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驾驶域控制器公司风险管理分析_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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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泓域/智能驾驶域控制器公司风险管理分析智能驾驶域控制器公司风险管理分析目录一、 项目基本情况2二、 决策树分析法4三、 损失期望值分析法6四、 人力资本风险10五、 责任风险11六、 纯粹风险管理17七、 人力资本损失度量18八、 责任损失度量23九、 风险管理决策的意义和原则27十、 风险管理决策的含义和内容32十一、 产业环境分析33十二、 车辆电子架构演进,域控制器价值凸显34十三、 必要性分析35十四、 法人治理36十五、 项目风险分析47十六、 项目风险对策49十七、 组织机构管理51劳动定员一览表51一、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投资人xx投资管理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三)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35.00亩。(四)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五)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18793.6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153.9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0.63%;建设期利息417.4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2%;流动资金3222.2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15%。(六)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8793.67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投资管理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0273.42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8520.25万元。(七)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356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28311.47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5333.47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2.08%。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80年(含建设期24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2307.04万元(产值)。(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23333.00约35.00亩1.1总建筑面积46581.17容积率2.001.2基底面积14466.46建筑系数62.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421.312总投资万元18793.672.1建设投资万元15153.962.1.1工程费用万元13093.26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1654.912.1.3预备费万元405.792.2建设期利息万元417.492.3流动资金万元3222.223资金筹措万元18793.673.1自筹资金万元10273.423.2银行贷款万元8520.254营业收入万元356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28311.476利润总额万元7111.307净利润万元5333.478所得税万元1777.839增值税万元1476.8610税金及附加万元177.2311纳税总额万元3431.9212工业增加值万元11900.9913盈亏平衡点万元12307.04产值14回收期年5.80含建设期24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22.08%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5715.68所得税后二、 决策树分析法在风险管理措施多阶段决策问题中,前一个阶段的决策会产生一些附带结果,这些结果对下一个阶段的风险管理决策会产生影响。此时需要利用这些新的信息再次进行决策,这样又会产生一些新的情况,又需要决策。这样,决策、新情况、决策、新情况构成一个按时间先后顺序相互依赖的风险管理多阶段序列决策。描述以及用于这种序列的有效工具就是决策树分析。它是利用决策树描述风险管理多阶段序列决策问题,并直接利用决策树进行计算与决策的一种方法。具体而言,决策树分析法是指分析每个决策或事件(即自然状态)时,都引出两个或多个事件和不同的结果,并把这种决策或事件的分支画成图形,这种图形很像一棵树的枝干,故称决策树分析法。一般都是自上而下生成的。每个决策或事件(即自然状态)都可能引出两个或多个事件,导致不同的结果,把这种决策分支画成图形很像一棵树的枝干,故称决策树。决策树分析法通常有五个步骤。第一步,明确决策问题,确定备选方案。对要解决的问题应该有清楚的界定,应该列出在不同决策时点的所有可能的备选方案。第二步,绘出决策树图形。决策树用三种不同的符号分别表示决策点、状态点、结果点。决策点用方框表示,放在决策树的左端,每种备选方案即状态用从该结引出的树枝(线条)表示;实施每一个备选方案时都可能发生一系列风险事件,用图形符号圆圈表示,称为机会点,每一个机会点可能会有多个直接结果,例如,某种治疗方案有三个结果状态(治愈、改善、药物毒性致死),则状态点有三个枝。