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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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机电管理规定 目录 一、机电专业管理提纲3 二、设备管理规定19 三、节电管理制度25 四、高压供电安全管理规定29 五、低压供电安全管理规定37 六、采区供电安全管理规定41 七、耙装机管理标准57 八、油脂管理办法61 九、机电专业质量标准化评级管理办法65 十、机电检修管理规定68 十一、小型电器、小线管理办法73 一、机电专业管理提纲 一、专业概况 *煤矿机电专业担负着矿井上、下的机电设备管理任务,负责全矿井的供电、排水、通风、压风、提升及各采掘机电等管理工作。其中,大型岗位主要包括35KV降压站、主通风机房、+920水平、+650水平中央排水泵房及中央配电所、地面主、副斜井提升机、+650暗斜井提升绞车、地面主井强力皮带、+650主井皮带、+830入仓皮带及地面压风机站。二、组织结构 矿井机电专业设置机电矿长一名、副总工程师一名、下设机电部,其中机电部设置主任一名、副主任四名,并设置八个专业化小组:电气管理组、电缆管理组、防爆检查组、设备管理组、小型电器管理组、油脂管理组、胶带管理组及配件管理组。基层区队有机电工区,设置区长一名、生产副区长一名、安全副区长一名、工会主席一名、技术副区长一名、分管机械及电气维修副区长各一名。三、管理理念 *煤矿机电专业建立了“以技术创新代替传统思路,以设备性能升级、改造减少机电事故”的管理模式,坚持“机电事故追根究底,重复问题不重复发生”的管理理念,努力实现机电零事故,打造本质安全型专业。四、分工概况 机电副总工程师:主要负责机电专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和矿各项规定,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制定机电专业年度经营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机电专业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主持召开机电专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专业日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有关人员对机电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编制、审批、会审、复查,负责对机电专业重大隐患排查及治理方案、措施的制定,对机电专业设计、安装、撤除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对机电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检查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指导专业区队、部门的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签署上报集团公司有关处室的各种报表、资料,深入基层现场,解决处理问题,保证全矿机电专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持续正常进行,坚持“科技兴矿”战略方针,积极推动开展“制度、管理、科技”三大创新工作,促进矿井健康发展,保持机电专业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机电部分工概况:1、机电部主任:主要贯彻落实煤矿机电专业技术规范、规定,搞好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对规程、措施进行审查,严格把关,保证其符合有关规定,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制定维简计划,定期排查机电设备、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制定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开展科研攻关,协调日常设备、供电、设计、质量标准化、验收等工作。2、机电部供电、质量标准化副主任:分管电气管理组、电缆管理组、油脂管理组及防爆检查组,主要抓好井下供电技术管理、电缆管理、矿井采区设计及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抓好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和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工作,参与矿井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和对矿井供电的负荷整体调整,协调抓好机电专业隐患排查工作,参与供电事故的分析和防范措施的制定工作以及各种业务技术学习和采掘机电工培训工作。督促各单位人员认真做好各种报表,并做到及时上报。负责全矿的供电管理,制定供电管理办法和规定。负责全矿油脂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油脂的化验、存储、建帐、过滤、发放、使用等工作。经常深入工区、现场了解检查机电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帮助工区解决,对解决不了的重大安全隐患向有关领导及时汇报。3、机电部大型设备副主任:分管胶带管理组,主要抓好矿井大型设备技术管理工作以及阻燃胶带的管理工作,协助主任制定机电各单位全年的材料、维简计划,并具体落实,负责大型设备工作的日常分工,监督、检查所有人员的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对全矿大型设备机电事故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负责大型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大型设备检修工作计划、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技术资料,做好大型设备、设施的技术测定。4、机电部设备副主任:分管设备管理组、小型电器管理组及配件管理组,主要抓好全矿设备、油脂、配件管理工作,主要是全矿设备的验收、分类、建帐、监督使用及设备报废的管理。抓好设备的维简、安措计划的落实,做好新增设备的验收、分类、编号、入帐、建牌、入库、保管、发放工作;抓好设备现场管理,督促各单位对设备的现场使用、维护管理工作。参与矿井机电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抓好上、下井设备的验收及专业化队伍的维修工作;参加机电事故的分析和防范措施的制定工作;做好各类报表的填报及上报;编制年度设备维简计划及年度预算工作。负责配件的月度计划编制,到货验收、入帐、保管、发放、回交工作。