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制度汇总

上传人:沈*** 文档编号:181123229 上传时间:2023-01-10 格式:DOCX 页数:46 大小:102.8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监控系统制度汇总_第1页
第1页 / 共46页
安全监控系统制度汇总_第2页
第2页 / 共46页
安全监控系统制度汇总_第3页
第3页 / 共4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汇总*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汇总目 录一、瓦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工程师岗位责任制24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25四、安全监测监控监控员岗位责任制25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修工岗位责任制26六、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27七、监控通讯维修工操作规程32八、安全监测人员值班制度33九、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34十、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37十一、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8十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38十三、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39十四、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报告制度41十五、安全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42十六、故障处理期间的安全措施43十七、值班、操作和维护人员配备、培训规定44十八、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45一、瓦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1)事故类型:瓦斯事故 2)事故危害: (1)瓦斯爆炸时产生的瞬时温度在1850-2650之间,不仅会烧伤人员、烧坏设备、财产损失等还可能引起火灾。 (2)瓦斯爆炸产生的高温,会使气体突然膨胀而引起气压的骤然增大,再加上爆炸波的叠加作用或瓦斯连续爆炸,爆炸产生产冲击压力会越高。在高温高压的作用下,瓦斯爆炸产生正向冲击和反向冲击,可能引起火灾和二次爆炸。 (3)瓦斯爆炸后,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尤其是爆炸后产生的高浓度一氧化碳直接导致井下人员伤亡。 (4)瓦斯爆炸可能引发煤尘爆炸事故。 3)事故原因分析 发生瓦斯事故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5%-16%; (2)氧气浓度不低于12%。 (3)有650-750的引爆火源存在。 在这三个条件中,氧气无法进行控制,所以瓦斯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取为:瓦斯积聚达到界限,遇到引爆火源产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4)事故易发生的场所: 瓦斯事故易发生地点为采掘工作面、采空区、盲巷、高冒区、综采上隅角等。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1)抢救遇险、遇难人员是处理爆炸事故的中心工作,在遇难人员没有全部救出之前,抢救工作不得停止。 2)爆炸引起火灾而灾区有遇难人员时,必须采用直接灭火法灭火。只有在火势很大确定人员全部遇难时,才可以考虑采用封闭灾区的方法进行综合灭火。 3)遇险、遇难人员末全部救出前,清除巷道堵塞物的工作一刻也不能停止。 4)在紧急救人的情况下,爆炸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方向的工作人员时,在保证进风方向的人员已全部撤离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采用反风措施。 5)灾区经过侦察后,确定没有二次爆炸危险时,为了便于抢救遇难人员,应迅速对灾区进行通风,排除有毒有害气体。 6)确定灾区内没有活者的遇难人员时,救护队不应冒险进入灾区抢运,不要犯“用活人换死人”的错误。 7)抢救遇难人员的工作结束,灾区恢复通风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灾区进行全面调查,查清爆炸事故发生的原因。3.组织机构及职责3.1 应急组织体系为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矿成立以矿长为总指挥的应急组织机构,统一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施救工作。一、应急组织体系矿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矿领导、科室负责人及救护队长为指挥部成员,内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调度室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矿生产调度室,下设七个小组。发生事故后,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到调度室,根据事故发生地点、性质、原因、遇险人员数量和分布、事故影响范围等情况,研究制定抢救方案,指挥现场抢救。(一) 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工会主席。(二)应急救援办公室主 任:调度室主任成 员:副总工程师、调度室副主任、安通科科长、生产科科长、机运科科长、综合办主任、供应负责人、救护队队长及相关人员。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抢险救灾组、医疗抢救组、技术专业组、物资供应组、后勤保障组、警戒保卫组、善后处理组等工作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按事故类型和性质由副总以上领导干部担任现场指挥(1)抢险救灾组:救护队队长任组长,成员由救护队、采掘区队、后勤供应部门等单位组成。(2)医疗救护组:救护队副队长任组长,成员由安通科相关人员、医师和护士组成。(3)技术专家组: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由生产科长及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4)物资供应组:工会主席任组长,成员由机运科组成。(5)后勤保障组:综合办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综合办及机运科相关人员组成。(6)警戒保卫组:治保主任任组长,成员由保卫人员组成。(7)善后处理组:工会主席任组长,成员由综合办相关人员组成。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工会主席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应急救援办公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善后处理组警戒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供应组技术专业组医疗救护组抢险救灾组3.2 指挥机构及职责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抢险救灾组、医疗抢救组、技术专业组、物资供应组、后勤保障组、警戒保卫组、善后处理组等工作组。一、指挥机构职责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变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矿值班领导负责指挥。处理事故过程中,各组及相关人员职责如下:(一) 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1、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统一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事故施救。2、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计划。3、负责建立通讯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统一调配施救人员、物资、装备。4、协调解决救援所需的其它事宜。5、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通报事故情况。6、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7、负责事故调查组织工作。