交生产前必须由有关部门_验收合格后,方可安排生产,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强令_生产,给予生产指挥部门负责人1000_元罚款,给予_组负责人500_元罚款。3、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对不按时_检查的部门给予500_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给予100_元罚款;对不按时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给予100_元罚款。4、跟班领导要与员工同进同出,深入工作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现状、加强现场管理,对迟进早出,无故脱岗的跟班领导根据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干部下井跟班)给予责任者100_元罚款。5、井下临时密闭起起封必须根据井下临时密闭起封管理制度操作,否则给予责任队组5000_元罚款,给予主要责任人500_元罚款,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6、违反电、氧焊进坑管理制度,给予责任队组1000_元罚款,给予违章操作人员及责任者500_元罚款。7、原煤生产单位因管理不善,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处罚:71发生死亡一人次或经济损失_万元以上者,处罚事故部门30_万元,事故队组1_万元,取消事故队组当月安全绩效奖。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和连带责任者按照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处罚外,分别给予500_元罚款。72发生重伤一人次或经济损失_万元以上者,处罚事故部门5_万元,事故队组1_万元,取消事故队组当月安全绩效奖_%。以直接责任者和连带责任者,按照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处罚外,分别给予500_元罚款。73发生轻伤一人次或经济损失_元以上者,处罚事故队组_元。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和连带责任者,分别给予100_元罚款。74发生设备事故,经济损失_元以上者,处罚事故队组5000_元。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和连带责任者,分别给予500_元罚款。75发生事故后,严格按照事故报告、抢救、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制度执行,对因抢救不及时,方法不当,使事故扩大,工伤人员伤情加重、恶化等,造成医疗事故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的行政处分,同时给予500_元罚款。76在调查、处理事故过程中,对事故姑息包庇、隐瞒直相、弄虚作假、嫁祸与人,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人员,或无正当理由拒绝_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的责任人,给予相关人必要的行政处分,同时给予1000_元罚款。77发生事故后,不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及时上报、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破坏现场,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的行政处分,并处以1000_元罚款。78生产单位员工必须订立互保合同,互保员工若一方因“三违”造成事故,另一方负连带责任,给予100_元罚款。7_对3_条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分,开除留用一般为3_个月。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严重“三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对责任队组给予1000_元罚款,对责任者给予200_元的罚款。性质严重者,形成重大隐患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1在井下吸烟或者携带烟火、易燃、_物品下井者。82因不按规程规定作业,造成冒顶等生产技术事故,影响生产,但未造成人身事故的。83由于工作者责任性不强,将火工品带出井转借转让或造成火工品丢失。84损坏安全、通风、通讯设施的。85安检员、瓦斯员空班漏检,迟进早出、弄虚作假,造成后果的。86两次以上“三违”的人员,屡教不改和安全检查提出来的隐患,在安全复查中仍未整改的。87妨碍、阻挠、刁难安检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或有报复安栓人员行为的。88不接受检身员检身,对检身员进行刁难或事后报复情节严重的。89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行凶闹事,影响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810在采购各种矿用设备、材料和检修设备中把关不严,严重失职,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材料投入生产,造成事故或重大损失的。811检身人员不认真负责,造成携带烟火、易燃、_物品下井,火工品外流和喝酒工入井的。812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岗位、要害场所人员,值班人员,不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空班漏检或安检人员不负责任,检查不认真,使事故隐患得不到处理的。813擅自闯入挂着“禁止通行”、“禁止入内”或有警示牌地方的。814在无风、微风的井巷中乱跑、睡觉的,或在井下作业期间睡觉的。815各工种岗位、各作业人员上班时间睡觉、脱岗,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_元以上的。816各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或有证不佩带的。817各机房、硐室、装载点、巷道、工作面、要害场所按有关规定、规程要求设置、配备各种制度、图纸、警示标志、记录、台帐等,而种类不全,内容不符、损坏的。818井下机电硐室使用可燃性材料支护的。819酒后或精神疲劳进行上岗操作的。第32页共32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