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项目巨灾风险管理_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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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葡萄酒项目巨灾风险管理葡萄酒项目巨灾风险管理xxx投资管理公司目录一、 公司简介2二、 项目概况4三、 日本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6四、 日本企业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10五、 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具体操作11六、 美国水灾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14七、 巨灾风险保险与再保险22八、 风险管理的程序24九、 风险管理的组织29十、 金融风险30十一、 危害性风险及其损失32十二、 产业环境分析33十三、 新疆葡萄酒产业发展基础34十四、 必要性分析43十五、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43劳动定员一览表44十六、 SWOT分析说明45十七、 法人治理结构56一、 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x投资管理公司2、法定代表人:崔xx3、注册资本:93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3-6-157、营业期限:2013-6-15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将依法合规作为新形势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坚持合规是底线、合规高于经济利益的理念,确立了合规管理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合规管理责任。公司不断强化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合规论证审查,加强合规风险防控,确保依法管理、合规经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要求,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不断强化,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大合规管理格局逐步建立,广大员工合规意识普遍增强,合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公司坚持提升企业素质,即“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企业员工,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二、 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1、承办单位名称:xxx投资管理公司2、项目性质:技术改造3、项目建设地点:xx4、项目联系人:崔xx(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未来,在保持健康、稳定、快速、持续发展的同时,公司以“和谐发展”为目标,践行社会责任,秉承“责任、公平、开放、求实”的企业责任,服务全国。公司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基础上,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不断促进企业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补齐生态环境保护不足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短板,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司将依法合规作为新形势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坚持合规是底线、合规高于经济利益的理念,确立了合规管理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合规管理责任。公司不断强化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合规论证审查,加强合规风险防控,确保依法管理、合规经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要求,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不断强化,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大合规管理格局逐步建立,广大员工合规意识普遍增强,合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公司坚持提升企业素质,即“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企业员工,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三)项目建设选址及用地规模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占地面积约77.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33948.2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7225.6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0.20%;建设期利息343.1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1%;流动资金6379.4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79%。(五)项目资本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33948.23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x投资管理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9943.91万元。(六)申请银行借款方案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14004.32万元。