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作战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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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年 月 日灭火作战常识讲授准备1. 准备教具、清点人数;2. 宣布授课提要。题目:灭火作战常识目的:通过学习使同志们了解和掌握灭火作战的相关常识, 为完成好部队的灭火作战任务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内容:一、林火基础知识;二、战斗原则;三、战斗行动。方法:指导阅读、理论讲解、操场练习时间:4课时地点:多功能厅要求:1遵守纪律,认真听讲;2. 勤于动脑,认真思考;3. 端坐静听,严禁嬉笑打闹。教学保障:投影仪、教材、教具。灭火作战常识是预提指挥士官教材的基础内容。它主要研究 林火基础知识、灭火战斗原则和战斗行动课目等内容。第一节林火基础知识一、燃烧与森林燃烧的概念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快速结合的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森林燃 烧是自然界中燃烧的一种现象。森林中的任何可燃物(有机物)在 氧化时能放热和发光的化学反应,称为森林燃烧。森林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氧气和一定的温度。 三者构成一个燃烧三角,缺少任何一个条件或者破坏它们之间的 联系,燃烧就会终止。(一)可燃物森林中的所有有机物质都是可燃物。如树叶、树枝、球果、 树皮、树根、下木、草本植物、苔藓、地衣、森林凋落物、腐殖 质、泥炭等。其中,大量细小可燃物,如枯草、枯枝落叶等属于 易燃物,其危险性最大,又称引火物。(二)助燃物燃烧是可燃物与氧的反应,燃烧时不可缺少氧气。按体积计 算,一般空气中含有21%的氧气。若空气中氧气含量降低到14%18%,燃烧就会停止。1完全燃烧燃烧过程中若氧气供应充足,可燃物能被烧尽,释放出的热 量也较多。燃烧时火焰明亮,但燃烧后所形成的灰分和水蒸气, 不能再次燃烧。其反应过程如下:C+02-C02+94.04kcal/kg2.不完全燃烧燃烧过程中若氧气供应不充足,可燃物不能被烧尽,释放出 的热量也较少。燃烧时火焰呈暗红色并带有大量黑烟,但燃烧后 的产物一氧化碳和木炭等能够再次进行燃烧。其反应过程如下:C+1/202-CO+126.42 kcal / kg(三)一定温度燃烧除了需要可燃物和氧气以外,还需要有一定的温度, 因为化学反应需要在一定温度下才能进行。温度不仅能使氧变为活化氧,而且还能使可燃物变成气态。 因为森林可燃物的燃烧大多是在气态下进行的。当外界火源对可 燃物进行加温时,开始时温度缓慢上升,大量水汽开始蒸发,当 可燃性气体开始挥发而冒烟时,这时的温度称为引火点。随后, 可燃物升温加快,挥发出大量可燃性气体,达到着火温度,这时 的温度称为燃点。燃点也就是可燃物维持燃烧所需要的最低温 度。各种可燃物的燃点差异较大。一般干枯杂草的燃点为150一 2001,木材的燃点为250300C 要达到这样高的温度,则 需要有外界火源。一旦可燃物达到燃点以后,就不再需要外界火 源,依靠自身释放的热量就能继续燃烧。当森林可燃物在外部热 源作用下升高温度,非明火点燃而是自发产生燃烧的现象,称为 自燃现象,此时的温度称为自燃点。二森林燃烧三个阶段森林可燃物从被点燃到熄灭的整个过程,称为森林的燃烧过 程。根据燃烧的性质,燃烧过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不同阶段,即: 预热阶段、气体燃烧阶段和固体燃烧阶段。(一)预热阶段在这一阶段内,可燃物由于受到外界热源作用开始增温,可 燃物温度逐渐上升,开始时速度非常缓慢,可燃物体内的水分逐 渐蒸发,随着大量水分的蒸发,产生了大量的烟。但这时只有部 分可燃性气体挥发,可燃物还不能进行燃烧,可燃物处于收缩而 干燥的点燃前状态,该阶段称为预热阶段。(二)气体燃烧阶段随着温度继续上升,可燃物被迅速地分解成可燃性气体(如 C0、H2、CH4等)和焦油液滴,它们形成可燃性挥发物。这些 可燃性挥发物与空气接触形成可燃性混合物。当挥发物的温度达 到燃烧极限(即燃点)时,在固体可燃物的上方可形成明亮的火 焰,释放出大量热量。