机电工区分工概况:1、区长:是基层区队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在正常生产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好各分管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工作计划、工作安全措施及有关规定组织作业,及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负责组织制定本工区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组织好对本单位设备及安全设施的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灵敏可靠,监督本区队工作计划、安全措施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三违现象,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及时排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组织落实质量标准化工作,合理调配人力、物力,组织好经济分配工作,保证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2、支部书记:是基层区队安全生产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配合区长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在矿党委、矿行政的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带领班子成员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向上级汇报工作。抓好质量标准化和安全规章制度的监督落实,保证安全,抓好安全重点人员及“三违”人员的排查帮教工作,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经常组织进行从业人员安全思想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时传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安全情况,协助区长及时分析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区长、副区长、技术员和各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督促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按照程序做好党员的培训教育、考察发展,严格执行定置化管理制度,并负责定置化管理的督导工作。3、生产副区长:在区长的直接领导下,抓好工区的生产管理,协助区长制定工区长期及月度作业计划,深入现场了解生产进展情况,做好作业计划的落实和验收,协助区长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难题,协调好各班组之间生产环节,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4、安全副区长:在区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工区的安全管理。负责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协助区长制定本工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措施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接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搞好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和现场技能培训指导,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协助区长开好安全办公会,总结分析前一阶段安全工作,并对下一阶段安全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加强现场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对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进行处理,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经常深入井下,查隐患、反“三违”,了解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积极采纳员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学习和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经验,根据作业计划及现场条件,负责对生产组织过程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超前排查隐患,并负责组织补充安全措施,负责本区“三违”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初步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本区的安全生产状况,定期向区长和安监处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对违章指挥、违章蛮干行为,有权予以坚决抵制。5、工会主席:负责在矿党委、矿行政的领导下,协助支部书记搞好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好群众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好“平安班组“活动和班组竞赛活动,搞好三个文明建设。加强民主管理,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按时召开车间职代会,对经济分配进行监督检查。关心职工生活,组织职工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严格执行定置化管理制度并负责本单位定置化管理的督导工作。6、机电副区长:负责协调好本单位机电范围内工作,合理调配本工区人力、物力,组织好质量标准化工作,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等,负责对各类试验保护装置安装、维修前安全措施的把关和现场落实,及时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机电问题和隐患,组织好对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查,确保灵敏可靠。7、技术副区长:是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技术管理工作。主要配合区长开展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生产,保证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向职工进行传达贯彻;负责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传达以及现场的落实,认真组织职工进行作业规程的学习,协助区长抓好质量标准化及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检修计划的编制及措施的编制工作;负责排查生产系统中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协助区长组织每周一次安全办公会并作好记录;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培训,编制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组织员工学习,对员工进行岗位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每月组织一次考试,指导和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加强新技术和新工艺设计人员的培训,抓好工作面动态质量监测,按时参加矿、各部室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及会议,并将应传达的会议内容及时向职工传达。