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监护装置公司治理手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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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泓域/养老监护装置公司治理手册养老监护装置公司治理手册目录一、 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促进公司治理3二、 证券市场控制权配置方式3三、 经理市场及其作用8四、 产品市场及其竞争激励11五、 主银行制及相机治理13六、 公司融资结构与银企关系19七、 美国模式的特点、问题及启示24八、 韩国模式的特点、问题及启示28九、 关联公司之间的协作机制33十、 母公司滥用关联交易形式36十一、 项目基本情况39十二、 产业环境分析45十三、 发展目标46十四、 必要性分析47十五、 公司基本情况47十六、 SWOT分析49十七、 组织机构、人力资源分析56劳动定员一览表57十八、 法人治理结构58十九、 项目风险分析69二十、 项目风险对策72二十一、 发展规划74一、 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促进公司治理在现代市场经济,仅仅依靠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很难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证券市场也不例外。因此,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是:让政府对市场运作进行干预(“看得见的手”),纠正市场缺陷,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提供公共产品为社会服务。对于证券市场而言,由于其影响面较广,因此政府的监管就更是不可或缺。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监管部门主要是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它承担着证券市场的监管者和证券市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屏障两大功能。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作用,主要是中国证监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主要包括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利益保护制度、防止内部人控制制度、禁止内幕交易制度等基本制度。二、 证券市场控制权配置方式控制权配置包括并购和资产剥离两种形式。(一)企业并购1、企业并购基本概念企业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总称。在西方,二者惯于被联用为一个专业术语MergerandAcquisition,缩写为“M&A”。兼并是指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被吸收企业解散,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被吸收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承继企业承继的行为。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资产、股份或股票,或对其他企业的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所持有的股权,从而取得其他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兼并和收购有着一定的区别。兼并的结果通常是目标企业法人地位的丧失,成为兼并方的一部分。从产权经济学角度看,兼并是企业所有权的一次彻底转移,兼并方无论从实质上还是从形式上都完全拥有了目标企业的所有权。而在收购行为中,目标企业可能仍保留着原有名称,优势企业只是通过购买目标企业全部或部分所有权而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在实践中,接管、企业重组、企业控制、企业所有权结构变更等都统称为并购(M&A)。2、企业并购条件并购并非轻而易举,并购机制并非总是行之有效的。首先,并购需要收集关于并购目标企业的无效性和有待改进领域的信息,而收集这些信息的成本可能是昂贵的。其次,一些被并购公司的股东不转让其股份、不支持并购者的“搭便车”现象会对并购产生巨大的阻力。因为对于被接管公司的股东而言,保留股份能够免费享受到并购者并购带来的股价提高的好处。再次,并购者可能面临来自其他并购者和少数股东的竞争。最后,被并购公司的管理阶层会采取各种并购防御措施使并购难以成功。3、企业反并购措施诉诸法律。诉讼策略是目标公司在遭遇敌意并购时常使用的法律手段。目标公司在收购方开始收集股份之时便以对方收购的主体资格、委托授权、资金来源、信息披露等方面违法违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对方的收购行为无效。于是,收购方必须给出充足的证据证明目标公司的指控不成立,否则不能继续增加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从提起诉讼到具体审理再到裁决,一般都需要一段时间,目标公司可以请反并购专家来商量对策,也可以寻求有合作意向的善意收购者来拯救公司。总之,不论诉讼成功与否,都为目标公司争取了宝贵的时间,这也是其被广泛采用的主要原因。定向股份回购。这是指目标公司以可用的现金或公积金或通过发行债券融资来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股票一经回购,势必会使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减少,假设回购不影响公司的利益,那么剩余股票的每股收益率就会上升,使每股的市价也随之上涨。目标公司如果提出比收购价格更高的出价来收购其股票,则收购者不得不提高其收购价格,从而抬高收购成本,增加收购难度。目标公司通常采取举债或出售资产的方式融资来回购股票,这样可以抬高公司的负债比率或将引起收购者兴趣的特殊资产(如商标、专利、关键资产或子公司等)出售,从而降低并购收益。资产重组与债务重组。目标公司采用资产重组的目的在于减少公司的吸引力,增加并购公司的并购成本。目标公司或是购进并购方不要的资产或部门,或是忍痛出售并购方看中的资产或部门,使并购方失去兴趣,达到反并购的目的。与资产重组一样,目标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目的也是增加并购方的成本。通过对债务的重新安排,使并购方在并购成功后会面临巨额的债务负担。例如,目标公司可以将以前的债务重新安排偿还时间,使并购方在并购后立即面临还债的难题。毒丸防御。毒丸策略一般是由企业发行特别权证,该权证载明当本企业发生突变事件时,权证持有人可以按非常优惠的价格将特别,权证转换为普通股票,或是企业有权以特别优惠的价格赎回特别权证。毒丸防御策略增加了收购目标公司的成本,从而增强了目标公司抵御接管并购的能力。