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价款管理实务基于新清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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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管理实务工程价款管理实务 -基于基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GB50500-2013)天津理工大学公共项目与工程造价研究所天津理工大学公共项目与工程造价研究所地地 址址:天津市西青区天津理工大学主校区12号楼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2-60215658邮邮 编编:300384邮邮 箱箱:所所 长长:尹贻林 教授 博士生导师 副所长副所长:严 玲 教授 柯 洪 副教授 两个核心问题从从2003版到版到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分别要解决哪些实质问题版清单计价规范分别要解决哪些实质问题工程价款管理已经进入精细化的时代工程价款管理已经进入精细化的时代目目录录工程价款管理实务 绪绪 论论 新清单规范概述新清单规范概述第一篇第一篇 招投标阶段合同价格约定实务招投标阶段合同价格约定实务第二篇第二篇 施工阶段合同价款调整实务施工阶段合同价款调整实务第三篇第三篇 施工阶段工程价款管理实务施工阶段工程价款管理实务目目录录第一篇第一篇 招投标阶段合同价格约定实务招投标阶段合同价格约定实务一、招标文件风险分担分析一、招标文件风险分担分析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三、不平衡报价三、不平衡报价四、招标文件中特殊规定的处理方式四、招标文件中特殊规定的处理方式目目录录第二篇 施工阶段合同价款调整实务1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2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6计日工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计日工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14现场签证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现场签证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7物价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物价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9不可抗力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不可抗力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11误期赔偿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误期赔偿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13暂列金额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暂列金额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12索赔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索赔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10提前竣工(赶工补偿)提前竣工(赶工补偿)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5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4工程量清单缺项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工程量清单缺项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8暂估价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暂估价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目录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预付款支付与扣回问题研究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计量与进度款支付问题研究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与支付问题研究第三篇 施工阶段工程价款管理实务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质量保证金问题研究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最终结清问题研究 绪论绪论 新清单规范概述新清单规范概述新清单规范出台背景新清单规范出台背景1.1.我国由定额计价体系向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转变我国由定额计价体系向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转变 通过03版和08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普遍使用,使我国工程造价从传统的以预算定额为主的计价方式向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2.2.法律法规合同范本出台的支持法律法规合同范本出台的支持 0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九部委令第56号)、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中价协发布的编审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等法律法规、规范以及合同范本的出台为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后简称2013版规范)编写提供技术和依据支持。3.3.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 随着建筑业市场的发展,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的参与者对于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的能力正逐步增强,对新一版的比08版清单更加全面、深入、操作性强的清单的需求也逐步增强。1.1.新清单规范是对前两版规范(新清单规范是对前两版规范(0303版规范和版规范和0808版规范)版规范)的继承和发展的继承和发展 2013版规范是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03版规范条文数量为45条,08版规范增加到136条,而2013版规范又增加到328条,而对于清单的整体内容则基本一样,分别是正文规范、工程计量规范、条文说明。2.2.新清单规范充分考虑市场实际情况新清单规范充分考虑市场实际情况 2013版规范充分考虑了建设市场的承发包情况,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缺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等建设市场工程项目实际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08清单基础上丰富了内容,为解决工程项目实际问题提供了依据,使新清单更加全面,可操作性更强。新清单规范出台意义新清单规范出台意义3.3.符合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要求符合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要求 建筑业的发展要求建设项目参与方要对工程价款进行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保证参与方的利益。2013版规范在08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约定(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内容),并涉及到重大的现实问题(如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等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重大事件的约定),并且强化了清单的操作性(如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特点正好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有力依据。新清单规范出台意义新清单规范出台意义4.4.新清单规范把计量和计价两部分分开新清单规范把计量和计价两部分分开 新版规范在08规范的基础上,把计量和计价两部分的规定分开,新规范先是对计价内容进行了规范,形成了共328条规定,然后单独给出了9个专业(分别是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矿山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的工程计量规范。这是由于国标多是技术性规范,计量部分属于技术性规范,计价部分不属于技术性规范,两者分开后更清楚。5.5.