8、负责总结事故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9、负责督促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二)应急救援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拟订事故应急救援计划和保障方案。2、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3、负责协调、调配施救物资、装备。4、负责有关资料的搜集、保管,协助事故调查组工作。 (三)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主要负责指挥按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的计划和方案在井下现场抢救工作和及时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四)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1、根据事故灾情,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2、查明事故发生地点、性质、影响范围、受灾人数等,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3、统一指挥现场施救队伍。4、迅速组建井下救护基地,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五)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负责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及转送工作。(六)技术专家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技术人员依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结合事故性质及救护队侦察的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并派安全生产部相关人员检查核实。(七)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负责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急救药品等物资供应,并按应急救援办公室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八)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负责处理灾变人员和遇险职工家属的食宿及其它生活事宜。(九)警戒保卫组主要职责负责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持等工作。 (十)善后处理组主要职责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工作。(十一)相关人员职责1、矿长:是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和落实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2、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变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事故处理的实施计划;及时掌握灾区变化情况,决定撤出人员的范围,确定灾变期间通风制度,根据事故发展趋势采取应急措施;领导火区封闭工作。3、生产矿长: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听从矿长命令,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控制入井人员,签发事故用入井特别许可证。4、安全副矿长:根据批准的实施计划及规程相关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进行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事后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5、机电副矿长:根据批准的实施计划及规程相关规定,有效的监督抢险救灾过程中停送电及排水等措施的执行6、工会主席: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做好救灾后勤保障工作;协调处理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7、副总工程师: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某一方面应急救援工作,在井下现场指挥抢救等。8、救护队队长:接到出动命令后,立即命令指战员做好下井准备,担任作战工作领导责任,全面指挥、领导救护队。及时到指挥部领取救护任务,制定救护队行动计划并向各小队下达战斗任务。根据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和事故处理的实施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及时将遇险、遇难人员运送安全地点或井上。9、生产技术科科长:参与救灾方案的讨论并及时提供图纸资料和采、掘、开有关技术数据,积极提出救灾意见,协助好应救工作。10、安通科科长: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监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构筑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为技术负责人决策提供意见,并负责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11、机运科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方式,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保证通讯系统畅通;指挥抢修机电设备及供电、断电、排水等应急工作;监督矿灯发放,负责召集机电维修工的调配工作,负责维护机电系统各大件运转及信号完好工作。12、调度室副主任:负责对指挥部决策等进行记录,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传的请示汇报工作,作到有情必传,传无失真,报告及时、准确,整理保存事故全过程资料。13、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遇险人员数量和影响范围等情况,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救护队、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矿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并向公司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所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相关人员到矿调度室待命;传达矿长应急救援命令,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掌握出入井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14、事故采掘区(队)长:负责核查留在本区域范围内的人数,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升井,将在现场所见事故经过、性质、范围和发生事故的原因等情况详细地报告给调度室和指挥部,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变处理任务。15、综合办主任,供应部负责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负责完成抢救和处理事故中的任务。(十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办公地点 *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调度室,办公地点设在调度室会议室。(十三)召集人 *煤矿值班调度员、值班矿领导。(十四)会议主持人 *煤矿总工程师或安全副矿长。4.预防与预警4.1 危险源监控 1)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对井下主要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该系统正常运行。 2)下井人员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的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并正常使用。 3)加强矿井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1)加强矿井通风管理。提高通风设施质量,保证矿井各用风地点风流稳定、风量和风速符合规定,避免循环风,向瓦斯积聚地点加大风量和提高风速,杜绝杜绝风速低速区域存在。 (2)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力求简单。