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生猪全产业链数据监测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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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生猪猪粮安天下。猪肉是多数城乡居民的生活必需品,生猪 养殖是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加强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 生猪全产业链数据监测,构建全面、及时、准确的监测预警 体系,充分发挥生猪产业大数据的预测功能,对熨平生猪供 求、价格过度波动、建立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供给体系,推 进生猪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生猪产业链的 关键节点比较清晰,仔猪繁殖监测相对容易、规模化标准化 水平较高,开展监测试点具有良好基础和条件。开展生猪全 产业链数据监测,可以为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与应用提供可 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 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 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遵循统计科学和产业发展规律,以完 善流通、消费数据为重点,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 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为支撑,加强顶层设计,以共享促 共建,统筹各方资源,建立与产业链相匹配的数据调查系统, 搭建互通融合、开放共享、精准高效的大数据平台,探索政 府引导、市场主体、部门协同、注重应用的运行机制,完善 与现代养殖业发展相适应的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宏观调控的 科学性、针对性及有效性,促进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和转 型升级。二、试点原则科学设计、合理布局。遵循统计科学规律,根据生 猪生产、流通格局和猪肉消费特点,科学设计全产业链监测 指标体系、调查渠道、样本布局、标准规范,形成科学规范 的统计监测制度和共建共享的数据调查系统。在线监测、自动预警。加强物联网、互联网数据采 集,拓展实时、动态、在线监测渠道,切实减轻人为干扰, 提高数据及时性、准确性。通过大数据关联分析和深度挖掘, 发现猪周期波动预警性指标,逐步推进自动预警。寓管于服、众筹共建。服务生猪养殖、屠宰等各类 市场主体,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换数据,通过合理的激励 机制,调动各类主体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积极性。按照职 能分工,农业市场信息、畜牧、兽医等各部门加强工作配合 与协作,分工负责不同环节、不同渠道、不同体系的数据采 集和监测。立足现有,补齐消费。在挖掘利用好现有生产、防 疫、检疫、屠宰、价格等监测渠道和数据资源的基础上,突 出流通和消费环节数据的实时动态监测,形成全产业链数据 监测体系。三、试点目标利用 3 年左右时间,探索建立适应现代生猪产业发展和 市场调控需要、以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市场化 运营为方向的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在试点地区,科学合 理的监测指标体系和数据采集标准初步建立,生猪生产、屠 宰、流通和猪肉消费环节的样本体系逐步健全,关键环节数 据初步实现在线采集与报送,全产业链大数据初步形成并在 统一平台上运行,生猪产业监测预警水平显著提升,生猪产 业平稳健康发展。四、试点任务(一)健全生猪全产业链数据采集指标和标准。梳理现 有生猪养殖档案、屠宰企业名录、批发市场、消费调查固定 观察点等信息,综合考虑经营规模、空间分布、来源流向、 环境保护等因素,围绕生猪生产、屠宰、流通、消费等环节, 整合优化监测网点,建设布局合理、覆盖全面的监测网络。 建立全产业链数据采集指标体系,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采 集对生产和消费影响大、代表性强、更新频度高和准确性高 的重要指标。制定各指标的数据采集标准和规范,规范数据 采集,建立数据校验机制,提高数据的精确度。(二)强化生猪消费端数据监测。以屠宰场和批发市场 为重点,结合消费调查固定观察点,依据屠宰经营规模、市 场分布、猪肉销售流向等,选择并建立屠宰场、批发市场和 集贸市场监测点,采集屠宰场屠宰、库存、批发、销售和批 发市场、集贸市场不同渠道的量价数据。