增强了与合同管理的契合度增强了与合同管理的契合度,形成了合同价格、合同价款、工程形成了合同价格、合同价款、工程价款三个阶段价款三个阶段 2013版规范提高了与合同管理的契合度,按照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对工程价款管理进行约定,分为三大部分,第一是从招投标开始到合同签订阶段,这一阶段最终通过双方签订合同形成签约合同价格,这一阶段是合同价格的初始确定阶段,即2013版规范对影响合同价格确定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直到合同签订形成签约合同价进行了规定。第二是从合同签订开始到项目竣工的阶段,这一阶段由于变更、调价、索赔、签证等事件的发生,致使业主和承包商债的内容改变,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从而改变工程价款的支付,即2013版规范对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变更、调价、索赔、签证等事件进行了约定。第三部分内容也是从合同签订开始,这部分内容涉及到工程价款的实际支付,通过合同价格的初始确定以及合同价款的调整两部分共同作用最终导致业主支付给承包商工程价款,这包括对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支付、竣工结算款的支付以及质保金的扣留与返还、最终结清,而2013版规范对这些工程价款支付的内容均有所规定。新清单规范出台意义新清单规范出台意义新清单规范与新清单规范与08版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款变化分析版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款变化分析 13版清单规范减少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强制性规定,增加了对风险分担、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投标报价、工程计量五个内容的强制性条文,体现出新清单规范的全面性,更体现出这五个内容的重要性。此外,新清单规范加强了对部分强制性条文的语气,由08版清单规范的“应”变为13版清单规范的“必须”,体现出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具体内容对比如下表所示。表1-1-1新旧清单规范强制性条文对比新清单08版清单条款强制性条文规定条款强制性条文规定3.1.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3.1.4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4.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3.1.5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1.5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1.6规费和税金必须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1.8规费和税金应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4.1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新增)新清单规范与新清单规范与08版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款变化分析版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款变化分析 加强了对“措施项目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规费和税金”强制性规定的语气,由08版的“应”改为13版的“必须”,强调了这三种费用的计算方式。新清单计价规范新增第3.4.1款强制性规范,更加注重业主和承包商风险分担合理性的问题。新清单08版清单条款强制性条文规定条款强制性条文规定4.1.2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4.2.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语气加强)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4.2.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语气加强)3.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4.3.1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新增)5.1.1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新增)6.1.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新增)新旧清单规范强制性条文对比(续表)新清单规范与新清单规范与08版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款变化分析版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款变化分析 加强了对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规定的语气,由08清单的“应”改为13清单的“必须”,强调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重要性。新清单计价规范新增第4.3.1款、5.1.1款、6.1.3款强制性规范,对措施项目及其清单编制更加注重,也更加注重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和地位,对于不合理的投标报价也进行了强制性约定。新清单08版清单条款强制性条文规定条款规定强制性条文6.1.4投标人必须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4.3.2投标人应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8.1.1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新增)8.2.1工程量必须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4.1.3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11.1.1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必须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4.8.1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新旧清单规范强制性条文对比(续表)新清单规范与新清单规范与08版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款变化分析版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款变化分析 加强了对投标人报价、工程计量、竣工结算时限强制性规定的语气,必须要重视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和竣工结算三个内容。新清单计价规范新增第8.1.1款强制性规范,对工程计量方式进行了强制性规定,突出了工程计量对工程价款管理的重要性。新清单08版清单条款强制性条文规定条款规定强制性条文取消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取消3.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取消3.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取消3.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取消3.2.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新旧清单规范强制性条文对比(续表)新清单规范与新清单规范与08版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款变化分析版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款变化分析 新清单计价规范取消了五条对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强制性规定,是因为计价规范和计量规范已经分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规则、计量单位、项目特征等内容在相关工程计量规范中规定。新清单规范重大调整和补充新清单规范重大调整和补充提高了合同各方风险分担的强制性,要求发承包双方明确各自的风险范围 2013版规范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适用性条文转变为强制性条文,例如3.4.1款规定“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此外,5.2.2款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9.8.2款对物价变化引起的价款调整范围进行了规定。