(七)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700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53966.63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11748.37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7.29%。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00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22532.76万元(产值)。(八)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项目计划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到工程竣工验收、投产运营共需12个月的时间。三、 日本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1.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程序日本的法律规定,对于家庭财产,由政府和民营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保险责任。具体操作上,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业务先由民营保险公司承保,然后全部分给由日本各保险公司参股成立的地震再保险公司;地震再保险公司自留一部分风险,其余按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再回分给各保险公司;超出限额的部分由国家承担最终赔付责任。在承保方式上,日本采取了超额赔款再保险的方式,具体做法是:750亿日元以下的损失由民营保险公司全部承担,750亿日元至8186亿日元的损失由民营保险公司和政府各承担50%,8186亿日元至41000亿日元的部分由政府承担95%,民间承担5%。这里,41000亿日元的划分是根据1995年阪神大地震如果发生,在1999年将造成的损失。由此看出,日本地震保险制度的宗旨是:较小的损失由民营保险公司承担,大的巨灾损失由民营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承担,而特大的巨灾损失主要由政府承担。2.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承保限额日本的家庭财产地震保险是作为家庭财产保险的附加险由民营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承保的。由于政府财政和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的限制,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采取限额承保的方式,保险金额限定为财产保险(火险)的保险金额的30%50%。也就是说,家庭财产即使投保了地震附加险,如果发生全损,也只能从民营保险公司和政府那里获得一部分损失补偿。这样的保险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折中的办法,一方面,这种安排有效地发挥了民营保险机构和政府两方面的作用,克服了民营保险公司对严重地震损失承受能力的限制,对地震风险提供一定的保险保障,使遭受地震损失的居民获得必要的援助;另一方面,承保限额的设定又可以将保险公司和政府的责任控制在一定限度内,避免它们承担过大的赔偿风险。3.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责任范围与赔偿日本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地震所造成的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坏、埋没损失、火灾(包括连锁性火灾)和冲毁所造成的损失。其中,埋没损失是指地震发生时由于建筑物倒塌等原因所造成的保险财产被埋没而造成的损失;火灾损失是指由地震引起的火灾(包括连锁性火灾)造成的损失;冲毁损失是指由地震引起的堤坝破裂、决口等使保险财产被冲毁而造成的损失。为了保护居民家庭的利益,使其在地震发生后能够通过保险渠道获得经济补偿,日本的地震保险制度还规定,如果承保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保险公司破产,其承保的业务由其他各保险公司分担。在赔偿金额上,首先依损坏程度分为局部损失、半损和全损三大类,根据类别确定具体数额。4.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保险费率日本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由损害保险费率算定会2负责厘定。对地震风险影响最大的两个风险因素,一是区域,二是建筑物类型,日本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就按地区和建筑物结构不同而分别计算。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构成。首先,根据过去502年间发生的372次有损地震的基础数据,听取地震学、地震工学专家的意见,估算出预期损失额,再以该损失额除以年数计算出平均损失额,最后以年平均损失额除以现有保险金额得出平均纯费率。由于日本的法律规定了家庭财产地震保险具有非商业性,因此在附加费率中不包括保险公司的预期利润率。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再保险费率,由政府与专业再保险公司共同商定。5.地震风险准备金的提存由于政府承担的家庭财产地震保险业务的规模涉及在地震发生后政府的赔偿责任,尤其是大的地震所引起的政府的赔偿责任很可能会大大超过其提存的地震风险准备金的规模,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需要动用大量的财政资金。因此,政府承担的家庭财产地震保险业务的规模每年都要提交国会审议。政府要设立专项再保险会计管理,与一般财政分开。对于其所收取的再保险费,支付保险赔偿后的剩余部分要全部结存,作为政府的地震风险准备金。民间保险公司在保险费收入中扣除所支付的保险金和经营费用后,如有剩余,也要作为地震风险准备金全部提存。为了保证地震风险准备金的安全和具有很好的流动性,使地震发生后能够对受损居民家庭及时提供补偿,地震风险准备金只能以投资债券的形式加以运用。四、 日本企业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1.日本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承保与投保日本企业财产的地震保险是商业性保险,它作为企业财产保险(火险)的附加险而由民营保险公司单独承保,政府并不参与,发生损失后政府也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一点和家庭财产不同。在投保时,企业可以投保火灾保险并特约投保地震保险。承保企业财产地震风险的保险公司的设立和经营范围必须经政府批准,并取得这项业务的经营权。由于民营保险公司承受能力的限制,企业财产的地震保险也采取了限额承保方式,也就是说,已经投保了地震附加险的企业财产即使发生了全损,作为被保险人的企业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的保险赔偿也只能相当于实际损失的一部分。