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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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全 过 程跟 踪 审 计苏 州 科 技 学 院土 木 工 程 学 院 工 程 管 理 系吴 芳 副 教 授13912606785fang_2008.8 建 设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v建 设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的 概 述 v建 设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的 特 点 和 重 要 性 v建 设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的 主 要 内 容 和 方 法 v建 设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的 重 点 和 配 套 措 施 1建 设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的 概 述v现 实 背 景 建 设 项 目 审 计 面 临 严 峻 挑 战v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的 概 念v投 资 体 制 和 审 计 审 计 和 建 设 项 目 审 计v审 计 是 由 独 立 的 专 门 机 构 或 人 员 接 受 委 托 或根 据 授 权 , 对 受 托 经 济 责 任 的 履 行 情 况 进 行经 济 监 督 、 经 济 鉴 证 和 经 济 评 价 , 以 促 使 受托 经 济 责 任 得 到 全 面 有 效 的 履 行 。建 设 项 目 审 计 是 指 由 独 立 的 审 计 机 构 和 审 计 人 员接 受 委 托 或 者 根 据 授 权 , 依 据 政 策 法 规 和 相 关 的技 术 经 济 指 标 对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活 动 过 程 进 行 的 技术 经 济 审 核 、 监 督 和 评 价 , 以 促 使 建 设 活 动 过 程中 的 受 托 经 济 活 动 得 以 全 面 有 效 地 履 行 。 建 设 项 目 审 计 搭 建“ 四 大 平 台 ” 、 一 门 交 叉 应 用 经 济 学科建 设项 目 审 计 技 术 工 程 概 论 经 济 工 程 经 济 学 管 理 工 程 管 理 法 律 审 计 法 、 合 同 法 、 建 筑 法 等 v固 定 资 产 投 资:固定资产再生产v基本建设v技改项目v修理修缮零星工程 建 设 项 目 构 成1、 建 设 项 目 : 在 一 个 总 体 设 计 范 围 内 , 独 立 发 挥生 产 能 力 的 建 设 单 位 。 例 如 : 一 个 医 院 、 一 个 学 校 、一 个 工 厂 都 称 为 一 个 建 设 项 目 。2、 建 设 项 目 构 成 : 建 设 项 目 单 项 工 程 单 位 工 程 分 部 工 程 分 项 工 程 例 :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 建设 项 目 ) 综 合 楼 ( 单 项 工 程 ) 土 建 ( 单 位 工 程 、概 预 算 ) 墙 体 ( 分 部 工 程 ) 外 墙 ( 分 项 工 程 ) 建 设 项 目 审 计 面 临 严 峻 挑 战v我 国 国 家 审 计 机 关 所 开 展 的 建 设 项 目 审 计 有明 显 的 事 后 审 计 特 征v两 种 做 法 :以 署 、 省 审 计 机 关 为 主 开 展 的 事 后 概 (预 )算 执 行情 况 审 计 ;是 以 市 、 县 审 计 机 关 为 主 开 展 的 事 后 竣 工 决 算 审计 。 中 标 单 位 中 标 并 签 订 合 同 后 , 其 权 利 和 义 务 即 受 法律 保 护审 计 机 关 不 可 对 中 标 并 经 合 同 “ 包 死 ” 的 内 容 进 行 审 计 处理 不 能 对 甲 、 乙 双 方 己 签 字 认 可 的 合 同 以 外的 变 更 工 程 款 进 行 审 计 处 理v挑 战 之 一 审 计 收 缴 决 定 得 不 到 法 律 支 持 事 后 审 计看 不 到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以 及 有 关 物 资 设 备 进 出 、 安 装 等 具 体 过 程只 能 将 有 关 签 证 单 、 验 收 单 、 进 货 单 等 本应 加 以 审 计 的 资 料 作 为 审 计 依 据v挑 战 之 二 潜 伏 着 较 大 的 审 计 风 险使 资 料 背 后 的 许 多 违 法 违 纪 问 题 经 审 计 后 披 上 了 合 法 的外 衣 , 从 而 放 纵 了 违 规 违 纪 行 为 事 后 审 计对 合 同 确 定 的 不 合 理 价 款 无 法 追 缴实 际 支 出 超 过 概 预 算 的 部 分 (己 经 构 成 建设 项 目 实 体 )并 不 会 因 为 审 计 的 揭 露 与 评价 而 重 新 变 成 货 币 资 金v挑 战 之 三 难 以 发 挥 审 计 作 用难 以 发 现 建 设 管 理 不 到 位 、 监 理 不 到 位 、施 工 不 到 位 甚 至 设 计 不 到 位 等 问 题 , 即 使发 现 了 一 些 问 题 , 也 很 难 加 以 补 救项 目 建 设 是 一 项 周 期 较 长 、 内 容 复 杂 的 工 作 , 并 具 有 一 次 性 、 隐 蔽 性 、 实 施状 态 的 可 变 性 、 变 更 价 款 协 议 确 定 性 、 检 查 评 价 的 特 殊 性 。 要 将 各 种 各 样 的建 筑 材 料 按 照 一 定 的 施 工 程 序 、 质 量 要 求 逐 步 组 合 成 建 筑 物 或 构 筑 物 .事 后审 计 模 式 无 异 于 让 审 计 人 员 脱 离 实 际 , 远 离 具 体 的 建 设 过 程 。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的 概 念v简 称 建 设 项 目 跟 踪 审 计 , 是 指 在 项 目 实 施 的各 个 阶 段 进 行 事 前 、 事 中 和 事 后 控 制 , 采 取全 程 跟 踪 审 计 模 式 进 行 的 政 府 建 设 项 目 效 益审 计 ;v是 效 益 审 计 的 一 种 新 的 探 索 方 式 , 是 促 进 提高 项 目 建 设 的 经 济 性 (Economy)、 效 率 性(Efficiency)和 效 果 性 (Effectiveness)的 审 计 。 