中间结果与最终结果都用有圆心的圆形节点表示,称为结果点,总是放在决策树每一枝的最右端。初始状态点在整个决策树的最左端,最终结果点放在整个决策树的最右端,从左至右状态点的顺序应该依照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关系而定。但不管状态点有多少个结果,从每个状态点引出的结果必须是互相排斥的状态,不能互相包容和交叉。第三步,确定并注明各种结果可能出现的概率及损益值。所有这些概率都要在决策树上标示出来,在为每一个状态点引出的结局枝标记发生概率时,必须注意各概率相加之和必须为1.0.运用期望效用准则还要对中间结果及最终结局标注适宜的效用值赋值。第四步,计算每一种备选方案的决策变量值。计算期望值的方法是从“树枝末端”开始向“树根”的方向进行计算,将每一个状态点上所有风险状态的损益值或效用值与其发生概率分别相乘,其总和为该状态点的期望值或期望效用值。在每一个决策点中,将各状态点的期望值或期望效用值分别与其发生概率相乘,其总和为该决策方案的期望效用值,选择期望值或期望效用值最高的备选方案为最优方案。如果多阶段的时间跨度大,就还要考虑时间价值。第五步,应用敏感性试验对决策分析的结论进行测试。敏感分析的目的是测试决策分析结论的真实性,敏感分析要回答的问题是当概率及结果效用值等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变动时,决策分析的结论会不会改变。三、 损失期望值分析法损失期望值法,首先要分析和估计项目风险概率和项目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或收益)大小,然后二者相乘求出项目风险的损失(或收益)期望值,并使用项目损失期望值(或收益)去度量项目风险。在使用项目风险损失期望值作为项目风险大小的度量时,需要确定的项目风险概率和项目风险损失大小的具体描述如下:1、项目风险概率项目风险概率和概率分布是项目风险度量中最基本的内容,项目风险度量的首要工作就是确定项目风险事件的概率分布。一般说来,项目风险概率及其分布应该根据历史信息资料来确定。当项目管理者没有足够历史信息和资料来确定项目风险概率及其分布时,也可以利用理论概率分布确定项目风险概率。由于项目的一次性和独特性,不同项目的风险彼此相差很远,所以在许多情况下人们只能根据很少的历史数据样本对项目风险概率进行估计,甚至有时完全是主观判断。因此,项目管理者在很多情况下要运用自己的经验,要主观判断项目风险概率及其概率分布,这样得到的项目风险概率被称为主观判断概率。虽然主观判断概率是凭人们的经验和主观判断估算或预测出来的,但它也不是纯粹主观随意性的东西,因为项目管理者的主观判断是依照过去的经验做出的,所以它仍然具有一定的客观性。2、项目风险损失项目风险造成的损失或后果大小需要从三方面来衡量:(1)项目风险损失的性质。项目风险损失的性质是指项目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是经济性的,还是技术性的,还是其他方面的。(2)项目风险损失的大小与分布。项目风险损失的大小和分布包括是指项目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严重程度和这些损失的变化幅度,它们需要分别用损失的数学期望和方差表示。(3)项目风险损失的时间与影响。项目风险损失的时间分布是指项目风险是突发的,还是随时间的推移逐渐致损的,项目风险损失是在项目风险事件发生后马上就能感受到,还是需要随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显露出来以及这些风险损失可能发生的时间等,项目风险影响是指项目风险会给哪些项目相关利益者造成损失,从而影响它们的利益。3、项目风险损失期望值的计算项目风险损失期望值的计算一般是将上述项目风险概率与项目风险损失估计相乘得到,然后以此作为决策的依据,即选取损失期望值最小的风险管理方案。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即使自留风险方案的损失期望值小于投保方案,很多人仍宁愿选择购买保险作为风险管理决策方案。对这种行为的一种解释就是由于不确定性存在的隐性成本忧虑因素的影响。不论选择哪一个风险管理方案,风险的不确定性都是客观存在的。即风险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损失程度可能很大,也可能很小。风险管理人员对于可能出现的最坏后果心存忧虑,这种忧虑无论未来风险事件是否发生都将存在。在运用数量方法选择风险管理决策的过程中,需要把忧虑因素的影响代之以某个货币价值,从而产生了风险管理方案的忧虑成本。忧虑成本的确定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忧虑成本是一个极为主观的因素,然而仍然可以从分析影响忧虑成本的因素入手寻求估计忧虑成本的可行途径。首先,损失的概率分布,尤其是程度严重的损失和发生概率高的损失对风险管理人员的心理反应有直接的影响。其次,风险管理人员对未来损失的不确定性的把握程度也对忧虑心理的产生有直接影响。由于忧虑成本的加入,各种风险管理方案的损失期望值增加。对于投保方案而言,付出较净损失期望值更多的保险费后,将损失的不确定性化为确定性支出,能够大大减少管理者的忧虑心理,一般此时的忧虑成本为零,如果企业决定部分或全部自留风险,即使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也只能减轻而无法消除忧虑成本。忧虑成本的确定可以用调查问卷的办法,询问风险管理人员愿意付出多大的经济代价来消除由于损失的不确定性而造成的忧虑心理。四、 人力资本风险企业的生产性质资本包括实物资本和人力资本。所谓人力资本,著名经济学家舒而茨的定义是:人力资本是相对于物质资本而非人力资本而言的,是体现在人身上的,可以被用来提供未来收入的一种资本,是指人类自身在经济活动中获得收益并不断增值的能力。人力资本不等于人力资源,人力只有经过培训,才能真正成为资本。换言之,人力资本风险就是指由于个人的死亡、受伤、生病、年老或其他原因的失业而造成的损失的不确定性。人力资本投资,是指对人力资本进行一定的投入,使其在质和量上都有所提高,并期望这种提高能最终反映在劳动产出增加上的一种投资行为。人力资本投资风险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投资主体对人力资本投入结果的不确定性,企业的人力资本风险与财产损失风险、责任风险一样,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是随着公司内部、外部的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但其损失形态仍不外乎以下几种:死亡、疾病、工伤和年老。