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电池技术服务公司企业政治风险管理_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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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燃料电池技术服务公司企业政治风险管理燃料电池技术服务公司企业政治风险管理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3二、 氢燃料电池产业化4三、 必要性分析5四、 公司简介6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7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7五、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战略的目标7六、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导原则8七、 风险管理的发展11八、 风险管理的必要性14九、 风险的分类17十、 企业风险19十一、 政治风险的识别20十二、 政治风险评估21十三、 我国的价格管理体制26十四、 商品价格风险的管理29十五、 法人治理32十六、 发展规划44十七、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52劳动定员一览表52一、 产业环境分析当前时期,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诸多发展机遇: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仍是时代主流,世界经济增长态势总体趋好;国家深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扶持中西部地区培育新的增长点,支持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城乡协调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城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产业和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市场活力动力更加强劲,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空间广阔、潜力巨大。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新常态下面临的挑战更加复杂严峻。主要表现在:传统增长动力逐步减弱,新兴增长动力难以接续,稳增长压力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科技创新能力薄弱,转型升级困难多;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土地等资源供需矛盾加大,保持良好生态环境形势严峻;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低,区位优势和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能力弱;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不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城乡协调发展任务艰巨,等等。新常态下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难度加大,必须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的新要求,抢抓新机遇、激发新动力、创造新条件、夯实新基础,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 氢燃料电池产业化交通运输领域是目前燃料电池的主要应用场景,燃料电池车系统装机功率绝对领先。根据E4tech统计,2014-2020年,在装机数量上,以微型热电联产为主的固定式发电占主导地位,2020年日本的Ene-Farm超过47000台套、德国的KfW433计划超过5000台套、泛欧的PACE项目增加约1000台套;2020年便携式燃料电池出货量约4000台套,包括娱乐性电池延长器、远程监控和远程电源装置。交通运输领域燃料电池装机功率从2014年37.3MW提升至2020年933.5MW,占比由20%提升至75.3%,从2016年开始,交通运输领域装机功率超过便携式发电领域逐步占据领先地位。2020年,全球燃料电池车装机功率约859MW,约占所有应用领域出货容量的三分之二。全球燃料电池车销量增长超50%,韩、日、中、美、德是主要推广国家。2021年,全球主要国家共销售氢燃料电池车16313台,同比增长68%。受强势补贴政策驱动,韩国市场延续2020年的增长势头,全年共售出8498台,约占全球总销量的一半。美国全年氢燃料电池车销量为3341台套,较去年激增2.5倍,主要原因是2020年疫情导致销量基数过低;日本全年共售出2464台,同比增长67%,主要受益于2020年底新一代丰田Mirai的上市;德国共售出424台,同比增长38%;中国全年氢燃料电池车受益国内补贴政策落地,销量为1586台,同比增长35%。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球主要国家氢燃料电池车保有量为49562台,同比增长49%。其中,韩国氢燃料电池车保有量占比39%,美国为25%,中国占比18%,仅次于韩国和美国,位居全球第三。我国燃料电池车销量加速开局,2022年有望开启行业爆发期。2022年1-7月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094辆和1633辆,销量同比+130.0%,环比+24.15%,相当于2021年全年总销量46.53%。从2015年至2021年,我国燃料电池车销量由10台增长至1586台,系统装机量达到210.6MW。