此外对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承担风险、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承担风险、招标控制价准确性的风险范围(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应小于3%,否则招标人应改正)、工程变更综合单价承担的风险(即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工程量偏差引起价款调整(9.6.2款)的风险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5.2.2: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如是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应提请招标人明确;如是招标人编制,应予明确。9.8.2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如没有约定,则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具体方法见附录A)计算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新清单规范亮点新清单规范亮点1.1.工程价款管理工程价款管理 2013版规范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价款全过程管理的内容进行了约定,体现了全过程管理的思想。2.2.丰富了丰富了08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 2013版规范的条文数量由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136条增加到328条,其中对原强制性条文进行了增减,但强制性条文总数没变,仍为15条。3.3.重视过程管理重视过程管理 2013版规范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计量以及价款的期中支付都有着明确详细的规定。这体现出2013版规范由过去重结算的造价管理向重在过程管理的方向转变。给参与方在招投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施工阶段的价款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2013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重大调整与补充也是其亮点版清单计价规范的重大调整与补充也是其亮点新清单规范术语分析新清单规范术语分析 2013版规范的术语解释为52个,其中新增术语29个,较08清单有改动的术语15个,较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23个术语多出一倍多,2013版规范涉及术语的范围更广,对术语的界定更全面,如对于“现场签证”的解释考虑到了发包人授权的监理人和工程造价咨询人。表1-1-2 2013版规范新增术语表序号13版清单特点12.0.2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13版清单新增术语,从“工程量清单”作用方面再进行细化,强调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所用。2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13版清单新增术语,从“工程量清单”作用方面再进行细化,强调该清单为承包人所确认的投标报价所用。另56号令中也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这一术语解释32.0.4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系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系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13版清单新增术语42.0.9 风险费用: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13版清单新增术语52.0.10工程成本: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13版清单新增术语62.0.11单价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3版清单新增术语72.0.12总价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3版清单新增术语82.0.13成本加酬金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工程成施工合同。13版清单新增术语92.0.14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调查和测算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的价格信息,以及各类工程的造价指数、指标。13版清单新增术语新增术语解释:新增术语解释:新清单规范术语分析新清单规范术语分析 表1-1-2 2013版规范新增术语表(续表)序号13版清单特点102.0.15 工程造价指数:反映一定时期的工程造价相对于某一固定时期的工程造价变化程度的比值或比率。包括按单位或单项工程划分的造价指数,按工程造价构成要素划分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指数。13版清单新增术语112.0.16工程变更: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13版清单新增术语122.0.17工程量偏差: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的量差。13版清单新增术语132.0.22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在合同履行中为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和搭拆临时设施等所采用的措施发生的费用。13版清单新增术语142.0.25提前竣工(赶工)费: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13版清单新增术语13版清单第9条将“提前竣工”列为引起合同价款调整的14大因素之一,因此增加“提前竣工(赶工)费”术语解释152.0.26误期赔偿费: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人批准的延长工期),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发生的费用。13版清单新增术语13版清单第9条将“误期赔偿”列为引起合同价款调整的14大因素之一,因此增加“误期赔偿费”术语解释162.0.27不可抗力: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13版清单新增术语13版清单第9条将“不可抗力”列为引起合同价款调整的14大因素之一,因此增加“不可抗力”术语解释172.0.28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3版清单新增术语与56号令中“工程设备”术语解释一致182.0.29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13版清单新增术语56号令中有对“缺陷责任期”术语解释新清单规范术语分析新清单规范术语分析 表1-1-2 2013版规范新增术语表(续表)序号13版清单特点192.0.30质量保证金:承包人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3版清单新增术语与56号令中“质量保证金”术语解释一致202.0.31费用:承包人为履行合同所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3版清单新增术语与56号令中“费用”术语解释一致212.0.32 利润: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获得的盈利。13版清单新增术语222.0.41单价项目: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的项目,即根据合同工程图纸(含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项目。13版清单新增术语232.0.42总价项目: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的项目,即此类项目在现行国家计量规范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总价(或计算基础乘费率)计算的项目。13版清单新增术语242.0.43 工程计量: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和确认。13版清单新增术语252.0.44工程结算: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在实施中、终止时、已完工后进行的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包括期中结算、终止结算、竣工结算。13版清单新增术语262.0.48预付款: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用于购买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组织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场等的款项。13版清单新增术语272.0.49进度款:发包人在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付款周期内承包人完成的合同价款给予支付的款项,也是合同价款期中结算支付。13版清单新增术语282.0.50合同价款调整: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事项,提出、确认调整合同价款的行为。