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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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时期是南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新兴城市的重要时期。做好这一时期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对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了顺利完成这一历史时期赋予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任,立足南川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一、“十五”期间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成绩“十五”计划顺利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很大成就,为“十一五”时期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就业和再就业大力推进,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基本形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将就业增长和控制失业纳入全市宏观调控体系,实行了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保持了就业局势稳定,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十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2.1万人,累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万余人,平均每年安置0.2万人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加快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6万余人,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十五”期间,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同所有制经济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有企业就业人员逐步减少,长期存在的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劳动者就业观念发生重大变化,随着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用工形式以及派遣就业、自主就业、家庭就业、社区就业等多种形式的相继出现,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同时政府也加大了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工作力度,完善和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和小额贷款等政策扶持,并加快了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和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不断完善,“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机制初步建立。2、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形成截止2005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327户,参保人员1.63万人,企业离退休人员0.8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520户,参保人员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354户,参保人员2.78万人,确定的定点医院19家,定点药店36个;工伤保险参保单位262户,参保人员2.3万人;生育保险参保单位80户,参保人员0.8万人;从2000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共征收养老保险费12453万元、失业保险费3982万元、医疗保险费2319万元、工伤保险费578万元、生育保险费70万元;发放养老金23035万元、失业金4111万元、医疗保险金1444万;支付工伤待遇641万元、生育保险待遇36万元。养老金、失业金实行委托银行或邮政储蓄所代发,社会化发放率100%,五项社会保险都按时足额发放,无任何拖欠。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突破,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已达到100%,顺利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启动实施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平稳,基金收支平衡,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保障。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推动了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制化,加快了工伤保险工作的进程。3、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一是全面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力度,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更有力地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清理整顿,求职者利益受到保护,大力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十五”期间,开展常规监察各类用人单位累计0.23万户次,通过常规监察责令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561件次,查处职工举报案件150件,结案率为100%。查处清退非法使用童工案件18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103件,涉及农民工0.41万人,追收农民工工资799万元。同时,对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督促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二是深化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强化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劳动保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重大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全面开展。三是广泛开展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围绕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职业技能开发、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各个时期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劳动保障工作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为深化劳动保障制度改革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4、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逐步形成基本实现了劳动关系由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的转变。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全市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左右,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左右。“十五”期间,累计鉴证劳动合同8.19万份,其中纠正无效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0.31万份。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逐步发挥企业和职工自主协调劳动关系机制的作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逐步显现。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继续加强,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98件,其中立案处理299件,结案299件。建立了仲裁庭制度,并向乡镇延伸,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逐步扩大,在效能建设上成效显著。5、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得到发展,劳动者技能水平大幅度提高“十五”期间,一个有利于技能劳动者成长和职业培训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开始形成。技能劳动者的素质结构得到了一定改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有了一定的增长。总计进行各类技能培训1.7万人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0.92万人次,开展就业前培训0.7万人次,培训后就业率达到96%。企业职工中具有高级工人以上技术等级的技能人才占从事技术工种总人数的0.06%,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占从业人员总人数的6.09%;为提高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素质,积极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充分发挥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作用,专门针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引导性培训和技能培训。6、基本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需要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我市企业工资工作坚持认真贯彻“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积极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等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原则。经多年努力,我市已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基本形成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需要的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企业收入分配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全部纳入宏观调控范围。试行了以岗位工资为主的企业内部基本工资制度。坚持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切实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工资分配行为。随着经济的发展,职工收入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7、劳动保障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就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不断充实和加强,至2005年底,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均已成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健全;全市已在15个街道(乡镇)建立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并开展工作,发挥重要的组织保障作用。“金保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以信息化引领劳动保障工作正逐步走向科学管理、科学决策的轨道。劳动保障工作人才队伍正由单一型转变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新兴城市的关键时期,也是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一) 党中央、国务院、重庆市和南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为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政治保证中央、重庆和南川都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思想,始终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并且把扩大就业和控制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改革调整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加快发展作为促进就业的根本途径,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考虑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均衡发展,增加社会保障投入,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研究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等必将长期成为各级政府重点关注的内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已形成全党动手、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的政治优势得到充分体现,这就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二)国民经济保持快速增长,为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经济发展在任何时候都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是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的基础。