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项目内部管理制度汇编(DOC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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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高速公路-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公司版)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监理人员守则1考勤及请假制度2廉政建设制度3监理人员奖惩制度4会议管理制度6公文传递管理制度9办公用品申购领用移交管理制度11印鉴管理制度13办公区会客管理制度14固定电话使用管理制度15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16员工考勤制度17员工休假管理办法18安全保卫制度20食堂用餐管理制度21接待用餐管理规定23车辆管理制度25车辆交通事故处罚细则28专职驾驶员管理30专职驾驶员工作考核评分标准31车辆百公里油耗管理制度32总监办薪酬试行办法33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人员守则第一条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规定, 抵制一切不良风气,树立监理队伍的良好形象。第二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有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准则、规章制度及招标合同文件、设计图纸。第三条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牢记监理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把质量关,一切工作均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开展。坚持三不:不按合同规定程序办事的不能施工;不遵守规范和准则的不能施工;质量问题不处理的不能施工。第四条发生变更和质量事故时,应站在公正的立场说话,实事求是,不得一味为承包单位开脱责任和争取经济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第五条监理人员应按“严格监理,优质服务 公正科学 廉洁自律”的十六字方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第六条不准向承包人介绍施工队伍,推销产品和材料。第七条不得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不得与承包单位发生不正常的经济来往。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第八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打麻将,严禁赌博和酗酒闹事。考勤及请假制度35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条总监办及驻地办监理人员考勤由本部门负责实施,总监办负责对全线的考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二条全体人员要认真遵守作息时间。第三条不经请假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第四条员工请假执行业主的有关规定。第五条驻地专监以上职务者,离开工地,必须报请总监(副)批准。第六条未经请假,旷工 3 日以上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奖罚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旷工 15 日以上者,予以清除。廉政建设制度第一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交通部以及业主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第二条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第三条 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纪、党风的反腐败警示教育,增加监理人员拒腐防变能力。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第四条 监理活动的展开应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第五条监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认真贯彻执行“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 以合同为依据,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监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第六条监理人员不得与项目施工单位人员互相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提出损害业主利益的工程设计变更意见,降低工程质量,增加工程计量。第七条监理人员要加强建筑材料的检测验收,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各种材料应拒绝进场。