可燃物达到燃点以后,可燃性气体便会大 量挥发,迅速与氧结合而进行燃烧。此时燃烧呈黄红色火焰,并 产生二氧化碳和水蒸气。在这一过程中,空气(氧气)供给充分与 否,直接影响其反应过程,氧气充足则产生完全燃烧,氧气不充 足则产生不完全燃烧。(三)固体燃烧阶段在气体燃烧阶段末期,会在固体木炭表面上发生缓慢的氧化 反应,即由表及里地逐层进行表面粒子燃烧。这一过程一般看不 见火焰,此时的燃烧呈辉光燃烧,温度较高,剩余热量缓慢地放 出,直到燃烧结束剩下灰分为止。这一阶段有时又称为木炭燃烧 阶段。在森林燃烧过程中,很容易看到这3个阶段。首先看到燃烧 区附近的树叶、杂草等预热卷曲干燥,即达到预热阶段;然后这 些树叶、杂草出现火焰开始燃烧,即达到气体燃烧阶段;最后看 到可燃物的木炭燃烧,即达到固体燃烧阶段。三、森林燃烧特点森林燃烧是一种自然现象,它不仅具有一般燃烧的共性,而 且还有它自身的特殊性。森林燃烧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森林燃烧是一种短时间内释放出巨大热量的燃烧森林是陆地上最大的生态系统,它通过叶绿素吸收的C02和 H20的光合作用,将太阳能转变为化学能贮存在植物体内。(二)森林燃烧是开放性燃烧森林燃烧是在森林开放系统内进行的,并在森林中自由蔓 延、自由扩展。森林燃烧还受着可燃物类型与火环境的制约和控 制。因此,森林火灾的发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自然环境的制约。(三)森林燃烧具有双重性火作为一个重要的生态因子,它具有双重性:一方面火能烧 毁森林,使森林遭受严重的危害;另一方面,火又能给森林带来 有益的影响。因此,不论在森林防火或营林用火时,都应掌握火 的影响和作用,充分发挥火有益的一面,控制其有害的一面。(四)森林燃烧的千差万别性由于森林燃烧是在开放的森林系统内进行的,森林燃烧的进 程在不同程度上会受到可燃物类型、气象因子、地形因子等自然 条件的影响,这就形成了森林燃烧的千差万别性,也就是说没有 两起完全相同的森林燃烧。(五)森林燃烧的火焰为扩散控制的火焰或扰动火焰森林燃烧发生后,由于燃烧时对氧的消耗及释放出的巨大热 量使周围的气压场发生改变,形成大气乱流(风)。由于大气乱流 的存在,森林燃烧的火焰不是稳定的火焰,而是一个扩散控制的 火焰或扰动火焰。(六)森林燃烧为固体可燃物的燃烧森林中可以燃烧的物质,如乔木、灌木、草本植物、树根、 大枝桠、小枝、树皮、苔藓、地衣、枯枝落叶、泥炭、腐殖质等 都为固体形态,因此森林燃烧为固体可燃物的燃烧。、森林可燃物类型的划分可燃物类型是指具有明显的代表植物种、可燃物的种类、形 状、小大、组成以及其它一些对林火蔓延和控制难易有影响的特 征相似或相同的同质复合体。简言之,可燃物类型是一些占据一 定空间,并保持在一定时间相对稳定的相似可燃物复合体。可燃 物类型的划分必须保证类型之间在林火行为特征上的明显区别。 可燃物类型的划分是现代化林火管理至关重要的一环,林火预报 和灭火战略的制定都必须依据不同可燃物类型采取不同的对策。 目前在这方面国内外都做了不少工作,研究出许多可燃物类型划 分方法。以下简单介绍几种常见的可燃物类型划分法。(一)直接估计法这种方法要求林火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长时期的防火和灭火 经验,对辖区地段林火行为特征特别熟悉。第二次世界大战前, 美国林务局基本采用这种方法把可燃物划分为四种类型;低、中、 高、极高,划分的依据是潜在的林火蔓延速度和难控程度。很明 显,火行为特征不仅与可燃物类型有关,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 于天气情况。因此,不考虑天气条件,仅以火行为特征划分可燃 物类型有一定片面性。(二)根据植物群落划分可燃物类型对植物群落的研究,特别是植物生态学的出现至少要比林火 管理早一百年。陆地植被根据植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不同植物 之间的组合划分为具有一定结构特征、种类成分和外貌的若干群 落。众所周知,森林可燃物主要来源于森林植物,而不同的植物 群落反映了植物与环境、植物个体之间的关系,也必然要影响到 可燃物的数量、种类以及相应的火行为特征。无疑,植物群落的 划分为可燃物类型的划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长期以 来可燃物类型的划分与植物群落研究密切相关。最简单的例证是 根据草本、灌木、乔木群落来划分出草类可燃物、灌木可燃物和 森林可燃物。