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路管道施工工程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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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浙江移动遂昌妙高镇民族中学至交警队通信管道工程安全评价报告一、工程概况1.1 工程概况浙江移动遂昌妙高镇民族中学至交警队通信管道工程是根据丽 水移动要求,沿 227省道和遂尖线公路土路肩埋设通信管道,管道使 用 1PE+1 蜂窝管、镀锌钢管 2 孔。采用 SK2 手孔。本项目设计单位为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 浙江瑞峰建设有限公司。1.2 工作过程我公司于2011 年9 月受浙江移动丽水分公司委托后,即安排技 术人员会同相关单位到评价的节点位置现场进行外业调查工作,对设 计数据进行核实,开展内业工作。1.3 内容安排本报告为浙江移动遂昌妙高镇民族中学至交警队通信管道工程 占用公路建筑控制区,对此影响进行评价的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报 告,对评价节点进行法规符合性检查、标准规范符合性检查、道路交 通安全分析等。1.4 分析节点表 1 各分析节点具体情况序号所在地所经公路及桩号公路等级侵占情况路基/桥梁1妙高镇S227 K9+450二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2妙高镇K9+450K10+147二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3妙高镇K10+147K10+294二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4妙高镇K10+294K10+301二公路建筑控制区桥梁5妙高镇K10+301K10+368二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6妙高镇K10+368二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7妙高镇K10+368K10+543二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8妙高镇K10+543K10+610二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9妙高镇K10+610K10+653二公路建筑控制区桥梁10妙高镇K10+653K10+686二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11妙高镇K10+686二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12妙高镇K10+686K11+003二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13妙高镇K11+003二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14妙高镇K11+003K11+277二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15妙高镇K11+277K11+361二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16妙高镇K11+361K11+507二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17妙高镇K11+507二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18妙高镇K11+507K11+750二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下转到遂尖线19妙高镇遂尖线K5+300三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20妙高镇K5+230K5+300三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21妙高镇K5+157K5+230三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22妙高镇K5+157K4+360三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23妙高镇K4+360三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24妙高镇K4+360K4+135三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25妙高镇K4+135三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26妙高镇K4+135K4+49三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27妙高镇K4+49三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28妙高镇K4+49K3+586三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29妙高镇K3+586三公路建筑控制区路基二、评价依据本报告主要依据以下资料进行编制:(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4)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5)浙公路200793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 路政 许可工作的通知(6)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03)(7)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 D202006)(8)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2009)(10)公路项目安全评价指南(JTG/T B052004)( 11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JTG H302004)三、法律法规符合性检查3.1 法律法规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 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 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 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 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 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 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 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 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 给予补偿”。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 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 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 通主管部门批准。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 划定。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 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 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 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 20 米;(二)省道不少于 15 米;(三)县道不少于 10 米;(四)乡道不少于5 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 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 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第十三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 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 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 依法给予补偿。