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实证研究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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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毕 业 设 计 论 文论文题目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 系(分院) 指导教师 指导单位 2013年6月制摘 要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初步建立,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已被打破,但是市场经济还不完备,具有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所特有的不稳定性。运作于市场经济之中的商业银行,无论是经营环境还是经营机制都迥异于经济计划时代的专业银行。全新的经营环境、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一个无法回避的严竣问题银行风险管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问题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之核心,风险管理的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生死存亡。国有商业银行唯有采取先进的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提高全面风险管理的水平,才能在入世后实现真正的国际接轨。本文研究的出发点就是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构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银行风险管理进行了探讨。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ABSTRACTChinas market economy system has been initially established, the traditional planned economic system has been broken, but the market economy is not complete with the instability of the economic transition period specific. Operation in the city Commercial banks into the market economy, regardless of the operating environment or the operating mechanism is quite different from economic plan .The era of specialized banks. New business environment, the profit-maximizing business objectives to commercial banks .The visit has brought an unavoidable severe problems - banks risk management. Commercial banks risk management .The problem is that the core of the commercial bank management, risk management, quality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commercial banks.Line of life and death.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s but to take advanced risk management theory and methods to improve Comprehensive risk management levels in order to achieve accession to the WTO truly international standards.The starting point of this study is to refer to the New Basel Capital Accord, to build Chinas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 of comprehensive risk management system to strengthen banks risk management were discussed.Keywords: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s ;New Basel Capital Accord ;risk management; capital adequacy ratio;目 录第1章 引言11.1 选题背景11.2 研究目标和意义1第2章 巴塞尔协议32.1 巴塞尔协议三简介32.2 与原有协议对比变化52.3 新协议可能对银行业产生的影响分析62.4 对各国的不同影响7第3章 信用风险概述103.1 信用风险103.1.1 信用风险的含义103.1.2 信用风险的特性113.2 信用风险管理的内涵与目标133.2.1 信用风险管理133.2.2 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原则133.2.3 信用风险管理方法14第4章 巴塞尔协议与国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164.1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状况164.1.1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类型164.1.2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取得的成绩174.1.3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挑战174.2 中国农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实例研究204.2.1 农业银行信用风险形成的外部原因204.2.2 农业银行信用风险形成的内部原因204.3 农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路径选择21第5章 对我国国有银行的建议24第6章 结论27参考文献29致谢30第1章 引言1.1 选题背景 巴塞尔协议是关于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协议。