(二)公司剥离与公司并购相对应的行为是公司剥离,即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指令或经公司决策,将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独立的新公司,或将公司的某个部门予以出售的行为。公司剥离方式主要有部门出售、股权分割和持股分立三种形式。1、部门出售部门出售是指将公司的某一部分出售给其他企业。部门出售的主要目的或是为了取得一定数量的现金收入,或是为了调整企业的经营结构,以集中力量办好企业有能力做好的业务。美国的学术研究一般表明,出售资产的公司和收购与自己有关行业的公司,会造成股票价格提高,但收购与自己行业无关的公司,股票价格不会提高。2、股权分割股权分割又称资产分割,是将原公司分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完全独立的公司。分立后的企业各有自己独立的董事会和管理机构,原公司的股东同时成为分立后的新公司的股东。股权分割的动机与部门出售相似。但股权分割后,别的公司不会经营该分割出的单位,因此,不会出现公司重组中的协同效应。有可能的是,在不同的管理手段下,该经营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的公司比原来经营得更好,股权分割就可能获得经济效益。但应注意的是,股权分割也是有成本的;相对于一个独立的公司,有两个独立的公司又有新的代理成本。3、持股分立持股分立是在将公司的一部分分立为一个独立的新公司的同时,以新公司的名义对外发行股票,而原公司仍持有新公司的部分股票。持股分立与股权分割的不同之处在于:在股权分割时,分立后的公司相互之间完全独立,在股权上没有任何联系;而持股分立的典型情况是,持股分立后的新公司虽然也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但原公司继续拥有新公司的部分权益,原公司与新公司之间存在着持股甚至控股关系,新老公司形成一个有股权联系的企业集团。三、 经理市场及其作用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经理是职业化的经营管理专家,其经营才能是一种重要的资源。作为经理,必须在市场上尽力寻找适合自己的企业,企业也必须在市场上寻找适合自己的经理。经理找不到合适自己的企业,或者所有企业都不选择该经理,那就意味着该经理还不能称之为经理。而如果某个被聘用的经理由于经营业绩较差而被解聘,那么他作为经理的价值就会大幅贬值。在以后的职业生涯中,他或者被降格使用,或者干脆找不到任何一个经理职位。为此,经理市场的存在将促使经理努力工作,而不敢懈怠。在现代公司制企业中,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企业治理需要解决的两个关键性问题就是经理的选择问题和经理的激励问题。经理市场的部分机制对于这两个问题的解决起着重要的作用。经理市场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对经营管理者产生激励和约束作用:一是经理市场本身是企业选择经营者的重要来源。在经营不善时,现任经理就存在被替代的可能。这种来自外部乃至企业内部潜在经营者的竞争会迫使现任经营者努力工作。二是市场的信号显示的传递机制会把企业的业绩与经营者的人力资本价值对应起来,促使经营者为提升自己的人力资本价值而全力以赴地改善公司业绩。因此,成熟经理市场的存在,能有效促使经理人勤奋工作,激励经理人不断创新,注重为公司创造价值。经理市场或称为代理人市场、企业家市场,实质是企业家的竞争选聘机制。竞争选聘的目的,在于将职业企业家的职位交给有能力和积极性的企业家。而企业家的能力和努力程度,是企业家长期工作业绩建立的职业声誉。经理市场的“供方”是经理,“需方”是作为独立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在“供需双方”之间,存在大量提供企业信息、评估经理候选人能力和业绩的市场中介机构。如果把经理的报酬作为经理市场上经理的“价格”信号,经理的声誉便是经理市场上经理的“质量”信号。经理市场的竞争选聘机制的基本功能在于克服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它一方面为企业提供一个广泛筛选、鉴别经理能力和品质的制度;另一方面又保证企业始终拥有在发现选错候选人后及时改正有助于降低经理的“道德风险”。因为充分的经理市场竞争,可动态地显示经理的能力和努力程度,使经理始终保持“生存”危机感,从而自觉地约束自己的机会主义行为。经理市场的另一个功能在于保证经理得到公平的、体现其能力和价值的报酬。如果一个经理的能力和努力都被市场证明是“高质量”的,而该经理并没有被报以相应的高报酬,如果经理市场的信息又是较为充分的,该经理的业绩将被其他企业注意到,这些企业就可能向其提供高报酬,从而将其吸引走。这种威胁的存在,使得企业必须公平地对待经理。经理市场为企业提供了相对客观的选择机制,使经理的人力资本价值得到充分的评价,从而使职业经理重视自身的业绩和声誉。一方面,通过经理市场中的竞争选拔,企业能够发现有能力的经理;另一方面,经理市场的存在给在职经理提供了这样一种信息:具有良好经营业绩的经理能够在经理市场中获取较好的谈判条件。当经理价值能在经理市场上得到正确的评价,现任经理为提高自身在未来经理市场上的价值,需要努力工作和保持良好的声誉,这就是经理市场提供的激励作用。而且,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能相对有效地解决经营者的选择问题,让“真正有能力的经营者”获得经理岗位。经理市场可以使经理处于一种不断自我激励的过程之中,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经理自身的潜在激励问题。经理市场起作用的前提是这个市场能够客观地反映出经理人力资本的价值信号,而这种信号是经理行为的累积结果,良好的经营业绩来自于经理过去的努力。如果这种价值信号与经理最为关心的报酬水平高度相关,即本期报酬水平由从前各期的边际产出来决定,而当期的边际产出又直接影响到以后各期的价值预期,经理为自身的未来利益考虑,就需要提高企业的当期绩效。经理市场的存在既给有能力的经营者提供了选择岗位的舞台,又给在职经理造成了压力。发达的经理市场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一部分,可以满足股东们从中挑选所信赖的代理人的需要。正是由于这种市场的存在,从而对那些“偷懒”或以损害股东利益以谋求个人利益的人构成有力的威胁。有效的经理市场可以随时根据经营者的经营业绩来判定其人力资本价值的升高或降低。如果一名经理受能力限制或以权谋私使公司蒙受损失,那么,他本人的人力资本价值就会贬值,从而他就会被潜在的竞争者所取代,其人力资本贬值的结果还可能殃及其以后的职业生涯。由于经理市场上存在许多优秀的经理人才,股东们可通过“用手投票”挑选更合适的人选来取代他。这种来自经理市场的压力迫使在职的经营者更加努力地工作,以使自己的人力资本和经营业绩高于竞争者。经理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将经理的收入、社会声望、发展前途、职业生涯与企业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同舟共济、荣辱与共的格局。