不得接受材料供应商的礼品、礼金、礼物等。第八条不得向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第九条监理人员不得以各种借口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第十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礼品或向施工方索要财物。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应由驻地办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第十一条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以工作需要为名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第十二条不得参加施工单位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第十三条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监理人员奖惩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创一流”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以及监理各种规章制度,制定本奖惩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总监办全体监理人员。第二条总监办设优监优酬奖,对工作积极认真,监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业主或有关单位表扬,总监办将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元奖励。第三条 对监理工作较差,关键工序旁站不到位,转序工作不负责任,受到业主或有关单位批评,总监办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元罚款,严重的撤换相应的责任人。第四条 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管理混乱,失误较多,工程质量低下,受到有关单位的通报批评,对总监(副)及总监办有关人员罚款元。第五条 监理人员必须对本合同段承包人的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进行严格查处。如因审查不严未能及时发现,出现转包或两起以上非法分包时,撤换驻地办驻地职务,有关责任人清退出场;第六条 在工程施工中,因施工单位自检体系不健全,工作不负责任,违反业主的规定要求,造成质量管理混乱,监理人员对以上问题既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也不进行报告,将驻地办驻地通报批评,并将直接监理人员清除现场。第七条 监理人员对设计图纸复核不细,按错误图纸施工造成损失的,对驻地办处以的处罚。第八条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监理人员作出清除现场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 向施工单位推荐队伍、推销原材料的监理人员;(2) 生活作风不检点、触犯法纪的监理人员;(3) 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有意刁难施工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监理人员;(4) 因监理工作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 10 万元以上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者;(5) 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同一监理人员累计出现遗漏转序、错误转序 4 次以上;(6) 监理旁站不到位,重点工序、重点部位现场旁站累计出现漏岗 3 次以上的监理人员;第九条由于监理人员未尽职尽责或因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对责任者处理如下:(1) 三级一般质量事故,责任人清除现场,并给予本人行政警告处分;(2) 二级一般质量事故,责任人清除现场,报请政府监督部门收回监理工程师证;(3) 一级一般质量事故,责任人清除现场,报请政府监督部门收回监理工程师证、取消监理工程师资格三年;(4) 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人清除现场,并给予本人行政记大过处分,报请政府监督部门收回监理工程师证、撤换总监(副)。事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会议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提高管理水平与会议质量,结合总监办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高速公路总监办。第三条项目监理决策与管理,信息沟通通过下列会议完成:(1) 总监办公会议(2) 周工作例会(3) 月工作例会(4) 专题工作会议第四条会议议题的确定:(1) 总监办公会议议题由副总监收集汇总报总监确定,会议议题内容主要为重大业务问题、制度等;(2) 周工作例会主要通报和沟通周工作完成情况并安排下周工作计划;(3) 每月最后一周工作例会即为本月工作例会,主要总结沟通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并布署下月工作计划;(4) 专题工作会议议题由总监、业务主管领导或各业务部门确定。