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应用能力辨析题真题+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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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演练真题演练 【浙江事业单位2014年5月17 日真题】辨析题(先判断是否正确或合理,再简要说明理由。25分)1、真理和谬误作为两种不同的认识结果,是相互依赖,相互对立,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的。解析这种说法是正确的。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统一的关系(1)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真理是主观对客观的正确反映;谬误是主观对客观的歪曲反映。真理和谬误 的对立在一定范围内是绝对的。(2)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表现在:一方面,真理和谬误相互依存,他们 都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另一方面,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详解: 真理是具有不依赖主题的客观内容的认识,即与对象相符合的认识;谬误则是与对象不相符 合的认识。真理和谬误是认识过程中的一对矛盾。在认识过程中,就确定的对象和范围而言,真理和谬误 的对立是绝对的,两者的界限是确定的。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真理和谬误的对立是相对的,两者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真理和谬 误都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两者相互转化的情形和条件复杂多样,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辩证唯物主义反对混淆真题和谬误的界限的相对主义观点,也反对把真理和谬误的界限凝固化的形而 上学的观点。认识的任务在于把握真理,但是把握真理是一个反复实践和不断探索的过程。谬误在认识过 程中的作用也不仅仅是消极的。在正确地总结经验的条件下,谬误往往是走向真理的先导。拥有无条件的 真理权的那种认识是在一系列相对的谬误中实现的。真理与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忍得认识 就是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无限过程,是不断地修正谬误和把握真理的过程。2、目前,政治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的重点。解析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经济体制改革 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1) 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 这是中央在全面总结改革开放经验、准确 把握国内外大势、统筹考虑五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总体 布局基础上作出的科学判断和重要决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锐意推进改革开放。在理论和实践上不断取得重 大进展,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这些年,我国之 所以能够经受住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低迷的冲击,战胜严重自然灾害,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坚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重要原因。(2)决定强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实行科学管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看不见的手,在 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是看得见的手,主要是弥补市场失灵。无论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 定性作用,还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都要搞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协调配合。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 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三个没有变,” 决定了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经 济建设为中心,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本质上是统一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深 化经济体制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3、在行政法中,行政相对人就是行政第三人。解析这种说法不正确的。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 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权益的影响有时是直接的,有时影响可能是间接的, 作为个人、组织,无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直接影响还是间接影响,都是行政相对人。任何行政行为都有相应的相对人,即行政主体的相对一方当事人,通常是指行政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公 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能以民事关系、行政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为中介,与已作出的行政行为产生间接的利害关系。在立法实践中,已明确把这类主体从行政相对 人的范畴中摆脱出来,使之成为一个独立的概念,法律称其为“第三人”,“有利害关系者”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人。