1988年7月版的巴塞尔协议,首次规范了银行业的资本,为世界各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制定了统一的游戏规则。随着金融创新和风险管理难度的加深,巴塞尔协议也在不断改进。2004年6月新资本协议正式出台,在2006年底实施。其内容主要包括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等。新巴塞尔协议的产生代表着国际银行资本监管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实施新资本协议会给各国银行业带来不同程度的冲击和影响,而我国作为国际清算国成员之一,必然会给我国银行业提供诸多的新理念和科学操作方法,同时还会给我国银行业提出许多紧迫性的改革任务。全球银行业的资本新规巴塞尔协议2010年9 月 12 日通过,并提交给2010年 11 月的 G20 首尔峰会进行最后表决。由 27 个国家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中央银行高级代表组成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10年10月12 日宣布,各方代表就巴塞尔协议 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近几十年来针对银行监管领域的最大规模改革,核心内容在于提高了全球银行业的最低资本监管标准 新巴塞尔协议在银行资本构成、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以及流动性指标等方面都大幅度提升了监管要求。1.2 研究目标和意义研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988年7月公布了统一资本计量与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简称巴塞尔协议,统一了国际银行业的资本充足性标准。它将资本分为了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个部分。其中核心资本主要由其实收资本和公开储备两部分构成。实收资本包括已发行和缴足的普通股和永性非累积性优先股。附属资本主要包括未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或一般贷款损失准备等。在对商业银行资本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巴塞尔协议规定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性管制。所谓资本充足性就是指商业银行的资本资产比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至少达到4%的标准,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总额。首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银行表内与表外业务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成为各国金融当局有效进行银行监管的重要依据.该协议的逐步推广对防范与化解各国金融风险,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几年来,面对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和新的风险管理技术,原协议日益显得乏力和滞后。尤其是在1997年东南亚爆发的金融危机中,巴塞尔协议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巴塞尔委员会于1998年开始着手制定新协议。1999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关于新协议的征求意见稿,并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征求银行界和监管部门的意见;2001年初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新资本协议草案的第二稿;2003年公布新资本协议草案的第三稿。经过几次的意见反馈和修改,2004年6月正式定稿.新巴塞尔协议覆盖三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包含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的新资本协议,并规定2006年底正式在全世界范围内实施该协议,以取代1988年的旧巴塞尔协议。毫无疑问,新协议的制定和实施将对全球的银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而作为刚刚入世的中国银行业,受到的影响更为显著。第2章 巴塞尔协议2.1 巴塞尔协议三简介 上世纪80年代初期,由于西方各国银行在普遍经历了资本充足性的持续下降,许多跨国银行向发展中国家的货款迅猛增加,各国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风险性融资也大大增加,终于爆发了全球性的债务危机和信用危机。