建 设 工 程 项 目建 设 项 目 有 时 也 称 作 投 资 项 目 、 工 程 项 目 , 是 指 以 一 定 量 的资 金 经 过 决 策 和 实 施 (包 括 可 行 性 研 究 、 设 计 、 施 工 管 理 等 )等 一 系 列 的 程 序 , 在 一 定 的 约 束 条 件 下 , 以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为明 确 目 标 的 一 次 性 事 业资 金 来 源 包 括 国 家 财 政 预 算 内 、 外 资 金 和其 他 财 政 性 资 金 (包 括 国 债 转 贷 资 金 , 财政 担 保 的 信 贷 资 金 等 )v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指 在 项 目 实 施 的 各 个 阶 段 进行 事 前 、 事 中 和 事 后 控 制 , 采 取 全 程 跟 踪 审 计 模 式 进 行 的政 府 建 设 项 目 效 益 审 计 ;是 效 益 审 计 的 一 种 新 的 探 索 方 式 ,是 促 进 提 高 项 目 建 设 的 经 济 性 (Economy)、 效 率 性(Efficiency)和 效 果 性 (Effectiveness)的 审 计 。 经 济 效 益经 济 性 考 虑 是 否 节 约 使 用 了 建 设 资 金效 果 性 则 考 虑 建 成 后 是 否 实 现 了 预 期 的 目标 或 实 现 预 期 目 标 的 程 度v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指 在 项 目 实 施 的 各 个 阶 段 进行 事 前 、 事 中 和 事 后 控 制 , 采 取 全 程 跟 踪 审 计 模 式 进 行 的政 府 建 设 项 目 效 益 审 计 ;是 效 益 审 计 的 一 种 新 的 探 索 方 式 ,是 促 进 提 高 项 目 建 设 的 经 济 性 (Economy)、 效 率 性(Efficiency)和 效 果 性 (Effectiveness)的 审 计 。效 率 性 考 虑 的 是 是 否 具 有 较高 的 投 入 产 出 率针 对 项 目 建 造 和 管 理 者针 对 项 目 决 策 者 经 济 效 益 审 计是 以 促 进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为 目 的 的 审 计v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指 在 项 目 实 施 的 各 个 阶 段 进行 事 前 、 事 中 和 事 后 控 制 , 采 取 全 程 跟 踪 审 计 模 式 进 行 的政 府 建 设 项 目 效 益 审 计 ;是 效 益 审 计 的 一 种 新 的 探 索 方 式 ,是 促 进 提 高 项 目 建 设 的 经 济 性 (Economy)、 效 率 性(Efficiency)和 效 果 性 (Effectiveness)的 审 计 。绩 效 审 计 是 对 公 营 部 门 管 理资 源 的 经 济 性 (Economy)、效 率 性 (Efficiency)和 效 果 性(Effectiveness)即 “ 三 E”的评 价 与 监 督 跟 踪 审 计审 计 人 员 在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及 时 对 各 阶段 或 期 间 的 审 计 事 项 进 行 审 计 , 并 及 时做 出 审 计 意 见 和 建 议 , 供 被 审 计 单 位 纠正 存 在 的 问 题 , 改 进 、 完 善 建 设 工 作 ;使 建 设 实 施 得 以 规 范 、 有 序 、 有 效 运 行 ,取 得 最 佳 的 投 资 效 益 一 般 把 跟 踪 审 计 分 为 事 前 、 事 中 、 事 后 三个 阶 段 , 以 发 挥 审 计 的 最 大 效 能v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指 在 项 目 实 施 的 各 个 阶 段 进行 事 前 、 事 中 和 事 后 控 制 , 采 取 全 程 跟 踪 审 计 模 式 进 行 的政 府 建 设 项 目 效 益 审 计 ;是 效 益 审 计 的 一 种 新 的 探 索 方 式 ,是 促 进 提 高 项 目 建 设 的 经 济 性 (Economy)、 效 率 性(Efficiency)和 效 果 性 (Effectiveness)的 审 计 。划 分 阶 段 或 期 间 的 长 短 , 可 根 据建 设 项 目 的 风 险 程 度 , 建 设 项 目的 规 模 、 特 点 、 审 计 要 求 及 审 计资 源 情 况 等 具 体 确 定 投 资 体 制 与 审 计v1、 法 人 制v2、 资 本 金 制 v3、 招 投 标 制v4、 合 同 制v5、 监 理 制 v6、代建制v7、 BOT投 资v8、核 准 制 v9、 备 案 制 ( 一 ) 项 目 法 人 制v1、1996年3月国家计委废止项目业主责任制,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v2、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v3、由项目法人负责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v4、 审 计 项 目 是 否 在 可 研 报 告 批 准 后 按 公 司法 的 规 定 组 建 项 目 法 人 v5、 审 查 是 否 有 国 家 公 务 人 员 兼 任 项 目 法 人 的领 导 职 务v6、 项 目 法 人 经 济 责 任 审 计对 项 目 法 人 在 项 目 全 过 程 经 济 责 任 进 行 审 计 ( 二 ) 资 本 金 制v1、96年8月国务院决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在项目的总投资中必须由投资者按一定比例认缴出资额,可转让,但不得抽回。