行政第三人是指与已作出的行政行为有间接利害关系的,受行政权间接作用或约束的、行政法律关系 中潜在的或暗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第三人是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相区 分的第三方主体。由于行政第三人往往以民事、行政或其他法律关系为中介,和与之相对的行政主体间接 地形成了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行政第三人是该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第三人是受行政权间 接作用或行政行为间接约束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这个特征使它与行政主体相区分。行政第三人与已作出的行政行为有间接的利害关系。有学者认为间接利害关系包括与具体行政行为所 认定的事实有利害关系,与判决结果有利害关系,以及与行政相对人有民事法律关系的个人、组织等。不 管与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有利害关系或与行政相对人有民事法律关系还是其他间接利害关系,归根结底 是与行政行为的结果有利害关系,而不是与行政行为本身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行政相对人不等同于行政相对人。4、“决定”和“意见”作为党政机关普遍使用的两种公文,区别不大,经常可以混合使用。解析这种说法不准确。决定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 当的决定事项”的公文,是法规性、政策规定性的决策性的下行文种。决定是使用频率较高的公文,其主要特点是兼具规范性与领导指导性。决定可针对发生的普遍性事务, 反复适用,在较长的时间范围内规范人们的行为。决定可作为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表现形式,但在实际工作 中更多地用于记载与传达领导、指导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的决策,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是领导 工作的准则。意见是“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公文,是行政机关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出见解与 处理方法的重要公文之一。意见的本意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事物层出不穷。各机关在工作 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如果原有政策规定不够明确,或不相适应,就需要上级机关进行正确、 及时的指导,以提出见解、措施,规范人们的行为,为下一步完善和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必要的准备。 而指导工作又不能使用刚性很强的“决定”等公文文种,那么,“意见”作为法定公文文种,既成为下级向上级 或向平级机关提出解决有关重要问题的见解和处理办法等方面建议的渠道,又成为上级在发现下级遇到有 关重要问题时,提出见解和办法措施,对下级予以指导的途径。在多年的实践中,“意见”较好地解决了呈转 性公文中长期存在的难题和上级在指导工作中的弹性问题。意见的实质是提出切合实际的可行性建议,发挥参谋和指导作用。其见解中的态度是诚恳的,即使是 下行文中的“意见”也没有决定或者通知等文种的强制性那样强烈。作为上行文或平行文的“意见,” 必须以“知 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态度,对上级或平行机关提交本机关的建设性见识,充分发挥好参谋作用。 实战演练1好服务需要好技能,所以技能好服务就好。解析这种表述是不科学的。(1)此表述的前提是正确的。良好的技能在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缓减 就业压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增进社会和谐稳定中所起的作用毋庸置疑。技能与服务是相互联系、 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好技能是保证好服务的前提之一,是保障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因素。因此, 强调“好服务需要好技能”是正确的。(2) 此表述的结论是错误的。尽管技能好坏会对服务质量高低产生较大影响,但不能说技能好服务就好。 决定服务好坏的因素不仅仅只有技能的好坏,还包括职业态度的端正与否、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服务能 否真正符合被服务者的要求等。因此,不能得出“技能好服务就好”的结论。综上所述,服务者在工作中除了要重视技能的提高以外,还需要从端正职业态度、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以被服务者的要求为指引不断改进服务方式等方面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只有这样,服务者提供 的服务才能是名副其实的“好服务。”2. 我国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标志着我国已跻身世界经 济强国。解析这种说法是片面的。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 )超过日本,是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表现,值得我们骄傲,但我们不应 该过分乐观。GDP是衡量经济实力的一个重要指标,但绝非唯一指标。我国在GDP总量上超过日本,这 说明我国成为世界经济大国,但还不是经济强国,因为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GDP远远落后于世界经济 强国。就综合国力而言,GDP总量更是一个相对片面的指标。而在人均GDP等诸多领域,我国依然落后 于日本,离跻身于世界经济强国还有很大一段距离。因此,题干中的说法片面。3. 挪用公款罪也就是贪污罪。解析这种说法错误。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在犯罪目的、犯罪手段和犯罪的对象上都有明显的区别。在犯罪目的上,挪用公 款罪是以非法占用公款为目的,而贪污罪则是以永久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在犯罪手段上,挪用公款罪的 手段是擅自私用公款,贪污罪是以侵吞、窃取、骗取为手段。在犯罪行为实施的对象上,挪用公款罪的实 施对象主要是公款,而贪污罪的实施对象是公共财物,不仅包括公款,还有公物。