为了防止“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国际连锁反应,也为了保证国与国之间商业银行业务的平等竞争,建立统一的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及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于是,巴塞尔委员会在1988年7月通过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标准的协议,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巴塞尔协议。它是迄今为止对国际银行业发展产生最大影响的国际协定之一。据国际清算银行最新研究显示,全世界大约有100多个国家采纳了巴塞尔协议。它对国际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做了如下规定:(一)资本的组成巴塞尔协议重新确定了资本组成的含义,将银行资本分为两档。第一档为核心资本,包括股东的股本和公开的准备金,这部分至少占全部资本的50%;第二档为从属资本,包括未公开的准备金、资本重估准备金、呆帐准备金、带有股本性质的证券和次级债务等。(二)风险权重的计算巴塞尔协议将资本与资产负债表上不同种类资产以及表外科目,根据其广泛的相同风险进行加权后制订出风险加权比率,作为评估资产立足程度的重要标准,而将其它常用的衡量方法作为补充形式。1.资产负债表内的资产风险权数,分为以下四等:(1)0%风险的资产为:现金,在本国中央银行的存款,对本国中央政府的货款,由本国中央银行担保的贷款。(2)20%风险的资产为:对多边发展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的债权,以及由这类银行提供担保,或以这类银行发行的债券作押品的债权。对DECD国家内的注册银行的债权以及由OECD国家内注册银行提供担保的贷款。对OECD 以外国家碑辫的银行余期在一年期内的债权和由OECD以外国家的法人银行提供担保的,所余期限在一年之内的贷款。对非本国的OECD国家的公共部门机构(不包括中央政府)的债权,以及由这些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托收中的现金款项(3)50%风险的资产为:有全部抵押的房屋贷款,对本国公共部门的货款或由该部门担保的贷款。(4)100%风险的资产为:对私人机构的债权;对OECD以外的国家的法人银行余期在一年以上的债权;对OECD以外的国家的中央政府的债权(以本国货币定值和议此通货融通的除外);对公共部门所属的商业公司的债权;行址、厂房、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不动产和其他投资(包括那些没有综合到资产负债内的,对其他公司的投资);其他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从资本中扣除的除外);所有其他的资产。2.表外科目风险的计算(1)0%风险:类似初始期限用一年期之内的,或者是可以在任何时候无条件取消的承诺。(2)20%风险:与贸易有关的短期债权(如有担保的信用证)。(3)50%风险:履约担保书,即期信用证,证券发行便利,原期超过一年的信贷额度。(4)100%风险:直接货款的替代方式。例如,起担保作用的即期信用证。银行承兑包括类似承兑的业务,回购协议及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远期购买,远期存款,部分付款的股票和证券等。(三)标准比率目标巴塞尔协议要求银行经过5年过渡,逐步建立所需的资本基础以后,到1992年底银行的资本对风险加权化资产的标准比率目标为8%,其中核心资本至少为4%,这是共同的最低标准。 (四) 过渡期和实施安排协议同意让各银行在一定期限内调整和建立所需的资本金。如果一国对其本国的银行没按该协议所规定的厚则实行蓝管,或者被认为没有这样做,则该国的银行在其他国家的业务活动就可能受到歧视性待遇,其业务的开展将面临十分不利的局面。2.2 与原有协议对比变化巴塞尔协议资金项目剔除情况对比主要的变化有以下方面:1、大幅提高资本充足率 (1)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 4%上调至 6%,“核心” 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 2%提高到 4.5%。新的一级资本规定在2013 年1月至2015 年1月间执行。 (2)增设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 2.5%的“资本防护缓冲资金”,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间分阶段执行。 (3)提出 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区间,由各国根据情况自行安排,未明确具体实施安排。(4)根据协议,银行为应对潜在亏损划拨的资本总额仍将至少占风险加权资产的 8%,但需在此基础上再增加 2.5%的额外资本缓冲,因此原比例将被提升至 10.5%。在各类资产中,普通股所占比例必须达到 4.5%,因其被视为亏损吸收能力最强的资产,加上 2.5%具同等质量的储存缓冲资本,银行持有的普通股至少要占到7%。所以,新协议实施后,“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总资本充足率分别提升至 7.0%、8.5%和 10.5%。2、首次引入杠杆比率 提出适用于全球银行业的 3%的最低杠杆比率(即银行的总资产不能超过一级资本的 33 倍),以及 100%的流动杠杆比率和净稳定资金来源比率要求。3、修订资金项目剔除规则,调整资本构成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7月宣布的对2009年12月首次推出的资本金定义做出修订,尤其在对少数股东权益、对金融机构投资、 递延税项资产(DTA)以及抵押贷款服务权的处理方面4、设置较长缓冲期以免影响经济增长 由于大幅提高资本充足率将提高借款者的借贷成本,并限制放贷。如果银行资本的新标准太过严苛,或者实施的过渡期限较短,可能会迫使银行缩减贷款,进而延缓经济增长及影响就业。因此,为最大程度上降低新协议对银行贷款供给能力以及宏观经济的影响,新协议给予银行较长的时间缓冲,一级资本的要求达标的缓冲期到2015 年,资本留存缓冲的缓冲期到2019年。从最终结果看,新协议宗旨是稳步缓慢实施,直到2019 年实施完毕,从而减少对市场的影响。 2.3 新协议可能对银行业产生的影响分析 对银行业而言,巴塞尔协议的实施将影响以下几个方面: 1)新协议将迫使银行为更大规模的放贷和投资留出更多资本拨备,使部分银行面临融资压力。 2)新协议要求银行将普通股权益作为其第一级资本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从而迫使银行降低或是放弃对一些高风险资本类型的依赖。 