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工月考评及年终考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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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干部职工月考评及年终考评实施方案撰写人:_日 期:_干部职工月考评及年终考评实施方案一、考评对象局机关干部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借用人员),局两个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监测站、监督大队),上级借调其他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除外。二、考评时间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如中途因工作需要调离、退职或退休,截止时间以手续为准),每月按月考评,年终考评以每月考评累计得分和年终加分得分为准。三、按月考评计分方法月考评计分按当月工作纪律考勤得分+当月工作任务完成得分+当月表现得分+当月加分奖励得分进行计算。四、按月考评内容(一)当月工作纪律考勤(40分)1、所有干部职工上班时间(包括出席会议、参加学习活动、下乡开展工作、节假日值班)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为上下班时间(夏季按变更作息时间执行)。凡在上午8:40,下午2:40以后到岗的视为迟到;上午11:50,下午5:20前离岗的视为早退。凡在上下班时间内未经请假,发现迟到、早退、中途缺岗,每人每次扣5分。出现多次违纪则累计扣分,直到扣完40分为止。2、请事假1天扣1分(因公事请假不扣分),凡请事假超过3天以上(不含3天),超过天数抵扣当年休假。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1天请假,1天以下(含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含2天)由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意报主要领导审批,所有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经领导批准签字后交分管领导存档,否则视为旷工,扣10分。3、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发现工作时间下棋、打牌、串岗、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电视、炒股票、买卖基金、网购等,每人每次扣5分。对违反规定被上级或县纪检监察明查暗访当场抓住被通报的(未受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给予当事人当月工作纪律考勤扣除20分处理;上级或县纪检监察对当事人和单位作出了经济处罚的,本人和单位的经济处罚一并由当事人承担,并将当事人当月工作纪律考勤计0分处理。4、各股室人员工作纪律出勤考评由分管领导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与违纪干部职工说明,并记入干部职工工作纪律考勤登记表中。局长负责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评,也可随时检查或抽查分管领导、各股室干部职工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发现分管领导未按规定将违纪干部职工违纪情况如实记录处理的,由局长从该分管领导当月工作纪律考勤分中,按每起扣除5分处理;发现干部职工有违背上述规定的(分管领导未发现的),扣除该干部职工相应分数。(二)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40分)1、各股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各自本职工作,含在党支部所任职务应做的相应工作、分配到各人的县重点工作(招商引资、争资争项、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三送”工作、党建工作等),出现未按要求时间、质量、数量完成任务的,每项工作扣5分(该项工作落实仅涉及1人的,扣除该名干部5分,涉及多人的每人扣5分),扣分后仍要被扣分人员完成该项工作,仍未完成再扣10分。2、局领导临时交办工作,未按交办意见落实到位的;各级来文来信来电处理,未按局领导文件签阅(转办)意见或文字交办抓好落实的,每项工作扣除3分(该项工作落实仅涉及1人的,扣除该名干部3分,涉及多人的每人扣3分),扣分后仍要被扣分人员完成该项工作,如仍未完成再扣6分。3、对因工作落实不力,且受上级(省、市、县)通报批评的,给予相关人员当月工作任务完成考评中每人加扣10分处理。(三)当月表现分(20分)1、不服从安排每次扣5分。2、重大问题不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示、汇报,越权或滥用职权擅自处置,每次扣除相关人员每人10分。3、工作不主动配合,无正当理由推诿不办,每次扣除相关人员5分。4、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每项扣除相关人员每人10分。5、服务态度恶劣,接到群众不满投诉,经查属实的;不遵守廉政规定,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经查属实的,给予以上每人每项扣10分。6、办公场所零乱、卫生状况差,下班不关电器、空调的,给予每个事项每人扣2分。(四)当月加分奖励干部职工所做工作当月获县级以上通报表扬的,给予相关人员当月工作任务完成考评加分奖励,奖励计分,按国家、省、市、县级通报表扬一次给予相关人员每人加60分、50分、40分、30分奖励(国家级指国务院,省部级包括省委、省政府,国家水利部;市级包括市委、市政府,省水利厅;县级包括县委、县政府,省厅水保处,市水保局,以下同)。同一事项受两级以上通报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级奖励计分。五、年终考评(一)年终加分奖励规定1、年终考评单项工作获国家、省、市、县先进或表彰的(不论名次),给予该单项工作相关人员每人加100、90、80、60分奖励;综合工作获国家、省、市、县先进或表彰的(不论名次),给予相关人员每人加120、110、100、80分奖励。2、获国家、省、市、县先进个人的(不论名次),给予每人加80、70、60、50分奖励,但不重复奖励。3、招商引资、争资争项完成任务的有功人员,年终每项工作对有功人员加分幅度每人控制在60分以内。4、对独立从事县绩效考评重点工作2项以上,且完成情况较好的工作人员,或与他人合作从事县绩效考评重点工作2项以上,且所负责的部分,每项分值都达30分以上的工作人员,由绩效管理分管领导给予酌情加分,每人加分不超过40分。(二)年终考评计分方法年终考评计分按12个月考评累计得分+年终各种加分奖励得分,进行计分(未实施考评的1xx月,每人每月均以100分计算)。六、考评实施(一)成立绩效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局绩效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等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实施、监督考评工作;审定考评结果;对考评对象提出异议进行复查、复核。(二)考评计分要求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考评由局长负责,对股室干部职工考评计分以分管股室领导为主,与从事分管事务领导共同对该股室人员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合并计分结果。(三)考评结果应用1、凡年终累计总分达1200分以上的干部职工,按县绩效考评确定的绩效奖数额全额发给绩效奖。得分低于1200分的,按县确定的绩效奖数额1200分该干部年终累计得分总数,计发绩效奖。得分高于1200分的,超过部分,按县确定的绩效奖数额1200分(该干部年终累计得分总数1200)计发奖励。对退居二线或因严重疾病不能工作的人员,按全局平均绩效数额,计发绩效奖。2、对年终累计得分达1150以上,排名前2名的干部职工,由局财务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的奖励;对年终累计得分排名后2位的,进行全局通报批评。第 8 页 共 8 页 范文仅供参考 感谢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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