同样的道理,这种做法既可以缓解民营保险公司承保能力的限制,使遭受地震损失的企业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又可以避免对民营保险公司造成过大的赔偿风险。对于具体的业务,保险公司自行决定是否承保,也可以自行安排再保险。企业财产的再保险大多采取由比例再保险和超额再保险相互组合的承保方式。由于在比例再保险条件下,再保险费率受原保险费率制约,再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余地很小,因此,再保险公司更倾向于采用超额赔款再保险的方式承保。日本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责任与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范围基本相同:包括地震所造成的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坏和埋没,以及火灾(包括连锁性火灾)和冲毁所造成的损失。2.日本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由保险公司自行设定,保险公司可以参考其他公司的设定模式和地震保险风险再保险的费率水平,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模式进行厘定。决定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财产所在地区、结构、建筑时期和地基的不同等。例如,日本在1972年和1981年两次修改建筑物标准法,此后所建的建筑物抗震性能大大提高,这就可以用建筑时期来反映,在这个时期之后所建的建筑物费率就会降低。五、 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具体操作1.销售国家洪水保险计划从制订之初到1978年,都是由民间保险公司通过美国洪水保险协会进行销售。1978年到1983年11月,仅由其通过契约者和保险代理人进行洪水保险销售和开展业务。1981年,联邦保险局再次努力将民间保险公司纳入到NFIP之中。在此基础上,联邦保险局建立了保险代理人通过私人财产保险公司销售洪水保险的体制。2.购买根据销售办法,如果社区参加了国家洪水保险计划,就可以选择两种方法购买洪水保险:第一种方法是在其所在州持准购证到信誉较好的财产保险经销处和经纪人处购买;第二种方法是从参加WYO的保险公司的经销处购买。这两种方法都是基于同等条件的。3.保单生效期通常在保险单购买后,要有30天的等待期,保单才开始生效。但有两种情况例外:(1)如果购买的洪水保险与贷款的业务相联系,就没有等待期。在保险申请和保险费支付后,贷款期内保险就生效。(2)如果开始购买洪水保险时,正值洪水风险等级图改版的13个月内,那么只有一天的等待期。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联邦洪水保险局还发布了一个政策,规定在下述情况下将不执行30天的等待期:(1)已经有了洪水保险单,但因为要进行贷款或是增加或继续原来的贷款而需要增加保额,增加的保额只要在递交保险申请和保险费支付兑现后,就在贷款期内保持有效。(2)由于地图改版的原因而要求增加保额,该增加保额只要在递交保险申请和保险费支付兑现后的第一天的中午12点就生效。(3)由于贷款者决定某一个未做洪水保险的贷款需要强制洪水保险,该保险单在递交保险申请和保险费支付兑现后即刻生效。(4)为原有的保单续保,在重定票据收到后即行生效。4.索赔任何洪水损失发生后,保险单持有人必须立刻向保险公司或机构报告。保险公司会立即指派调停者受理此事。客户须在损失发生后60天内提供损失证明。如果是“WYOProgram”的保险公司,索赔须遵从该公司的程序,但递交损失证明60天的期限是相同的。损失证明是客户对所要索赔的损失的评估价值,通常可从调停者那里取得印刷好的表格。如果在保单接收前房屋及其内的财产实际上已经遭受损失,则该损失称为“进行中的损失”。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任何保单都不为该损失提供保障。洪水保险客户不会得到超过保单总保额的赔偿金。所以业主在购买保险单时要慎重考虑,并与保险公司或经纪人商量所需购买的总保额。六、 美国水灾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美国国土总面积的7%受到洪水威胁,1/6的城市处在百年一遇的洪泛平原内,两万个社区易受水灾。从生命财产损失以及发生频率来看,洪水是美国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在水灾损失的驱动下,美国的水灾管理政策经历了以工程性措施为主到工程性措施与非工程性措施并重的演变,人们逐渐认识到,对水灾的风险管理只有建立在人与自然系统全面协调的基础上,才能最终确保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美国的水灾风险管理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1928年以前:“堤防万能”美国的密西西比河下游是最早开始建设防洪工程的地区之一,早期的防洪堤坝是由居民自己兴建的,政府不仅不参与,还出台相应的法规要求居民建坝。1794年,美国陆军工程兵团开始负责美国境内港湾、河流的航运通道。最初的工作主要是绘制水运航线图以及设立灯塔标志,1825年开始进行河流航运治理,开凿渠道。但洪水频繁冲毁两岸堤防,尤其是1849年和1850年密西西比河下游发生了大洪水,这引起了美国国会和联邦政府的高度重视,授权美国陆军工程兵团进行勘查。1961年,在勘查结果上形成的一份报告提交国会,这份报告成为此后65年间密西西比河水利发展的基石。报告极力要求在密西西比河两岸,根据最大洪水流量设计并大规模修建相应高度的坚固堤坝,这样才能既改善航运,又兼顾防洪,把1858年型的洪水“遏制”在河道内。报告还旗帜鲜明地反对以水库蓄洪、裁弯取直和使用滞洪区作为防洪手段。这就是著名的“堤防万能”政策。由于“堤防万能”的观点容易被广泛接受,因此它很快成为美国当时大江大河防洪的主要政策。到了20世纪初,密西西比河两岸已经建成了完善的堤防体系,从伊利诺伊一直延续到密西西比三角洲,而且由于过分坚持“堤防万能”,此时密西西比河上游尚无以防洪为目的的水库。直到1913年俄亥俄州迈阿密河流域发生了灾害性大洪水之后,美国才开始在河流上游大规模蓄水。这是美国国会第一次把防洪放在与航运同样的政治地位上。1917年,国会认识到防洪应独立于航运,由此颁布了防洪法,授权联邦参与防洪建设,并于当年和1923年分别拨款4500万美元和6000万美元用于建造和加固大坝。1927年,密西西比河下游发生大洪水,80160千米的大坝被冲毁,70万人无家可归,经济损失超过236亿美元,成为美国最严重的水灾之一。这次灾害使人们认识到,大堤不可能高到足以防御任何水文记录的洪水,也不可能坚固到可抵御任何漫堤或水力冲刷,那么仅靠堤防来阻止洪水的措施必定会失败。1928年,国会修订了防洪法,结束了“堤防万能”政策。2.1928-1956年:综合性工程措施“堤防万能”的失败使人们意识到,应该构建综合的工程性防洪体系,如修建水库,使之预留库容蓄滞洪水,以减轻河道堤防的压力,还应该开辟行洪区和分洪区以缓解其他,重点地区的防洪压力。于是,1928年之后,一个由水库、行洪区、分洪区与堤防协调防洪的计划开始实施。