(1)死亡。影响员工死亡的风险因素包括年龄、性别、身高和体重、生理状况、职位、个人嗜好、个人病史与家族病史等。(2)疾病。与其他损失形态相比,员工遇上疾病的可能性最大,可以说难以避免。风险管理者如果不能妥善处理此类风险,那么此类风险将成为公司的一个很大的隐患。(3)工伤。工伤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发生各种意外或因职业病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的总称。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人为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统计资料显示,人为因素引起的工伤事故在所有的工伤事故中占较大比例。由此可见,风险管理者完全可以通过积极有效的措施使工伤事故发生率降下来。(4)年老。与其他人身风险损失相比,年老更具有可预见性。其实年老对公司的威胁并不像其他人身风险损失那样明显,但如果风险管理者对此掉以轻心,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员工的养老问题将成为公司的一个沉重包狱。五、 责任风险责任风险是指因个人或单位的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法律责任一般可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企业经常面临的责任风险主要是民事责任风险,民事责任又分为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两大类。责任风险中的“责任”,少数属于合同责任,绝大部分是指法定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在保险中,保险人所承保的责任风险仅限于法律责任中对民事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它是由于人们的过失或侵权行为导致他人的财产毁灭或人身伤亡。在合同、道义、法律上负有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又可细分为对人的赔偿风险和对物的赔偿风险。如对由于产品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所致消费者的财产或人身伤害,产品的设计者、制造者、销售者依法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责任风险从其分摊原则来看,包括免责、过失责任、严格责任、绝对责任和连带责任五种。1、免责法院在很多情况下对慈善机构和政府的行为实行免责。慈善事业的财产不能被用于支付判决,因此,很长时间以来慈善机构在进行自己的活动时不必因自己的过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而担忧。但现代的普通法已经规定,慈善机构对以下两种情况要负责任:第一,因该机构挑选员工的过失,使得本应从机构活动中受益却受到伤害的人:第二,其他因该机构员工的行为或者过失而受到伤害的人。对政府的一些行为实行免责,是为了维护与保持公众利益,如果政府总是因其过失与错误行为而被诉讼纠缠的话,这种经济负担就会使其不能提供有利于大众的服务。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政府所享有的相当广泛的豁免权开始不同程度地减弱,但大多数情况下,立法性的或纯粹的政府管理行为还是会受到法律的豁免。2、过失责任过失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因任何疏忽或过失违反法律应尽义务,或违背社会公共生活准则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时,应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责任。例如违章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亡,肇事人就应承担法律赔偿责任。过失责任是一种普遍的分摊责任的方法,法律上的过失责任往往是侵权行为。但过失行为属于非故意侵权行为,它与故意侵权行为不同。故意侵权行为是指有预谋或有计划,但不必事先预料到后果的行为,如非法侵占、侵占他人财产、胁迫、殴打、非法监禁、人格诽谤、侵犯他人隐私、诬告、破坏他人合同关系等。而过失侵权行为则表现为行为人“丧失他应有的预见性”而未达到应有的注意程度的一种不正常或不良的心理状态。过失分为两种:一种表现为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应当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另一种表现为虽然预见到了其行为的后果,却轻信这种后果可以避免。在法庭上以过失为由起诉被告的时候,原告要举证说下述四个方面:被告具有法律规定的注意义务;被告没有履行注意义务;对义务的违反是导致伤害的近因:这种伤害造成了实质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同时,被告拥有一定的抗辩权利。3、严格责任严格责任本质上是一种归责原则,并非在此归责原则下实现的责任主体所承担的一种法律责难后果与状态。在过失责任下,侵害人要承担由于自己的疏忽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如果侵害人没有疏忽,就可以不承担责任。但由于许多行为的危险性较大,即使施加了合理的注意,侵害人也应该为损失负责。因此,很多情况下只要证明了行为的危险性,就可以起诉侵害人要求赔偿。这种情况下侵害人就承担了严格责任。严格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是指违约责任发生以后,确定违约当事人的责任,应主要考虑违约的结果是否因违约的行为造成,而不考虑违约方的故意和过失。严格责任是一种既不同于绝对责任,又不同于无过错责任的一种独立的归责形式。与其他归责原则相比,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严格责任的成立以债务不履行以及该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要件,而并非以债务人的过错为要件,这是其区别于过错责任的最根本的特征。