4. 最近,“中国式过马路”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一些城市为了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乱过马路的行为, 对违规者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遭到了一些行人、非机动车主的抵触。有人认为:依赖行政处罚措施治理“中国式过马路”难以奏效。解析 在路口凑够一群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这种行人无视交通法规过马路的现象,被称为“中国式过马 路”。“中国式过马路”不仅影响交通秩序,而且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是非常不可取 的。然而,随着近年来机动车数量激增,道路通行时常出现拥堵。平时,路口执勤民警的主要工作是疏导 交通、保障道路畅通,而对于行人、非机动车的秩序管理有时很难兼顾,为了道路畅通,执勤民警对非机 动车、行人的处罚主要是口头警告,若是把精力都放在行政处罚上,则必然影响道路交通管理效果。调查 也发现,行人都知道过马路不能闯红灯,可多数人并不知道闯红灯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交通安全认识不足。向“中国式过马路”亮剑,显示出了有关部门改善交通环境、纠正群众陋习的决心,也是确保群众人身安全的表现。但仅仅依靠行政处罚,治标不治本,治理“中国式过马路”若仅仅靠罚款,相应的立法执法却 得不到及时跟进和有效执行,则很难除去病根。通过教育加强认识、通过罚款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通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此类“顽疾。”借助教育手段,由精神文明办和交警部门联合成立专门的教育小组,定期走访社区、单位、宣传安全 教育,通过展板、报告、宣传单、视频等方式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以交通事故实例提高群众对交通 安全的重视。学校也要对学生加强这方面的安全教育。“中国式过马路”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完善,所以要解决这一问题,有关交通部门 和城市建设部门要群策群力,着力建设好过街天桥、地下通道、行人过马路自助红绿灯等便利于行人的交 通设施。这样,就会大大的减少“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我相信,随着教育的深入,人们交通安全意识的增强,再加之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中国式过马路” 慢慢的一定会得到改善,以至于彻底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中。5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机器“思维”将取代人类思维。解析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这是一种片面夸大电脑作用的机械论观点。机器思维即人工智能或电脑,可以代替人的某些脑力劳动, 在某些特定方面甚至可以超过人脑的功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它同人类思维有着本质区别。人工智能是人工制造的机械物理电子装置,没有自己的“思维:只是对人脑功能的部分的近似的模拟。 它的“思维”过程是机械式的,是由人事先设计、制造的,没有创造性,它只是执行指令而不顾社会后果。人类思维则以人脑为物质承担者,它在长期社会实践中形成和发展,是人类自身特有的精神活动,它 具有能动的创造性、随机灵活性;它是社会的产物,具有社会性。因此,无论科学技术发展到什么程度,电脑永远是人脑的工具,只是人脑功能的部分近似的模拟和人 类智慧的“反光”,它是不会取代人类的思维的。二、拓展练习1、建筑楼房,现有设计图纸,然后才能盖起楼房。所以,先有意识,后有物质,是意识决定物质。解析这种说法是错误的。(1)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2)在建造楼房之前先要设计好图纸,接下来按照图纸盖楼。看似是先有意识,其实不然。图纸决 不是人脑臆想出来的。它是根据以往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制定出的合乎建筑规律的设计图纸。而这些认识 正是在物质化的实践活动中总结而来的,而且这种认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最后才能形成比较成熟的设计, 这正体现了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具有能动的反作用。(3)题中观点的错误在于颠倒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把意识夸大为决定物质的东西,是主观唯心主 义的观点。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区别正在于此,唯物主义承认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而唯心主义 把意识的能动作用夸大化,说成决定作用。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市场出效率,政府管公平,法律保公正。解析这句话是正确的。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开放性等特点,市场可以有效地调 节社会资源的分配,引导企业按照社会需要组织生产经营,并且可以对商品生产者实行优胜劣汰的选择。 所以,市场经济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有效形式,市场出效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与作用主要不是经济的而应是社会的,应该管“市场管不了的” 或市场、企业无能为力的事,如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科技教育、人口、社会公共事务等。所 有这些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发挥,其根本出发点,在于维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公平,营造公平竞争的 有利环境。由此可见,政府需要做和擅长做的事,就是确保社会的公平和公正。作为宏观调控的政府,应 把目标确定在完善市场机制和维持市场的良好秩序,给企业活动创造一个公平、宽松自由的环境空间,同 时为市场经济和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性服务。并通过税收和福利开支等措施,防止收入分配的严重不 均,力求满足社会的有效需求,以保持社会的德定。