此时正值美国经济大萧条,为刺激经济,政府实施的新政掀起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高潮,如1933年成立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在成立后的20年内就,在田纳西河谷上陆续新建了20座水库,形成了水库调度系统。1936年,美国新颁布了防洪法,继续支持堤防之外的辅助保护措施、土壤保持和水域保护措施,对防洪工程的财政支持力度也进一步加大。1935年和1936年发生的大洪水使国会深刻认识到,洪水威胁着国家的繁荣和稳定,这促使1936年新颁布了防洪法,继续支持堤防之外的辅助保护措施、土壤保持和水域保护措施,对防洪工程的财政支持力度也进一步加大。新的防洪法要求,降低洪水重现频率,减少灾害人员死亡,同时把陆军工程兵团负责的防洪区域从密西西比河流域扩展到全国。联邦通过陆军工程兵团承担上游具有防洪作用的水库与大坝的建设资金,而提防维护仍由地方政府负责。在1928年以前,美国政府认为防洪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责任,此后开始将“控制”洪水作为国家政策问题,联邦政府承担领导责任。3.19561993年:国家洪水保险计划与其他非工程性措施(1)联邦洪水保险法随着灾害频频发生,人们再一次对现有政策提出了质疑。尽管几十年来,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防洪工程的兴建,但水灾损失依然不断增长,政府救灾费用的负担越来越重。美国人认为,其原因在于洪泛区土地不合理的开发与利用。洪泛区地价低廉,防洪工程的兴建更是大大激发了投资者的开发热情,使得洪泛区内经济发展迅速,水灾损失节节攀升。因此,单纯的工程性措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水灾的风险管理应该从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的有机结合人手。而在此之前,美国的保险业经历了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以营利为目的的私营保险,公司为了吸引更多的保费,将水灾风险积极列入保险保障的范围。起先,洪泛区中参加保险的居民较少,水灾损失的赔付对保险公司并不构成负担,收少赔多的实例正好作为保险公司广告宣传的样板。但随着保户覆盖率的增加,水灾发生后的赔付逐渐增多,一些保险公司因此遭受了灾难性的损失。此时,保险业认识到洪水保险与一般事故损失的保险有完全不同的特点,于是将洪水列入保障范围之外,至多只受理汽车和活动房屋的水灾保险。所以,单纯的以商业保险为核心的非工程性措施对于水灾风险的降低来说也没有很好的效果。为此,195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洪水保险法,创设了联邦洪水保险制度。国会希望通过对洪泛区征收洪水保险费,一方面可以部分抵消地价低廉的诱惑,另一方面减轻政府救灾补助的财政负担。但当时洪水保险业务仍由私营保险公司承担,国会虽然意识到民间保险业应得到联邦政府的支持,若政府不予资助,一场大的洪水甚至可以导致数家保险公司破产,但是,由于保险行业意见分歧和对保险措施有效性的怀疑,保险基金一直未获批准。(2)国家洪水保险计划1964年阿拉斯加地震和1965年百斯特台风使得联邦救灾费用增加了4.5倍,这促使美国颁布了1968年的联邦洪水保险法,又于次年制定了国家洪水保险计划,建立了国家洪水保险基金。国家下决心将洪水保险作为推动洪泛区管理的重要经济手段,以抑制洪灾损失急剧上升趋势。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由联邦保险管理局负责管理。FIA与国家洪水保险者协会建立了合作关系,该协会是120多家私营保险公司的联合体。洪水保险就由私营保险公司直接承保,并由其在保费收入的范围内先行赔付。当这方面的赔款和费用支出超过保费收入时,联邦政府再对二者的差额给予补助。联邦补贴率大约占实际保险费的10%。但1968年的洪水保险法实施之后并没有立即得到积极响应,虽然1969年国会对原法规做了一些修改,制订了洪水保险应急计划,但由于自愿性等问题,直到1973年5月,仍然有85%的面临洪水风险的社区没有参加。1973年12月,国会通过了洪水灾害防御法,强制推行洪水灾害保险,要求所有受洪水威胁的社区无条件参加保险,否则在享受联邦的灾害救济和援助方面就有所限制。1977年年底,由于对洪水保险中权益的争论到了无法协调的地步,FIA解除了与国家洪水保险协会的合作关系,而于1979年转归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统一领导。1979年年底,共有16732个社团购买了180万份保险。这一年,国家洪水保险计划支付66175个申请者4.275亿美元,总统灾害基金以不同形式提供了2.295亿美元的救济资金,联邦小企业管理局和农民家庭管理局向灾区发放的救灾贷款达18亿美元,洪水保险计划投入的救灾经费约占总投入的1/6。1981年开始,FIA推行了新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了私营保险公司的业务网络。从1985年起,NFIP实现了自负盈亏,不需再用纳税人的钱来补贴赔偿和运营费用。(3)洪水预警及现代技术的应用除了保险以外,洪水预警也是美国防洪减灾非工程措施的核心内容之一。预测洪水并及时发出预警对于防洪减灾意义重大,美国的做法是:把全国划分为13个流域,每个流域均建立了洪水预警系统,每天进行一次洪水预报(可实时预报),最长的洪水预报是3个月。短期预报由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向社会发布,中长期预报一般不向社会发布,仅限于联邦政府内部使用。在全美两万多个洪水多发区域中,其中3000个在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的预报范围内,1000个由当地的洪水预警系统预报,其余由县一级系统预报。此外,美国还利用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对洪水可能造成的灾害进行及时、准确的预测,发布警示信息,并逐步建立以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系统、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为核心的“3S”洪水预警系统。4.1993年至今:洪泛平原管理统一规划1993年,美国中西部发生了特大水灾,共有9个州的525个县被列为灾区,洪水淹没土地210万公顷,淹没或倒塌房屋近10万幢,造成的经济损失估计在120亿160亿美元。这次特大洪水使得美国对水灾政策重新进行思考。总统特许成立了一个洪水泛滥区域管理审查委员会,专门调查洪水状况及其成因,评估人类在改造环境中的作用,确定未来降低水灾损失应当采取的办法。1994年,国会颁布了国家洪水保险改革法案,该法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大幅度提高水灾保险的保险金额,使投保人得到充分的保险保障;(2)将水灾保险生效前的等待期从5天延长到30天,以减少投保人潜在的逆选择倾向;(3)增加投保人的选择扩展权,以便帮助他们按照洪泛区的管理要求来重建遭受水灾损坏的房屋和营业场所。1995年3月,克林顿政府向国会提交了1994年国家洪泛平原管理统一规划,报告从减轻人类的脆弱性和保护洪泛区功能等角度提出了洪泛区管理的新战略。