因而在严格责任下,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有无过错进行举证的责任,而债务人以自己主观上无过错并不能阻碍责任归加。在这一点上,似乎有理由认为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中的举证责任倒置过错推定相一致。但是,过错推定的目的在于确定违约当事人的过错,而严格责任考虑的则是因果关系而并非违约方的过错。例如,在严格责任下第三人的原因导致违约并不能免除债务人的违约责任,而此种情形无论如何不能推定债务人存在过错。因此,二者仍是存在一定区别的。第二,严格责任虽不以债务人的过错为承担责任的要件,但并非完全排斥过错。一方面,它最大限度地容纳了行为人的过错,当然也包括了无过错的情况;另一方面,它虽然不考虑债务人的过错,但并非不考虑债权人的过错。如果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不履行,则往往成为债务人得以免责或减轻责任的事由。可见,虽然严格责任往往被我国学者称为“无过错责任”,但其与侵权行为法中既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也不考虑受害人的过错(过失)的无过错责任是存在一定区别的。第三,严格责任虽然严格,但并非绝对。这一点使之与绝对责任区别开来。所谓绝对责任,是指债务人对其债务应绝对地负责,而不管其是否有过错或是否由于外部原因造成。严格责任在19世纪英美古典合同理论中也曾经是绝对责任,发展至后来,出现了诸如后发不能之类的免责事由,因而出现了严格但不绝对的严格责任。在严格责任下,并非表示债务人就其债务不履行行为所生之损害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负责,债务人可依法律规定提出特定之抗辩或免责事由(例如不可抗力等)。4、绝对责任绝对责任是指当某人需履行某项义务时,无论情况如何都必须承担责任。绝对责任常见于爆炸实例中。许多汽车法往往规定,即便被保险人有过失或有违法行为,保险公司也必须对第三者承担责任。某些法律明文规定这样一种责任:某种被认定为违禁的事件发生便可构成责任,无须考虑被告人注意程度或已采取的预防措施,也不需要提供有关过错的证据。绝对责任较之严格责任标准更高。承担严格责任的行为人有法定的抗辩事由可援引,而承担绝对责任的行为人不能援引任何抗辩事由。5、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有效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带义务人都对不履行义务承担全部责任。连带责任的规定,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由于连带责任后果较严重,人民法院在认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时比较慎重,凡法律无明文规定或当事人之间无明确约定的,一般不能判由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除了当事人之间的有效约定外,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连带责任的适用条件分别作了规定,这些规定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认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具体来讲,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六、 纯粹风险管理纯粹风险具有可保性,因而财产损失风险、责任风险和人力资本风险这三大类纯粹风险主要是通过保险进行管理,保险的具体方法在第6章详细介绍。现代公司无一不是把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作为自己的最高目标和企业生存的宗旨。但是,大多数公司都在全力以赴地提高公司营业额,和利润,忽略了努力降低企业风险也是扩大股东价值的重要一环。商业决策和投资总是与冒险相伴而行,有些企业家因为敢于冒险、抓住机遇;而企业管理则不然,保证稳健运营才是制胜的关键。然而,商业经营永远处于种种威胁之中:计算机故障、火灾、环境污染、财务欺诈、决策失误、产品被迫招回等。风险的存在要求企业管理者必须严肃对待企业风险。怎样界定商业经营中哪些是最重要的危险、如何减少这些危险发生的概率一如果真的发生的话,又该如何把危险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之内?商业风险范围很广,这里只讨论纯粹风险。纯粹风险管理的本质是将未来不确定的损失以最经济的方式转变为现实的成本,诺基亚公司关于纯粹风险管理的案例将揭示这个如此简单的道理是如何通过最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来实施的。七、 人力资本损失度量人力资本损失风险的大小需要从损失频率和损失幅度两个方面来考虑。1、损失频率的估算(1)死亡。死亡的频率即处在各年龄段的人的死亡频率,一般从寿险业的生命表中可以得到各年龄段有关死亡概率的信息。(2)健康状况恶化。健康状况恶化是一个非常笼统的说法,很难用某一个指标来描述健康状况恶化,只能从某一个角度侧面来看,比如致残率和同医疗保健机构的接触等。致残率可以反映比较严重的健康状况恶化,集体来说,活动受限天数、病人卧床天数及误工天数(耽误工作或耽误上学的天数)都不同程度地反映致残率。而同医疗保健机构的接触主要是指看医生的频率,一般可以从历史平均数据得到。(3)年老和退休。年老和退休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问题,这意味着收入减少,而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可能会增加,而且这个数量非常不确定。有关平均剩余寿命的数据可以由中国经验生命表编制委员会所制“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查到。(4)失业。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愿意接受现行工资水平但仍然找不到工作的现象,指的是非自愿失业。它不是由健康状况恶化引起的,也不是由死亡和年老引起的,而是由经济原因引起的。失业是另一个威胁个人收入能力的重要因素。