作为直接创造经济效益的市场,要对资源进行有效配 置并为经济增长提供刺激力,市场机制要能保护和实现“消费者主权,” 使经济生活多样化,使生产产品多样 化;使社会生活日益丰富多彩。适应这种职能分工的要求,就必须要由政府来管公平,由市场来管效率。 因此“政府管公平、市场管效率”应该是现代市场经济顺利运行的基本逻辑。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条件下要真正实现公平,必须推行民主法治,这是一个根本的前提条件。市场行为是实现效率的主要手段,政府行为则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手段,国家的 法律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保障,3、有人认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所以两者没有主次之分。解析这句话是正确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首先,社会主义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产生的依据。只有当人民 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后,才能把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制定为法律,建立起革命的法制。没有社会 主义民主,就谈不上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社会主义民主决定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社会主 义民主的根本内容和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它要求一切上层建筑形式包括法制都要体现人民的根本利益。 社会主义法制必须以保障和实现人民利益为自己的出发点和归宿。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 源泉。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主体,只有充分芡扬民主,才能调动起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积极参加立 法、执法、守法的活动,法制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而且,法制的发展取决于民主的发展速度。民主 越发展,人民群众的责任感越强,法制就越能得到加强。其次,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民主权利的范围,为人民 行使民主权利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法制规定和体现了对民主权利的行使和制约,为人民正确行使民主 权利提供了保证。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实现民主的程序和方法,为人民行使各项民主权利提供了有效措 施。社会主义制定了对破坏民主权利行为的制裁措施,为捍卫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强大武器。4、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是违法行为,但违反法律的行为必定是违法道德的行为。解析前半句正确,后半句错误。违法行为与其他一些行为存在着区别。首先,违法行为不同于违反道德的行为。许多违法行为,是犯 罪行为,同时也是违反道德的行为。但是,并非所有违法行为都是违反道德的行为。同样,有些违反道德 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行为。其次,违法行为不同于法律上无效的行为。违法行为当然不能发生行为人实施 违法行为时所希冀的为法律所肯定的有效结果。但是,不能认为法律上无效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有些法 律上无效的行为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也并不构成违法。违法一定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是违法的本质属性。一个社会的法律之所以要将某些行为规定为违法,根本原因就是因为这些行为具有对社会的危害性质。人们制定并实施法,是为了通过建 立一定的法律秩序,进行社会控制、保障并促进社会发展,维护人们的利益。如果一个行为并不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没有侵犯社会、国家、集体或个人的合法利益,就不构成违法。5、我们经常听到有人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请对这一观点进行辨析。解析 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语出论语泰伯:子日: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意思是不担任这个职务,就不 去过问这个职务范围内的事情。“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涉及儒家所谓的“名分”问题。不在其位而谋其政,则 有僭越之嫌,就被人认为是“违礼”之举。“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也就是要“安分守己。” 这在春秋末年为维护社 会稳定,抑制百姓“犯上作乱”起到过重要作用,但对后世则有一定的不良影响,尤其对民众不关心政治, 安分守礼的心态起到诱导作用。应当说,这是消极的。现代社会讲究的是人人参与,如果你对一些事情采取袖手旁观的态度,抱着这不关我的事的观点,那 最终损害的还是集体的利益。所以,不在其位,但要关注其政。因为这种政与你本身的利益息息相关,我 们要采取正当的途径、积极的态度去谋政、参政。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无论是哪行哪业的人,只要是我们中国的公民,无论是否有官位,都要关心国家 大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不负责的态度。谋其政并不等于强行干涉和影响,而是一种对人对事负责任 的表现。民众拥有对机关等监督的权利,为了尽快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民主的法制国家,必须人人擅用民 主监督的权利,这同时也是一种义务。公民应该通过这种方式来参与国家、社会和公共事务在单位也是如 此。每个人该关心参与本单位的事,作为领导该集思广益,作为职员也应积极响应,当然在意见不被采纳 时该遵照执行,这同样体现一个纪律观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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