各水平、各采区(面)都要有单独的回风道,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 (3)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4)巷道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严防风流短路或风量不足引起瓦斯积聚。 4)加强矿井日常瓦斯管理。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掘进工作面的巷道隅角、顶板冒落的空间内、低风速巷道的顶板附近、盲巷、采掘机械切割部分周围、综放工作面放煤口和采空区边界处等容易积存瓦斯的地点加强瓦斯检查,发现瓦斯积聚后及时处理。 5)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检查与管理的各项规定。 6)防止瓦斯引燃。对一切非生产必需的执源,必须坚决禁绝;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热源必须严加管理和控制,以防止它的发生或限定其引燃瓦斯的能力。加强机电设备检查,杜绝机电设备失爆和超负荷运转;加强爆破作业管理,杜绝爆破火焰的发生;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杜绝明火带入井下;健全矿井消防系统,加强管路检查,杜绝无水现象的发生等。 7)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扩大的措施: (1)及时清扫煤尘,防止煤尘参与爆炸。 (2)严格按规定安装隔爆水棚。 8)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职工对瓦斯爆炸事故危害性的认识。4.2 预警行动 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前,瓦斯一旦超过1%时,地面中心站主机发出报警信号,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向值班领导、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总工程师汇报,事故预警同时依靠现场作业人员,矿、区队、跟班干部、安全生产等管理人员和辅助救护队巡查人员。管理人员要24小时不间断监督采掘生产全过程,做好督察记录,每天定时向调度室和相关部门领导汇报。当发现不符合矿及上级相关规定或措施不兑现时,立即向调度室和责任部位进行预警。调度室接到预警指令后,根据预警危险程度立即向矿分管领导汇报,针对不同类型的预警,对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结果,直至消除预警,使预警真正发挥作用。当矿井发生事故时,事故现场发现人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第一时间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情况。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受灾地区及受灾害影响地区的班组长和跟班干部,立即组织人员抢救或按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区待命。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或采取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5.信息报告程序一、信息报告与通知1、报警电话:调度室电话号码9/8001。2、事故报告(1)报告原则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第一时间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情况。 (2)报告程序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矿调度室报告。值班调度员依下列顺序分别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通知顺序为救护队、医护人员、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矿长、矿其他领导、安通科长、生产科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二、信息上报矿长接到矿调度室事故报告后,按事故分级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类别4、事故的简要经过,入井人数、生还人数和生产状态5、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6、已经采取的措施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现场发现人矿调度室应急救援指挥部拜城县、阿克苏地区相关部门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判断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根据事故性质、严重情况及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启动不同级别应急预案一般没有发生死忙事故时矿长及时汇报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及相关领导。发生一般事故时矿长在1个小时内向拜城县,阿克苏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安全监察局报告。 发生三级或三级以上事故时矿长在1个小时之内向拜城县、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汇报, 阿克苏地区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2个小时之内新疆煤矿安全检察局及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汇报。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报告。报告事故应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单位全称、所有制形式和所属关系、生产能力、证照情况等)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类别(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火灾、其他)4、事故的简要经过,入井人数、生还人数和生产状态5、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6、已经采取的措施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信息传递事故发生后,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程序向所属各单位及上级部门发布事故性质、抢救经过及伤亡情况。6.应急处置6.1 响应分级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级(重大事故)响应、级(较大事故)响应、级(一般事故)响应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造成 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 1029人死亡,或造成 5010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 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 39 人死亡,或造成 1050 人中毒、重伤,或造成 1000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 13 人死亡,或造成 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等。瓦斯爆炸事故而引起的一般事故或没有人员死亡的情况发生的10人以下重伤事故造成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发生时,启动本应急预案:6.2 响应程序依据煤矿瓦斯事故危害程度的级别和从业人员的评估结果,可能发生的事故现场情况分析结果,设定预案分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如下:级事故,由矿长负责全权指挥,矿总工程师协助,有关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矿应急预案,调度室及时将事故情况、受灾程度等向矿领导汇报,通知救护队按规定携带装备赶赴现场,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矿长根据事故性质、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等情况确定相应级别,并要求救护队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当进行、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矿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及时向塔河矿业调度室、拜城县和阿克苏地区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影响范围报请上级应急救援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当进行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矿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1)应急指挥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并实施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需要上级部门或地方政府应急力量支援的,通知相关部门,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全力控制事故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2)应急行动矿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救助伤员、组织撤离。