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燃料电池技术应用公司知识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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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氢燃料电池技术应用公司知识产权制度氢燃料电池技术应用公司知识产权制度目录一、 公司简介3二、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4三、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8四、 知识产品交换的形式13五、 知识交换概述14六、 人类经济发展的三种形态15七、 知识经济对人类经济发展的意义42八、 供应链上的知识产权管理57九、 知识产权交易的营销管理70十、 知识产权的观念革新87十一、 知识产权管理的进路91十二、 知识产权资产标引与分级95十三、 知识产权投资的成本控制107十四、 产业环境分析111十五、 氢燃料电池产业化113十六、 必要性分析115十七、 SWOT分析116十八、 项目风险分析122十九、 项目风险对策125二十、 人力资源分析125劳动定员一览表126二十一、 发展规划分析128一、 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投资管理公司2、法定代表人:许xx3、注册资本:110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4-3-247、营业期限:2014-3-24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全面推行“政府、市场、投资、消费、经营、企业”六位一体合作共赢的市场战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城市发展号召,融入各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在商业模式思路上领先业界,对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公司在发展中始终坚持以创新为源动力,不断投入巨资引入先进研发设备,更新思想观念,依托优秀的人才、完善的信息、现代科技技术等优势,不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以实现公司的永续经营和品牌发展。二、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一)知识产权的性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开宗明义,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私权,就是私有权利,与公权利是对立的一个概念。如物权、名誉权、债权等均是私权,私权是权利人在平等自主的前提下在经济社会生活中获得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是可以自由处置的权利。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而知识产权也属于私有财产的概念,权利人依法有权在一定范围内自由处置其拥有的知识财产,也确保了权利人对其知识财产的占有。(二)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的特征,是指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所具有的独特的法律现象,是其与其他民事权利的主要区别之处。1、法定性法定性,指知识产权的主体、客体和权利内容均需由国家法律规定,并由相关行政机关依法授予权利。这包括了权利取得的依法确认、权利主体的确认、权利客体的确认和权利内容的确认。具体如下:(1)权利取得的依法确认指知识产权这种权利的取得需申请,经国家授予而取得。一般由申请人依法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过审查之后,符合法律条件的,主管机关通过公示登记,并授予证书作为权利凭证。而传统的民事权利一般依照法律自动产生。例如小王买了一台电视机,那么小王不用向任何行政机关申请便自动拥有这台电视机的所有权;但如果小王发明了一台电视机,那么小王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文件,而后遵循一定的程序,最终通过审查,被授予这台电视机的专利权。如果小王不作出申请的话,那么,他的相关发明虽然是他的知识财产,但却不能够受到专利权的保护。但是著作权除外,著作权是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获得著作权。(2)权利主体的确认性指人们即使创造了智力成果,也必须向国家有关机关提出申请,经其确认才能成为知识产权的主体。如小王发明了一台电视机后,他如果不向国家提出申请,而是由小张以自己的名义,提交了国家所需的相关资料,而最终获得了授权,那么,专利权的权利主体是小张,而不是小王。也就是说,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并不一定是最初的创造者,而是经由国家确认的主体。(3)权利客体的法定性指可授予知识产权的知识财产的类型是由法律规定的,并不是所有的知识财产均可以成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如在我国,企业名称和基因方法不能受到任何一种知识产权的保护。如前所述,目前可以成为知识产权的知识财产有:发明、商标、文学作品、艺术作品及图像、工业设计、集成电路拓扑图设计、地理标志和商业秘密。(4)权利内容的法定性指知识产权概念下各权利的权利内容由各国法律规定。例如:专利权,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2、时间性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世界各国的知识产权立法都规定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如在我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则为10年,都从申请之日起算。商标权的有效期限从注册开始10年,但期满前商标权人有权申请续展,每次续展又是10年,并且可以无限次续展。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适应我国加入关于外观设计保护的海牙协定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2019)(以下简称专利法草案)拟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由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十年延长至十五年。3、地域性指各国授予的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仅在本国领土范围内有效。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知识产权。