13版清单新增术语292.0.52工程造价鉴定: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人民法院、仲裁机关委托,对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工程造价争议进行的鉴别和评定,亦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13版清单新增术语新清单规范术语分析新清单规范术语分析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术语解释新增29个,这些术语有的是对08清单计价规范术语解释的细化,如08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清单”细化为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中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两个。有的是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九部委令第56号)通用合同条款相对应,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使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的术语解释,如“工程设备”、“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等。有的是解释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中合同价款调整的14个因素,如“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赔偿费”“不可抗力”等。还有就是完全的新增术语,是对08清单计价规范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如“工程造价信息”、“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等。新增术语解释:新增术语解释:新清单规范术语分析新清单规范术语分析 表1-1-3 2013版规范术语改动表序号13版清单08清单特点12.0.5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2.0.5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13版清单对“措施项目”的界定比08版清单少了“非工程实体”几个字22.0.6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2.0.2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13版清单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和措施项目一起列为项目编码的对象32.0.8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2.0.4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13版清单增加了综合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工程设备费42.0.18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2.0.6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13版清单约定为“合同价款”,08版清单约定为“工程价款”52.0.19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2.0.7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3版清单增加了暂估价包含的对象:工程设备费62.0.24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2.0.11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13版清单增加了现场签证发包方的人员代表: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72.0.33企业定额: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机械装备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2.0.12企业定额: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13版清单增加了企业定额编制依据:施工企业机械装备82.0.34规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2.0.13规费: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13版清单增加“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术语改动辨析:术语改动辨析:新清单规范术语分析新清单规范术语分析 表1-1-3 2013版规范术语改动表序号13版清单08清单特点92.0.36发包人: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规范有时又称招标人。2.0.15发包人: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3版清单增加“本规范有时又称招标人”102.0.37承包人: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规范有时又称投标人。2.0.16承包人: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3版清单增加“本规范有时又称投标人”112.0.38工程造价咨询人: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0.19工程造价咨询人: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13版清单增加“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2.0.45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2.0.20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13版清单规定更详细编制依据新增: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具体情况132.0.46投标价:投标人投标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报出的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总价。2.0.21投标价: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13版清单规定更详细142.0.47签约合同价(合同价款):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包括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合同总金额。2.0.22合同价: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13版清单更改术语名,并补充了合同价款包含的内容152.0.51竣工结算价: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是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2.0.23竣工结算价: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13版清单规定更加具体,说明竣工结算应包括合同价款的调整新清单规范术语分析新清单规范术语分析 通过对比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术语解释与08清单计价规范术语解释的改动,可以看出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术语解释更加准确,如: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项目编码(2.0.6)”的术语解释较08版清单计价规范变化为: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和措施项目一起列为项目编码的对象,以及“综合单价(2.0.8)”的术语解释较08版清单计价规范变化为:增加了综合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工程设备费;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术语解释更加全面,如: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现场签证(2.0.23)”的解释考虑到了发包人授权的监理人和工程造价咨询人;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术语解释也更加详细,如: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投标价(2.0.46)”较08版清单计价规范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解释:“投标人投标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报出的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总价”,08版清单计价规范“投标价”术语解释为:“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术语改动辨析:术语改动辨析:目目录录第一篇第一篇 招投标阶段合同价格约定实务招投标阶段合同价格约定实务一、招标文件风险分担分析一、招标文件风险分担分析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四、不平衡报价四、不平衡报价三、招标文件中特殊规定的处理方式三、招标文件中特殊规定的处理方式招标文件风险分担分析招标文件风险分担分析一一1.