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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 动 式 起 重 机 吊 装 作 业安 全 管 理 规 定二 一 二 年 八 月 1 2 课 程 概 述 :自 我 介 绍 :从 吊 装 作 业 存 在 的 风 险 、 规 定 的 适 用 范 围 、 涉 及 到的 术 语 、 吊 装 作 业 的 安 全 要 求 、 作 业 票 的 管 理 五 个 方 面 ,阐 述 销 售 公 司 的 移 动 式 起 重 机 吊 装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及 在 实 际 工 作 如 何 应 用 。 * 培 训 提 纲 3二 、 适 用 范 围一 、 吊 装 作 业 的 风 险三 、 术 语 和 定 义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一 、 吊 装 作 业 的 风 险 4 吊 装 作 业 有 何 风 险 ? p 吊 物 坠 落p 挤 压 碰 撞p 机 体 倾 翻p 物 体 打 击 p 触 电 等 从 事 故 统 计 看 , 以 挤 压 碰 撞和 吊 物 坠 落 两 类 为 突 出 。 培 训 提 纲 5二 、 适 用 范 围一 、 吊 装 作 业 的 风 险三 、 术 语 和 定 义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二 、 适 用 范 围 6 适 用 范 围 规 定 适 用 于 中 国 石 油 销 售 公 司 归 口 管 理 企 业 以 及 工 程 承 包 商在 油 ( 气 ) 库 、 加 油 ( 气 ) 站 等 生 产 或 施 工 作 业 区 域 内 的 移 动式 起 重 机 吊 装 作 业 活 动 。 控 股 、 参 股 企 业 参 照 执 行 。 润 滑 油 、 燃 料 油 、 沥 青 等 生 产 型 企 业 应 参 照 炼 油 与 化 工 企业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 培 训 提 纲 7二 、 适 用 范 围一 、 吊 装 作 业 的 风 险三 、 术 语 和 定 义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三 、 术 语 和 定 义 8 1. 吊 装 作 业利 用 各 种 机 具 将 重 物 吊起 ,并 使 重 物 发 生 位 置 变 化 的作 业 过 程 。 三 、 术 语 和 定 义 9 2. 移 动 式 起 重 机 移 动 式 起 重 机 即 自 行 式 起 重 机 , 包 括 履 带 起 重 机 、 轮 胎 起 重 机 ,不 包 括 桥 式 起 重 机 、 龙 门 式 起 重 机 、 固 定 式 桅 杆 起 重 机 、 悬 挂 式 伸臂 起 重 机 以 及 额 定 起 重 量 不 超 过 1t的 起 重 机 。 三 、 术 语 和 定 义 10 移 动 式 起 重 机 不 包 括 : 桥式起重机 三 、 术 语 和 定 义 11 移 动 式 起 重 机 不 包 括 :龙门式起重机 三 、 术 语 和 定 义 12 移 动 式 起 重 机 不 包 括 :桅杆式起重机 三 、 术 语 和 定 义 13 移 动 式 起 重 机 不 包 括 :塔式起重机 三 、 术 语 和 定 义 14 3.上 限 位 装 置 起 重 机 上 的 一 种 能 防 止 吊 物 或 吊 钩 提 升 过 高 的 安 全 装 置 。 三 、 术 语 和 定 义 15 4.起 重 指 挥 员 持 有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操 作资 格 证 书 , 能 够 辨 识 吊 装 作业 危 害 , 并 能 熟 练 使 用 起 重机 特 定 手 势 信 号 的 人 。 三 、 术 语 和 定 义 16 5.吊 具 、 索 具 起 吊 机 械 的 附 属 装 置 , 如钢 绳 、 滑 轮 、 索 环 、 平 衡 仪 、扣 钉 、 纽 绳 、 吊 架 孔 、 轮 箍 和挂 钩 等 。 三 、 术 语 和 定 义 17 6.支 腿 机 器 上 用 于 增 加 其 稳 定性 或 负 载 能 力 的 可 延 伸 或 固定 的 臂 。 三 、 术 语 和 定 义 18 7.吊 装 半 径吊 挂 货 物 中 心 的垂 线 与 吊 臂 转 动 中 心之 间 的 距 离 。 吊 装 半 径 吊 装 半 径 :旋 转 中 心与 吊 钩 的直 线 距 离 三 、 术 语 和 定 义 19 8.标 准 负 载 能 力制 造 商 根 据 吊 臂长 度 、 起 吊 半 径 确 定的 综 合 最 大 吊 升 能 力 。吊 车 吨 位标 识 25t 三 、 术 语 和 定 义 20 9.搬 运 重 量在 货 物 起 吊 中 ,货 物 及 所 有 在 吊 臂 顶端 悬 挂 的 提 升 器 械 的最 大 总 重 量 。 回 转 中 心 悬 吊 物 体 重 量 起 吊 半 径 培 训 提 纲 21二 、 适 用 范 围一 、 吊 装 作 业 的 风 险三 、 术 语 和 定 义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22 1.