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二章贸易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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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贸易术语,教学目的,使学生了解贸易术语的含义、 常用贸易术语买卖双方的责 任义务,教学重点,贸易术语的含义,常用贸易术语,教学难点,常用贸易术语,合同价格条款内容,第一节 贸易术语概述,一、贸易术语的含义 也称为价格术语。 例如: FOB WENZHOU、CIF NEWYORK 二、贸易术语的作用,简化交易内容 表示商品价格的构成 利于争端的解决,三、相关的国际贸易惯例,1、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业务中反复实践的习惯做法只有经国际性组织加以编纂与解释才形成了国际贸易惯例。 2、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与特点 (1)国际贸易惯例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即国际贸易惯例有选择性。 (2)与法律相比较,国际贸易惯例的约束性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3、三种主要与贸易术语相关的国际贸易惯例,四、2010通则中的贸易术语分类,2010通则分类方法:(4组),E组(1),F组(3),C组(4),D组(5),INCOTERMS 2010,Seller,Buyer,INCOTERMS 2010 13种贸易术语 交货点(风险点)示意图,FCA CPT CIP,FOB CFR CIF,EXW,FAS,DES,DDU DDP,DEQ,Seller,Buyer,DAF,关境,边境,关境,火车站 汽车站 机场,CY CFS,仓库,码头,码头,仓库,注意: 在销售合同中订入Incoterms 清楚地指明所引用的Incoterms版本是很重要的 在合同中订明 “subject toINCOTERMS2000”,第二节 在出口国交货的贸易术语,一、装运港交货的三种常见贸易术语 (一)FOB: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1、适用范围:海运和内河运输,2、价格主要构成:出口商品成本,出口方,码头,进口方,一、 FOB+指定装运港(装运港船上交货),Free on Board,3、买卖双方基本责任,卖方 交货至买方指派船上,通知买方 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一切风险和费用 办理出口 提供相应单据,买方 安排船只接货,支付运费,通知卖方 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一切风险和费用 办理进口 支付货款,FOB条件下买卖双方的义务,(1)风险划分:以船舷为界; (2)船货衔接问题;,4、注意问题,备货通知,派船通知,装船通知,(1)风险划分:以船舷为界; (2)船货衔接问题; (3)装船费用 FOB Liner terms(班轮条件) FOB Under Tackle(吊钩下交货) FOB Stowed(理舱费在内) FOB Trimmed(平舱费在内) 注:只为明确装船费用而设 (4)与定义本的区别,4、注意问题,美国对FOB的不同解释,国外一进口公司(简称买方)与我国一进出口公司(简称卖方)签订一笔1000MT的食品出口合同,价格为FOB大连,2002年11月底装运,付款方式为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2002年10月28日,卖方收到买方银行按合同规定开来的信用证以及买方转来的其与我国某航运公司(简称承运人)签订的装运期为11月25-27日的运输合同副本,卖方随后备妥货物以及出口手续,并于11月25日买方指定的船舶抵达大连港时将合同货物装船,27日凌晨2点,货物装船完毕,2:30分左右,值班船员向船长报告,载货货舱出现火情,船长下令用二氧化碳系统灭火,但二十分钟仍不见火情减弱,才发现该灭火系统失灵,船长只好下令用消防系统灭火,才将火扑灭。经商检部门签定,1000MT食品中已有300MT被烧毁,其余700MT也因严重水湿和污染而丧失原商用价值,,卖方立即将情况通报买方,征询意见,次日,买方来电称,鉴于该批货物已丧失原商用价值,要求卖方负责将毁损货物卸船,并重新备齐货物装船,否则,拒收已毁损货物,并将指示银行撤消已开出的信用证。卖方认为,货物已安排装船,合同义务已经履行,无义务卸货和重新备货并应获得已装船货物货款。承运人见货物已全部损毁,拒绝签发已装船清洁提单,而且要求卖方将损毁货物卸下并负担船损期的损失,但遭到卖方拒绝。卖方见买方欲拒绝付款而要求承运人赔偿损失,承运人以火灾免责为由拒绝。问: 买方可否要求卖方负责替换货物? 买方可否拒付货款? 卖方对卸下损毁货物是否负有责任?承运人可否免责?,CASE STUDY,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特种异型钢材200吨,每吨按900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成交,支付方式为即期L/C并应于2月28日前开达,装船期为3月份。