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社会团体申请筹备材料之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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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社会团队申请筹办材料之四章 程草 案筹办社团名称: 业务主管单位: 申请日 期: 社会团队章程核准表社团名称登记证号通过章程的会议状况会议名称会议形式时 间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赞同人数反对人数弃权人数修 改 说 明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章:社团盖章: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印章)经办人: 年 月 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审 核批 准承办人: 负责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社会团队章程示范文本(必须严格按范本框架修改,可选事项必须明确具体)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团队的名称(涉及英文译名、缩写)(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畴、成员分布、活动地区相一致,精确反映其特性。全国性的社会团队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队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社团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队的名称)第二条 本团队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赚钱性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团队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团队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引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第五条 本团队的住所(载明省市区街号)第二章 业务范畴第六条 本团队的业务范畴(必须具体、明确):(一);(二);(三);(行业协会必须载明“制定行规行约,搞好行业自律”有关内容)第三章 会 员第七条 本团队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队的会员,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队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队的意愿;(三)在本团队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与本团队的活动;(三)获得本团队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团队的决策;(二)维护本团队的合法权益;(三)完毕本团队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向本团队反映状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告知本团队,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与本团队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职第十四条 本团队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职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结事宜;(五);()决定其她重大事宜。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策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X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状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批准。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队开展平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策;(二)选举和罢职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办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取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重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队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决定其她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策须经到会理事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状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数量较少,不设常务理事会的,1-条略)第二十一条本团队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策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状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四条本团队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团队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惩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团队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批准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 本团队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年,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因素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批准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 本团队理事长(会长)为本团队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因特殊状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批准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本团队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她团队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 本团队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策的贯彻状况;(三)代表本团队签订有关重要文献;()第二十九条本团队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平常工作,组织实行年度工作筹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重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议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 )()解决其她平常事务。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 本团队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 )其她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团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团队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派。 第三十三条 本团队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精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团队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团队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并将有关状况以合适方式向社会发布。 第三十六条 本团队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团队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团队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本团队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团队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结程序及终结后的财产解决 第四十一条 本团队完毕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因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结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队终结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 第四十三条 本团队终结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引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解决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团队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结。 第四十五条 本团队终结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队宗旨有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X年月X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队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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