3)新规将提高借款者的借贷成本,并限制放贷。因为,随着银行资金成本的提高,必将导致下游消费者融资成本增加。4)银行必须提高储蓄资金以避免潜在的资产损失, 将减少全球大型银行的利润,以及股息的派放。 2.4 对各国的不同影响 鉴于各国银行盈利模式及债务水平的差异,新规对全球银行业的影响程度也将有所差别。新规对各国银行业的影响不尽相同:1)美国银行业基本都已满足要求;2)欧洲银行在经历了欧债危机的洗礼之后,压力相对较大;3)由于国内银行业的监管指标已经基本满足新协议要求,新协议对中资银行短期内影响甚微。1)欧洲银行最受冲击! 首先,对于仍处在主权债危机阴影之中的欧洲银行业,新监管规则的影响似乎尤为明显。,欧洲银行普遍存在着资本充足率紧张的局面,需要募集资本。因为,欧洲银行大多数是混业经营,巴塞尔协议新规对商业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资本要求。欧洲大型银行,如德意志银行、爱尔兰联合银行、爱尔兰银 行和奥地利第一储蓄银行都将需要提高资本充足率来满足新规。据德国银行业协会估计,该国最大的10家银行将可能需要1050 亿欧元的额外资本。 欧洲中小银行,在资本金充足率方面历来就比大银行更为紧张,新规对其的确是一个打击。据统计,在欧洲存在大量的中小银行中,德国居多,至今仍有3000 多家银行,其中60以上是 总资产不超过3亿欧元的中小型银行。 其次,对受债务危机影响的国家来说,要满足更高的资本金要求,无论是从资本市场融资,还是用国家财政增资,当前情况下都难以行得通。近期盎格鲁爱尔兰银行濒于破产的消息再度让欧洲银行业陷入恐慌,而希腊的状况并不比爱尔兰更好,葡萄牙、西班牙等南欧诸国状况同样是不容乐观。2)美国银行基本符合新规 。 协议对美国银行影响不大,与此前美国通过的意在加强银行监管的沃尔克法则相比,巴塞尔主要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提出要求,并没有对大型投行禁止银行从事自营性质的投资业务提出过多的要求。 首先,自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各银行已经筹集了大量的新资本,主要商业银行基本已经达到巴塞尔新规的要求。数据显示,2010 年一季度花旗集团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1.2%,一级普通股权益资本比率为9.1%;截至2010年二季度, 摩根大通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1%,年底一级普通股权益资本比率为 8.8%;2010 年二季度美国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则达到10.67%,均远远超过巴塞尔协议III 所规定的标准。 其次,鉴于美国大型银行当前的一级普通股权益资本比率的平均值已经达到 8.79%,新协议所要求的普通股股本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7%对这些银行来说不是问题。3)新规对国内银行影响甚微 !首先,由于我国银行资本结构相对欧美银行要简单,同时批 发性融资比例低,所以巴塞尔协议对我国银行业实质影响小。 从中外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比较来看,相比国外银行净利差收入 只占40%至50%,国内银行收入的70%或80%来源于净利差收入,表外业务收入占比仍较小。新的巴塞尔协议对表外业务资本及风险拨备的要求,实际上对欧美银行的约束更大。 其次,目前我国银监会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已 经高于此次新规。目前中国银监会已经把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提到了7%,中小银行的充足率要求为10%,大型银行的充足率要 求为11.5%,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达到了巴塞尔的标准,加上中国银行业资本金中基本都是普通股权益,可以认为中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程度在全球都是较高的。第三,国内商业银行已达到巴塞尔监管标准。根据银监会披露,截至 2010 年 6 月底,国内大、中、小各类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 111,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 9,核心资本占总资 本的比例超过 80。可以看出,中国银行业目前的资本充足率特别是以普通股为主的核心资本充足率水平,远高于海外同行,在短期内不存在明显的压力。第四,对国内银行可能有影响的是新规中逆周期的 2.5%充足率缓冲要求。目前国内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要求为 7%,如果再加提2.5个百分点的逆周期充足率要求,9.5%的要求会对银行资本盈利能力造成明显负面影响。从再融资的角度来看,以2010 年中报显示大型和小型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基本达到了 8.5% 标准,而中型银行普遍不足,达标的仅有刚完成配股的兴业银行。而9.5%的标准仅有北京银行和南京银行达到,以及较为接近的工商银行。此外,如果推行 2.5%的反周期缓冲,对于银行利润分配也会有所限制,未来银行分红率将有所下降,而再融资的间隔时间会明显缩短。 第五,中资银行的海外拓展也可能面临新的障碍。加强对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尤其是资本监管将成为未来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议题之一。随着全球对银行资本监管要求的提高以及当地监管要求的升级将给海外分支机构带来严峻挑战,中资银行在海外的资本障碍变得更为迫切,不仅仅要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还需要实现资本来源的多样化。 第六,长期来看,资本补充、风险的覆盖,反周期资本的提取,以及对于重要金融机构附加值计提,银行面临较大压力。