据预测,未来五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5%,“十一五”末将达到112亿元的规模,城镇化率提高到5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左右。这就为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三)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确定,为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目标,需要更加紧密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需要健全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这既是严峻的考验,更是有利的发展机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对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劳动保障工作是创造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劳动关系将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近年来,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冲突不断加剧,特别是处于劳动力市场下层的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已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是协调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维护双方特别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已经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突出。这就为进一步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制度与政策框架初步形成,为“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完善与发展打下了基础“十五”期间,我市相继出台了税费减免、财政投入、信贷支持、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等多种手段有机结合的积极就业政策,在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新增劳动力创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与延伸提供了重要基础。同时,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基本制度已经确立,这就为“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创造了条件。三、“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今后一个时期,随着社会结构的快速变动,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会不断增多并趋于复杂化,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将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反映在:(一) 劳动力供需矛盾突出 目前,我市城乡劳动力有44.6万余人,每年新成长城镇劳动力约0.5万人,随着总人口的增加,20052010年,预计将新成长城镇劳动力2.5万人。而城镇新增就业岗位每年只有0.4万个左右,供需差为0.1万人左右。再加上目前企业隐性失业人员、未转移的10.5万余名农村富余劳动力,每年转业退伍军人、“两劳”获释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形势较为严峻。(二)社会保险扩面增源困难,社会保障能力弱目前,全市有1万余名企业招用的临时工、农民工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社会保险认识不到位,参保意识差,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难度大。社会保险费发放缺口大,使社会保障资金面临总量不足的沉重压力。(三)劳动者整体素质差,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具有初级工技术等级的人员占总职工人数的2.6%,具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高技术人才仅占从事技术工种总人数的0.06%,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只占从事技术工种人员的6.09%,比重庆低7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更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和无专业技能人员占绝大多数。这种状况,难以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经济企业发展的需求,供需结构性失业不可避免,“就业难”与“招工难”的现象将在“十一五”期间同时存在。(四)人口老龄化给就业和社会保障构成压力今后5年期间,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已进入老龄化,这期间将会有约0.3万名参保职工达到退休年龄,人口老龄化的加快趋势,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赡养人口比例必然增加,城乡就业竞争必然加剧,社会保险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五)劳动力市场尚不健全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体系还没有形成,城乡分割的就业制度、户籍管理制度、工资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给城镇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形成严重障碍。(六)劳资矛盾日益突出,劳动关系更加复杂化,协调劳动关系的难度加大未来5年,我市经济和社会结构仍然处于较大变动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全球化将对就业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就业供求矛盾尖锐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就业形式多样化、复杂化,灵活就业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劳动力流动频率加快,劳动关系将更趋复杂、多变,给新时期劳动关系调整带来极其繁重的任务;企业工资分配方式和分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依然存在,城乡收入和个人收入差距逐步扩大,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等问题不容忽视;少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无故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劳动争议案件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因劳动争议引发的集体上诉事件不断增加,劳动争议预防处理工作仍将面临较大压力。 (七)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滞后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全市参保人员将大幅度增加,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参保人员保障服务等各项工作数量、难度和复杂程度逐渐增大。业务应用系统水平不高,应用和服务领域亟待拓宽,系统建设标准不规范,系统与网络安全存在诸多隐患,难以适应我市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四、“十一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建立健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逐步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分配格局比较合理,劳动关系比较和谐,社会保障比较健全,管理服务规范高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二) 发展目标1、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观念,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能有效促进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体系,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协调推进经济结构与就业结构改善,扩大就业容量。实现就业援助制度化,统筹城乡就业发展。不断改善就业服务,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基本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十一五”期间,实现新增就业人员2.5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2、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十一五”时期,要全面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大力推进职业培训,进一步加强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有重点地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形成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紧贴市场、开放有序的职业培训新格局。从整体上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初步建立一支规模宏大、技能优良、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3、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十一五”时期,基本建立起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制度比较完善、管理比较科学、体系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险制度与管理服务体系。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征收管理,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社会保险关系可接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和村(居)委干部养老保险,探索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途径。4、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十一五”时期,要继续推行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处理效能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市场化、法制化,弱势群体的劳动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法律保障,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更加协调平衡。进一步促进分配过程的公平,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逐步规范,收入分配关系逐步趋于合理。5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系统的能力建设。“十一五”时期,要积极构建与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建立职责明确、上下贯通、关系顺畅、运作协调的组织体系。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基层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系统管理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劳动保障业务培训,不断改善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系统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五、“十一五”时期的主要任务1、促进就业。全力抓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委发200528号)精神的贯彻落实。继续把促进就业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和发展的优先目标,扩大就业门路,提高就业质量;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就业能力,进一步改善社会创业环境,努力将失业率控制在社会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使劳动力资源得到比较充分的开发和合理利用。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改革就业制度,完善就业服务,基本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和自由流动,初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大再就业培训力度,使所有新增失业人员都得到一定的培训,培训合格率力争达到90%以上。