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汇编】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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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1(1568字)一、深刻认识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工作的重大意义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工作,促进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关注民生的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做好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尽心尽力抓好落实。二、组织领导组长:夏蓉成员:杭庆红、陈宇梅、高文文、李赛男、赵禹、尹彪、徐永岚、。领导小组的职责:统一安排部署关爱、救助工作,督促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强化职责领导,使关爱救助工作落到实处。三、工作目标和任务总体目标是:以心灵关爱、健康成长为核心,以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为重点,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牵头的工作责任制度,以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建立全面保障机制、改善学校生活学习条件、营造全社会关爱环境为基本途径,通过基本建成系统化、网络化的关爱体系,力争使所有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学有所教、困有所帮、爱有所依、托有所居、居有所安,实现全覆盖、全关爱。四、工作要求1、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关爱救助留守儿童、流浪乞讨儿童、孤残贫困儿童等这一民心工程的重大意义,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2、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实行责任追究制,把关爱救助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途径大张齐鼓地在学校内外做好控辍保学、控辍保学、和学生安全的宣传引导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控辍保学、关爱“留守儿童”、关心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对“留守儿童”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与感恩教育。讲解法律常识和安全常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4、进一步落实文件精神,认真抓好五老、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对关爱帮扶工作,形成一对一、几对一、一对几的关爱帮扶对子,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经济帮扶、生活帮助、精神抚慰、思想行为引导等志愿服务,使他们生活有人管、学习有人教、成长有人导,真正把“留守儿童”当着自己的子女一样对待,真正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引导。通过开展陪留守儿童玩一场游戏、聊一次天、郊游一日游,了解其思想状况,关心他们的情感生活,对早恋、自卑、孤僻乖张、自负等现象进行教育,引导他们养成乐观、自信、大方、开朗的健全人格。对懒散、自私、不文明礼貌进行纠正,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5、全面及时排查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建好、完善“留守儿童”档案工作。建立健全单亲、失亲、残疾等儿童档案,并作出关爱措施。6、强化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7、社区关工委要积极配合做好关爱、救助工作,要力所能及地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接,把关爱、救助工作协调到位。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2(8046字)为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推进我旗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13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75号)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字14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农村留守儿童主要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全社会关注的特殊弱势群体,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对我旗未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精准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上级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困境家庭儿童救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农村留守儿童因缺乏精神关爱而造成心理障碍,辍学、厌学,甚至成为问题儿童,因缺乏监护而遭受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全旗外出流动人口达到总人口的36%。农村留守儿童逐年增加将是我旗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项长期的、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抓出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儿童优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的关爱保护。要坚持构建“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形成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确保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切实防范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事件的发生。全旗要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和机制,在重点乡镇和服务内容上要有创新和突破。到,各乡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未成年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安全、更有保障,留守儿童现象明显减少,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在祖国同一片蓝天下茁壮成长。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一)家庭监护,父母尽责。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家庭发展中,要优先考虑儿童利益,更加注重以文明方式进行教育,防止家庭暴力,虐待等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旗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三)社会参与、全民关爱。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三、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一)强化家庭文明监护意识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重视对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培训指导,在政府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项目中,增强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应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鼓励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期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子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态,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培育监护人依法监护意识,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时以文明方式进行,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杜绝家庭暴力发生。