鉴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今后一段时期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消费升级的关键阶段,无论经济建设还是社会事业的发展,对信贷需求还是相当旺盛的。今后很长一段时间之内,信贷资产高增长将成为常态。因此,虽然新协议对我国银行业的短期影响不大,但是长期来看,从资本补充、风险覆盖,资本的覆盖、反周期资本的提取,到对重要金融机构附加资本的计提,带给中国银行的压力还是比较大的。第3章 信用风险概述3.1 信用风险风险(Risk)是市场经济中被广泛使用的名词。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需要在一定的风险情况下作出决策,并在承担一定风险的情况下实现收益的最大化。风险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到目前为止,经济学界对风险的定义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风险是结果的不确定性;第二,风险是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或可能发生的损失;第二,风险是导致损失的变化;第四,风险是实际结果对预期期望的偏离。目前在风险管理中普遍采用的风险定义是:风险是指引起损失产生的不确定性。它包含了损失与不确定两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正是由十人们难以确定何时、何地、何种程度的潜在损失,这便构成了一种风险。就此定义而言,目前尚存在“主观说”和“客观说”两种不同的观点。“主观说”认为,在不确定性和损失的关系中,不确定性是属十主观的、个人的和心理上的一种观念。其所导致的结果有损失的一面亦有盈利的一面,损失面带给人们的是恐惧和失败,盈利面带给人们的是希一望和成功。同时“主观说”所指的风险是关十损失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的范围包括发生与否不确定,发生时间不确定,发生状况不确定和发生结果不确定。“客观说”认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是可以用定量的手段加以衡量的,并目_在同样情况下对所有人都相同。关与风险定义的两种观点,笔者较赞同前一种说法。3.1.1 信用风险的含义 关十信用风险有许多不同的观点。传统的观点认为,它是指交易对象无力履约的风险,也即债务人不能如期偿还其债务造成违约,而给债权人经营带来的风险。另一种观点认为,信用风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信用风险指所有因客户违约(不守信)所引起的风险。如资产业务中的借款人不按时还本付息引起的资产质量恶化;负债业务中的存款人大量提前取款形成挤兑,加剧支付困难;表外业务中的交易对手违约导致或有负债转化为表内负债等等。狭义的信用风险通常是指信贷风险。第三种观点认为,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借款人或市场交易对手违约而导致的损失的可能性;更为一般地,信用风险还包括由十借款人的信用评级的变动和履约能力的变化导致其债务的市场价值变动而引起的损失可能性。因此,信用风险的大小主要取决十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和风险状况。本文持第三种观点。随着现代风险环境的变化和风险管理技术的发展,传统的定义已经不能反映现代信用风险及其管理的本质。例如,传统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十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贷款流动性差,缺乏像一般有价证券那样活跃的二级市场,银行对贷款资产的价值通常是按历史成本而不是按市价的方法衡量,只有当违约实际发生后才在其资产负债表中做相应的调整,而在此之前银行资产的价值与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及其变动并无太大的关系。从当今组合投资的度出发,信用资产组合不仅会因为交易对手(包括贷款借款人、债券发行人等)的直接违约而发生损失,而_交易对手履约可能性的变动也会给组合带来风险。一方面,一些影响交易对手信用状况事件的发生,如信用等级降低、盈利能力下降,造成所发行债券跌价,从而给银行带来风险。另一方面,在信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交易市场使贷款等流动性差的资产价值能得到更恰当和及时的反映。如在西方的信用衍生品市场上,信用产品的市场价格是随着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的变化而不断变动的,这样,借款人信用状况的变动也会随时影响银行资产的价值,而不仅仅在违约发生时出现。正是从这两个方面来看,现代意义上的信用风险不仅包括违约风险,还应包括由十交易对手(债务人)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上的变化导致债权人资产价值发生变化遭受损失的风险。与传统的信用风险定义相比,这种对信用风险的解释更切合信用风险的本质。信用风险与信贷风险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信贷风险指在信贷过程中由十各种不确定性,使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造成银行贷款本金、利息损失的可能性。对十商业银行来说,信贷风险与信用风险的主体是一致的,即均是由十债务人信用状况发生变动给银行经营带来的风险。二者的不同点在十其所包含的金融资产的范围不同,信用风险不仅包括贷款风险,还包括存在十其他表内表外业务,如贷款承诺、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工具中的风险。由十借款业务仍然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所以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对象。3.1.2 信用风险的特性信用风险的特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八点:一、客观性。银行信用风险与银行业是相伴而生的,只要信贷市场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信用风险就必然存在,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银行是资金融通的中介机构,经营的是一种社会信用。