一般说来,对有体物的所有权的保护原则上没有地域性的限制,不论公民把有形财产从一国移至另一国,还是法人因投资、贸易从一国转入另一国家的财产,都照样归权利人所有,不会发生财产所有权失去法律效力的问题。如,无论小王的电视机被搬到哪里,它都是小王的电视机。而一国授予的知识产权仅在其本国有效,其他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外国的任何人均可在自己的国家内自由使用未获得本国授权的国外知识产权,既无需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也不必向权利人支付报酬。如,小王的电视机专利在中国取得了专利权,但他并没有向美国申请保护,那么美国人可以随便使用这种专利并且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在美国申请专利。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对地域性的突破具有积极意义,能够避免专利的抢先申请和商标抢先注册,保护在先权利。4、专有性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知识产权的专有性:(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垒断这种专有权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知识产权与所有权有诸多相同之处,即都为专有性、排他性、绝对性的民事权利,但在其专有性的效力表现上不尽相同:第一,所有权的排他性表现为所有人排斥非所有人对其物的不法侵占、损毁或妨害,知识产权的排他性表现为排斥非专有人对其智力成果或识别性标记进行不法仿制、假冒或剽窃等。第二,所有人支配、控制所有物即能实现权利,不需要他人的积极协助,也不受法律的干涉,知识产权人的独占则受到法律的限制,如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专利法中的强制许可等,都是对知识产权人某一方面权能的限制。第三,所有权人对所有物的控制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只有在一定的地域和时间内发生效力。(2)对于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专利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只能将其权利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申请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果没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三、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和法律制度1、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是社会不同主体之间围绕知识财产而进行的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也就是,知识产权权利人、使用者和知识产权的管理机关及执法机关就知识产权的申请、管理和转让、许可及消灭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主要包括:(1)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方面的法律关系,即因为知识产权归谁所有的问题而发生的关系;(2)知识产权权利行使方面的法律关系,即围绕知识产权的实施利用产生的法律关系,如,知识产权权利在转让过程中,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在使用许可中,许可方与被许可方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包括因侵犯知识产权而发生的法律关系;(3)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法律关系,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针对知识产权的相关方面进行规制管理而产生的法律关系。需要注意的是,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私法,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登记、审查等行为并非是公权力的体现,而是私权实现的辅助。登记、审查等程序没有改变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没有改变知识产权法的私权属性。2、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以各类知识产权为核心,根据知识产权的特征,建立的关于知识产权取得、保护、限制和消灭的法律体系制度。一般是以下几种法律制度:(1)著作权法律制度。著作权是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专属权利,广义上包括作者的权利和作品在传播过程中产生的权利,即邻接权。很多国家将计算机软件的保护也归入著作权保护,如我国著作权法就如此规定。著作权法律制度包括所有规制著作权的法律法规。(2)专利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的专属权利。专利权法律制度旨在保护各种工业和实业领域内的发明创造。(3)商标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旨在通过保护市场中产品或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字号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它主要包括了规制商标权及其相关权利,如域名权的所有法律法规。(4)商业秘密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法律制度保护是对公开保护制度的一种补充,它包含未公开的有商业价值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法律制度。(6)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以上是一些普遍的法律制度,各国根据历史文化和科技发展速度的不同,还可能会保护其他一些新型的产品,如基因产品,建立更多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立法目的任一法律制度的目的均在于实现一定的社会作用。知识财产是一种创造性智力成果,它不但有利于社会发展进步,又能为个人带来利益。知识产权制度的社会作用就在于通过保护创造性智力成果而鼓励更多的创造行为,并且将已有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公之于众,推动社会的发展。1、保护创造性智力活动,鼓励创造行为在知识产权出现之前,发明创造是无偿使用的。这就使得发明创造的完成人或持有人无法从中获益。