风险分担的基础风险分担的基础合同计价方式合同计价方式2.合同计价风险的分担原则合同计价风险的分担原则3.不同风险因素的风险分担不同风险因素的风险分担风险分担下的合同价款状态补偿机理风险分担下的合同价款状态补偿机理正常的施工条件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格的建筑产品质量合格的建筑产品质量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任何一个风险因素出现,都将打破原有平衡任何一个风险因素出现,都将打破原有平衡状态,面临新的风险分担过程状态,面临新的风险分担过程承包商报价的基础承包商报价的基础变更变更/签证签证索赔索赔调价调价状态补偿方式状态补偿方式风险分担的补偿机制风险分担的补偿机制变化的施工条件变化的施工条件苛刻的建筑产品质量苛刻的建筑产品质量更改的施工组织设计更改的施工组织设计原合同原合同价款价款追加合追加合同价款同价款通过合理风险分担,形成新的平衡通过合理风险分担,形成新的平衡风险因素风险因素1.风险分担的基础风险分担的基础合同计价方式合同计价方式 13版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计价合同类型明确分为三类:将计价合同类型明确分为三类:单价合同、总价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13版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08版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3.1.4条(强制性条款)第4.1.2条(强制性条款)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第7.1.3条第4.4.3条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应采用单价合同。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宜采用单价合同表表2-1 13版清单与版清单与08版清单关于清单计价方式的规定对比版清单关于清单计价方式的规定对比 综上对比可以看出,综上对比可以看出,13版清单与版清单与08清单在合同计价方式方面存在部分差别,具体体现在:清单在合同计价方式方面存在部分差别,具体体现在:(1)13版清单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综合单价法,其中不仅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还版清单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综合单价法,其中不仅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还包括以量计价或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而包括以量计价或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而08版清单则仅包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计价规定。此强制版清单则仅包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计价规定。此强制性条款的规定进一步拓宽了综合单价计价的范围。性条款的规定进一步拓宽了综合单价计价的范围。(2)13版清单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版清单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应”采用单价合同。从表面看比采用单价合同。从表面看比08版清单版清单中中“宜采用宜采用”效力等级高,但效力等级高,但13版清单仍适用于总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与版清单仍适用于总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与08版清单无差版清单无差别。别。9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3清单计价规清单计价规范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行办法(财建(财建369号)号)08清单计价规范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年份19992013200420082010条款号237.1.38条文说明4.4.314合同类型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单价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单价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单价合同:合同双方以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的形式,约定合同范围内双方的工作内容、责任与义务的合同形式;总价合同:合同双方以总价形式,约定合同范围内双方的工作内容、责任与义务的合同形式;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双方约定以建设工程要素成本或其他方式计算工程成本,并以该工程成本为基础计算酬金,以此约定合同范围内双方的工作内容、责任与义务的合同形式。可调价合同被逐步弱化,现在的趋势是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可调价合同被逐步弱化,现在的趋势是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2.不同法规对于合同类型的规定不同法规对于合同类型的规定表表2-2 不同法规对合同类型的规定对比不同法规对合同类型的规定对比 13版清单强化了版清单强化了“合同计价风险分担原则合同计价风险分担原则”的强制性效力,并规定招标人的强制性效力,并规定招标人必必须须在招标文件中或在签订合同时,载明投标人应考虑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在招标文件中或在签订合同时,载明投标人应考虑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风险幅度。这从本质上体现了或风险幅度。这从本质上体现了风险分担原则应秉承一种权责利对等的思想,风险分担原则应秉承一种权责利对等的思想,并考虑合同各方的意愿与能力,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并考虑合同各方的意愿与能力,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3.合同计价风险的分担原则合同计价风险的分担原则13版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08版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3.4.1条(强制性条款)第4.1.9条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表表2-3 13版清单与版清单与08版清单关于风险分担原则的规定对比版清单关于风险分担原则的规定对比 此外,此外,13版清单第版清单第3.4.2条明确规定了条明确规定了发包人发包人应承担的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应承担的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高于发布的除外;(3)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的;)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的;由此可见,与由此可见,与08版清单相比,版清单相比,13版清单版清单进一步强化与明确了进一步强化与明确了人工费调整的处理原则及人工费调整的处理原则及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价格的调整处理原则,加强了发包人承担的责任风险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价格的调整处理原则,加强了发包人承担的责任风险。由此可见,由此可见,13版清单第版清单第3.4.33.4.4条对计价风险的规定与条对计价风险的规定与08版清单风险分担原则一致,版清单风险分担原则一致,即体现单价合同风险分担原则:即体现单价合同风险分担原则:(1)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2)投标人应有限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风险;)投标人应有限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风险;(3)投标人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此外还包括省级或)投标人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此外还包括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的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的调整。