其信用的维系依赖十参与融资活动的各个经济主体,而非银行单方面可以控制的。其他经济主体的行为和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导致信用风险的存在是客观必然的。二、不确定性。信用风险是由对方对应履行合约义务的主观意愿及客观能力的不确定性而引起的。信用风险存在是客观的,但风险的结果是不确定的,只是遭受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其结果可能好十预期,也可能坏十预期。三、可控性。信用风险尽管是客观存在的并目_不确定其结果如何,但也是可以认识和把握的。在正确识别信用风险、分析信用风险发生的规律性的基础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风险进行预测,也可以采取积极措施在一定的范围内规避风险、分散风险,降低发生风险损失的可能性,减少风险损失。这也正是进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的目的所在。四、外部性。信用风险给银行造成的损失或失败,不仅影响银行自身的经营和发展,更突出的是导致众多的储蓄者和投资者的损失或失败。因为银行的自有资本十分有限,银行凭借信用中介作用使社会经济中的投资和融资个体紧密联系,银行的损失也就会迅速扩散到社会经济的各个层面,造成整个经济运行的全面衰退,这是银行风险负的外部性的具体表现。五、非系统性。信用风险的非系统风险特征十分明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主要取决十与借款人相关的非系统性因素,如借款人财务状况、经营能力、还款意愿、风险偏好等,尽管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也会受到诸如经济危机等系统性因素的影响。信用风险的这种非系统性风险特征决定了多兀化投资分散风险的风险管理原则适合十信用风险管理。六、信用风险缺乏量化的数据基础,组合信用风险的测定有一定的难度。信用风险的量化分析相对来说比较困难,其主要原因是观察数据少且不易获得。因为贷款等信用产品的流动性差,缺乏二级市场,二级市场通常可为风险的量化提供大量的数据,而贷款的持有期限一般较长,即便到期出现违约,其频率远比市场风险的观察数据少;另外,由十信息不对称原因,直接观察信用风险的变动较为困难。由十风险的分散效应,由贷款或市场工具等业务构成的资产组合的总体信用风险难以衡量。如果所有客户的违约都在同时发生,其风险远大十独立的违约事件。因而所有银行都通过资产分散化来抵御风险,使同时发生违约的可能性极小,但定量测量风险的分散效果是相当复杂的。此外,市场交易也会产生信用风险,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取决于这些市场风险在此期间内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其程度难以量化。七、信用风险概率分布的厚尾现象。我们通常假定市场风险的概率分布为正态分布,因为市场价格的波动以其期望值为中心,主要集中十相近两侧,而远离期望值的情况发生的可能性较小,大致呈钟型对称,尽管严格来说现实中可能存在厚尾现象,但这种钟型的正态分布假设在许多情况下反映了市场风险的基本特征。八、信用悖论现象。与市场风险相比,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着信用悖论现象。理论上讲,当银行管理信用风险时应将投资分散化、多样化,防止信用风险集中。然而,在实践中,由十客户的信用关系、区域行业信息优势以及银行贷款业务的规模效应,使得银行信用风险很难分散化。3.2 信用风险管理的内涵与目标3.2.1 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指机构或个人运用各种金融或其他工具,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对面临的风险进行监测和控制,从fu达到降低、消除风险或减少损失的经济性活动。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作为一种管理活动,是对银行经营中的信用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控制和处置风险,以最小的成本将信用风险导致的各种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科学方法。3.2.2 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原则一:风险控制的效率原则一方面,银行实施风险控制时,仍然要坚持对客户的服务效率,银行风险管理体制不能影响对客户的服务质量;另一方面,银行的风险控制要尽量减少环节,以利十落实责任,使风险控制收到实效。通常,风险评估与业务发展相对分立,贷款审批由业务人员的分析判断和风险管理人员的风险审核两方面确认和签字批准,这种审批体制明确了贷款责任,充分体现了制度的约束。同时,依托良好的信息管理体系,银行尽力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确保能够对客户提出的贷款需求及时给予回应。为保证风险控制的效率,银行有关部门还要经常对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体制的效率进行评估和调整,以不断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二风险控制的收益回报原则风险控制的收益回报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最终目的,银行承担的风险最终要以收益进行抵补。银行对风险有一定的容忍度,在此范围内,风险大小的可接受性取决十所获收益的补偿程度,业务的发展实际是一个对业务的风险与收益不断进行权衡的动态过程,这已经成为当今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空间得以扩大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3.2.3 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信用风险管理就是对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测量),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回避、防范、转移或保留吸收),其中信用评估是基础和关键。