知识产权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发明创造的完成人或持有人在一定时期内拥有排他性的专利权,抑制了他人的擅自实施,任何人要生产、销售由知识所创造的成果都必须得到有关的知识产权拥有人的许可并支付实施费。这就使得发明创造的完成人或持有人的劳动消耗或资金消耗能够得以收回或获利,并使专门从事发明创造工作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谋生职业,从而极大地提高了人们从事发明创造的积极性。这点在学界是已经取得共识的。2、公布创造性智力成果,推动社会发展在知识产权出现之前,由于竞争的需要,人们总是倾向于对自己的发明创造特别是关于某种产品的制造技术严加保密。从而导致科技信息传播的迟滞,极不利于发明创造的及时推广应用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在知识产权确立之后,发明创造的完成人或持有人要取得对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就必须将其发明创造向社会公开,这使得科技信息得以迅速传播,任何需要采用该项发明创造的人,都可以及时以合适的代价取得实施许可。因此,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宗旨就在于设计一种分配权利与利益的平衡机制,它包括两方面的平衡:对创造者从事智力创造的激励与对智力创造物的传播的激励的平衡;创造者从事智力创造的激励与使用者对智力创造物需求、使用之间的平衡。通过授予权利人对知识财产的专有权,再通过对其的一系列的限制制度设计,围绕知识财产所产生的各种利益关系得到了均衡,从而保障这种制度宗旨的实现。(三)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历程如上所述,虽然知识财产自古已有,但是它正式受到法律保护却起于1474年。时年,威尼斯专利法颁布,这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专利法律。而后1624年英国议会通过了第一部专利法案;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的著作权法则属1709年生效的英国安妮法案,美国1778年宪法授权议会“颁布法律,以促进科学和实用艺术的进步,并保证作者和发明者独占实用其作品和发明的权利”,这是美国首次正式确认知识产权的地位。法国在1791年开始知识产权立法。而当西方国家开始普遍的进行知识产权立法的时候,我国却并无此概念。在清末民初,“师夷长技以自强”的西学变革中,我国才开始引进西方国家的知识产权立法,但随后即战争纷乱,也并未好好施行。非洲国家自16世纪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都在苦苦为国家的独立而挣扎,自然也谈不上知识产权立法或者技术创新。19世纪末,欧洲工业化进程中涌现了大量的新技术,并且这也是一场新技术引发的革命。这就更加增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随着电信、交通的发展,西方的技术和产品更多的出现在了国家贸易中,这时,知识产权的法定性和地域性成了西方国家保护自己利益的障碍。如何协调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立法,使得西方国家的知识财产可以在发展中国家也受到保护成为西方国家的一个重要考虑。这也就启动了知识产权立法国际化的大规模进程。首先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建立,开始了一个专门组织国际立法的机构,接着世界贸易组织一揽子协议中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争端解决机构的报复性执行措施结合起来,使得各国的知识产权法的主要内容统一起来。随着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和强大,其在知识产权国际立法活动中也活跃起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修正是展示了一个知识产权国际立法的新时期的到来。四、 知识产品交换的形式知识产品因其种类繁多,交换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总体上可以分为市场交换和非市场交换两种主要形式。非市场交换更多地见于基础研究成果的交流,如学术讨论会或学术年会上与会者将自己的论文汇集于会议论文中,供他人参阅、了解、分享,同时也参阅、分享、了解他人的成果;会议中宣读自己的论文,讲解自己的观点,与其他与会者交流看法等。还有一般同事、朋友之间的口头、书面交流等也是常见的知识交换形式。它们无需金钱等媒介的介入,是知识产品非市场交换的典型形式。大部分知识产品的交换是要通过市场交换来实现的,尤其是那些系统、实用的知识。如思想、理论、艺术类的产品(以论文、著作、小说、剧本、乐谱、绘画、棋谱等形式)的广泛传播要借助于报纸、杂志、书籍、广播、电视甚至互联网等载体,消费者或使用者通过支付费用的方式购得相应的载体,以获取知识产品;艺术品类的著作权等的拍卖交换也属于市场交换形式。至于技术方案、配方、软件程序以及咨询服务类的知识成果本身与商业实践紧密联系,它们均以特定的市场形式进行交换。对于进入公有领域但由一定专业技术人员掌握的知识产品通常也会以市场交换形式来完成,如计算机、电视、收音机等修理技术等,只要掌握一定原理的人均可以以有偿服务的形式为客户提供服务。五、 知识交换概述交换是指通过提供某种东西作为回报,从而取得所要的东西的行为;商品交换就是商品所有者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相互自愿让渡商品所有权的经济行为,是商品所有者彼此让渡使用价值和实现价值的过程。一切商品对它们的所有者是非使用价值,所有者只把使用价值作为交换手段,用它们去换回自己需要的使用价值。但商品对它们的非所有者是使用价值。因此,商品必须全面转手。这种转手就形成商品交换。技术交换与技术传播或分配有着密切联系;传播的主体一方往往较为主动,一方被动接受,而交换虽常常是双方的主动介入,但它们都需通过交流才能完成。所以,传播的效果通常与交换结合在一起才会理想。交换和传播离不开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西方发达国家完善的知识中介服务机构的制度对其知识经济取得的成就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但中国这方面的中介服务机构和制度还有待于构建和完善。六、 人类经济发展的三种形态(一)人类经济发展的三种形态概述关于人类经济形态的分类方法,有学者认为,从分类学上分析,人类经济形态以产业结构为标准来分类,可分为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知识(高技术)经济等阶段;如以资源配置为依据来分,可分为劳力经济、资源经济和智力经济。这两类分类方法无实质区别,因为产业结构的特征与本质均取决于资源的配置方式;本书为便于论述,采用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的分类方法。上述产业结构最终分类均是源自最能集中反映知识发展水平的生产工具的进步与发展,恰如马克思主义经典教材中经常指出的那样:工具改进是生产力发展的最显著的标志,经济发展最根本原因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而生产力是社会变革最活跃的因素,是推动生产关系和社会进步的决定力量。