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大夫职官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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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官职御史大夫的沿革中国古代史专业研究生 吴从芳 指导老师 王孙嬴政摘要 御史大夫,秦代官职,秦汉时期是御史大夫制度确立初创时期,随 着封建社会和政治皇权的变化更替,御史大夫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由 初期执掌国君秘书职责,到作为国王耳目演变成监察、执法的最高行政长官。 到明代御史大夫之名遂消亡,但是御史的监察权利已经非常独立,地位权利达 到登峰。关键词 中国古代 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从三品“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宰 相。” 1负责监察百官,代表皇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国家重要图册、典籍,代 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西汉沿置,御史大夫与丞相、太尉合称三公,秩中二千 石。职务类似后来的尚书令,此为汉初之情况。通常谓御史职掌监察,然主管 非御史大夫,而是其下的御史中丞。成帝绥和元年(前8),仿古制设三公, 改大夫为大司空。东汉又改为司空。大司空(司空)不在御史台。“侍御史之 率”的名义改属中丞。晋以后多不置御史大夫。唐复置,御史中丞由原来的内 宫近官,变为外台长官,专掌监察执法。宋不除大夫,以中丞为台长。明洪武 中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御史大夫之官遂废。一战国及秦汉时期御史大夫战国时期有御史,为国君的秘书,掌文书、档案、记录等事。由于御史经 常从事这些职责,便成了国君的耳目,工作和职责带有监察性质。文献多日: “献书于大王御史。”秦、赵会于混池,也命御史书事。淳于宪亦说:“御史在 后,执法在旁。”由此可见,这时的御史多掌记事的职务。周礼春官: “御史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以赞家宰,凡治者受法令焉,掌赞书, 凡数从政者。”周礼上面所说御史与之后朝代御史不同,但是掌王宫纠禁, 就是内宫近官,是御史大夫之雏形。1 (汉)班固:汉书 百官公卿表上卷十九,第七二五页,北京:中华书局 1962.秦代,始置御史大夫,一方面具有中央政府秘书长的性质;另一方面为秦 代最高的监察官,始皇时此官位次于左、右丞相,后逐渐成为御史台长官。如 “御史大夫秦官,侍御史之率,故称大夫。” 1 “秦里御史大夫,以贰于相。” 2从材料可知,御史大夫在秦代为丞相的辅助,故贰于垂相的御史大夫其实就是 副相,如是丞相出缺,即以御史大夫升迁。杜佑因此便说:“此皆为三公,非今 御史大夫也。”3 西汉时沿置,御史大夫掌副丞相,故丞相、御史并称,丞相 府和御史大夫府合称二府。历代职官表亦说:“秦汉御史大夫史称其掌副承 相,故汉时名为两府。”4凡军国大计,皇帝常和丞相、御史共同议决,但御史 大夫仍偏重于执法和纠察。丞相位缺,也可由御史大夫升任。御史大夫之秩为 中二千石,这与两晋隋唐元明清御史大夫之职不尽相同。汉代“御史大夫位上 卿,掌副垂相。有两垂,秩千石。一日中垂,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奋 部御史,内领侍御史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助案章。”5汉代的御史大夫与秦 代相同仍是三公之一,与太尉、丞相合称三公。“为三公,职副丞相,承相缺 则大夫迁”(李华御史大夫厅壁记)。汉元帝时谷永上疏谓:御史大夫“内学 本朝之风化,外佐勇相统理天下”朱博传也说:“御史大夫典正法度,总领 百官,上下相监临。”这时的御史大夫虽不完全与后代的职责相同,但是它的 职掌却在向典法度、监临百官转变,也可以说具备兼宪政之官之职务了。“汉成帝绥和元年将御史大夫改成大司空,哀帝建平二年覆为御史大夫, 元寿二年覆为大司空。”6分行宰相的职权,从此到东汉遂延续不变,由于大司 空建制不在御史台。光武帝时,“宣秉拜御史中丞,诏与司隶校尉、尚书令三 官各专席而坐,京师号为【三独坐】。”7(唐六典御史台卷第十三)御史 中丞代替御史大夫成为御史台的首脑人物。故历代职官表说:“自东汉省御 史大夫,而以中丞为台率,始专纠察之任。其后历代或复置大夫,或但设中丞, 规制各殊,要皆中丞之互名,盖即今都察院堂官之职矣。”