第五条会议会期的确定:(1) 总监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经副总监提议由总监根据议题和实际情况一般提前三天确定会期;(2) 周工作例会会期除另有通知外,一般定为每周一下午四时召开;(3) 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会议时间。第六条会议主持及参会人员(1) 总监办公会议由总监或委托副总监主持,参会人员主要为管理班子成员。根据批准,可扩大到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主管人员列席。(2) 周工作例会由副总监主持,参会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人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助理)列席。(3) 专题工作会议由分管领导主持,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由分管领导确定。第七条会务的组织分工依下列规定办理:(1) 总监办公会会务工作由副总监负责主办,行政事务部协助;(2) 周工作例会会务工作由行政事务部负责主办;(3) 专题工作会议会务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主办,行政事务部协助。(4) 行政事务部负责在每周五上午 10 时前书面安排出下周会议计划,总监审批后由行政部及时发送至各有关部门和领导。第八条 拟上会的议题,各相关部门、人员事先必须作好调查研究,提出书面议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在开会前一天提交会议材料。第九条 会议材料由提交议案的部门交会议承办部门,由会议承办部门按要求印制分发至各与会人员。第十条 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或文件凡涉及其它部门业务,会前承办部门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不能取得一致的问题,主办部门须在会上如实汇报分歧焦点。第十一条 会议议案议题由承办部门协助是次会议主持人把关审核,未列入议题的事项,除极特殊情况并征得与会多数人同意后,方可上会,否则不得上会。第十二条 会议通知应列明会议时间、地点、议题以及出席、列席人员。会议通知由会务承办部门分发,为避免与会人员同时赴多个会议的情况发生,会务承办部门应在会议通知发出前知会行政事务部,以期设法避开冲突。第十三条 与会列席人员在向会议介绍情况、观点、提问、建议时必须紧扣主题,特别是介绍情况须毫无保留,列席人员不参加会议表决,非相关规定明确的有权列席人员,介绍情况的议题完毕后,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以提前退出会议现场。第十四条 会议纪录的整理、纪要发布由会议主办或协办部门负责,督办由会议主办部门或会议指定人员负责。每个会议会议纪要的印发须与会正式人员会签,并最后由总监签发或授权签发。会议记录本应编号按档案管理要求归档。 第十五条会议决定的事项,各相关执行组织与个人须坚决贯彻执行,抓紧办理,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向督办人员及时反映情况,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偏差, 须如实向上级反映并提出修改决议建议,经相关程序审定后,更改执行计划。第十六条与会人员必须遵守如下会议纪律:(1) 应关闭手机的铃声,必须接听的电话须压低声音或到场外接听,不得影响会议效果。(2) 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有事不能与会者应提前通知承办部门,并向会议主持人请假。(3) 会议中须积极发言参与讨论,尊重他人发言,不得抢话,随意中断别人发言,不得开小会,有事项个别商量可采用写纸条的方式进行,以免影响会议质量。(4) 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不得提前退出会议现场。第十七条 涉及总监办领导参加的外部会议,统一由行政事务部负责安排, 凡此类会议无论何部门、何职位员工接到外部相关会议通知后均需第一时间将通知转送行政事务部。第十八条 行政事务部须对各类会议进行登记,对发出的通知作好记录,以备核查。第十九条 本办法经批准后颁布试行。公文传递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适应公文传递高效准确、纵横适度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公文是总监办日常管理过程中的收发文、函、电,内部请示、报告、情况反映、决策情报以及需管理层或部门阅办的管理文件等的统称, 分签批文件与传阅文件两大类。第三条传阅文件是共享类文件信息,通常对总监办运作行为不产生直接影响或是阅者不需对文件的具体操作负责。第四条签批文件是指外部对总监办有操作要求及内部的请示报告、签报以及要求给予明确指示的文本文件。签批文件依权责分工履行完既定签批程序之后, 行政事务部可视信息传递幅度的需要将签批件转变为传阅件。第五条重要决策类公文实行以文本文件传递为主,电子流程传递为辅的操作方式。第六条行政事务部是公文传递承办职能部门,在收文后对文件进行简单分类,对与监理业务毫无关联的外部来文以及不符合公文规范要求的内部文件不予受理,对应受理的文件须登记编号、贴附文件处理签或传阅签。签批文件由行政事务部主任依据内部权责分工提出拟办意见后,交公文秘书落实传递并督办。传阅件由公文秘书确定传阅辐度、顺序、途径。