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新版 混凝土结构构件抗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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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混凝土结构构件抗震设计,11.1 一般规定,11.1.1 抗震设防的混凝土结构,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 章至第10 章的要求外,尚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规定的抗震设计原则,按本章的规定进行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 11.1.1条文说明:我国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必须重视混凝土结构、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本章的抗震设计原则遵照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11.1 一般规定,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包括各种结构体系的框架梁、框架柱、剪力墙、梁柱节点、板柱节点、墙梁节点以及单层厂房中的铰接排架柱等构件的承载力验算和相应的构造要求。有关混凝土结构房屋抗震体系、房屋适应的最大高度、地震作用计算、结构稳定验算、侧向变形验算等内容,均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有关钢筋混凝土房屋建筑适用的最大高度,本次修订时不再列入,可直接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执行。,11.1 一般规定,11.1.2 抗震设防的混凝土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 注:本章甲类、乙类、丙类建筑分别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中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建筑的简称。 11.1.2条文说明:本条所说的抗震设防标准包括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有关规定。,11.1 一般规定,11.1.3 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表11.1.3 确定。,表 11.1.3 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注:1 建筑场地为类时,除6 度设防烈度外应允许按表内降低一度所对应的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相应的计算要求不应降低; 2 接近或等于高度分界时,应允许结合房屋不规则程度及场地、地基条件确定抗震等级; 3 大跨度框架指跨度不小于18m 的框架; 4 表中框架结构不包括异形柱框架; 5 对房屋高度不大于60m 的框架-核心筒结构,应允许按框架-剪力墙结构选用抗震等级。,11.1 一般规定,11.1.3条文说明:根据抗震设防类别确定的采取抗震措施的烈度、结构类型、房屋高度将各类混凝土结构构件分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抗震等级。四个抗震等级是从对结构抗震性能(包括考虑结构构件的延性和耗能性能)要求为很严格、严格、较严格和一般四个级别而划分的。 抗震等级的具体要求,系根据我国历年来地震灾害的经验、近年来的科研成果、工程经验,并参考国外有关规范和资料,经综合分析而制订的。,11.1 一般规定,本条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修订思路一致,加严框架结构的高度分界,改为 24m,并使各个烈度的分界一致;由于板柱-剪力墙结构的适用高度比 02 版规范增加较多,其抗震等级划分相应调整。本次修订心增板柱-框架结构,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参照板柱-抗震墙的墙体加严。 同时,考虑到国内低、多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运用的增多,此次修订增加低层房屋中这些结构的抗震等级:框架-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和部分框架剪力墙结构以 24m 为界,不大于 24m 的降低一级,但四级和框支层框架不降低。 根据近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本次修订明确了当框架-核心筒结构的高度低于 60m 并符合框架-剪力墙结构的有关要求时,其抗震等级允许按框架-剪力墙结构确定。,11.1 一般规定,11.1.4 确定钢筋混凝土房屋结构构件的抗震等级时,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框架-剪力墙结构,在规定的水平地震力作用下,框架底部所承担的倾覆力矩大于结构底部总倾覆力矩的50%时,其中框架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确定; 2 裙房与主楼相连,除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外,相关范围不应低于主楼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顶板对应的相邻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构造措施。裙房与主楼分离时,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 3 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与上部结构相同,地下一层以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一级,但不应低于四级。地下室中无上部结构的部分,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11.1 一般规定,4 甲、乙类建筑按规定提高一度确定其抗震等级时,如其高度超过对应的房屋最大适用高度,其抗震构造措施尚应适当提高。 11.1.4条文说明:规定的水平地震力,一般指采用振型组合后的楼层地震剪力换算的楼层水平力。裙房与主楼相连时,条文中的“相关范围”,一般指主楼周边外扩不少于三跨的裙房结构,该范围内结构的抗震等级不应低于按主楼结构确定的抗震等级,该范围以外裙房结构的抗震等级可按裙房自身结构确定的抗震等级采用。主楼和裙房由防震缝分开时,主楼和裙房分别按自身结构确定其抗震等级。,11.1 一般规定,11.1.5 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 2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框支层加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和落地剪力墙总高度的1/10 二者的较大值。