8通典“今御史 大夫即汉以来御史中丞是也。后代或置大夫,皆中丞之互名,非汉旧大夫之 任。”9故从御史制度说,这一次变迁,不能不算是重要了。东汉以来或废或置 御史大夫,却不率领中丞了。此后御史中丞为御史台的长官。二 三国到北齐 经过两汉御史制度已经演变成较为完善的监察制度,从三国魏晋南北朝御 史大夫因为政治坏境或者其它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沿革变化。汉献帝十三年又置御史大夫,但是“魏文帝黄初二年,又以御史大夫为司 空,改中丞为宫正,后皆复旧名。侍御史八人。又里治书执法,掌奏助,治书 侍御史但掌律令。”10蜀吴的官制史藉记载不详,但册府元龟中有“吴亦有 御史大夫,后又置左右御史大夫”11的话。晋代多延续汉代,御史大夫之职也不1 (唐)杜佑:通典职官六卷第二十四,第六六一页,北京:中华书局,1988.2 (宋)章俊卿:山堂考索卷四一,第一四O页,北京:中华书局,1992.3 (唐)杜佑:通典职官六卷第二十四,第六六二页,北京:中华书局,19884 (清)黄本骥: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概述,第二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0.5 (汉)班固: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卷十九,第七二五页,北京:中华书局19626(唐)李林浦,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御史台卷第十三,第三七八页,北京:中华书局1992.7(唐)李林浦,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御史台卷第十三,第三七八页,北京:中华书局1992.8 清)黄本骥:历代职官表卷十六,第一二九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0.9 (唐)杜佑:通典职官六卷第二十四,第六六二页,北京:中华书局,198810 (宋)王钦若:册府元龟台省部总序,卷四五七,第五四二O页,北京:中华书局,1982.11 (宋)王钦若:册府元龟台省部总序,卷四五七,第五四二一页,页北京:中华书局, 1982 例外,“晋初罢大夫,因汉制,以中丞为台主。”1通典 亦有“晋亦因汉, 以中丞为台主,与司马隶分奋百僚。自皇太子以下,无所不纠;初不得纠尚书, 后亦纠之。中丞专纠行马内,司隶专纠行马外;虽制如是,然亦更奏众官,实无 其限。”2据李华说:“晋宋元魏以还,无御史大夫,由是中丞威望愈尊,礼有 加等。”(御史中丞应壁记)又通典:“魏晋以来,治书侍御史分掌侍御 史所掌诸曹,若尚书二丞。”3大概晋代的特色就在于不设御史大夫,因而抬高 中丞的地位,即以中丞任御史大夫的实职。宋、齐、梁、陈几朝,大概多因袭 魏晋制度,不置御史大夫而以御史中丞为台主,没有多大的变更。(宋)“御史 中丞掌奏助不法,秩千石。治书侍御史掌举勤,官品第六已上,分掌侍御史所 掌诸曹,若尚书二垂。侍御史掌察举非法,受公卿奏事,有过失者举助之。”4 (齐)“御史中垂一人,治书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十人。”5 (梁)“御史台梁国 初建,置大夫,天监(武帝年号)元年复日中丞,置一人,掌督司百官僚。治书 御史御史二人,分统侍御史。侍御史九人,居曹,掌知其事,纠举不法。殿中 御史四人,掌殿中禁衙。”6 (陈)“陈承梁,皆循其制官。”7 北齐到是“御史 史台掌纠察弹幼,中丞一人,治书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八人,殿中侍御史、检 棱御史各十二人,录事四人。”8后周是“后周六官之建,改中垂为司宪中大夫, 御史台为司宪,属秋官府。司宪上士二人,中士(人数缺),旅下士八人。” (册府元龟)“司宪中大夫二人,掌司寇之法,辨国之五禁”9所以说南北 朝时期御史大夫官职不常设,以御史中丞总领御史台。三 隋唐五代到宋元明清 依秦、汉置御史大夫,从三品,大业八年将为正四品。自隋炀帝废御史值 宿禁中的旧制,于是御史便专属外台。“高祖受命,置御史台大夫二人,治书 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八人,殿内侍御史监察史各十二人,录李二人。御史始自 吏部选用,仍依旧入直禁中。场帝即位,多所改革,御史台增治书侍御史为正 五品,省殿内侍御史员,增监察御史员十六人,加阶为从七品。开皇中,御史 直宿禁中,至是罢其制。又置主薄录事员各二人。侍御史唯掌侍从纠察,其台 中薄领皆治书侍御史主之。”