自人类有文明史以来,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人类经历的三个经济发展阶段可以简述如下:农业经济数千年背影已经逐渐远去,因为其效率低下,虽然绵延时间很长,但除了完成延续了人类生命这一主要使命之外,它在知识的积累等方面所创造的业绩远不如后来的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工业经济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快速发展后,掌声渐息;因为在推动人类发展的同时,它也污染了环境,浪费了资源和能源,带来过多的温室气体,引起全球气候的变化,使人类的生存面临着诸多挑战;更不用说期间因为争夺自然资源而爆发的多次破坏程度远甚农业社会的血腥战争。虽然它给人类带来很多知识,但正是人类对某些知识(如核技术)的不当使用给人类带来了更多、更严重的灾难的威胁与不祥的信息,加速人类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与不同国家或利益集团的冲突。20世纪90年代,知识经济在一些国家崭露头角,经过近30年的发展,它大大促进了人类的文明进程,其所创造的认识超过任何一个时代;这种经济形态将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在解决工业经济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和问题方面,被寄予厚望,因为它强调节能、环保、安全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在工业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知识经济,以知识的生产、传播、转让及使用为其主要活动内容要全面、科学地认识这一新型的经济形态,我们必须从历史角度系统地认识人类经济形态的三个不同发展阶段,把握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与规律。如果从时间的角度来划分的话,一般认为从农业经济时代向工业经济时代转变的“分水岭”是18世纪中叶,在此之前农业经济大约维系了数千年。工业经济时代大约可分为两大阶段,前一阶段从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下半叶,为蒸汽动力时代;后一阶段从19世纪末叶到20世纪中叶,为电力时代。整个工业经济时代的时间跨度为200多年。从工业经济时代向知识经济时代过渡的时间大约可认为起始于20世纪中叶,50年代至60年代为酝酿、萌芽期,70年代至80年代为形成发展期;90年代以来为迅速发展期,它以信息技术的成熟与广泛运用,特别是因特网的广泛使用,为显著标志,21世纪上半叶将走向成熟。在今天,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等,更是将人类发展推向一个新阶段。农业经济时代的核心资源是土地,土地支配劳动力(农民);工业经济时代的核心资源是资本,资本支配着一切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其中最重要的是资本家靠资本来掌握和控制一定技术的工人为他们创造财富;知识经济时代的核心资源是人才,很大程度上是知识分子在支配着资源,人类第一次摆脱受物化了的资源的支配,成为自己真正的主人。(二)农业经济阶段农业经济阶段即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劳动力资源的占有、配置和使用。这一阶段,由于科学技术不发达,人类活动有限,人类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能力很低,对大多数社会集团而言,一方面,自然资源短缺问题并不突出(如直至19世纪人们还认为森林资源是取之不尽的):但另一方面,他们多被动地适应自然的安排,靠天吃饭。劳动力往往是争夺的对象,战争也多缘此而发生。中国古代农业经济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生产技术不断进步,长期领先于世界,下文将以其为代表来论述。中国农业社会经历了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过程,后长期停滞于封建经济阶段。该阶段的演变均可通过生产工具的进步来展现:如在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的原始社会,在石器时代(北京人、山顶洞人为旧石器时代的代表,半坡氏族和河姆渡氏族为新石器时代的代表)和金(金属,以铜为主)石(石器)并用(大汶口文化中晚期时代,但金属铜主要用于装饰)时代,主要生产工具是石器,后期开始栽培水稻与驯服和使用畜牧,并开始借助畜力(如牛、马等)来完成一定的劳动。奴隶社会生产工具有了进步,开始青铜时代,后至西周晚期出现铁器;到春秋时期,我们的祖先开始在部分地区使用铁农具和牛耕,生产效率大大提高,标志着农业生产水平达到了较高水平,预示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在农业文明时代,冶铁业的发展是生产力进步的明显标志,它有力地推动着社会的变革和进步。战国时期,铁农具和牛耕得到推广,牛耕与铁犁等的运用是农业技术史上的一次革命。两汉时,牛耕广泛使用,并有了改进,出现了两牛抬杠式和一牛挽犁式,铁农具和牛耕都向边疆传播;西汉时发明了翻土、碎土的犁壁,这比欧洲早一千多年;西汉农学家赵过发明了播种机械楼车。三国时,魏国马均发明了灌溉工具翻车;唐朝,发明了灌溉工具筒车和曲辕犁。有学者指出公元后的14个世纪里,中国是技术革新的伟大中心,向欧亚大陆其他地区传播了许多发明,如有效耕畜挽具(胸带左马驭者)、铸铁、手摇纺丝机械、轮式碾磨机、独轮小车、轭、深孔钻法等。这表明在农业社会,中国的农业技术在世界上是处于领先地位的,她可以被视为农业经济的代表。该阶段,与农业经济相联系的水利知识也有较高程度的发展。农业受自然因素影响极大,在生产力不发达,人们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低下的情况下,水利十分关键。中国历代王朝都重视水利工程建设,便与水利在古代经济中的地位是分不开的,这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发展。当然,兴修水利带来的副产品是:可以扩大交通运输和商业的发展。因此,修筑水利工程,是古代中国国家管理经济中具有决定意义的内容和职能的体现。如春秋时期,在淮河流域,楚相孙叔敖修的芍陂,连接淮水和长江流域的运河,为江淮之间的农业发展创造了条件。战国时期的郑国渠和都江堰,为四川盆地成为“沃野千里”的“粮仓”打下了坚实基础。秦朝的灵渠沟通湘水和漓水,便利了当地的农业发展。在两汉时期,农田水利的地区特色更为明显,黄河流域以营建灌溉渠为主,著名的工程有六辅渠、白渠、龙首渠等;江淮、江汉之间以修建天然陂池为主;西北修筑坎儿井;汉武帝和汉明帝都进行了大规模的治理黄河工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隋唐时期,隋朝的大运河加速了南北货运沟通,成为南北货物流通的大动脉;唐朝设专职官员管理水利事业,各地兴修的水利超过六朝的总和。北宋时期,王安石变法推行农田水利法,兴修水利工程一万多处,为后世农业发展带来无尽的好处。元朝时期,开凿了会通河和通惠河将几大水系贯通起来。