信用评估是指对可能引起信用风险的因素进行定性分析、定量计算,以测量借款人的违约概率,为贷款决策提供依据。信用风险评估的一般方法是专家判断法和贷款评级法,包括财务比率评级法和信用评分法。1.专家制度法专家制度法是一种最古老的信用风险分析方法,它是商业银行在长期的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一种行之有效的信用风险分析和管理制度。这种方法的最大特征是:银行信用的决策权是由该机构中那些经过长期训练、具有丰富经验的信贷人员所掌握,由他们做出是否贷款的决定。因此,在信用决策过程中,信贷人员的专业知识、主观判断以及某些考虑的关键要素均为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尽管该方法在银行的信用分析中发挥着积极的重要作用,然而实践证明它存在许多难以克服的缺陷和不足。首先,要维持这样的专家制度需要相当数量的专门信用分析人员,必然会带来银行冗员、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其次,专家制度实施的效果很不稳定,这是因为专家制度所依靠的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信贷人员,而这些人员本身的素质高低和经验多少将会直接影响该制度的实施效果;第二,专家制度与银行在经营管理中的官僚主义方式紧密相连,大大降低银行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第四,专家制度加剧了银行在贷款组合方面过度集中的问题,使银行面临更大的风险;第五,专家制度在对借款人进行信用分析时,难以确定共同遵循的标准,造成信用评估的主观性、随意性和不一致性。2.财务比率评级法借款企业的财务危机是导致其违约的重要原因。为此,商业银行将信用风险的分析和衡量转化为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衡量,建立了信用风险的财务比率评级方法,即银行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使用简单的数学计算,对银行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并根据计算出来的财务比率比较分析借款人和其所处行业的财务状况和发展趋势,从而判定客户的信用风险状况。财务比率评级方法也是国内商业银行至今仍在使用的主要信用风险分析方法。目前,商业银行侧重十运用现金流量进行分析,依靠借款企业各种财务比率与其他类似公司的相应比率进行对比来分析其信用状况。但作为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分析工具,财务比率评级方法也存在许多缺陷:首先,财务比率评级方法过多地依赖十企业公布的财务报表来对其信用风险进行分析,这极有可能导致银行的短视;其次,财务比率评级方法不能够对不同财务比率的重要性进行排序,无法准确有效地确定最重要的指标,因此运用比率分析方法对同一事件的分析可能会带来不同的分析结果,影响了商业银行的判断能力;再次,财务比率评级方法的特点是分别分析影响信用风险的各个财务指标,通过将这些财务指标与历史时间序列进行纵向比较,与行业平均标准进行横向比较来判断信用风险的高低,它没有也无法将各个财务指标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因而不能从总体上去评价企业的信用风险。3.信用评分方法信用评分方法是用被评级对象的信用得分衡量其风险特征的大小。这一方法按照信用得分进行排序分类,划分等级,认为分在同一级别的评级对象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第4章 巴塞尔协议与国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4.1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状况4.1.1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类型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及其管理问题是近年来困扰我国商业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的一大难题,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起步较晚,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银行改革的深入进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仍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加以改进。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三大类:经济主体风险、委托代理风险和交易风险。这些信用风险既存在于宏观领域,也存在于微观领域,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社会信用体系风险。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表现在多个方面:首先,国家信用和社会信用不分,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金融机构凭借国家信用开展业务活动,社会的个人信用风险、企业的信用风险通过国有金融机构转移到国家身上;其次,一些不规范或非法的金融活动没有完全被禁止,如行业内私自设立的清算中心、非法集资等;再次,金融机构内案件还时有发生等等。(2) 金融体系的系统性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不良资产比率过高,资本充足率还不达标(经过改制上市,有的银行如建行、交行已达标);金融立法和金融监管还不健全,在执法和监管等环节存在信用问题;报表上的亏损或利润不能反映银行的真实经营情况;金融机构内部存在委托代理风险;内控机制不够健全等。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在受到国际金融危机或投机冲击的时候容易导致系统性风险的爆发。