很多公司,都会通过政府强制的失业保险为员工提供失业方面的保障;国外也有一些公司为员工提供了间接的保险项目,常常是在员工离开公司时一次性支付失业补偿和在员工的薪水中连续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金。失业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即每个人所经历的失业的本质不尽相同,大致可以分为这样几种类型,可以分为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生产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由于转换职业等原因而造成的短期、局部失业。这种失业的性质是过渡性的或短期性的。它通常起源于劳动的供给一方,因此被看作是一种求职性失业,即一方面存在职位空缺,另一方面存在着与此数量对应的寻找工作的失业者,这是因为劳动力市场信息的不完备,厂商找到所需雇员和失业者找到合适工作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摩擦性失业在任何时期都存在,并将随着经济结构变化而有增大的趋势,但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失业存在是正常的。结构性失业是指劳动力的供给和需求不匹配所造成的失业,其特点是既有失业,也有职位空缺。失业者或者没有合适的技能,或者居住地点不当,因此无法填补现有的职位空缺。结构性失业在性质上是长期的,而且通常起源于劳动力的需求方。结构性失业是由经济变化导致的,这些经济变化引起特定市场和区域中的特定类型劳动力的需求相对低于其供给。造成特定市场中劳动力的需求相对低可能由以下原因导致:一是技术变化,原有劳动者不能适应新技术的要求,或者是技术进步使得劳动力需求下降;二是消费者偏好的变化。消费者对产品和劳务的偏好的改变,使得某些行业规模扩大而另一些行业规模缩小,处于规模缩小行业的劳动力因此而失去工作岗位:三是劳动力的不流动性。流动成本的存在制约着失业者从一个地方或一个行业流动到另一个地方或另一个行业,从而使得结构性失业长期存在。周期性失业是指经济周期中的衰退或萧条时,因社会总需求下降而造成的失业,当经济发展处于一个周期中的衰退期时,社会总需求不足,因而厂商的生产规模也缩小,从而导致较为普遍的失业现象,周期性失业对于不同行业的影响是不同的,一般来说,需求的收入弹性越大的行业,周期性失业的影响越严重。风险管理者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员工所面临的失业情况,因为每种失业引起的问题都各不相同,降低这些失业概率的措施也各不相同。2、损失幅度的估算人力资源风险的损失主要来源于收入的减少和费用(主要是医疗费用)的增多,但精确估计这种损失非常困难,因为我们无法准确预计如果继续工作,我们的收入会是多少。所以人力资本风险的损失幅度都是一个近似的估计。(1)生命价值法。生命价值法是从收入的角度来评价雇员的损失。当雇员死亡或永久性残疾时,其损失主要是收入损失,并且是永久性的,与时间长短呈正相关。这样就可以通过计算雇员在继续工作的情况下所得到的收入来估计员工或其亲属所遭受的损失,即计算每年的税后收入减去员工自身消费后所剩金额的现值总和,这就是生命价值其具体计算步骤为:第一步,预测雇员在退休前每年能得到的税后收入。第二步,如果损失原因是死亡,就要减去用来支付雇员自身消费的那部分收入。第三步,把每年的收入贴现后相加。生命价值是一个近似的估计值,之所以这样说,原因有几点:第一,收入贴现和的估计是近似的。员工的年收入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它受到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的影响,同时还受总体工资水平的影响,但在计算生命价值时,必须事先预计出年收入,这个预计值和实际值之间就可能存在差异。第二,消费的估计是近似的。员工自身的消费也是近似的估计值实际中可能会发生变化。第三,利率的估计是近似的。在贴现中所用的利率也是一个平均的估计值。第四,收入流与消费流发生的时间是近似的。(2)需求法,需求法是从支出的角度来评价损失,它是指雇员为保持家属当前的生活水平所需支出的现值。用需求法来估计损失,不需要考虑雇员的收入以及家属能使用的部分所占的比例,只需考虑家属的正常支出,以及这种正常支出如何受员工死亡的影响。需求法在计算时考虑到了家庭收入的补偿因素,如社会保障计划中为死者家属提供的福利,其具体的计算步骤和生命价值法类似。两种方法相比较,从理论上说,生命价值法是一种更为正确的方法,因为它主要考虑潜在的损失,而非不同家庭的消费水平和消费偏好。但在实际中,人们更喜欢用需求法,因为需求法更简洁明了,并且能直接描述雇员家庭的经济福利。八、 责任损失度量法律责任中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根据相应的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界定,民事责任中的违约责任依据合约规定界定责任方的责任大小,因此本章的责任损失度量是指民事侵权责任损失的度量,侵权责任损失主要是指企业依据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程度和大小而承担的经济赔偿,以及相应的诉讼费、辩护费等法律费用支出。损害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一种后果,具体表现为受害人的死亡、人身伤害、精神痛苦以及各种形式的财产损害,相应的赔偿原则因损害类型而异。1、财产损失赔偿财产损害是指受害人因其财产受到侵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它是可以用金钱的具体数额加以计算的实际物质财富的损失。第一,财产损害可以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侵权人既要对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进行赔偿,也要对在正常情况下实际上可以得到的利益即间接损失进行赔偿。直接损失是行为人的加害行为所直接造成的被侵权人的财产减少,如侵犯财产权而造成的财物的损坏、灭失,都属于直接损失,都应当全部赔偿,间接损失原则上也应当全部赔偿。因为在正常情况下,被侵权人本应当得到这些利益,只是由于侵权人的侵害才使这些可得利益没有得到。这种损失虽然与直接损失有些区别,但这种区别只是形式上的,实质上并没有区别。