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超限运输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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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超限运输的思考 如何有效治理超限运输(8/0324) 近年来,公路货运车辆超限现象极为普遍,虽然公路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都明确严禁车辆超限运输,由于运输企业和车主受利益驱动,在运输过程中,超限运输现象屡禁不止,不仅对公路路面及公路桥梁桥梁设施造成严重危害,而且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加强治理超限运输刻不容缓。如何才能有效治理超限运输,笔者在路政执法工作多年,对车辆之所以要超限运输谈点粗浅的看法。 超限运输形成的原因 货车运载力和超限车的出现,致使趋于饱和的运输市场供大于求,运价不断走低,运价低又促使运输企业和车主变本加厉地超限运输,形成恶一循环,加之法制观念的淡薄及法制本身的缺陷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刺激了超限运输的产生。 一是“多拉少跑”。运输企业或车主,为了节约运输成本,由于市场的供求失调,车多货少,车主为了招揽生意,竟相压价,导致运输价降低,而运价的下滑,最终以采取多拉少跑来获取更多的超额利润。二是“节约成本”。一些运输企业或车主,由于受市场调节、管理、物价等因素的影响,采取将货物化整为零,购买”大吨小标”车辆和非法改装车辆,以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 三是“心存侥幸”。一些运输企业或车主,由于受利益的驱动,不顾对公路设施的损害,不顾交通安全,追求眼前利益,心存侥幸而进行超 限运输。 四是“地方保护”。一些非法的改装厂、工矿企业、运输业主和车主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形成一条超限运输线,不法车辆改装厂竞然能获准有关部门的合理批复,堂而皇之大胆超限运输. 超限运输的危害 超限不治路无宁日。超限运输产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制约公路的可持续发展,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其 主要表现在: 一是严重破坏了公路设施。货车超限运输对公路的危害最大,在公路运输上行驶的汽车,其轴载重量对路面是一种重复性的碾压作用,当轴载量增大后,公路路面在有效使用期内承受碾压的次数和受力作用增加,在标准轴载重量下,不会发生结构的破坏,一旦在超限车辆的作用下,就会发生结构性的破坏,造成路面网裂、变形、松散和沉陷等病状,缩短了公路的使用寿命。据专家估算,设计在20年的公路,通常不到 4年就要重新维修。二是严重威胁桥梁安全。目前,超限车辆大多数采取加装钢板弹簧甚至加轴等办法,使车货总重量及轴载量大大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的荷载标准,从而导致大部分公路运输桥梁在超限车的作用下,桥梁涵洞出现拱圈开裂,桥墩变形,涵洞坍塌等病状,引起桥梁结构灾难性的破坏,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超限现象越来越严重,小吨位货车可以改造成大吨位的使用,据介绍,一辆5吨的汽车居然可以改造成20-30吨的货车,15吨的货车则被改造成0-100吨货车使用。三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超限运输被称为“公路第一杀手”,这个“杀手”的含义不仅在于超限车辆对公路路面桥梁等造成的损害。据统计,货车交通事故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引起的,大量事实也证明:公路上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桥梁坍塌事件都与车辆超限密切相关,并常常造成局部交通线路阻塞,给当地公路管理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一些改装的超限运输车辆,都只不过采取了更换高压轮胎、加厚钢板弹簧、加高车箱栏板等措施,而其操作、制动、动力和传动系统仍然保持出厂配置,给交通事故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四是国家规费大量流失。由于目前公路的养路费、货客运附加费、运管费、车辆通行费等大部分交通规费都是以车辆核定吨位计算的,吨位越高,缴费就越多,为了少缴费,货运车辆“大吨小标”的现象相当突出,为了多赚钱,运输企业或车主,多拉快跑,化零为整,这些都导致 了国家交通规费的大量流失。 治理超限车辆运输的对策车辆超限运输涉及到车辆生产、运输市场、收费管理和群众利益等诸多问题,要彻底根治这一顽症,必须宣传先行、强化职能、部门联动、以“堵”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治超意识。治超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治超工作是针对超限的现象的,不是治“驾驶员”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公路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努力把治超有关政策“放”到运输企业办公桌上,“装”进车主和司机脑海中,让广大群众龙其是驾驶员都学法、懂法、守法,为路政部门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宣传超限运输的危 害性,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抓好源头治理,强化管理职能。一是严把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测,确认符合原车要求的方可签发道路运输证。二是加强对货源地和货运场站的管理,确保超限货车不出矿,不出厂,不上路,三是发现私自改装,拼装运输车辆的维修企业,一律不得通过审核,视其情节轻重给给予处理直至取消经营。 三、规范管理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治超工作,公路部门是主体,部门联动是关键。为此,公路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按照国家7部委联合发布的治超标准,明确职责分工,执法程序、工作方式,切实加强对超限执法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对超限车辆坚持以卸载为主,处罚为辅,不消除违法状态不许放行,杜绝人情车。治超机构和治超办要加大督察力度,通过明查暗访,整顿执法队伍,对徇私枉法的治超执法人员,必须严肃查处,坚决杜绝 因治超而发生公路三乱现象。 四、形成治超合力,转变治超思路。治理超限运输是一项长期而坚巨的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召集公安、交通、质监、矿业、工商、新闻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统一政令,联合行动,分类治理,齐抓共管,使超限运输车辆无处可藏,对严重超限车辆要坚决卸载,杜绝罚款后放行的做法,这是制止超限的有效措施。同时还应追究相关单位的连带责任,如拉运工矿企业货物的车辆一旦超限,不但要处罚车主还 要处罚企业。 治超工作是当前公路部门的一件大事,由于治超工作开展的时间短,很多方面需要去不断探索和创新,只有依靠党委政府、各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并且常抓不懈,才能有效的治理超限运输,保障公路 完好完好畅通。 我国现行车辆和交通运输管理体制的突出特点是人、车、路相分离。汽车生产在厂家,车辆牌照管理和违规罚款在交警,公路建设和管养维护在交通,这种职能交叉、权力分散管理体制严重制约了治理超限运输工作的正常开展。厂家自主设计生产汽车,不受交通法律法规制约,使得“大吨小标”车辆披着合法的外衣大量流向社会,给公路直接造成损害。公安交警部门拥有车辆牌照管理、车辆审验的职权,但不对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负责。查处超载往往是“只罚不纠”。接受罚款后的超限(载)车辆继续行驶在公路上,对公路的损害及行车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而且,罚款加在车主负担,形成越罚越超、越超越罚,恶性循环的恶劣现象。作为公路运输管理职能机构的交通部门,却无权处理超限运输车辆和人员,对大量闯岗、绕岗、集结过岗等超限运输行为束手无策,有关法规难以落实,治理工作力不从心 第 5 页 共 5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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