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路街道村级组织工作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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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村级党组织工作职责(一)村党组织职责村党组织是本村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带领农民致富。3、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支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4、领导村民委员会、村经济组织、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等组织,支持和帮助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搞好民主政治建设。5、加强村民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6、执行好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村、社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二)村党组织书记职责1、负责组织召开党组织委员会议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部署本村党组织工作,讨论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2、在党组织委员会议和党员大会上,对通过“四议”程序决策的村级重大事项进行提议和审议。3、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党组织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定期向党组织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加强村民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集体观念,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6、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7、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开展“五个好”和“五星级”党组织创建活动。8、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增强党员主体意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9、负责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好对村、社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三)党员职责1、通过各种途径,认真学习党的知识,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种学习和活动,时刻保持先进性。2、加强与群众的交流,广泛收集群众对村级事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小组或党组织报告。3、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广泛宣传党的政策,以及村党组织的决议,做好对不同意见的正面引导。4、带头执行经过“四议”民主决策程序通过的村级事务,切实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5、履行党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二、村民自治组织工作职责(一)村民委员会职责村民委员会是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接受街道办事处指导和村党组织领导的,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职责是: 1、教育、组织村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3、完成街道办事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4、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教育引导村民履行公民义务。 5、组织村民发展经济、做好本村生产的服务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6、管理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7、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发展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安安;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8、做好优抚、救灾救济、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等工作。 9、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带领群众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0、结合本村实际,设立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研究制定村规民约,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端正村民民风。(二)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1、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召集并主持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贯彻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2、编制与街道区域规划相适应的村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3、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村民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办理与本村有关的事项;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依法健全落实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委会成员、民主理财、村委会成员离任审计及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5、发展和管理本村经济,积极支持、组织村民和各类经济组织多渠道发展经济,并做好相关的服务和协调工作;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开展集体资产经营活动。 6、组织村民搞好村内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努力解决村民在生产、生活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好拥军优属、社会救济、社会保障等社会公益福利事业;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搞好预防保健、计划生育等其他社会性工作。7、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及时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和睦和村民团结,处理好与驻村单位及邻村的关系,组织村民加强治安防控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职责村民会议是村级事务决策的最高形式。人数较多的和居住分散的村,可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策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其主要职责是:1、审查和批准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对通过“四议”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议。2、决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撤换、罢免、辞职和补选。3、否决和修改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和决定。4、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提出修改意见。5、对村民委员会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年度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并参加对村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工作的年度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6、在代表中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听取村务监督小组的工作报告,审议决定村务监督小组提交会议讨论的有关事项。7、讨论村民自治章程(草案)、村规民约(草案)及其修改意见,审议通过试行方案并监督其实施。8、讨论决定其它重大事项。(四)村民代表职责1、密切联系村民,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2、按时参加村民代表大会,正确履行村民代表职责。3、带头执行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事项,维护村民代表会议权威。4、协助村“两委”做好各项工作,宣传、教育村民认真贯彻落实经过“四议”民主决策程序通过的决议事项。5、积极参加区、街道、村三级组织的村级事物管理及其它农村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五)村务监督小组职责1、村务监督小组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2、监督小组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五规范两公开”实施办法的内容、程序及应用原则,掌握本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3 、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其他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向村党组织、村委会提出意见。4、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程序决策,对决策事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5、对村务、财务公开、村干部述职评议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及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进行监督。6、对公告、公示内容的及时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7、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六)民主理财小组职责1、认真学习本实施办法的内容、程序及应用原则,掌握应具备的农村财务知识。2、参与村集体投资基建项目的立项、论证、投标及工程验收工作。3、参加本村各种会议,参与制定财务预算计划,决定分配方案和发展经济项目等重大事项,并监督执行情况;参与和监督土地转让,宅基地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4、对“四议”民主决策程序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及时向群众公开,不合理开支有权予以否决。5、有权根据村民反映意见,对有关人员进行取证核实,向群众做出解释或提交上级处理。