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事故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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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设备事故管理考核办法撰写人:_部 门:_设备事故管理考核办法设备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发生事故将导致生产活动中断,破坏和打乱正常的生产秩序,严重的设备事故甚至会造成设备毁坏,人身伤亡,使企业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为规范设备事故的管理,及时从中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设备事故管理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行“日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认真推行点检制、操检结合,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对设备技术状况与维护保养进行动态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2、设备事故管理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公司设备事故由机动部归口管理总负责。各生产厂设备事故管理由各自设备管理部门负责。3、交通运输等货运过程事故归各自归口管理单位负责。4、检、化验和分析仪器设备事故由计量质检部负责。5、设备事故的统计报表,由事故单位综合后定期报机动部及各自归口管理单位。二、定义和分级1、设备事故的定义: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或由于设备原因,直接造成能源供应中断,使生产突然中断者,统称设备事故。2、下列情况不属于设备事故:(1)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而使生产中断者。(2)因设备技术状况不良安排的临时检修。(3)在生产过程中,因生产工具或消耗件如:风口、渣口、烧嘴、氧枪、连铸机结晶器、篦条、剪刃、轧辊、导卫装置、皮带运输机皮带等正常损坏,使生产中断者。(4)生产工艺事故,如:冶金炉跑钢、跑铁,高炉悬料,连铸机跑钢、漏钢,轧机卡钢、缠辊、断带、堆钢等使生产中断但未造成设备和厂房结构损坏者。(5)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引起的设备损坏或生产中断者。三、设备事故的分级1、特大设备事故: 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大设备事故。(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2)设备事故的损失费在一百万元以上(含一百万元)。(3)设备事故造成停产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2、重大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设备事故。(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二十万元以下。(2)设备事故的损失费在五十万元以上(含五十万元),一百万元以下。(3)设备事故造成停产8-12小时(含8小时)。3、较大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设备事故。(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五万以下。(2)设备事故的损失费在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五十万元以下。(3)设备事故造成停产48小时(含4小时)。4、一般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小设备事故。(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五千元以下。(2)设备事故的损失费在二万元以下,五千元以上。(3)设备事故造成停产2-4小时(含2小时)以内。5、设备故障:凡因设备原因中断生产2小时以内,但造成损失未达到设备事故等级者。四、设备事故分类1、责任事故:凡属于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擅离工作岗位、超负荷运行、点检不到位、加工工艺不合理及维修不良等。以下几种情况,列为责任事故:(1)管理失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不按规定进行有关规程教育,或职工未经培训考试合格、无证上岗,设备带病运转,不予及时安排检修,对已发现的隐患和缺陷不及时报告,不采取防范措施而造成的设备事故。(2)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违章作业,或明知有危险、有问题,但不做处理,强行指挥造成的设备事故。(3)违章作业:不执行信号联络程序以及设备三大规程,擅离岗位、有章不循、自作主张、超负荷运行或操作失误造成的设备事故 。(4)检查维护不周:不能认真执行设备维护规程,未能按分工履行规定的检查职责,对设备技术状况、维护保养办法走形式、走过场。工作不认真、错检、漏检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处理造成的设备事故。(5)润滑不良:由于油脂污染、清洗换油不及时,没按润滑五定制度换油、加油,致使润滑部位缺油,造成设备非正常磨损而引起的设备事故。(6)检修质量差:未能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规程,设备在修理后或修理间隔内,由于设备内部问题,联接件松动,装配不合技术要求,零件有明显缺陷,内部润滑不良等外部难以检查、发现的问题而造成的设备事故。(7)设备备件材料质量问题:由于更换的设备或零部件有外观、外形尺寸、配合精度等方面的问题,对可测的性能、精度具备检测手段和量具,但检修粗心未能查出问题而引起的设备事故。2、质量事故:凡因设备原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因致使设备损坏或效能降低。3、自然事故: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五、设备事故的处理1、事故汇报程序及要求:(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设备负责人要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第一时间组织抢修。(2)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要在事故发生10分钟内报安环生产部、机动部和主管副总,主管副总在24小时内上报董事长和总经理。2、事故抢修:(1)事故发生后,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2)对抢修不力,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责任者,一并追究责任。(3)对于预防事故或抢修事故有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3、事故处理:(1)事故抢修完毕恢复生产后12小时内由机动部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会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处理报告交机动部备案。(2)设备小故障由各厂自行处理,事故处理报告要交机动部备案。(3)所有的设备事故一律由机动部代表集团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并通报全厂。六、考核与责任追究1、考核:(1)一般设备事故:每次扣罚事故单位300元。(2)较大设备事故:每次扣罚事故单位1000元。(3)重大设备事故:每次扣罚事故单位2000元。(4)特大设备事故:视事故影响程度、时间,每次扣罚事故单位3000元-50000元。2、责任追究:根据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原因分析,对直接责任者(造成设备事故的直接作业人员)、直接领导(直接责任者的车间级领导)以及主管领导(机动科长、设备厂长)将进行责任追究。(1)一般设备事故:直接责任者由责任单位处罚。(2)较大设备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1000-2000元;主要相关领导罚款500-1000元。(3)重大设备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1000-3000元,降试用员工1-3个月;直接领导罚款1000-3000元,降试用干部1个月;主管领导罚款500-1500元。(4)特大设备事故(12-24小时,含12小时):直接责任者罚款1500-3000元,放假1-6个月;直接领导罚款1500-3000元,降试用干部1-3个月;主管领导罚款1000-2000元,降试用干部1个月。(5)特大设备事故(24小时及以上):直接责任者罚款3000-5000元,报主管副总批准后开除出厂;直接领导罚款3000-5000元,免去干部职务;主管领导罚款1500-3000元,降试用干部3个月。3、对因工艺操作引起的设备损害事故,分析定性后,由安环生产部提出考核意见,对生产操作口做出相应的处罚。如遇生产、设备考核冲突时,生产部、机动部及时沟通,以执行重者为原则。4、对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将给予酌情处罚:(1)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者加重处罚。(2)对故意拖延时间、不负责任、不积极抢修造成事故扩大者加重处罚。(3)对月内重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单位加重处罚。(4)对事故抢修措施不力、组织不到位,延长了抢修时间的责任者加重处罚(5)对事故责任者能如实反映事故真相,主动承担应负责任,在查找事故原因和事故抢修中有突出贡献者,可根据情况减轻或免于处罚。七、奖励1、凡能提前发现异常现象,避免了较大以上设备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2、凡能迅速排除事故,提前恢复生产的立功单位和个人。八、防范措施1、设备事故防范措施(1)所有员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并获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各单位要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专业知识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2)制定并严格执行设备操作、维护保养及检修三大规程是防范设备事故的基本措施。(3)事故备件、关键备件必须预先备好并做好预装工作,以减少抢修时间。(4)严格执行点检定修制度,操检结合,对设备进行周期性的检查、维护保养。(5)逐步实现设备动态管理,对重点设备开展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做到事故报警和预知维修。(6)根据事故特点,做好事故预案及应急响应。第 10 页 共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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