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 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 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 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 体、液体的管道。”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 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 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 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 缆等设施;(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 日内做出许可或者不予 许可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 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不予许可的,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 行施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涉路施工完毕,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是否达 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 安全的要求进行验收;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验收。涉路工程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 设施不影响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电信设施、 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 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 必须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 段公路原有的技术白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渠 道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 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影响交通 安全的,还须征得公安机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 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 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该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本节规定的公路管理机构的许可权限 如下:(一)涉及高速公路的许可,由省公路管理机构审批;(二)涉 及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的许可,由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审批; (三)涉及高速公路以外的县道、乡道的许可,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 审批。省公路管理机构对涉及高速公路的申请事项的许可,可以根据 需要委托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实施。”该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是指公路两侧边沟 外缘(高速公路隔离栅栏)向外一定距离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 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范围。建筑控制区的具体范围: 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 五米,其中高速公路不少于三十米、互通立交和特大型桥梁不少于五 十米;”。3.2 法律法规解读 根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浙 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相关条文的理解,应认为,原则上禁止在公 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因修建铁路、机场、 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筑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 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省公路管理机构的同意; 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必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如给公路经营企业 造成损失的,还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综上,浙江移动遂昌妙高镇民族中学至交警队通信管道工程占用 了 S227 和遂尖线建筑控制区区域,施工时对交通安全产生一定的影 响,按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应当事先取得公路管理机构的同意,同时 还需征得有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四、标准规范符合性检查4.1 标准规范条文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第2.0.7条对公路建筑限界的规定,如图4. 1 和图4.2 所示:图 4.1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整体式)建筑限界图4.2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分离式)建筑限界图中:W-行车道宽度;L - 左侧硬路肩宽度;1L -右侧硬路肩宽度;2L-侧向宽度;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侧向宽度为硬路肩宽度(L1或L2); 二、三、四级公路的侧向宽度为路肩宽度减去 0.25m; 隧道内侧向宽度(L或L )应符合本标准7.0.3隧道最小侧向宽 左右度的规定;C-当设计速度大于100km/h时为0.5m,等于或小于100km/h时为0.25m;S -左侧路缘带宽度;1S -右侧路缘带宽度;2M -中间带宽度;1M -中央分隔带宽度;2J-隧道内检修道宽度;R-隧道内人行道宽度;d-隧道内检修道或人行道高度;E-建筑限界顶角宽度;当 LWlm 时,E=L;当 L1m 时, E=1m;H-净空高度。该标准第 1.0.6 条对于公路用地范围的规定为,“公路用地范围 为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以 外,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不少于1m范 围内的土地;在有条件的地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小于3m,二 级公路不小于 2m 范围内的土地为公路用地范围”。该标准第2.0.7条第4款对于净高的规定,“一条公路应采用同 一净高。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应为5.00m ;三级公 路、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50m。该标准第 8.6.1 条为电讯线电力线电缆管道等均不得侵入公路 建筑限界不得妨害公路交通安全并不得损害公路的构造和设施。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第6.6.1条为强制性条 文,规定“公路建筑限界是为了保证公路上规定的车辆正常运行与安 全,在一定宽度和高度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侵入的空间范围, 在公路横断面设计中,公路标志、护栏、照明灯柱、电杆、管线、绿 化、行道树以及跨线桥的梁底、桥台、桥墩等的任何部位不得侵入公 路建筑限界以内。”该规范第 12.5.9 条为各种管线跨越公路的设施,不得侵入公路 建筑限界,不得妨碍公路交通安全、损害公路设施,也不得对公路及 其设施形成潜在威胁。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 D602004)第 3.3.2 条对桥下净空的规定“桥下净空应根据计算水位(设计水位计入壅水、浪高等)或最 高流水水位加安全高度确定。当河流有形成流冰阻塞的危险或有漂浮物通过时,应按实际调查 的数据,在计算水位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具体情况酌留一定富余量, 作为确定桥下净空的依据。