v2、电 力 、 机 电 、 建 材 、 化 工 、 石 油 加 工 、 有色 、 轻 工 、 纺 织 、 商 贸 及 其 他 行 业 的 项 目 ,资 本 金 比 例 为 20%及 以 上 v3、 审 查 对 各 种 经 营 性 投 资 项 目 是 否 真 正 落 实了 资 本 金 制 度v4、 审 查 项 目 法 人 是 否 按 规 定 认 缴 一 定 比 例 的资 本 金 , 是 否 抽 回v ( 三 ) 招 投 标 制v1、 2000年 1月 1日 招 标 投 标 法 v2、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程 序 合 法 , 合 规 性 审 计v3、 对 中 标 单 位 资 质 的 真 实 性 、 合 法 性 审 计 ( 四 ) 合 同 管 理 制v1、 99年 10月 1日 施 行 合 同 法 , 第 十 六 章 建 设 工 程 合 同 , 是 承 包 人 进 行 工 程 建 设和 发 包 人 支 付 价 款 的 合 同 。v2、 合 同 及 变 更 均 要 采 取 书 面 形 式 , 包 括 : 勘察 、 设 计 、 施 工 合 同v3、 FIDIC合 同 条 件 : 国 际 工 程 师 联 合 会 v4、 审 计 建 设 工 程 合 同 是 否 有 效v高 院 法 释 认 定 无 效 :v( 一 ) 承 包 人 未 取 得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资 质 或 者超 越 资 质 等 级 的 ; v( 二 ) 没 有 资 质 的 实 际 施 工 人 借 用 有 资 质 的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名 义 的 ; v( 三 ) 建 设 工 程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而 未 招 标 或 者中 标 无 效 的 第 52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合 同 无效v( 一 ) 一 方 以 欺 诈 、 胁 迫 的 手 段 订 立 合 同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v( 二 ) 恶 意 串 通 , 损 害 国 家 、 集 体 或 者 第 三人 利 益 ;v( 三 ) 以 合 法 形 式 掩 盖 非 法 目 的 ;v( 四 ) 损 害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v( 五 ) 违 反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的 强 制 性 规 定 。 ( 五 ) 工 程 监 理 制v1、96年实施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规定:项目法人一般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v2、监理内容如下:v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v3、 审 计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的 资 质v4、 审 计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情 况v5、 审 计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的 收 费 情 况 ( 六 )代建制v政 府 通 过 招 标 的 方 式 , 选 择 专 化 的 项 目 管 理单 位 , 负 责 项 目 的 投 资 管 理 和 建 设 实 施 组 织工 作 建 成 后 交 付 使 用 单 位 的 制 度 ( 七 ) BOT投 资vBOT投 资 : build-operate-transferv意 为 建 设 -运 营 -移 交 , 指 政 府 给 私 人 公 司 特许 投 资 项 目 , 在 一 定 时 期 内 负 责 经 营 和 获 利 ,到 期 将 项 目 移 交 政 府 所 有 和 经 营 。vBOOT: build-own-operate-transfervBTO: build-transfer -operate( 代 建 制 ) ( 八 ) 核 准 制 v企 业 投 资 建 设 实 行 核 准 制 的 项 目 , 仅 需 向 政府 提 交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 不 再 经 过 批 准 项 目 建议 书 、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和 开 工 报 告 的 程 序 。政 府 对 企 业 提 交 的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 主 要 从 维护 经 济 安 全 、 合 理 开 发 利 用 资 源 、 保 护 生 态环 境 、 优 化 重 大 布 局 、 保 障 公 共 利 益 、 防 止出 现 垄 断 等 方 面 进 行 核 准 。 ( 九 ) 备 案 制v对 于 政 府 核 准 的 投 资 项 目 目 录 以 外 的 企业 投 资 项 目 , 实 行 备 案 制 , 除 国 家 另 有 规 定外 , 由 企 业 按 照 属 地 原 则 向 地 方 政 府 投 资 主管 部 门 备 案 。 备 案 制 的 具 体 实 施 办 法 由 省 级人 民 政 府 自 行 制 定 。 国 务 院 投 资 主 管 部 门 要对 备 案 工 作 加 强 指 导 和 监 督 , 防 止 以 备 案 的名 义 变 相 审 批 。 2建 设 项 目 跟 踪 审 计 的 特 点 和 重 要 性v建 设 项 目 跟 踪 审 计 的 特 点v建 设 项 目 跟 踪 审 计 的 重 要 性 建 设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与 传 统 的 事 后 竣 工 结算 审 计 相 比 主 要 有 以 下 特 点v审 计 时 间 和 次 数 不 同跟 踪 审 计审 计 介 入 的 时 间 由 工 程 竣 工 以 后 提 前 到 工 程 建 设 的 过 程 之 中 审 计 的 次 数 比 竣 工 决 算 审 计 大 大增 加将 整 个 建 设 过 程 合 理 划 分 成 若 干 阶 段 或期 间 , 及 时 对 每 个 阶 段 进 行 审 计 建 设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与 传 统 的 事 后 竣 工 结算 审 计 相 比 主 要 有 以 下 特 点v审 计 方 式 不 同事 后 审 计 体 现 为 报 送 审 计只 是 为 了 获 取 部 分 证 据 才 偶 尔 去建 设 现 场 观 察 、 测 试 一 般 是 在 获 