在进行这些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利知识和技术得到较大的发展和提升。在中国,与农业相关的纺织业(包括丝麻纺织与棉纺织)、冶铁业、陶瓷业和造船业等技术也较为先进。这些领域的技术始终因为它们是为农业文明经济发展服务而处于从属地位。除了封建帝王为了求长生不老而允许道人进行所谓炼丹等可能与技术有关的活动外,那些进行与农业无关的技术革新、创造等被看作是“雕虫小技”“奇淫技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其他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这个时期,在中国,总体上,由于政府过度强调农业经济发展的作用,历朝历代政府采取的政策均是“重农抑商”“固农为本”,脱离于体力劳动的人(成功的读书人除外)多被视为社会的底层:如戏子、衙役、商人、工匠等,长期在中国受到歧视,因此,相关产业、技能及商业经济不可能得到健康、稳步的发展。在欧洲,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和地理位置,法国的农业发展水平相对于其他欧洲国家而言较高,其有关农业技术水平也较高。但总体上欧洲大陆的技术的发展,在公元后的1500年中,主要源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和蒙古帝国的建立与统治下从中国传播而来的技术。这一段时间,体力劳动是创造财富的主要依赖,畜力可以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知识如铸铁技术、水利技术等对农业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总体上还是依赖于体力、人类对土地利用的范围和程度以及其他自然条件等(如气候和自然环境等)。因此,劳动力、畜力和土地成为主要的争夺对象,有了劳动力就能开发资源,发展经济,获得财富。中国古代许多战争的目的就是掠夺劳动力、占领土地,而西方在发现美洲后进行的一直持续到19世纪末的奴隶贩卖活动,主要是为了开发美洲大片的土地,为自己牟取农业上的利益。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农业经济特征在特定时期的反映。历史证明,由于依赖体力,而面对自然界的一些不确定性、人力的有限及对自然规律认识的片面性等,单个人或小规模的组织,常难以生存和发展,而集中的管理体制有利于劳动力经济的发展,利用大规模的人力与自然力做一定的抗争,而不是简单地屈服于大自然之下。所以,不难理解为何采取中央集权的中国和法国曾分别是亚、欧大陆上劳动力经济最为发达的国家,中国封建专制下的农业经济维持了2000多年,而法国曾长期是欧洲大陆的强国。(三)工业经济阶段工业经济阶段即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资本作用下的对自然资源的占有和配置,由于技术的迅速发展,在很多领域用机器的力量取代了人、畜的力量,并依赖技术和机器,原来人类无法完成的工作,多可以完成;同时,人类依靠技术对自然的破坏与改造也超过了任何时代。由于科学技术不断发展,人类开发自然资源的能力不断增强,使得大多数可认识资源都成为短缺资源。19世纪以来世界上至今的绝大多数战争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掠夺或保卫自然资源,包括21世纪以来的美英等国对伊拉克发动的战争等。这个阶段前100年左右产生了“主权国家”这个概念;随后在主权国家独立自主的条件下,有了充足的资源,结合一定的工业技术和知识,就能发展经济。在和平时期,自由的市场经济机制能最有效地配置自然资源;商人阶层的独立形成和发展,促进了市场的发展。科技发展使人类可以研制出仿自然资源的生产资料;但技术等主要围绕如何利用资源来满足人类的需求。生产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对经济发展仍未能起到决定性作用。在这一时期,由于知识和技术的商业价值日渐体现,并被发明人或创作人所认知,有关与知识有关的法律制度开始出现,在国内它以专利法(最早的专利法规范于1474年产生于威尼斯,而具有近代意义的专利法则源于英国16231624年的关于垄断、刑法上的处置及其罚没的法案,它规定:一切垄断皆为非法,但涉及创新的除外)、版权法(最早的版权法为1709年的英国安娜女王法)、商标法(最早的近代意义上的商标法来自法国1857年制定的关于以使用原则和不审查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记和商标的法律)为代表;在国际上,它以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1886年保护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及1891年的马德里商标协定等为代表。工业经济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其第一阶段工业发展的科学理论与技术背景主要是以牛顿建立的经典力学体系为核心,以纺织技术的率先突破为起点,以蒸汽机技术的发明和广泛应用为标志,以冶炼技术和机器制造为代表,奠定了近代机械化大生产基础,形成了以蒸汽动力技术为主导的工业技术体系。该阶段的技术发展成就了英国在全球建立的霸主地位,使英国拥有了世界上最多的殖民地,成为“日不落帝国”;因此该阶段英国是工业经济的代表。而且基于这个阶段的知识产权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技术保护等没有后来那么严密和苛刻,后进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从英国的技术发展中受益,它们走模仿发展战略,在很多技术领域快速地赶上甚至超过英国,在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带动了人类文明总体上进入工业经济时代。工业经济第二阶段发展的主要科技特征是:以电磁理论的建立为科学理论背景,以电力技术广泛应用为标志,电力取代蒸汽动力,形成了电力工业技术体系,让人类由“机械化”时代进入“电气化”时代。该阶段的典型代表是美国和德国,后来的日本也取得了较快发展。在这个阶段,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日渐完善,保护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保护力度在不断加强,这种态势使技术后进国家发展的成本越来越高,以致走模仿发展战略变得越来越困难,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对于那些尚未完成工业化的国家,发展更为艰难。总之,西方后进的主要发达国家均大约花了100多年时间解决了温饱问题,又用了半个世纪进入小康,以后才逐渐富裕起来。其间,它们基本上普及了中等教育,开始了人才的自由流动,比较成功地开发了智力资源,它们为知识经济发展创造并提供了较好条件。然而这段时间,由于人类认知的有限性,工业经济有意无意地也给人类带来了诸多的灾难和后遗症。在工业经济的第一阶段,技术、知识还没有完全独立出来成为一种商品;独立的研发阶层或企业组织尚未出现,但技术、知识通过转让对后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重大作用,它们走模仿和创新之路,在引进英国等先进技术和相关设备、产品的基础上,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及技术转化,很快完成了自己的工业革命。