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各乡(镇)、村委会以乡约村规、邻里互助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监护的宣传和监督。父母或接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委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二)建立覆盖城乡三级(旗、乡、村)救助保护体系旗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切实将国家、自治区和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指导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关爱保护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创新管理方式,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台账式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乡(镇)、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打牢工作基础,形成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季度检查更新一次,精准施策。同时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其他监护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走访、专业社工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村委会要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要熟悉和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其家长外出务工情况信息,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状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三)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两免一补”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要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向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实现小学、初中阶段就近入学,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部门、共青团组织指导协助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受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旗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四)发挥群团组织特点参与关爱服务强化各群团组织之间横向协作机制。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妇女儿童之家、职业培训和介绍机构等为留守儿童及其父母创造条件,提供心理疏导、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就业指导等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加快推进“妇女之家”“儿童之家”“青少年维权岗”等关爱留守儿童服务平台创建工作,有效发挥各群团组织在维护留守儿童权益中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观护制度,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妇联要依托妇女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共青团要重点建设青年志愿者数据库,为留守儿童选择专业青年志愿者提供服务。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留守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五)大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保护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寒暑假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学习、心理疏导、城市体验等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奉献爱心。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门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爱心家长”关爱帮扶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和村委会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等关爱服务设施、举办村委会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日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促进全社会共同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四、构建夯实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受委托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委会或市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市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留守儿童因遭受侵害等原因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教育部门应给予保障。(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对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公安机关相关情况通报后,要及时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委会、乡(镇)民政管理所等有关人员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要发挥好村委会作用,协助做好入户查访。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在送交加害人、受害人的同时,通知村委会做好入户跟踪查访工作;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留守儿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后,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应当协助执行;对协查中发现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很好落实与执行的,村委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保护。五、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和能力建设(一)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水平。加强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投入,结合国家以及自治区关于农村中小学建设相关项目,在有条件且符合整体布局要求的乡(镇)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在留守儿童集中的乡(镇)建立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容纳能力,突出儿童特色和积极向上的时代特征,积极建设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及“阳光庭院”“有福童享”“快乐学校”等标牌的关爱服务阵地,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留守儿童数量较少、居住分散的边远村庄,要将留守儿童送至条件较好的寄宿制学校就读。在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村委会、社区建设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力争3年内基本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全覆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等关爱服务设施建设,要按照有统一标牌、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备、有人员管理、有儿童档案、有活动计划、有活动台账、有经费保障的标准,强化建设和使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要与基层文化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发挥基层文化中心的多重服务保障作用。