四、 产品市场及其竞争激励在产品市场上,经理的表现和业绩会通过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利润的变化直接表现出来,产品市场的激烈竞争及其带来的破产威胁会使经理尽力发挥其人力资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一般认为,作为企业代理人的经理比作为企业委托人的股东在企业经营上具有信息优势,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经理偷懒的可能性就大,代理成本就会增多。但由于产品市场竞争的存在,这种信息不对称在长期内是可以得到解决的。哈特建立了一个模型,用以说明所有者控制的企业会迫使经营者控制的企业的经理努力降低成本,减少偷懒。假定同一产品或替代产品在市场上有许多企业,尽管企业的生产成本是相同或不确定的,但各企业的生产成本显然是高度相关的。这样,产品市场的价格便包含着其他企业成本的信息。假定社会上有一部分企业由经理控制,而另一部分企业由所有者控制。由于由所有者控制的企业会竭力使产品成本降至最低,从而压低产品市场的价格。这样,由所有者控制的企业越多,由经营者控制的企业经理受到的压力就越大,偷懒的可能性就越小。结果,由经营者控制的企业为了避免由于产品成本高而产生不利影响,就会有充分的动力降低产品成本。这样,由于企业间的产品竞争,使得尽管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下的信息不对称,但仍然可以有效地降低代理成本。从这种意义上说,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存在,增加了国有企业经理的压力,从而也提高了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可以说,这是近些年来中国一部分国有企业业绩提高的重要促进因素。实际上,即便市场上没有存在由所有者控制的企业这一假设条件,在市场上存在的全部都是由经营者控制的企业,那些生产相同、相似或可以互相替代的产品的企业之间存在的竞争也会使代理成本大大降低。产品市场的竞争经理造成压力,产生激励,有赖于市场的完善和市场得以有序运作的制度结构的建立与完善,否则,因市场不完善市场有序所必需的制度结构没有建立,则会产生无序竞争,从而出现低效率。转型期的中国市场,不仅市场体系不健全,而且确保市场有序运作的制度结构也不健全,这就决定了中国的市场是一种不完全意义的市场。由于市场的不完全和市场制度环境的扭曲,必然会引发企业竞争地位的不平等,致使市场竞争难以充分发挥其优胜劣汰的作用。五、 主银行制及相机治理(一)主银行制银行相机治理的支持者认为,以主银行作为监督者的相机治理制度可以克服资本市场的无效性,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通常,一个企业从许多银行获得贷款,有些国家还允许银行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若其中一个银行是企业的主要贷款行或持有公司最多股份的银行,即该银行是企业最大的债权人和股东,该银行就会承担起监督企业的主要责任,即被称为主银行。因此,主期银行一般是指对于某些企业来说在资金筹措和运用方面容量最大的银行,并拥有与企业持股、人员派遣等综合性、长期性、固定性的交易关系。在企业发生财务危机时,主银行出面组织救援。企业重组时,银行拥有主导权。以上这些行为与机构安排上的总和就构成了人们通常所说的主银行制度。从本质上讲,主银行制是一种公司融资和治理的制度,该制度涉及工商企业、各类银行及其他各类金融机构和管制当局之间非正式的实践、制度安排和行为。【阅读】中国四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10月中旬,为了集中管理和处置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历史遗留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不良贷款,我国政府成立四家直属国务院的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CHAMC)、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GWAMC)、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CINDAAMC)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COAMC),专门分别收购、经营、处置来自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约1.4万亿元不良资产。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银行不良资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部分不良资产;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工商银行部分不良资产;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但现在各公司同样也接收、处置其他金融机构和非对口银行的不良资产。主银行不仅为客户企业提供信贷、资产处理、购买的服务和监督,而且主银行还向公司派遣董事。主银行制度包括三个关系:一是企业与银行之间存在的金融、信息、经营等多元关系;二是银行之间的相互关系;三是管制当局与银行之间的关系。其核心是主银行关系,该关系通常包括四个方面:结算账户、股份持有、公司债券的发行与经营参与。银行贷款给企业实质上是为企业提供了一部分风险资本,而企业为获得这部分资本,则必须及时、主动地向主银行提供内部经营信息。同时,主银行作为最大的债权人和主要股东,依据银企之间的交易合约,也定期收集企业的经营与财务信息,全面、准确地把握企业的经营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弥补企业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乃至采取企业重组等综合性措施,并帮助企业扭转不利经营局面。由此形成了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有效约束。对银行来说,人事参与的目的主要有:分担公司的业务风险,银行向公司派遣的都是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专业人员,这样有助于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尤其是风险管理。获得第一手信息。派遣管理人员的另一个重要目的在于了解公司决策的过程,并不是要获得公司的各种一般性财务报表,而是要获取“第一手的信息”,即预先信息或比公众所知更详细的信息。这些信息对于银行来说,在业务上有使用价值,同时也是承担企业风险所必需的。主银行制度可产生如下几个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主银行的监督机能和信息生产机能,全社会对企业的监督费用和信息费用得到削减,利用企业信息时的信息搜索费用也得以减少;主银行对市场有替代机能,这就减轻了企业被吸纳合并的不安,企业因此可以放弃追求在市场上披露的短期会计利润;主银行可使资金交易内部化,促使企业积极地向银行提供经营财务信息,减弱了资金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也减少了企业投资时的内部资金制约;主银行制度下股票的债券倾向明显,一般股东的发言权由此减少,企业可以从角度规划投资、安排经营;主银行对经营危机的企业采取救济政策,从而减少了资源浪费,促进了社会安定。