美国蒙大拿州按64个生境类型进行可燃物分类。 在法国南部,根据每个植物群落的生物学特性和物理性质,按乔 木、灌木和草本植物占的比重,群落的垂直和水平结构,植物的 体积和重量,可燃物的易燃性来划分可燃物类型。前苏联和我国东北一直沿袭按植物群落和林型来划分可燃 物类型。在我国大兴安岭地区,可基本上划分为坡地落叶松林、 平地落叶松林、樟子松林、桦木林、次生柞木林、沟塘草甸、采 伐迹地等可燃物类型。根据植物群落划分可燃物类型的分类方法也有明显的不足。 首先,关于火行为特征的分类标准很难确定,有时可以划分出几 种群落类型,但所表现的潜在火行为特征是一致的;其次是数据 收集很费时间,而且成本也很高。(三)可燃物模型可燃物模型是将所有计算火行为特征的参数以数学模型来 描述。可燃物模型可以反映某一植物类型与火行为相关的特征, 如可燃物大小、体积、重量、分布与排列等,主要用来计算林火 蔓延速度和火强度。目前,美国国家火险等级系统共制定20个 可燃物模型,每个模型都有定量的参数,只要输入气象条件和地 形条件(坡度),即可进行火行为计算。可燃物模型是美国系统林 火行为预报的基础。很明显,用可燃物模型进行火行为计算和预 报要比植物群落类型划分可燃物更进一步。首先,可燃物模型是 以可燃物的物理性质为主,而不只依赖于生物学特性,一个模型 可以代表多种植被类型;其次,可燃物模型可以计算任何气象和 坡度条件下的火行为参数。可燃物模型的缺点是必须进行大量燃 烧试验才能确定标准的火行为特征,这对许多地区在专业人员不 足的情况下很难实现。(四)照片分类照片分类是将植物群落分类与可燃物模型结合起来的一种 分类方法。首先选定一小块样地拍摄照片,并按林学特性进行一 般描述。然后对样地进行可燃物基本性质测定,确定适合的可燃 物类型,如此,两方面资料的汇集就为可燃物类型的划分制定了 标准。美国林务局及其它一些机构都已利用这种方法进行可燃物 分类。这种方法的缺点是费用太高,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约需6 个工作日才能完成一个样地。这种做法所要记录和描述的主要内 容有:植物种类组成、优势种的年龄、高度、蓄积量、地位级和 面积等。(五)利用资源卫星图片分类这是一种新的、正在发展中的可燃物类型的分类方法。具有 许多优点和很大潜力。首先在解析数据图像上选择一个基准面积 块,然后逐渐缩小范围,利用先进的数据资料和感应技术来确定如下与划分可燃物类型有关的信息:1. 针叶林(成熟林或幼林);2. 阔叶林;3. 混交林;4. 荒山荒地;5. 采伐迹地;6. 河流、道路等地标物。五、灭火作战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 整武警黄金、森林、水电、交通部队领导管理体制及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发19996号)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扑灭森林 火灾方案精神,森林部队在执行灭火作战任务时承担下列基本 任务:(一)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二)疏散、转移群众;(三)保护灾区国家、集体以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四)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六、灭火作战指挥体制森林部队执行灭火作战任务,应主动接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部队执行所在省 (自治区)森林、草原灭火任务时,由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 指挥部统一指挥;部队执行跨省(自治区)森林、草原灭火任务时,由国家林业局统一指挥。七、森林防火方针森林部队应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 针。八、灭火作战原则森林部队执行灭火作战任务,应坚持打早、打小、打了” 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出动、早扑灭,最大限度地减少火 灾损失。