基 本 要 求p 移 动 式 起 重 机 吊 装 作 业 实 行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 吊 装 前 需 办 理 吊 装作 业 许 可 证 。 p 使 用 前 起 重 机 各 项 性 能 均 应 检 查 合 格 。 吊 装 作 业 应 遵 循 制 造 厂家 规 定 的 最 大 负 荷 能 力 , 以 及 最 大 吊 臂 长 度 限 定 要 求 。 p 禁 止 起 吊 超 载 、 质 量 不 清 的 货 物 和 埋 置 物 件 。 在 大 雪 、 暴 雨 、大 雾 等 恶 劣 天 气 及 风 力 达 到 六 级 以 上 时 ( 含 六 级 ) 应 停 止 起 吊 作 业 ,并 卸 下 货 物 , 收 回 吊 臂 。p 任 何 情 况 下 , 严 禁 起 重 机 带 载 行 走 ; 无 论 何 人 发 出 紧 急 停 车 信号 , 都 应 立 即 停 车 。 p 在 可 能 产 生 易 燃 易 爆 、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的 环 境 中 工 作 时 , 应 进 行 气 体 检 测 。 23 p 起 重 机 吊 臂 回 转 范 围 内 应 采 用 警 戒 带 或 其 他 方 式 隔 离 , 无 关 人员 有 得 进 入 区 域 内 ; 在 操 作 期 间 起 重 机 上 不 允 许 有 其 他 人 员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24 2.起 重 机 安 全 要 求1) 起 重 机 安 全 基 本 要 求起 重 机 的 负 荷能 力 标 牌 清 楚并 固 定 牢 固p 随 机 备 有 安 全 警 示 牌 、 使 用 手 册 、 载 荷 能 力 铭 牌 并 根 据 现 场情 况 设 置 。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25 p 起 重 机 操 作 室 和 驾 驶 室 中 应 配 置 灭 火 器 ; 所 有 排 气 管 道 应 设 置防 护 装 置 或 隔 热 层 ; 驾 驶 室 所 有 窗 户 的 玻 璃 应 为 安 全 玻 璃 ; 配 置 有标 尺 的 油 箱 应 密 封 良 好 , 避 免 燃 油 溅 出 或 溢 出 ; 起 重 机 平 台 和 走 道应 采 用 防 滑 表 面 , 人 员 可 接 触 的 运 动 件 或 旋 转 件 应 安 装 有 保 护 罩 或面 板 。 灭 火 器 固 定 牢 靠 , 定 期 检 查 驾 驶 室 所 有 窗 户为 安 全 玻 璃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26 p 根 据 起 重 机 型 号 , 出 入 起 重 机 驾 驶 室 、 操 作 室 均 应 配 备 梯 子 ( 带栏 杆 或 扶 手 ) 或 台 阶 ; 所 有 主 臂 副 臂 应 设 置 机 械 式 安 全 停 止 装 置 。 p 如 果 起 重 机 遭 受 了 异 常 应 力 或 载 荷 的 冲 击 , 或 吊 臂 出 现 异 常 振 动 、抖 动 等 , 在 重 新 投 入 使 用 前 , 应 由 专 业 机 构 进 行 彻 底 的 检 查 和 修 理 。p 在 加 油 时 起 重 机 应 熄 火 , 在 行 驶 中 吊 钩 应 收 回 并 固 定 牢 固 。 行 驶 中 吊 钩 应 收 回 并 固 定 牢 固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27 2.起 重 机 的 安 全 要 求2) 起 重 设 备 附 件 的 管 理p所 有 起 重 设 备 附 件 , 必 须 定 期 检 查 , 建 台 帐 , 任 何 有 磨 损 、 腐 蚀或 不 规 则 形 状 的 附 件 都 不 能 使 用 ;p运 输 和 存 放 起 重 设 备 附 件 要 卷 放 或 直 放 , 不 能 被 压 和 受 损 。 禁 止将 废 弃 的 起 重 设 备 附 件 带 至 作 业 现 场 ;p起 重 设 备 附 件 不 能 超 过 其 最 大 负 载 能 力 范 围 ;p确 保 起 重 设 备 附 件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采 取 正 确 的 连 接 方 式 并 连 接 牢 固可 靠 ;p禁 止 擅 自 加 工 、 制 造 起 重 设 备 附 件 。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28 2.起 重 机 的 安 全 要 求3) 检 查 保 养p 应 定 期 对 吊 装 设 备 的 控 制 装 置 、 吊 钩 、 钢 丝 绳 和 安 全 装 置 等进 行 检 查 ;p 吊 装 设 备 应 根 据 使 用 说 明 书 的 要 求 , 制 订 详 细 的 预 防 性 维 护计 划 并 定 期 实 施 。具 体 内 容 及 要 求 见 销 售 公 司 移 动 式 起 重 机 吊 装 作 业 安 全 管 理规 定 中 “5.2 移 动 式 起 重 机 检 查 ”( 使 用 前 的 外 观 检 查 、 经 常 性 检查 、 定 期 性 检 查 ) 和 “5.3 维 护 和 修 理 ”的 内 容 。