各分管副区长是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分管范围及盯岗班次现场安全管理负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保证现场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和任务的落实,及时处理分管范围内的各种隐患及生产事故,对分管范围内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负具体责任。严格执行各种考核制度,抓好A、B、C卡运作程序,协助技术员搞好作业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及时排查处理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保证设备安全运转。负责分管范围内质量标准化工作,带领职工积极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组织职工正规操作,杜绝分管范围内“三违”现象出现,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任务。五、管理办法 *煤矿可采煤层分为三、五、九层及充填工作面,设备多、类型杂、人员业务素质及技能相对较低。近年以来,针对实际情况,专业建立了“以技术创新代替传统思路,以设备性能升级、改造减少机电运输事故”的管理模式,加大对员工的培训,以充分利用系统现有设备,进行性能升级改造和更换淘汰设备为契机,最大限度将设备统一型号和厂家,克服资金困难,在集团公司审批资金基础上,又通过自己投入和以旧换新等方式筹措资金对全矿设备进行更换和性能升级改造,较好地促进了矿井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了安全生产双丰收。1、机电专业会议:每周一召开机电运输专业扩大会议,各单位汇报本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当月安全生产情况,根据各单位汇报情况,制定下月作业计划及生产经营任务,由专业领导、部室主任、工区区长讨论并制定下月重点工作,并针对各单位日常生产中危险性大、劳动量大、效率低、占用人员多的工作对每个基层单位规划一项创新项目,基层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根据生产情况讨论下月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并制定防范措施。每周一、三、五、七召开机电专业会议,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每月的机电专业扩大会议由机电部负责做好会议纪要并形成材料下发各单位,各单位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2、机电部具体管理办法:机电部是机电专业的具体管理考核部门,主要负责机电专业基层单位工作规划的监督检查以及考核工作,督促并协助基层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负责对机电专业及采掘辅助机电措施进行审核,为全矿机电规划提供技术方案;负责组织、协调全矿机电设备的购置、大修计划;组织设备的平衡,调拨,改造、报废及设备维修工作;负责全矿机电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负责全矿的油脂、电缆、配件、胶带的管理及考核工作。机电部每天18:00召开碰头会,机电部负责人根据生产会及矿领导安排将具体工作下达给各分管副主任,由分管副主任将具体工作传达给各自分管的专业化小组,并由专业化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分管负责人负责验收审核,对于重大项目由分管负责人牵头,涉及的专业化小组协助具体实施;每周五组织机电部全员学习,主要学习上级下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及机电专业安全规程、技术规范;3、各专业化小组的具体职责以及工作流程如下:电气管理组:主要负责根据生产负荷的调整,进行供电审批同时进行相应的整定计算;每月按时绘制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图,负责对井下供电系统、三大保护、井下漏电保护的日检、远方脱网试验及移动变电站的接地电阻摇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参与新安装供电系统的验收工作。工作流程如下:电气管理组根据矿井供电需要向施工单位下达供电审批方案,或者施工单位提出供电负荷变动安装申请,由电气管理组进行审批,施工单位凭供电审批方案到施工地点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将供电图上报电气管理组,并提出验收申请。符合低压配电点的经验收合格后,悬挂供电准许证,否则严禁供电使用;协助电缆管理组做好进行低压电缆的使用维护管理及回收工作,并依据矿井作业计划制定电缆需求计划。电缆管理组:主要负责电缆的发放、维修管理及新进电缆的验收工作,完善电缆各种台账,做好电缆“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经国家或行业授权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检验的“煤矿用阻燃电缆安全检验报告”的存放及管理工作,确实做到在用电缆各类证件齐全。工作流程如下:电缆管理组依据电气管理组出具的供电审批方案或电缆领用单发放电缆,发放电缆前检查好电缆完好情况及发放时绝缘阻值并做好记录;完善低压回交电缆的验收工作,对于破损的电缆对使用单位按规定进行考核,同时进行回收电缆台账记录;对于需要报废的电缆提出书面申请,经矿领导同意后根据电缆报废程序方可报废,同时将报废的电缆记录在报废电缆台账中。对于新进电缆认真检查好电缆的各种证件,确保证件齐全,然后将新进电缆记录在新进电缆台帐中。防爆检查组:主要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动态检查考核,消灭失爆现象。工作流程如下:每月上旬,防爆检查人员负责对全矿所有的井下电气设备进行覆盖检查一遍;中旬除跟随掘进专业进行专项验收外,其于各专业依据要求仍然进行全面覆盖检查;下旬除进行回采、机电专业专项验收外,其于各专业依据要求仍然进行全面覆盖检查;检查中对于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要求整改,同时上井后及时给相关单位下发整改单,责任单位接到整改单后依据整改要求时间进行处理,整改完毕后将整改验收单反馈至防爆检查组,防爆检查组进行复核验收。对未按整改要求时间处理的进行严格考核,同时进行再次整改限期通知。设备、小型电器管理组:主要负责全矿机电设备及小型电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电设备及小型电器的验收、分类、建账、监督、使用检查及维修、报废的管理,负责机电设备的维简、安措、大修计划编制及落实以及新增设备及小型电器的验收、分类、编号、入账、入库、发放工作,负责设备及小型电器的现场管理,掌握设备的使用状态,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设备,负责设备及小型电器在各厂网点的维修考核及出厂质量验收工作,负责对机电设备及小型电器的报废进行填报及鉴定以及各类设备及小型电器报表的填报、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工作流程如下:对于矿管设备,各专业根据生产需要编制次年维简设备计划,并报设备、小型电器管理组汇总,经矿领导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实施,设备或小型电器到货后,设备、小型电器管理组、经营部、使用单位、供货单位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设备、小型电器管理组负责编号入账、入库,使用单位根据设备更换审批或接火审批计划或持调度室签字的临时单据到设备、小型电器管理组办理设备发放手续,使用单位持发放手续到设备库或维修厂网点领用设备或小型电器,撤除或更换上井的设备及小型电器由矿厂网点进行维修,维修后经现场验收合格发放使用单位,淘汰、无法修复的设备,经领导审批、组织鉴定,申请报废。