取 竣 工 决 算 资 料 后 在 审 计 部门 办 公 室 进 行 审 计 跟 踪 审 计 体 现 为 就 地 审 计对 组 成 工 程 项 目 的 各 单 位 工 程 视其 实 施 的 先 后 分 别 进 行 审 计 主 要 在 建 设 现 场 进 行 工 作 建 设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与 传 统 的 事 后 竣 工 结算 审 计 相 比 主 要 有 以 下 特 点v审 计 内 容 不 同 跟 踪 审 计 体 现 出 全 面 、 全 程 审 计 的 特 点审 计 的 内 容 、 资 料 要 多 于 竣 工 决算在 平 时 对 形 成 竣 工 决 算 资 料 的 各 环 节 、 过程 及 相 关 资 料 及 时 进 行 动 态 审 计事 后 审 计 在 事 后 对 竣 工 决 算 资 料 进 行 审 计 建 设 项 目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与 传 统 的 事 后 竣 工 结算 审 计 相 比 主 要 有 以 下 特 点v审 计 作 用 不 同 跟 踪 审 计审 计 能 在 更 多 方 面 发 挥 制 约 、 促 进 作 用审 计 成 果 的 多 样 性审 计 确 定 的 造 价 更 低 , 防 止 了 资 源 流 失和 质 量 等 问 题 跟 踪 审 计 是 应 对 挑 战 的 有 效 模 式v促 进 了 建 筑 市 场 的 规 范跟 踪 审 计使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从 根 本 上 得 到 规 范 和 改 善促 进 建 设 项 目 各 参 与 方 依 法规 范 自 身 行 为通 过 对 基 建 物 资 采 购 、 设 计 、 招 投 标 、建 设 施 工 、 监 理 等 各 方 面 行 为 进 行 跟 踪审 计 , 形 成 有 效 的 约 束 机 制 跟 踪 审 计 是 应 对 挑 战 的 有 效 模 式v有 利 于 对 工 程 质 量 的 监 督跟 踪 审 计 一 旦 发 现 质 量 问 题 即 可 及 时建 议 改 进 , 从 而 防 止 有 关 工程 质 量 问 题 的 发 生审 计 人 员 经 常 工 作 在 施 工 现 场 , 对 工 程的 施 工 过 程 、 形 象 进 度 等 都 能 做 到 眼 见心 明 跟 踪 审 计 是 应 对 挑 战 的 有 效 模 式v形 成 了 从 源 头 上 防 止 腐 败 的 机 制跟 踪 审 计 既 保 护 了 个 人 , 又 避 免 了 资产 的 流 失跟 踪 审 计 使 审 计 机 关 提 前 介 入 建 设 过 程 ,必 将 形 成 对 权 力 的 制 衡 机 制审 计 由 “ 秋 后 算 帐 ” 转 变 为 防 微 杜 渐 , 成为 从 源 头 上 控 制 腐 败 的 有 效 机 制 跟 踪 审 计 是 应 对 挑 战 的 有 效 模 式v避 免 了 与 合 同 法 、 招 投 标 法 的 冲 突跟 踪 审 计可 以 分 期 审 计 工 程 结 算 , 经 审 计 后 再 支 付工 程 款 , 从 而 避 免 超 付 工 程 款 问 题 的 发 生 ,从 根 本 上 防 止 为 了 收 回 多 付 的 工 程 款 而 发 生 的 诉 讼 问 题 可 将 “ 接 受 审 计 后 再 进 行 最 终 结算 ” 的 内 容 经 协 商 后 列 为 合 同 条款 , 使 合 同 内 容 不 仅 不 与 审 计 法冲 突 , 而 且 成 为 审 计 的 依 据从 单 纯 的 合 同 执 行 审 计 扩 大 到 合 同 签 订 前 对合 同 条 款 的 审 计 , 防 止 了 因 为 写 入 不 合 理 条款 而 致 使 国 家 建 设 资 金 损 失 的 问 题 跟 踪 审 计 是 应 对 挑 战 的 有 效 模 式v降 低 了 审 计 风 险 跟 踪 审 计大 大 减 少 审 计 人 员 因 不 了 解 实 际 情 况 所 带来 的 检 查 风 险 及 时 对 设 计 变 更 事 项 的 合 法 合 理性 进 行 审 计 , 对 材 料 设 备 价 格 的合 理 性 进 行 审 计 , 对 签 证 单 、 验收 单 、 进 货 单 及 相 关 事 项 包 括 隐蔽 工 程 等 进 行 审 计审 计 人 员 可 以 经 常 深 入 到 工 程 现 场 , 能够 观 察 到 物 资 进 出 、 设 备 安 装 、 建 设 施工 的 具 体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是 应 对 挑 战 的 有 效 模 式v提 升 了 审 计 地 位 跟 踪 审 计取 得 了 更 加 丰 富 多 彩 的 审 计 成 果 从 幕 后 走 向 了 台 前解 决 了 审 计 在 建 设 项 目 关 键 环 节 的 缺 位问 题 使 建 设 项 目 得 以 实 现 规范 、 高 效 、 优 质 、 低 价 、 廉 政 等 目 标审 计 成 为 工 程 建 设 全 过 程 中不 可 缺 少 的 重 要 参 与 者 跟 踪 审 计 是 应 对 挑 战 的 有 效 模 式v提 高 了 审 计 人 员 素 质跟 踪 审 计 迫 使 工 程 审 计 人 员 学 习 掌 握 更 多更 新 的 知 识 , 包 括 工 程 建 设 、 绩效 审 计 、 采 购 比 价 审 计 等 , 因 而能 全 面 提 高 工 程 审 计 人 员 的 业 务素 质工 程 审 计 人 员 所 学 的 工 程 知 识 尤 其 是 设计 、 施 工 、 监 理 等 方 面 的 知 识 。 由 “ 沉淀 ” 转 为 “ 活 化 ” 跟 踪 审 计 是 应 对 挑 战 的 有 效 模 式v加 强 了 对 政 府 基 建 项 目 的 全 局 控 制 , 为 下 一步 项 目 的 效 益 评 价 打 好 基 础跟 踪 审 计 以 社 会 效 益 为 前 提 , 注 重 发 展 潜力 的 提 升 , 发 展 环 境 的 保 护 , 达到 政 府 项 目 的 最 大 性 价 比 。 尽 可能 地 减 少 管 理 不 善 和 决 策 失 误 等问 题有 效 的 减 少 政 府 决 策 的 疏 漏 内 部 审 计 实 务 指 南 第 1号 建 设 项目 内 部 审 计 v第 五 条 建 设 项 目 内 部 审 计 是 财 务 审 计 与 管 理 审 计 的 融合 , 应 将 风 险 管 理 、 内 部 控 制 、 效 益 的 审 查 和 评价 贯 穿 于 建 设 项 目 各 个 环 节 , 并 与 项 目 法 人 制 、招 标 投 标 制 、 合 同 制 、 监 理 制 执 行 情 况 的 检 查 相结 合 。