采集农村食物消费 固定观察点和猪肉消费专题调研数据,建立不同市场、不同 群体的猪肉消费数据监测体系。(三)开辟物联网、互联网数据采集渠道。顺应大数据 发展形势和要求,鼓励通过市场化运营方式,为生猪规模养 殖及屠宰加工等企业配备物联网设备,为批发市场配备电子 结算设备,推进数据自动采集和传输,并探索向全样本、全 数据过渡。加强互联网数据实时抓取,丰富数据来源。鼓励 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和挖掘应用,发现 预测性、先导性指标,探索生猪全产业链监测自动预警。(四)建立生猪全产业链数据平台。农业部会同试点地 区共同研发统一的生猪全产业链数据系统。试点地区结合实 际情况和现有生猪监测系统,依据生猪全产业链数据采集指 标和标准,提升实时监测预警能力,逐步构建区域性生猪全 产业链数据监测预警平台,为建设全国生猪全产业链大数据 平台奠定基础。(五)推进生猪全产业链数据共享开放。制定数据交换 目录和共享规则,探索政府和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形成机 制。定期开展生猪市场形势会商,形成预警成果,完善信息 发布制度,及时发布生猪市场分析报告,发挥全产业链监测 预警的影响力,服务生猪市场的稳定。(六)探索市场化可持续运营模式。以提升生猪养殖企 业生产效率为途径,探索政府与企业合作模式,逐步完善监 测预警工作的可持续运营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探索以数据 产品和数据服务换合作,强化监测预警平台的社会服务功 能,调动各方主体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畜牧 业司、兽医局等单位共同加强试点工作指导,加强生猪全产 业链综合调查制度的设计,指导试点地区制定数据资源管理 目录,搭建数据共享平台,与试点地区农业部门密切配合, 形成工作合力。试点地区农业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工 作协调机制,并参照生猪全产业链监测指标指南(见附 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3 年的年度任务和目标,切实 抓好落实。(二)完善监测队伍。试点地区要围绕生猪生产、屠宰、 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组建全产业链数据采集队伍。通过信息 共享、职责分工和明确的激励措施,建立可持续的全产业链 数据采集渠道和机制。强化全产业链生猪市场监测预警团队 建设,组建由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各方面专家共同 参与的分析预警队伍,加强形势会商,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三)创新投入机制。试点地区要科学测算试点工作经 费需求,在现有资金支持基础上,积极整合、拓宽资金渠道, 落实数据采集工作经费。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机制,加强与 行业协会、企业等相关主体的合作,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 积极性,形成众筹共享的生猪全产业链监测投入机制。(四)强化绩效评估。农业部适时对试点工作开展绩效 评估,根据出现的新情况,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确保试点工 作取得预期成效。试点地区要及时总结和改进试点工作,不 断提升试点绩效。附件:生猪全产业链数据监测指标指南附件:环节监测对象主要监测指标监测频率获取方式饲料工业协重点饲料企业、玉米、豆粕等主要饲价格数据按周会、畜牧兽医饲料粮油集贸市场、料原料价格、配合料监测、数量数部门统计汇规模养殖场价格、配合料量据按月监测总、通过采集系统填报二元母猪价格及销量能繁母猪存栏、生猪畜牧兽医会同种猪场、规模养存栏、仔猪存栏、生价格数据按周市场部门汇养殖殖户和养殖企猪出栏及出栏活重、监测、数量数总、通过采集业活猪价格、仔猪价格、据按月监测系统填报仔猪销量生猪耳标规模以上生猪屠宰量、不同销售渠定点屠宰企业道比重(批发市场、数量数据按月(包括深加工专卖店、集贸市场)、监测、价格数屠宰一体化企业)、胴体重、毛猪收购价、据按周监测屠宰企业填报乡镇小型生猪白条肉出厂价格、库屠宰场(点)存、深加工比重、无环节监测对象主要监测指标监测频率获取方式害化处理量批发零售大型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白条肉批发价格和批 发量、猪肉(前臀尖) 价格、分割肉价格,白条肉交易数量及不 同销售渠道销量按周监测,特殊时期按天监测通过市场信息 部门、畜牧部 门采集系统填 报城乡居民年消费量、户外消费比例、居民农村固定观察消费城乡居民猪肉购买(消费)数数量按年监测点、统计部门、量辅助年度调研进出口猪肉进出口企 业进出口产品形态及数量按月监测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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