第七条 公文传递流程中每个节点的批阅者均是该文事项决策的参与人,如决策失误,各参与人依各自职责承担相应责任。因此,批阅者需依据内外政策、制度、规定及项目监理的要求,审慎、负责地签批意见,并签署姓名、日期,不得画圈替代签名。第八条 每个节点的批阅者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适宜由本部门办理的文件,应当迅速退回行政事务部并说明理由。第九条 为保证决策高效,关于日常签批公文,总监办在每个节点的签批设定时限应符合项目管理工作手册的要求。第十条 职能部门的签批人原则上是该部门的正职,正职因公、私假原因不在岗时由部门副职或领导指定人签批。领导特别指示事项除外。第十一条 对特急、加急文件的办理按即到即办理审批的方式进行。第十二条 若须作进一步调研论证工作后才能签批的公文,关于其超时限滞留的原因,任一节点签批人应向公文秘书或行政事务部主任口头作出说明,并由公文秘书进行登记。第十三条 非最终签批人因公、私假等原因,不能在第九条规定时限内履行公文签批职责,行政事务部在与该签批人联系并经其认可后可采取跳过当前审批节点的临时性措施,送高一级签批人签批,当前节点签批人恢复履行职责后,行政事务部应在第一时间将该签批文件信息送该签批者阅知。第十四条 最终签批人因公、私假等原因不能在第九条规定时限内履行公文签批职责,一般日常工作事项依外出授权委托事项由受托人签批。特急情况,由承办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事务部经理采用电话、电报、电传等方式如实报告情况, 并征得最终签批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并应注明何时以何种方式征得最终签批人同意,该最终签批人归位履行职责时应履行补签手续。第十五条签批类文件履行完签批程序后,行政事务部负责将领导批示信息反馈给该文各节点签批人,各节点签批人应在反馈签署栏签字确认。对职能部门、施工单位请示、报批类文件,可采用简复与复印签批件两种形式传递批复信息, 对外专(单)项业务由承办部门代总监办拟文回复,综合性事项由行政事务部起草回复文稿。对外回复按行文规范执行。签批件与回复件原稿须统一交行政事务部归档处理。第十六条 对内有执行操作要求的批复指令,按部门分工由职能部门督促落实,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事项、综合性事项、总监办公会明确的重要事项由行政事务部督促落实。第十七条 对本制度第九条签批时限的规定由行政事务部负责管理,每半年将统计情况列表在会议上公布。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总监办负责解释。办公用品申购领用移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合理控制行政经费,降低管理成本,本着既满足工作需要,又厉行节约的原则,保证行政经费开支合理、有效,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办公用品是指除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之外的,用于日常行政办公所用之物品。具体包括:消耗类(圆珠笔、签字笔、普通铅笔、自动铅笔、铅笔芯、圆珠笔芯、荧光笔、钢笔墨水、卷笔刀、橡皮擦、橡皮圈、普通软抄、电脑打印纸、复印纸、传真纸、标签纸、告事贴、透明胶圈、双面胶、固体胶、液体胶水、涂改液、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长尾夹、介刀架、介刀片、印台、照相机胶卷、电池、空白 CD-R、空白 DVD-R、激光打印机硒鼓、喷墨打印机墨盒、针式打印机色带、传真机墨盒、复印机碳粉、各类装订用品等);非消耗类(打孔机、订书机、计算器、直尺、剪刀、各式文件夹、文件盒等)。第三条办公用品的申购:(1) 消耗类办公用品的申购由行政助理员根据使用与库存情况填写办公用品购买申请表,报总监批准后由行政部主任负责采购(原则上在指定经销商处购买,经销商没有的或价格过高的物品可到专卖店或大型购物商场购买)。(2) 非消耗类办公用品(或确因工作需要而本制度未列之办公用品,不包括下述第 3 点所列之物品)的申购需由各部门事先填写签报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交办由行政助理员负责采购,专业性强或单价在 500 元以上的物品需申购部门派人协助购买。(3) 未经总监同意,而擅自购买的物品,或不属于本制度所列办公用品范围之内的物品不予报销。具体包括:名片盒、名片夹、笔架、笔筒、车用香水、音乐磁带、音乐碟、公文包、电子记事簿、钢笔、饮水杯、中高档记事簿、桌面摆设工艺品等。第四条办公用品的领用:(1) 行政部指定专门人员为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办公用品的保管、发放与领用登记工作,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应坚持原则,认真做好办公用品的入库、领用登记工作,并按月列出办公用品入库、领用、库存情况一览表交行政部负责人核查。(2) 激光打印机硒鼓、喷墨打印机墨盒、传真机墨盒实行以旧换新的领用规定。(3) 本制度所列非消耗类办公用品损坏后,由使用人填写报废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确认后,实行以旧换新的领用规定。报废物品由行政部统一处理。第五条办公用品的移交:(1) 员工在总监办内部岗位调动时,原个人领用的非消耗类办公用品可随人带离,不得在新岗位重复领用。(2) 员工调离本项目前,需办理非消耗类办公用品归还手续,并经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在员工离职通知单上签字确认,方可办理离职手续。第六条本制度由总监办负责解释。