建 设 项 目 内 部 审 计 的 内 容 包 括 对 建 设 项 目 投 资 立项 、 设 计 ( 勘 察 ) 管 理 、 招 投 标 、 合 同 管 理 、 设备 和 材 料 采 购 、 工 程 管 理 、 工 程 造 价 、 竣 工 验 收 、财 务 管 理 、 后 评 价 等 过 程 的 审 查 和 评 价 。 三 峡 工 程 合 同 项 目 内 部 审 计 v 主 体 工 程 审 计 难 点三 峡 工 程 主 体 工 程 金 额 大 (一 般 投 资 在 亿 元 以 上 ), 合 同 时间 长 (3年 以 上 ), 在 合 同 执 行 中 , 由 于 业 主 、 地 质 、 地 形变 化 , 设 计 修 改 , 缺 陷 处 理 等 诸 多 原 因 , 合 同 变 更 大 。如 永 久 船 闸 , 合 同 变 更 金 额 超 过 合 同 原 价 , 采 取 工 程 完工 验 收 时 一 次 财 务 决 算 审 计 的 办 法 , 审 计 风 险 大 :v(1)时 间 长 , 随 着 工 程 进 度 的 变 化 , 许 多 合 同 项 目 的 当 事 人 (施 工单 位 项 目 管 理 人 员 , 监 理 人 员 , 业 主 项 目 管 理 人 员 )都 经 过 了 调整 , 给 了 解 合 同 实 施 的 有 关 情 况 带 来 不 便 ;v(2)合 同 变 更 资 料 多 , 金 额 大 , 跨 越 时 间 长 , 加 上 基 础 工 作 混 乱 ,审 计 起 来 不 确 定 因 素 太 多 。v 解 决 主 体 工 程 审 计 的 办 法 , 只 有 全 过 程 跟 踪 审 计 ,不 能 只 局 限 于 事 后 审 计 。 建 设 项 目 审 计 关 系审计主体:国家、民间、内部审计审计客体:建设单位审计授权或委托人:法律、业主。 审 计 关 系 审 计 授 权或 委 托 人审 计 主 体忠 實 看 守 人watchdog 审 计 客 体 “三 位 一 体 ”建 设 项 目还 是 建 设单 位 ? 法 律 、 法 规 ?谁 委 托 ? 跟 踪 审 计 主 体 的 合 理 选 择v对 于 政 府 部 门 和 国 有 企 事 业 单 位 投 资 的 重 点建 设 项 目 , 宜 由 社 会 审 计 组 织 和 内 部 审 计 机构 组 合 审 计 。审 计 主 体 政 府 审 计 机 关社 会 审 计 组 织内 部 审 计 机 构 企 业 投 资 为 主 的 竞 争性 项 目本 单 位 本 系 统 内 投 资建 设 的 所 有 建 设 项 目基 础 性 和 公 益 性 项 目 理 论 上 最 具 有 跟踪 审 计 的 优 势外 包外 包组 合 审 计 建 设 工 程 审 计 的 现 状 国 家 审 计 、 社 会 审 计 、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定 位 不 准 、职 责 不 清 、 责 任 及 风 险 范 围 不 明 。v 审 计 的 客 体 即 审 计 的 对 象 , 审 计 的 对 象 就 是 经 济 活动 , 表 现 在 建 设 工 程 上 也 就 是 建 设 资 金 的 活 动 , v 审 计 的 主 要 职 能 国 家 审 计 : 监 督 、 管 理 内 部 审 计 : 监 督 、 评 价 社 会 审 计 : 监 督 、 鉴 证 3建 设 项 目 跟 踪 审 计 的 主 要 内 容 和 方 法v投 资 立 项 审 计v设 计 审 计v招 投 标 阶 段 审 计v实 施 阶 段 审 计v竣 工 决 算 阶 段 审 计 建 设 项 目 投 资 立 项 审 计v投 资 立 项 审 计 主 要 内 容可 行 性 研 究 前 期 工 作 审 计 。 即 检 查 项 目 是 否 具 备经 批 准 的 项 目 建 议 书 , 项 目 调 查 报 告 是 否 经 过 充分 论 证 ;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真 实 性 审 计 。 即 检 查 市 场 调 查及 市 场 预 测 中 数 据 获 取 方 式 的 适 当 性 及 合 理 性 ;检 查 财 务 估 算 中 成 本 项 目 是 否 完 整 , 对 历 史 价 格 、实 际 价 格 、 内 部 价 格 及 成 本 水 平 的 真 实 性 进 行 测试 。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内 容 完 整 性 审 计 。 建 设 项 目 投 资 立 项 审 计v可 行 性 研 究 前 期 工 作 审 计检 查 项 目 是 否 具 备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建 议 书 , 项 目 调查 报 告 是 否 经 过 充 分 论 证 ;v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真 实 性 审 计检 查 市 场 调 查 及 市 场 预 测 中 数 据 获 取 方 式 的 适 当性 及 合 理 性 ; 检 查 财 务 估 算 中 成 本 项 目 是 否 完 整 ,对 历 史 价 格 、 实 际 价 格 、 内 部 价 格 及 成 本 水 平 的真 实 性 进 行 测 试 。 建 设 项 目 投 资 立 项 审 计v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内 容 完 整 性 审 计检 查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是 否 具 备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发 布的 投 资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指 南 规 定 的 内 容 ; 检 查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内 容 ;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科 学 性 审 计 ;v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投 资 估 算 和 资 金 筹 措 审 计 ;v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财 务 评 价 审 计 ;v决 策 程 序 的 审 计 。 投 资 估 算 的 相 关 知 识投 资 构 成 估 算 方 法 说 明固 定资 产投 资(工 程造 价 ) 1设 备 工 器 具 购 置 费 设 备 购 置 费 估 算 法 、 生 产 能 力 指 数法 、 系 数 估 算 法 等 1、 ( 1) 、 ( 2) 、( 3) 及 基 本 预 备 费构 成 固 定 资 产 静 态 投资 估 算 。