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考试重点Ch.6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

上传人:san****019 文档编号:20663681 上传时间:2021-04-11 格式:PPT 页数:42 大小:1.6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报关考试重点Ch.6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报关考试重点Ch.6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报关考试重点Ch.6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六章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 第一节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概述 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含义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 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 作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 管理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进出口货物报关 单可分为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也可分 为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电子数据报关单和 纸质报关单均具有法律效力。 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内容和用途 进口货物纸质报关单一式五联:海关作业联、海关留 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证明联(进口付汇 用)。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一式六联:海关作业联、 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证明联(出 口收汇用)、证明联(出口退税用)。 (一 )报关单海关作业联和留存联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作业联和留存联是报关单位和报关 员配合海关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的重要单据, 也是海关查验货物、征收税费、编制海关统计以及处理其 他海关事务的重要凭证。 (二 )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 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证明联, 是海关对己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是银行 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售汇、付汇和收汇及核销手续的 重要依据之一。 (三 )报关单海关核销联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核销联是指口岸海关对己实际 申报进口或出口的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是海关办 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结案手续的重要凭证。加工贸 易的货物进出口后,申报人应向海关领取进出口货物 报关单海关核销联,凭以向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 同核销手续。 (四 )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是海关对已实际申报 出口并已装运离境的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是国家 税务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手续的重要凭证之一。对 可办理出口退税的货物,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应当在载运货物的运输工具实际离境,海关收到载货 清单、办理结关手续后,向海关申领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退税证明联。对不属于退税范围的货物,海关不 予签发该证明联。 三 、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的基本要求 (一 )报关单位和报关员必须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关法 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 规定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 制规范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海关如实申报。报关 单的填制必须真实,做到 “ 两个相符 ” :一是单、证 相符,即所填报关单各栏目的内容必须与合同、发票、 装箱单、提单以及许可证件等随附单据相符;二是单、 货相符,即所填报关单各栏目的内容必须与实际进出 口货物情况相符,尤其是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 价格等栏目的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差错,更不能 出现伪报、瞒报、虚报。 (二 )报关单的填制要准确、完整、清楚,报关单各栏目 内容要逐项详细准确填写或打印,字迹清楚、整洁、端 正,不得用铅笔或红色复写纸填写;若有更正,必须在 更正项目上加盖校对章。 (三 )不同批文或合同的货物、同一批货物中不同贸易方 式的货物、不同备案号的货物、不同提运单的货物、不 同征免性质的货物、不同运输方式或相同运输方式但不 同航次的货物,均应分别填写报关单进行申报。 (四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电子数据和纸质的进 出口货物报关单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 经海关审核批准,可以修改或者撤销。但海关已经决定 布控、查验的以及涉案的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在办结前 不得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后, 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应当一致。 第二节 进出口货物报关 单的填制规范 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的具体规范和要求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 规范 的规定,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具体填 制规范和要求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该项目是指预录入单位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单 位录入、打印,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的编号,用于申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 未接受申报的报关单。 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报关 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 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的编号规则由申 报单位自行决定。 (二)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应标识在报 关单的每一联上。 1在 H883/EDI通关系统中,报关单海关编号为 9位 数码,其中 1 2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 关区 代码表 中相应海关代码的后 2位),第 3位为海关 接受申报公历年份 4位数字的最后 1位,后 6位为顺序 编号。 2在 H2000通关系统中,报关单海关编号为 18位数 字,其中第 1 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 关区 代码表 中相应海关代码),第 5 8位为海关接受 申报的公历年份,第 9位为进出口标志( “ 1”为进口, “ 0”为出口),后 9位为顺序编号。 在海关 H883/EDI通关系统向 H2000通关系统过渡期间, 后 9位的编号规则同 H883/EDI通关系统的要求。 (三)进口口岸 /出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关境的口岸海关填报 关区代码表 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 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 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 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 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在不同出口加工区之间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出 口加工区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 名称及代码。 (四)备案号 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 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 加工贸 易手册 )、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或其他 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备案号栏目 为 12位字符,其中第 1位是标记代码。 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除少量低价值辅料 按规定不使用 加工贸易手册 的外,填报 加 工贸易手册 编号。 2涉及征、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填报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编号。 3出入出口加工区的保税货物,应填报标记代码为 “ H”的电 子帐册备案号;出入出口加工区的征免税货物、物品,应填报 标记代码为 “ H”、第六位为 “ D”的电子帐册备案号。 4使用异地直接报关分册和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在异地 口岸报关的,本栏目应填报分册号;本地直接报关分册和本地 深加工结转分册限制在本地报关,本栏目应填报总册号。 5加工贸易成品凭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转为享受减免 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报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编 号,出口报关单填报 加工贸易手册 编号。 6对减免税设备及加工贸易设备之间的结转,转入和转出企 业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在报关单 “ 备案号 ” 栏目分别填 报 加工贸易手册 编号、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编号或 免予填报。 7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货物,应填 报原产地证书代码 “ Y”和原产地证书编号,香港、澳门 CEPA 项下进口报关单填写 “ Y”+11位原产地证书编号。未实行原产 地证书联网管理的货物,本栏目免予填报。 (五)合同协议号 本栏目应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 头和号码。 (六)进口日期 /出口日期 1进口日期 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本栏 目填报的日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 2出口日期 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在申报时免予填 报。 3在 H883/EDI通关系统中,本栏目为 6位数,顺序为 年、月、日各 2位;在 H2000通关系统中,本栏目为 8位 数字,顺序为年( 4位)、月( 2位)、日( 2位)。 (七)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受其委 托的报关企业申请的日期。 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 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 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 接受纸质报关单并对报关单进行登记处理的 日期。 在 H883/EDI通关系统中,本栏目为 6位数, 顺序为年、月、日各 2位;在 H2000通关系统 中,本栏目为 8位数字,顺序为年( 4位)、 月( 2位)、日( 2位)。 (八)经营单位 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 内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 经营单位编码是经营单位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 海关给予的注册登记 10位编码。经营单位编码的结构 如下: 第 1位至第 4位数为进出口单位属地的行政区划代码, 其中第 1、 2位数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 3、 4位 数表示省辖市 (地区、省直辖行政单位 ),如第 3、 4位 用 “ 90”的,则表示未列名的省直辖行政单位。 第 5位数为市经济区划代码: “ 1”表示经济特区; “ 2”表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海南洋 浦经济开发区; “ 3”表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4”表示保税区; “ 5”表示出口加工区; “ 9”表示 其他。 第 6位数为进出口企业经济类型代码: “ 1”表示有 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 “ 2”表示中外合作企业; “ 3”表示中外合资企业; “ 4”表示外资独资企业; “ 5”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集体企业; “ 6”表示有 进出口经营权的私营企业; “ 7”表示有进出口经营 权的个体工商户; “ 8”表示有报关权而没有进出口 经营权的企业。 第 7至第 10位数为顺序编号。 (九)收货单位 /发货单位 1收货单位 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 包括: ( 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 2)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2发货单位 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包括: ( 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 2)委托进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3备有海关注册编号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的收、 发货单位,本栏目必须填报其经营单位编码或加工 生产企业编号;否则填报其中文名称。 (十)申报单位 指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直接向海关负责的企业或单 位。自理报关的,应填报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 位名称及编码;委托代理报关的,应填报经海关批 准的报关企业名称及编码。 本栏目还包括报关单左下方用于填报申报单位有关 情况的相关栏目,包括报关员、报关单位地址、邮 政编码和电话号码等栏目。 (十一)运输方式 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包 括实际运输方式和海关规定的特殊运输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 运输方 式代码表 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 (十二)运输工具名称 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 编号。 本栏目填报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 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直接在进出境地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具体填 报要求 2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 3无实际进出境货物报关单 (十三)航次号 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航次编号。本栏 目仅限 H2000通关系统填报,使用 H883/EDI通关 系统的,本栏目内容与运输工具名称合并填报。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直接在进出境地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 ( 1)江海运输:填报船舶的航次号。 ( 2)汽车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进出境 日期 8位数字,顺序为年( 4位)、月( 2位)、 日( 2位),下同 。 ( 3)铁路运输:填报进出境日期。 ( 4)航空运输:免予填报。 ( 5)邮政运输:填报进出境日期。 ( 6)其他各类运输方式:免予填报。 2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单 进口: ( 1)江海运输:中转转关方式填报 “ ”+进境干线船舶航次。 直转、提前报关免予填报。 ( 2)公路运输:免予填报。 ( 3)铁路运输: “ ”+进出境日期。 8位数字,顺序为年 ( 4位)、月( 2位)、日( 2位) 。 ( 4)航空运输:免予填报。 ( 5)其他各类运输方式:免予填报。 出口: ( 1)江海运输:非中转货物免予填报。中转货物:境内江 海运输填报驳船航次号;境内铁路、公路运输填报 6位启运 日期,顺序为年、月、日各 2位。 ( 2)铁路拼车拼箱捆绑出口:免予填报。 ( 3)航空运输:免予填报; ( 4)其他运输方式:免予填报。 3上述规定以外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免予填报 (十四)提运单号 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本栏目填报的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 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 提运单时,应分单填报。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直接在进出境地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 在 H2000通关系统中: ( 1)江海运输:填报进出口提运单号。如有分提运单的, 填报进出口提运单号 +“*”+分提运单号。 ( 2)汽车运输:免予填报。 ( 3)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 ( 4)航空运输:填报总运单号 +“_”(下划线) +分运单号, 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 ( 5)邮政运输填报邮运包裹单号。 ( 6)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免予填报。 2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单 ( 1)进口 在 H2000通关系统中: 江海运输:直转、中转填报提单号,提前报关免 予填报。 铁路运输:直转、中转填报铁路运单号,提前报 关免予填报。 航空运输:直转、中转货物填报总运单号 +“_”+ 分运单号、提前报关免予填报。 其他运输方式,本栏目免予填报。 以上各种运输方式进境货物,在广东省内用公路 运输转关的,填报车牌号。 ( 2)出口 在 H883/EDI通关系统中: 江海运输:中转货物填报提单号;非中转货物 免予填报;广东省内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填报车 牌号。 其它运输方式:广东省内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 填报车牌号;其它地区免予填报。 在 H2000通关系统中: 江海运输:中转货物填报运单号;非中转免予 填报;广东省内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填报车牌号。 其他运输方式:广东省内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 填报车牌号;其他地区免予填报。 (十五)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 贸易方式代 码表 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填制的 出口加工区进(出)境 货物备案清单 应选择填报适用于出口加工区货物 的监管方式简称或代码。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 1少量低值辅料(即 5000美元以下, 78种以内的 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 加工贸易手册 的,辅 料进口报关单填报 “ 低值辅料 ” 。使用 加工贸易 手册 的,按 加工贸易手册 上的贸易方式填报。 2外商投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 进口的料件或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进口报 关单填报 “ 一般贸易 ” 。 外商投资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全部使用国内料件的 出口合同,成品出口报关单填报 “ 一般贸易 ” 。 3加工贸易料件结转或深加工结转货物,按批准 的贸易方式填报。 4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 手续的转内销成品、残次品、半成品)应填制进口 报关单,本栏目填报 “ (来料或进料)料件内销 ” ; 加工贸易成品凭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转为享 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 本栏目填报 “ (来料或进料)成品减免 ” 。 5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进口及复出口、加 工贸易进口料件因换料退运出口及复运进口的, 填报与 加工贸易手册 备案相应的退换监管方 式简称或代码。 6备料 加工贸易手册 中的料件结转入加工出 口 加工贸易手册 的填报相应的来料或进料加 工贸易方式。 7保税工厂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根据 加工贸 易手册 填报相应的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 8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和副产品内销,进口报关 单应填报 “ (来料或进料)边角料内销 ” 。 9加工贸易料件或成品放弃,进口报关单应填报 “ (进料料件或成品)放弃 ” 。 (十六)征免性质 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中批 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 征免 性质代码表 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 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 1保税工厂经营的加工贸易,根据 加工贸易手册 填报 “ 进料加工 ” 或 “ 来料加工 ” 。 2外商投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料件, 填报 “ 一般征税 ” 或其他相应征免性质。 3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按实际应享受的征免性质填报 (如一般征税、科教用品、其他法定等)。 4料件退运出口、成品退运进口货物填报 “ 其他法定 ” (代码 0299)。 5加工贸易结转货物本栏目为空。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 (十七)征税比例 /结汇方式 1征税比例 仅用于 “ 非对口合同进料加工 ” (代码 0715)贸易 方式下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填报海关规定的实 际应征税比率,例如 5%填报 “ 5”, 15%填报 “ 15”。 2结汇方式 出口报关单应填报结汇方式,即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或其代理人收结外汇的方式。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 的 结汇方式代码表 选择填报相应的结汇方式名 称或代码。 (十八)许可证号 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在此栏目填 报商务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 许可证的编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 (十九)起运国(地区) /运抵国(地区) 起运国(地区)指进口货物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 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运抵我国的 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 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离开我国关境直接运抵或 者在运输中转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 下最后运抵的的国家(地区)。 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 交易,则起、抵地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 则以中转地作为起运 /运抵国(地区)填报。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 国别(地区)代码表 选择 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中文名 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 “ 中国 ” (代码 0142)。 (二十)装货港 /指运港 装货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 运港。 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港 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 港口航线代码表 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 “ 中国境内 ” (代码 0142)。 (二十一)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境内目的地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 最终运抵地。 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 本栏目应根据进口货物的收货单位、出口货物生产厂家 或发货单位所属国内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 国内地区 代码表 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 (二十二)批准文号 出口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 出口收汇核销单 编号。 (二十三)成交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 成交方 式代码表 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进口填报 CIF价,出口填报 FOB价。 (二十四)运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运费的进口货物或成交价 格中含有运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 货物的国际运输费用。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 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运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 货币代码表 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本栏目。 运费标记 “ 1”表示运费率, “ 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 价, “ 3”表示运费总价。 (二十五)保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保险费的进口货物或成交价格 中含有保险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 国际运输的保险费用。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 之一填报,同时注明保险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 货币代 码表 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运费栏目中,本栏目免予 填报。 保险费标记 “ 1”表示保险费率, “ 3”表示保险费总价。 (二十六)杂费 指成交价格以外的、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相关规定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可 按杂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杂费标记, 并按海关规定的 货币代码表 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 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 杂费标记 “ 1”表示杂费率, “ 3”表示杂费总价。 (二十七)件数 本栏目应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 数。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 1舱单件数为集装箱的,填报集装箱个数。 2舱单件数为托盘的,填报托盘数。 本栏目不得填报为零,裸装货物填报为 “ 1”。 (二十八)包装种类 本栏目应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按海 关规定的 包装种类代码表 选择填报相应的包装 种类代码。 (二十九)毛重(公斤) 指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实际毛重,计量单位为 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 “ 1”。 (三十)净重(公斤) 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 身的实际重量。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净重,计量单位 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 “ 1”。 (三十一)集装箱号 集装箱号是在每个集装箱箱体两侧标示的全球唯一 的编号。 本栏目用于填报和打印集装箱编号及数量。集装箱 数量四舍五入填报整数,非集装箱货物填报为 “ 0”。 (三十二)随附单据 指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并向海关递交的单证 或文件。合同、发票、装箱单、进出口许可证等必 备的随附单证不在本栏目填报 。 (三十三)用途生产厂家 进口货物填报用途,应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用途按海关 规定的 用途代码表 选择填报相应的用途代码,如 “ 以产顶进 ” 填报 “ 13”。 生产厂家指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本栏目供必要时 手工填写。 (三十四)标记唛码及备注 在 H883/EDI通关系统中: 1本栏目上部用于打印以下内容,具体填报如下: ( 1)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 ( 2)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其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 进出口企业名称。 ( 3)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及凭 征免税证明 转内销货物, 其对应的备案号应填报在本栏目,即 “ 转至(自) 手册 ” 。 ( 4)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 货物,填写 “ ”。 2本栏目下部供填报随附单据栏中监管证件的编号, 具体填报如下: ( 1)监管证件代码 +“:”+监管证件号码。一份报关单多 个监管证件的,连续填写。 ( 2)一票货物多个集装箱的,在本栏目打印其余的集 装箱号(最多 160字节,其余集装箱号手工抄写)。 在 H2000通关系统中: 1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 2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其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 进出口企业名称。 3与本报关单有关联关系的,同时在业务管理规范方 面又要求填报的备案号,如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及凭 进 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转内销货物,其对应的备案号应 填报在 “ 关联备案 ” 栏。 4与本报关单有关联关系的,同时在业务管理规范方 面又要求填报的报关单号,应填报在 “ 关联报关单 ” 栏。 (三十五)项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 第二行专用于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填报和打印 该项货物在 加工贸易手册 中的项号。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进出口货物,必须填报与 加工贸 易手册 一致的商品项号,所填报项号用于核销对应 项号下的料件或成品数量。 (三十六)商品编号 指按商品分类编码规则确定的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号。 此栏目分为商品编号和附加编号两栏,其中商品编号 栏应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8位税则 号列,附加编号栏应填报商品编号附加的第 9、 10位附 加编号。 加工贸易手册 中商品编号与实际商品编 号不符的,应按实际商品编号填报。 (三十七)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进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 行打印规格型号,必要时可加注原文。 (三十八)数量及单位 指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及计量单位。 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三十九)原产国(地区) /最终目的国(地区) 原产国(地区)指进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 造国家(地区)。 最终目的国(地区)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 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 国别(地区)代码表 选 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 (四十)单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 位价格。 海关估价时,应在 H2000通关系统 “ 海关单价 ” 栏修改。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四十一)总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 价。 海关估价时,应在 H2000通关系统 “ 海关总价 ” 栏修改。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四十二)币制 指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按海关规定的 货币代码表 选择填报相应的货币名称或代码,如 货币代码表 中 无实际成交币种,需转换后填报。 (四十三)征免 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征税、减税、免税或特案处理 的实际操作方式。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 征免税证明 或有关政策规 定,对报关单所列每项商品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 征减 免税方式代码表 中相应的征减免税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应根据 加工贸易手册 中备案的征免 规定填报。 加工贸易手册 中备案的征免规定为 “ 保金 ” 或 “ 保 函 ” 的,不能按备案的征免规定填报,而应填报 “ 全 免 ” 。 (四十四)税费征收情况 本栏目供海关批注进(出)口货物税费征收及减免情况。 (四十五)录入员 本栏目用于记录预录入操作人员的姓名并打印。 (四十六)录入单位 本栏目用于记录并打印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录入单位名称。 (四十七)填制日期 指报关单的填制日期。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填制日期由计 算机自动打印。 1在 H883/EDI通关系统中,本栏目为 6位数,顺序为年、 月、日各 2位。 2在 H2000通关系统中,本栏目为 8位数字,顺序为年 ( 4位)、月( 2位)、日( 2位)。 (四十八)海关审单批注栏 本栏目指供海关内部作业时签注的总栏目,由海关关员 手工填写在预录入报关单上。 其中 “ 放行 ” 栏填写海关对接受申报的进出口货物作出 放行决定的日期。 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中常用代码表 (一)关区代码表 (详见本书,下同) (二)运输方式代码表 (三)征免性质代码表 (四)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 (五)结汇方式代码表 (六)国别(地区)代码表 (七)国内地区代码表 (八)成交方式代码表 (九)货币代码表 (十)监管方式代码表 (十一)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 (十二)地区性质代码表 (十三)企业性质代码表 (十四)计量单位代码表 (十五)用途代码表 (十六)包装种类代码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