对于租赁设备,设备管理组按照技术部提供的工作面设计要求,上报集团公司设备中心办理设备的租赁发放手续,租赁设备到货后,供货单位、设备管理组、使用单位在集团公司设备库或专业化维修厂共同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设备管理组根据生产需要组织租赁设备到矿,使用单位根据设备更换审批或接火审批计划或持调度室签字的临时单据到设备管理组办理租赁设备发放手续,撤除或更换上井的租赁设备回交集团公司指定地点并办理停租手续。油脂管理组:主要负责全矿抗磨液压油、齿轮油、乳化油、机械油、汽轮机油(透平油)、压缩机油、变压器油及各类润滑脂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对供应分部新进的油脂进行验收及取样化验,监督检查油脂的化验、存储、建帐、过滤、发放、使用等工作,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对固定设备、采煤机、掘进机、扒装机、皮带机、刮板机的润滑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工作流程如下:使用单位根据生产情况每月向经营考核部上报用油计划,供应分部根据经营考核部汇总的用油计划组织油脂采购、到货,并出具合格化验报告,油脂到货后,油脂管理组负责新油抽样化验、滤油(抗磨液压油),对于化验不合格的油脂退回供应分部,化验合格的油脂入账管理,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领用油脂,并建立设备润滑档案,使用过程中,油脂管理组每月组织一次对固定设备、采煤机、掘进机、扒装机、皮带机、刮板机的润滑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使用单位根据规定取样报送机电部化验,大型固定设备的减速机润滑油,每半年取样化验一次,抗磨液压油、齿轮油每个月取样化验一次,对于不合格的油脂责令使用单位更换,化验报告存档备查,回交的废油存放到油脂管理组指定地点,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领取使用。胶带管理组:主要负责对阻燃胶带进行管理,建立阻燃皮带管理台帐,做到账目清晰、规范,帐、物一致,负责对到货阻燃胶带的验收以及全矿阻燃胶带现场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胶带“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 “煤矿用阻燃皮带安全检验报告”的存放及管理工作,做到在帐胶带证件齐全。工作流程如下:使用单位每月22日前编制阻燃胶带月度计划报矿审核,每月末前6天,录入物流网络并汇总确认生成矿井月度计划,供销公司组织货源,根据网络相关信息组织配送。阻燃胶带到货后,供应分部、经营部、胶带管理组、使用单位共同验收,胶带管理组完善新进阻燃皮带台帐,证件不齐全及不合格阻燃胶带退回更换, 使用单位领用验收合格的阻燃胶带后,胶带管理组及时完善阻燃皮带管理台帐。由检查人员做好阻燃胶带现场使用监督检查,对使用管理不善的使用单位进行督促整改,严格考核。配件管理组:主要负责对到货配件的验收、检验以及全矿配件的发放、报废工作,建立新进配件台帐、在用配件台帐、配件报废台帐、配件发放台帐并及时完善,做到账目清晰、规范,帐、物一致,对配件的现场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流程如下:每月编制次月的配件月度计划,相关领导审核后报经营考核部并录入物流网络;配件到货后,供应分部、经营部、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使用单位持当日生产领用单领取配件,配件管理组做好台帐发放记录。4、基层区队具体管理办法:基层区队每天下午召开碰头会,由各分管副区长及值班人员汇报当天工作、安全情况、需要平衡问题,区长安排传达矿生产会、专业会领导的指示,根据各分管的汇报内容及现场情况安排相关工作任务,值班人员及时记录好相关安排,班前会时安排好相关工作。会后各分管副区长安排下一天的工作,并将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量、施工标准、注意事项传达给分管的班组长,并记录在工作安排记录本上,各班组长班前会前查看工作安排记录,安排本班工作,上井后在工作记录上填写本班工作完成情况、剩余工作量及现场存在问题等。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区长主持学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及指示,传达并落实上级安全会议精神,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并结合工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下周的工作安排。安全副区长汇报全区安全生产管理、质量标准化及“五薄”管理情况,各分管副职汇报管辖范围内的生产、隐患治理情况,技术副区长汇报各岗位、各班组、工区安全隐患排查及考核情况,支部书记汇报安全教育情况,工会主席汇报当周违章情况及薄弱人物排查、帮教情况。会上还讨论一个安全专题并制定专项措施,消除或控制一个隐患。每月召开一次区委会,传达矿上最新的要求,总结本工区一月以来的安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及时修正工区的考核制度,总结推广各系统内好的做法,制定下月的重点工作,改正本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副区长反映出现的新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做好下月的生产、经营规划并传达给分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传达到各自分管班组,由班组长具体负责按照要求实施细则。机电工区管理:机电工区安全副区长分管绞车、架空乘人装置运转班及维护班,生产副区长分管主运系统运转班和维护班,工会主席分管中央泵房及各水仓、地面压风机房、通风机房、35KV箱变运转班,机电副区长分管全区电工组,技术副区长分管全区技术管理, 运转班:职责:负责井下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发现运转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隐患并及时处理,负责每班对各种保护进行试验,保证各种保护灵敏可靠,负责每班设备清理。标准:保证设备完好,保护可靠,设备面貌清洁。考核:若出现机电事故(依调度室分析为准),按照每小时500元罚当班运转班所有人员;若设备面貌差(积水、积尘),罚当班责任地点的责任司机20元,若当班班司机责任心不强,损伤设备造成隐患的罚当班司机100元;若出现运转问题不及时联系工区或班长的罚当班司机50元;若出现无特殊原因不及时开机运转的罚当班司机20元;若能提前发现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奖励当班司机20元。若不及时按照规定填写岗位记录的罚当班司机20元;若出现不按照国定交接班的罚当班司机50元。