(二)加强关爱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旗、乡、村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构,加强关爱服务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建立旗、乡、村专兼职工作人员微信群,互动交流,促进工作。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工作经费、有专职人员、有制度措施。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中小学校师生比例,完善农村学校教师工种结构。择优选拔优秀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对于兼职管护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创新关爱方式,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父母回归等管护形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一)调查摸排,实现精准帮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摸底调查,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统计台账。与学校合作,依托全市“三留守”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困境未成年人摸排工作,每季度最后月15日之前更新数据库报旗民政局,持续开展调查分析研究,为实施精准帮扶提供有力支持。(二)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旗政府将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旗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及时发现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解决,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三)加强法治保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四)营造关爱保护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QQ群等网络新媒体的优势,利用公益广告、微电影、爱心捐赠等形式,积极宣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的企业、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等参与到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中来。鼓励城市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自由结对,互帮互学,共同成长。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网络管理,避免对农村留守儿童产生不良影响。认真总结交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全面提高我旗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水平。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3(3526字)一、工作对象与目标任务工作对象:农村留守儿童为父母双方从农村居住地流动到其它地区3个月以上,自己留在农村居住地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目标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使农村留守儿童普遍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成长环境有较大改善。建立完善留守儿童保护管理制度;倡导和完善“代理家长”制;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工作等。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二、工作措施(一)摸底排查,建立台帐。6月23日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辍学儿童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彻底查清留守儿童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台账,于6月25日前以社区为单位汇总报社会事务局。6月30日前,社会事务局汇总后报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同时,7月15日前,各社区服务中心要以建立以留守人数、姓名、监护人情况、父母动态、学习状况等为主要内容的留守儿童信息库。(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二)评估风险,明确分级。各社区在做好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类型、等级评估体系,实行分类监管。对被监护人的评估,一类:无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亲属委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二类:无父母监护,但有其他亲属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三类:无父母监护,但有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根据留守儿童生活、监护、教育、健康情况以及受到伤害的程度和频次,将各类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受监护人基本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或无监护人,被监护人已处于流浪乞讨维持生命和生存。二级: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力,导致被监护人不能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辍学以及染上不良行为。三级:委托监护人疏于对被监护人的监管,导致被监护人心理受到严重伤害、歧视、漠视、体罚及不公正对待。四级:委托监护人由于自身能力缺陷,不能正常履行监护责任,导致被监护人行为出现偏差、心理失当、性格孤僻、偶尔会逃学等。对委托监护人进行评估,较好:委托监护人较好履行监护职责,留守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较好保障;一般:委托监护人能基本履行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基本保障,但未成年人有产生行为偏差、心理失当等情况的潜在风险;差:无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缺乏良好的引导和关怀,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身心健康得不到有效保障,容易出现行为偏差、心理失当、辍学、外出流浪乞讨等非正常情况。(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三)建立机制,构建体系1.强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各社区服务中心要督促辖区处出务工人员为家中留守儿童指定委托监护人、对一类留守儿童要由社区指定其监护人并订立监护合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责任监督制度,督促外出务工人员妥善安排好留守儿童学习与生活,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学校、村委会(社区)要与农村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其他监护人签定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书,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予以教育、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红桥公安分局、辖区内各学校)2.强化社会的关爱责任。新区工管委、社区服务中心对留守儿童实行一对一帮扶,村居两委对其辖区实行留守儿童多对一帮扶;积极探索各种关爱模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要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儿童的特殊性,以亲情关爱和贴心服务为主,以赏识教育和励志教育为重。(责任单位:新区各单位)3.强化学校的教育责任。成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工作小组,通过家校联系、心理抚慰、生活关心、学习辅导、结对帮助、亲情电话等方式给予关爱;辖区内各学校在校内设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积极向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对留守儿童两周必须家访一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留守儿童监护人座谈会。