截至2021年,我国燃料电池车保有量8938台,系统装累计机量超过520MW。根据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的发展目标,2025年我国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受益于双碳战略的促进及城市群推广计划的落地,2022-2025年燃料电池保有量CAGR将至少为53.8%。三、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四、 公司简介(一)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彭xx3、注册资本:64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2-3-117、营业期限:2012-3-11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坚持提升企业素质,即“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企业员工,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7512.096009.675634.07负债总额3504.092803.272628.07股东权益合计4008.003206.403006.00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33743.9026995.1225307.93营业利润6599.025279.224949.27利润总额5875.434700.344406.57净利润4406.573437.123172.7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06.573437.123172.73五、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战略的目标一个广泛的风险管理战略目标,可以概括风险管理的价值提案,即建立可持续的竞争优势,最优化管理风险的费用,在企业范围充分信息的基础上作出风险管理战略,改进企业的整体表现。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使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风险有效降低。(2)保护企业不致因灾害性事件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3)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减少运营过程的波动性。(4)即时高效的信息沟通和可靠的财务报告。(5)符合国内国外有关法律法规。六、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导原则风险管理是管理的一个特殊领域,随着其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其原则与技术的正规化,如确定为风险管理决策过程提供指导的原则。风险管理领域最早的研究成果之一是一系列“风险管理原则”的发展。这些原则为风险经理的具体风险管理行为提供了具有普遍意义的原理。风险管理最为重要的原则有3项。1、不冒不能承受的风险这是三条原则中最重要的。这个原则虽然不能确定对于一个给定的风险应该做些什么,但是,它确实告诉人们,对某些风险一定要有所作为。如果一开始就能注意到,当对于一个已经存在的风险无所作为时,企业将要面临因为这个风险而引起损失的可能性。那么就可以知道对某些风险必须做点什么,从而确定哪些风险是一定不能自担的。在确定哪些风险需要特殊的防范措施时最重要的因素是哪些风险会引起最大的潜在损失。有些损失会导致财务上的灾难,逐步地吞噬企业的资产;反之,另一些损失就只产生一些轻微的财务后果。如果一个风险的最大潜在损失程度达到了企业不可承受的地步,那么,自担这样的风险是不可行的。可能的损失必须被降低到一个可以控制的水平下,否则就必须将风险转移。如果一个风险既不能降低到一个可以控制的水平,又无法转移,那么必须将它避免。至于企业可以安全地自担多大规模的风险的问题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很有技术性的。各个单一风险的自担水平直接与企业的总体损失承担能力有关,而后者又取决于企业的现金流量、流动资产和在出现紧急情况下增加现金流量的能力。对任何企业而言,有些损失可以直接用现金流量补偿,有些需要动用企业的现金储备或变卖流动资产来补偿,还有些损失只好通过借贷来补偿,有些损失甚至通过所有措施都不能补偿。企业“可以承担的损失”的数额因企业而不同;一家企业的损失承受水平也因时而变,主要取决于企业在损失发生时所能获得的资源。2、考虑损失可能性人们对风险的关注往往首先取决于损失程度。例如,即使在损失发生可能性很小的时候,如果潜在的损失程度很大,这样的损失风险仍是必须加以关注的。这并不是说在如何应对风险的时候特定风险有关损失的可能性是可以忽略的。恰恰相反,即使当潜在的损失程度表明不许对某个风险采取什么措施时(就是说,不允许自担这个风险),这个风险中损失的可能性对最终的风险管理决策可能会有决定性的作用。知道风险会引起损失的可能性是小、中等,还是很大,将帮助风险经理来决定如何处理这个既定的风险。如果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很大,那么对于使用保险来处理风险来说可能就不是一个经济的方法,这是因为保险是基于平均损失而运作的。在过去经验的基础上,保险公司评估他们为了抵消损失发生时的理赔而需要收取的保险费。除了抵消损失,保险费还包括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因此,虽然这看起来很矛盾,但是最应该买保险的是那些最不容易发生的损失。损失的概率越高,使用保险作为这种风险的应对措施就越发显得不合适。最适合购买保险的风险应该具有这样的特点:损失频率较低,而损失程度较高。最不适合购买保险的风险所具有的特点是:潜在损失程度低,而损失频率高。对于损失频率较高的风险,最为有效的方法是通过损失预防措施来降低损失频率。