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移动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批实施细则

上传人:沈*** 文档编号:195033238 上传时间:2023-03-14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667.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徽移动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批实施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安徽移动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批实施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安徽移动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批实施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安徽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批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和审批,保证资产及时、准确交付,根据有限公司下发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批办法(中移有限财200670 号)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综合性文件,是办理资产入帐和交付手续的依据。第三条 竣工决算的编制实行公司领导负责制,工程计划、建设、财务等部门应在公司领导的组织下各负其责,财务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完成。第四条 工程财务人员要积极参与项目概(预)算审查、合同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工作,为牵头组织决算编制做好准备。第二章 竣工决算的编制 第五条 建设项目整体或部分已具备使用条件或已实际开始使用,设备、施工等主要合同已签订完成,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则该工程资产的整体或部分应被认定为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编制 2 初步竣工决算并进行暂估入账:(一)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完成;(二)所购建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基本相符,个别与设计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通常情况下,预定可使用状态按以下标准确定:(一)传输管道、线路及传输设备工程、网管、计费和企业信息化类工程和电源设备工程:当系统完全通过验收测试,或基本通过验收测试且使用部门对系统投入使用无异议时确认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二)交换、无线和数据业务设备安装工程:系统割接入网并通过入网观察期(在割接方案中已明确的观察期)时确认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三)土建工程:在楼宇的实体建造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其中内外装修应该全部完成)时确认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第六条 单项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应单独编制初步竣工决算,进行暂估入账工作,待建设项目整体完成后,再汇总编制整个项目的初步竣工决算。第七条 为确保暂估资产及时准确入账,财务部门依据以下条件合理估列工程支出:(一)若建设项目的初步竣工验收工作在资产达到上述预定可使 3 用状态的一个月内完成(以下简称正常情况),则工程建设部门应在工程通过初验的当月在 MIS 系统内完成转资准备,同时向财务部提供初步验收证书和初步竣工决算报表,作为资产暂估入账的依据。初验证书的签发日期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为准,工程管理人员根据初验证书的签发日期作为填列工程转资准备中交付资产的启用日期。(二)若资产已符合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条件,因特殊原因无法在一个月内组织工程初验(以下简称特殊情况),则工程建设部门应在当月及时在 MIS 系统内完成转资准备,并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一个月内向财务部门提供签字盖章确认的资产暂估通知书(格式见附件 1)和建设项目暂估交付资产明细表(格式同初步竣工决算报表),作为资产暂估入账的依据,资产暂估通知书的签发日期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为准。第八条 对于暂估入账并在 MIS 系统完成转资的固定资产,应视同正式资产建立资产卡片和粘贴标签。完成初步竣工决算后,工程建设部门向资产接收部门提交初步竣工决算报表及其附表。接收部门对资产实物逐项审核无误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员在建设项目暂估交付资产明细表上签字盖章确认。第九条 对于外单位交付的交钥匙工程,为保证准确暂估资产,应要求承包方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提供各项资产的名称、购买价值和支出明细表。第十条 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应编制正式竣工决算,正式 4 竣工决算报表由工程建设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用以反映建设项目投资支出情况、合同付款及交付资产情况,并作为正式竣工验收的内容之一。第十一条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工程建设部门向审计部门提交竣工决算报表、竣工验收报告和其他审计所需资料(具体要求参见省公司建设项目审计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如审计结果与竣工决算报表存在差异,工程建设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根据审计结果审核调整后的竣工决算报表并签字盖章确认,同时调整正式竣工决算报表及各暂估资产的价值,并对因资产价值变动引起的折旧差异进行调整。