3)资源调配指挥部全力调动相关救援队伍、物资。4)应急避险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提供紧急救护装备、特种药品并要求上级派专家和医务人员进行支援。5)扩大应急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应向地方政府申请组织救援。6.3 处置措施 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应急措施的及时、正确与否,往往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事故的发展事态。 1)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一定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背向着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体暴露面积,以便减少烧伤。爆炸过后,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点,撤退中,若巷道破坏严重,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时,可以到支护较完好的地点或避难硐室躲避等待救护队前来救护。 2)在灾区外未受伤的人员应及时向公司调度室报警,切断灾区(甚至灾区周围的区域)的电源,并积极投入抢救中。 3)在灾区附近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救灾基地。 4)组织救护队探明发生瓦斯爆炸的地点、范围和气体成分,并同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进入灾区侦察时,必须首先检查灾区气体情况及风量、风向、爆炸点情况等,并做好记录,供指挥部研究全面救灾方案。 5)迅速抢救遇险人员,密切监视灾区瓦斯浓度及其变化,同时认真检查有无残留火源,防止瓦斯再次爆炸,并将受灾人员迅速运送到安全地点救治。 6)在无火源、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尽可能恢复通风,排除瓦斯,使灾区转变为安全区。 7)万一发生连续爆炸时,应掌握瓦斯爆炸间隙规律,利用间隙进行救灾工作,但必须派专人在灾区回风侧检查瓦斯,如有爆炸危险,应及时撤出在灾区内进行抢险救灾的人员,以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 8)密切注意事故的发展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6.4应急结束 当遇险(含失踪)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作业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生产矿长应根据井下巷道破坏情况,积极组织力量尽快恢复正常生产。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小组人员及单位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 小时有人值守。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建立公司辅助救护队、相关救援医疗救护中心、矿山应急救援组的通信联系数据库。应急预案小组内有关机构和人员做到及时联系,矿调度中心负责保障本矿应急通信、信息网络的畅通。*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通讯录(看最后页) 7.2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与阿克苏救护大队签订有救护协议,在接到预警命令后,阿克苏救护救护大队可以立即出动,赶到*煤矿。矿井发生事故时主要救援力量为公司辅助救护队员。在阿克苏救护大队队员未到达现场时,矿应急预案小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组织公司辅助救护队员进行施救,阿克苏救护大队到来后,在矿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协助下进行抢险救灾工作。7.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矿井消防设施矿井井上下按设计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消防系统,井上、下各设立一个消防材料库,按规定配足了消防材料、工具等;采掘工作面均安装100mm消防管路,并配有二寸消防栓、消防水龙带及消防枪头,各施工地点按规定配备齐全了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并能正常使用。(2)矿山救护队按四级救护队标准配备救护装备。(3)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采购和提供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和装备。(4)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成员的手机确保24小时开机。7.4经费保障物资保障科兴公司统一负责,所用应急救援费用首先公司直接划出,应急救援结束后再与事故单位进行应急救援资金的结算与支出。 7.5人员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救援队员应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组织人员,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由矿长、各副矿长、总工程师及各职能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救护人员由辅助救护队员组成。外部应急救援部门情况(1)救护人员阿克苏地区矿山救护队,(2)医护人员公司与解放军69220医院签订了协议,在矿井内部医护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可向其请求支援。7.6治安保障矿保卫人员负责事故发生后的治安保障。7.7技术保障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全生产部、保障中心等相关单位人员成立技术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7.8建立相关制度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任务。2)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检查。3)总结评比制度。总结评比救援工作,每次训练、演习或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结束后必须进行总结评比,奖励和表彰先进。建立总结评比办法和对事故处理中有功和有过人员的奖罚制度。8.预案管理8.1培训根据接受培训人员不同,选择不同侧重点,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如下:1)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1)掌握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鉴别瓦斯爆炸事故并及时上报的能力和意识。(2)对瓦斯爆炸事故如何处理。(3)自救与互救能力。2)对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培训(1)各种器材、工具的技能和知识。(2)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3)处理瓦斯爆炸事故的原则、任务内容及如何完成任务。(4)各类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3)对员工的培训(1)瓦斯的性质、瓦斯爆炸事故产生原因、后果。(2)预防瓦斯爆炸事故的措施。(3)自救与互救能力。(4)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8.2训练和演习一季度组织训练和演习,具体训练和演习计划由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8.3预案的评审和改进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每三年至少重新编制一次。