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29 3.人 员 的 安 全 职 责1) 作 业 申 请 人p 是 作 业 现 场 负 责 人 , 提 出 作 业 申 请 ;p 办 理 作 业 许 可 证 ;p 协 调 落 实 作 业 安 全 措 施 ;p 组 织 现 场 安 全 交 底 和 安 全 培 训 ;p 组 织 实 施 作 业 ; p 对 相 关 作 业 安 全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和 可 靠 性 负 责 。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30 3.人 员 的 安 全 职 责2) 作 业 批 准 人 p 清 楚 可 能 存 在 的 危 害 ;p 评 估 作 业 过 程 中 可 能 发 生 的 条 件 变 化 ; p 清 楚 安 全 控 制 措 施 ; p 确 认 安 全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 p 批 准 和 取 消 作 业 。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31 3.人 员 的 安 全 职 责3) 起 重 指 挥 人 员p 接 受 专 业 技 术 培 训 及 考 核 , 持 证 上 岗 ; p 严 格 执 行 吊 装 作 业 计 划 , 按 规 定 的 指 挥 信 号 进 行 指 挥 ; p 监 督 吊 索 或 吊 具 的 选 择 ; p 正 式 起 吊 前 应 指 挥 试 吊 , 确 认 一 切 正 常 , 方 可 正 式 指 挥 吊 装 ; p 及 时 判 断 和 处 理 异 常 情 况 , 发 现 安 全 措 施 落 实 不 完 善 , 有 权 暂停 作 业 。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32 3.人 员 的 安 全 职 责4) 司 索 人 员 ( 起 重 工 )p 接 受 专 业 技 术 培 训 及 考 核 , 持 证 上 岗 ; p 测 算 货 物 质 量 与 起 重 机 额 定 起 吊 质 量 是 否 相 符 ;p 根 据 货 物 的 质 量 、 体 积 和 形 状 等 情 况 选 择 合 适 的 吊 具与 吊 索 ; p 检 查 吊 具 、 吊 索 与 货 物 的 捆 绑 或 吊 挂 情 况 ; p 听 从 指 挥 人 员 的 指 挥 , 及 时 报 告 险 情 ; p 熟 知 作 业 过 程 中 的 危 害 和 控 制 措 施 。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33 3.人 员 的 安 全 职 责5) 起 重 机 司 机p 符 合 专 业 资 质 要 求 ; p 参 与 吊 装 作 业 计 划 的 编 制 ;p 严 格 执 行 吊 装 作 业 计 划 , 按 指 挥 信 号 进 行 操 作 。p 对 任 何 人 发 出 的 紧 急 停 车 信 号 , 均 应 立 即 执 行 ; p 熟 知 作 业 过 程 中 的 危 害 和 控 制 措 施 ; p 定 期 对 起 重 机 进 行 检 查 、 维 护 。有 资 质 、 体 检 合 格 、 熟 悉 起 重 机性 能 、 掌 握 起 重 机 操 作 规 程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34 3.人 员 的 安 全 职 责6) 吊 装 安 全 监 督 员p 监 督 吊 装 作 业 按 照 审 核 批 准 的 吊 装 方 案 实 施 。p 监 督 让 培 训 过 且 持 有 合 格 证 书 的 的 司 机 操 作 起 重 机 。p 监 督 让 有 资 质 的 起 重 工 和 信 号 员 进 行 吊 装 工 作 。p 在 安 全 吊 装 过 程 中 监 督 起 重 机 司 机 、 起 重 工 和 信 号 员 各 负 其 责 。p 一 旦 有 不 安 全 的 情 况 立 即 报 告 , 并 应 采 取 适 当 的 措 施 。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35 4.吊 装 作 业 安 全 要 求p 在 吊 装 作 业 中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不 准 吊 装 : 指 挥 信 号 不 明 、 错 误 或 乱 指 挥 ;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36 4.吊 装 作 业 安 全 要 求 重 量 不 明 , 埋 入 地 下 或 超 负 荷 ;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37 4.吊 装 作 业 安 全 要 求 工 件 捆 绑 不 牢 、 棱 角 未 包 衬 垫 、 捆 绑 方 法 错 误 和 吊 挂 重 物 直 接 进行 加 工 或 焊 接 时 ;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38 4.