主运维护班:职责:负责对分管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修、注油,保证设备安全运转。负责皮带机道的防尘、卫生清理、隔爆水袋加水等工作,负责分管设备的质量标准化工作。标准:保证设备完好、安全运转,质量标准化达到要求。考核:若因设备维护不到位出现机电事故(依调度室分析为准),按照每小时1000元罚当班维护班所有人员;若设备各部件、各安全设施等不齐全、不完好罚该部设备责任人50元;若不及时检查设备各部件造成部件损坏影响正常运转的罚该部设备责任人50元;若不及时按照规定填写巡查记录、记录不齐全、放置位置不当的的罚该部设备责任人20元。电工组:职责:主要负责电气设备的安装、维护、撤除等工作,保证分管电气设备安全运转。标准:按照企业标准确保电气设备完好、符合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考核:若因电气设备维护不到位出现机电事故(依调度室分析为准),按照每小时1000元罚当班维护班所有人员;若电气设备各部件、各安全设施等不齐全、不完好罚该部设备责任人50元;若出现多台电气设备不集中摆放整齐罚设备责任人20元;若出现设备完好标志牌,填写不规范、与实际不相符,罚设备责任人20元。若出现小电不集中上板罚设备责任人20元;若出现电气设备开焊、锈蚀、托架严重变形罚设备责任人20元;若出现电气设备的按钮、手柄及壳盖的闭锁关系不正确可靠罚设备责任人50元;若出现配电点无供电系统图,内容不规范准确,有涂改现象罚设备责任人50元;若出现防爆电气设备或电缆失爆的罚设备责任人按严违论处。机工组:职责:负责地面及井下岗位的维护工作以及各种机加工,协助各分管副区长完成井下机加工件的设计、加工工作。标准:按照图纸要求及时加工出合格的加工件,保证各类加工件的正常使用,改进各加工件。考核:若出现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按照图纸要求加工出部件的罚责任人50元;若出现因各种原因不能加工而不及时反馈情况的罚责任人20元;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加工件无法使用的罚责任人50元。 二、设备管理规定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是煤炭生产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煤炭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直接影响矿井生产安全,机电设备种类繁多、线长面广、现场复杂移动性大,为强化设备管理,提高设备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合理调剂生产用设备,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设备调拨与交接 1、机电部有权在全矿范围内对各单位的生产设备进行调节调拨,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在现场调剂时,调出单位接到调拨单后,应立即办理,对不服从安排的单位和个人,给予100元的罚款,联责单位主管50元。2、各工区需要备用设备时,必须提前7天申请,写明原因,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机电部备查,机电部根据生产需要方可办理相关手续。3、备用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急需调用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联则单位主管500元。4、闲置的设备必须及时升井,各单位接到机电部闲置设备升井通知单后,必须按规定时间(3天)升井,不按规定时间升井的,每拖后一天,每台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联责单位主管50元。5、安装单位应按设计及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安装。在运输设备过程中,如若损坏、丢失设备及配件,运输单位按原值给予赔款。在安装过程中,如若损坏、丢失设备及配件,安装单位按原值给予赔款。6、安装工作面及系统完成之后,由矿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机电部负责根据加盖单位公章的交接验收单办理设备转帐手续。7、各单位使用中的设备正常交接时,由机电部负责组织验收,合格后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交接双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转帐,任何单位无权私自转让设备。凡私自转让设备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联责单位主管100元。8、设备的交出方要使移交的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后,再申请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申请后现场交接验收时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9、凡是交接的设备,由交接双方当天到机电部办理有关手续。10、因生产接续停头、停面,而造成设备闲置,由单位写出申请,矿分管领导签字,可暂时不撤除升井。由原使用单位管理,若造成设备损坏丢失,对原使用单位按设备原值进行罚款,联责单位主管100元。二、设备配套、审批与发放 1、新安装设备,因安装单位未申请,而影响生产的,对安装单位每次罚款500元,联责单位主管100元。2、设备领用单位领用设备时,按规定具备以下手续:工作面有供电设计(或负荷审批手续);各类绞车、电瓶车有运输自动化部审批手续和本单位领料单,方可去机电部办理发放手续。否则,不予办理。3、因事故需更换设备时,去机电部办理领用手续,更换设备的领取必须在领料单上注明更换字样,更换下来的设备3天内必须升井(特殊情况不能升井的,机电部批准后可延长升井时间),并送交指定地点。不按规定办理每台对单位罚款200元,联责主管区长50元。4、各单位设备管理人员根据机电部审批,到设备库领用设备。5、设备库管外设备,持机电部入库单到维修单位领用。6、凡是领用设备,必须经维修单位接火试验合格后方可入井,并有机电部、维修单位、使用单位三家验收人员签字。三、设备的使用 1、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铭牌、责任牌、完好牌要齐全,设备编号清晰、描红,凡被漆覆盖不清晰的,对责任人每台罚款50元,联责单位主管30元。2、各单位领用的设备必须在领料单上注明安装使用地点,不准私自变更使用地点;因生产急需变更地点的设备,使用单位2天内到机电部办理转帐手续,转帐时注明转移地点、设备型号、编号,单位盖章后送交机电部,以备查对。否则,每台次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联责单位主管50元。3、设备现场使用与维护 各单位必须设一名油脂管理员,与设备管理员共同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和油脂管理。(1)设备停用后设备管理员应及时通知机电部,由机电部根据矿安排统一调拨,若设备停用后未通知机电部,一经发现对单位罚款100元/台,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台,联责单位主管30元/台。(2)严禁野蛮使用设备,如煤机割岩石、设备有隐患不检查处理继续使用等,发现一次对单位主管、跟班区长分别罚款200元、100元,司机按严违处理。运行中的设备转动接合部位必须保持良好润滑,发现一台次设备缺油对单位主管、司机、油脂管理员分别罚款200、100、50元;因缺少润滑造成设备报废时,视具体情况对单位主管、维修工、司机、油脂管理员进行1001000元罚款,因有关检查人员检查不到位而发生事故时,对检查人员进行50100元罚款。