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前期物服务合同(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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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23年前期物服务合同(份范本) 书目 第1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 第2篇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详细内容 第3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 第4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三 第5篇广西钦州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书 第6篇建设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书 第7篇上海市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书 第8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23版) 第9篇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住宅物业示本)新 第10篇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住宅物业示本)新整理版 第11篇成都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12篇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13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用版 第14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本一) 第15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试行) 第16篇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本(2023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居处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居处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和相关法律、 法规 、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同等、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供应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状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其次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其次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供应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修理、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修理、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帮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供应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供应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托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供应修理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详细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 工资 、 社会保险 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根据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供应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担当。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详细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全部,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接着运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担当。 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缘由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运用人约定由物业运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运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刚好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运用人应在 (每次缴费的详细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安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状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状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实行以下方式解决: 1、; 2、。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实行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运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全部、托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运用人有优先运用权,车位运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全部权或运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运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运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运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全部。 会所托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运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运用人收取费用: 1、; 2、。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全部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托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安排: 1、; 2、。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协作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2、; 3、。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甲方应担当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方法如下: 1、; 2、; 3、。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根据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由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担当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运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运用说明文件; 4、。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交付运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担当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运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协作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运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依据规章制度供应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运用人应赐予必要协作。 第十九条乙方可实行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运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其次十条乙方应刚好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刚好处理业主和物业运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运用人的监督。 其次十一条因修理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复原原状。 其次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运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运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留意事项。 其次十三条甲方应于 (详细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供应能够干脆投入运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位于 ;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 ; 用房 平方米,位于 . 其次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全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运用,但不得变更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修理资金 其次十五条专项修理资金的缴存。 其次十六条专项修理资金的管理。 其次十七条专项修理资金的运用。 其次十八条专项修理资金的续筹。 第八章 违约责任 其次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其次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运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除前条规定状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其次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 违约金 。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运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运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运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运用人可以自行或托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担当。 第三十四条以下状况乙方不担当责任: 1、因不行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修理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须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运用人,短暂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运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 物业服务合同 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全部的财物刚好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运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运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 担当连带责任 。 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详细内容 托付方(以下简称甲方):_ 受托付方(以下简称乙方):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方法(建设部第33号令)、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甲方托付乙方对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状况 座落位置:_;占地面积:_平方米;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_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_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_%;物业类型:_. 其次条托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修理、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心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修理、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修理、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修理、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及停岸; (七)协作和帮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平安监控和巡察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消遣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安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托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实行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供应能够干脆投入运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平方米(不含设施设备用房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属甲方全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运用,但不得变更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供应本物业全部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房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七)负责处理非乙方缘由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八)帮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扬教化、文化活动; (九)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担当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方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得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供应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修理养护安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担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见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变更运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刚好记载有关变更状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需向甲方移交原托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十二)不担当对业主及非业主运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特地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依据甲方的托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修理、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元;如业主或物业运用人将宿舍改为商业用途,物业管理服务费将按商业用途收取。 (四)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第八条奖惩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出现重大事故,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确认需由乙方担当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物业服务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与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依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果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与招投标而干脆续约_年。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缘由,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干脆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赐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缘由,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干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赐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缘由,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担当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缘由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担当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干脆缘由,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实行不正值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担当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6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看法;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行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担当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刚好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陆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 法人代表:_法人代表: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范本 甲方:_ 乙方:_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是指:购房人(产权人)或承租人。 