(二)主银行的相机治理主银行与企业结成资金交易关系的最终目的是要获得预期最大利润。特别是作为资本信贷的所有者要求凭借其剩余索取权而从企业创造的收益中获取利益。然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存在着巨大的风险,这个风险不是来自别处,而是来自结成交易关系的双方。由于交易双方在达成交易契约以及在契约执行的过程中对于各种有关信息的掌握具有不对称性和不完全性,这势必引发一系列影响契约的达成和顺利实施的问题。因此,这就需要一系列机制,以便于制冷者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经理阶层的经营能力和决策水平、公司的经营绩效等进行监督和规划,从而维护自身的投资权益,保证契约的顺利实现。主银行对企业的相机治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银行监督的相机性原则。主银行在企业财务关系状况正常、良好时,主银行把企业剩余索取权给予企业的经营者作为激励机制。当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时,主银行通过企业的结算账户,对企业的财务恶化程度加以核实。如果没有主银行的追加贷款就无法生存时主银行就行使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采取解雇经营者等措施对公司进行主导治理,并最终决定解散还是求助。这种依企业财务状况的治理原则称为相机治理原则。(2)主银行监督的一体化原则。与高度分散的市场监督不同,主银行对企业监督的三个阶段(事前、事中与事后)被统一起来。主银行的事前治理指对企业提出的投资项目的经济价值进行评价和考察。其作用在于克服投资者和法人企业内部治理在关于拟投资项目的利润和风险潜力及企业的管理和组织水平等重要信息时不对称时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产生。事中治理是指主银行资金流入企业后,投资者介入法人企业,直接检查经理人员的经营行为和企业的运营状况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其作用在于克服由于对经理制约和监督不力所致经理背离投资者利益使用资金的机会主义行为。事后治理则是指投资者检查企业的经营绩效或财务状况,判断公司在出现财务困难的情况下能否继续长期生存下去,主银行对于企业恶化财务困境采取纠正或处罚措施。(3)主银行的求助原则。以主银行为相机治理主体的治理结构安排,在企业陷于危机时给予企业求助。实际上,从长远来看,不少企业只是因为暂时困难或其他原因陷于危机,如果不给予求助,这些企业将破产倒闭。尽管主银行相机主导的治理结构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缺陷。一是主银行被企业套牢的风险较大。日本20世纪80年代的泡沫经济与这种主银行相机主导治理机制不无关系。二是主银行相机主导的治理结构限制了资本市场在分散风险与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六、 公司融资结构与银企关系(一)公司融资结构的含义公司的发展离不开融资,如何筹集资金是现代公司经营决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究竟是以内部资金为主(内部融资)还是以外部筹资为主(外部融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公司的发展和治理模式。一般而言,给定投资机会,现代公司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一是内部自由积累;二是对外发行公司债券;三是对外发行股票。现代公司资金的来源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渠道的混合,而所有这些融资渠道所筹集到的资金总和就构成了公司的总资本。由于债券和股票在发行成本、净收益、税收以及债权人对企业所有权的认可程度的差异,在给定投资机会时,公司的筹资决策就是根据自己的目标函数和收益成本约束,选择适当的融资结构。所谓融资结构就是指公司各项资金来源的组成状况,如债务在资本中的比例状况。给定公司资本总额和内部人的股本投入,公司负债比例越高,对外部股本的需求就越低,从而内部股本占总股本的比例就越高,反之内部股本占总股本的比例就越低。就微观层面的经济运行而言,公司融资结构之所以重要,一是因为公司融资结构影响着公司的融资成本和公司的市场价值;二是融资结构影响企业的治理结构,即经理、股东和债务持有者之间的契约关系。给定投资决策,公司经营者的目标函数是寻找最佳的融资结构使其市场价值极大化,亦即使自己的融资结构对投资者有最大的吸引力。从投资者的角度看,各种公司证券代表对未来收益的不同认可,且所有权的程度不一样。债券持有者对未来收益有优先认可权,股票持有者则与公司经营者共担风险。当公司经营不善而破产时,也就是当公司资产小于负债时,债权人有优先权获取企业的一切财产,而股票持有者的收益为零。当公司经营良好且其股票市场价值增大时,公司全部市场价值的增加表现为股票持有者的收益增加。此时作为获取给定比率收益的公司债权人,其收益增量为零。因此,债权收益具有优先权且比较稳定,相对股票而言的风险也较小,股票收益在理论上可以是无限的,但没有优先认可权,相对风险也较大。在这里,公司经营者欲使公司价值最大的结果是一致的。因此公司市场价值就是债权人(债券持有者和股票持有者)的资产价值。如何吸引投资者购买公司的债券或股票,或者公司经营者如何组合公司的融资结构,此时显得异常重要。(二)银企关系从公司融资结构可见,融资方式的选择决定融资结构,从而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效率的高低。根据融资方式选择的种类不同,出资方与公司之间的紧密关系也不同,由此形成了银企关系的诸多模式。一般而言,公司融资方式主要有关系型融资和“距离”型融资两种。关系型融资是指出资者在一系列事先明确的情况下,为了将来不断获取租金而增加融资的一种融资方式。在关系型融资中,投资者通过自己监督企业投资决策来减少代理成本问题。这种融资方式在日本表现得最为突出。与此相对应的是,一般非关系型融资就是“距离”型融资。在此种融资方式中,投资者并不直接干预经营战略决策,只要他们得到了合同规定的给付。当然保持距离型融资并不排斥干预,只是最初的投资者通过诸如资本市场或公司控制权市场之类的外部机制实现其干预。这种形式的融资在英美最为典型。作为市场融资的两种基本手段,关系型融资和“距离”型融资反映了公司与融资者(银行)关系的密切程度,由此也就形成了当今世界上最为典型的两种银企关系模式一英美模式和日德模式。1、英美模式在英美模式中,以美国为例。美国银企关系模式以自由市场为运行基础,银企间产权制约较弱。美国的金融机构有严格的分工,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各自为营,业务交叉少。美国的商业银行被禁止直接持有非金融公司的股份,它们同企业的联系主要体现在贷款等债务关系和作为信托财产的个人股份管理这两个方面,银行信托部是根据合同为了委托者的利益优先运用股份,持有股份的买卖周转率较高,与以控制公司管理权为目的持股行为有本质的区别。在这种模式下,银行对企业的监督是间断性的,即只有当企业违约时才进行,目的也只不过为了保证其贷款本金的安全性。银行从企业得到的信息只是外部公开的信息,由于企业风险不易被评估,所以银行贷款往往要求抵押和担保。然而,作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美国商业银行通过银行信托部和银行持股公司间接地向企业投资,并持有公司股份的趋势加强。