考虑损失可能性原则强调了针对特定的风险,在考虑采用应对措施时把损失的可能性或概率作为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3、不因小失大风险管理的第一个原则告诉人们哪些风险必须被转移(即那些可能会引起巨额损失而损失程度又不能降低的风险),而第二个原则告诉人们哪些风险不应该投保(就是那些损失频率很高的风险)。这两个原则还不能涵盖所有的风险决策,因而需要其他原则。就本质上来说,第三个原则告诉人们,转移风险的代价和通过转移风险而得到保护的财产价值之间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关系。它在两个方面提供指导:一方面,相对于自担风险而节约下的保险费(小)而言,可能的损失很大时,风险不应该被自担:另一方面,有时候保险费相对于所转移的风险而带来的利益而言很大,这样的风险不应该投保,因为此时保险费是“大”,保险利益是“小”。尽管“不冒不能承受的风险”这一原则隐含了自担风险的最大水平,但“不因小失大”的原则表明了有些低于这一最大自担水平的风险也应该被转移。最大自担水平对所有风险都是一样的,但对于有些风险,实际自担水平可能小于这个最大值。七、 风险管理的发展风险管理思想理论的萌芽始于20世纪30年代。在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中,经济衰退、工厂倒闭、工人失业、社会财富遭受巨大损失,人们开始思考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或消除风险带给人们的种种损失。1931年,在美国经营者协会大会上,明确了对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并设立保险部门作为美国经营者协会的独立机构,该保险部门每年召开两次会议,除了从事保险管理外,还开展有关风险的研究和咨询事务,从此管理企业风险的人被称为风险管理人或风险经理。1932年,由企业风险管理人员共同组成了纽约投保人协会,彼此交换风险管理的技术和方法。20世纪50年代,风险管理以学科的形式发展起来,并形成了独立的理论体系。风险管理理论最早起源于美国,并在美国获得了广泛的发展。1950年,美国加拉格尔在调查报告费用控制的新时期风险管理中,首次使用了风险管理一词。同时,20世纪50年代后,风险管理的方法也从早期的唯一方法保险进一步扩大,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很多学者开始系统研究风险管理的方法,并寻求风险管理方法的多样化。1963年,美国出版的保险手册刊载了梅尔和赫奇斯的企业的风险管理一文;1964年,威廉姆斯和汉斯出版了风险管理与保险一书,引起欧美各国的广泛重视。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风险管理在欧洲、亚洲、拉丁美洲等一些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广泛的传播。1970年,原联邦德国引入美国风险管理理论,并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的理论体系。20世纪70年代后,法国引入了风险管理理论,并在国内广泛传播。1976年,查邦民尔在其所著的企业保全管理学中,就防止意外风险的发生及有关法律上的保护、预防和保险等问题进行了综述。1978年,考夫出版了风险控制学,将控制意外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开展了经营管理型的风险管理研究,形成了独立的风险管理理论体系。1986年,欧洲11国共同成立了“欧洲风险研究会”,进一步将风险管理研究扩大到国际交流的范围。英国成立了“工商企业风险管理与保护协会”。20世纪70年代大多数企业风险管理只是单一的信用风险管理,把企业风险通过在财产或其他保险公司投保来转移;到20世纪80年代企业风险管理主要是针对投资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分散和回避,这主要受到当时的财务理论,如投资组合理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和套利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大力发展所致;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及企业外部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增加,许多企业越来越重视风险和风险管理。一些新的风险管理概念、模式和方法等被提出,以克服旧的风险管理的局限性。1992年,基于Treadway委员会的提议,其赞助机构又组成了一个专门研究内部控制问题的委员会一发起机构委员会。2004年在对1992年框架修订的基础上,COSO又颁布了全新的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COSO认为企业风险管理是由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的,从战略层面开始并贯穿整个企业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的设计是为了识别可能影响企业的潜在事件并按企业接受风险的态度管理风险,为实现企业目标提供合理的保证。企业风险管理由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应、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监控8个要素构成,各要素贯穿在企业的管理过程之中。这套涵盖企业风险管理目标、风险管理要素和风险管理执行层次的框架已经逐渐为市场所接受,并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向企业推荐采纳。对企业内控有着严格要求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也推荐企业采纳COSO的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框架。自从全面风险管理诞生后,已经有许多专业化的组织在其主要的出版物上提出了基于这种风险管理模式的风险控制和风险评估的具体方法。此外,世界几大会计师事务所中有好几家也开始提供分析报告来说明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价值。