吊 装 作 业 安 全 要 求 吊 索 具 不 合 格 或 报 废 ; 吊 钩 安 全 装 置 有缺 陷钢 丝 绳有 缺 陷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39 4.吊 装 作 业 安 全 要 求 吊 物 上 有 人 , 用 人 作 配 重 或 吊 物 上有 散 浮 件 ;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40 4.吊 装 作 业 安 全 要 求 光 线 不 良 , 照 明 不 良 ; 天 气 恶 劣 时 不 准 作 业 视 线 太 差 ! 停 止 作 业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41 4.吊 装 作 业 安 全 要 求 歪 接 斜 吊 ( 大 于 5 ) ;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42 4.吊 装 作 业 安 全 要 求 六 级 以 上 强 风 ;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43 4.吊 装 作 业 安 全 要 求 起 重 机 电 铃 、 吊 钩 限 位 器 有 缺 陷 ;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44 4.吊 装 作 业 安 全 要 求 制 动 器 等 部 件 不 可 靠 。起 重 机 制 动 器 安 装 在 电 动 机 的 转 轴 上 , 用 来 制 动 电 动 机 的 运 转 ,使 其 运 行 或 起 升 机 构 能 够 正 确 可 靠 的 停 在 预 定 的 位 置 上 。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45 特 殊 情 况 下 的 吊 装 作 业 在 管 道 附 近 的 吊 装 作 业 在 管 道 附 近 1.5米 或 管 道 上 空 进 行 吊 装 , 应 在 管 道 上 加 装 保 护 设 施, 并 制 定 书 面 的 起 吊 计 划 ; 应 事 先 拟 定 处 理 管 道 被 碰 或 断 裂 状 况 的 应 急 措 施 ; 若 操 作 员 不 能 直 接 看 到 周 围 情 况 , 应 派 人 监 视 , 随 时 提 醒 ; 货 物 在 移 动 过 程 中 , 其 任 何 部 分 和 管 道 的 边 缘 距 离 不 得 小 于 2米 ; 在 已 投 入 使 用 的 油 气 管 道 附 近 作 业 应 撰 写 安 全 程 序 和 操 作 规 程 ; 应 在 操 作 区 域 设 置 路 障 , 任 何 非 直 接 参 与 操 作 人 员 不 得 进 入 该 区域 。 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 46 电 网 附 近 的 吊 装 作 业在 电 线 附 近 有 起 吊 设 备 经 过 或 操 作 起 吊 设 备 时 应 遵 守 以 下 附 加 安全 条 件 : 所 有 空 中 电 缆 应 当 被 视 为 带 电 , 禁 止 起 重 机 及 操 作 人 员 与 电 缆有 任 何 接 触 并 保 持 一 定 的 距 离 ; 在 电 线 附 近 起 吊 作 业 应 制 定 书 面 的 作 业 计 划 并 严 格 实 施 ; 在 允许 的 情 况 下 , 应 断 电 且 在 良 好 接 地 的 情 况 下 进 行 操 作 ; 专 人 负 责 警 戒 。 培 训 提 纲 47二 、 适 用 范 围一 、 吊 装 作 业 的 风 险三 、 术 语 和 定 义四 、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要 求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48 吊 装 作 业 管 理 流 程吊 装许 可申 请 吊 装许 可审 查 吊 装许 可审 批 安 全 、技 术交 底 试 吊 吊 装作 业 吊 装 作业 结 束 ( 关 闭 )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49 1.吊 装 作 业 许 可 证 申 请 1)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范 围 任 何 非 固 定 场 所 的 临 时 吊 装 作 业 都 应 办 理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证 , 包括 :p 油 ( 气 ) 库 、 加 油 ( 气 ) 站 、 非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的 新 改 扩 建 项 目 、检 维 修 作 业 进 行 的 吊 装 作 业 ;p 非 经 常 性 的 临 时 吊 装 作 业 。 非 油 中 央 仓 的 固 定 升 降 设 施 的 吊 装 作 业 , 有 相 应 的 操 作 规 程 控制 风 险 , 不 属 于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范 围 。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50 1.