尤其是90年代以来,金融管制的改革及金融法规的修改与调整使商业银行出现经营业务综合化,银行与企业的关系日趋密切与复杂。总之,美国银企关系是一种非常独特的模式,和美国崇尚自由竞争市场经济有关。在这种模式下,银行与企业的关系处于松散状态之中,银行不能持有企业股份,当然也就无法控制股份公司,只有在企业破产时银行才会临时接受股票以交换其贷款。银行对企业资金业务以短期为主,一般不对企业作长期贷款。这样一来,尽管债权银行可以对企业施加一定的影响,但企业对自己的经营管理都能保有较大的自由权。所以可以把这种银企关系称之为“距离”型银企关系。2、日德模式日德银企关系模式以“社团”和“社会”市场经济为运行基础,银企间产权制约较强,企业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在经济和企业经营中发挥重要作用,而资本市场作用较小。日德两国都允许公司之间相互持股,商业银行可以直接持有企业股份。日本的银行在企业的财务中扮演着双重角色,既是主要的股东,又是长期和短期的放款人。日本的公司通过相互持股形成企业集团,一个典型的公司既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又被其他公司持有股份。这种松散的企业集团一般都至少包括一家银行,集团内的相互持股也不能完全或大部分由某成员公司包揽,而是涉及很多成员公司。每个公司都拥有少量股份。企业集团内部的银行与非金融公司通过相互持股而形成了一种比较稳定的所有权关系,因此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债务关系也比较稳定。在这种模式下,银行和企业之间常常保持密切而持续的联系与沟通。企业与主力银行或主银行保持稳定的交易关系,银行与客户相互持股,银行通过贷款契约、持股占有、人事结合及代理小股东的表决权等方式对企业经营决策产生影响。银行可以获得企业内部信息,随时监督和干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行为。银行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当企业出现财务问题时,只要银行综合判断企业的困境是暂时的,则银行会通过与其他债权人的协调,延续、减免债务或紧急融资或派专家协助经营等来支持和帮助企业。总之,在日德模式下,银行与企业的关系处于紧密状态之中,很多企业内部,一家大银行往往既充当主要的债权人,同时又是主要的股东。由于银行提供了巨额的资金,又同时拥有大量的股票,人事方面的交流也就成了必然趋势。这样一来,实际上银行已经部分地控制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并对企业保持着密切的总体监督角色。我们把这种关系称为关系型银企模式。七、 美国模式的特点、问题及启示美国企业集团也有两种典型的结构,一是以家族控制为核心的垄断财团,二是以大公司为核心的集团公司。美国财团形成于20世纪初,但是在二战后,特别是在50年代以来,由于家族对核心企业股票控制的减少和分散,通过持股和人事关系的相互渗透的加强,原来独立或准家族控制的企业集团已演变为若干大公司和金融组织的联合控制。如美国的摩根银行是摩根家族的核心企业,但战后丧失其控制权。与家族控制为特征的垄断财团影响力日渐衰落相比,采用集团公司组织体制的独立系集团,在美国已经占了主导地位,其基本实行“母公司一子公司(事业部)一工厂”的三级组织结构形式。我们认为,美国的这种模式对我国企业集团的影响较大,而且相对比较成功,下面将重点分析其治理结构的特点及两种新型组织对集团公司治理的影响以及相关的启示。集团公司治理结构特点。从组织结构上讲,美国集团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集团公司本部或母公司,母公司的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股东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再由董事聘任总经理。公司不单独设立监事会,而是将执行和监督的职能都集中在董事会。董事会内部又专门设立报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董事提名委员会等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的成员大都由外部独立的董事构成,在董事的选择上,非常注重独立董事的专长,从而使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占很大的比例,一般在70%左右。两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对集团公司治理的影响。在美国20世纪80年代的接管浪潮中,出现了两种新型组织形式,即“杠杆收购”(简称LBO)和经理人收购(MBO)。LBO是由几个合伙人经营,而不是公众持股公司,且这些合伙人也只从事有限的管理业务,其主要任务是计划和实行新的收购,合伙者对所卖的企业并不拥有必要的产业知识和经营技能,其活动只集中在寻找目标企业、筹集资金上,进行杠杆收购。项目收购的资金主要来自融资,其中50%70%来自银行,其他的部分来自其他风险投资者。收购成功后,将原来的企业与核心能力无关部分分离,高度多元化经营的企业往往被分成独立的企业,原来的事业部被建成独立的企业,事业部的经理变成总经理,而总部消失。其主要特征如下:(1)LBO不是一个持续的组织形式,一般在35年之后,LBO的合伙者重新向公众出售股票,重新变为一个富有竞争力的公众公司。(2)高层管理人员拥有企业很高比例的股票。这种产权安排使企业的治理结构有很强的激励性。(3)收购是由外部合伙人与公司管理层“合谋”完成。MBO是公司的高层管理者看到企业的盈利能力,相信自己得到控制权后使企业出现转机,但由于受董事会的控制和接管的危险,自己的设想很难付诸实施,而自己要得到控股权又缺乏资金,便通过融资的方法,达到足够控股份额后便对公司进行接管、重组。由于这种收购使所有权与控制权重新统一,其激励不相容问题大为缓解,但同时由于收购资金全部来自贷款,其负债率过高,破产的风险也大。启示之一:以大公司、大集团的资产重组和兼并为主体,借助资本市场的大力发展,实现我国企业的规模重组、产业重组、多元品牌重组、资本重组以及企业功能重组。纵观美国100多年来间发生的五次兼并浪潮,在每一次兼并浪潮中,大公司、大企业始终是资产重组和企业兼并的主体。我国近年来也出现了企业集团的资产重组,并逐步由传统的行政手段为主,向市场方式转化。虽然一些发展较快的大企业在集团化、国际化及规模重组、产业重组、品牌重组、资本重组和功能重组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只是刚刚起步,真正的意义上的兼并和重组还必须要进行金融手段的创新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因此,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为企业并购提供有效的融资渠道,为投资者控制公司提供有效的外部约束机制。启示之二:增加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的作用,强化对集团公司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美国的大公司中,外部的独立董事一般占70%80%,而且均具有相关的专长,且不受总经理的控制,监督上独立性强。在美国大公司,近几年来随着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经营的积极介入,它们主要利用代理权竞争和董事会来改组企业经营。