八、 风险管理的必要性事实证明,所有的企业都面临着风险,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而幸运的企业往往可以通过一套比较全面的风险管理系统,屏蔽掉潜在的风险,或者尽量使其弱化或最小化,只是经历一些较小的问题或有惊无险的冲击,之后依然能够正常经营、发展和进步。风险管理的主旨不在于消除风险,因为那样只会把获得回报的机会浪费掉。风险管理所需要做的应该是对风险进行管理,主动选择那些能够带来收益的风险。1、风险管理有助于企业作出合理的决策一方面,风险管理为经济主体企业划定了行为边界,约束其扩张的冲动。企业作为市场的参加者必须在风险和收益之间作出理智的权衡,从而避免将社会资源投入到重大风险、缺乏现实可行性的项目之中。风险管理对市场参加者的行为起着警示和约束作用。另一方面,风险管理也有助于企业把握市场机会。通常,市场风险大都是双向的,既存在可能的风险损失,也存在可能的风险收益。因此,在市场上,时刻都有大量风险的客观存在,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如果企业能够洞察市场供求状况及影响市场的各种因素,预见市场的变化趋势,采取有效、科学的措施控制和防范风险,同时果断决策、把握机会,就有可能获取可观的收益。2、风险管理可以降低企业效益的波动风险管理的目标之一是降低公司收益和市值对外部变量的敏感性。例如,市场风险管理比较完善的公司,其股票价格对市场价格变动就可以显示出较低的敏感性,不至于因为整个市场价格下跌,其股价市值造成大幅度的缩水;手中持有外汇资产或负债的公司,如果在风险管理方面做得比较出色,就可以显示出其外汇资产的价值、收益或负债成本对市场汇率变动较低的敏感性,这些都是由实证得出的结论。总之,受到利率、汇率、能源价格和其他市场变量的影响,公司通过风险管理能更好地管理收益波动。3、风险管理可以提升股东价值承担基于风险的股东价值管理项目的公司大都认同风险管理和经营最优化可以增加20%30%或更多的公司价值,这也是由实证得出的结论。弗吉尼亚大学的乔治,阿莱亚斯与姆斯.威斯通在1998年的一项研究支持了这一看法。他们比较了从1990年到1995年或多或少积极从事市场风险管理的公司的市值与面值的比率,结果发现更积极地从事市场风险管理的公司得到了市值平均20%的回报。风险管理不仅使个别公司增值,而且通过降低资本费用和减少商业活动的不确定性来支持经济的全面增长。4、风险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机构效率大多数公司都拥有风险管理和公司监督职能部门,如财务风险、审计及合规部等。此外,有的公司还有特别风险管理单位。例如,投资银行通常有市场风险管理单位,而能源公司则有商品风险管理经理。风险总监的任命和企业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设立为各个部门有效地工作提供了自上而下的必要协调。一个综合团队可以更好地处理的,不仅是公司面临的各个单独的风险,也应包括由这些风险之间的错综复杂关系构成的风险组合。此外,随着市场体系和各种制度建设的日益完善,迫使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社会压力也日益增加。直接的压力来自于有影响力的权益方,如股东、雇员、评级机构、市场分析专家和监管机构等。他们都期望收益更有可预测性,以避免和控制自己的风险和减少对市场的破坏性。最近几年,随着经济计量技术和计算机模拟技术的迅速发展,基于波动率的模型如风险价值模型和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率模型,已经用来计量公司面临的各种市场风险,而且这一应用现在正在推广到信用风险及运营风险中。九、 风险的分类根据不同的风险定义有不同的风险分类,因此在学术上风险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分类标准。1、经济风险与非经济风险按照风险是否导致经济损失,风险分为经济风险与非经济风险。经济风险是指在生产和销售等经营活动中由于受市场供求等各种关系的影响、经济贸易条件等因素变化的影响或者经营决策的失误,导致经济上损失的可能性。非经济风险是指没有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2、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按照风险产生的环境,风险分为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静态风险是指在经济环境未发生变化时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如自然灾害、人们因过失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动态风险是指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动态风险的产生有两类因素:一类因素是经济、产业、竞争者及客户等外部环境,这些因素的变化是不可控制的,它们均有可能为企业带来潜在的经济损失;另一类因素是企业内部因素,即影响企业经营人员决策的因素,这样的决策可能会带来经济损失。3、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按照风险的性质,风险分为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纯粹风险是指只有损失的可能性而无获利的可能性的风险。纯粹风险所导致的结果只有两种:有损失或无损失。如火灾、水灾、车祸、坠机、死亡、疾病和战争等,都属于纯粹风险。投机风险,或称机会风险,是指既存在损失的可能性,也存在获利的可能性的风险。投机风险导致的结果可能有三种:有损失、无损失、获利。如股市的波动、商品价格的变动、赌博等,都属于投机风险。一般而言,纯粹风险具有可保性,投机风险不具有可保性。4、系统性风险与非系统性风险根据引起不确定性的原因,风险可以分为系统性风险与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或外部风险,指外部经济体的整体变化。这些变化包括社会、经济、政治等企业难以控制的事实或事件。