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农村留守儿童的实际需要,把学校教育很好地融入到留守儿童日常工作中,努力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在校人身安全。(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辖区各学校)(四)着力优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1.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社会事务局要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在安排、指导、检查、考评学校工作时,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平等权益。(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吸引广大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彻底根除农村留守儿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努力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经发局、社会事务局、新区各单位)3.落实救助政策,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制度。社会事务局要设立留守儿童救助基金,要做好贫困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留守儿童享有的社会救助。要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及留守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家庭困难留守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配合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农民工家庭及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结合开展与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结对子”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工会、团委)4.大力开展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心理健康教育队伍,聘请有资职的心理辅导教师不定期对辖区各学校教师进行培训,推行学校每周一节心理健康教育课,使农村留守儿童心理有关爱、感情有寄托、学习有帮助、生活有支持、管理有保障。(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职校)(五)切实净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加强农村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室、营业性音像场所的整治和监管,特别是要建立完善的网吧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红桥公安分局、红桥工商分局)三、工作要求(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健全完善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统一管理和领导,保证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组长:郭振东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成员:新区各局(部、室、处、大队),分局,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辖区各学校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会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耿涛同志兼,负责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统筹和日常工作。(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切入点,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实现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因难“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提供经费保障。(三)加大督查,严格问责。为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督查机制,采取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对此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摸底排查工作以及排查后开展的关爱服务进行督查,对认识不到位、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必须立即整改。对督查中发现有假落实、严重失职和重大过错的必须严格问责,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4(1787字)一、高度重视,努力营造关爱氛围关爱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办实事、做好事、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快乐、全面地成长,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基于这种认识,插花一学区幼儿园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工作,深入开展了关爱活动。针对“留守儿童”的成长和教育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举措,营造关爱氛围,着力解决普遍存在的亲情缺失和家教缺位等问题,在生活、学习中对“留守儿童”倍加关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性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他们快乐地成长。二、开展关爱活动,享受家的温暖学校、家庭、社会是儿童生活的三个重要场所,三位一体能整合资源,形成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合力。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教助教,把强大的教育合力渗透到“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成长的各个方面,加强了社会、学校、家庭的联系和合作,从而实现关爱的最大化。我校具体注重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依托家长学校促进学校、家庭教育的互动。我校教师在原来家访的基础上,依据现有情况,实现定期家访,与“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进行深入的交流,增进了解,并对农村的老年监护人(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给予一定的家教指导,帮助他们转变教育观念,掌握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技巧,有效地教育好“留守儿童”,注重指导监护人加强对儿童德育的培养,这对“留守儿童”良好品德、良行为习惯的养成,是一种很好的教育模式。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各个班级对“留守儿童”情况展开细致调查,了解每位留守幼儿每天的思想动向、表现情况,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学校。对他们在学习、生活等活动中的表现及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将他们父母的通讯地址、电话、务工地点以及临时监护人身体状况和文化程度等有关资料进行归档,以便跟踪管理。使其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员及时了解“留守儿童”在各方面的发展,实现教师和家长的双向沟通。3、每周每位教师至少家访或与留守幼儿的代理家长沟通,了解他们在家表现和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生活上遇到的困难。老师姚经常与留守幼儿现在监护人联系,形成家庭与学校教育一体化。幼儿园的教师要主动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当儿童的“代管家长”,做孩子生活的知情人,学习的引路人,成长的保护人,为这些孩子营造“温馨家园”,向他们传递无限亲情、无限的爱。及时向代理监护人反馈留守儿童在幼儿园的学习、交往、生活状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4、鼓励留守幼儿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不再感到孤独。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功能,减轻留守儿童的心理压力。