本物业名称:_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_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状况:_ 物业类型:_ 建筑面积:_平方米 座落位置:_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同等、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托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2、有权将本协议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 3、监督所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证所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本协议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担当责任。 4、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状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运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5、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基金管理暂行方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修理基金。 6、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担当保修责任,甲方可托付物业管理企业供应保修服务并担当相应费用。 8、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9、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o、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运用守则的行为。 11、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12、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变更其运用功能。 13、甲方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托付专业公司担当本物业专项工程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1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与、出席业主大会或被推选参与、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力。 2、监督甲方及其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其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看法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运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规定并与甲方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变更其运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缘由确需合理运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或其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复原原状;造成损失的,应赐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运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运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担当民事责任。 9、根据平安、公允、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修理、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接受甲方所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其次条 甲方托付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供应下列物业管理服务: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供应保修服务。 (二)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运用守则,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运用守则的行为。 (三)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和财务年度安排。 (四)当业主、运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为业主、运用人办理入住手续。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_等。 (七)房屋共用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备是指共用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平安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 (八)房屋共用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箱(房)、庭院灯、停车场、_。 (九)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修理、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消遣场所等。 (十)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十一)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经营管理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对未参与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裂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停放。 (十三)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包括:平安监控、值班、巡察、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等的管理。 (十五)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运用人档案、修理档案。 (十六)负责向业主和运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有关部门托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_。 (十七)接受乙方托付,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修理、养护及其他服务。 (十八)_。 (十九)_。 第三条 甲方保证其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下述标准向乙方供应物业管理服务。其中,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物业管理方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详细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修理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齐,无脏损和阻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记,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平安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刚好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解除刚好率达100%,有修理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楚,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修理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特地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修理保养,平安运行和修理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运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急部位标记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光明。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共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刚好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刚好清理污水。 6、小区内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记,熟识辖区状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托付物业企业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 3、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记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 5、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十)_。 第四条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一)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元; (二)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元; (三)因乙方缘由空置房屋,其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元; (四)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 (五)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由甲方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调整标准向乙方收取; (八)保修期内物业的修理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甲方可托付物业管理企业供应保修服务,并按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九)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务的修理养护更新费用,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基金管理暂行方法及配套文件执行: 1、修理基金利息的运用由甲方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运用安排,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2、修理基金利息不敷运用时,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十)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托付,甲方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供应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暖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十一)乙方托付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修理养护及其他服务时,物业管理企业可按约定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十二)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 (十三)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甲方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停放车辆的业主、运用人实行托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五条 甲方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运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状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修理基金利息收支状况。 第六条 甲方托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及商亭、摊点等有偿运用协议并负责收取有偿运用费。 有偿运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赐予赔偿并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或其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甲方或其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赐予赔偿并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及其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及利息,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元。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或其托付的物业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费用的_%按日交纳滞纳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因未按规定交纳修理基金,或修理基金利息不敷运用时未按规定续交修理资金,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运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担当相应法律责任。 (六)甲方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运用修理基金利息,或将修理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甲方应担当违约责任并赐予经济赔偿。 (七)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赐予经济赔偿。 (八)_。 第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甲方或其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先行垫付,按相关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或其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向乙方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_%按日交纳滞纳金,甲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运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行预见状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裂开、救助人命、帮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务,甲方或其托付的物业管理企业因实行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行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尽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实行以下措施: (一)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托付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 附件 1、物业运用守则 2、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有效期依据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 三、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留意事项 (一)物业承接查验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是前期物业服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内容、标准、责任等作出明确的约定。而对业主自有物业专有部分的承接验收则属于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问题,无需在合同中约定。 (二)服务的费用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涉及的费用种类多,状况困难,支付主体及责任简单混淆,易造成冲突,必需在合同中予以列明。例如,应当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不能转嫁给业主;对于由业主支付的费用部分,则应当留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应当在物业销售前予以明示或约定。 (三)合同解除终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受业主入住状况及房屋工程质量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合同的期限具有不确定性,当此类因素致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全面履行时,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提前解除合同或要求补偿的方式规避风险。因此,有必要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对解除合同的条件作出明确约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三 甲方:_ 法定代表人:_ 居处地:_ 邮编:_ 乙方:_ 法定代表人:_ 居处地:_ 邮编:_ 资质等级:_ 证书编号:_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同等、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物业名称)供应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状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 物业类型_ 座落位置_ 建筑面积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 南至_ 西至_ 北至_。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其次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其次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供应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修理、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修理、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帮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供应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_ 2._ 3._。 第四条 乙方供应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托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供应修理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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