2、 涨 价 预 备 费 、 建设 期 利 息 和 固 定 资 产投 资 方 向 调 节 税 构 成动 态 投 资 部 分2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 估 算 指 标 法 、 生 产 能 力 指 数 法 、 系数 估 算 法 等3工 程 建 设 其 他 费 用 一 般 以 (1)+(2)之 和 为 基 数 估 算4预 备 费 基 本 预 备 费 1+2+3*基 本 预 备 费 率涨 价 预 备 费 复 利 计 算5建 设 期 贷 款 利 息 (年 初 借 款 本 算 累 计 额 +1/2本 年 借 款额 )*年 实 际 利 率 6投 资 方 向 调 节 税 1+2+3+4*投 资 方 向 调 节 税 率流 动 资 金 分 项 详 细 估 算 法 、 扩 大 指 标 法总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流 动 资 金流 动 资 金 是 指 项 目 投 产 后 , 用 于 购 买 原 材 料 、 燃 料 、 支 付 工 资 及 其 他 经 营 费 用 等 所 需 的 周 转 资金 。 投 资 立 项 阶 段 的 审 计v建 设 资 金 来 源 的 审 计和 项 目 概 算 结 合 审 计 , 确 定 概 算 值 , 落 实 建 设 资金 到 位 情 况 。v核 对 国 债 资 金 和 地 方 配 套 的 比 例 , 严 格 规 定 其 操 作 程序 和 使 用 范 围 , 并 以 此 作 为 建 设 资 金 审 计 的 重 点 。v检 查 建 设 项 目 的 资 金 来 源 是 否 落 实 到 位 、 是 否 合 理 。建 设 资 金 是 否 专 户 存 储 , 建 设 资 金 能 否 满 足 项 目建 设 当 年 应 完 成 工 作 量 的 需 要 。 设 计 审 计v 从 设 计 收 费 、 设 计 程 序 和 设 计 单 位 的 资 质 级 别 认 定等 方 面 开 展 对 设 计 质 量 的 审 计 工 作 。v 设 计 审 计 能 否 再 深 入 一 些 ?从 建 设 项 目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审 计 入 手 , 强 化 建 设 单 位 注 重设 计 工 作 的 意 识 , 推 动 建 设 单 位 自 觉 加 强 对 设 计 工 作 的监 督 和 管 理 。v设 计 招 标 投 标 责 任 制 、 总 工 程 师 审 核 制 、 限 额 设 计 制度 等加 强 内 部 审 计 。延 伸 造 价 审 计 。加 大 引 进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进 入 审 计 机 关 的 力 度 , 尽 快 充 实技 术 审 计 力 量 , 调 整 技 术 审 计 知 识 结 构 , 促 进 审 计 机 关实 施 设 计 工 作 审 计 能 力 的 全 面 提 高 。 关 于 设 计 概 算 审 计v 审 查 建 设 规 模 、 标 准如 概 算 总 投 资 超 过 原 批 准 投 资 估 算 10 以 上 , 应 进 一 步审 查 超 估 算 的 原 因 。 v 审 查 设 备 规 格 、 数 量 和 配 置v 审 查 工 程 费v 审 查 计 价 指 标 v 审 查 其 他 费 用 工 程 建 设 其 他 费 用 投 资 约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25 以 上 , 必 须认 真 逐 项 审 查 。 有 无 随 意 列 项 、 有 无 多 列 、 交 叉 计 列 和漏 项 等 。 招 投 标 阶 段 的 审 计v 检 查 招 投 标 程 序 及 其 结 果 是 否 合 法 、 有 效招 投 标 前 审 计 监 查v招 标 方 式 的 审 计是 公 开 招 标 还 是 邀 请 招 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三 条 规 定 :“在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境 内 进 行 下 列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包 括 项 目 的 勘 察 、 设 计 、 施 工 、监 理 以 及 与 工 程 建 设 有 关 的 重 要 设 备 、 材 料 等 的 采 购 , 必 须 进 行 招标 : v(一 )大 型 基 础 设 施 、 公 用 事 业 等 关 系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 公 众 安 全的 项 目 ; v(二 )全 部 或 者 部 分 使 用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或 者 国 家 融 资 的 项 目 ;v(三 )使 用 国 际 组 织 或 者 外 国 政 府 贷 款 、 援 助 资 金 的 项 目 。审 查 招 标 是 自 行 办 理 招 标 事 宜 还 是 委 托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中 介 组 织 )办理 招 标 事 宜 招 投 标 阶 段 的 审 计v检 查 招 投 标 程 序 及 其 结 果 是 否 合 法 、 有 效招 投 标 前 审 计 监 查v招 标 程 序 的 审 计审 查 招 标 单 位 编 制 的 招 标 文 件 是 否 已 经 批 准 , 是 否 按 规 定 发布 招 标 公 告 或 发 出 招 标 邀 请 书 , 其 内 容 是 否 合 规 , 合 法 , 是否 与 招 标 方 式 的 相 应 规 定 一 致 。审 查 招 标 单 位 出 售 、 发 布 的 招 标 文 件 是 否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 是否 组 织 投 标 单 位 在 招 投 标 前 进 行 解 答 疑 难 问 题 。审 查 工 程 招 标 工 作 人 员 的 内 部 控 制 情 况 , 看 是 否 作 到 权 责 分离 。 招 投 标 阶 段 的 审 计v检 查 招 投 标 程 序 及 其 结 果 是 否 合 法 、 有 效招 投 标 前 审 计 监 查v标 底 的 审 计审 查 编 制 标 底 依 据 的 招 标 文 件 、 设 计 图 纸 及 有 关 资 料 是 否 合法 有 效 ;是 否 由 相 应 执 业 资 质 的 工 程 造 价 专 业 人 员 来 编 制 标 底 ;工 程 量 清 单 的 计 算 、 套 用 定 额 是 否 严 格 按 施 工 图 和 国 家 定 额的 有 关 规 定 , 编 制 标 底 是 否 合 理 , 是 否 控 制 在 设 计 概 算 以 内 ,有 无 提 价 压 价 , 人 为 调 整 标 底 问 题 ; 注 意 对 标 底 的 保 密 。 