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在该阶段的成功,可以是一个说明。1、美国跟英国、法国相比,立国时美国是一个在技术上相对落后的国家。但美国政府建国伊始就非常重视科技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并充分利用它与英国等国之间的渊源关系,发展本国科技。杰弗逊认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学技术的进步。美国宪法规定为促进科学和实用技艺的进步,对作家和发明家的著作和发明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专有权的保障。在实践中,美国重视高等教育,并在西点军校设立军事技术研究所,此后在有关政府机关和企业也开始设立科研究构。由于客观原因,虽然它注重本土的研究和开发,但企业非常注意引进先进技术;企业主要从英国引进系列技术,在不到30年的时间,解决自己发展所需的基础技术。如在纺织、钢铁、火车等领域,在引进技术的基础上,美国很快形成了自己的技术能力,不但解决了自己的发展所需还将有些技术回流到英国,如钢铁技术。当然这种情况的发生是基于当时的时代背景而产生的:人们对技术价值的认识不够深刻,没有将技术独立于有形商品或设备之外给予考虑;技术权利人对技术保护的重视程度没有今天这么高,以至于他们为了卖出设备,而对买方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可以推定,当时技术受方和技术供方可以说是在相对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完成技术转让的,在定价方面,供方既不漫天要价,也没把核心技术保留下来作为要价的撒手锏;在条款方面,不但无限制性条款,还提供许多优惠条件。最典型的就是英国船商在造船技术转让方面做出的承诺,对国外买主提供优厚的信用条件,如允许买方在买船后8年内付清款项,并为买方提供造船工程师到买方国进行技术指导,还对外国引进技术的造船商提供培训和教育等(举办船舶制造技术培训学校培训外国学员,欢迎外国工程师到本国的造船厂观摩学习)。虽然当初是受利益驱动,在政府并不过分干预的条件下,英国企业采取种种措施来销售自己的船舶,但客观上为美国低成本获得技术提供了便利;它们还积极与美国造船商进行国际合作,通过自己书刊对技术的演示、讲解等来推动世界造船技术的提高。许多船舶买主买回国后模仿最新设计,通过技术知识的转让走进口替代之路,使美国等二十多个国家的造船术迅速发展起来。在钢铁制造技术方面,英国拜斯么钢铁厂在1863年12月31日就通过许可合同形式,采取收取使用费的方式将炼钢技术转让给了美国的特洛依集团,同时约定后者有完全买下专利权的选择权;后来由于特洛依集团经营的成功,它们决定完全买下拜斯么的专利权,并于1865年12月7日达成买下专利的协议。1877年特洛依集团成立拜斯么钢铁公司,并在其运营的头十年里将技术许可给11家生产者使用。美国的铁路及火车头技术在不到13年的时间里就赶上英国,以致在1841年美国进口最后一辆火车头后,在美国,英国制造的火车头数量不到其总量的1/4,上述成就的取得,离不开美国政府在立法和政策上的支持。政府通过制定特别的法律来鼓励引进、吸收、消化、改进和推广某种有重大意义的技术:如宾夕法尼亚州1836年制定特别参入法,就旨在鼓励发展无烟煤生铁产业;1861年美国通过联邦关税保护来帮助所有美国优质钢铁产业渡过生存难关,并促进其在后半叶成熟起来;同时用关税保护本国相关产业。美国还通过自己的领事官员和商务代理来帮助国内企业获取技术和信息,为技术转让开辟道路。此外,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在科技能力形成方面也起到了一定作用,其发明家与企业自身通常是结合在一起的,发明家依赖自己的技术设立企业,将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结合了起来。企业普遍重视科研机构设立,如1876年爱迪生投资建立的研究所就为通用电器研发机构的前身。如此使研发的技术能够得到及时转化,大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同时,欧洲掌握先进技术的人员流动对推动美国技术发展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另外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是美国很长时间对国外发明人、著作权人保护的忽视及本国发明人保护的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技术的流转和扩散。如在著作权领域,其1790年著作权法规定:重印者的行为是合法的,对不居住美国的作者不提供保护;当时英国的作者们受到的损害最大,他们试图游说国会对他们的作品予以保护,哪怕要求立法做到“授予外国作者著作权的前提是他们的书在美国编纂”即可,就是这样的一个条款在1840年左右美国法律都不予认可(背后主要是美国国内出版商利益集团所致),直到1891年,在美国也出现了一些世界性的作者,才开始在所谓的蔡斯法案中予以认可;而且,根据美国当时的著作权法,著作权只能通过注册而获得。显然,这些规定与伯尔尼公约规定的内容相去甚远;美国长期以来我行我素,直到1986年其著作权保护方面的某些内容才开始与伯尔尼公约规定相一致。这背后的原因是“私人参与者起草了福狭的立法来维护他们的利益”经过近100年左右的发展,虽然经历了南北战争(实际上这场战争统一了美国市场,客观上大大促进了美国经济与科技的发展),但其技术水平到1891年在许多领域已居于领先地位,为美国后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德国和日本(1)德国德国是一个从技术后进国变成先进国的典型代表。在19世纪70年代之前,它是一个容克的、王国林立的落后国家。但其中的普鲁士王国自40年代起,从英国输入蒸汽机、钢轨、轮船、大炮等技术,并于60年代可自行生产。经济强大、技术先进的普鲁士后来促进了德国的统一。1871年统一后的德国,工业发展十分迅速,曾一度成为世界科技的中心,两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及战后经济奇迹的创造者。产生这种效果的因素很多,但务实的德国科学家对此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集科学家、工程师和商人于一身,如西门子(他于1847年建立西门子公司)就善于把思想产品变成可以利用的实物,在理论研究、技术开发和产品销售之间建立起良性循环。德国人善于将科学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并将官、产、学、研密切地联系起来,特别是把科技研发和生产链巧妙地结合起来,即在技术研发和生产销售之间建立了无缝连接关系,技术流转无障碍地让科技成果变成了商品。德国1871年统一后,加强了科技投入,由于生产上所需的技术发明与革新能被授予发明专利而长期被垄断,大企业均设立了大规模的实验室和研究所,投入巨资进行技术研发。在魏玛共和国时期,科学界与工业界的联系更为紧密,创立了旨在了解工业界对科学之需求的研究所,企业也相应建立相关的研究部门。政治权威和科技精英的良性互动有助于国家的发展。德国早在普鲁士时期,政府就注重将个人研究与教学结合起来,以推动技术产业化和扩散。政府在大学里专门设立席位,提供优厚待遇,让研究人员发现问题,进行研究和教学,并与学术一道探讨实验科学中新出现的问题,教给学生一些方法和程序,共同寻求技术的实际应用。