九、对灭火作战人员的基本要求(一)发扬火场精神坚定必胜信念,保持旺盛斗志,坚 决完成灭火作战任务;(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火场纪律;(三)严格按灭火技术规程操作,保证灭火作战安全;(四)主动与其他灭火力量和友邻部队搞好协同。十、灭火安全(一)灭火作战时的安全工作灭火作战中的安全工作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即准备阶段的安 全工作、开进阶段的安全工作、实施阶段的安全工作和结束阶段 的安全工作。1. 灭火作战准备阶段的安全工作(1)前进指挥所及各参战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组织机构,确定 人员,明确职责。(2)各级安全组织机构根据火场实际,及时分析火场安全形 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落实责任。各参战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对车辆和灭火装备技术状况 进行安全检查。各参战单位根据火场实际,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 育,增强防范意识。2. 灭火作战开进阶段的安全工作指挥员必须对乘车安全进行检查,每台车辆应有警官带 车,指定安全员和观察员,并落实安全责任。(2)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及有关规定。(3)车辆超过20台时要分开编组,以减小编队长度,同时做 好伴随修理工作。(4)长途开进和夜间开进时,每台运兵车应设置副驾驶员, 以防疲劳驾驶出现意外。(5)开进途中严格控制车速,保持车距。 高速公路最高车速不得超过 80km/h,车距不得少于 l00m。 柏油路(国道、省道、县道)最高车速不得超过60km/h, 车距不得少于50m。 砂石路(国道、省道、县道)最高车速不得超过50km/h, 车距不得少于40m。 林区防火公路及运材路最高车速每小时不得超过 40km/h,车距不得少于30m。 车辆在高原林区盘山路段行驶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 30km/h,车距不得少于40m。(6) 遇危险路段时,指挥员应提前发出警戒信号,检查道路 情况,统一组织车辆安全通过。(7) 开进途中,通常每2h组织一次小休息,时间不超过 20min。每4h组织一次大休息,时间不超过90min。大小休息 期间,要适时检查车况。3. 灭火作战实施阶段的安全工作(1) 火场侦察及部署兵力时的安全工作到达火场地域后,在不了解火场态势的情况下,不得投入灭 火战斗。必要时,选派经验丰富人员组成侦察组和空中观察组, 携带必要的安全装备和通信器材实施侦察,提供准确信息,确保 灭火作战安全;禁止在火头正前方近距离部署兵力,需向火头部署兵力时, 必须向两翼部署;在向火线部署兵力时,禁止由山上向山下部署;禁止向梯形可燃物分布明显、易燃灌丛密集地域部署兵力。(2) 接近火场时的安全工作随时注意地形变化,避开狭窄山谷、陡坡及鞍状地带,以防 大火突袭时处于危险地势;避开草高且宽大的草塘及灌丛密集地带,随时注意可燃物的 变化,防止进人危险可燃物分布区域;随时注意风向、风速变化,防止被火突袭。(3)常规灭火作战时的安全工作在地表火火头和树冠火前方开设隔离带时,必须设立安全避 险区;扑救地下火时,禁止在火烧迹地内行走,必须戴头盔;扑救树冠火时,一般不采用直接灭火手段;扑打火头时,应从火头的两翼接近火线灭火,严禁正面迎火 头扑打;扑打火线时,遇大火突袭,应迅速进入火烧迹地;扑救地下火及在枯立木较多区域灭火时,应设观察哨;夜间清理火场及返回营地时,必须有照明设备,以防坠崖; 油料员应经常检查油桶是否漏油,接近火场后必须手提油 桶,跟进位置在扑灭火线外侧后方20m处。遇大火袭击时,迅 速扔掉油桶。特殊情况下需进入火烧迹地时,严禁油桶置地;完成灭火作战任务后,沿被扑灭的火线返回营地或出发地, 禁止穿插火烧迹地。(4)机械灭火时的安全工作使用油锯前,必须检查制动系统是否灵敏。操作时,倒板前 端严禁触碰岩石等硬物,以防油锯反弹;使用水泵灭火时,严禁将喷头置地,以防在高水压状态下弹跳伤人。熄火后需移动时,禁止触碰消音器,以防烫伤;使用推土机开设隔离带时,必须设立安全避险区;使用森林消防车灭火时,车上灭火人员应避免刮伤和树倒伤 人。严禁高速急转弯,以防人员被甩下车辆。碾压火线时,火焰 高度不得超过1m,两条履带交替使用。夜间严禁高速行驶。4. 灭火作战结束阶段的安全工作撤离火场前及时收拢部队,清点人员、装备,确定撤离 时间、路线、方式,进行安全教育,提出要求,做好准备。