招 投 标 阶 段 的 审 计v 检 查 招 投 标 程 序 及 其 结 果 是 否 合 法 、 有 效招 投 标 前 审 计 监 查v标 底 的 审 定标 底 计 价 内 容 : 承 包 范 围 、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计 价 方 法 及 招 标 文 件 的其 他 有 关 条 款 。工 程 量 清 单 单 价 组 成 分 析 , 人 工 、 材 料 、 机 械 台 班 计 取 的 价 格 、 直接 费 、 其 他 直 接 费 、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的 调 价 、 间 接 费 、 现 场 经 费 、 预算 包 干 费 、 取 费 标 准 、 利 润 、 税 金 、 采 用 固 定 价 格 的 工 程 测 算 的 在施 工 周 期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系 数 、 不 可 预 见 费 ( 特 殊 情 况 ) 以 及 主 要 材料 数 量 等 。 设 备 市 场 供 应 价 格 、 措 施 费 ( 赶 工 措 施 费 、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等 ) 、 现场 因 素 费 用 等 。 招 投 标 阶 段 的 审 计v检 查 招 投 标 程 序 及 其 结 果 是 否 合 法 、 有 效招 投 标 前 审 计 监 查v标 底 的 审 定多 家 制 约 法 ( 案 例 )v业 主 委 托 多 家 造 价 咨 询 单 位 进 行 工 程 量 清 单 和 标 底 的 编制 工 作 , 虽 然 多 花 了 以 部 分 委 托 费 用 , 但 提 高 了 造 价 控制 的 准 确 性 , 为 确 定 合 理 的 合 同 价 做 好 准 备 。 招 投 标 阶 段 的 审 计v检 查 招 投 标 程 序 及 其 结 果 是 否 合 法 、 有 效招 投 标 前 审 计 监 查v对 投 标 单 位 资 格 的 审 计审 查 投 标 单 位 是 否 具 备 投 标 资 格 , 是 否 达 到 工 程 建 设 所 要 求的 资 质 等 级是 否 具 有 良 好 的 社 会 信 誉 和 施 工 质 量 , 是 否 拥 有 雄 厚 的 技 术力 量 和 机 械 设 备是 否 具 备 优 良 的 施 工 和 安 全 生 产 记 录 , 还 要 结 合 该 投 标 单 位近 年 来 所 承 建 的 其 他 工 程 项 目 中 哪 些 项 目 取 得 过 工 程 质 量 监督 部 门 出 具 的 工 程 评 定 的 等 级 证 明 招 投 标 阶 段 的 审 计v检 查 招 投 标 程 序 及 其 结 果 是 否 合 法 、 有 效招 投 标 中 审 计 监 督v开 标 的 审 计审 查 招 标 单 位 是 否 当 众 组 织 开 标 , 有 无 违 反 规 定 搞 暗 箱 操 作问 题 ;开 标 时 是 否 邀 请 所 有 投 标 人 代 表 参 加 ;是 否 由 投 标 人 或 者 其 推 选 的 代 表 检 查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情 况 ,或 由 招 标 人 委 托 的 公 证 机 构 检 查 并 公 证 。开 标 过 程 应 当 做 好 记 录 , 并 存 档 备 查 。 招 投 标 阶 段 的 审 计v检 查 招 投 标 程 序 及 其 结 果 是 否 合 法 、 有 效招 投 标 中 审 计 监 督v评 标 的 审 计评 标 委 员 会 由 招 标 人 的 代 表 和 有 关 技 术 、 经 济 等 方 面 的 专 家共 同 组 成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应 本 着 客 观 、 公 正 的 原 则 , 遵 守 职 业 道 德 ,与 投 标 人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成 员 不 得 参 与 评 标 工 作 。评 标 的 过 程 应 坚 持 客 观 、 公 正 、 科 学 合 理 的 原 则 , 以 招 标 文件 为 依 据 , 不 得 临 时 采 取 招 标 文 件 以 外 的 标 准 和 方 式 进 行 评标 。 招 投 标 阶 段 的 审 计v检 查 招 投 标 程 序 及 其 结 果 是 否 合 法 、 有 效招 投 标 中 审 计 监 督v定 标 的 审 计审 查 定 标 的 程 序 、 方 法 是 否 合 规 , 是 否 切 实 做 到 合 理 的 低 价中 标 , 定 标 价 格 是 否 符 合 市 场 行 情 。审 查 投 标 单 位 提 否 持 中 标 通 知 书 到 招 标 管 理 部 门 办 理 审 查 复核 、 盖 章 及 有 关 手 续 。审 查 中 标 单 位 是 否 在 规 定 时 间 (一 般 为 30日 之 内 )按 照 招 标 文件 和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订 立 书 面 合 同 , 中 标 人 是 否 按 规 定 向招 标 人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 招 投 标 阶 段 的 审 计v检 查 招 投 标 程 序 及 其 结 果 是 否 合 法 、 有 效招 投 标 中 审 计 监 督v招 投 标 后 的 审 计 核 实收 集 反 馈 信 息 , 调 查 了 解 对 招 投 标 的 意 见 , 听 取 收 集 对 招 投标 的 建 议 。对 发 现 的 在 招 投 标 过 程 中 的 幕 后 交 易 、 以 权 谋 私 等 问 题 , 要及 时 严 肃 处 理 , 并 加 大 处 理 处 罚 力 度针 对 招 投 标 中 的 违 纪 违 法 行 为 , 要 及 时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进 行 查处 。 招 投 标 阶 段 的 审 计v检 查 招 投 标 程 序 及 其 结 果 是 否 合 法 、 有 效招 投 标 中 审 计 监 督v招 投 标 后 的 审 计 核 实推 行 反 馈 监 督 , 注 意 建 立 信 息 反 馈 和 追 踪 制 度 , 主 要 收 集 反馈 信 息 , 调 查 了 解 对 招 投 标 的 意 见 , 听 取 收 集 对 招 投 标 的 建议 。