吊 装 作 业 许 可 证 申 请p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证 ;p 安 全 工 作 方 案 ( 附 工 作 安 全 分 析 表 、 作 业 区 域 相 关 示 意 图 、 风险 控 制 及 应 急 措 施 等 ) ; p 起 重 机 外 观 检 查 结 果 、 钢 丝 绳 和 吊 钩 检 查 结 果 ; p 作 业 人 员 资 质 。 ( 起 重 指 挥 员 、 起 重 工 、 起 重 机 司 机 特 种 作 业证 、 身 份 证 等 证 件 , 起 重 机 司 机 体 检 表 ) p 相 关 安 全 培 训 记 录 等 。 2) 许 可 证 的 申 请 应 由 吊 装 作 业 负 责 人 办 理 , 申 请 前 应 准 备 好 以 下相 关 资 料 :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51吊 装 作 业 前 需 对 吊 装 现 场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 内 容 包 括 :p 作 业 空 间 ;p 基 础 地 面 及 地 下 土 层 承 载 力 ;p 周 边 设 施 ;p 是 否 属 联 合 作 业 。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52 判 断 是 否 为 关 键 性 吊 装 ?p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 应 视 为 关 键 性 吊 装 作 业 : 货 物 载 荷 达 到 额 定 起 重 能 力 的 75%; 货 物 需 要 一 台 以 上 的 起 重 机 联 合 起吊 的 ; 吊 臂 和 货 物 与 管 线 、 设 备 或 输 电 线路 的 距 离 小 于 规 定 安 全 距 离 ;吊 臂 越 过 障 碍 物 起 吊 , 操 作 员 无 法目 视 且 仅 靠 指 挥 信 号 操 作 。凡 属 关 键 性 吊 装 作 业 的 , 应 制 定 关 键性 吊 装 作 业 计 划 。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53 2.吊 装 作 业 许 可 证 审 查1) 书 面 审 查 : 在 收 到 申 请 人 的 作 业 许 可 申 请 后 , 审 批 人 应 组织 申 请 人 和 作 业 涉 及 的 相 关 人 员 集 中 对 许 可 证 中 提 出 的 安 全 措 施 、工 作 方 案 进 行 书 面 审 查 , 并 记 录 审 查 结 论 。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54 2) 现 场 核 查 : 书 面 审 查 合 格 , 所 有 参 加 书 面 审 查 的 人 员 均 应 到 许可 证 所 涉 及 的 工 作 区 域 实 地 核 查 , 确 认 各 项 安 全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 p 确 认 人 员 资 质 符 合 要 求 ; (持 证 上岗 ,身 体 健 康 , 并 由 主 管 通 过 口 头 或 书面 等 方 式 进 行 吊 装 操 作 相 关 知 识 测 试合 格 ) 指 挥 人 员 司 索 人 员 ( 起 重 工 ) 起 重 机 司 机 55 p 人 员 到 位 并 正 确 佩 戴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现 场 负 责 人 起 重 工 起 重 司 机 起 重 指 挥属 地 主 管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56 p 确 定 支 腿 完 全 伸 出 并 按 要 求 垫 枕 木 ; 合 格 的 垫 木 , 面 积 约为 支 腿 面 积 的 3倍 以上如 支 腿 没 有 完 全 伸 开 的 情 况 下 , 实 际 的 “额 定 起 重 力 矩 ”要 小 于 原 性 能 表 中 的 额 定 起 重 力 矩 , 可 能 造 成 起 重 机 侧 翻 。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57 p 确 认 车 体 平 衡 ; 吊 车 水 平 仪 已 损 坏 , 无 法 准确 判 断 车 辆 水 平 度 , 而 吊 装 作 业 时 必 须 保 持 车 辆 处 于 水平 。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58 p 确 认 支 腿 紧 锁 装 置 有 效 ; 水 平 支 腿 伸 出 后 , 必 须 用 销子 锁 紧 支 腿 , 防 止 收 缩 。 水平 支 腿 锁 紧 装 置 失 效 , 可 能 导 致 水 平 油 缸 回 缩 翻 车 。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59 p 确 认 力 矩 限 制 器 处 于 有 效 状 态 ; 正 常 操 作 情 况 下 ,该 开 关 应 处 于 关 闭状 态 。 力 矩 检 测 器 安 全 保 护 开 关被 强 制 开 启 , 失 去 保 护 作用 。 在 此 情 况 下 超 载 超 限吊 装 无 法 控 制 , 属 严 重 违章 行 为 。