我方于2月20日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一张18万美元的信用证。2月28日美商来电称:“信用证金额不足,应增加1万美元备用。否则有关出口税捐及各种签证费用,由你方另行电汇”。我方接电后认为这是美方无理要求,随即回电指出:“按FOB Vessel条件成交,买方应负责出口手续及费用,这在INCOTERMS中已有规定”。美方回电:“成交时未明确规定按INCOTERMS办理,应按我方商业习惯和1941年修正本”。我方只好将信用证金额增加至19万美元。,(二) CFR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1、适用范围:海运或内河运输,2价格主要构成:出口商品成本+主运费,3、买卖双方基本责任,卖方 安排运输,支付至目的港运费,及时通知买方 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一切风险和费用 办理出口 提供相应单据,买方 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 办理进口 支付货款,CFR条件下买卖双方的义务,(1)关于已装船通知 a卖方装船后务必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否则,卖方应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损失。 b在进口业务中,按CFR条件成交时,鉴于由外商安排装运,由我方负责保险,故应选择资信好的国外客户成交,并对船舶提出适当要求,以防外商与船方勾结,出具假提单,租用不适航的船舶,否则可能会使我方蒙受不应有的损失。,4、注意问题,(2)关于卸货费用的负担 CFR Liner Terms(班轮条件) CFR Landed(卸到岸上) CFR Ex Ships Hold(舱底交货) CFR EX Tackle(吊钩下交货),4、注意问题,Case Study,某市一进出口公司按CFR贸易术语与法国马赛一进口商签订一批抽纱台布出口合同,价值8万美元。货物于1月8日上午装“昌盛轮”完毕,当天因经办该项业务的外销员工作繁忙,待到9日上班时才想起给买方发装船通知。法商收到我装船通知向当地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时,该保险公司已获悉“昌盛轮”已于9日凌晨在海上遇难而拒绝承担。于是法商立即来电表示该批货物损失应由我进出口公司承担并同时索赔8000美元,且拒不赎单。由于该法商是我方老客户,经我方向其申述困难并表示歉意后也就不再坚持索赔,但我方钱货两空的教训实值得吸取。,Case Study,一份CFR合同,A公司卖3000吨小麦给B公司,A公司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5000吨散装小麦装船,其中的3000吨属于卖给B公司的,货抵目的港后由船公司负责分拨。A公司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受载船只在途中遇险,使该批货损失了3000吨,其余2000吨安全运抵目的港。买方提货时,卖方宣称3000吨小麦已全部灭失,而且按CFR合同,货物风险已在装运港越过船弦时转移给B公司,卖方对此项损失不负任何责任。,一、装运港交货的三种常见贸易术语,(一)FOB:Free on Board (二)CFR: Cost and Freight (三)CIF: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第二节 六种常用的贸易术语,出口方,码头,进口方,(三) CIF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基本内容,1、适用范围:海运或内河运输,2、注明目的港:例如CIF New York,3、价格主要构成: 出口总成本+主运费+保险费,4、买卖双方基本责任,卖方 安排运输,支付至目的港运费,及时通知买方 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一切风险 办理保险,支付保费 办理出口手续 提供相应单据,买方 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一切风险 负责装船后装运港到目的港通常运费、保费以外费用 办理进口手续 支付货款 接受相应单据,CIF条件下买卖双方的义务,(1)象征性交货 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货物所有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 : 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注意问题,案例讨论 某外贸公司以CIF术语出售一批货物给外商,由于该货物是供应圣诞节的,因此,外商要求在合同中对到货时间作以下规定:“10月份自中国装运港装运,卖方保证载货轮船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如载货轮船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在买方要求下,卖方必须同意取消合同,如货款已经收托,则须退还买方。” 