由于父母双双外出务工,留守儿童在心理上存在许多困惑与疾病,因此学校除提供良好教育的同时,更要注重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要在他们身上倾注的关爱,让他们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得到的温暖,从而弥补亲子关系的缺失和精神失落,提供一个健康成长的平台。5、教师要经常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的阴影,通过电话、家访等形式,对留守儿童进行沟通辅导,让留守儿童和其他孩子一样,在老师和同学的关心和爱护下健康成长。老师与家长、学生与家长的及时沟通是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重要环节,留守儿童往往正时缺乏了亲情的沟通和交流,才导致意识的变化、情感的错位和心理的扭曲,加强亲情的沟通,无疑是一剂良方。因此,学校要努力创造条件,不断丰富沟通联系的方式。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促进沟通。从而集众家之力,推动我校留守儿童工作。让亲情超越了时空的阻隔,母爱永驻孩子身边。活动安排(x月x日-x月x日):1、开展一次“关爱留守儿童”知识讲座,指导家长科学育儿;2、全面收集留守儿童信息并建档;3、与留守儿童沟通交流,做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良师好友”。4、通过“留守儿童之家”,使用QQ、电话、家访等方式让留守幼儿与家长取得联系,增进留守幼儿与家长的交流与情感。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5(938字)一、科学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联系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程”,组织县教体局、县妇联、团县委、县人口计生委等88个县直部门,实行县直单位包学校定点联系制度,把“留守儿童关爱工程”落到实处。一是摸清底子,健全档案。组织专人逐校对留守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个人档案和联系卡,实行动态管理。二是选准试点,建立阵地。各单位要选择一个学校,逐人走访,认真对其学习、生活、心理善进行认真调研,建立“留守儿童之家”。三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通过教职工担当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开展安全知识、法制教育讨论和爱国主义教育报告;开设心理咨询信箱;组织留守儿童利用传统节日、长辈生日等给家长写一封亲情信,打一次亲情电话,或请高校学子作报告、谈成长经历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活动。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强化领导。各单位要真正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单位一把手亲抓主问,听取汇报,抓政工的副职负总责,亲自抓。二是强化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优势,加大社会宣传,营造关爱留守儿童、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强化合力。各单位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找准工作切入点,制定落实计划,加大人、财、物投入,扎实推进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资源整合和工作配合,形成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整体合力。四是强化机制。首先建立协调机制,县、乡两级都要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负起责任,履行职责,扎实工作;其次建立管理机制,留守儿童所在地的基层政府要负起管理责任,依托教育等有关部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有效监护网络;第三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年初有布置,年底有检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第四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使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的轨道。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6(2250字)一、活动目标留守儿童指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父母均连续外出工作数月,或全年累计外出六个月以上的在家儿童。此项关爱活动以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帮扶留守儿童弥补感情缺失、提高道德素养为目标,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关爱留守儿童为重点。本着“动真情、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启动代理家长结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留守儿童工作网络,促进留守孩子健康地成长。通过关爱活动,使留守儿童教育成长问题进一步引起政府的重视及全社会的关注,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创造有利于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二、活动内容(一)代理家长的条件由妇联组织女干部、热心妇女,共青团组织团干部、团员,关工委组织老同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师志愿者,及各行各业具有爱心、愿意帮扶留守儿童的个人,在家长自愿的情况下,做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结对。代理家长的条件是,具有一定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充满爱心,身体和心理健康,具备一定家庭教育经验的热心人士。(二)代理家长的主要任务代理家长的主要任务是:关注留守孩子的生活、学习及身心健康,帮助纠正其思想和行为方面出现的偏差,给予父母般的关爱,帮助其健康成长。(三)代理家长的工作职责详细了解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生活、思想状况及兴趣爱好。重点要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学习、思想、身体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使他们感到“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具体的工作职责有:1、定期找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了解有关留守儿童在校表现情况。2、定期与留守儿童谈心,检查、辅导家庭作业。3、经常与其父母交流该生学习、生活、思想状况,与现监护人一起共商对该生的教育管理措施。4、陪留守儿童过一次节日。三、部门职责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以县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依托,在县妇联设立结对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结对关爱活动,统一要求,制定措施,督促、检查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建立结对信息库,形成全县结对代理家长和留守儿童信息系统档案。各乡镇由所在地妇联牵头成立代理家长工作联络指导站,整合乡镇妇联、共青团组织、学校、老年人组织等资源,根据就近就亲原则,寻找代理家长,做好代理家长结对关爱留守儿童的报名、登记、审查工作,建立代理家长和留守儿童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代理家长和留守儿童结对情况。每年对代理家长工作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在结对关爱行动中,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结对信息库,定期了解结对情况,摸索经验。县教育局要建立全县留守儿童信息库。全县各中小学要建立本校留守儿童及结对代理家长信息库,鼓励教师志愿做代理家长,进一步将“德育导师制”经验运用到关爱行动中去,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室)、留守儿童图书室等活动场所,丰富留守儿童的课余生活。共青团要发动广大团干部、团员和留守儿童结对,并在少先队员中开展“少先队与留守儿童手拉手活动”。关工委要充分发挥“五老”的优势,组织老同志担任代理家长。妇联要在结对关爱行动中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发动组织乡镇、村(社区)妇女干部和巾帼志愿者当代理家长。四、方法步骤第一阶段,启动准备阶段(14月):1、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做好计划部署和宣传发动。2、乡镇成立代理家长工作联络指导站,配合当地学校做好留守儿童调查摸底,建立留守儿童档案。3、召开结对关爱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确定一个结对试点乡镇,在试点乡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4、做好5月中旬举行启动仪式准备工作。