印鉴管理制度第一条-高速公路总监办受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负责-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第-合同段监理工作,其印鉴只适用于与项目建设有关单位沟通、传递信息、文件、进行建设管理等。第二条本印鉴由总监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第三条印鉴管理人因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应将所保管的印鉴交给总监安排他人暂时代管。第四条本印鉴使用的审批权限在总监。第五条用印程序及要求:(1) 经办人书面提出用印申请或在印章使用登记本上登记用印事项、理由。(2) 由经办人将书面材料或用印登记本送总监签批,并口头说明有关事项。(3) 原则上不准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证件、奖状、协议、便笺上加盖印鉴。如确属需要,应说明理由,报总监签批后方可使用。办公区会客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办公区域的安全与规范管理,营造一个安静、安全的办公环境,杜绝失密、失盗,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客人是指总监办系统外(不含施工、设计、业主等办事人员)因工作关系到总监办的来访人员。第三条 有预约的来访客人,接访者应事先通知前台值班员安排接待地点, 客人到访时前台值班员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接访者,并引领客人到接待地点。原则上不得在办公区会客,有独立办公室的领导可在办公室会客。前台值班员应负责茶水等接待。第四条 未预约的来访客人,值班员应向来访者问清来意,做好来访登记, 并安排来访者在会议室等候,然后根据来访者来意通知相关人员,原则上不得带领客人进入办公区域,有独立办公室的领导除外。第五条对于因工作关系确需进入办公区域接访的客人,接访者应主动到前台登记并将客人迎进、送出。接访前须将办公台面不宜对外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 严防失密。第六条本制度由总监办负责解释。固定电话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外线固定电话的管理,有效节约使用电话费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使用外线电话的部门和人员。第三条 外线固定电话作为因公联系业务使用,严禁个人因私拨打长途电话。第四条 拨打声讯电话费用由个人承担(含外线和分机)。第五条 总监室及行政部开通长途电话以作对外联系工作用。集体办公区联系业务拨打长途电话使用行政部固话,不得使用传真机,各部门所发传真交由行政部文秘员办理并作好登记。第六条 本制度由总监办负责解释。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正确合理的使用复印机,降低使用成本、延长使用寿命,确保复印品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行政部负责复印机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并指定文秘员负责复印机的日常管理工作。非工作时间使用复印机需事先向行政部申请。第三条复印机属公共办公财产,原则上不得复印与本人工作无关的任何资料,复印本人证件材料除外。第四条在使用复印机自动进纸功能之前,必须确认复印原稿无装订金属物(如订书钉、回形针等),无涂改液未干的痕迹,并确认复印原稿无粘贴。第五条复印机对用纸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只能用专用空白复印纸,从节约用纸的角度考虑也可用已用过一面的复印纸进行复印不具备保存价值的会议材 料及相关文件讨论稿等,提倡正反双面复印,严禁使用 80 克以上的各类纸张、胶片等。第六条一次性连续复印超过 150 张者,需停印两分钟左右,以避免复印机过热,而造成其内部零部件损坏。第七条复印过程中如遇故障,请及时通知办公室相关人员处理,禁止私自拆机,造成复印机损坏。第八条本规定由总监办负责解释。员工考勤制度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每周轮休一次的规定和加强日常考勤工作,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严格执行轮休制度,周末休息日需要休假或在此期间留值的员工, 有事或需要休息的,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须向总监请假,一般员工须向部门经理请假。第三条工作日按时上下班,迟到 10 分钟内(含 10 分钟)按旷工半日计, 迟到 30 分钟按旷工一日计;早退 10 分钟按旷工半日计,早退 30 分钟按旷工一日计。工作日有事,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须向总监请假,一般员工须向部门经理请假。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考勤,由行政部汇总后交总监。第四条请假须填写请假审批单,审批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请假人须将请假审批单交各部门负责人作考勤用。第五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由总监办负责解释。员工休假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监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该办法所指员工假期主要指休息日、节假日,不包括有薪年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和计划生育假,此类假由各部门安排报总监审批。