2)对危险源和矿内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3)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指挥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全面负责调度室三大系统的日常管理、安装、使用、维护,保证完好正常使用,并做好图纸、数据资料和报表的管理工作,做到齐全完好。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产品说明书操作,保证系统线路与设备的正常连接。3. 熟悉监测网络性能、使用、操作规定和注意事项,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监督检查网络监控员的工作。4. 随时注意观察各仪器指示变化,如有损坏,及时做好更换。5. 随时对井下所有仪器仪表及设备进行检查,保证三大系统设备完好。6. 定期检查主机是否感染病毒,并及时杀除病毒,及时更新系统布置图。7.工作认真、细致,做好全矿井三大系统运行与维护。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产品说明书操作,保证系统线路与设备的正常连接。 2.保证系统中的所有缆线按有关规定悬挂。 3.负责调度室各类系统中设备仪器仪表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三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4.负责监控系统探头的安装和定位工作,并保证所有探头安放位置能正确反映该测点的实际情况。 5.定期对井下所有仪器仪表及设备进行检查,保证三大系统设备运行正常。 6.保持井下设备清洁,保证各类设备正常观测、使用。 7.定期对各种探头进行标校,并做好设备维护、标校记录。 8.负责调度室各类设备、仪器、仪表的回收、移动,保证设备完好,不得丢失。9.对破坏井下各类监测设备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罚意见报分管领导。四、安全监测监控监控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监测网络监控工作,必须熟悉监测网络性能、使用、操作规定和注意事项,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2.工作期间注意观察各仪器指示变化,有情况及时汇报。遇意外,如停电、短路等情况,及时按照操作规程关机,并做好记录。 3.如有查询电话,将操作人、来电人、内容等做好记录。 4.当班如有非工作人员参观、调用查看数据,要做好记录。 5.工作人员有责任并有权制止闲杂人员入内,制止非工作人员碰触任何设备。 6.严禁用备用主机处理办公文件,严禁在主机上玩游戏、观看,如人为因素造成仪器仪表故障,按责任事故处理。 7.保证工作区域卫生清洁干净,爱护公物,严禁吸烟。 8.当瓦斯等监测参数出现报警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和调度室汇报。 9.认真填写三大系统出现的问题并向监控工程师汇报。及时保存打印各类报表。10.交接内容认真核对后再进行交接班。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修工岗位责任制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产品说明书操作,保证系统线路与设备的正常连接。 2.保证系统中的所有缆线按有关规定悬挂。 3.负责调度室各类系统中设备仪器仪表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分站正常工作。 4.负责监控系统探头的安装和定位工作,并保证所有探头安放位置能正确反映该测点的实际情况。 5.定期对井下所有仪器仪表及设备进行检查,保证三大系统设备运行正常。 6.保持井下设备清洁,保证各类设备正常观测、使用。7.定期对各种探头进行标校,并做好设备维护、标校记录。8.认真及时填写日检、巡检记录。 9.负责调度室各类设备、仪器、仪表的回收、移动,保证设备完好,不得丢失。10.对破坏井下各类监测设备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罚意见报分管领导。 11.当井上下各类监测设备出现故障时,要保证在2小时内解决问题,否则按事故处理。 12.执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保证各类井上下系统硬件正常运行。六、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第一条:基本要求1、开机前必须检查各设备连接是否正常,若有掉线及时正确连接。2、按照正确的顺序开机:电源UPS交换机显示屏工业主机3、正确操作安全监测软件,正确打印各种报表。4、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参数及线路。5、严禁将杂物堆放在工作台上,严禁机器无人运行。6、按照正确的顺序关机:工业主机显示屏交换机UPS电源。7、正确填写各项安全监测记录。第二条:安全监控工应完成下列工作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2、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3、负责矿井监测系统图的绘制、修改。4、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第三条:安全规定1、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2、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煤巷、半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3、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4、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5、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通信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6、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7、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便携仪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气样调校1次。第四条:日常管理1、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与调试检修由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懂得仪器的工作原理、结构、日常维护,能熟练作业。2、仪器在搬动,拆卸时要小心谨慎,不要摔碰,不要强行拉扯连线,要轻拿轻放,以免损坏脆弱元件和线路板开焊。3、遥测仪、断电仪必须选用矿用防爆型,其安装运行与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4、仪器安装位置一般原则是:主机放在新鲜风流中,探头位置根据集团公司管理规定确定,具体位置和安装移动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并要根据生产布局变化随时安装回收移动。5、仪器的报警值为1%,断电值为1.5%,具体由专职人员执行。第五条:维护与调试1、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2、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3、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4、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5、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整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6、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要进行全面清洗、擦拭、烘干,然后进行试运行,完好后方可再下井使用。7、要经常擦拭仪器上的煤尘,特别是探头进气孔上的煤尘,防止堵塞气孔,影响气体进入探头气室。8、定期清扫气室中污物。9、仪器初安装五天内,要每天检查稳流,精度报警、断电点等。10、仪器正常工作后,每周检查调整一次主机稳流源输出电流(催化元件的工作电流);检查和调整差放零点、机零点,检查和调整接收机和主机的跟踪、报警点;检查和调整主机断电点、指示精度。第六条:仪器的修理1、专职管理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故障的原因和修理。2、仪器的检修必须按厂家提供的原理图和说明书进行。3、发现仪器工作不正常而又不能及时修理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向矿调度室、监测室汇报后,要整机更换,旧机要及时上井修理。4、建立健全各项台帐、记录、图纸、报表。