其他结构的剪力墙,房屋高度大于24m 时,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底部两层和墙肢总高度的1/10 二者的较大值;房屋高度不大于24m 时,底部加强部位可取底部一层。,11.1 一般规定,3 当结构计算嵌固端位于地下一层的底板或以下时,按本条第1、2 款确定的底部加强部位的范围尚宜向下延伸到计算嵌固端。 11.1.5条文说明:本条由 02 版规范第 11.1.5 条修改而成。本条第 3 款抗规的规定:当结构计算嵌固部端位于地下一层底板及以下时,底部加强部位尚宜向下延伸到地下部分的计算嵌固端。,11.1 一般规定,11.1.6 考虑地震组合验算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时,均应按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RE 进行调整,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RE 应按表11.1.6 采用。 正截面抗震承载力应按本规范第6.2 节的规定计算,但应在相关计算公式右端项除以相应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RE 。 当仅考虑竖向地震组合时,各类结构构件均应取 RE 为1.0。,表 11.1.6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注:预埋件锚筋截面计算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取 RE 为 1.0。,11.1 一般规定,11.1.6条文说明:表 11.1.6 中各类结构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RE 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的规定给出的,在该规范采用的常遇地震下的地震作用取值和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取值的前提下,是考虑常遇地震作用组合的各类构件承载力具有适宜的安全性水准而采取的对抗力项进行必要调整的措施。此次修订,根据需要,补充了受冲切承载力计算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RE 。,11.1 一般规定,11.1.7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和连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8.3 节和第8.4 节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纵向受拉钢筋的抗震锚固长度 l aE 应按下式计算: l aE =aEla (11.1.7-1) 式中: aE 纵向受拉钢筋抗震锚固长度修正系数,对一、二级抗震等级取1.15,对三抗震等级取1.05,对四抗震等级取1.00; la 纵向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按本规范第8.3.1 条确定。,11.1 一般规定,2 当采用搭接连接时,纵向受拉钢筋的抗震搭接长度 l lE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l lE =l l aE (11.1.7-2) 式中: l 纵向受拉钢筋搭接长度修正系数,按本规范第8.4.4 条确定。 3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可采用绑扎搭接、机械连接或焊接。 4 纵向受力钢筋连接的位置宜避开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应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 5 混凝土构件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超过50%。,11.1 一般规定,11.1.7条文说明:为保证在反复荷载作用下钢筋与其周围混凝土之间具有必要的粘结锚固性能,根据实验结果并参考国外规范的规定,在静力要求的纵向受拉钢筋最小锚固长度 la 的基础上,对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构件,尚应乘以不同的锚固长度增大系数。 对允许采用非焊接的搭接接头的钢筋,考虑抗震要求的搭接长度,取纵向受拉钢筋的抗震锚固长度 laE, 按搭接接头的百分率,乘以纵向受拉钢筋搭接长度修正系数。,11.1 一般规定,梁端、柱端是潜在塑性铰容易出现的部位,必须预计到塑性铰区内的受拉和受压钢筋都将屈服,并可能进入强化阶段,并且在屈服后的打变形状态下,塑性铰转的过程中钢筋应具有相应的伸长率。因此,规范对钢筋连接接头的位置要求避开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当工程中无法避开时,应采用与母材等强度并具有足够伸长率的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且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超过 50%。,11.1 一般规定,11.1.8 箍筋宜采用焊接封闭箍筋、连续螺旋箍筋或连续复合螺旋箍筋。当采用非焊接封闭箍筋时,其末端应做成135弯钩,弯钩端头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 10 倍;在纵向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宜大于100mm。,11.1 一般规定,11.1.8条文说明:箍筋对抗震设计的混凝土构件具有重要的约束作用,采用封闭箍筋、连续箍筋可以有效的提高对构件混凝土和纵向钢筋的约束效果,改善构件的抗震延性。对于绑扎箍筋,对箍筋末端的构造要求,实验研究和震害经验表明,是保证地震作用时箍筋对混凝土和纵向钢筋起到有效约束作用的必条件。,11.1 一般规定,11.1.9 考虑地震作用的预埋件,应满足以下规定: 1 直锚钢筋截面面积可按本规范第9章的有关规定计算并增大25%,且应 适当增大锚板厚度; 2 锚筋的锚固长度应符合本规范第 9.7 节的有关规定并增加 10;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在靠近锚板处,宜设置一根直径不小于10mm的封闭箍筋; 3 预埋件不宜设置在塑性铰区;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有效措施。,11.1 一般规定,11.1.9条文说明:预埋件反复和在作用实验表明,弯剪、拉剪、压剪情况下锚筋的受剪承载力降低的平均值在 20%。对预埋件,规定取 RE 等于 1.0,故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预埋件的锚筋截面积,偏保守地取计算值的 1.25倍。构造上要求靠近锚板的锚筋根部设置一根直径不小于 10mm 的封闭箍筋,以起到约束端部混凝土、提高受剪承载力的作用。,11.2 材料,11.2.1 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剪力墙不宜超过C60;其他构件,9度时不宜超过C60,8度时不宜超过C70; 2 框支梁、框支柱以及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梁、柱及节点,不应低于C30;其他各类结构构件,不应低于C20。