加 强 合 同 签 订 的 监 督 。把 好 甲 乙 双 方 履 约 关 。把 好 合 同 纠 纷 的 调 解 关 。 招 投 标 阶 段 的 审 计v招 投 标 审 计 应 注 意 的 几 点 问 题“ 合 理 低 价 法 ” 的 正 确 理 解v招 投 标 法 第 四 十 一 条 中 规 定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应 当 符 合 下列 条 件 :(一 )能 够 最 大 限 度 地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各 项 综 合 评 价 标准 ;(二 )能 够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 并 且 经 评 审 的 投 标 价格 最 低 ;但 是 投 标 价 格 低 于 成 本 的 除 外 。v设 置 标 底 , 合 理 低 价 在 标 底 中 体 现 , 接 近 标 底 者 中 标 ,应 当 是 解 决 恶 意 压 价 的 有 效 途 径 。 招 投 标 阶 段 的 审 计v招 投 标 审 计 应 注 意 的 几 点 问 题对 专 业 工 程 的 招 投 标 普 遍 采 取 邀 请 招 标 方 式 和 议标 的 审 计 。v跟 踪 审 计 应 把 这 类 专 业 项 目 作 为 审 计 重 点 , 严 格 把 关案 例 ( 议 标 会 )v事 先 预 测 有 可 能 会 产 生 的 变 更 , 对 变 更 方 法 和 相 应 造 价的 变 化 进 行 实 现 掌 控v对 设 备 材 料 采 购 比 选 提 供 可 比 价 v对 甲 乙 双 方 的 议 标 会 进 行 旁 听 招 投 标 阶 段 的 审 计v 检 查 与 各 建 设 项 目 相 关 单 位 签 订 的 合 同 条 款 是 否 合 规 、 公 允 ,与 招 标 文 件 和 投 标 承 诺 是 否 一 致 。 仔 细 阅 读 使 用 的 合 同 文 本 , 掌 握 有 关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的 法 律 、 法规 规 定 。 严 格 审 查 发 包 人 资 质 等 级 及 履 约 信 用 。 总 包 合 同 中 应 具 体 规 定 发 包 方 、 总 包 方 和 分 包 方 各 自 的 责 任 和 相 互关 系 。 不 可 抗 力 要 量 化 。v达 到 什 么 程 度 的 自 然 灾 害 才 能 被 认 定 为 不 可 抗 力 , 通 用 条 款 未 明 确 , 实 践 中 双 方 难 以 形 成 共 识 , 双 方 当 事 人 在 合 同 中 对 可 能发 生 的 风 、 雨 、 雪 、 洪 、 震 等 自 然 灾 害 程 序 应 予 以 量 化 。 运 用 担 保 条 件 , 降 低 风 险 系 数 。v 任 何 一 份 施 工 合 同 都 难 以 做 到 十 全 十 美 , 合 同 履 行 中 还 应 根据 实 际 情 况 需 要 及 时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 变 更 协 议 , 调 整 各 方 权利 义 务 。 招 投 标 阶 段 的 审 计v其 他检 查 各 种 规 费 是 否 按 规 定 及 时 缴 纳 ;减 、 缓 、 免 手 续 是 否 完 善 , 是 否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检 查 征 地 或 拆 迁 补 偿 费 是 否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 有 关评 估 、 计 价 是 否 合 规 、 合 理 。有 无 擅 自 扩 大 拆 迁 范 围 、 提 高 标 准 或 者 降 低 标 准等 问 题 。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阶 段 审 计 的 主 要 内 容v建 设 实 施 阶 段 审 计 是 指 项 目 开 工 至 项 目 竣 工决 算 编 报 之 前 , 审 计 机 关 对 建 设 及 设 计 、 施工 、 监 理 等 单 位 与 建 设 项 目 直 接 有 关 的 财 务收 支 的 真 实 、 合 法 进 行 的 审 计 监 督 。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阶 段 审 计 的 主 要 内 容v做 好 与 建 设 项 目 前 期 阶 段 审 计 的 衔 接 和 延 伸检 查 建 设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是 否 与 资 金 筹 集 计 划 或 投资 进 度 相 衔 接 , 有 无 大 量 资 金 闲 置 , 或 因 资 金 不到 位 而 造 成 停 工 待 料 等 损 失 浪 费 现 象 。 检 查 建 设 资 金 是 否 专 款 专 用 。v是 否 按 照 工 程 进 度 付 款 , 有 无 挤 占 、 挪 用 建 设 项 目 资金 等 问 题 。v对 往 来 资 金 数 额 较 大 且 长 时 间 不 结 转 的 预 付 工 程 款 、预 付 备 料 款 要 查 明 原 因 , 防 止 出 现 超 付 工 程 款 现 象 。检 查 内 控 制 度 建 立 、 执 行 情 况 。检 查 项 目 概 算 执 行 情 况 。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阶 段 审 计 的 主 要 内 容v注 重 工 程 监 督 管 理 与 财 务 审 计 的 结 合对 建 设 单 位 的 审 计 检 查 建 设 单 位 管 理 费 的 计 取 范 围 和 标 准 是否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 费 用 支 出 是 否 符 合“ 必 须 、 节 约 ” 的 原 则检 查 工 程 设 计 变 更 、 施 工 现 场 签 证 手 续 是否 合 理 、 合 规 、 及 时 、 完 整 、 真 实 。检 查 与 建 设 项 目 有 关 的 单 位 是 否 认 真 履 行合 同 条 款 , 有 无 违 法 分 包 、 转 包 工 程加 强 设 备 、 材 料 价 格 控 制 , 尤 其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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