这类风险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不一,但所有的企业都要面对,这是一种不可分散的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指企业受自身因素影响的风险,这种风险只造成企业自己的不确定性,对其他企业不发生影响,是可分散的风险。因此,企业针对此类风险进行控制的措施就比较多。十、 企业风险企业风险是企业在未来经营中面临的可能对其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所有不确定性。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企业,无论其经营规模多大,经营结构如何,在其经营活动中都要面临来自企业外部或内部的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竞争力。目前没有统一而权威的关于企业风险的分类方法,各种分类方法中相同名称的风险概念其内涵边界并不相同。例如,国资委将企业风险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五大类。国际知名的风险咨询公司甫瀚公司根据不确定性的来源将企业风险分为环境风险、流程风险和决策信息风险三类:环境风险包含主权/政治风险、法律风险、股东关系、资本取得等;流程风险包含营运风险、授权风险、信息风险、金融风险等;决策信息风险包含经营性决策风险、财务性决策风险和战略性决策风险。华小宁等(2007)将企业风险分为财务风险和非财务风险两个类别,财务风险又分为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商品价格风险和金融产品价格风险;非财务风险又分为操作风险、结算风险、法律风险等。王正志等(2007)将企业风险分为自然风险、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三类。COSO的企业风险管理一整合框架将企业风险事件划分为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两大类:内部因素包含基础设施、人力资源、流程和技术;外部因素包含经济、政治、社会、自然环境、行业、科技等。RobertJ.Chapman(2006)将企业风险划分为内部影响微观因素和外部影响宏观因素。十一、 政治风险的识别企业应当收集相关资料,了解一国的国际关系与社会局势以及东道国的法律、政策变化等等情况以识别可能的政治风险。其程序一般是收集一国国际关系状况、政局稳定性、法律政策等方面的资料,然后对数据资料进行分析、评估,从而明确一国政治风险的变化情况并预测其政治风险。政治风险识别工作重点应是了解和预测有关导致投资环境突然出现变化的政治力量和政治因素,这样的因素包括以下几点:(1)政治稳定性与连续性;(2)一国的政治体制;(3)一国政府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政策;(4)以往的政府类型、党派结构和各政派的政治实力及其政治观念;(5)有可能取代现执政者的政治势力;(6)政策的历史走向和政策形成的公共选择程序;(7)政治、社会、宗教、少数民族和其他冲突;(8)政府效率与廉洁状况;(9)国民经济重心与发展重点;(10)一国国际关系;(11)东道国政府与本国政府关系的亲疏程度等。十二、 政治风险评估政治风险评估要针对经营地政治环境变动可能性,评估投资所在国发生预料之外的政治环境变化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政治风险具有相对性,即投资者因国别的差异会对某一国或地区的政治风险有不同的预期,这是由于政治风险本身要受到国与国之间各种因素的影响,而风险评估者也会受到自身的立场和观点的影响。此外,适用于评估宏观政治风险的方法不完全适合于特定项目的微观政治风险评估。应当在把握所在国家政治风险宏观方面的基础上,分析特定项目对于东道国政治的敏感性,然后综合评估两者的影响,形成在某一东道国实施特定项目的总政治风险。(一)宏观政治风险的评估对宏观政治风险的评估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指标系统评估法该方法是根据积累的历史资料,对其中易诱发政治风险激化的诸因素加以量化,测定风险程度。2、定级评估法该方法是将资源国政治因素、基本经济因素、对外金融因素、政治的安定性等可能对项目产生影响的风险因素的大小分别量化。然后,将各种风险因素得分汇总起来确定一国的风险等级,最后进行国家之间的风险比较。对政治风险进行国别比较可参照国际上较有影响的国际投资风险指数。例如,上文中所提到的美国国家风险国际指南综合指数,美国BERI公司的世界各国的政治风险指数。其他著名的指数还有富兰德指数,该指数是由英国“商业环境风险情报所”每年定期提供;国家风险等级,是由日本“公司债研究所”、欧洲货币和机构投资家每年定期在“国家等级表”中公布对各国的国际投资风险程度分析的结果。3、分类评估法例如,伦敦的控制风险集团将政治风险按照严重程度分为4类:可忽略的风险、低风险、中等风险和高风险。(1)可忽略的风险。适应于政局稳定的政府。(2)低政治风险。往往孕育在那些政治制度完善、政府的任何变化通过宪法程序产生、缺乏政治持续性、政治分歧可能导致领导人突然更迭的国家。(3)中等政治风险。往往会发生在那些政府权威有保障、但政治机构仍然在演化的国家,或者存在军事干预风险的国家。(4)高政治风险国家。则是指那些政治机构极不稳定、政府有可能被驱逐出境的国家。(二)微观政治风险的评估微观政治风险评估中,需要考虑以下诸多因素。1、东道国政治环境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政治因素。考虑东道国政府对待本项目在该国投资的态度等。政治稳定性。考虑东道国政权更替的频率和政治冲突是否会导致项目中断。执政党的更替,意味着政府经济政策的变更或调整;政治冲突预示着政府对涉外投资的政策的变化;恐怖活动对跨国投资项目的影响等。政治干预。考虑项目是否会影响东道国国防力量;是否会被东道国认为涉及外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如能源、高科技企业)、市场垄断;是否会危及东道国就业,致使东道国政府进行政治干预等。东道国的国际关系。考虑东道国与跨国经营企业母国的关系;东道国企业及政府谈判地位、强弱;跨国投资企业在国际语言、国际公关、国际策略能力方面的强弱;公众支持程度等。2、法律环境评估需评估母国、东道国以及国际法的影响。母国法律,需了解母国法律对于跨国投资经营的相关规定;东道国法律,需了解东道国法律对跨国投资行业、范围等的相关规定或限制;国际法,需了解国家之间所签订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公约和协定对跨国投资的影响。