1993年的大洪水是美国水灾风险管理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它改变了官方对水灾的观念,促使美国走上一条从流域范围着手,重视多部门协作,追求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协调平衡的道路一实行更全面、更协调的措施保护,并管理人与自然系统,以确保长期的经济运行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七、 巨灾风险保险与再保险传统观点认为,对付巨灾风险最好的办法无过于进行再保险。关于这一点,许多学者都通过建立模型给予了严格的证明。但实际上的情况又是如何呢?一般而言,一次巨灾发生以后,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一般都有正反两方面的效果。负面效果就是它要支付更多的损失赔偿,但同时巨灾的发生也有助于提高人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因此一旦例如洪水、地震、飓风这样的巨灾发生以后,投保的人数也会大为增加,保险公司就可以相应提高保费,并获得更高的收入。但奇怪的是,现实的情况正好与此相反。一旦一次巨灾发生以后,保险公司非但不积极提供这方面的保险,反而往往会把这个风险列为除外责任,对它的投保也加上一系列非常严格的限制。最典型的一个例子莫过于“9.11”事件以后,许多美国保险公司不仅不趁此机会销售“恐怖袭击保险”,反而纷纷在保单中把“恐怖主义”列为除外责任,不予保险。而且即便保险,也要加上非常严格的限制。随着承保损失的增加,再保险的比例逐渐下降。而且在实际中,再保险的保费也是远远高于期望损失。通过许多保险公司的做法,我们可以发现,与理论的预测正好相反,现实中的保险公司对于那些巨灾损失,往往不是通过再保险的方式将其转移出去,而是把它自留下来。由此可见,在现实世界中,再保险并没有像理论预测的那样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甚至它的表现还让人感到非常失望。比如,一旦一次巨灾发生以后,许多再保险公司往往不是在考虑积极进入该行业,而是在考虑是否应该部分或全部退出该行业。另外一些评级机构,如Moody也纷纷调低对再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也就是说,在这个问题上,现实与理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这也被称为“再保险之谜”。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1)资本市场的缺陷由于资本市场是不完善的,巨灾风险发生以后,保险公司不可能一下子就从资本市场筹措到大量的资金以进行赔付。这就要求保险公司拥有大量的流动性很强的资产以应付突然出现的赔付,但一系列因素(如会计、税收、被收购的风险等)却使得保险公司不愿意这样做。(2)再保险公司拥有市场势力当前的再保险市场由几家公司垄断经营(例如瑞士再保险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等)。一个市场如果被几家公司垄断,它们往往就会采取少承保、提高保费的做法,以获取更高的利润。此外,再保险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引发出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再保险公司内部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也存在代理问题等。由于再保险公司以及再保险市场的一些缺陷,使得采用再保险来应付巨灾风险往往并不会达到最优的结果。八、 风险管理的程序无论是个人、企业还是政府机构,风险管理的程序都是大致相同的,这一过程可以分为如下五个步骤。1.制订风险管理计划制订合理的风险管理计划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它主要包括:(1)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风险管理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预先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因此,组织在一开始就要权衡风险与收益,表明对风险的态度。(2)确定风险管理人员的责任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关系在实践中,风险管理计划常通过风险管理策略书来表达。从上面这两张表可以看出,企业和政府在某些风险管理策略方面有共同之处,但目标就有非常显著的差异了。通用压榨机公司是一家公众持股的公司,其经营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而明尼苏达州州政府的目标就比较难概括,包括提供社会安全和基础设施、管理商业活动、保护个人合法权利、执行法律等。2.风险识别风险识别就是识别出公司所面临风险的类别、形成原因及其影响。这一过程的重点,包括:(1)将公司人员和资产的构成与分布进行全面总结和归类风险识别的方法有很多,但首先都要了解公司的人员和资产的情况,这有助于全面地掌握风险。(2)对人和物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与判断这一步是风险识别的核心,实践中可以按照业务流程的顺序进行分析,也可以按照风险承受对象逐一排查,我们将在第五章介绍一些不同的风险识别方法。(3)分析损失原因(4)对后果与损失形态进行归类与分析得出“可能面临风险”这样的结论并不意味着风险识别工作就完成了,接下来还要分析风险的影响,是人员损失、财务损失、营业费用损失还是责任损失。当然,在实践中,这一步经常是和上面一步结合在一起的。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有未来就有风险,而且未来的风险不仅有过去曾经面临的这些类型,还可能会面临新的风险,因此,风险识别是一项制度性、系统性的持续工作,它是风险管理成功的关键。3.风险分析与评价风险评估是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估算损失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并依据个人的风险态度和风险承受能力,对风险的相对重要性以及缓急程度进行分析。风险评估既有定性分析的内容,也有定量的分析,它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如风险估算中概率统计的应用。风险估算是一项极其复杂和困难的工作,尤其是对于那些发生概率低且损失巨大的风险,如核风险,由于缺乏足够的历史数据,很难应用传统的统计方法进行评估,必须探索新的途径。得到风险估算的结果以后,公司还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对风险给出一个主观的认识。对同样一个风险,不同的承担者对它的感知可能是不同的。4.风险管理措施的选择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本着增加股东企业价值的目的,公司要设计并选择恰当的风险管理措施。(1)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控制型措施通过避免、消除和减少意外事故发生的机会以及控制损失幅度来减少期望损失成本。