“十一五”期间,每年新增城镇就业和再就业人员0.5万人以上,促进0.3万名城镇新成长起来的劳动力就业,就业转失业人员90%能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有效控制在5%以内,每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2万人(其中:劳务输出0.5万人,市内就业0.2万人,从事非农产业0.5万人)。2、继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全面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扩展职业培训规模,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型三种类型人才的培养,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体系和以企业需求为核心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交流、使用、激励和保障的新机制,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技工学校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改革和发展。通过市场化运作,探索职业培训集约化、规模化、网络化的路子,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十一五”期间,每年培训0.4万人以上,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普遍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到“十一五”末,全市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力争达到50%以上。同时,不断提高职工队伍中高技能人才的比重,技师的人数力争达到技术工人总数的5%,高级工的人数达到技术工人总数的20%。到2010年,我市的技能型人才基本满足生产工作和科技发展的需要,高技能人才比例达到重庆市平均水平。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统一个人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不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努力建立起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制度比较完善,管理比较科学,体系比较健全,便于城镇各类从业人员参加的社会保险制度与管理服务体系。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十五”末,养老保险参保人员4.73万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0.47万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63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63万人)。到“十一五”末,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10万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0.5万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4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5.5万人),覆盖面达85%以上,基金征缴率达95%以上。同时适应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和建设新兴城市的要求,建立完善失地农民、村社干部、进城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到2020年,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养老保险基本实现一体化。强化以非公有制经济为重点的失业保险扩面工作,进一步增强失业保险调控失业的作用。“十五”末,失业保险参保人员2万人。到“十一五”末,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参保人员达4万人,基金征缴率达到90%以上,较好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和促就业的功能,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作贡献。到2020年,失业保险覆盖面达90%以上,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完善。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十五”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78万人。“十一五”末,城镇职工参保率达85%以上,参保人员达5万人,基金征缴率达95%以上,适应所有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统一医疗保险制度初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日趋完善;互助医疗基金、医疗救济等基金开始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初步形成,整个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框架初步建立并逐渐完善。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覆盖面城镇达到90%以上。基本建立起工伤预防合理补偿和职工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体系。“十五”末,工伤保险参保人员2.3万人。“十一五”末,工伤保险对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覆盖面达90%以上,参保人员达5万人,基金征缴率达90%以上,到2020年,工伤保险覆盖面达95%以上,参保人员达10万人,工伤职工基本实现合理补偿和得到较为良好的康复服务。进一步健全统一的生育保险制度。“十五”末,生育保险参保人员0.8万人。“十一五”末,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70%以上,参保人员达2万人,基金征缴率达85%以上。到2020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90%以上,维护广大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坚持政策引导、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和征收。要基本实现管理体制统一、参保对象全覆盖、资金来源多渠道,在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基础上,建立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健全个人帐户,做好数据资源管理,实现现代化管理。强化基金征收和监督管理,保证基金安全与增值,做好基金审计稽核工作,建立企业社会保险审计稽核制度。规范社会化发放管理,杜绝养老金流失。4、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效能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市场化、法制化,弱势群体的劳动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法律保障,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更加协调平衡,基本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收入分配关系趋于合理,广大职工工资水平稳步增长,实际年平均工资水平增长10%左右。在解决阶段性突出矛盾的同时,着眼于协调劳动关系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制度,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基本杜绝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现象,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得到较好贯彻执行,全面推行工资指导线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增加工资分配的透明度,分配不公,收入差距过大的矛盾得到进一步的缓解。健全以劳动合同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为主要方式的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十一五”末,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平等协商机制在企业一级普遍推行,企业集体合同的签订率达到65%以上;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全面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5、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劳动保障监察处理机构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加大,违法案件基本得到及时查处,发生的劳动保障纠纷基本得到及时调处,劳动监察案件的处理结案率达到95%以上,基本建立起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信访接待处理率达98%以上,保持劳动关系基本融洽和谐。6、劳动保障社区平台建设加强。“十一五”末,在全市所有街道和乡镇建立劳动保障社区平台,在失业人员管理、就业与社会保障方面发挥其重要作用。下岗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实现社区管理服务,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基本覆盖到乡镇,劳动力市场基本实现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管理。六、实现“十一五”规划发展目标的措施(一)积极促进就业1、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观念。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和“民心工程”,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促进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体系,实现扩大就业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2、协调推进经济结构与就业结构改善,扩大就业容量。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发新的就业岗位,把新兴的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作为就业增长点,大力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贯彻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税收、信息咨询和人员培训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其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3、重点解决好特殊群体的就业问题。依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社区平台,开发适合“4050”等困难群体特点的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就业岗位,推行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强化鼓励企业招用、免费就业服务等优惠政策措施,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重视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逐步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到就业培训服务体系,完善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保证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4、统筹城乡就业。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并依法维护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建设领域内基本解决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针对农民工的特点,着力解决农民工的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等突出的社会保障问题,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推进地区间劳务协作,完善管理和服务措施,初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培训和农民工岗位培训制度,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大力抓好劳务输出工作,提升劳务经济,建立和完善信息引导为龙头,职业培训为依托,地区之间、校企之间协作为纽带的劳务输出机制。5、加强失业调控,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合理引导和规范企业的规模性裁员,加强对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裁员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深化登记失业人员的政策扶持,将失业保险基金更大范围地用于促进再就业,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功能。6、积极引导创业促进就业。把促进创业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在全社会营造创业文化,培养创业精神,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加强创业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成功率。