撤离火场时,严密组织,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撤离要求。 适时清点人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部队组织摩托化、铁路、水路、空中返程时的安全工作, 参照开进时的有关规定执行。十一、灭火作战纪律与奖惩(一) 灭火作战纪律1. 严格执行上级的灭火作战规定,不准组织违反灭火作战规 定的其他行动;不准制定与上级灭火作战规定相悖的规定;2. 发生事故或其他严重问题,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准误 报、隐瞒不报或者弄虚作假、欺骗上级;3. 要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单独行 动。遇有特殊或者重大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处理;4. 要坚决执行火场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人员、装备、物资、 宿营、卫生、安全等管理制度。(二)奖励在灭火作战中,个人和部(分)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 当给予奖励:1. 在完成灭火作战任务中表现突出者;2. 及时、正确处置灭火中重大情况者;3. 灵活指挥灭火作战成效显著者;4. 有效预防事故发生者;5. 挽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表现突出者;6. 在灭火作战中做出其他贡献者。(三)处分在灭火作战中,警官、士兵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给予处 分:1. 违抗上级命令者;2. 临阵畏缩,消极怠工,造成重大损失者;3. 指挥不力,贻误战机者;4. 玩忽职守,作战失利者;5. 瞒报、虚报、误报火情,后果严重者;6. 丢弃或者故意损坏灭火装备者;7. 其他严重违反灭火作战规定,后果严重者。在灭火作战中,奖励与处分的实施,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 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节战斗原则灭火战斗原则亦称灭火战术原则,是灭火战斗行动依据的法 则和标准。灭火战斗原则是前人灭火战斗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各 级灭火指挥员只有正确地运用灭火战斗基本原则,能动地指挥灭 火战斗,才能快速高效地扑救火灾。但是,灭火战斗情况复杂多 变,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发展具有很大的突发性和突变性,灭火战 斗基本原则只能是指明灭火战斗行动的方向和提出总的要求而 决不能作为一种模式在灭火指挥员定下决心和兵力部署时生搬 硬套。各级灭火指挥员在灭火战斗中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主 观能动性,积极、灵活、创造性地运用灭火战斗基本原则。一、灭火战斗原则的基本学习和运用灭火战斗原则,必须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灭火战斗 原则的基本属性。灭火战斗原则具有以下属性:(一)实践性灭火战斗这种特殊的现象,其发展变化具有其固有的内在规 律。反映灭火战斗规律的灭火战斗原则,不是主观臆断出来的, 而是通过长期的大量的灭火战斗实践,探索和认识这种内在规 律,并加以深刻的揭示,将其中带有普遍意义的理论提炼出来。 实践性还表现在灭火战斗原则将随着灭火战斗的和灭火技术的 发展而发展,在不同的时期,集中兵力的内容、方式和手段却不 相同。(二)指导性灭火战斗原则是灭火战斗行动的依据和准则,指导性是其基 本属性之一。灭火战斗原则具有指导性,最根本的在于它正确地 反映了灭火战斗活动的客观规律,并应用这些规律指导灭火战斗 行动,从而把灭火作战的客观情况和人的主观能动性统一起来, 指导人们能动地夺取灭火战斗的胜利。(三)系统性灭火战斗原则各条均有特定的适用性,并具有相对的独立 性,但各条之间又有内在、不可分割的联系,从而形成了解决灭 火作战指导中诸多问题的理论。