4、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企业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每发现一次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50元。在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技术人员,应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及时向机电部反馈信息。5、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维护,并实行专人负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设备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多人操作的设备实行机台长制。公共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否则,每出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罚款50元。6、各种主要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证件。每发现一次无证操作,罚款50元。7、司机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杜绝跑、冒、滴、漏。对强令超负荷、超规范以及不合理使用设备,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8、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机电区长50元,罚主管区长30元。9、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并定期检查、试验,作好记录。10、在使用过程中,因设备出现故障所需配件,设备易损件(例如各类开关插件)由使用单位自行做计划从供应超市领用,主要配件(煤机电机、行走箱)由使用单位从设备库领用。11、维修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合理储备设备主要配件,因储备不足影响生产的,视情节每次对维修单位罚款500-1000元。四、撤除升井 1、凡工作面或其它地点的机电设备撤除时必须经矿领导平衡, 撤除单位必须严格按矿平衡的时间撤除。设备升井后由机电部组织维修单位、使用单位三方验收,通知后拒不参加验收的对单位罚款200元,联责主管区长50元。2、设备撤除的原则应该是先撤除矿租赁设备管理中心的设备及小件,设备升井后维修厂要及时与使用单位办理手续,由机电部负责办理停租手续。3、工作面或其它设备撤除,由机电部负责按照使用单进行严格考核,每缺少一件按原值罚款。留做备用设备配件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机电部。4、凡烧坏电动机按100元/KW罚款,烧坏的4KW、5.5KW、7.5KW、9.2KW潜水泵,开关的综合保护器,照明信号综保的干变按1000元/台罚款,其它物件按原值进行罚款。罚款联责工区领导班子20%。5、对喷浆机、耙装机有关部件的管理规定:(1)出厂喷浆机、耙装机要配齐所有部件,否则不予验收。(2)配齐的喷浆机、耙装机,升井交回时须齐全完整,每缺一件按原值罚款。6、使用中的设备,由于损坏而更换下的部件必须在3日内交回,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100元, 联责机电区长50元、单位主管30元。7、凡停用交回的设备或部件必须经验收并签字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出现丢失、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进行对等处罚。回交集团公司的设备或部件,出现丢失、损坏的,按集团公司实际发生额对等处罚责任单位。8、根据矿安排采掘工作面交撤除单位撤除时,使用、撤除单位现场交接单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否则发生的缺件、损坏件由交出单位负担;9、立业公司在撤除过程中造成设备、配件丢失、损坏的,按原值对等处罚;10、工作面撤除升井的设备,回交前由设备撤除单位负责对设备卫生清理干净后方可回交,否则每台对撤除单位罚款100元。11、立业公司撤除的设备升井交回后,及时到维修厂办理设备升井验收单,2天内交机电部,每拖一天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联责项目部经理50元。12、由机电部发放撤除升井的电缆,凡是缺号按原长度原值对等罚款,联责单位领导班子20%。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确需截去部分电缆时,必须经机电部现场落实并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按原长度原值罚款,联责单位领导班子20%。13、所有设备罚款,做为考核指标,冲减机电部维修费。 三、节电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用电管理,增强全员节约用电意识,合理用电,避免浪费,促进节约型、效益型企业的创建,经矿研究,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矿成立节电管理领导小组,机电矿长任组长,机电副总任副组长,各单位、部室负责人为成员。机电部具体抓好本办法的贯彻落实。二、具体规定及措施 (一)矿各个室外照明、门岗、澡堂、食堂、厂区等场所,照明时间为:冬季18:007:00、夏季20:306:00。其它时间禁止开灯照明。(二)全矿各个办公室、办公楼走廊、仓库、加工车间及厂房,必须做到人走灯灭。(三)全矿任何场所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暖气、大灯泡等高耗能电器,推广使用节能灯及光控开关等节电新技术新产品。(四)电脑在不使用时,必须关机;空调机、饮水机合理调节使用,无人时必须停机。(五)井下照明管理规定 1、运转工区所属的各个皮带巷,只保留机头、机尾照明;其它地点只有在巡检和检修期间开灯照明,其余时间一律不得开灯照明。2、机电工区所属的各个中央配电所、采区配电所,正常时只保留运行设备处一盏照明灯,其它只有在巡检和检修时间开灯照明。3、综采队的乳化液泵站、工具房,只有在巡检和检修期间开灯照明,其余时间一律不得开灯照明。(六)检修期间,不检修的设备必须将设备分路开关停电。(七)各采区运输系统推广使用顺煤流启动,减少设备空运时间。(八)提人绞车实行集中时间提升,不断减少提人勾数,保证设备满负荷运转。由调度室、安监处制定各提人绞车提人时间,避免绞车空运转。(九)对矿井主要耗电机电设备(主扇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等)加强维护,保证不漏风、不漏水、不漏气;并定期进行技术测定,保证设备高效运行。(十)严禁使用高耗低能设备,对能耗高、效率低和国家公布淘汰的风机、水泵、变压器、电动机等机电设备,要在规定期限内有计划地进行更新改造。(十一)机电部在设计井下供电时,应考虑电气设备的效率性能,尽量降低装机容量,合理分配负荷,杜绝负荷不匹配现象,同时优化供电设计,缩短供电线路,降低线路损耗。(十二)各单位在增加用电设备时,必须经机电部审批同意,办理增容手续,并按机电部供电设计方案接电、用电、安装计量装置,杜绝私自乱接电。(十三)加强计量基础管理,消灭计量死角,由机电部组织对地面各单位的配电所计量仪表重新进行一次核查登记 , 配齐计量仪表。机电部要绘制出全矿供电系统计量装置示意图,查找并消灭计量死角。