6、监督集体资金流向,盘点存款和审议财务收支数据并对一切不真实,不符合制度的开支拒绝入帐;监督集体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的结算及经济合同签订、兑现工作,防止集体资产流失。7、及时听取和反映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8、认真做好民主理财日的财务收支审查,监督财务人员定期公布帐目,接受村民监督。三、村级民主决策程序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四议”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即:村党组织委员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具体要求如下:(一)决策内容1、规划制定和落实方面:新农村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的规划、落实;村社建设规划、项目征地拆迁及其补偿分配、宅基地的申报等。2、上级惠农政策落实方面:农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低保户确定,五保户确定及供养,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款物的分配、发放;两免一补、粮食直补、综合补贴等中央、省、市、区惠农政策的落实;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村集体资金的支出情况等。3、集体资产管理和使用方面: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举债、集体企业改制、村机动地、山坡、林果基地及“四荒”地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流转;村集体所有的房屋、设施、机械等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等。4、社会事业发展和管理方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筹资筹劳、集体土地征用、工程建设中负责人人选、工程建设原(辅)料采购及建设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庄整治等农村公益事业经费的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农家书屋、远程教育、互联网、有线电视、图书室等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当年符合政策规定群众生育证的发放,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5、其他村级事务方面:村级组织1000元以上的资金支出,村干部报酬以及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和街道党委、办事处安排的中心工作;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要按法律规定依法执行。(二)决策程序1、村党组织会议提议:村内重大事项的提议,首先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党组织提议,形成初步意见。提议前:村党组织委员要广泛征求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对议定事项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认真科学的考察论证。审核所议定的事项是否符合上级政策、法律法规、本村实际及群众意愿。对于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村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制订初步方案后再进行提议。对议定的事项一定要形成完备的书面材料。提议的事项必须在议定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备案。提议中:村党组织提议会议参加人员为所有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由村党组织书记就提议事项的重要性、可行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等进行专题介绍,所有党组织委员就提议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根据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举手表决并签字,经与会人员2/3以上同意,形成提议意见。提议后:将提议事项形成详细的书面材料存档。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组织会议提议意见,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科学论证,发表意见,并通过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商议前:村党组织书记应提前将提议内容与村委会主任通报并充分沟通,提前将中心议题发至村“两委”班子成员手中,待充分酝酿、调研、思考之后,再进行集体商议。商议中:村“两委”商议会参加人员为所有村“两委会”组成人员,由村委会主任主持,村党组织书记通报党组织会提议意见,由与会人员对提议意见发表意见和建议。根据村“两委”成员的意见,对提议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后,提交“两委”成员审核。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提议意见和实施方案进行表决,经到会人员2/3以上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商议意见。商议后: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要主动做好未同意的村委会成员的工作,征得支持。3、党员大会审议:把村“两委”会形成的商议意见交党员大会审议。审议前:村“两委”应提前口头或书面把审议事项和实施方案传达或送交到全体党员,并让党员带着议题进行思考,充分了解村民意愿,提高审议质量。审议中:根据所议事项需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审议,参加会议党员人数必须达到应到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不能表达自己意见的党员,长年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党员,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党员,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但未转走的党员可以不计算到与会人数之内)。大会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村委会主任向大会通报村“两委”所商议事项的意见以及制订的实施方案,每个党员都要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村“两委”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能采纳的采纳,不能采纳的必须向提议党员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并根据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订完善实施方案,再进行表决,经与会人员2/3以上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审议意见。审议后:审议通过后,所有党员要深入农户作好审议事项的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为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奠定基础。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把审议意见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讨论,并进行表决。决议前:村委会要提前组织召开预备会,做好审议意见说明,使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充分了解决策的动因、事项和前景。决议中:根据决议事项重要程度,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决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前,要提前一天以文字或口头形式通知本村所有村民代表,简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到会人数达到村民代表总数的2/3方可开会,所做决议必须经到会人员2/3以上同意为通过。对一些村民代表会议无法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提交村民会议决议,会议召开前一天,要以广播、文字通知等形式告知村民会议的主要议题及内容。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由村民委员会主任通报拟决议事项和实施方案,所提意见建议能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答复的做好解释。决议事项必须进行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的形式进行,所作决议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决议后:村“两委”委员和村民代表要根据不同情况做好跟踪问效工作,对表决未能通过的事项,要深入剖析,如果决策确实错误则及时中止;如果思路正确,但是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决的事项,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待条件成熟后再重新进入“四议”决策程序;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未能通过表决的,要查明原因,进一步完善方案,做好工作,使方案尽快通过。(三)决议实施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形成的决议在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的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决策的执行进度、账目、预算等,必要时向全体村民公示,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村委会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提交村党组织按“四议”决策程序解决;对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发问题需要变更方案的,应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党组织按“四议”民主决策程序解决。四、村级民主管理机制(一)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1、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村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需要“四议”程序决策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2、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思考时间。3、对没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征求意见的对象不要局限于党内,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4、对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地征求和倾听群众意见,使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1、村民代表会议是由村民代表组成的,经村民会议授权代行村民会议部分职权的议事决策机构,村民代表会议对全体村民负责。2、村民代表会议应当坚持民主协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3、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一般由村委会主任主持。