第三条休息日(1) 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休息一次(1 天),每个部门员工分两批轮休。(2) 如果工作需要,休息日需要加班的,由部门经理安排加班。(3) 加班原则上由部门安排调休。(4) 部门经理以上员工不计加班。第四条节假日法定节假日视工作需要,由总监办统一安排值班。第五条本办法由总监办负责解释。附件:员工休假单员工休假单休假人休假类别休假日数日起止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休假事由部门负责人领导审批注:1、休假类别有:有薪年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2、有薪年假的可休日数情况,另行规定,工伤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可要求行政部核算可休日数;3、员工休假应提前 3 个工作日申请,休假单签批后,由休假人及时(2 个工作日内)交行政事务部备案,若假期批准后出现变化,休假人应及时与行政事务部联系、确认。安全保卫制度第一条为保障总监办财产安全、员工安全、消防安全和正常的办公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办公、食宿区域设定兼职保安员,外部人员来访与所造访的部门、人员联系好后,方可允其进入。第三条办公楼、宿舍楼防盗门在无人或休息时务必反锁。第四条定期检查消防、用电、防盗等设施,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第五条对进入办公、宿舍区的陌生人或可疑人员务必及时发现,逐出区外。第六条未经批准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或使用明火。第七条下班后或办公室、宿舍内无人时,随手关好电器设备、电脑等开关。上班离开宿舍必须关闭空调及电扇,节约能源。第八条任何员工不得将无关人员或社会闲杂人员带入办公、宿舍区。第九条员工外出尽量两人以上同行,遇事时不要与人发生争执或斗殴,务必保持冷静,免生是非。第十条本制度由总监办负责解释。食堂用餐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总监办员工饭堂管理,给每位员工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用餐时间:早餐 7:307:50中餐 12:0012:30晚餐 18:0018:30第三条员工用餐标准为公司误餐补助标准。第四条员工因公或因私不在食堂就餐,一律不退还伙食费。第五条员工亲友需在食堂就餐的,早、中、晚餐分别按每餐 2 元、5 元、5元标准交纳伙食费。总监办食堂只提供 7 天内的就餐保障。第六条与各部门联系业务的外来人员及客人用餐须提前由相关部门填写客餐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行政部核准通知食堂加餐。第七条各部门晚上加班需夜宵须在当日晚饭前报行政事务部。第八条未经允许,任何员工均不能进入饭堂操作间。第九条食堂应每日公布伙食明细帐,必要时,可成立伙食委员会协助监督管理。第十条每位用餐人员要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附:客餐通知单。客餐通知单来客部门用餐人数被访部门签字行政事务部签字客餐通知单来客部门用餐人数被访部门签字行政事务部签字接待用餐管理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指接待用餐包括工作餐与商务宴请两类。(1) 工作用餐适用于跨用餐时间的外部一般参观访问、业务洽谈;(2) 商务宴请适用于重要客人来访或为达到某种业务目的而专门安排的宴请。第二条工作用餐标准分 A、B 两级。A 级标准为-元/人餐;B 级标准为-元/人餐。第三条总监办参加业主等召集的跨用餐时间的重要会议、培训等可参照工作用餐 A 标准安排用餐,但必须报总监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四条内部人员的工作用餐标准适用 A 级;为外部客人安排工作用餐经总监同意,由负责接待者掌握适用 A 级或 B 级标准,费用报销依相关财务规定程序办理。第五条 商务宴请需事前填制业务招待费申请单,说明招待的事由、对象、预计总人数、安排标准、陪同范围报总监审批。因特殊原因没有事先填报申请单的,须事先电话请示同意,并事后补办相关手续。大型接待并涉及相关费用的事项需事前报组织方案及费用预算,依审批程序经正式批复后方可实施。以上组织接待的主管人员必须是总监办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第六条 本制度第五条所称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开支项目:(1) 会务费(2) 专家咨询费(3) 娱乐、旅游门票费(4) 纪念品、礼品费第七条传统节日的慰问活动,由于涉及部门间业务交叉,为防止工作重叠,各部门在实施前需提前一周将客户名单、慰问形式及标准报总监核准后依审批程序正式批复后实施。第八条接待用餐注意事项:(1) 必须注意接待费支出项目与接待用途及目的相一致,施工监理工作有其客观的目的性与要求,任何接待上的开支不得背离项目上的目的与要求,尤其注意避免个人动机夹杂其中。(2) 接待开支必须本着最小支出、最大成果的原则,充分考虑和认清每一次接待的目的、对象与方法,合理运用接待的方法,有效使用经费开支。(3) 宴请陪客范围应尽可能的压缩,除工作用餐外,一般工作人员、司机均不得入宴会席,工作人员、司机依工作餐标准就餐,费用可与该项宴请费一并列支,也可单独列报。(4) 各级责任者或主管领导,必须审慎审核每一次接待任务与接待方案, 并给予是次接待任务者以适当的指示。