第七条:特殊操作1、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可用替代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应1人工作,1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2、瓦斯断电仪投入正常使用后,严禁随意进行试验。若需试验必须有试验报告与所断电范围的单位管理人员协商好,方准进行试验。3、断电试验完毕后,要等所断电范围内电源全部恢复正常时,试验人员方准离开现场。4、分站出现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更换。第八条:收尾工作1、安装好后,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防爆标准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准收工。2、做好记录,汇报工作进展情况。3、做好交接班的有关事项。七、监控通讯维修工操作规程1、分站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 2、分站和通信电缆及各种传感器之间的接头一定要用接线盒连接,以免失爆。 3、分站和分站的电源不能置于地上,应该有专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 4、分站和通信电缆连接的接线盒应该固定在分站的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将电缆弄乱、拽断等。 5、分站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能够正常工作两个小时以上。 6、分站应该由专人负责每天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架)不得大于,距巷道壁不小于,风速、温度、一氧化碳等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映该点测值的地点。 8、每隔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瓦斯、一氧化碳传感器等进行一次调校,其它传感器也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9、三大系统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个月,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查与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设备停止运行时,须经矿调度室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10、使用过程中应保持传感器清洁,确保仪器正常运行,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 11、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电缆等需由专人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移动。 12、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定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13、严格按分站规定的配置来按装传感器,不得超出配置规定的数量。 14、各部件的可调整部分,已封胶的不允许拆动,必须做出调整时,要严格按部件说明书要求调整。15、检修完毕后,填写检修记录。八、安全监测人员值班制度1. 调度室监控员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严禁违章操作各类设备仪器。2. 认真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一般问题及时处理,遇疑难问题或突发事件,应报告值班领导,以便及时组织力量解决问题,做好值班记录。3.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严禁空岗、离岗或睡岗,确保调度室三大系统的正常运行。4.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清当班所发生的事项和未处理的问题及原因。5. 爱护公物,保持室内清洁,交接班时要交清公物,杜绝空班、空岗现象,做到“你不来,我不走”,按时交接班。6. 完善交接班记录台账,各类系统运行记录本,认真填写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7. 对调度室三大系统当班运行情况,要交接清楚,确保各台设备正常运行。8. 当出现交接班不清楚或不交接时,下班值班人员有权不接班。9. 若出现交班人员遗漏本班问题没有交代给下个班或接班人员没有查看交接班记录或没有领会交班人员所交代的问题造成失误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相关责任人100- 200元九、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确保我矿安全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立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保证矿级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传递真实有效的安全数据。 第三条 对网络设备及软件的任何扩充、改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上级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第四条 煤矿安全信息网络和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设计、施工等工作,系统的方案设计、系统结构、建设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上传数据按县局统一设计格式传输。 第五条 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安装产品合格、数量足够、位置正确的传感器,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第六条 确保网络畅通,24 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 各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由专人负责运行和管理,配备专业的网络管理技术人员。 第八条 建立值班制度、操作规范等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九条 建立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制度,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第十条 建立专用各类井下传感器、探头等检查、验收的责任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 第十一条 保证网络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 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 使用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它网络(如:国际互联网)相接。 第十三条 操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 第十四条 网络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为运行操作人员和用户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用户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操作。 第十五条 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 严禁打字、 上国际互联网、 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生,必须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指定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 第十七条 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防病毒服务器及指定网络版防病毒系统,各应用服务器、网络工作站安装相应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 第十九条 定期备份监测数据库信息,建立数据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抢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第二十一条 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维护人员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 第二十二条 系统出现故障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 1 小时应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 超过4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超过8小时应向省局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按照规定立即采取措施。