4、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在10日内组织召开;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四议”民主决策时,可随时组织召开。5、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才能举行。6、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或决定应当经全体代表的2/3以上通过。7、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不适当决定,只有村民会议有权改变或撤销,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8、村民代表会议议定事项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三)村民代表推选制度1、村民代表由全体村民推选,一般由5-15户联名推选产生一名村民代表。2、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在村党组织的指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实施,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涉。3、村民代表必须由群众选举产生,不经群众选举产生的,要取消村民代表资格,由群众重新选举。4、选出的村民代表必须身体健康、热心村级事务、确实能代表部分群众利益。5、村民代表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三年后重新由村民选举产生。6、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村民代表可由群众提议罢免并补选。(四)民主理财小组推选制度1、村民委员会必须设置民主理财小组。2、理财小组由5-7人组成,应从监督小组中选出。3、理财小组成员由村务监督小组成员自愿申请报名或经村党组织、村委会确定被选对象,经全体村民代表直接选举产生。4、理财小组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三年后由新当选的全体村民代表重新选举产生。(五)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1、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有权对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及各类承包合同的实施和执行兑现情况进行监督,有权检查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2、每月末的一天为民主理财日,由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主任主持,理财小组全体成员和村级代理会计参加,对各项开支,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由理财小组组长签字。3、理财小组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督审核,确有不当的开支,要向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写出书面意见。4、年度收支计划、重大财务收支项目,必须经“四议”民主决策程序讨论通过后,才能进行资金支付。5、严格财务开支审批权限,1000元以下由村“两委”班子会议决定,一次性开支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交“四议”民主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并将决策情况上报街道财务室审核。6、理财小组成员必须遵守民主理财日制度。有事向支部书记请假,若有三次无故不到者,视为自行脱岗。7、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活动记录簿,并责成专人保管。(六)档案管理制度1、必须建立“五规范两公开”运行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专人管理。要将运用“四议”程序民众决策事项的内容、时间、决策结果、执行情况、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备查。2、村级组织必须建立党组织提议形成过程情况档案,村“两委”商议工作档案,党员会议、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记录档案和公开内容记录档案,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3、决策过程中的每一级会议都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与会人员发言记录。4、决策、决议的记录,必须有与会人员签字、村务监督小组盖章后存档。5、档案要内容详实,字迹清晰,手续齐全,按时归档。6、档案的管理由村文书或大学生村干部具体负责。五、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1、对决策的事项要首先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2、广大党员收集、整理的意见及建议要及时准确地向党组织反映。3、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组织要认真迅速地处理。(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1、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组织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村情民意反映以及“四议”程序决策事项反映等。3、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组织报告,不得截流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4、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三)意见的收集、处理与反馈制度1、村党组织、村委会形成的决策事项,村民有异议时可按照程序逐级反映。2、村党组织、村委会要通过党员、村民代表广泛收集群众对决策事项以及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3、村党组织、村委会要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分析、存档,并及时向群众作出解释、答复。4、对解释、答复不满意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向全体党员通报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四)村务监督小组推选制度1、监督小组由5-7人组成,应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2、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自愿申请报名或经党组织、村委会研究提名,经全体代表直接选举产生。3、监督小组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三年后由新当选的全体村民代表重新选举产生。4、村“两委”成员及直系亲属不能担任监督小组成员。(五)村务监督小组工作制度1、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应当热爱集体、公道正派、坚持原则。2、督促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对经过“四议”民主决策程序通过的决议事项实施情况和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收集和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作出答复。3、村务监督小组至少每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监督小组决定事项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4、村民对公布的村务公开内容有疑议的,可以直接向村民委员会询问或者提出意见,也可以通过村务监督小组要求村民委员会作出解答。村民委员会不能当场解答的,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解答。5、经村务监督小组同意,村民可以在有关部门或者专业人员指导下查阅有关帐目。6、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下列行为的,村民和村务监督小组有权向街道办事处及其它有关部门反映: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公布的事项不真实;无正当理由不执行经过“四议”民主决策程序决议和决定的;对应当由“四议”民主程序决策的事项擅自作出决定或处理的;对村民、村务监督小组成员打击报复的。六、加强村级党务和村务公开(一)党务公开的内容1、党组织成员分工、任期目标、本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2、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3、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4、村级后备干部情况。5、党员发展情况。6、班子自身建设情况。7、村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8、监督情况。9、经党组织研究决定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等。(二)村务公开的内容1、上级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和到村到户的资金、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2、经过“四议”民主决策程序形成的决议情况。3、决议实施中的进度、账目、预算等重点环节和实施结果。4、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5、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6、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7、宅基地审批情况。8、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情况。9、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内筹资筹劳情况。10、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11、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村干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13、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三)公开形式按照“实用、方便、明确、节俭”的原则,统一采用固定的公开栏进行公开,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四)公开时限村级党务和村务至少每个季度全面公开一次,财务收支公开分常规性收支公开和专项收支公开两种。常规性收支公开每季度逐笔逐项公布一次,专项收支公开在项目完成后一月内公布,具体公开时间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原则上不得少于7天,切实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五)公开程序党务公开:(1)村党组织负责收集、整理公开内容,提出公开事项;(2)组织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议研究确定公开内容;(3)设立党务公开征求意见箱和联系电话,注意收集反馈群众意见;(4)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村党组织要认真研究整改,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村务公开:(1)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和内容;(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3)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后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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