研讨班的活动和实验室的建立,让学生学会了研究并能将自然科学知识、技术等应用于工业领域。这种近似于职业训练的研究培养了大量的药剂师、医生和工程师。前文已提及,普鲁士的强大依赖于技术引进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技术能力。统一后的德国发展也离不开对当时的技术先进国的技术引进与吸收。比如在造船方面,德国从英国学到很多,以至于德国不得不承认英国造船技术对它们的帮助,称“必须发自内心地承认英国的造船技术自始至终都是非常好的,我们毫不犹豫地在最大程度上使用了这些技术”(2)日本日本是世界上另一个由技术后进国变为先进国家的典型。明治维新前,日本是一个封建落后的专制国。但明治维新后,它重视教育和法律制度,认识到技术对一国发展的重要性,特别重视从国外引进技术;它也意识到:要把技术变成自己的能力,又必须依赖于法律制度和教育。它先后从英国、德国、法国、美国引进了纺织、轮船、钢铁、通信等技术,依赖于法律制度的保障和教育奠定的基础,它于19世纪90年代就可以自行生产相关产品。如在造船技术方面,日本的成功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尽管其在引进的时间上落后于当时的清政府,但技术能力的形成方面远甚于中国,以至于它自己也感到满足,它宣称“没有英国的帮助,日本的造船业不会发展得如此迅速,取得这样令人满意的成就”。这句话既告诉我们它的技术来源于英国,也表明它对自身在造船技术方面取得成绩的自豪。在当时的高新技术领域,日本人也花了较大精力引进、学习别人的技术。如在18981909年间,日本Nippon电子公司、东京电子公司和芝浦公司分别与美国西部电子、通用电气等签订有关电学技术方面的许可合同,不过它们还伴有直接投资方面的内容;这种通过正式合同形式引进技术开创日本在电子机械方面制造的新时代。在这些引进技术的基础上,通过有效的法律制度及30多年现代教育培育出的人才,日本企业有效地吸收、改进了相关技术,并进行了创新使其在这些领域与当时的世界先进技术保持了同步,为其步入强国行列打下了基础。与德国不同,日本缺少科学家将科学与实务结合起来的传统,但其企业和个人善于学习特定时期他国先进的文化和技术。从某种程度上说,日本企业更多地依赖于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来提高自己的技术能力,像德国那样可以内生一些先进的技术,它们难以做到。尽管如此,日本在技术能力形成和发展方面还是取得了成功,这一点与当时清政府的洋务运动带来的结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后者开始引进西方技术比日本至少早10多年,但由于在制度、教育方面的落后,最终它失败了,我们在技术上没有获得太大的进展,民族工业现代化未能形成。此外,德、日两国政府也通过一些优惠政策和法律来鼓励技术引进、加快新技术的吸收和使用速度,如造船技术方面,它们采取积极有效的优惠措施,对航运和造船业给予补贴、降低铁路税率和返还航运税等。这些在客观上都利于技术流转,进而让其对两国的经济发展、技术能力的形成产生了积极作用。(3)韩国韩国是二战后由技术落后国变成先进国的典型。韩国在20世纪6080年代之间完成了技术创新的关键步骤,用20多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多数国家100年工业化路程,其成功之路对我们更有着现实的参考意义。韩国在1971年前,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占主导地位,19721980年资本密集型产业渐呈主流,1980年以后形成了技术密集型产业;在1986年实现贸易顺差,1991年进入发达国家行列。但其崛起始自朴正熙时代(19611979年)积累起来的自身技术力量。自60年代起,韩国人注意积极引进合理的先进技术,并促进引进技术的消化和吸收,引导和推进企业的主体技术研发活动,派遣科技人员到发达国家现场学习“源泉技术”;同时促进收集尖端技术信息并积极普及,加大外国的技术合作。韩国技术引进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控制阶段(19601969年),其间外汇问题较为突出,通过外资引进法,明确技术引进合约的要点、审查标准和税额减免等;控制缓和期(19701977年),取消合同3年限期,简化手续,将统一支付变为可根据引进的内容及开发利用情况灵活处理:自由化时期(19781996年),10次修改外资法,实现引进技术自由化、资本自由化。合作方面,在不同阶段,韩国根据情况,注重形式的多样性和广泛性,如或进行单方面技术引进合作(引进日、美、德的先进技术),或开展双边平等开发合作或参与合作(与掌握高新技术的美国、日本、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瑞士、以色列、俄罗斯等国的企业进行),并积极与发展中国家进行合作。韩国对作为技术转让最充分的方式即人才流动给予了高度关注,它充分利用海外科技人才,形式不拘一格,有永久引进的,也有暂时引进的(招聘海外人才);同时还积极推进海外研修工作,资助涉外项目研发。设立海外研究所,注重研究开发的国际化(1987年始),以便及时收集海外信息和学习技术,展开技术协作,培养本土人才。韩国政府还重点扶持国内据点企业、大学和政府主管的研发机构并培养他们的研发能力。在其影响下,其各界普遍重视将产业与技术研发结合在一起,企业内广设研发机构,将研发与企业的经营结合起来,政府直接指导产学研合作开发等事宜。政府鼓励民间投资研发,支持建立民间主导型科技开发体制。在科技文化的形成方面,将技术引进、消化等与教育结合在一起,注重思考方式的科学化、科学技术的实用化。韩国在20世纪80年代崛起之后,美、日等国的先进技术之转让对韩国也开始进行控制,从一定角度说,对韩国自身核心技术的发展也有积极意义:迫使它进行研发。我们以韩国的信息技术为例来分析其技术能力的形成。它于20世纪60年代引进外国机种整套配置和运用,20世纪70年代进行组装、销售,20世纪80年代在政府支持下研发积累基础,将单纯的装配技术引进发展至20世纪80年代的源泉技术特惠权的引进(50%以上),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个人电脑、监控器等可生产销售打下基础;20世纪90年代实现新机种的高级化和普及化。在政府实际行为中,国家和公共机构的计算机实现国产化,鼓励企业开发出大型计算机。在移动电话技术方面,其企业通过与跨国公司合作,获得技术研发水平和能力的腾飞;如其国内电信巨头三星公司的CDMA技术早在21世纪初已取得世界领先地位,并可依此项技术的许可等长时间获取高额利润。(四)知识经济阶段知识经济阶段即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智力资源的占有和配置,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由于科学技术的高度发达,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的速度大大加快,形成知识形态生产力的物化,人类认识资源的能力、开发富有资源替代短缺资源的能力大大增加。如人类开发出的核能、太阳能和生物能技术在很大的程度上既为人类寻求到发展经济的新能源,又为人类缓解气候变化创造了条件;大规模集成电路及信息技术(IT)使无尽的硅资源成为人类获得财富的手段并使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该阶段技术、知识已经开始独立出来成为一种商品,独立的研发阶层或企业组织开始出现并日益壮大,并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该阶段,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产权保护更为严密,技术后进国获取关键知识(如核心技术)的成本在增加,它们走模仿发展战略与20世纪80年代前相比变得更为艰难。