,11.2 材料,11.2.1条文说明:根据混凝土的基本材料性能,提高构件抗震要求的最高和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的限值,以保证构件在地震力作用下有必要的承载力和延性。近年来国内对高强混凝土有了较多的试验研究,也有一些工程应用。基于高强度混凝土的脆性及工艺要求较高,对高烈度地震区,高强度混凝土的应用应有所限制。,11.2 材料,11.2.2 梁、柱、墙、支撑中的受力钢筋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当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 中牌号带“E”的热轧带肋钢筋时,其强度和弹性模量应按本规范第4.2节有关热轧带肋钢筋的规定采用。,11.2 材料,11.2.2条文说明: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变形性能直接影响结构构件在地震力作用下的延性。考虑地震作用的框架梁、框架柱、剪力墙等结构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宜选用 HRB400 级、HRB500 级热轧带肋钢筋;箍筋宜选用 HRB400、HRB335、HRB500、HPB300 级热轧钢筋。当有较高要求时,尚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 中牌号 HRB400E、HRB500E、HRB335E、HRBF400E、HRBF500E、HRBF335E 等钢筋,其强屈比、屈强比、强度设计值以及弹性模量的取值与不带“E”的热轧带肋钢筋相同,应符合本归规范第 4.2 节的有关规定。,11.2 材料,11.2.3 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其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 1.30; 3 钢筋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 9%。,11.2 材料,11.2.3条文说明:对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各类框架构件(包括斜撑构件),要求纵向受力钢筋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的比值(强屈比)不应小于 1.25,目的是使结构某部位出现较大苏醒变形或塑性铰后,钢筋在大变形条件下有足够的强度硬化过程,保证结构有必要的承载力;要求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的比值(屈强比)不应大于 1.3,主要是为了保证“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的设计要求能够实现;钢筋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主要为了保证在地震大变形条件下,钢筋具有足够的变形能力。 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 中牌号带 “E” 钢筋,即可符合本条的要求。,11.3 框架梁,11.3.1 承载力计算中, 计入纵向受压钢筋的梁端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级抗震等级 (11.3.1-1) 二、三级抗震等级 (11.3.1-2) 式中: x混凝土受压区高度; h0截面有效高度。,11.3 框架梁,11.3.1条文说明:设计框架梁时,控制混凝土受压去高度的目的是控制梁端塑性铰区有较大的塑性转动能力,以保证框架梁有足够的曲率延性。根据国内的试验结果和参考国外经验,当相对受压区高度控制在0.25至0.35时,梁端位移延性可达到34。在确定混凝土受压区高度时,可把截面内地受压钢筋计算在内。,11.3 框架梁,11.3.2考虑地震组合的框架梁端剪力设计值 Vb 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 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和 9 度设防烈度的一级抗震等级框架 (11.3.2-1) 2 其他情况 一级抗震等级 (11.3.2-2) 二级抗震等级 (11.3.2-3) 三级抗震等级 (11.3.2-4) 四级抗震等级,取地震组合下的剪力设计值。,11.3 框架梁,式中: 框架梁左、右端按实配钢筋截面面积(计入受压钢筋及有效楼板范围内的钢筋) 、材料强度标准值,且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的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 考虑地震组合的框架梁左、右端弯矩设计值; VGb 考虑地震组合时的重力荷载代表值产生的剪力设计值,可按简支梁计算确定; ln 梁的净跨。 在公式(11.3.2-1)中, 与 之和,应分别按顺时针和逆时针方向进行计算,并取其较大值。 公式(11.3.2-2)至公式 (11.3.2-4)中, 与 之和,应分别取顺时针和逆时针方向计算的两端考虑地震组合的弯矩设计值之和的较大值;一级抗震等级,当两端弯矩均为负弯矩时,绝对值较小的弯矩值应取零。,11.3 框架梁,11.3.2条文说明:框架结构设计中,应力求做到这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框架形成接近梁铰型的延性机构。为减少梁端塑性铰区发生脆性剪切破坏的可能性,对框架梁提出了梁端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该与正截面受弯承载力的要求,即“强剪弱弯”的设计概念。,11.3 框架梁,梁端斜截面受剪承载力的提高,首先是在剪力设计值得确定中,考虑了梁端弯矩的增大,以体现“强剪弱弯”的要求。对9度设防烈度的各类框架和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还考虑了工程设计中梁端纵向受拉钢筋有超筋的可能,要求梁左、右端取用按实配钢筋、强度标准值,且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的受弯承载力值所对应的弯矩值Mbua,它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对其它情况的框架梁的剪力设计值得确定,则根据不同抗震等级,直接取用梁端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得平衡剪力值,乘以不同的增大系数。,11.3 框架梁,11.3.3 考虑地震组合的矩形、T 形和 I 形截面框架梁,当跨高比大于 2.5 时,其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条件: (11.3.3-1) 当跨高比不大于 2.5时,其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条件: (11.3.3-2),11.3 框架梁,11.3.3条文说明:矩形、T形和I形截面框架梁,其受剪要求的截面控制条件是在静力受剪要求的基础上,考虑反复荷载作用的不利影响确定的。在截面控制条件中还对较高强度的混凝土考虑了混凝土强度影响系数。,11.3 框架梁,11.3.4 考虑地震组合的矩形、T 形和 I 形截面的框架梁,其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1.3.4) 式中: cv 截面混凝土受剪承载力系数,按本规范第6.3.4条取值。,11.3 框架梁,11.3.4条文说明:国内外低周反复荷载作用下钢筋混凝土连续梁和悬臂梁受剪承载力试验表明,低周反复荷载作用使梁端斜截面受剪承载力降低,其主要原因是混凝土剪压区剪切强度降低,以及斜裂缝间混凝土咬合力及纵向钢筋暗销力度降低。