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归纳

上传人:ba****u 文档编号:177480135 上传时间:2022-12-25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0.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归纳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归纳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归纳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归纳1. 行政:在行政法上的意义,通常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 外交的活动。2。行政处理权: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对涉及特定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等事项 作出处理的权力。3.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行使、程序等作了较详细、具体、 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4. 行政征调:亦称公用征调,是指行政主体等为了公共利益,在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或者紧 急需要的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征用和调集个人和组织的财务或劳务,并给 予相应补偿的行政行为。5。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有公共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的具 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行政诉讼程序对具体行政行 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6。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7。行政处罚权: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政相对人依法给予制裁权力.8.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等作一原则性规定,而将行 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机关自行选择、决定的行政行为。9. 狭义的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 法向个人和组织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10。行政赔偿:是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 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负责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11. 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是能作为被 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主体行政行为所涉及的 对象,即其权利、义务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12. 行政强制权: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不依法履行行政义务的行政 相对人通过采取人身的或财产的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力。13。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对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本身以及对所有 其他组织、个人所具有的法律上的效力。14.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未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以有效实施 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 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 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15。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拘役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 益,依法请求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复议机关依照行政复议程序重新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是 否合法、适当,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16. 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政法律规范(特别是治安管理 法律)的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17.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法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 机关组织。18. 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现象为对象的法律分支学科.19。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相对人必须自己履行相应行为为之定 的义务,如其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相应行政主体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相对人履行, 如相应行政主体不具有采取某种强制措施的法定权力,该行政主体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20。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 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然后根据经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作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制度.21。所谓“行政权”:是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 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22.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23。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活动.24.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序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 拒不履行行政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 或保护相对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需要,乃至为了获得行政上信息的需要,而对(私人) 相对方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及时性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25。所谓“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 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26. 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 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27.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28. 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基于行政职权的行使而实施的,不以设 定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为目的,且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29。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义务主体的行政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不 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有权机关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活动;有权机 关,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依行政机关的申请所实施 的执法行为,亦称作诉行政执行。30.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 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则。它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 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31. 国家公职关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公务而与国家(直接相 对主体为行政机关)发生的法律关系。32。行政处理:又称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决定,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相应法律、法规、 规章确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任务、根据行政相对人申请或根据职权依法处理涉及特定行政相 对人某种权利义务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33。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目前的紧迫情况,因没有余暇发布命令,或者一旦发 布命令便难以达到预期行政目的时,为了创造出行政上所必要的状态,行政机关不必以相对 人不履行义务为前提,便可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行政处理行为.34。行政合同,也称为行政契约: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与其他行 政主体之间或者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基于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35. 行政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职能时,要力争以尽可能快的时间,尽可能 少的人员,尽可能低的经济耗费办尽可能多的事,取得尽可能大的社会、经济效益。36。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37.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 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38.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 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39. 代执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相对人履行法律直接规定的或者行政 行为所确立的作为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40. 不单方接触:是指行政机关某一行政事项要同时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对人作出行政决 定或行政裁决,不能在一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单独与另一方当事人接触和听取其陈述,接受其证据.41. 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32。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或模范地遵纪守法 的个人和组织,给予物质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43。维持判决:指二审法院通过对上诉案件的审理,确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 法律、法规正确,从而作出的否定和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的判决。44。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管辖权限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 需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或政策,适时灵活地采取引导、劝告、建议、协商、示范、制定导向 性政策、发布有关信息等非强制性手段,在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者协助下,实现一定行政目 的的行为。45。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和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46.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47。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48. 执行罚:亦称强制金: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为他人代 履行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的强制执行。49。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 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 资格的行政行为。50.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 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51。行为补偿:是指行政性对人由于行政主体的合法行为而遭受损失,由国家给予补偿 的制度,或者说由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合法的行政活动,使无责任之特定人的合法权 益遭受特别损失,由国家(有时为第三人)依法对受损害人承担补偿义务的法律制度。52。行政监察:是国家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 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监督、纠举、惩戒违法、违纪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