问这个合同条款是否合理?卖方应如何处理?,(2)关于保险 P91 保险金额;保险险别幻灯片 9 (3)关于租船订舱 卖方按通常情况行事 (4)关于卸货费用的负担 CIF Liner Terms(班轮条件) CIF Landed(卸到岸上) CIF Ex Ships Hold(舱底交货) CIF EX Tackle(吊钩下交货),注意问题,FOB、CFR和CIF的比较,价格构成不同,卖方所承担的责任与费用不同。,相同点:,不同点:,1. 使用于内河及海洋运输 2交货在装运港 3风险转移界限:船舷 4卖方办理出口手续,买方办理进口手续。 5均属于装运合同,FOB 、CIF、CFR 的区别,FOB 、CIF、CFR 的区别,案 例,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定出口合同一份,贸易术语CFR NEWYORK,A公司按合同规定在2003年5月20日将货物运至码头装船,在运输过程中车辆遇险翻覆,货物受损,A公司电告B公司事故,由于CFR系买方投保,A提出按保险惯例,承包范围为仓至仓,所以要求B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A可以得到赔偿吗?,分 析,CFR以船舷为风险划分点,越过船舷前风险由卖方承担,B公司投保,只有在风险转移至他时保险才开始生效,所以A公司不会得到赔偿。,上面案例以FOB、CIF成交结果会如何?,三、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一)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1、适用范围:各种运输方式,2价格主要构成:出口商品成本,FCA +指定地点 :货交承运人,Free Carrier,出口方,码头,进口方,车站,3、卖买双方基本责任,卖方 交货至买方指 定承运人 承担货交承运人前一切风险和费用 办理出口 提供相应单据,买方 安排自指定地点起运输,承担运费并通知卖方 承担货交承运人后一切风险和费用 办理进口 支付货款,(1)关于交货责任与地点 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 (2)风险转移 货交承运人为界 (3)有关责任和费用的划分,4、注意问题,(二)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1、适用范围:各种运输方式,2价格主要构成: 出口商品成本+主运费,3、买卖双方基本责任,卖方 安排运输,承担运费,货交承运人,及时通知买方 承担货交承运人前一切风险 办理出口 提供相应单据,买方 承担货交承运人后一切风险 交货后一切费用,除非根据运输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支付 办理进口 支付货款,4、注意事项风险划分:承运人控制货物后转移给买方,1、适用范围:各种运输方式,2、价格主要构成:出口商品成本+基本运费+保险费,3、买卖双方责任:除保险外,与CPT相同,(三)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装运港交货与货交承运人两组价格术语的比较,相同: 进出口手续的办理 风险划分点前后的费用 FCA=FOB CPT=CFR CIP=CIF,不同点: 适用范围; 交货地点; 风险点;,案 例,新加A公司与中国C公司订立CIF(上海)合同,销售白糖500吨,由A公司保一切险。为联系货源,A公司与马来西亚B公司订立FCA合同,购买500吨白糖,合同约定提货地为B公司所在地。 2000年7月3日,A公司派代理人到B公司提货,B公司已将白糖装箱完毕并放置在临时敞蓬中,A公司代理人由于人手不够,要求B公司帮助装货,B公司认为已履行完应尽义务,故拒绝帮助装货。,A公司代理人无奈返回,3日后A公司再次到B公司所在地提走货物。但是,在货物堆放的3天里,因遇湿热台风天气,货物部分受损,造成10的脏包。 A公司将货物悉数交与承运人,承运人欲出具不清洁提单,A公司为顺利结汇,便出具保函,许诺承担一切责任。 承运人遂出具了清洁提单,A公司得以顺利结汇,提单和保险单转移至C公司手中。,7月21日,货到上海港,C公司检验出10的脏包,遂申请上海海事法院扣留承运人的船舶并要求追究其签发不清洁提单的责任。当日货物被卸下,港口管理部门将货物存放在其所属的仓库中,C公司开始委托他人办理报关和提货的手续,7月24日晚,港口遭遇特大海潮,共计200吨白糖受到浸泡,全部损失。,C公司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时被保险公司拒绝,理由是C公司已将提单转让,且港口仓库就是C公司在目的港的最后仓库,故保险责任已终止。,分 析,(1)首先,应明确在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FCA合同中,有关货物10的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 Incoterms2000重新规定了FCA术语下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交货地在卖方所在地时,卖方负责装货;交货地在卖方所在地之外时,卖方不负责卸货。