承载力中,箍筋项承载力降低不明显。为此,仍以截面总受剪承载力试验值得下包线作为计算公式的取值标准,将混凝土项取为非抗震情况下的60%,而箍筋项则不考虑反复荷载作用的降低。同时,对各抗震等级均取用相同的抗震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11.3 框架梁,11.3.5 框架梁截面尺寸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截面宽度不宜小于 200mm; 2 截面高度与宽度的比值不宜大于 4; 3 净跨与截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小于 4。 11.3.5条文说明:为了保证框架梁对框架节点的约束作用,框架梁的截面宽度不宜过小。为了减少在非线性反应时,框架梁发生侧向失稳的危险,对梁的截面高度比作了限制。 考虑到净跨与梁高度比值小于4的梁,适应较大塑性变形的能力较差,因此,对框架梁的跨高比作了限制。,11.3 框架梁,11.3.6 框架梁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 11.3.6-1规定的数值; 表 11.3.6-1 框架梁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11.3 框架梁,2 框架梁梁端截面的底部和顶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 0.5;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 0.3; 3 梁端箍筋的加密区长度、 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按表11.3.6-2采用;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 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 2mm。,11.3 框架梁,表 11.3.6-2 框架梁梁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 注:箍筋直径大于 12m、数量不少于 4 肢且肢距小于 150mm 时,一、二级的最大间距应允许适当放宽,但不得大于 150mm。,11.3 框架梁,11.3.6条文说明:纵向受拉钢筋最小配筋率的规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本规范采用数值、与混凝土抗拉强度设计值和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相关的特征值参数双控。本条规定的数值是在静力所规定的数值基础上,参考国外经验而制定的。抗震设计按纵向受拉钢筋在梁中的不同位置和不同抗震等级,给出了相对于非抗震设计留有不同富裕梁端纵向受拉钢筋最小配筋率的规定。,11.3 框架梁,梁端箍筋加密区域内,底部钢筋不宜过少,其底部钢筋和顶部钢筋的面积比应符合一定的比例,以有利于梁端塑性铰区延性要求,同时也考虑到地震作用的随机性。在较强地震下梁端可能出现较大的弯矩,该弯矩有可能明显大于考虑常遇地震作用的梁端组合正弯矩。若梁端下部纵向钢筋配置过少,将可能发生下部钢筋的过早屈服甚至拉断。提高梁端下部纵向钢筋的数量,也有助于改善梁端塑性铰区在负弯矩作用下的延性性能。本条梁下部钢筋限值的规定是根据我国试验结果及设计经验并参考国外规范规定确定的。,11.3 框架梁,框架梁的抗震设计除应满足计算要求外,梁端塑性铰区箍筋的构造要求极其重要。本规范对梁端箍筋加密区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的要求作了规定,其目的是从构造上对框架梁塑性铰区的受压混凝土提供约束,并约束纵向受压钢筋,防止它在保护层混凝土剥落后过早压屈,以保证梁端具有足够的塑性铰转动能力。,11.3 框架梁,11.3.7 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 2.5%。沿梁全长顶面和底面至少应各配置两根通长的纵向钢筋,对一、二级抗震等级,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14mm,且分别不应少于梁两端顶面和底面纵向受力钢筋中较大截面面积的 1/4;对三、四级抗震等级,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12mm。,11.3 框架梁,11.3.8 梁箍筋加密区长度内的箍筋肢距:一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 200mm和20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50mm和20 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各抗震等级下,均不宜大于300mm。,11.3 框架梁,11.3.9 梁端设置的第一个箍筋距框架节点边缘不应大于50mm。非加密区的箍筋间距不宜大于加密区箍筋间距的 2 倍。沿梁全长箍筋的配筋率 sv 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抗震等级 (11.3.9-1),11.3 框架梁,二级抗震等级 (11.3.9-2) 三、四级抗震等级 (11.3.9-3),11.3 框架梁,11.3.711.3.9条文说明:沿梁全长需配置一定数量的通长钢筋是考虑框架梁在地震作用过程中反弯点位置可能变化。这里“通长”的含义是保证梁各个部位的这部分钢筋都能发挥其受拉承载力。 02规范修订时考虑到梁端箍筋加密,难于施工,对梁箍筋加密区长度内的箍筋肢距规定作了适当放松,且考虑了箍筋直径与肢距的相关性,此次维持02版规范规定。 沿梁全长箍筋的配筋率sv在非抗震设计要求基础上适当增加。,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1 除框架顶层柱、轴压比小于 0.15 的柱以及框支梁与框支柱的节点外,框架柱节点上、下端和框支柱的中间层节点上、下端的截面弯矩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和 9度设防烈度的一级抗震等级框架 (11.4.1-1),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2 框架结构 二级抗震等级 (11.4.1-2) 三级抗震等级 (11.4.1-3) 四级抗震等级 (11.4.1-4),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3 其他情况 一级抗震等级 (11.4.1-5) 二级抗震等级 (11.4.1-6) 三、四级抗震等级 (11.4.1-7),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式中: Mc 考虑地震组合的节点上、下柱端的弯矩设计值之和;柱端弯矩设计值的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可将公式(11.4.1-1)至公式(11.4.1-5)计算的弯矩之和,按上、下柱端弹性分析所得的考虑地震组合的弯矩比进行分配; M bua 同一节点左、 右梁端按顺时针和逆时针方向采用实配钢筋和材料强度标准值, 且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计算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之和的较大值。