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60 p 确 认 液 压 管 路 完 好 ; 液 压 系 统 到 处 漏 油 ,可 能 造 成 压 力 失 稳 油 缸 油 管 漏 油 , 可 能 导致 油 缸 回 缩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61 p 确 认 排 绳 器 完 好 有 效 ; 排 绳 器 损 坏 , 可 导致 钢 丝 绳 挤 坏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62p 灭 火 器灭 火 器 固 定 牢 靠 , 定 期 检 查 灭 火 器 无 固 定 放 置 点 ; 无 检 查 卡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63p 排 气 管 道排 气 管 消 声 器 前 端 已经 断 裂 , 后 端 的 防 火帽 不 起 任 何 作 用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检 查 车 辆 油 位、 防 冻 液 等 情 况p 油 位 、 液 位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65 p 钢 丝 绳如 果 出 现 下 列 任 意 一 种 情 况 , 应 更 换 钢 丝 绳 :a) 一 个 绳 节 距 上 有 六 个 断 丝 或 一 个 绳 节 距 内 一 个 绳 股 上 有 三 个 断 丝 ;b) 钢 丝 绳 外 径 磨 损 量 达 到 三 分 之 一 ;c) 扭 结 、 压 扁 、 鸟 笼 或 其 他 结 构 性 损 坏 ;d) 有 热 损 坏 的 迹 象 :直 径 19mm以 下 ( 含 ) 的 钢 丝 绳 , 直 径 减 少 超 过 1.2mm;直 径 22mm 30mm( 含 ) 的 钢 丝 绳 直 径 减 少 超 过 1.5mm;直 径 32mm 38mm( 含 ) 以 上 的 钢 丝 绳 直 径 减 少 超 过 2.4mm。直 径 1绳 节 距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一 个 绳 股 上 有 3根 断 丝或一 个 绳 节 距 上 有 6个 断 丝必 须 更 换 新 绳 1绳 节 距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67扭 曲扭 结 压 扁 鸟 笼 绳 索 磨 损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68钢 丝 绳 失 去 正 常 形 状 产 生可 见 的 畸 形 -予 以 报 废波 浪 型 钢 丝 挤 出 绳 股 挤 出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69标 准 的 钢 丝 绳 卡法 ,主 钢 绳 保 持 平直 钢 丝 绳 卡 扣 反 装 , 主 钢绳 受 力 变 形 。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70 p 吊 钩 不 准 使 用 铸 造 吊 钩 ( 应 使 用 锻 造 或 片 式 吊 钩 ) , 吊 钩 应 固 定 牢 靠 ,转 动 部 位 应 灵 活 , 钩 体 表 面 光 洁 , 无 裂 纹 及 任 何 有 损 伤 钢 丝 绳 的 缺陷 , 吊 钩 上 的 缺 陷 不 得 补 焊 。 为 防 止 脱 钩 , 发 生 事 故 , 吊 钩 应 装 有 防 止 脱 钩 的 安 全 装 置 。 完 好 的 防 脱 装 置 防 脱 装 置 弹 簧 失 效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吊 钩 受 力 图 71-断 面 : 主 要 承 受 剪 切 应 力 及 拉 弯 组 合 应力 的 作 用 。 -断 面 : 受 拉 应 力 。 货 物 质 量 对 吊 钩除 有 拉 、 切 力 之 外 , 还 有 把 吊 钩 拉 直 的 趋 势 。 -断 面 : 受 货 物 质 量 的 拉 力 , 使 整 断 面受 拉 应 力 , 同 时 还 受 力 矩 的 作 用 , 在 力 矩 作用 下 , -断 面 的 内 侧 受 拉 应 力 , 外 侧 受 压应 力 。 -、 -断 面 是 受 力 最 大 的 断 面 , 也 称 为危 险 断 面 。 吊 钩 的 危 险 断 面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72 裂 纹 ; 危 险 断 面 磨 损 达 原 尺 寸 的 10%; 最 狭 窄 的 位 置 上 测 量 , 开 口 度 拉 伸 量 超 过 正 常开 口 15%; 钩 身 扭 转 变 形 超 过 10; 吊 钩 危 险 断 面 或 吊 钩 颈 部 产 生 塑 性 变 形 ; 片 钩 衬 套 磨 损 达 原 尺 寸 的 50%时 , 应 更 换 衬 套; 片 钩 心 轴 磨 损 达 原 尺 寸 的 5%时 , 应 更 换 心 轴。 