对于间接损失如果不能全部予以赔偿,被侵权人的权利就得不到全部保护,同时侵权人的违法行为也得不到应有的制裁。因此,间接损失也应当全部赔偿。这里所说的间接损失,是客观的、实际的损失,是有切实依据的可得利益损失,并不是主观臆想的损失,对于这样的损失,必须予以全部赔偿。第二,需要赔偿合理损失。在实行全部赔偿原则的时候,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予以赔偿的损失必须是合理的。不合理的损失不应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体现的就是赔偿合理损失,按照这一规定,计算财产损失的基本方法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这个方法基本可行,但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如果损害发生时市场价格较低而案件审判时市场价格较高,按照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就对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不利。如果损害发生时市场价格较高而案件审判时价格较低,则这样的计算方法是比较合理的。对此,应当着重解读后一个说法,即“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可以采取实事求是的方法确定损失范围,确定赔偿数额。第三,实行损益相抵。实行全部赔偿,必须从全部损失中扣除新生利益,实行损益相抵。对此,应当依照损益相抵原则,进行科学、准确的计算,对其相抵以后的损失额,予以全部赔偿。第四,财产损害赔偿是否适用预期利益损失规则。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过程中,专家对财产损害赔偿是否应当适用预期利益损失规则,进行了研究,最终立法没有采纳,但这种规则是应当考虑的。例如,沈阳故宫门前上马石毁损案中,上马石被新手司机在倒车中撞折,经过鉴定,损失达数千万元之多,但侵权人无此巨额利益的损害预期。北京市植物园试验栽培的葡萄被他人偷吃,损失价值也达数千万元,侵权人也无此预期。如果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亦不公平。如果适用预期利益损失原则,确定适当的赔偿数额,则较为稳妥。故应当在司法实践中总结经验,将来在司法解释中解决。2、非财产损害赔偿(1)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侵害他人的身体所造成的物质机体的损害,根据损害的程度不同,可以分为一般伤害、残疾和死亡三种类型。无论是一般伤害、残疾还是死亡,均属于对他人身体的损害。因此,人身损害的赔偿首先涉及的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然而,人身损害不能仅以受害者遭到损害的物质机体本身的价值作为赔偿的确定标准,还应考虑受损机体得以恢复所需的全部费用。(2)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失是指当受害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人格权受到侵害时精神上的痛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0条第11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做了界定,扩大了赔偿范围。精神损害表现为生理上或者心理上痛苦的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它不能像财产损害那样,可以通过一定的标准加以确定,对于精神受到损害的人给予金钱赔偿,并不具有等价性,而是具有补偿、惩戒的特征。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解释列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注意事项:第一,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的,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如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以支持。第二,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九、 风险管理决策的意义和原则为达到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目标,必须在所有的对策中选择最佳组合,这就是风险管理决策过程的工作内容。风险管理决策在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是重要的一环,是贯穿各个程序的一条主线。没有科学的风险管理决策,也就无法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同时,前期工作如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是风险管理决策的基础。决策工作在风险管理中的关键作用可从决策本身的内涵中得到体现:其一,风险管理决策取决于风险管理的宗旨,风险管理决策对应风险管理目标,是实现风险管理目标的保障和基础,必须确保所采取的风险管理决策能达到以最少的费用支出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这一管理目标。其二,风险管理决策是对各种风险管理方法的优化组合和综合运用,从宏观的角度制订总体行动方案。风险管理计划的编制要依据风险管理目标,分析风险因素、风险程度,了解可供选择的方法的利弊及成本,在综合评价后做出合理的选择和组合。事实上,人们在面对风险时都在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运用不同的风险管理方法,如避免风险、转移风险、自留风险,采用防损技术或者综合运用各种方法。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风险管理决策着重强调的是如何更科学、更有效地将各种方法结合起来,把处置风险从无意识行为上升为有意识的组织行动,从盲目的试探、碰运气转化为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合理选择。