部队在灭火作战中仅仅遵循任何 单独的一条原则都不可能取得最好灭火效益。同时,由于灭火作 战情况的不同,各条灭火原则在实践中所起的作用也有所不同。 此外,灭火战斗原则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这是由于灭火战 斗规律既有基普遍性又有其特殊性。灭火战斗基本原则在灭火战 斗原则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较之具体原则抽象程度高,稳定性 强,适用面广。二灭火战斗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一)统一领导,集中指挥森林部队执行灭火作战任务,应当在地方党委、政府、森林 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或者组成的联合指挥机构统一领导 和指挥下,部队内部建立独立的指挥体系,对参战部(分)队实施 集中统一指挥。(二)预先准备,快速反应及时、准确掌握林火信息,及早做好思想、组织、物资准备, 做到集结快、出动快、扑救快、清理快、转场快。(三)集中兵力,保证重点根据火场态势,集中优势兵力,成建制用兵,确保控制重点 方向,保证重要目标的绝对安全。(四)因情就势,活用战法正确判断火情,抓住有利战机,灵活运用战法,科学组织扑 救。(五)密切协同,保证合围围绕总体作战意图,各部(分)队应当协调一致、积极行动、 密切配合,实现全线合围。(六)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将安全工作摆在首位,贯穿灭火作战始终,确保官兵人身安 全。(七)加强保障,及时补充采取本级保障与上级保障、自我保障与地方保障相结合的方 法,不失时机的组织调整和补充,确保各项保障及时到位。第三节战斗行动灭火战斗行动主要有:接近火场、突破火线、扑灭明火、清 理余火、看守火场和移交撤离等。一、接近火场接近火场前,指挥员应当勘察火场,合理选择路线、避开危 险环境,适时组织部(分)队以徒步、乘特种车辆或者乘坐森林航 空消防飞机等方式接近火场。二突破火线到达火场后,应当选择火势较弱地段,集中力量实施强攻, 突破火线。三、扑灭明火通常采取直接灭火和间接灭火的方式实施。(一)直接灭火主要用于扑打中、低强度地表火、地下火。应当灵活运用一 点两面、一线推进、递进超越、对进合击、多点合围等战术手 段,采取单兵灭火机具灭火,消防车、水泵接力灭火,化学灭火 等方法直接灭火;在实施吊桶洒水、飞机化灭、人工增雨时,应 当抓住战机迅速将火灾扑灭。(二)间接灭火通常采取火攻、阻隔等方法实施。火攻,主要用于火场面积 大,火势强,无法直接扑打的火线;烧向重要目标的火线;适于 火攻的火线。应当根据火场情况,选择道路、防火线、河流、农 田、防火林带等处作为点烧地线;草原(草甸)地段没有依托时, 可预设隔离作为点烧地线。应当运用预设隔离点烧、利用依托点 烧等战术手段,采取一线点烧、多点全线点烧、垂直点烧和多层 点烧等方式进行,控制火线蔓延。阻隔,主要用于扑救地下火,控制草原、草甸和林草结合部 火线。应当根据火行为、火线位置和地形、植被等情况,选择有 利位置,采取开设隔火沟、:点烧防火线、伐开隔离带、开设生 土带等方法,阻隔火线蔓延。、清理余火明火熄灭后,沿火场边缘清理残留的余火、暗火,防止火线 复燃。运用初步清理与彻底清理相结合、普遍清理与重点清理相 结合、分段清理与巡回清理相结合的手段,由外向里,采取水浇、 土埋、扑打、伐倒搬移、圈烧等方法清理。五、看守火场火场彻底清理后,应当根据上级意图及火场情况,采取分段 看守、定点看守、巡查看守、了望看守等方法监视火场,防止复 燃六、移交撤离灭火任务完成后,应当根据火场联指命令,将火场移交火场 联指机构指定的单位或者部门。移交时应当办理火场交接手续。火场交接书主要内容:火场地名、位置、相关情况,交接时间, 待办事项,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签名注时。按规定时间、路线, 有序组织部(分)队撤离。1. 重述课目、目的、内容和重点;2. 讲评授课情况,估价授课效果;3. 表扬授课中的好人好事,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 方向。编写人:张涛二0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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