调整。承发包双方之间合理的风险分担,有效地改善了项目管理绩效,是项目成功的关键。承发包双方之间合理的风险分担,有效地改善了项目管理绩效,是项目成功的关键。3.合同计价风险的分担原则合同计价风险的分担原则 13版清单第版清单第3.4.3条规定: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条规定: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合同没有约定的,发、承包发生争议时,按第理分摊;合同没有约定的,发、承包发生争议时,按第9.9.19.9.3条规定(材料、条规定(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范围为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范围为5%),调整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第第3.4.4条规定: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条规定: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应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应由承包人全部承担。此外,针对单价合同而言,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此外,针对单价合同而言,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外,允许调整。调整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约定的条件外,允许调整。调整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风险 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风险 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的风险 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业主承担风险业主承担风险承包商承担风险承包商承担风险合同约定范围之外合同约定范围之外合同约定范围之内合同约定范围之内价格波动价格波动工程量增加工程量增加其他风险其他风险注:这只是较合理的风险分担方案,双方承担的风险应以签订注:这只是较合理的风险分担方案,双方承担的风险应以签订的合同中规定内容为准。的合同中规定内容为准。总价子目部分的总价子目部分的工程量变动工程量变动材料:材料:5%机械:机械:10%3.合同计价风险的分担原则合同计价风险的分担原则单价合同单价合同序序号号风险风险事项事项承担承担方方条款条款风险费用分担机制风险费用分担机制1 1法律法法律法 变化变化O O9.2.19.2.1基准日期之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基准日期之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2 2工程变更工程变更O O9.3.1-9.3.1-9.3.29.3.2工程量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变化施工方案改变因此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按变更三工程量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变化施工方案改变因此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按变更三原则确定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原则确定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3 3项目特征描述项目特征描述O O9.4.29.4.2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和全面的,承包商应按照图纸施工。若施工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和全面的,承包商应按照图纸施工。若施工图纸与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业主应承担该风险导致的损失。图纸与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业主应承担该风险导致的损失。4 4工程量清单缺工程量清单缺项项O O9.5.19.5.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第9.3.19.3.1条规定确定单条规定确定单价,调整合同价款。价,调整合同价款。5 5工程量偏差工程量偏差O+CO+C9.6.29.6.2业主承担工程量偏差业主承担工程量偏差15%15%以外引起的价款调整风险,承包商承担以外引起的价款调整风险,承包商承担15%15%以内的风险以内的风险.6 6物价变化物价变化O+CO+C9.9.29.9.2发包人应承担发包人应承担5%5%以外的材料价格风险,以外的材料价格风险,10%10%以外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承包人可承担以外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承包人可承担5%5%以内的材料价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格风险,10%10%以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以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7 7不可抗力不可抗力O+CO+C9.11.1-9.11.1-9.11.39.11.3工程损失,业主承担;各自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业主要求赶工的,业主承担增加费用;工程损失,业主承担;各自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业主要求赶工的,业主承担增加费用;解除合同,业主支付已完工程款。解除合同,业主支付已完工程款。8 8提前竣工提前竣工O O9.12.29.12.2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合同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9 9误期赔偿误期赔偿C C9.13.19.13.1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1010索赔索赔O+CO+C9.14.29.14.2、9.14.79.14.7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发包人的损失,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的原因造成发包人的损失,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3.合同计价风险的分担原则合同计价风险的分担原则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注:表中注:表中C代表承包商,代表承包商,O代表业主代表业主表表2-4 13版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价款风险分担一览表工程价款风险分担一览表 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风险业主承担风险业主承担风险承包商承担风险承包商承担风险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计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价管理办法(107107部令修部令修订)第订)第1616条:招标工程应以条:招标工程应以投标截止日前投标截止日前2828天,非招标天,非招标工程应以合同签订前工程应以合同签订前2828天为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家的法律基准日,其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规定调整合同价款。合同约定范围之外合同约定范围之外合同约定范围之内合同约定范围之内工程变更工程变更价格波动价格波动工程量波动工程量波动其他风险其他风险注:这只是较合理的风险分担方案,双方承担的风险应以签注:这只是较合理的风险分担方案,双方承担的风险应以签 订的合同中规定内容为准订的合同中规定内容为准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异常波动,承包商可以,承包商可以情势变更情势变更失败的推断性变更失败的推断性变更工程量异常波动工程量异常波动,承包商可以,承包商可以情势变更情势变更3.合同计价风险的分担原则合同计价风险的分担原则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二二1.招标控制价概述招标控制价概述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3.投诉与处理投诉与处理1.招标控制价概述招标控制价概述13版清单版清单2.0.45条规定条规定: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定义招标控制价的定义 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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