有故障不报告者,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 第二十三条 系统操作人员应由具备煤矿专业和计算机专业基本知识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要求相对保持监管系统操作人员的稳定性。 第二十四条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系统运行技能和通风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五条 调度中心机构负责管理煤矿瓦斯监测网络系统,要配备熟悉计算机和煤矿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进行小时值班和维护。 第二十六条 各信息网络系统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发生重大隐患未及时处理、 上报的,由矿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降级、 撤职的行政处分; 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十、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各类仪器、仪表维修、收发、保存要专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仪器、仪表要编号、挂牌。 3、建立仪器、仪表领退登记制度。 4、仪器、仪表交回后要及时检查、维修,要按规定校正、检验,损坏修复的仪器要及时校正。 5、使用人员在入井前,必须严格检查所带仪器,不合格仪器严禁入井使用。 6、使用人员要爱护仪器,防止碰撞,发现损坏,严禁继续使用,严禁乱拆乱修,要立即出 井更换。 7、不能继续使用的仪器要及时注销十一、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系统安装、运行工作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图纸资料,要分类收集、整理,进行集中保管。 2、系统防爆、安标、合格证、软件资料、资质证书、 竣工报告、瓦斯资料等作为重要资料重点保管。 3、 其它日常资料由监控部门妥善保管 。 4、归档的资料要齐全完整,按其内容的联系,合并整理立卷。 5、凡查阅、使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 与查阅内容无关的资料不准查看。如因工作需要摘录其中某些内容时,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6、所有资料一般不能借出,特殊情况,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履行手续后方可借出,借阅者要按时归还。 7、所有技术资料都是内部机密,保管、经手人员必须 做好保密工作。十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2日内,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和逻辑功能检验等。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超过6个月,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人员应每班清理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至少调校1次。十三、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为了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迅速排除故障,采区安全措施,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本措施:一、 故障类型:1.探头断线;2.分站通讯中断;3.分站直流供电;4.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5.中心站软、硬件故障;6.网络故障。二、 处理程序:1.井下部分:探头断线、分站通讯中断、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井下监测监控值班人员进行处理。2.井上部分:探头无数据、分站通讯中断、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地面监测监控值班人员进行处理。3.中心站软、硬件故障,出现系统损坏、无法采集数据、无法广播数据、终端程序损坏、无法正常上传,监控负责人立即处理。4.属于网络故障时,立即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处理。5.出现无能力修复的,立即联系厂家,进行处理。三、 安全措施1.监测监控中心站必须实行24小时值机,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2.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公司备案,直至恢复正常。3.中心站上传程序出现无法上传的,监控员每半小时打印监测报表上报公司,直至故障排除。4.中心站软、硬件出现故障、探头断线、分站通讯中断、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安通科责令井下的瓦检员每半小时用光学瓦斯测定器测量一次瓦斯,监控员记录所测得的瓦斯值上报县监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十四、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报告制度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异常现象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1、 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向主管区队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2、 在出现异常现象后,只对其做必要的开、关机简单处理,切勿做任何系统操作;3、 当系统监测监控出现异常时,并应通知主管人员进行维护,严重情况下就启用备用主机;4、 坚持瓦斯监测系统异常报告制度,否则视为系统无异常停止运行,要按规定对值班人员进行了处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后果自负;5、 为保证我矿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异常现象,查明原因特制定办法如下:1)、网络异常,不能上传数据,没有接收信号,就立即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并做好记录;2)、如遇电脑运行正常时,突然出现黑屏、死机等异常现象应立即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并通知主管部门领导;3)、当异常现象查明处理后,要做出详细事故异常经过、原因,并做好运转的时间记录、处理人、异常出现规律性等。十五、安全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一、 为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可靠、正常的运行,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作用,制订本系统安全保障措施。二、 矿井安全监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三、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至少1人。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计算机、煤矿安全及生产技术等专业知识。四、 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工作人员按特殊工种管理,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五、 矿井应当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架设供电专线,安装防雷电接地装置,配备消防器材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设备完好和传输数据准确。六、 安全监控系统应当配备防病毒软件,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备份监测数据库信息,确保数据安全。七、 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施工组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