相比之下,我国的大公司、大集团的董事会主要由内部人员构成,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职能大大降低。加之国有股所有者缺位,资本市场不发达,董事会、大股东、代理权竞争及接管机制对经营者的监控都虚弱,造成高层管理者的权力过于集中,重大决策由一人说了算,甚至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或收受贿赂。因此我国要大幅度地增加董事会中的外部独立董事的比重。启示之三:注重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近几十年来美国大企业和集团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明显的变化,机构投资者迅速崛起,持有许多大公司的股票,并成为一些大公司的大股东。到1995年,人们估计这些机构投资者大约拥有美国所公开交易公司股票的55%。就此可以分析得出结论: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也在逐渐由外部接管机制为主向依赖内部其他治理机制为主转移,或者二者并用,与日德模式靠近。这为我国大公司、大集团治理结构的演化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即利用各种基金入市,并鼓励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达到治理手段多元化。八、 韩国模式的特点、问题及启示在韩国,由两大类型的企业集团:一是以家族为背景的大集团,如“现代集团”、“三星集团”、“乐喜集团”等;二是由政府投资的大企业,如“大韩石油”、“韩国信托”等,在战后韩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这两类企业集团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占十分重要的地位,其特点如下:规模大。1985年,“三星”、“现代”两大企业集团进入全球500强其中,在1990年,“三星”实现销售收入450亿美元,名列全球11位。经营多元化。在韩国,各企业集团之间的竞争相当激烈,企业之间很少相互订购零配件,因而就形成了各企业集团经营的项目无所不包。“三星”下属的31家关联企业,遍布食品、造纸、石化、重机、造船等11个行业,“现代”下属43家企业,除经营产业外,还介入金融业。对政府的依赖性强。可以说,韩国的大企业集团主要在20世纪50年代战争结束后,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扶持下成长起来的,以“金星”、“双龙”为代表。60年代,韩国政府又实施了五年发展规划并在发展道路上采取了“不平衡发展战略”,政府将有限的资源配置于重化工业部门,以期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在产业组织和企业模式上,开始涉入由政府控制与大财团垄断的模式,政府、财团和银行之间紧密结合,政府采取各种手段支持和扶植大型企业集团,以“大宇”、“现代”为代表。目前,韩国国内50家最大的企业集团中,有近40家是在这一时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韩国的企业集团的发展可以说为韩国经济济身“亚洲四小龙”的位置奠定了基础。其治理结构特征如下:采用“集团会长一营运委员会一子公司一工厂”的四级组织结构。在这一形式中集团会长是最高领导,在会长之下设营运委员会,相当于顾问委员会。营运委员会聘请子公司会长和社长参加,对集团的重大经营活动和发展战略,提出意见和实施方案。营运委员会作为一个协助会长的管理和决策参谋机构,同时拥有人事任免权、投资决策权、合资公司营业计划审批权。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身可以发行股票、募集上市。工厂是子公司的生产单位。家族控制与家族经营。韩国企业集团多是以血缘、亲缘和地缘为基础形成的,其中以家族经营为中心的垄断色彩异常浓厚。即使是一些实行了股份制的企业集团,从表面上看,企业已经实行了社会化、股份化,但实际上这些公司只是以家族、亲属、朋友的名义将自己的股份分散开来,其实际控制权仍然掌握在创办人手中。对政府的依赖程度过大,与政府关系密切。政府采用优惠贷款和税收等措施,促使企业集团的形成,对于国家所选定的重点扶持的企业集团,政府也拥有很大的控制权,甚至直接干涉其经营。比如政府为了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可以在极短的时期内将重要企业合并,政府还可以直接干涉企业经营的确定,甚至责成某些企业必须实现年度目标,并对实现目标的企业予以有形或无形的奖励。资本结构总负债率过高,债务约束不力。由于政府的多种优惠措施,韩国大企业集团采用兼并和多元化手段积极扩张,而这部分资金主要来源是银行贷款,这就造成了企业集团过度负债经营。上述的企业集团的治理模式,到1997年以前曾经作为一种成功的典范,它不仅为韩国重化工部门奠定了雄厚的基础,也造成了韩国经济30年的高速增长。然而自1997年初特别是东南亚金融风暴后,这种模式暴露出了它先天性的不足,主要是其庞大的债务直接致使其破产。在30家最大的企业中,有11家宣布破产,其他幸存下来的企业纷纷减少投资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从上述的后果中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几点启示:启示之一:加强企业集团治理结构的建设,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我国企业集团在组建和运作中存在的很多问题与治理结构上的缺陷密切相关,而治理结构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产权和董事会的职能发挥上。从产权上看,不少国有企业集团产权主体不清,所有者缺位,即使进行了股份化改制,国有股比重仍然过高,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的特点,小股东的权力根本无法保护,这与韩国企业集团家族控制有相似之处;在董事会的构成上,内部董事所占比重太高,这也与韩国企业相似,而且我国的外部独立董事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独立,其在受聘、报酬、董事会、决策程序等方面受经理层的控制,不少被用来作为“花瓶”,没有真正的话语权。对我国民营企业来说,家族色彩更为明显,尽管这种体制在企业发展初期因管理成本、协调成本小有利于发展,但在企业规模扩大到一定的程度后进一步发展肯定会受资金和职业管理人才的制约。我们只有充分地利用社会资本和职业经理人员,才能达到上述目标。我们认为,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其治理结构都必须进行改革,并可在股权结构和董事会改革方面借鉴韩国企业集团的做法,大力推行企业集团股权的多元化,大大增加独立董事的比例,并完善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条件。在完善股东大会职能的做法上,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如互联网、电视电话等方式鼓励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尤其是在提名相关管理人员时可以采取网络技术,以保证公开、公正的竞争。