风险所具有的一些特性,如客观存在性、偶然性和多变性,是风险管理决策区别于其他一般管理决策的特点。为保证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风险管理决策应该坚持以下原则:(1)全面周到原则。经过调查分析,每一个经济单位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风险管理的目标也可细分为多个目标,如损前目标、损后目标等,对不同风险的处置,要实现不同的目标,往往需要采用多种措施,每一种措施都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和局限性。风险管理决策就是要把所有可供选用的对策仔细分析,权衡比较,在全面周到的基础上寻找对策的最佳组合。(2)量力而行原则。风险管理提供了一种与损失风险做斗争的科学武器,但这个武器的应用是需要付出一定成本的。而同样的成本对具有不同财务实力的经济单位的影响是迥然不同的,即使同一单位在其不同发展时期对同样成本的反应也很可能不一致。对盈利为重要指标的企业而言,要分析风险管理成本对企业盈利的影响。一般情况是,风险管理成本从零开始增加时,企业的盈利能力随之提高,但成本增加到某一点后,情况发生变化,即继续增加的成本将导致企业的盈利下降。风险管理人员要尽可能找到这个转折点,在决策时才能正确把握。(3)成本效益比较原则。随着风险管理的成本增加,所获得的安全保障程度一般将提高,但高成本的风险管理决策未必是最好的决策,因为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以最少的经济投入获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在决策过程中,要以成本与效益相比较这一原则作为权衡决策方案的依据。在实际运作中,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在获取同样安全保障的前提下选择成本最小的决策方案。(4)注重运用商业保险,但不忽视其他方法。为了实现风险管理的损前目标,可供选择的方法包括预警系统、损失控制设备、人员培训制度等,这些措施的落实既可以减少灾害事故发生的概率,又能够降低一旦事故发生时的损失程度。由于风险的复杂多变性和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局限性,人们所采取的风险预防和控制手段无法从根本上消除风险,损失被减少的程度也难到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为了实现风险管理的损后目标,保险方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它是一种最重要的工具,尤其是处置那些估测不准、发生概率小但损失程度大的风险,如巨灾风险等。对于绝大多数的经济单位来说,由于拥有的风险单位少、损失预测的准确性较差,购买保险就成为行之有效的选择方案。选择保险并不意味着放弃其他方法。为了减少附加保费的支出,可以考虑适当程度的自留风险或其他措施,与保险综合运用,以尽可能减少风险管理的成本,如购买第一损失保险或超额损失保险。在正确地识别和衡量风险后,首先应从保险的角度入手,准备一份能最佳补偿全部风险所致损失的保险组合表,要力求全面(为尽可能多的风险提供保障)和充分(每一保险金额足以提供足够的保障)。在这一过程中也许会遇到不可保的风险或无法足额投保的风险,那么就必须考虑保险以外的其他对策。这是一种可行的操作方法。其次是对组合表中的保险保障进行分类,包括必需的保障、需要的保障和可利用的保障。必需的保障包括各种强制保险和为预期损失非常严重的风险所提供的保险,如法律强制的汽车责任险、抵押合同要求的财产保险等。需要的保障针对的是那些将严重影响企业经营,造成财务困难,但不至于使企业倒闭或破产的损失风险。可利用的保障所处置的是那些不至于给企业带来严重影响,只在一定程度上给生产经营带来不利的损失风险。最后是对上述三类保障作具体分析,探讨是否能利用其他非保险对策,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足够的保障。也许某些损失风险能以低于保,费的成本转移给非保险人的其他单位,或经采取措施后风险能减小到不太严重的程度,或者可以较准确地预测,使得自留风险比保险能节约附加保费。也许对于某些风险来说,部分自留与保险的适当结合既能节约成本又能获得足够的保障,对于需要的和可利用的保障而言,非保险对策的应用更为广泛和普遍。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用成本效益比较的原则去选择众多方案中的最佳方案。在多种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中,应该如何权衡比较以寻求最佳决策方案呢?随着风险管理这门学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数理方法被用于风险管理决策。尽管数理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着局限性,如所采用的数据一般都有误差或者不完整,以及需要专门知识才可使用数理方法等,但是,在实用方面数理方法依然具有重要的价值,即使数据不全,风险管理人员也可借助这些方法做出一些重要的风险管理决策,这些方法是传统方法中隐含的假设和决策原则明确化,从而使人们加深对决策方案的理解,也使应用变得更容易些。十、 风险管理决策的含义和内容风险管理决策是指根据企业风险管理的目标和总体方针,通过分析企业所处的环境和条件,选择风险管理的技术和方法的活动和过程。具体地说,对于一种或一组特定的风险,企业一般面临多种可行的风险管理方案,从中选择一种符合给定条件的最佳方案就是风险管理决策的核心内容。按照风险管理过程的内容,风险管理决策所要解决的是如何从总体角度,根据风险管理的目标和风险的程度,综合选择各种风险管理技术,以最低的费用制订总体方案或总体计划。从严格意义上讲,风险管理决策应包括以下四个基本内容。(1)信息决策过程。了解和识别各种风险的存在及风险的性质,估计风险的大小。(2)方案计划过程。针对某一具体的客观存在的风险,拟订风险处理方案。(3)方案选择过程。根据决策的目标和原则,运用一定的决策手段选择某一个最佳处理方案或几个方案的最佳组合。(4)风险管理方案评价过程。由于风险具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应该对所选择的方案进行评价和修正。