第九条本规定由总监办负责解释。车辆管理制度第一条总监办公务车辆使用管理(1) 总监办公务车分部门使用,车辆和司机由行政部统一管理。行政部负责驾驶员日常工作安排、考核和车辆安全工作以及控制油耗、负责汽车年检和维修工作。(2) 总监办员工未经总监许可不得驾驶公务车辆,也不得要求驾驶员将车交给自己驾驶,若由此发生交通事故,由该车驾驶员与当事人负同等责任处罚。(3) 总监办各部门员工因公外出,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出车(月底将行车日志交行政助理员统计)。(4) 晚间或节假日因公用车,仍应履行部门负责人同意手续,并由行政部备查。(5) 员工因私用车,须经总监批准并办理用车登记手续,方可出车。(6) 非上班时间,除值班车辆外,车辆统一在指定地点存放,并做好防范措施。(7) 大型活动用车主办部门至少须提前0.5个工作日与行政部联系,由行政部安排解决。第二条公务车辆用油、停车及过路费管理(1) 本办车辆用油统一使用IC卡在市内油站定点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在外加油,应及时向行政部说明理由,经助理员登记并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后,凭发票报销。(2) 车辆每月过路、桥费、停车费,实报实销,每周报销一次,过桥过路费须由用车人签字确认和驾驶员签名,注明出车事由,停车费由用车人签名、驾驶员注明日期地点,并必须与行车日志记载相符。(洗车费另行规定)第三条车辆保养及维修(1) 车辆维修保养由驾驶员提出意见并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经行政部审核后批准。(2) 驾驶员对本人驾驶的车辆车况应随时掌握,发现问题及时向行政部助理汇报,以便及早修理。(3) 车辆维修期间,驾驶员须正常上、下班。车辆正常保养及其它项目维修,驾驶员应到修理厂进行跟班质量跟踪,核准报修项目及已定换件,防止对方漏项或偷工减料。如出现上述现象而造成经济损失,驾驶员应承担相应责任。(4) 车辆维修完毕,由驾驶员及行政部指定人员验收,结算。如费用超出规定,须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付款。验收人员对此项工作负责,若在保修期内出现同样故障,应向修理厂提出索赔;如责任属我方监督维修不力而造成损失, 验收人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缺编时,经履行相关程序批准后,公开聘请专职驾驶员,所聘驾驶员须有齐备的证件,由行政部考核后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正式聘为专职驾驶员。(2) 驾驶员非行政部指派,不得私自出车。驾驶员每次出车均应在车辆日志上做好记录,并由用车人签名确认。非特殊情况未经用车人签名确认的出车,视为无效,每月无效出车记录超过5次者,应当书面说明情况并陈述事由。(3) 驾驶员未经行政部批准私自将车交给他人(包括内部有执照员工)驾驶,第一次,扣除当月工资并予以警告;第二次解除劳动合同。(4) 驾驶员休假,应将车钥匙交行政部指定人员保管,接收人须检查车况并开出收条,驾驶员休假完后,凭条取车。(5) 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度,如确因工作需要调换车辆,须经行政部负责人同意。驾驶员交接车辆,应作详细检查,填写交接清单,分清责任。(6) 驾驶员遗失行驶证、附加费证、IC卡等证件,扣除驾驶员当月工资50% 。遗失车锁匙,扣除驾驶员当月工资20%承担换锁费用。(7) 驾驶员私自出车造成车辆丢失,解除驾驶员劳动合同,因公出车遗失车辆,扣除驾驶员当年全部奖金。(8) 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违章,由本人负责,不予报销。(9) 严禁酒后驾车。第五条油耗管理(1) 为强化驾驶员节约用油意识,防止用油流失现象发生,实行百公里油耗定额管理,行政部根据车辆的技术状况制订车辆的百公里油耗定额,每月统计一次,对节约用油者奖励节约部分油款的50%,无正当理由超标者承担超额部分油款的80%。(2) 百公里油耗定额每半年修订一次。第六条交通事故的处理。如发生交通事故,属驾驶员应负责任的,驾驶员应受到相应处罚,详见后附车辆交通事故处罚细则。第七条制度由总监办负责解释。车辆交通事故处罚细则第一条根据处罚也是一种特殊教育形式的原则,为使驾驶人员经常保持良好的安全意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区分正常与非正常派车两种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罚则适用总监办专职驾驶人员。第三条处罚:(一) 正常派车的事故罚则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属正常派车:1、领导工作用车、领导直接派遣或办公室派遣执行公务时;2、分配到部门的工作用车,为部门业务工作服务时。正常派车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时:(1) 我方司机不负主要责任,即交警裁定我方司机承担 50%(不含 50%)以下责任时,司机不受经济处罚,但要书面报告事故经过并总结经验教训。(2) 我方司机负主要责任,即交警裁定我方司机负 50%(含 50%)以上责任时,给责任司机以经济处罚,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一次造成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不足 1000 元的轻微事故时,依事故损失金额责任百分比2 计算处罚金。 一次造成机动车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 30000 元的一般事故时,依事故损失金额责任百分比6 计算处罚金额。 