主要的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包括风险规避、损失控制和控制型风险转移。(2)融资型风险管理措施融资型措施的着眼点在于获得损失一旦发生后用于弥补损失的资金,其核心在于将消除和减少风险的成本分摊在一定时期内,以避免因随机的巨大损失发生而引起财务上的波动。其中,风险自留是将风险的影响在公司内部的财务上分摊,而保险、套期保值和其他合约化风险转移手段更多的是将风险转移给他方。(3)内部风险抑制控制型措施和融资型措施都是从降低期望损失的角度来改变风险的,而内部风险抑制的作用在于降低未来结果的变动,即降低方差,这使得风险管理者对未来的判断更有把握。在实践中,通常将各种风险管理措施进行一定的优化组合,使得在成本最小的情况下达到最佳的风险管理效果。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中详细讨论这些措施的选择标准。5.措施的实施与效果评价在执行风险管理决策的过程中,风险管理人员一般对风险管理措施有执行权限,而对管理方面只有参谋权限。例如,当需要投保时,风险管理人员可以选择保险人,设定适当的保险责任限额和免赔额,并就投保事项与保险人商谈。又如,如果决定对所面临的火灾风险选择损失控制的措施,则风险管理人员就要确定是安装自动喷淋装置,还是安装烟雾报警器,但对于这些装置,风险管理人员就不能直接命令工人在什么时候安装和怎样安装,这是其他部门经理的执行权限。措施实施后并不等于风险管理就告一段落,还必须对其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考察是否达到预先设定的标准,二是适应新的变化。首先,预先设定的标准包括行动标准和结果标准。行动标准是指围绕风险管理所开展的一些活动的标准,如每个月召开一次汇报会,每年检查一次消防系统等;结果标准是指所要达到的风险程度,如员工受伤的机会由5%降到2%。对预定标准进行考察的原因包括:有时先前所做的风险管理决策是错误的,一些措施在执行中可能存在很大的困难等。其次,当前最佳的风险管理决策,并不见得以后也是最佳,原因主要有:首先,风险是不断变化的,人们对风险的认识水平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其次,风险管理技术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最后,服务于企业经营目标的风险管理目标可能会随着整体目标阶段性的变化和调整而发生变化。因此,要对风险识别、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理措施的适用性和收益性进行定期检查,及时了解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发现执行中的困难及新的风险,进而调整既定的决策以适应新环境,是相当重要而且必要的。也就是说,整个风险管理工作并不是直线型的,而是上述步骤周而复始的循环。九、 风险管理的组织不同的公司中,由什么部门负责风险管理以及风险管理人员的责任,可能是不同的,这取决于高层管理者对风险管理的认识及需求。风险管理部通常设有战略组和监控组。战略组的职责是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制度、风险度量模型和标准等,及时修订有关办法或调整风险管理策略,并且指导业务人员的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监控组的职能是贯彻风险管理战略,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根据战略组制定的风险度量模型进行风险的衡量、评估,持续检测风险的动态变化,并及时、全面地向战略组汇报风险状况;第二,监督业务部门的操作流程,促使各部门严格遵循风险管理程序;第三,审核和评价各业务部门实施的风险管理措施,评估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业绩。虽然风险管理主要是由风险管理部来完成的,但由于产生损失的原因多种多样,因此理论上来说,风险管理的整个过程不可能由风险管理部独立完成,而是和公司的其他主要部门一起完成的,包括人力资源部、生产操作部门、市场营销部门以及财务部门等。风险经理也很可能介入一个公司很多方面的活动,例如为雇员建立养老基金和医疗保险,调查影响收购兼并和公司收益的风险因素,购买保险以转移一些类型的风险。十、 金融风险大部分金融风险源自市场中商品价格、利率或汇率波动,如果是涉及股票和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金融机构,还会受到这些交易的影响。由这些因素造成的风险也常称为价格风险,它是企业普遍面临的一种风险。例如,一个石油生产商面临石油价格降低的风险,同时又面临劳动力价格上升的风险;他在筹融资的过程中,将面临利率波动的风险,利率上涨会影响授信的条件;如果其产品出口到国外,则汇率波动也会对他产生影响。由此可见,这三种价格风险对企业的影响是广泛的,企业在进行经营管理和策略管理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都会涉及对现有以及未来的产品和服务在销售和生产过程中的价格风险进行分析与管理。信用风险是企业所面临的另一类风险,它是指企业客户和当事人不能履行承诺的支付时所面临的一种风险。信用风险具有纯粹风险的性质,因为信用风险事故一旦发生,带给企业的只能是损失,不存在收益的可能性。绝大多数企业在应收账目上都面临一定程度的信用风险,尤其是对于商业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由于它们有相当数量的贷款业务,这些贷款面临的主要风险就是借款人拖欠不还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源于流动性的不确定变化。这里的流动性有两层含义,一种指的是某项金融产品以合理的价格在市场上流通、交易以及变现等的能力,另一种含义是指一个人或一个机构的金融产品运转流畅、衔接完善的程度。也就是说,前者的流动性是针对某项产品而言的,后者的流动性是针对某个机构而言的,如第一章所提及的“百富勤”的案例中,“百富勤”就因自身流动性不足而陷于不利境地。经营风险是指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某些金融因素的不确定性,导致经营管理出现失误而使经济主体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因外国政府的行为而导致经济主体发生损失的不确定性即国家风险。例如,一家银行对某外国政府或由外国政府担保的经济实体发放跨国界贷款,如果该外国政府发生政权更迭,新的政府拒付前政府所欠的外债,则这家银行就将收不回贷款。又如,一家银行对某外国公司发放跨国界贷款,但由于该外国政府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导致外汇无法汇出,也将使这家银行遭受损失。十一、 危害性风险及其损失1、危害性风险危害性风险指的是对安全和健康有危害的风险,它们都是纯粹风险。对于企业而言,传统上的“风险管理”指的就是对这类风险进行管理。影响企业的主要危害性风险包括:(1)财产损毁风险由于物理损坏、被盗或政府征收(被外国政府没收财产)而引起的公司资产价值减少的风险。(2)法律责任风险由于给客户、供应商、股东以及其他团体带来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从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风险。