3、经济环境评估包括以下内容。东道国筹资的可能性。东道国政府是否可能对本项目提供融资资助、本项目进入东道国资本市场的可能性。资金汇回的规定。了解将现金流从东道国子公司汇回母公司的规定。转移价格、管理费、特许费、借款偿还、股利分配的规定。公司治理环境。东道国对当地外国公司所有权的限制。行业环境。投资项目是否必须利用当地资源才能有效生产经营,如石油开采,近期内是否会出现与本项目竞争的产业。(三)特定项目的总政治风险评估综合评估某特定项目的整体政治风险,可考虑采用以下具体方法和步骤。第一步:采用专家意见法、头脑风暴法等方法确定不同投资项目在某个国家的政治影响因素(可采用01分制和赋值方法),并确定每一项因素的权重,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特定项目的微观政治风险值。第二步:评估特定国家的宏观政治风险。可选择参照权威数据而评估。第三步:确定特定项目的总政治风险指数。第四步:按照同样的方法计算特定项目在其他国家的风险指数,并进行国家间的风险比较,以选择适当的国家和适当的投资项目。然而,尽管各机构采用了各种政治风险评估方法,对政治风险的评估实际上是不能做到十分精确的,至少政治风险发生的时间就很难确定。只能在对政治风险进行评估之后,采取一些措施来避免在未来可能发生的政治风险。十三、 我国的价格管理体制1978年以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商品价格是实行高度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价格管理权限绝大部分集中在政府手里,企业没有定价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价格改革被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关键一步。19791983年是我国价格改革的初始阶段,政府以宏观调整价格为主,改善部分商品价格的不合理程度,并逐步放开一些商品价格的管理权限。如1979年提高了粮食和其他一些主要农产品的统购价格,1981年提高了烟酒价格,1982年放开了工业品中100种小商品的价格,以后逐年扩大放开的品种范围。19841988年是我国价格改革的展开阶段,这阶段政府以放开价格管理权限为主,同时继续对由国家管理的价格进行若干调整。采取的重大政策措施有:1985年,除少数重要农产品少数经济作物由政府定价外,其他农产品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放开生产资料计划外部分的价格;1986年,全部放开了小商品的价格;1988年,提高粮食、油料的收购价格和原油等重工业品的出厂价格;提高肉、蛋、糖、茶4类副食品价格;放开名烟、名酒价格。19891991年是我国价格改革的治理整顿阶段,政府是以稳定物价,抑制通货膨胀为主,继续推进价格改革进程。采取的重大政策措施有:1989年,提高粮、棉、油的收购价格;大部分进口商品的国内交货价格,从按国内价格作价改为按进口成本作价,即按代理作价;1989年冬季提高铁路、水运和航空客运票价;1990年,提高铁路、水运和公路的货物运价;对近40年未动的邮政资费作了适当调整;较大幅度地提高煤炭、原油、有色金属和部分钢材的出厂价格和民用燃料的销售价格;部分城市提高自来水、牛奶价格和公共交通票价;把橡胶、炭黑的计划内外“双轨制”价格合并为“单轨制”价格等。19921996年是我国价格改革的深化阶段。邓小平南巡讲话和中共十四大确立了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期间价格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转换价格形成机制,改变价格结构,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1997年以后,价格改革进入了全面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价格机制的阶段。政府着力于积极运用价格杠杆扩大内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改善投资环境,研究如何应对“人世”挑战等。同时,根据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加大价格立法和执法力度,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我国第一部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便是在这一年颁布的。政府在价格管理中的角色定位从以定价调价为主转到以定规则、当监督、搞服务为主。2001年,中央定价目录进行了最近一次修订。根据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中央管理的定价项目由1992年的121种压缩为13种。这13项分别为重要的中央储备物资、专营的烟草、食盐和民用爆破器材、部分化肥、部分重要药品、教材、天然气、中央直属及跨省水利工程供水、军品、重要交通运输、邮政基本业务、电信基本业务、重要专业服务等。2001年后,很多中央定价项目实际上已经作出调整,例如,将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港口收费管理被放开,港口装卸作业费、堆存费实现了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药品进一步调整,增加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品种数量等。2001年以后,我国为进一步落实价格法的原则与精神,更好地适应WTO体制的运行环境,我国政府陆续制定和实施了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责令价格违法经营者停业整顿的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公告价格违法行为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等价格管理规定。