7、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向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对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将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使免费服务和培训的经费补贴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在城市范围内统筹管理,逐步完成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向基层延伸。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就业服务,加强职业介绍中介管理,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各类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制度,完善录用备案、就业登记办法,建立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有机衔接的工作流程,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二)加快建立职业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1、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整合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劳动技术学校、职业中学等教育资源,强化素质教育和实训基地建设。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大力抓好创业培训,提高培训能力和培训质量,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活动。全面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引导职业教育培训改革,继续坚持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方向。加大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投入资金,加大对技工学校的扶持力度,切实解决职业教育和培训投入长期严重不足的问题。广泛宣传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2、把职业培训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和长效措施。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特别是加强新兴产业、行业所需职业技能的培训,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缓解结构性失业问题。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力争到2010年,全市持证上岗人数达到职工总数的80%,就业准入工种的持证上岗率达到100%。3、完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逐步形成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为主体,以企业业绩评定和学校课程考核为补充的职业技能鉴定格局,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在企业逐步推行与工作业绩相联系、与生产过程相结合的鉴定方式,在学校推广职业技能鉴定与专业教学相结合的方法。坚持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做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加强培训鉴定质量管理,搞好培训鉴定教材的开发,在培训和鉴定过程中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三)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一是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二是积极完善单位、个人和政府三方负担的失业保险制度,强化失业保险保生活和促就业的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通过探索多种保障方式,不断完善基本保障制度、保障方式、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好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逐步建立适合不同人群特点和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监督检查,促使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规范化,确定合理的医疗费用结算方式,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四是稳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扩展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的促进作用。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制度,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90%以上。五是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现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轨。六是逐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2、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实施社会保险全覆盖计划,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基金征缴,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提高基金征缴率。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支持。3、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强化社会保险监督职能,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社会保险基金和与社会保险基金相关业务的监督检查工作,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的制度化。建立社会保险稽查机构,健全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外部监督,形成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查处重大违规违纪案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保证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四)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妥善处理劳动关系1、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推动各类企业与职工普遍全面签订劳动合同,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制度在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基础作用。积极推进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广泛建立平等协商机制,探索建立企业民主管理制度,逐步将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的模式和运行机制,更好的发挥三方机制在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突出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2、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大力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仲裁质量和效率,妥善处理仲裁与诉讼之间的衔接问题。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积极建立企业调解、区域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3、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指导企业大力建立和完善工资平等协商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体系建设,推行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制度,指导企业工资合理增长,使劳动力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格相适应;进一步健全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机制,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等工资分配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并逐步提高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水平;推进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建立,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收入权益。(五)加大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夯实执法监察机构,在充实人员、保障经费、保证必要工作条件等方面,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支持力度,改善执法设施和执法手段,配备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和办案设备,不断改善监察办案条件。将监察执法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建立起市和乡镇(街道)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坚持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强化日常巡视监察和举报专查,加强对违法行为较多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管。加强与工会、公安、工商、建设、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以劳动保障部门为主,有关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机制。(六)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深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程序和后续监督办法,公开办事程序、条件和承办机构,逐步实行接办分离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劳动保障执法监督系统,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执法水平,积极推行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健全和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维护劳动保障法制的统一。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广泛宣传保障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参与、支持劳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劳动保障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七)加快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快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实现和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联网,通过网络系统优化业务处理模式,建立规范的业务管理体系、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和科学的宏观管理体系,支持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督、劳动监察和宏观决策等应用,基本做到就业信息和社会保险信息共享,使各个机构能够向劳动者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服务,提高劳动保障部门和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整体管理水平。(八)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自身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和服务能力积极构建与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建立职责明确、上下贯通、关系顺畅、运作协调的组织体系。着眼于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深入开展劳动保障业务培训,不断改善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专业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务实、公正廉明、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劳动保障队伍,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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