启示之二:不要盲目追求规模和多元化经营。从韩国的大企业集团的经营情况可以看出,由于政府给予大企业一些优惠待遇,使企业竞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和领域,最终出现生产能力过剩,导致企业间发生恶性竞争,以致严重亏损。在我国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不少企业在没有深入了解市场的情况下,盲目以兼并、联合等形式,扩大生产规模,甚至通过政府行政干预,将根本没有联系的企业捆绑在一起。由于这种企业在兼并和多元化后,在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没有跟上,淡化或分散了主业经营,或者内部成员企业间的关系难以调和,使原本生产和经营效益不错的母公司,背上了沉重的包狱,下属企业由于丧失了作为独立企业所具有的高强度的市场激励和约束及市场所赋予的灵活性,同时又得不到集团公司的支持,使各成员公司的生产经营处于被动的境地。我们认为,我国现在不少地方为了享受国家在税收、减债、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组建了众多“集而不团”的公司,因此我们在进行公司改制时,应该按市场的需要,建立真正的母子公司体制,同时建立一个良好的退出机制,一旦出现那种不适应集团发展目标的成员企业,坚决按市场机制出售或分立。启示之三:建立合理的资本结构。利用银行的信贷资金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但是韩国企业过度依赖债务扩张,给企业造成过高的债务负担和风险,我们要引以为戒。我国企业的发展,主要是靠银行贷款,这点与韩国十分相似,虽然经过几次减息,与世界金融市场相比,我国的贷款利率仍然偏高,企业的利息负担依然很重。所以,企业要尽量增加企业自用资金的比例,降低负债率,安排好投资计划绝对不能为追求规模,将短期负债用于长期项目建设。启示之四:减少政府对大企业集团的过度扶持和干涉。由于条块分割、政企不分及部分经营者的抵抗,我国企业的兼并和企业集团组建遇到许多行政障碍。在处理这些障碍的过程中,政府干涉只能限于破除部门和地方利益对企业兼并、重组、联合的束缚,为企业集团的资本化运作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和相应的政策和法律保证,而不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韩国大企业集团为了取得政府的更多优惠待遇,竞相依靠贷款扩张经营,并不断向不同领域扩张,不断增加生产设备投资,致使投资过度,导致恶性削价竞争,以致亏损出口的现象,值得我们在组建企业集团的过程中反思。九、 关联公司之间的协作机制母公司与关联公司是一种参股关系,而且在关联企业中母公司的资产投入较少,未达到控制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只能对关联企业施加有限的影响。另外,集团中的关联公司是基于共同的战略目标而形成的关联关系,各关联公司都是平等的法人实体,这样在公司治理中不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是协作机制,包括信息交流、高级管理者互派、关联交易等。(一)信息交流在关联公司之间,可以通过董事长会议进行信息的交流与沟通。董事长会议就是各关联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组成的协调彼此关系的委员会(在日本又被称为社长会)。该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交流科技、经济、政治情报。通过董事长会议使分布在不同产业部间或不同国度的高级管理者掌握的信息互通有无,并将分别掌握的经营经验、管理技巧等软资源进行交流。董事长会议还可协商高级管理者的人事任免调整,以及针对其他竞争者在战略上采取协调行动。(二)高级管理者互派在企业集团内部,高级管理人才的横向调动是分配关联公司间的拥有的经营管理人才资源、促进成员公司稳定的关联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派遣,是指同一企业集团的高级管理者或,骨干职工被派遣成为其他关联公司的高级管理者。这里所说的高级管理是指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等一切要职人员。在关联公司中,除派遣高级管理者之外,各成员公司的高级管理者还可以通过彼此兼职,以直接施加影响力,来巩固彼此间的关联关系,促进协作的长期发展。在美国、德国等国,企业高级官员兼任的现象亦很普遍但它不是在相互持股型企业间关联关系的基础上的兼任,而是个人之间的关系、或暂时的融资关系的兼任。在欧美诸国,特定的兼职高级管理者一旦死亡或者退休,那么企业之间高级管理者的兼职关系就随之而消失。而在相互持股型关联公司中,首先是因企业之间关联关系的长期存在,而人的关系的相互结合是为这种企业之间长期存在的战略关系服务的,是通过人员纽带来加深彼此间的了解与沟通,以减少摩擦成本,促进协作效率的提高。(三)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母公司或其子公司与在该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公司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在国外,关联交易是在跨国公司、母子公司制及总分公司制得到广泛运用时出现的。由于关联交易所具有的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等优越性,使上市公司在扩张和资本运营过程中普遍采用这一形式。由于关联公司间的交易较外部的市场交易更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持续性,所以,它又进一步巩固了成员公司间的关联关系,成为关联公司间重要的协作机制。随着信息化、计算机化的发展,更有让这种交易关系固定化的趋向,随着企业网络的建成及完善,在关联公司间会形成对物流、现金流的统一管理、更为简单的计算机结算,这一切会更加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带来效率的提高。在西方发达国家,关联交易常常用于节约交易成本和合理避税。在亚洲的一些家族企业和官营企业中,关联交易则被用作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转移利润或掩盖亏损。在我国关联交易常常发生在上市公司及其母公司、关联公司间,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较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更复杂、更频繁。十、 母公司滥用关联交易形式由于关联交易发生在有关联关系的特定主体之间,交易一方能够通过这种关联关系控制或影响另一方的决策行为,从而造成交易双方地位的实质不平等,使关联交易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因此,在企业集团中出现的滥用关联交易规避法律、侵害他人利益现象层出不穷,形式更是多种多样。(1)产品买卖中的滥用关联交易在经营中,母公司与关联公司串通,高价向子公司供应原材料或以低价购买子公司产品,在交易中获得超额利润,并使子公司利益受损,或虚增子公司的利润。