当有现浇板时,梁端的实配钢筋应包含现浇板有效宽度范围内的纵向钢筋; Mb 同一节点左、右梁端,按顺时针和逆时针方向计算的两端考虑地震组合的弯矩设计值之和的较大值;一级抗震等级,当两端弯矩均为负弯矩时,绝对值较小的弯矩值应取零。,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1条文说明:由于框架柱延性通常比梁的延性小,如果不采取“强柱弱梁”的措施,柱端不仅可能提前出现塑性铰,而且会伴随着产生较大的层间侧移,这不仅可能引起不稳定问题,而且危及结构承受垂直荷载的能力。因此,在框架柱的设计中,有目的地增大柱端弯矩设计值,降低柱屈服的可能性,体现了“强柱弱梁”的设计概念。对9度设防烈度的各类框架和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柱端弯矩设计值,除考虑弯矩增大系数以外,并取梁端出现塑性铰时代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Mbua。 考虑到高层建筑底部柱的弯矩设计值的反弯点可能不在柱的层高范围内,在节点上、下柱端出现了反向弯矩。为安全起见,柱端弯矩设计值可直接按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弯矩设计值乘以增大系数确定。,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2 一、二、三、四级抗震等级框架结构的底层,柱下端截面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应分别乘以增大系数1.7、1. 5、1.3和 1.2。底层柱纵向钢筋应按柱上、下端的不利情况配置。 注:底层指无地下室的基础以上或地下室以上的首层。 11.4.2条文说明:为了推迟框架结构底层柱下端截面和框支柱顶层柱上端和底层柱下端截面出现塑性铰,在设计中,对此部位柱的弯矩设计值采用直接乘以增大系数的方法,以增大其正截面承载力。,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3 框架柱、框支柱的剪力设计值Vc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和 9度设防烈度的一级抗震等级框架 (11.4.3-1),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2 框架结构 二级抗震等级 (11.4.3-2) 三级抗震等级 (11.4.3-3) 四级抗震等级 (11.4.3-4),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3 其他情况 一级抗震等级 (11.4.3-5) 二级抗震等级 (11.4.3-6) 三、四级抗震等级 (11.4.3-7),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式中: 框架柱上、 下端按实配钢筋截面面积和材料强度标准值,且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计算的正截面抗震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 考虑地震组合,且经调整后的框架柱上、下端弯矩设计值; Hn柱的净高。,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在公式(11.4.3-1)、(11.4.3-2)中, 之和应分别按顺时针和逆时针方向进行计算,并取其较大值;N可取重力荷载代表值产生的轴向压力设计值。 在公式(11.4.3-3)至公式(11.4.3-5)中, 之和应分别按顺时针和逆时针方向进行计算,并取其较大值。 的取值应符合本规范第 11.4.1 条和第 11.4.2条的规定。,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3条文说明:为使框架结构形成接近梁铰型延性结构,框架柱端设计原则除了应满足“强柱弱梁”要求以外,还应满足“强剪弱弯”的要求。在设计中,有目的地增大剪力设计值,对 9 度设防烈度的各类框架和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考虑了柱端纵向钢筋的实配情况和材料强度标准值,要求柱上、下端取用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的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值所对应的弯矩值Mcua, 。此处,为偏心受压柱端截面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Mcua为柱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标准值,取实配钢筋截面面积和材料强度标准值并按第 7 章的有关公式计算。,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对称配筋矩形截面大偏心受压柱柱端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值 Mcua,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由x=0 的条件,得出 由M=0 的条件,得出 以上二式消除 x,并取 h=h0+as,可得,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式中:N 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柱轴向压力设计值; 混凝土轴心受压强度标准值; 普通受压钢筋强度标准值; 普通受压钢筋实配截面面积。 对其他配筋形式或截面形状的框架柱,其值可仿照上述方法确定。,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4 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支柱,由地震作用引起的附加轴向力应分别乘以增大系数 1.5、1.2;计算轴压比时,可不考虑增大系数。 11.4.4条文说明:对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支柱,规定由地震作用引起的附加轴力应乘以增大系数,以增加框支柱轴向力承载能力。,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5 各级抗震等级的框架角柱,其弯矩、剪力设计值应在按本规范第11.4.1条至第 11.4.3条调整的基础上再乘以不小于1.1的增大系数。 11.4.5条文说明:对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框架角柱,考虑到以往震害中角柱震害相对较重,且受扭转、双向剪切等不利影响,其受力复杂。在设计中,当其内力计算按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考虑地震作用时,其弯矩、剪力设计值应取经调整后的弯矩、剪力设计值乘以不小于 1.1 的增大系数。,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6 考虑地震组合的矩形截面框架柱和框支柱,其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条件: 剪跨比 大于 2的框架柱 (11.4.6-1) 框支柱和剪跨比 不大于 2的框架柱 (11.4.6-2),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式中:框架柱、框支柱的计算剪跨比,取 ;此处,M 宜取柱上、下端考虑地震组合的弯矩设计值的较大值,V 取与 M 对应的剪力设计值,h0为柱截面有效高度;当框架结构中的框架柱的反弯点在柱层高范围内时,可取于 ,此处,Hn 为柱净高。 