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房屋拆迁新规补偿标准不能低于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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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房屋拆迁新规补偿标准不能低于市场价临沂房屋拆迁新规补偿标准不能低于市场价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已经印发,这个新规就百姓关心的焦点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房屋征收先评估社会稳定风险根据新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评估时要考虑地方财政保障能力和大多数被征收人的意愿,是否符合临沂市现行的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是否会引发其他征收项目被征收人的攀比,是否具备了实施的时机和条件等。同时,评估还包括了是否落实了补偿资金、调换房源,是否落实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措施等。多数人不同意改建就要召开听证会新规明确,由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 30天。因旧城区改建,多数被征收人不同意的,政府要组织召开听证会,就项目的可行性举行听证。县(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决定,应同时公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告知被征收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积极搬迁最高奖 2 万市区奖励期限为 15 天新规明确,对在规定的奖励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的,给予被征收人奖励。市区奖励期限为 15 天,各项目可根据情况制定具体的奖励操作办法,最高奖励不超过每户 2 万元。同时,实行高层安置优惠。原则上安置房屋套内面积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套内面积,满足原套内面积所增加的公摊面积按建安成本价计算,再增加的建筑面积按市场价计算;套内面积部分按货币补偿价格找回差价。只有一套不足 45 住房的按 45 给予补偿根据规定,征收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货币补偿的,由按规定程序选定的评估机构进行市场评估,货币补偿的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只有一套住房,且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 45 的,按 45 给予补偿,但不得再享受购买经济适用房或租住廉租房的住房保障政策。产权调换的,对应合法产权面积予以还建。被征收人与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安置房屋的产权归被征收人所有。被征收人只有一套住房,且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 45 的,选择多层住宅的,按 45 进行安置;选择高层住宅的,按 47 进行安置。5 万平米以上新建房产项目至少配建 5%面积的公租房以后,在临沂市开工的新建住房项目都要按比例配建公租房。这是记者从临沂市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在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中获悉的。根据意见规定,凡在市规划建成区范围内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出让土地,其住宅建筑总量在 5 万平方米以上的开发项目,以及所有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由开发企业配建不少于住宅总面积 5%的公共租赁住房。配建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 60 平方米以内,应按栋或者单元集中安排。同时,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后,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及租金收入归开发企业所有,配租对象由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据了解,开发企业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与新建住房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配套、同步验收。分期开发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当先期建设。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后,日常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开发企业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承担保修、维护等义务。根据意见,未按规定实施配建或者建设进度迟缓的房产开发项目,将不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随着城市人口增多,公共租赁房作为城市保障性住房,一直受到广泛关注。临沂市出台这一政策,旨在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解决全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这些问题,新规均有解答1.房地产价格谁来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房屋所在单位、街道、居委会组织被征收人协商选择。如果 15 日内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投票、抽签、摇号等形式,按体现大多数被征收人意愿或者随机选定的方式确定。评估结果现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2.临时安置费如何补偿?新规明确了搬迁补助费的标准,即市区每户 600 元。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同地段月平均租金水平确定。多层安置房过渡期为 18 个月,高层安置房过渡期为 30 个月。超过过渡期的,增加一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月发放,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发。3.房屋价值如何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要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属性质、新旧程度、建筑结构等评估确定。而根据新规,货币补偿的,由按规定程序选定的评估机构进行市场评估,货币补偿的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4.装饰装修如何补偿?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的补偿。各项目可根据实际制定操作办法。一般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确定一个基本补偿标准,协商不成或不认可基本补偿标准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5.宅基地院落如何补偿?依法以宅基地方式获得的院落补偿,按房屋建筑的容积率计算,容积率 1.0(含)以上的,不予补偿;不足 1.0 的,宅基地面积减去应补偿建筑面积部分,按基准地价给予货币补偿。6.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补偿?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整体被征收的单位,对职工一次性发放 3 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助费,补助标准按劳动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补助人数按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人数确定。事实已停业、停产的,不发放从业人员停业补助。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按合法建筑面积计算,补助标准为 8 元/。特殊设备的搬迁费用,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的,一次性发放 3 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按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暂定为 100 元/月。国家和省里出台明确规定后,按国家和省里规定的标准执行。7.“住改非”房屋如何补偿?有工商登记和纳税记录的“住改非”房屋的补偿标准。在住宅补偿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偿标准,最高不超过 40%。8.未确权房屋如何补偿?未确权房屋的补偿由产权认定组进行合法性认定。1990 年规划法出台以前建设的,按合法产权补偿。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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