10唐代御史制度更为完备,贞观初,“以法理天下,犹重宪官,故御史复为 雄要”11“御史大夫一人,从三品上;中垂二人,正五品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 以肃正朝列。侍御史四人,从六品下;令史十五人,书令史二十五人掌纠察百僚 推鞠狱讼。主薄一人,从七品下;录奉二人,从九品下;掌印及受奉发辰,勾检 稽失。殿中侍御史六人,从七品上;令史十人,掌殿廷供奉之仪式。监察御史十 人,正八品上,令史三十四人,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 仪。”12 唐朝又为从三品,龙朔二年改为大司宪,咸亨二年復故。唐代京外各1 (宋)王钦若:册府元龟台省部总序,卷四五七,第五四二O页,北京:中华书局,19822 (唐)杜佑:通典职官六卷第二十四,第六六三页,北京:中华书局,19883 (唐)杜佑:通典职官六卷第二十四,第六七二页,北京:中华书局,1988.4 (梁)沈约:宋书百官志卷四十,第一二五O页,北京:中华书局,1974.5 (梁)萧子:南齐书百官志卷十六,第三二四页,北京:中华书局,1972.6 (唐)魏征:隋书百官上卷二十六,第七二三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7 (唐)魏征:隋书百官上卷二十六,第七四一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8 (唐)魏征:隋书百官上卷二十七,第七五四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9 (唐)杜佑:通典职官六卷第二十四,第六五九页,北京:中华书局,198810 (唐)魏征:隋书百官下卷二十八,第七七五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11 (唐)杜佑:通典职官六卷第二十四,第六六O页,北京:中华书局,198812 (唐)李林浦,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御史台卷第十三,第三七七页,北京:中华书局1992. 官多兼大夫中丞的称号,或并以中丞兼任。例如:“开元二十二年,置京徽采访 处置使,以中丞为之。”(唐会要)“今之制度,受命临戎,无所统属者, 谓之使。开元以来,其制愈重,故取御史之名而加焉。至于今若干年,其兼中 垂者若干人,皆得以壮其威,张其声,其用远矣。”1(柳宗元河东集) 唐代 代自从开元时候用中垂做采访使后,所有节度使、观察使、刺使,多加御 史大夫或御史中丞衔。如节镇人京为本官,便叫作“知台事”(如代宗纪以 浙西观察使、苏州刺史、御史大夫李涵知台事是);如在外的各使而兼大夫中丞 官衔者,他的幕僚参佐属员,皆用御史为之,叫作“外台”。元代的行御史台 的制度,是从唐代的外台制度发源而来的。唐代御史台长官虽是御史大夫,但 是执行奏章不受长官牵制。刘肃的大唐新语说:“李承嘉为御史大夫,谓诸 御史曰:公等奏事须报承嘉,不然毋妄闻也。诸御史悉不察之。承嘉厉而复 言,监察萧至忠徐进日:御史人君耳目,俱握雄权,岂有奏事先咨大夫?台无 此例。设弹中承大夫,岂得奉溶耶?承嘉无以对。”隋唐御史大夫与汉制不同 专掌监察、执法为御史台长官,御史大夫名虽崇高,秩仅正三品,与秦汉相比, 职权已轻。五代御史大夫并没有多大的变迁,仍以唐朝的旧制。到了宋代御史大夫无 正员,只为兼官;御史兼言事,开创“台谏合一”的先例。宋史官职志 所载如:“御史台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中垂一人 为台长;侍御史一人,掌贰台政;殿中侍御史二人,掌以依法纠百官之失;监察御 史六人,掌分察六曹及百官之事,检法一人,掌详法律;主薄一人,掌受事发辰 勾稽薄书。” 2宋朝不除御史大夫,“自国初至元丰(神宗年号)中,检棱官多带 宪衔,有检棱御史大夫者,官制行,并院去。” (通考 )元丰年间,变更官 制,本有可以除御史大夫的机会,神宗并且想用司马光任这个官职,只因宰相 蔡确、王硅反对,所以终未除人。大概御史大夫位高望重,不除大夫,只用中 丞做台长,已经于无形之中,使御史台的地位低减。但是以中丞代行大夫的职 任,位虽较卑,却仍可以行使纠察的大权。“宋承唐制,无大夫,以中丞为台 长,无正员,以两省给谏权凡除中丞而官未至者,自正言而上,皆除右谏 议大夫权。”由此可见,宋代御史台以御史中丞为长官,御史大夫而成虚衔。金代御史大夫和唐、宋略同。金史百官志“御史台,御史大夫从二 品,掌纠察朝仪,弹助官邪,勘鞠官府公事。” 3金代御史大夫不仅恢复了唐宋 旧制且一改宋代御史渐渐衰退的趋势。元承金制,御史台中各官也很完备,元史百官志“御史台大夫二员,从一品;中垂二员,正二品;侍御史二员, 从二品;治书侍御史二员,从二品;掌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 4元代抬高了 御史大夫的品位,御史大夫从三品升至从一品。御史承宋制,兼言官。