11.4.6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框架柱、框支柱的受剪承载力上限值,也就是从受剪的要求提出了截面尺寸的限制条件,它是在非抗震受剪要求基础上考虑反复荷载影响得出的。,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7 考虑地震组合的矩形截面框架柱和框支柱, 其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1.4.7) 式中:框架柱、框支柱的计算剪跨比。当小于1.0时,取1.0;当大于3.0时,取3.0; N 考虑地震组合的框架柱、框支柱轴向压力设计值,当 N大于0.3fcA时,取0.3fcA。,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7条文说明:国内有关反复荷载作用下偏压柱塑性铰区的受剪承载力试验表明, 反复加载使构件的受剪承载力比一次加载降低约 10%30%,与梁端受剪性能相似。受剪承载力的降低主要是由于混凝土受剪承载力降低引起的。为此按框架梁相同的处理原则,给出了混凝土项受剪承载力比非抗震降低60%,以考虑地震作用对框架柱受剪承载力的降低。,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8 当考虑地震组合的矩形截面框架柱和框支柱,当出现拉力时,其斜截面抗震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1.4.8) 当上式右边括号内的计算值小于 时,取等于 ,且 值不应小于 。 式中:N 考虑地震组合的框架柱轴向拉力设计值。 11.4.8条文说明:框架柱出现拉力时,斜截面承载力计算中,考虑了拉力的不利作用;同时,和轴向力作用下的情况类似,考虑混凝土项承载力降低60%。,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9 考虑地震组合的矩形截面双向受剪的钢筋混凝土框架柱, 其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条件: (11.4.9-1) (11.4.9-2) 式中:Vx x轴方向的剪力设计值,对应的截面有效高度为h0,截面宽度为b; Vy y轴方向的剪力设计值,对应的截面有效高度为b0,截面宽度为h; 斜向剪力设计值V的作用方向与x轴的夹角, = arctan( Vy / Vx )。,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10 考虑地震组合时,矩形截面双向受剪的钢筋混凝土框架柱,其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条件: (11.4.10-1) (11.4.10-2) (11.4.10-3) (11.4.10-4),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式中: x 、y 框架柱的计算剪跨比,按本规范6.3.12条的规定确定; A svx 、A svy 配置在同一截面内平行于x轴、 y轴的箍筋各肢截面面积的总和; N 与斜向剪力设计值 V 相应的轴向压力设计值,当N 大于0.3A fc时,取 0.3Afc,此处,A为构件的截面面积。 在设计截面时,可在公式(11.4.10-1)、公式(11.4.10-2)中近似取 Vuy/Vux 等于1后直接进行计算。,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911.4.10条文说明:这两条是本次修订新增条文,是指非抗震双向受剪柱要求的基础上,考虑反复荷载影响得出的。 根据国内最低周反复荷载作用下,双向受剪钢筋混凝土柱试验结果,对双向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仅占混凝土项折减,而不再箍筋项折减。 与静力计算相同,考虑到计算方法的简洁,对于两向相关的影响,双向受剪承载力计算采用椭圆的模式。,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11 框架柱的截面尺寸宜符合下列要求: 1 矩形截面柱,抗震等级为四级或层数不超过 2 层时,其最小截面尺寸不宜小于300mm,一、二、三级抗震等级且层数超过2层时不宜小于400mm;圆柱的截面直径,抗震等级为四级或层数不超过2层时不宜小于350mm,一、二、三级抗震等级且层数超过2层时不宜小于450mm; 2 柱的剪跨比宜大于2; 3 柱截面长边与短边的边长比不宜大于3。 11.4.11条文说明:从抗震性能考虑,给出了框架柱合理的截面尺寸的限制条件。,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12 框架柱和框支柱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框架柱和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 11.4.12-1规定的数值,同时,每一侧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 0.2;对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最小配筋百分率应增加 0.1;,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表 11.4.12-1 柱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 注: 1 采用 335MPa 级、400MPa 级纵向受力钢筋时,应分别按表中数值增加 0.1 和0.05 采用; 2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60 及以上时,应按表中数值加 0.1采用; 3 对框架结构,应按表中数值增加 0.1 采用。,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2 框架柱和框支柱上、下两端箍筋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符合表 11.4.12-2的规定; 表 11.4.12-2 柱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 注:柱根系指底层柱下端的箍筋加密区范围。,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3 框支柱和剪跨比不大于 2 的框架柱应在柱全高范围内加密箍筋,且箍筋间距应符合本条第 2 款一级抗震等级的要求; 4 一级抗震等级框架柱的箍筋直径大于 12mm 且箍筋肢距小于150mm 及二级抗震等级框架柱的直径不小于10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 200mm 时, 除底层柱下端外,箍筋间距应允许采用 150mm;四级抗震等级框架柱剪跨比不大于 2 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 8mm。 11.4.12条文说明:框架柱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是工程设计中重要的纵筋配筋量大下限。 为了提高柱端塑性铰区的延性和受剪承载力,以及对混凝土和纵向钢筋的约束作用,防止纵向钢筋压屈高,对柱上、下端的箍筋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箍筋最小直径做出了规定。