制定这些法规的目的在于,保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一种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环境。此外,我国与价格管理方面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还有:2002年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2004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以及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通过这些法律法规,市场定价机制进一步确立和完善。经过30多年的改革,我国价格形成机制的转移已经基本完成,政府定价部分显著缩小,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部分相应扩大。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1978年政府指导价占97%,市场调节价占3%;到2005年政府定价仅占2.7%,政府指导价占1.7%,市场调节价占95.6%。另外,农副产品的政府定价比例从2000年的4.7%下降到2005年的1.2%,生产资料的政府定价比例也从2000年的8.4%下降到2006年的5.6%。这就说明大部分商品的定价权已经从政府回归到市场手里,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基本建立,市场价格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已经处于主导地位(刘立查,2009)。政府定价管理的作用主要限于以下3个方面:对市场机制作用受到限制的特殊领域进行定价管理,如自然垄断行业,公益事业的产品,公共产品生产领域以及农业等;对市场价格进行管理,制止在由市场形成价格中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以及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对要素价格进行管理,如地租、利率、汇率等。十四、 商品价格风险的管理对于商品价格风险的管理,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自己生产的产品如何定价,如何避免过低的价格;二是对于外购的商品如何避免过高的采购价格。商品价格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制订科学的产品定价决策方案,建立商品价格预警机制和利用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一)制订科学的产品定价决策方案企业的产品定价决策方案应是一个系统化、科学化的定价决策方案。一方面能够从长期的角度看待产品的定价,同时定价决策方案也能够为企业提供价格保险,以妥善处理突发的价格危机,并对企业的定价提供预警。企业产品定价决策方案应遵循以下思路。(1)确定企业产品的生命周期。根据企业现行产品,依据产品生命周期的原则,确定需要进行定价决策产品所处的生命周期,为产品定价设定基本的框架。(2)分析行业市场结构。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类型,分析企业、产品所处的行业结构的特点,确定市场的结构。(3)确定企业的定价目标。依据企业的经营战略和利润目标,设定企业产品的价格目标,作为产品定价的基本的原则。(4)宏观和微观经济因素的分析。根据前面的分析和企业的定价目标找到产品定价最主要考虑的因素,企业自身的生产状况、成本状态、产品结构和产品线等,另外是竞争对手所采取的价格竞争的策略,以及消费者对于产品的反映,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5)制定定价方法和采取的定价策略。企业在进行全面的因素分析和价格目标的设定后,要采取相应的价格策略,并采取适当的定价方法开始实施。(6)价格策略和定价方法的实践检验。根据所采取的价格策略和定价方法,进行经常性的检验,并随时随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重新从第一步开始循环调整,以校正不适当的方法和策略。(二)建立价格预警机制,提早进行价格风险预测市场是瞬息万变的,价格更是随时都在变化。因此对未来市场不确定的价格,必须建立一套预警评价指标体系,随时对市场的不利变化进行监控。当输入各种影响价格的风险参数之后,就会出现一个数值,若数值偏离正常水平并超过预警机制确定的临界值时,机制就应发出预警信号,说明价格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大,企业应迅速采取措施。(三)利用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套期保值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就是为规避现货价格风险而产生的。金融衍生工具以其特有的财务杠杆(保证金交易)和对冲交易的操作,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独特的双向建仓(买空卖空策略)使交易者的交易具备很大的灵活性,无论现货价格怎样变动,都可以采取相应的策略来有效的规避和转移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将风险由承受能力较弱的个体(风险厌恶者,如套期保值者)转移至承受能力较强的个体(风险偏好者,如投机者)。从而使商品生产商、批发商、经营商达到锁定成本,锁定利润的目的,减缓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供求冲击,最终实现生产的连续性、稳定性、效益性。经过近20年的努力,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商品期货交易品种达到24个,2008年的交易金额达到71.91万亿元,大约为实体经济的2.4倍。商品期货市场的发展为企业回避商品价格风险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十五、 法人治理(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2、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3、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4、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股东从公司获得的相关信息或者索取的资料,公司尚未对外披露时,股东应负有保密的义务,股东违反保密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9、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10、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6)以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财务部门应分别定期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在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财务总监应向董事会报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防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具体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予以罢免。发生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包括但不限于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方式侵犯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应立即以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股东所侵占的公司资产及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凡股东不能对所侵占公司资产恢复原状或现金清偿或现金赔偿的,公司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通过变现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偿还所侵占公司资产。(二)董事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2、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本公司董事会不可以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3、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3)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7)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11)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2)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5、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6、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7、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其辞职或任期届满后三年之内仍然有效。8、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9、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0、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三)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可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是公司的信息披露负责人。2、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本章程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3、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4、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5、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9)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6、总经理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7、总经理应当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8、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1)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2)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4)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9、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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