吊 钩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 应 予 报 废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73 3.吊 装 作 业 许 可 证 审 批p书 面 审 核 和 现 场 核 查 通 过 后 , 批 准 人 或 其 授 权 人 在 作 业 许 可 证 上 签 字 。p 运 行 的 油 ( 气 ) 库 维 修 吊 装 作 业 由 地 区 公 司 二 级 单 位 分 管 油( 气 ) 库 业 务 的 领 导 或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人 、 油 ( 气 ) 库 负 责 人 组 织 书面 审 核 、 现 场 核 查 和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证 审 批 。p 运 行 的 加 油 ( 气 ) 站 维 修 吊 装 作 业 由 地 区 公 司 二 级 单 位 分 管 加油 ( 气 ) 站 业 务 的 领 导 或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人 组 织 书 面 审 核 、 现 场 核 查和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证 审 批 。p 停 业 的 油 ( 气 ) 库 、 加 油 ( 气 ) 站 检 修 和 新 、 改 ( 扩 ) 建 项 目吊 装 作 业 由 地 区 公 司 二 级 单 位 分 管 工 程 业 务 的 领 导 或 职 能 部 门 负 责人 、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证 审 批 。 地 区 公 司 可 根 据 企 业 实 际 , 对 吊 装 作 业 实 行 分 级 管 理 。 74 4.安 全 、 技 术 交 底作 业 申 请 人 对 所 有 参 与 作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 技 术 交 底 , 内 容 至 少包 括 :p 吊 装 工 艺 方 法 ;p 设 备 、 构 件 的 堆 积 重 量 及 摆 放 位 置 、 安 装 位 置 ;p 设 备 、 构 件 在 各 种 空 间 位 置 状 态 时 起 重 机 索 具 受 力 情 况 ;p 起 重 机 索 具 选 用 以 及 安 全 系 数 情 况 ;p 岗 位 分 工 及 职 责 ;p 指 挥 信 号 ; p 施 工 技 术 、 质 量 要 求 ;p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及 应 急 预 案 。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75 5.试 吊p 开 始 吊 装 前 必 须 进 行 试 吊 。 起 重 操 作 前 , 先 鸣 喇 叭 , 以 提 醒 起重 作 业 范 围 内 的 人 员 注 意 。p 货 物 离 开 地 面 20-30cm, 停 留 60秒 , 检 查 吊 车 稳 定 性 、 吊 物 、吊 索 、 吊 具 的 安 全 性 在 确 认 安 全 可 靠 的 情 况 下 , 方 可 继 续 进 行 吊 装作 业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76 6.吊 装 作 业 p 严 格 执 行 起 重 机 操 作 规 程 。p 听 从 信 号 指 挥 。 沟 通 优 先 顺 序 : 视 觉 联 系 ; 有 线 对 讲 装 置 ; 双 向 对 讲 机 。当 联 络 中 断 , 应 停 止 操 作 , 直 到 联 络恢 复 。现 场 吊 装 使 用 起 重 手 语 时 , 必 须 配 合哨 语 的 运 用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77 p 货 物 下 禁 止 工 作 、 站 立 、 行 走 , 不 得 随 同 货 物 或 起 重 机 械 升降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78p 严 格 执 行 吊 装 设 备 的 最 大负 荷 能 力 及 最 大 吊 臂 长 度 ; 吊 臂 未 按 规 定 顺 序 伸 出 ,可 能 导 致 力 矩 检 测 器 检测 结 果 错 误 , 作 业 时 大臂 折 断 。 ( 规 定 要 求 )第 二 节 、 第 三 节 、 第 四节 应 按 顺 序 依 次 伸 出234第 二 级 吊 臂 没 有 完 全 伸出 来 , 属 严 重 违 章 操 作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79p 操 作 中 起 重 机 应 处 于 水 平 状 态 。 用 引 绳 控 制 货 物 摆 动 时 , 禁 止 将引 绳 缠 绕 身 体 的 任 何 部 位 。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80 p 需 在 电 力 线 路 附 近 使 用 起 重 机 时 , 起 重 机 与 电 力 线 路 的 安 全距 离 应 符 合 相 关 标 准 。 在 没 有 明 确 告 知 的 情 况 下 , 所 有 电 线 电 缆 均应 视 为 带 电 电 缆 。 