(3)员工伤害风险员工受到了工伤范围内所指的人身伤害,按照员工赔偿法必须进行赔偿,以及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风险。(4)员工福利风险一般公司都会制订员工福利计划,当员工死亡、生病或伤残时同意给予一定的费用支付,而这些费用的支付是不确定的,我们称之为员工福利风险。2、危害性风险的损失危害性风险的损失可以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任何一次危害性风险所致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形态均离不开这些类型。如一个制造类企业遭受火灾,被烧毁的厂房和机器设备为直接损失,如果有员工受到伤害,或者烧毁了寄托人存放在此的财物,所发生的费用也都是直接损失。如果机器设备被烧毁,则会使得这些设备未受损失时可以产生的正常利润减少甚至完全丧失;企业的生产中断很可能永久失去一些客户,或者企业按合同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交付产品,那么企业就可能需要以很高的成本租赁替代设备来继续维持生产;当直接损失很大时,企业的实力下降,这可能会使得其获取贷款或发行新股的成本增加,当融资成本很高时,企业还可能会放弃一些盈利很好的投资项目;如果损失巨大,企业还有可能要进入破产程序,进行费用昂贵的破产清算,以上这些都属于纯粹风险的间接损失。十二、 产业环境分析2019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全力建设“高质量产业之区、高品质宜居之城”,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持续增强,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当前,世界经济格局复杂多变,但中国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对标对表抓落实,沉心静气谋发展,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再上台阶。十三、 新疆葡萄酒产业发展基础(一)发展历程经过50多年的发展,新疆葡萄酒产业先后经历了四个重要发展阶段。1964-1997年,以1964年建设伊犁葡萄酒厂和1976年鄯善县葡萄酒厂投产为标志,新疆葡萄酒产业进入现代工业化阶段。1997-2002年,新疆葡萄酒产业进入规模化发展时期。1997年,西域葡萄酒业在石河子市建设年产2万千升葡萄酒加工项目;1998年,新天国际葡萄酒业在玛纳斯县建设的当时亚洲单体规模最大的葡萄酒生产项目投产,种植基地面积达到15万亩、葡萄酒年产量达到8万千升。2002-2012年,新疆葡萄酒庄从2002年开始起步,经过这一时期集中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乡都品牌为代表的焉耆盆地酒庄群,以驼铃、新葡王、新雅品牌为代表的吐哈盆地酒庄群和以伊珠品牌为代表的伊犁河谷酒庄群。2012-2019年,新疆葡萄酒产业进入工业化量产和酒庄酒同步高速发展时期,2014年达到发展顶峰,形成特色鲜明的天山北麓、伊犁河谷、焉耆盆地、吐哈盆地四大葡萄酒产区,新疆葡萄酒品牌影响力和产品品质均有较大幅度提升,生产装备处于国内行业领先水平。根据新疆葡萄酒产业发展基础和发展优势,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明确提出做优做强新疆十大产业,新疆葡萄酒产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二)产业现状近年来,新疆产区充分利用水土光热等自然资源优势和独特的风土条件推动葡萄酒产业加快发展,成为我国在国际获奖数量较多的新兴葡萄酒产区之一。十三五以来,受国际国内环境变化和进口葡萄酒持续冲击影响,新疆酿酒葡萄种植面积和葡萄酒产量连年下滑。2019年,全疆酿酒葡萄种植面积、葡萄酒产量比2014年分别下降46%、33%。虽然新疆葡萄酒高端产品销售近年来不断下降,但是中低端产品销售却稳步上升,特别是天山北麓和伊犁河谷产区的产品质量大幅提升,在国内国际大赛中获得众多奖项,产区知名度、产品市场口碑和消费者忠诚度都有了明显提高,产业发展基础不断巩固。全区已形成天山北麓、伊犁河谷、焉耆盆地、吐哈盆地四大产区和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了符合各产区发展特点的产业业态,葡萄酒产业具备了进一步发展成为新疆特色优势产业的基础和条件。目前,天山北麓产区酿酒葡萄种植面积达到16万亩、酿酒葡萄产量达到128万吨;伊犁河谷产区种植面积35万亩、酿酒葡萄产量35万吨;吐哈盆地产区种植面积16万亩、酿酒葡萄产量13万吨;焉耆盆地产区种植面积12万亩、酿酒葡萄产量3万吨;其他区域种植面积2万亩、酿酒葡萄产量16万吨。葡萄酒产品种类丰富,已形成涵盖干红、干白、甜型酒、起泡酒、葡萄烈酒、特色果酒、加强型等7大系列葡萄酒产品。2019年,新疆葡萄酒产量175万千升,其中:原酒、成品酒产量分别为155万千升、2万千升,原酒占比近九成,实现产值406亿元。近年来,新疆中信国安、唐庭霞露、中菲、天塞、元森等企业多次在葡萄酒国际大赛中摘金夺银。在2017年、2018年布鲁塞尔国际葡萄酒大奖赛上荣获金奖、银奖46个,在2019年布鲁塞尔国际葡萄酒大奖赛上荣获大金奖1个、金奖8个、银奖6个,在2020年布鲁塞尔国际葡萄酒大奖赛上荣获金奖8个、银奖10个。在2019年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上,天山北麓、伊犁河谷、焉耆盆地、吐哈盆地四大产区以及中国酒协认证的玛纳斯小产区均被授予世界美酒特色产区称号。目前,全区已培育形成西域、尼雅、唐庭霞露、楼兰、乡都、芳香、天塞、中菲、伊珠、新雅、驼铃等一批具有一定市场认知度和影响力的葡萄酒品牌。截至2019年底,全区已建成各具特色的葡萄酒庄134家,集聚效应初步显现。在全国35家通过中国葡萄酒酒庄酒商标审核的企业中,新疆占有10家。居民消费水平的快速提高和消费结构的持续升级,促进了集种植、酿造、文化旅游为一体的葡萄酒庄快速兴起。通过组织举办各类展会、论坛、品鉴推广会及面向内地主要市场的开拓活动,促进了新疆葡萄酒销售方式由小超市、大卖场向直销店、品鉴中心扩展,部分产品还远销欧美市场。(三)存在问题一是公共品牌宣传推广不够,产品销量持续下滑。宣传营销主要由企业以单打独斗和自行组织为主,难以形成抱团走出去态势,导致新疆葡萄酒公共品牌效应和市场认知度不高,企业高附加值的精品和个性化产品少。新疆本地市场空间容量有限,加之远离东部主要消费市场,运输成本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市场开拓难度较大。我国将葡萄酒作为工业产品征收相关税费等政策导致国内企业生产成本普遍高于其他国家,价格低廉的免税进口葡萄酒大量涌入,对国内产品市场冲击较大,加之国内葡萄酒产品结构不能适应大众化消费需求等影响,我国葡萄酒产量一直呈下降趋势。近年来,新疆葡萄酒产业发展徘徊不前,酿酒葡萄种植面积从顶峰时2014年65万亩下降到2019年351万亩,降幅达到46%,葡萄酒产量由2014年26万千升下降到2019年的175万千升,降幅达到33%。二是种植基地标准化程度不高,各主产区酿酒葡萄种植品种单一,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优质品种和特色品种,标准化种植技术推广缓慢,种植户管理水平低、种植规模小。