,可见,在本案中,B公司将货物装箱并存放后,并未履行完交货义务,B公司应负责装货。A公司在3日后自行派人将货物装车并提走,可以视为放弃了要求B公司装货的权利,但在此之前的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仍应由B公司承担。,(2)关于保函的效力以及承运人签发不清洁提单的责任问题。 关于保函的效力,汉堡规则规定只要不是对收货人进行欺诈,则保函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有效,而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 本案中A公司出具保函,主要为了迅速出口货物,及早结汇。承运人接受保函是为了解决因货物瑕疵而引起的自己与托运人之间的争议。此时保函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有效。,由于保函对收货人无效,C公司有权选择是追究托运人还是承运人的责任。本案中C公司选择追究承运人的责任是合理的,也是可行的,因为被扣的承运人的船舶可以保证判决的执行,在海事纠纷实践中有关当事人也多是这样做的。承运人应赔偿因其签发不清洁提单给C公司造成的损失,之后再通过保函从A公司处获得补偿。,(3)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是否在货物进入港口仓库或C公司委托他人提货时终止? 按本案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起迄是负“仓至仓”责任。 本案中被保险货物卸离海轮仅3日,堆存于港口所属仓库,被保险人在未提货之前既不能将货物运交任何其他仓库和储藏处所,也不能对货物进行分配或发送,可见,尚未提取的货物仍在保险责任期限内。,提单有物权凭证作用,本案中C公司持有提单,即享有提单项下的所有权。C公司委托他人办理报关、提货等手续,发生的是委托代理关系,不属转让提单的行为。 又由于C公司投保的为一切险,海潮属一切险范围内,对尚未提取并因海潮受损的200吨货物,保险公司有责任赔偿。,四、 EXW (EX WORKS)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一)含义 (二)买卖双方基本责任,卖方承担责任最小术语,第三节 在两国边境或进口国交货的、贸易术语,一、DAF:DELIVERED AT FRONTIER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适用于陆地边界交货的各种运输方式 二、DES: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DES与 CIF的异同?,2000通则对进口手续由何方办理规定与90通则不同,三、DEQ :DELIVERED EX QUAY 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四、DDU: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五、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交货 (指定目的地),卖方承担责任义务最大,第四节 贸易术语的选用,一、有利于发展本国的运输和保险业 二、有利于船货的衔接和货物安全 三、有利于节省运费 四、有利于资金融通,内陆地区产品出口中贸易术语的选择: 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 ,案 例,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装运期延长15天,日商同意但提出价格下降5%,经双方协商,最终降价3%。,我国进出口企业长期以来不管采用何种运输方式,对外洽谈业务或报盘仍习惯用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但在滚装、滚卸、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船舷无实际意义时应提倡尽量改用FCA、CPT及CIP三种贸易术语,特别是内陆地区的出口。,分 析,案例中出口公司所在地正处在铁路交通的干线上,外运公司在该市有集装箱中转站,既可接受拼箱托运也可接受整箱托运。假如当初采用FCA(该市名称)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1200箱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整箱(集装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当地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装箱出口,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推迟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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