,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13 框架边柱、角柱在地震组合下小偏心受拉时,柱内纵向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应比计算值增加25。 框架柱、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配筋率不应大于 5%。柱的纵向钢筋宜对称配置。截面尺寸大于400mm的柱,纵向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当按一级抗震等级设计,且柱的剪跨比不大于2时,柱每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1.2%。,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13条文说明:为防止纵筋配置过多、相应的箍筋配置不够而引起纵筋压屈,降低结构延性,应对框架柱的全部纵向受力钢筋配筋率加以限制。 通过柱净高与截面高度的比值为 34 的短柱试验表明,此类框架柱易发生粘结型剪切破坏和对角斜拉型剪切破坏。为减少这种破坏,柱中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过大。因此,对一级抗震等级,且剪跨比不大于 2 的框架柱,其每侧的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不宜大于 1.2%,并应沿柱全长采用复合箍筋。对其它抗震等级虽未作此规定,但也宜适当控制。,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14 框架柱的箍筋加密区长度,应取柱截面长边尺寸(或圆形截面直径)、柱净高的 1/6 和 500mm 中的最大值;一、二级抗震等级的角柱应沿柱全高加密箍筋。底层柱根箍筋加密区长度应取不小于该层柱净高的 1/3;当有刚性地面时,除柱端箍筋加密区外尚应在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的高度范围内加密箍筋。,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15 柱箍筋加密区内的箍筋肢距:一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00mm;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50mm和20 倍箍筋直径中的较大值; 四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300mm。每隔一根纵向钢筋宜在两个方向有箍筋或拉筋约束;当采用拉筋且箍筋与纵向钢筋有绑扎时,拉筋宜紧靠纵向钢筋并勾住箍筋。 11.4.1411.4.15条文说明:框架柱端箍筋加密区长度的规定,主要是根据试验及震害考虑柱端潜在的塑性铰区的范围,在此范围中箍筋需加密;同时,对箍筋肢距也做出了规定,以提高塑性铰区箍筋对混凝土的约束作用。,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16 一、二、三、四级抗震等级的各类结构的框架柱、框支柱,其轴压比不宜大于表 11.4.16 规定的限值。对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柱轴压比限值应适当减小。 表 11.4.16 柱轴压比限值 注:1 轴压比指柱组合的轴向压力设计值与柱的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之比值; 2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65 C70 时,轴压比限值宜按表中数值减小 0.05;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75 C80 时,轴压比限值宜按表中数值减小 0.10;,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3 表内限值适用于剪跨比大于 2、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 C60 的柱;剪跨比不大于 2 的柱轴压比限值应降低 0.05;剪跨比小于 1.5 的柱,轴压比限值应专门研究并采取特殊构造措施; 4 沿柱全高采用井字复合箍,且箍筋间距不大于 100mm、肢距不大于 200mm、直径不小于 12mm,或沿柱全高采用复合螺旋箍,且螺距不大于 100mm、肢距不大于 200mm、直径不小于 12mm,或沿柱全高采用连续复合矩形螺旋箍,且螺旋净距不大于 80mm、肢距不大于 200mm、直径不小于 10mm 时,轴压比限值均可按表中数值增加 0.10; 5 当柱截面中部设置由附加纵向钢筋形成的芯柱,且附加纵向钢筋的总截面面积不少于柱截面面积的 0.8%时,轴压比限值可按表中数值增加 0.05。此项措施与注 4 的措施同时采用时,轴压比限值可按表中数值增加 0.15,但箍筋的配箍特征值 v 仍可按轴压比增加 0.10 的要求确定; 6 调整后的柱轴压比限值不应大于 1.05。,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16条文说明:国内外的试验研究表明,受压构件的位移延性随轴压比增加而减小。为了满足不同结构类型的框架柱、框支柱在地震作用组合下位移延性的要求,本条规定了不同结构体系的柱轴压比限值要求。 结构设计中轴压比直接影响柱截面尺寸。考虑到2008年汶川地震中框架结构的震害事实,本次修订对框架结构的轴压比限制适当从严。对于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主要依靠剪力墙和内筒承受水平地震作用,因此,作为第二道防线的框架,反映延性要求的轴压比给予放松,而框支剪力墙结构中的框支柱则必须提高延性要求,其轴压比应加严。,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近年来,国内外的试验研究表明,增加柱的配箍率、采用螺旋箍筋、截面中设置矩形核芯柱都能增加柱的位移延性。配置复合箍筋、螺旋箍筋、连续复合螺旋箍筋,加强了箍筋对混凝土的约束作用,柱核芯混凝土处于约束混凝土受力状态,其位移延性大为改善;而柱截面中设置矩形核心柱不仅增加了柱的受压承载力,也可提高柱的变形能力,且有利于在大变形情况下防止倒塌,类似于型钢混凝土结构中型钢的作用。为此,考虑了这些改善柱延性的有效措施,在原则上不降低柱的延性要求的基础上,对柱轴压比限值适当给予放宽。但其箍筋加密区的最小体积配筋率,应满足放宽后轴压比的箍筋配筋率要求。,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对6度设防烈度的一般建筑,规范允许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其轴压比计算中的轴向力,可取无地震作用组合的轴力设计值;对于6度设防烈度,建造于类场地上较高的的高层建筑,则需采用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轴向力设计值。,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17 箍筋加密区箍筋的体积配筋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箍筋加密区箍筋的体积配筋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1.4.17) 式中: v 柱箍筋加密区的体积配筋率,按本规范第6.6.3条的规定计算,计算中应扣除重叠部分的箍筋体积; f yv 箍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fc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当强度等级低于 C35 时,按 C35 取值; v 最小配箍特征值,按表11.4.17采用。