各单位应积极配合计量人员有计划的对全矿计量仪表进行校验。进一步加大井下计量工作的力度,在原有装表计量基础上,对回采、掘进、运输巷道实现全部装表计量考核。 (十四)井下生产用电单位严格执行正规循环作业,提高设备开机率,减少不必要的空运转。(十五)大力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十六)各单位加强主要用电设备的管理和维修,主要耗电设备应定期检修;修理后的设备,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节能考核要求,并确保设备完好和经济运行。(十七)做好矿井用电平衡工作。由机电部、机电工区配合,在电气计量准确可靠的前提下,做好矿井用电纵向和横向平衡工作。(十八)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用电监督检查,由机电部每旬组织公安科、安监处等部门按照管理区域责任划分进行一次用电检查,坚决制止违章用电。三、处罚 1、出现长明灯,每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联责单位主管50元。2、出现使用电炉子、电暖气、大灯泡等高耗能电器,每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联责单位主管100元。3、电脑长时间待机,空调机、饮水机不合理使用,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联责单位主管50元。4、违反井下照明管理规定,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联责单位主管50元。5、检修期间,不检修的设备分路开关不停电,每台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联责单位主管50元。6、采区运输系统不实行顺煤流开机,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联责单位主管50元。7、出现设备空运转,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联责单位主管50元。8、出现漏风、漏水、漏气,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联责单位主管50元。9、出现无审批单私自乱接电,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联责单位主管100元,并限期整改。10、对地面各场所安装计量仪表,严格限量考核处罚。 四、高压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机电部必须有一名副主任分管供电管理工作,负责全矿的安全供电管理。2.各生产、生活后勤等单位要明确分管供电管理的副区长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供电管理。3.各外协单位要明确供电管理技术负责人,具体做好本单位的供电管理。二、高低压供用电程序 1.机电副总、机电部主任、分管副主任有权签发全矿高压场所的电气工作票。各单位主管区长、分管副区长、技术副区长有权签发本区域内的高压供电场所的电气工作票。特别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命令,先操作,后补操作票。2.用电单位供电解接火时,必须向机电部提交解接火申请,经机电部审批,并严格按机电部下达的供电方案进行接用电,对机电部下达的审批单、整改单完成后及时回卡,地面生产、办公场所电气增容必须到机电部统一办理,严禁私自增加1KW以上的任何电气设备。三、运行方式 1.35KV矿井电源线路分列运行。2.10KV供电系统,凡是双回路供电的,一律采取分列运行。3.变电所直流操作电源应设置两台站用变压器,一台运行,一台备用(配用大容量免维护蓄电池的可不受此限制)。正常供电时应运行其备用回路的一组站用变压器(或设有可靠的镉镍电池装置)。 四、电气预防性试验 .试验分工 1.35KV降压站、地面主要配电所电气预防性试验,由机电部报请集团公司电气试验室完成。2.井下中央变电所、提风机配电所、压风机配电所、副井绞车、+650轨道井绞车配电所由机电工区负责试验或委托机电部试验。3.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器绝缘油由机电部联系集团公司电气试验室进行检验。降压站主变压器绝缘油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汇报机电部,由机电部与集团公司供电部联系,报电业部门加做色谱分析,以便进一步分析和判断。对新投运或运行中的主变压器换油必须到地区电业部门进行检验。油样的提取由机电工区负责。4.绝缘防护用品、线路避雷器由地方供电部门负责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及合格标志,机电工区负责。.试验周期 1.机电部每年必须对全矿用电负荷进行统计,有地方供电部门对短路电流计算,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中的要求计算继电保护整定值,进行整定试验。 2.降压站及各变配电所的开关柜、高防开关、综合启动柜的继电保护每年进行一次整定试验; 井下中央配电所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半年进行一次整定试验;用电负荷变动和事故拒动以及越级跳闸时,随时进行整定试验。 3.发、变、配电的主要设备和缆线,每年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规定的主要项目进行预防性试验;每年对各类充油设备提取油样,按规定的分工范围进行简化试验;每年对变配电场所配用的绝缘防护用品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后的绝缘用品必须有合格标志、试验日期;各种试验结果要有试验报告。 .运行中的35KV主变压器,凡发生瓦斯或差动继电器动作或因外部短路冲击造成前级变电站出线开关跳闸停电的,要退出运行,经集团公司试验室全面试验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以上各种试验结果及调整处理情况要有报告,存档备查。 五、变配电设备的检查、检修和性能检测 1.各变配电所要制定岗位工、维修工对设备、供电线路、电缆的巡回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部位、内容、方法、记录、汇报等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2.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或更换时,必须编制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方法、步骤、质量技术要求、安全措施、检修运行方式及应急供电方案等内容。主变压器吊芯、调整分接开关等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机电部报集团公司机电处审查批准后实施。3.对发、变、配电的主要设备和缆线,每年的预防性试验结果超出规定或同上一年对比性能明显恶化的要加做试验确认,并认真分析安排整改,达到标准,方可投入运行。4.降压站、主配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至少每半年进行检修测试、调整,并对断路器的过流保护做传动性能试验。5.主要配电所每年春季、秋季要进行清扫、检查。6.架空输电线路每年春季、秋季进行清扫、检查。汛期暴风雨天气对电源线路、转供电架空线路进行巡查,对危及安全供电的要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降压站室外设备的绝缘瓷瓶每年秋季进行防污闪处理。7.地面变配电所的电源备用回路每季对油断路器、隔离开关分别进行一次电动或手动合闸,不可靠的及时处理。 