十一、 产业环境分析当前时期,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营造较好的外部环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新突破,有利于发挥后发优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有利于激发发展动力和活力;国家聚焦聚力于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生产力布局向内陆腹地拓展,有利于开拓发展新空间;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到更加重要位置,有利于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与此同时,国际国内发展环境错综复杂,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国内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发展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发展不足仍然是面临的主要矛盾,同时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有效需求不足,传统动力减弱,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难度增加;产业层次总体较低,创新能力不强,转型升级任务艰巨;企业效益下滑,商品房库存偏高,经济领域风险隐患较多;资源约束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压力不断加大;人口老龄化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扶贫攻坚任务十分繁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增多;社会文明素质有待提高。十二、 车辆电子架构演进,域控制器价值凸显电子电气架构演进历程中,主机厂和供应链的地位、合作模式在不断动态变化。在分布式架构阶段:主机厂为硬件集成者,Tier1把上游的Tier2(嵌入式软件、芯片)打包后提供给主机厂。在功能域架构阶段:类似功能合并,软件逐步从过去的黑盒中分离,主机厂选择直接与原来的Tier1/2合作,在应用软件层可能选择合作也可能选择自研。主机厂根据能力不同对域控制器的软硬件部分参与程度不一。对于自研程度深的主机厂,域控制器供应商相当于纯代工角色,对于自研程度浅的主机厂来说,域控制器供应商相当于全方位的“保姆”角色,可以实现“交钥匙”式服务。进入中央计算+区域控制阶段以后,大部分ECU消失,各传感器/执行器被中央计算单元支配,原属于Tier1的大部分策略层的软件由主机厂主导,主机厂对软件中的高价值模块的介入程度渐深,因此主机厂必须要有专业的软件团队,以集成自研与外包软件,软件所有权主要属于汽车制造商。十三、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十四、 法人治理(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2、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3、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4、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会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二)董事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并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董事应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以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作为董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裁,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2、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3、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3)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7)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11)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2)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应当保证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5)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存在异议,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6)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5、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6、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267、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半年内仍然有效。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8、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9、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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