电 压 (kV) 距 离 (m) 6以 下 2.56至 10 2.710至 35 3.035至 110 3.2110至 220 4.6220以 上 5.2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81p 起 重 机 在 沟 边 或 坑 边 作 业 时 , 应 与 其 保 持 必 要 的 安 全 距 离 ,一 般 不 小 于 坑 深 的 1.2倍 。p 夜 间 吊 装 作 业 , 应 有 足 够 的 照 明 。p 严 禁 利 用 管 道 、 管 架 、 电 杆 、 机 电 设 备 等 做 吊 装 锚 点 , 未 经有 关 部 门 审 查 核 算 , 不 得 将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作 为 锚 点 。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82 p 在 下 列 情 况 下 , 司 机 不 得 离 开 操 作 室 : 货 物 处 于 悬 吊 状 态 ; 操 作 手 柄 未 复 位 ; 手 刹 未 处 于 制 动 状 态 ; 起 重 机 未 熄 火 关 闭 ; 门 锁 未 锁 好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83 7.吊 装 作 业 结 束p 吊 装 作 业 结 束 , 及 时 整 理 吊 装 用 索 具 、 垫 物 、 清 理 施 工 现 场 。p 作 业 审 批 人 、 申 请 人 现 场 验 收 符 合 安 全 条 件 后 , 关 闭 吊 装 作业 许 可 ;p 吊 装 设 备 撤 离 现 场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84 8.吊 装 作 业 许 可 证 期 限 、 延 期 、 结 束 p 期 限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证 的 有 效 期 限 一 般 不 超 过 一 个 班 次 。如 果 在 书 面 审 查 和 现 场 核 查 过 程 中 , 经 确 认 需 要 更 多 的 时 间 进行 作 业 , 应 根 据 作 业 性 质 、 作 业 风 险 、 作 业 时 间 , 经 相 关 各 方协 商 一 致 确 定 作 业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限 和 延 期 次 数 , 超 过 延 期 次 数, 应 重 新 办 理 作 业 许 可 证 。p 延 期 : 如 果 在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内 没 有 完 成 工 作 , 申 请 人 可 申请 延 期 。 申 请 人 、 批 准 人 及 相 关 方 应 重 新 核 查 工 作 区 域 , 确 认所 有 安 全 措 施 仍 然 有 效 , 作 业 条 件 未 发 生 变 化 。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85p 作 业 环 境 和 条 件 发 生 变 化 ;p 作 业 许 可 证 规 定 的 作 业 内 容 发 生 改 变 ;p 实 际 作 业 与 规 范 的 要 求 发 生 重 大 偏 离 ;p 发 现 有 可 能 发 生 立 即 危 及 生 命 的 违 章 行 为 ;p 现 场 作 业 人 员 发 现 重 大 安 全 隐 患 ;p 事 故 状 态 下 。p 关 闭 : 当 作 业 完 成 后 , 申 请 人 与 批 准 人 确 认 或 其 授 权 人 在 现场 验 收 合 格 后 , 双 方 签 字 后 关 闭 作 业 许 可 证 。 p 取 消 : 当 发 生 下 列 任 何 一 种 情 况 时 , 许 可 证 取 消 五 、 吊 装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86 9.吊 装 作 业 许 可 证 管 理 p 作 业 许 可 证 一 式 四 联 , 要 有 编 号 。 编 号 由 批 准 人 按 地 区 公 司 规定 填 写 。p 第 一 联 : 悬 挂 在 作 业 现 场 ;p 第 二 联 : 张 贴 在 控 制 室 或 公 开 处 以 示 沟 通 , 让 现 场 所 有 有 关人 员 了 解 现 场 正 在 进 行 作 业 的 位 置 和 内 容 ;p 第 三 联 : 送 交 相 关 方 , 以 示 沟 通 ;p 第 四 联 : 保 留 在 批 准 人 处 。 本 次 培 训 旨 在 : 贯 彻 落 实 销 售 公 司 移 动 式 起 重 机 吊 装 作 业 安 全管 理 规 定 , 提 高 属 地 主 管 吊 装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技 能 , 控 制 吊 装 作 业 风险 , 避 免 人 员 伤 亡 、 起 重 设 备 及 吊 物 损 坏 等 起 重 伤 害 事 故 的 发 生 。 87 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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