第十三条 对个别建设周期很短、投资较小、决算和转固工作在正式竣工验收后 20 日内保证全部完成的简单建设项目,可采取在正式竣工验收前直接编制正式竣工决算并一次性转固的简化流程。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资产交付时,各分公司要认真做好账务、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对各项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要逐项盘点核实,妥善保管,不得任意调拨、挪用。第三章 竣工决算的内容、编制分工及时限要求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相关设计及批复文件、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或标底造价、施工承包合同及设备定货合同、工程验收文件、资产暂估通知书、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预留收尾项目的资金安排、未完在建工程量及工作量核算资料等。5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包括决算报表和决算说明书两部分。(一)初步竣工决算报表包括(详见附件 2):1、封面;2、建设项目初步竣工决算总表;3、建设项目暂估交付资产明细表。(二)正式竣工决算报表包括(详见附件 3):1、封面;2、建设项目正式竣工决算总表;3、建设项目正式交付资产明细表。(三)竣工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1、项目立项、设计、施工建设等情况;2、建设项目资金筹集、各项支出、工程价款支付等情况。第十七条 编制初步竣工决算时,工程建设部门将系统中初步竣工决算报表整理完善,经工程建设部门、资产接收部门、财务部签字盖章确认后,提交初验会议审议。工程建设部门应在建设项目通过初验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初验证书和初步竣工决算报表提供给财务部,作为资产暂估入账的依据。如遇特殊情况,工程建设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门出具资产暂估通知书和初步竣工决算报表,并在出具资产暂估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资准备工作。工程财务人员应在收到资产暂估通知书和初步竣工决算报表,系统具备转资条件情况下,5 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资暂估 6 入账工作。第十八条 编制正式竣工决算时,工程建设部门应在建设项目正式验收 10 个工作日前完成系统内新增资产转资准备工作,工程财务人员应在系统具备转资条件情况下,10 个工作日内汇总完成正式竣工决算编制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及时限要求详见附件 4)。第十九条 对于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对原有资产起修补、装饰等作用的支出,虽未购建新的资产,但使原有资产的使用寿命得到延长或性能得以提高,应作为对原有资产的改良支出处理。第二十条 竣工决算的审批实行分级管理。省公司财务部负责省管建设项目以及省公司立项市管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批工作;分公司负责市公司立项的市管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批工作。省公司立项的市管工程项目,分公司在审计后 10 日内上报省公司办理竣工决算审批工作。对超设计批复 10以内的工程项目,应书面说明原因,超过 10以上的,工程建设单位都应先取得计划部门追加设计批复后,方可向财务部提交正式竣工决算申请,财务部在收到正式竣工决算申请后 10 个工作日予以批复。第四章 财务会计处理 第二十一条 凡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基建、技改项目,有关工程支出必须纳入 MIS 系统项目模块进行核算。第二十二条 与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贷款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包括由购建固定资产专门借款所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 7 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否则应计入当期损益。各单位应建立借入资金用于资本性支出的备查簿,记录借入资金资本化的项目及起止日期。负责工程核算的会计人员应定期(至少每季度)根据财务部门专门人员编制的预提利息单以及借入资金支出备查簿,编制利息资本化计算表,计算当期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利息。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一律不得在不同的工程项目间直接借料,特殊情况下确需借料的,应按照“一个项目用料退库,再由库中发料到另一项目”的流程处理,同时调整两个工程项目的成本。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中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办公用家具及备品备件的实际支出,作为交付使用的流动资产;(二)建设项目结余物资经处理后的少量零星材料如由维护单位日常维护用,可作为交付使用流动资产,否则应作为工程物资进行退库处理;(三)建设项目交付无形资产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有限公司关于无形资产管理等的相关规定执行;(四)长期待摊费用、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的具体核算应依据中国移动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对于建设项目发生接受捐赠的情况,均须签订捐赠合同或协议,在合同中明确接受捐赠资产的实际公允价值。接受捐赠的资产要纳入竣工决算报表。8 对接受捐赠的资产也应视同采购等其他方式获得的资产一样,工程建设部门应严格做好设备验收、出入库和资产调拨等手续,切实加强实物管理。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下文之日起施行。附件:1.资产暂估通知书 2.初步竣工决算报表 3.正式竣工决算报表 4.竣工决算工作流程及时限要求 5.竣工决算审批表 附件六:竣工决算工作流程及时限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施工组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