(2)转让、置换和出售资产中的滥用关联交易为了转移上市子公司的利润,子公司调高租金价格,或母公司以远高于市场价格的租金水平将资产租赁给子公司使用,或将不良资产和等额的债务剥离给子公司,金蝉脱壳,以达到降低财务费用和避免不良资产经营所产生的亏损或损失的目的,有的上市公司将从母公司租来的资产同时再转租给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转移利润。(3)资金拆借中的滥用关联交易母公司通过资金拆借中的费用的转移来对子公司进行盈余管理以此来保住子公司作为母公司“提款机”的资格。上市子公司和母公司存在着产销和服务关系,在改组上市前,双方需签订有关费用支付和分摊标准的协议。当上市子公司利润水平不理想时,母公司或调低上市公司应交纳的费用标准,或承担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广告费用、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甚至将上市子公司以前年度交纳的有关费用退回,从而达到转移费用、调高上市子公司利润水平的目的,不利于上市子公司盈利能力的培养。另外,母公司往往可以利用企业间的资金拆借,大量地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特别在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或配股融资后,母公司往往无偿或通过支付少量利息而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轻则影响了上市公司对新项目投资,严重的将导致公司破产。(4)托管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滥用在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上,由于缺乏托管经营方面的法规规定及操作规范,托管经营往往成为转移利润的形式,具体做法有:一是母公司将不良资产委托给子公司经营,定额收取回报。这样,母公司既回避了不良资产的亏损,又凭空获得了一笔利润。二是子公司将稳定、高获利能力的资产以低收益的形式由母公司托管,直接成为母公司利润。(5)贷款担保中的关联交易滥用我国公司法、香港地区的公司条例及联交所上市规则都明确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否则公司自身的债权人的利益会因之受到影响。然而在行政干预或母公司的支配下,许多上市子公司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为其关联公司提供担保,这不但使上市子公司多一层经营风险,也给中小股东、债权人带来利益受损的威胁。一旦被担保人出现偿债障碍上市子公司必须履行偿债义务。(6)债务充抵中的关联交易滥用在民法理论上,债的混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为一体时可实行债的抵消,而在现实中常常出现母公司用自己的债务与上市子公司债权充抵,而上述行为将股东与公司混同,明显违背了股东与公司相独立的原则,它侵害了中小股东、债权人在公司中的应得收益。(7)无形资产的使用和买卖中的关联交易滥用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向上市公司收取过高无形资产使用费,或无偿、低价使用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在无形资产转让中,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往往从上市公司搜取利润。十一、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承办单位名称xx有限公司(二)项目联系人蒋xx(三)项目建设单位概况公司满怀信心,发扬“正直、诚信、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和“追求卓越,回报社会” 的企业宗旨,以优良的产品服务、可靠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产品及服务。未来,在保持健康、稳定、快速、持续发展的同时,公司以“和谐发展”为目标,践行社会责任,秉承“责任、公平、开放、求实”的企业责任,服务全国。公司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加强规划引导,推动智慧集群建设,带动形成一批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基础好、引导带动作用大的重点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集群对外合作交流,发挥产业集群在对外产能合作中的载体作用。通过建立企业跨区域交流合作机制,承担社会责任,营造和谐发展环境。公司不断推动企业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管理能力,实现从产品服务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公司积极申报注册国家及本区域著名商标等,加强品牌策划与设计,丰富品牌内涵,不断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和服务市场份额。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提高区域内企业影响力。(四)项目实施的可行性1、长期的技术积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公司已具备产品大批量生产的技术条件,并已获得了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国家政策支持国内产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规范产业发展。在国家政策的助推下,本产业已成为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伴随着提质增效等长效机制政策的引导,本产业将进入持续健康发展的快车道,项目产品亦随之快速升级发展。“十三五”时期,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一系列新成就。一是老龄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备。涉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优待政策等不断细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运营、发展的标准和监管制度更加健全。二是多元社会保障不断加强。基本社会保险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得到提升。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明确了两批共49个试点城市,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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