创新成为该阶段所有国家关注的焦点和发展的根本之路。就作用而言,自然资源退居次要地位,科学技术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高科技的发展及其产业化带来的是一场经济生产的革命是继工业革命之后的一次新的大革命。由于对智力资源的掠夺已经难以通过战争来实现,随着智力经济的发展,避免世界性战争的可能性日益增加,“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和“环境保护”将是世界上的头等大事。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传统市场概念将发生变化,政府宏观调控作用日益加大。面对前述困境,只有政府干预下的依赖智力资源来开发自然资源的智力经济才能解决人类存在的贫富两极分化问题及人类所面对的诸如公共健康、气候变化、恐怖主义袭击等公共问题,使各国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如日本、瑞士、新加坡、韩国和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等,都没有富足的自然资源,只有靠智力资源的开发,才实现了经济上的可持续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宏观调控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上述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在推动本国或地区知识经济发展中的功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知识经济时代的科学技术基础更深厚,背景更广阔,相对论、量子力学、信息论的创立与发展,大大促进了其他基础科学和技术科学的发展。以计算机技术的突破为起点,以信息科学的原理和方法所支撑起的传感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和控制技术为代表,基于固体物理、固体化学、有机合成、冶金学和陶瓷学的新成就而产生的新材料技术以及纳米技术,在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生化工程、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等基础上建立起的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和发酵工程,能源科学的发展为人类提供了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核能和其他再生能源等新能源,空间科学研究成果为人类打开了一片未来发展的新天地,它有助于人类从宇宙中寻找新资源和新的生存发展空间。近10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驾驶、超高速列车、区块链等等可能直接改善我们生活的科学技术构成了新时代的科学技术背景,使人类的每一个均与高新技术和知识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五)三种不同经济形态的对比1、人类活动的理念农业经济遵循的理念主要是听命于自然,宿命论成为绝大多数人接受的理论。这是由该阶段技术发展水平极为有限所决定的;在人力无法解决的问题面前,人们总是幻想能有一种超自然的力量来帮助人类,于是宗教有了产生的土壤;当灾难变成现实时,只好认定这是“天命”,任何人无法改变;他们最高的期待就是“风调雨顺、六畜兴旺、五谷丰登”等。这种理论指导下的社会,对任何“改革”都有可能进行抵制。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的诸多改革多以失败而告终,改革家们大多成为那个时代的悲剧性人物,便是典型的例子。该阶段人类匍匐在大自然的脚下,总体上对自然的改造处于被动地位,人类活动对自然界难以造成根本性的影响。工业经济时期,随着人类对自然认识的不断加深,通过很多实验科学的推动,自然科学获得了巨大发展,自然规律不断被人类所发现,随着实用技术带来巨大进步,人类在自然面前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盲目自信和自大,并在这种自信与自大的鼓励下,借助于技术的力量,试图征服自然,以满足人类经济发展和享受生活的需求。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在新教伦理的激励下,以个人和组织获取的社会财富来论英雄,以创造财富论来指导自己的行为。所以这一阶段的人们经济活动的主要理念或指导思想是“征服自然”和“以财富论英雄”。由此虽然推动了社会文明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但其带来的消极作用也让人类认识到技术作用的两面性:在造福人类的同时,又毁坏人类和其生活的环境。人类今天面对的诸多困境,很大程度上是其自身在工业经济时代对资源无节制的开采、使用及对自然环境的过度破坏所导致。工业经济是资源经济,在无节制的“追求社会财富”的刺激下,资源短缺是其软肋,所以围绕资源的战争频频爆发,而技术的发展又加剧了战争的惨烈程度,其破坏力远远超过农业经济时代。人类不仅与自己的同类进行战争,还与自然发生“战争”。这种理论如果继续指导人类,将导致更大规模、更为严重的对大自然的掠夺和破坏,它也将会最终葬送人类。知识经济时代是人类对工业经济带来的消极影响进行反思后力图寻求的一种更为科学的发展模式,其指导思想是促使人、科技与自然相协调,即人类的发展在尊重大自然的前提下,遵循自然规律,充分发挥人的智慧及科技的积极作用,促使人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利用人类智力资源无限的条件,避开自然资源有限性的弊端,使人类、科技和自然相和谐。其理论是遵循人与自然处于动态、积极、协调的系统平衡理论,让人类发展处于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之中,对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将起到积极作用。2、各经济形态的发展目标农业经济社会的首要目标追求是使其成员过上温饱生活,社会有序稳定,没有战乱;而理想是达到小康水平,即人民富裕安康,国家社会稳定。社会成员对生活的追求限于技术发展水平和一定的伦理道德,对财富的追求和消耗有所节制。我们以中国的农业社会为典型代表,可以看出,该时期的先贤们为我们描绘了他们生活的那个时代的追求目标,如陶渊明在桃花源记中描述的理想社会及儒家学者为我们所构想的“大同世界”等等。由于技术的限制,世界各地相互独立的现象较为常见,国际性的贸易频率较低,范围和规模都较为有限;人们对自己生活天地之外的地方了解较少,有许多地方是人类还无法涉猎和到达的。工业社会的经济发展目标是追求高增长、高消费,并最大限度地创造财富,同时也在极力地消耗社会财富。随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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