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510月):1、5月中旬举行启动仪式、召开结对帮扶活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开展结对帮扶活动。2、各乡镇代理家长工作联络指导站落实要求,给留守儿童结对代理家长。3、县、乡(镇)两级建立结对帮扶信息库,形成全面的信息系统档案。4、对各乡镇结对帮扶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促落实,纠偏差,树典型。召开代理家长经验交流会,表彰先进,建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关爱行动深入开展的方法和措施。五、工作要求“留守儿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家庭社会方方面面。关爱行动,一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将社会主义荣辱观融入家庭道德建设,融于结对活动之中;二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将村风、民风建设融进关爱“留守儿童”之中;三要与学校教育、家长学校活动相结合,引入亲情电话、心理辅导等工作手段和载体,将教育、关怀和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四要与作风建设年相结合,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良好的作风,带头积极投入到结对关爱帮扶留守儿童之中。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7(1028字)一、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会,由z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zz同志负责具体办公。二、工作措施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建立“三关”工程会议制度、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研究解决“三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并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工程有序、有效实施。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开学初必须对所有学生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各班主任必须认真调查了解本班学生的家庭情况,要把留守学生的基本信息报政教处,政教处以班级为单位建立花名册,建立留守儿童的档案和联系卡。建立资料务必做到档案齐,底数清、数据明,动态管理及时;同时,在平时的教育中要把握分寸,讲究方法,以关心和帮助留守学生为宗旨开展各项工作。3、实行帮扶结对,关注留守儿童成长。每班推荐部分典型学生与教师结对,帮扶教师经常找留守儿童谈心,帮扶教师随时把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定期家访、关心生活、指导学习,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教师考核中,作为重要的考评依据。4、了解和掌握留守学生的心理状况。组织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进行学习,便于教师在平时的工作中能针对留守学生这一特殊群体进行特殊教育,消除其心理障碍,让留守学生不再自悲、孤僻、消极和暴燥,能和普通学生一起认真学习,积极生活,主动与师生沟通,在生活和学习上都能独立自主,为留守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条件。5、开展“留守学生座谈会”。每学期学校至少组织两次以上的“留守学生座谈会”,通过座谈会的方式,打消其自悲、消极的心理,让学生感受到学校有家一样的温暖。通过传统节日,学校和班级老师要对留守学生进行慰问和关怀,教师要有作义务爸爸、义务妈妈、义务哥哥、义务姐姐的思想和精神,帮助留守学生健康成长。6、加强对留守学生的家访力度。作为老师尤其是班主任必须通过大力度的家访,深入家庭进行关切,分担学生的心理压力,让学生积极面对生活。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8(3313字)一、活动背景:在中国农村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贡献,但是作为子女的他们却被留在了农村家里,一年难得跟父母见次面。同样在内地城市也有这么一批儿童,他们的父母双双在外奔波,生理和心理正在成长需要父疼母爱的他们集中起来就变成了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根据权威调查,中国农村目前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5800万人。57.2%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留守儿童中的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的孩子被托付给亲戚、朋友,7.3%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调查显示,由于父母均外出打工,与留守儿童聚少离多,远远不能尽其作为监护人的义务。而占绝对大比例的隔代教育又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这种状况容易导致留守儿童亲情饥渴,心理健康、性格等方面出现偏差,学习受到影响。主要表现在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自卑懦弱、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还有的脾气暴躁、冲动易怒,常常将无端小事升级为打架斗殴。由于留守儿童特殊的生活和教育环境,由此引发的生活、教育、情感、心理等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当前基础教育的一个重要问题。留守儿童缺少父母的爱,在对他们的管教上很容易出现三多和三缺问题:隔代监护多溺爱、寄养监护多偏爱、无人监护多失爱;生活上缺人照应、行为上缺人管教、学习上缺人辅导。留守儿童问题成了为基础教育和社会存在的一个大问题。以上分析尽管不尽全面,但是足以引起社会、家庭、学校的重视。就有这样一个组织走进了留守儿童这个弱势群体,她就是红十字会。留守儿童问题深深地牵动着红十字的心。红十字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宗旨,以最易受损集体为服务对象,开展各种相关志愿活动。为了解决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红十字会做了大量的工作,派遣相关人员深入其中了解实际情况,调查这些孩子问题的存在以及策划解决问题的相关办法。红十字会从多方面入手,积极展开相关活动,尽最大努力帮助这些孩子。红十字会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以及当地红十字青少年与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孩子们参观世园会、古城西安,让他们感受新时代的气息以及城市文化和城市生活;开展儿童趣味运动会以及儿童才艺比赛活动,让孩子们体味童年的快乐,享受生活的美好;到儿童们的家里送温暖,让他们体味爱的含义;组织厨艺大赛,培养孩子们的动手能力等等相关活动。二、活动目的:1、关爱农村民工子女及留守儿童,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2、号召社会各界关注农民工子女及留守儿童3、为社会有爱心的人士提供志愿服务的机会4、通过志愿活动,给贫困地区的孩子带去新知识、新的思想、新的理念,给他们送爱心,送关怀,从而对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5、发扬红十字会的宗旨,从小培养孩子们的爱心,责任心,为他们将来做国家的合格接班人而打好结实的基础。三、活动意义:1、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很好举措。2、是农村留守儿童作为祖国未来的特殊群体,必须特殊关爱。四、期望效果:在红十字会的统一组织下,倡导并组织青年志愿者及其他社会爱心人士对留守儿童提供全面的志愿服务,使他们得到关爱,接受心理方面的辅导,学习上取得进步,心理上健康,行为上端正,成为一个独立,自强,自信的人。同时也给志愿者们一个锻炼自我的机会。向社会展示红十字会的宗旨、当代志愿者的风采,吸引更多的社会人士来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问题。五、活动优势分析:1、从人力资源上分析:此活动由西安红十字会主办,招募社会上的青年志愿者及爱心人士参加,故人手充足,活动可行2、从物力资源上分析:招募社会上的志愿者,经费不需要很多,赠与留守儿童们的礼品可以通过有能力的个人或者企业厂家爱心捐赠,物质的支出可接受的,活动可行。3、从社会现状上分析:留守儿童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社会上给予的关注越来越多,媒体的报道以及大众的参与将会使这次活动顺利达到预期目的,活动可行。六、活动主题:手拉手关爱留守儿童,心连心呵护祖国花朵七、活动口号:情寄留守,爱暖童心八、主办单位:西安红十字会承办单位:长安花公益联盟支持媒体:西安晚报、华商报、三秦都市报陕西电视台西安电视台西部网大秦网、172校园活动网、大学生精英论坛九、活动宣传:1、每次活动的策划都有关老师指导修改,形成规范的指导性文件,以投稿的方式给相关部门,以便对活动提出相关建议,使我们的行动有实际意义。2、在留守学校进行展板或者集会宣传,与当地学校校长做好联系工作。3、尽可能的使用各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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