对于有淤积的河流,桥下净空应适当增加。在不通航或无流放木筏河流上及通航河流的不通航桥孔内,桥下 净空不应小于表4. 1 的规定。表 4.1 非通航河流桥下最小净空桥梁的部位高出计算水位(m)高出最高流冰面(m)梁底洪水期无大漂流物0.500.75洪水期有漂流物1.50有泥石流1.00支承垫石顶面0.250.50拱脚0.250.25无铰拱的拱脚允许被设计洪水淹没,但不宜超过拱圈高度的2/3, 且拱顶底面至计算水位的净高不得小于 1.0m。在不通航和无流筏的水库区域内,梁底面或拱顶底面离开水面的 高度不应小于计算浪高的0.75 倍加上 0.25m。”4.2 检查结果 经检查,本项目主要节点与公路建筑限界关系,满足规范要求。 各主要节点情况见下表:表 4.1 通信管道与公路建筑限界检查一览表序号涉及公路公路桩号管径(mm)特征数据检查结果1S227K9+450110左侧路肩敷设侵入路基2S227K9+450K10+147110左侧路肩敷设侵入路基3S227K10+147K10+294110挂左侧路肩敷设4S227K10+294K10+301110桥左侧架空敷设5S227K10+301K10+368110左侧路肩敷设侵入路基6S227K10+368110横穿道路侵入路基7S227K10+368K10+543110左侧路肩敷设侵入路基8S227K10+543K10+610110挂左侧路肩敷设9S227K10+610K10+653110桥左侧架空敷设10S227K10+653K10+686110左侧路肩敷设侵入路基11S227K10+686110横穿道路侵入路基12S227K10+686K11+003110左侧路肩敷设侵入路基13S227K11+003110横穿道路侵入路基14S227K11+003K11+277110右侧路肩敷设侵入路基15S227K11+277K11+361110右侧栏杆外侧敷设16S227K11+361K11+507110右侧路肩敷设侵入路基17S227K11+507110横穿道路侵入路基18S227K11+507K11+750110左侧路肩敷设侵入路基下转到遂尖线19遂尖线K5+300110左侧路肩敷设侵入路基20遂尖线K5+230K5+300110左侧路肩敷设侵入路基21遂尖线K5+157K5+230110挂右侧路肩敷设22遂尖线K5+157K4+360110左侧路肩敷设侵入路基23遂尖线K4+360110横穿道路侵入路基24遂尖线K4+360K4+135110左侧路肩敷设侵入路基25遂尖线K4+135110横穿道路侵入路基26遂尖线K4+135K3+49110右侧路肩敷设侵入路基27遂尖线K4+49110横穿道路侵入路基28遂尖线K4+49K3+586110左侧路肩敷设侵入路基29遂尖线K3+586110横穿道路侵入路基五、道路交通安全分析5.1 路侧安全净区分析路侧安全设计又称路外设计,主要针对路肩边缘到用地界限这个 范围内的设计,是道路设计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路侧安全设计为冲 出路面的驾驶员提供了可以重新控制车辆并返回路面的空间,即使无 法返回路面,其设计理念也可使驾驶员某种程度的过失能够在道路交 通系统中化解,以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的严重程度。美国统计数据表 明,侵入路侧事故的伤亡主要由路侧障碍物造成,在一次死亡 3人以 上的重特大事故中,由于车辆冲出路外坠落陡崖或高桥的路侧事故约 占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 50%,由此可见,路侧安全设计在减少严重伤 亡事故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JTG/T B05-2004)对路侧安全净 空区(Clear Zone of Roadside)的定义为,与行车道相邻,在未采 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禁止任何对失控车辆具有潜在危险的物体存 在,包括硬路肩、土路肩以及可控制行车的缓坡。第4.3.1 条规定, 当路侧安全净空区内存在障碍物时,应排除障碍物,路侧安全净空区 以外存在悬崖等较大隐患时,应对设计采取的路侧防护措施(如增设 护栏或护栏加强、加高等)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第4.4.3 条规定,应 根据桥墩、台与路侧净空区的关系评价桥墩设置位置对行车安全性的 影响;当桥墩位于路侧安全净空区范围时,应对桥墩防护措施的安全 性进行评价。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第9.4.5条规定,公路 横断面设计应注重路侧安全和运用宽容设计理念,消除有碍行车安全 的障碍物,提供足够宽的无障碍的路侧安全区。该条条文说明解释为,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横断面设计,应提供足够宽的路侧安全区,让 驶出路外的车辆能自行恢复正常行驶,不得已时应设置护栏。二级公 路、三级公路可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消除路肩边缘以外一定范围内的 障碍物,以提供足够宽的无障碍的路侧安全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第4.1.1条规 定,公路路侧安全净区的宽度得不到满足时,应按护栏设置原则进行 安全处理。新理念公路设计指南(交通部公路司)第 4.1 节指出,路侧 净区是指通过放缓路基边坡,设置可逾越的排水设施等手段,在路侧 保留的无障碍和比较平坦的地带。宽容和人性化的路侧净区可降低交通事故概率、减轻事故损失。我国尚无关于路侧净区宽度的研究结果,根据美国AASHTO路侧设计指南(2002版),高速公路行车道边缘 以外不少于9m的宽度可使80%的控制车辆得到恢复。经检查,本项目所涉及的控制节点,均侵入了路侧净区。5.2管道铺设公路开挖对公路结构物破坏分析管道穿公路开挖破坏了路基路面的整体性,如果路基填料选择不 当,压实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新老路基结合问题未作特殊设计和处理, 易引起新老路面的沉降差,易出现错台、破碎开裂现象,造成路面病 害,对行车安全和舒适度影响较大。5.3 车辆及人员安全分析潜在事故危险因素触发事件发生条件事故原因事故后果过路车辆伤害车辆的 不安全 状态1、车辆有故障2、车速太快3、路面不好,如 有缺陷、障碍物 等4、超载5、安全设施不规 范车辆撞击 人体、物体1、驾驶员违章 驾驶2、驾驶员精力 不集中3、酒后驾驶4、疲劳驾驶5、驾驶员心境 差,激情驾驶等人员伤害、撞 坏建构筑物施工 车辆 及人 员伤 害施工机械不安全状态1、车辆违规掉头、倒车2、安全设施不规范车辆撞击 人体、物体1、违规操作2、驾驶员精力不集中人员伤害、撞 坏建构筑物表 5.1 车辆及人员预先危险性分析如上表所示,过路车辆及施工机械、人员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隐患,对过路的车辆、车上人员、施工车辆、施工人员及建构筑物造成 破坏的潜在危险。建议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设置。六、综合分析6.1 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关于公路建筑限界、 停车视距的规定为强制性条文,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 第 6.6.1 条和 12.5.9 条的规定为强制性条文。对于公路建筑限界及停车视距,经检查,本项目在施工完毕后能 满足建筑限界视距的要求。6.2 公路路基的影响经检查,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需侵入公路路基,但施工完毕后, 管线下埋于路基以下,能满足规范要求。6.3 路侧安全经检查,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需侵入 9m 路侧净区,但施工完毕 后,管道埋于路基以下,对失控车辆无二次安全影响,路侧安全。6.4 施工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本工程施工时对公路上过路车辆、施工车辆及行人都有一定干扰,需在公路部门及交警部门的协调下安全施工。本工程施工过程会对 S227 及遂尖线交通产生较大影响,所以在 施工之前应该与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进行沟通,同时应制定合理的施工 方案,在施工之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 对开挖路段进行隔离,设置交通施工警示牌,注意施工材料的堆放等 情况。七、评价结论及建议7.1 总体评价浙江移动遂昌妙高镇民族中学至交警大队通信管道工程设计、施 工处理方案基本合理,在采取相关措施之后,基本能保证现有道路的 交通安全。7.2 问题与建议1. 路段各横断面开挖应采用分段施工,保证半幅一个车道通车。开挖后回填料建议用C10素混凝土回填,用振捣棒振实。2. 路面施工严格按照公路水泥砼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F30-2003 )的要求施工,确保路面施工质量。3. 公路开挖施工作业时应进行道路临时交通组织,作业场地注意 文明施工,严格管理。作业全过程应在交警、路政管理人员统一指挥 下确保交通安全下施工。作业场地安全设施要齐全,临时便道通车要 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畅通。浙江佳途勘测设计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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