葡萄种植在土地整备、冬季埋土防寒等方面成本逐年增加。部分葡萄园配水不足,用水价格高且没有保障。近年来,受种植比较效益降低等因素影响,果农种植意愿下降,基地面积缩减明显。同时,葡萄酒生产、加工、储藏、包装等方面技术规范和标准不完善,产品品质参差不齐。三是人才匮乏,投入成本高,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缺乏酿酒葡萄选育、种植、栽培等方面的科技人才和葡萄酒酿造工艺研发、检验检测、营销策划、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现有技术人员专业培训不足,果农缺乏技术指导,葡萄园管理不到位。入冬埋土、机械化程度低等增加种植和生产成本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四是全产业链发展存在短板,葡萄酒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木桶、木塞、酒瓶、包装盒等配套产品大多从内地或国外购进,缺少本地配套生产企业,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五是统筹谋划和高位推动产业发展有待加强,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力度不够,缺乏系统性扶持政策和长期持续的资金支持,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国内新兴葡萄酒产区存在一定差距。同时,新疆葡萄酒历史文化挖掘不深,对外宣传推介和组织企业宣传产品、开拓市场不到位,葡萄酒产业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不够,葡萄酒饮食文化培育不足,新疆葡萄酒文化基础较为薄弱。(四)发展优势新疆地处北纬4146度,位于全球酿酒葡萄黄金种植带上。具备种植优质酿酒葡萄的自然气候条件,光照充足、空气干燥、大气透明度高、昼夜温差大,有利于糖分有效积累;降雨量小,不易发生果实霉变和病虫害;土壤条件适宜,戈壁砂石土壤导热快,富含硒、钾、钙等矿物质;高山雪水纯净无污染,适合种植绿色有机酿酒葡萄。新疆区域酿造的葡萄酒在色度、抗氧化物含量、酒精度等主要指标方面普遍高于国内其他产区。同时,新疆气候干燥可以有效减少农药化肥使用和病虫害发生,葡萄及葡萄酒产品农药残留量远低于内地产区,适宜种植绿色有机葡萄和出产优质葡萄酒产品。经过50多年的发展,新疆已形成地理跨度大、风土多样化和特色鲜明的四大葡萄酒主产区,产业体系较为健全和完备。在葡萄种植及葡萄酒生产上形成了规模优势,是全国最大的葡萄原酒生产基地,地位举足轻重。同时,新疆现有葡萄酒生产能力大但利用率较低,未来产业发展可释放产能空间较大。葡萄酒产业业态和模式多样,既有规模化企业、也有各具特色的酒庄。葡萄酒产品品系齐全、种类丰富,还出产慕萨莱斯、蒸馏酒等新疆地域特色产品。一批葡萄酒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日益扩大,品牌价值不断提升,中国第一枚布鲁塞尔国际葡萄酒大赛大金奖、金奖均出自新疆产区,产品品质得到国内外业界专家和消费者高度认可。同时,新疆适宜种植酿酒葡萄的土地资源潜力大,仅天山北麓沿伴山公路两侧适宜种植面积就达30万亩左右,伊犁河谷自然条件优良,葡萄及葡萄酒品质优势明显,区域内各地方县(市)仍有大力发展葡萄酒产业的基础和空间。新疆葡萄酒历史悠久,底蕴丰厚,慕萨莱思葡萄酒酿造历史可追溯到2000多年前,有中国葡萄酒活化石之称,酿造技艺被认定为新疆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唯一与葡萄酒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古代丝绸之路的繁荣,使新疆成为历史上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汇聚地,具备了加快葡萄酒和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条件,特色酒庄发展较快,为进一步发展区域特色旅游产业、延伸葡萄酒产业链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区获得A级旅游景区认证的葡萄酒庄12家,已开发5A级景区13家,数量跃居西部第一、全国前列;有11家葡萄酒庄荣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自治区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等称号。2019年,全区旅游接待人数突破2亿人次,促进了葡萄酒消费和产业发展。从世界看,综合考虑近年来全球经济深度调整和新兴经济体国家消费增长等因素,专家预测未来5年葡萄酒行业将呈现长期景气态势。从国内看,我国葡萄酒产业仍处在培育增长期,国际葡萄和葡萄酒组织(OIV)发布数据显示,中国是世界葡萄酒消费增长最快的市场,已经成为世界第五大葡萄酒消费国。我国饮料酒的消费结构中,目前葡萄酒仅占酒类年消费总量的15%,人均葡萄酒消费量仅有世界平均水平的40%左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到2035年我国人均生产总值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届时我国葡萄酒人均消费量有望从2019年的127升提高到2030年32升左右,达到2019年世界人均消费水平。从新疆看,有丰富的土地资源作保证,可迅速扩大种植规模;有独特的自然气候条件,可生产出优质的葡萄酒产品;有较高的种植比较效益,容易调动果农和企业种植积极性。综合分析,十四五和未来一个时期,随着国民收入水平提高,葡萄酒文化加快普及,以及葡萄酒市场与消费日趋理性,消费升级将带动葡萄酒在酒类消费中的比重持续增加,越来越多的国内消费者特别是年轻消费者将更加偏好葡萄酒,我国葡萄酒行业将呈现长期景气态势,预计到2025年,我国葡萄酒消费量将达到310万千升左右,2030年有望达到450万千升左右。同时,随着国产酒品质提升,企业在竞争中走向成熟,国产酒也将重回增长轨道,必将推动国产酒迎来新一轮加快发展。随着国家、自治区支持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步伐加快,对口援疆工作进一步深化,对外交流、交往及合作持续扩大,葡萄酒产业将成为我区主动破解现有产业持续发展制约、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的有效手段,在各类支持政策和有利条件保障下,预计新疆葡萄酒产量在全国消费量的占比有望从2019年的十分之一提高到2025年的五分之一,进而在2030年提高到三分之一左右。因此,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新疆葡萄酒产业面临巨大机遇,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葡萄蒸馏酒是国内消费者日益青睐的中高端葡萄酒。南疆三地州有种植鲜食葡萄传统和优势,种植总面积、产量较大,大量的鲜食葡萄为葡萄蒸馏酒生产提供了成本低廉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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