以上各种检查、检修、试验要有记录备查。 六、保护接地系统 地面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有完善的保护接地网 1.地面变电所必须有水平导体组成的接地网,接地体和接地线的选择符合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避雷器或避雷针的集中接地必须有独立的接地装置,符合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接地电阻值符合有关设计要求。2.井下接地网主接地体应在主、副水仓各埋设一块,接地体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3.各类保护接地装置严格按要求敷设,接地引线要明线敷设,便于检测接地电阻值。4.地面主要降压站、配电所,井下中央配电所应装设高压选漏保护装置。防避雷装置的装设、检测。1.对建筑物及输电线路、变电所、电机的防雷设施,按规程规定装设齐全,并做好编号、登记、建档工作。2.防雷设施每年雨季前进行安全检测、试验、安装,做好原始记录,凡检测不合格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意见和结果留有记录,存档备查。以上由各单位负责建档、试验,并与5月10日前报机电部。 七、管理制度及记录 1.变配电所必须具备的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制 交接班制 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操作票、工作票)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上岗制度 事故处理制度(包括事故预防及反事故措施)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运行规程(包括电气预防性试验制度,直流操作电源充放电及维修保养制度) 供用电技术规程 2.记录: 变电所运行日志 交接班记录 设备缺陷记录(包括故障异常) 设备检修记录 继电保护整定记录 事故记录 要害场所记录 干部上岗记录 八、其它 1.配电工、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2.降压站、矿井主配电所、中央变电所、风井配电所的值班员按事故抢险预案的有关内容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模拟总停电和主要常见事故应急恢复抢送电的培训,保证在事故状态下,正确判断,快速恢复供电。3.各变、配电所都必须有与现场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当供电系统变动时,供电系统图必须及时变动。验电、放电接地设施及绝缘用具配备齐全。4.在高压电气设备或供电线路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转移和终结制度。严格按停电、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顺序做好停电工作。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按规定着装,工具齐全。登杆或登高作业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及保险带。5.倒闸操作必须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操作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6.加强对外供电(转供)用户的监督检查工作。本着谁供电、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机电部要定期组织对外(转)供户的安全检查,督促外(转)供用户的试验检测工作,凡发现重大隐患不处理的,停电并限期整改。7.规范反送电警示语言和图示。电源进线盘、联络盘警示句为:“此盘为反(倒)送电源”,双回路馈出盘警示句为:“防止反送电”并画简图示意。8.高压供电系统逐步完善监测、监控装置, 为今后实现集中监测、监控创造条件。监测、监控装置的使用管理,纳入矿井变配电所质量达标考核。9.使用监测、监控装置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处理运行中的问题,监测、监控装置微机不得用作他用。10.降压站和地面配电所进出线电缆布置要规范,出口要封堵。墙面、屋面不得渗水、漏雨,窗户要安装百页窗,门口要装设不低于300mm的防鼠板。防灭火器材要充足、有效,存放地点应便于取用。11.高压板应逐步安装防误装置,并优先采用电器闭锁或微机“预防”,以实现下列功能: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12.矿井主供电系统进行的调整、改造;降压站内主变压器的更换;降压站内一、二次系统内设备更新、更换下井电缆等技术改造,必须向集团公司申报,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13.各配电所、降压站必须建立高低压电气设备技术台帐,统计设备型号、规格、名牌参数及主要配置电气的技术参数。14.在高压电气设备或供电线路上检修,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审核签批好的的施工措施或零星施工任务书后,方可签发电气工作票。九、罚则 1.机电部要认真组织各有关单位做好矿井供电系统安全保护装置整定试验,高压电缆、绝缘油、绝缘用品、避雷器试验,架空线路清扫、检查,秋季防污闪等工作,确保矿井供电安全。否则,因组织不力,未能按期完成规定的检修、试验项目,罚款200元,由此造成事故,罚款500元。2. 全矿地面10KV及以上变、配电所、供电线路由机电工区负责,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将检查人、检查日期、检查结果汇总报机电部。机电部负责进行抽查,对本单位未能检查出来比较明显的隐患每处给予100元处罚。3.未经许可擅自对矿井主供电系统及一、二次设备进行改造的,罚款200元,由此造成事故罚款500元。4.所有资料不按规定格式、规定时间上报,每次罚款100元。五、低压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检查、检修制度 1、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机电部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对地面低压用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定期组织自检。对无人值班的变电所要安排维修人员定期巡查。暴风雨、冰雪过后要立即组织巡查。 2、建立定期检修制度。每季度至少对各场所的变电所停电检修一次,输、配线路每半年检修一次,并认真做好检修记录。机电工区检修工作完成后,将检修记录交机电部。 3、切实加强无人值守变电所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分管单位,责任落实到人。配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定期维修制度、电气预防性试验制度、供电系统图、绝缘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栅栏、安全标志、灭火器材、门锁。检修停送电除严格执行电气操作规程外,必须设专人看管,防止误操作伤人。由机电工区负责。 二、电气施工安全 1、凡是从事低压电气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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