一次造成经济损失在 3000060000 元之间但没有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时, 依事故损失金额责任百分比10 计算处罚金额。 一次造成经济损失在 60000 元以上的特大事故时,依事故损失金额责任百分比12 计算处罚金额。 以上事故类型若属主动超车、抢过道口、追尾典型责任事故,在计算罚金时加算总额 0.5 倍;酗酒驾车造成特大事故,给予司机辞退处分,并扣罚其所有工资性收入。(二) 非正常派车的事故罚则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属非正常派车:1、司机将车转借他人驾驶;2、司机私自驾车没有向领导请示者。非正常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费用,并视情节给予调离司机岗位、辞退处分。第四条本罚则由总监办负责解释。专职驾驶员管理第一条驾驶员由行政事务部负责日常管理。第二条驾驶员非经行政事务部或分管部门指派,不得私自出车,也不得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每日出车均应在行车日志上做好记录。第三条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度,如确因工作需要调换车辆,须经行政事务部负责人批准。第四条驾驶员要爱护车辆,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第五条车辆锁匙、行驶证、附加费证等证件不得放于车上,要妥善保管, 若有遗失,扣除驾驶员当月部分工资及全部奖金。第六条驾驶员私自出车造成车辆遗失的,解除驾驶员劳动合同,因公出车由于保管不当遗失车辆而造成公司损失的,扣除驾驶员当年奖金。第七条晚间或节假日因公用车,仍应履行登记派车手续,并由行政事务部备查。第八条员工因私用车,须经领导批准并办理用车登记手续,方可出车。 第九条非上班时间,除值班车辆外,车辆统一在指定地点存放,并做好防范措施。第十条驾驶员要保持车况良好,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工作,对故障车辆提出意见并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报行政事务部审批。第十一条 驾驶员因违章而受到交警部门罚款一律由驾驶员承担。专职驾驶员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项目要求扣 分 标 准安全行驶1、 无责任事故2、 无损失次要责任/起扣 1 分; 对等责任/起扣 4 分; 主要责任/起扣 6 分;3000 元以下损失/起扣 2 分;30000 万元以下损失/起扣 6 分;30000 万元以上损失/起保扣 10-20 分。车况消耗1、 清洁无尘、无异味2、 百公里油耗低3、 勤检查、勤保养车体有划痕、刮碰掉漆每外扣 1 分; 例检有脏乱、有异味每起扣 1 分;操作不当或疏于检查造成的车辆故障每起扣 8 分; 百公里油耗超标者当季扣 2 分。文明服务1、无私车2、无投诉3、无违纪4、服从管理调度出私车扣 1 分/次; 有效投诉扣 1 分/次;与乘员争吵扣 5 分/次; 违反制度规定扣 5 分/起;不服从调度管理扣 3 分/起。职业操守1、 不开霸王车2、 不传车上事3、 不冒领导名不服从交警、车场管理员发生争吵打架者扣 5 分/起; 传播未公开事项、议论领导谈话内容 8 分/起;冒用领导名义为个人亲友谋取好处 8 分/起。注:满分为 100 分,减去扣分数为应得评分。车辆百公里油耗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强化驾驶员节约用油意识,防止用油流失现象发生,保证最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凡总监办车辆统一在指定油站加油,并做好加油登记。第三条 如遇特殊情况在外加油,应及时向行政事务部说明,经车队长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第四条 总监办车辆实行百公里油耗定额管理,行政事务部根据车辆的技术状况制订车辆的百公里油耗定额,每月统计一次,无正当理由超标者承担超额部分油款的 50%。第五条 百公里油耗每半年修订一次。附:车辆百公里油耗标准表百公里油耗标准车号月耗油升行程公里百公里耗油约升总监办薪酬试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落实广深沿江高速施工监理合同文件的要求,结合项目监理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按项目监理机构各岗位人员相应任职资质套取,原则上体现了按岗付酬的要求,基本满足了业主对各相应岗位的最低工资保障要求。第三条本办法一经实施,总监办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按按合同文件的工资标准,在每月末的监理人员工资表(作为监理费支付申请的附件材料)签名。二、薪酬标准详见工资表三、本办法的补充说明第一条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工资表中已包括,每月按 30 天为满勤,根据考勤天数按天计发工资。第二条考评奖金是根据岗位、出勤天数及所负责工作范围的表现,特别是按业主考评结论而定,每季度发放一次。第三条持证补助、社保补助等各项补贴工资表中已全部包括。第四条工作满一年可享受一次带薪连续休假的福利,带薪时间按 15 天计, 超时不计薪,休假薪酬只计基本工资,第五条个人应缴所得税由总监办代扣上交公司,由公司统一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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