元 史廉希宪传“立台察古制,内则弹幼奸邪,外则察视非常,访求民虞,裨 益国政,事无大于比者。” 5由此看来,元代的御史一方面可以建言,讨论时政 得失;一方面可以纠察、弹击百司邪恶.这完全承继宋制。元代还有行御史台, “统制各道宪司,而总诸内台”。1 (唐)柳宗元:柳河东集第十二卷,第一八二页,北京:中华书局, 1958.2 (元)脱脱:宋史官职志卷一百六十四,第三八六九页,北京:中华书局,1977.3 (元)脱脱:金史百官志卷五十五,第一二四一页,北京:中华书局,19754 (元)脱脱:元史百官二卷八十六,第二一七七页,北京:中华书局,1975.5 (元)脱脱:元史列传卷一百九十四,第四三九二页,北京:中华书局,1975.明代时期,御史台便改称都察院,御史大夫改为都御史,中丞改为副都御 使;又佥都御使当从前侍御史、治书御史职位。御史大夫之名遂废明史百 官志“洪武十六年,升都察院为正三品;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正三品;左右 副都御史各一人,正四品;左右全都御史各二人,正五品;经历一人,正七品;知 事一人,正八品。十七年,升都察院正二品,副都御史正三品,金都御史正四 品,十二道监察御史正七品。建文元年,改设都御史一人,革金都御史宣 德十年,始定为十三道三道监察御史一百十人。浙江、江西、河南、山 东各十人,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资州各七人,陕西、湖广、山西各八人, 云南十一人。其在外加都御史或副全都御史衔者,有总督,有提督,有巡抚, 有总督兼巡抚,提督兼巡抚,及经略总理赞理巡视抚治等员。” 1续文献通考 “都御史职专纠助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 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助;凡百官狠茸、贪冒、坏官纪者,助。凡学 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助。遇朝舰、考察,同吏部司贤否吵 默。大狱重囚会鞠于外朝,偕刑部、大理漱平之。”2由此可知,御史的职权到 明代已达到极点,地位增加到了极高的限度。明代的御史大夫不在节制监察御 史,而其有自己署衙,纠劾巡按、问疑的责任一切委于监察御史。这是明清御 史制度的一种特色。御史大夫经过了战国时代的雏形,秦代的始置,为秦最高监察官。西汉时 期,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之一,分掌相权,可替补相位。东汉时期改为大司空掌 水利、工部魏晋南北朝时期不设御史大夫,隋唐恢复旧制,置御史大夫,从三 品。宋代御史大夫是虚衔兼官,元丰改制后是职事官但御史大夫不除人。金元 两代亦仅虚存其名,明清时改御史台为都察院,置都御史掌监察之事,御史大 夫之名遂废。但是御史的监察权利已经非常独立,地位权利达到登峰。1 (清)张廷玉:明史职官二卷七十三,第一七六七页,北京:中华书局,1974.2 (明)王圻:续文献通考职官考卷八十九,第一三三二页,北京:现代出版社,1986.参考文献:周礼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96。(汉)班固:汉书百官公卿表北京:中华书局1962。(梁)沈约:宋书百官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梁)萧子:南齐书百官志北京:中华书局,1972。 (唐)杜佑:通典职官六北京:中华书局,1988。(唐)魏征:隋书百官上北京:中华书局,1979。 (唐)杜佑:通典职官六北京:中华书局,1988。 (唐)李林浦,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北京:中华书局1992。 (唐)柳宗元:柳河东集北京:中华书局, 1958。 (唐)刘肃:大唐新语北京:中华书局, 1984。 (唐)王傅:唐会要北京:中华书局, 1955。 (宋)章俊卿:山堂考索北京:中华书局, 1992。 (宋)王钦若:册府元龟北京:中华书局, 1982。(元)脱脱:宋史官职志北京:中华书局,1977。 (元)马瑞临:文献通考北京:中华书局, 1986。(元)脱脱:金史百官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元)脱脱:元史百官二北京:中华书局,1975.(明)王圻:续文献通考职官考北京:现代出版社,1986。 (清)张廷玉:明史职官二北京:中华书局,1974。 (清)黄本骥:历代职官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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