,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表 11.4.17 柱箍筋加密区的箍筋最小配箍特征值 v,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注:1 普通箍指单个矩形箍筋或单个圆形箍筋;螺旋箍指单个螺旋箍筋;复合箍指由矩形、多边形、圆形箍筋或拉筋组成的箍筋;复合螺旋箍指由螺旋箍与矩形、多边形、圆形箍筋或拉筋组成的箍筋;连续复合矩形螺旋箍指全部螺旋箍为同一根钢筋加工成的箍筋; 2 在计算复合螺旋箍的体积配筋率时,其中非螺旋箍筋的体积应乘以系数 0.8; 3 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 C60 时,箍筋宜采用复合箍、复合螺旋箍或连续复合矩形螺旋箍,当轴压比不大于 0.6 时,其加密区的最小配箍特征值宜按表中数值增加 0.02;当轴压比大于 0.6 时,宜按表中数值增加 0.03。,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2 对一、二、三、四级抗震等级的柱,其箍筋加密区的箍筋体积配筋率分别不应小于0.8%、0.6%、0.4%和0.4%; 3 框支柱宜采用复合螺旋箍或井字复合箍,其最小配箍特征值应按表11.4.17中的数值增加0.02采用,且体积配筋率不应小于1.5%; 4 当剪跨比 2 时,宜采用复合螺旋箍或井字复合箍,其箍筋体积配筋率不应小于1.2%;9 度设防烈度时,不应小于1.5%。,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17条文说明:为增加柱端加密区箍筋对混凝土的约束作用,对其最小体积配筋率做出了规定。本条给出了柱轴压比在0.31.05范围的箍筋最小体积配筋率要求。同时,取用量与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和箍筋抗拉强度设计值相关的最小配箍特征值v的表达形式,对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不同钢种做合理调整。另外,当计算箍筋体积配箍率时,箍筋可采用强度设计值,不受360MPa的限制。,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18 在箍筋加密区外,箍筋的体积配筋率不宜小于加密区配筋率的一半;对一、二级抗震等级,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d;对三、四级抗震等级,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5d,此处,d为纵向钢筋直径。 11.4.18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考虑了地震作用框架柱箍筋非加密区的箍筋配置要求。,11.5 铰接排架柱,11.5.1 铰接排架柱的纵向受力钢筋和箍筋,应按地震组合下的弯矩设计值及剪力设计值,并根据本规范第11.4 节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其构造除应符合本节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8 章、第9 章、第11.1 节以及第11.2 节的有关规定。,11.5 铰接排架柱,11.5.2 铰接排架柱的箍筋加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加密区长度: 1) 对柱顶区段,取柱顶以下500mm,且不小于柱顶截面高度; 2) 对吊车梁区段,取上柱根部至吊车梁顶面以上300 mm; 3) 对柱根区段,取基础顶面至室内地坪以上500mm; 4) 对牛腿区段,取牛腿全高; 5) 对柱间支撑与柱连接的节点和柱变位受约束的部位,取节点上、下各300 mm。,11.5 铰接排架柱,2 箍筋加密区内的箍筋最大间距为100mm;箍筋的直径应符合表11.5.2 的规定。 表11.5.2 铰接排架柱箍筋加密区的箍筋最小直径(mm) 注:表中括号内数值用于柱根。,11.5 铰接排架柱,11.5.111.5.2条文说明:国内的地震震害调查表明,单层厂房屋架或屋面梁与柱连接的柱顶和高低跨厂房交接处柱牛腿损坏较多,阶形柱上柱的震害往往发生在上下柱变截面处(上柱根部)和与吊车梁上翼缘连接的部位。为了避免排架柱在上述区段内产生剪切破坏并使排架柱在形成塑性铰后有足够的延性,在这些区段内的箍筋应加密。按此构造配箍后,铰接排架柱在一般情况下可不进行抗震受剪承载力计算。 对设有工作平台等特殊情况,剪跨比较小的铰接排架柱,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可能起控制作用。此时,可按本规范公式(11.4.9)进行受剪承载力计算。,11.5 铰接排架柱,11.5.3 当铰接排架侧向受约束且约束点至柱顶的高度不大于柱截面在该方向边长的两倍,柱顶预埋钢板和柱顶箍筋加密区的构造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柱顶预埋钢板沿排架平面方向的长度,宜取柱顶的截面高度h,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h /2 及300mm; 2 当柱顶轴向力在排架平面内的偏心距e0 在h/6h/4 范围内时,柱顶箍筋加密区的箍筋体积配筋率:一级抗震等级不宜小于1.2%;二级抗震等级不宜小于1.0%;三、四级抗震等级不宜小于0.8%。,11.5 铰接排架柱,11.5.3条文说明:震害调查表明,排架柱头损坏最多的是侧向变形受到限制的柱,如靠近生活间或披屋的柱、或有横隔墙的柱。这种情况改变了柱的侧移刚度,使柱头处于短柱的受力状态。由于该柱的侧移刚度大于相邻各柱,当受水平地震作用的屋盖发生整体侧移时,该柱实际上承受了比相邻各柱大得多的水平剪力,使柱顶产生剪切破坏。,11.5 铰接排架柱,对屋架与柱顶连接节点进行的抗震性能试验结果表明,不同的柱顶连接型式仅对节点的延性产生影响,不影响柱头本身的受剪承载力,柱顶预埋钢板的大小和其在柱顶的位置对柱头的水平承载力较敏感,当柱顶预埋钢板长度与柱截面高度相等时,水平受剪承载力大约是柱顶预埋钢板长度为柱截面高度一半时的1.65倍。故在条文中规定了对柱顶预埋钢板长度和直锚筋的要求。试验结果还表明,沿水平剪力方向的轴向力偏心距对受剪承载力亦有影响,要求不得大于h/4。当h/6e0h/4时,一般要求柱头配置四肢箍,并按不同的抗震等级,规定不同的体积配箍率,以此来满足受剪承载力要求。,11.5 铰接排架柱,11.5.4 在地震组合的竖向力和水平拉力作用下,支承不等高厂房低跨屋面梁、屋架等屋盖结构的柱牛腿,除应按本规范第9.3 节的规定进行计算和配筋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承受水平拉力的锚筋:一级抗震等级不应少于2 根直径为16mm 的钢筋;二级抗震等级不应少于2 根直径为14mm 的钢筋;三、四级抗震等级不应少于2根直径为12mm 的钢筋; 2 牛腿中的纵向受拉钢筋和锚筋的锚固措施及锚固长度应符合本规范第9.3.12 条的有关规定,但其中的受拉钢筋锚固长度 la应以 l aE 代替; 3 牛腿水平箍筋最小直径为8mm,最大间距为100mm。,11.5 铰接排架柱,11.5.4条文说明:不等高厂房支承低跨屋盖的柱牛腿(柱肩梁)亦是震害较重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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