(3) 经济主体的信用风险。受宏观的外部环境和微观的治理结构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法人主体的信用度不高,这种法人缺乏信用的状况与政府职能的转变、企业改制等密切相关。从商业银行内部来看,信用风险体现在委托代理带来的信用风险和内部交易的信用风险。(4) 商业银行的交易风险。商业银行的交易风险主要是商业银行在与其交易对手开展业务的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不仅包括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等表内外业务的风险,还包括贷款承诺、金融衍生产品等表外业务的风险管理。4.1.2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取得的成绩(1)己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信用风险管理的基础。目前在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国内商业银行已基本形成了内部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和双人调查、双人检查的“四眼制度”等信用风险管理的制约机制,这种体制较为有效地遏制了由于银行自身内控机制不健全而引发的信用风险扩张,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内部道德风险的产生。虽然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但这种制度安排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合理性,有利于银行控制风险。(2)信用风险的贷前调查具有一定的基础和经验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的重头戏都放在了贷前对借款人进行信用分析这一环节,通过各种财务和非财务指标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进行详细分析,银行采取相应的手段(如是否需要担保等)来管理信用风险,力争在贷前最大限度地识别风险和将风险控制在银行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4.1.3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在政策推动下,中国商业银行正在一步步由过去计划体制下的准政府财政型资源分配性机构,向市场化金融服务机构转化。然而这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中国银行业的资本缺口依然巨大。我国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依然面临许多挑战:(1)尚未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随着中国宏观经济的持续平稳增长和金融的稳定运行,中国银行业取得了一些成就,如政府主导的银行改革取得进展,部分国有银行初步完成了财务重组,资本充足率有所提升,银行业总体风险得到缓解等,但发展中的问题依然严峻。公司的治理结构是信用风险管理的基础,目前银行业的改革进展仅仅是财务上的表现,银行业改革的实质是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这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2)信用风险管理的手段还比较落后。一是信用风险度量手段非常落后,无法对风险进行精确度量。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度量贷款信用风险的主要指标还是贷款风险度,这个指标虽然从贷款对象、贷款方式和贷款形态三方面来综合衡量一笔贷款的风险程度,但是信用风险度仅仅给出信用风险大小的相对数值,而数值本身没有任何经济意义,它必须与贷款历史的风险度水平和同类贷款的风险度水平相比较才能得出有用的信息。我国由于现代商业银行体制刚建立不久,与西方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模型相比,风险管理方面的技术手段还很落后,风险测量基本上还是以定性的人为的手段为主,缺乏科学系统的定量分析;多采用传统静态比率分析手段,在风险的识别和度量上,受风险管理人员经验,风险意识,主观判断的因素影响很大,无法准确的计量信用风险的大小,无法确定贷款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二是没有建立起二维的信用风险评价体系,无法精确配置资本金。根据现代信用风险的定义,信用风险包括由于借款人违约造成的风险和借款人信用等级变化(降低)而造成的无法还款的风险。我国目前内部和外部信用评级体系都很落后,没有建立对借款人和贷款本身并重的二维信用评级体系,也无从获得基于借款人信用的信用等级迁移矩阵,无法建立基于此基础的科学的信用风险模型,很难按照新的巴塞尔协议的要求,精确地配备风险资本、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三是信用风险分析过度注重第二还款来源。信用风险分析的重点不是受信人本身,过度重视抵押担保。当银行信用分析人员的水平达不到所要求的高度时,为了避免风险,银行更倾向于发放有资产抵押的贷款。因此,我国很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首先要求企业提供的就是抵押担保。如果同时有两家企业申请相同数目的贷款,能够提供抵押的企业可以获得贷款,而不能提供抵押的企业就比较难贷到款,即使后者企业的经营状况好于前者。这种过度重视企业第二还款来源(担保品变现后的现金流),忽视评价企业第一还款来源(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的做法势必导致企业的多头抵押、相互抵押等行为,最终损害银行的利益。(3)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信用风险管理基础薄弱。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条块分割,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不完善,各种风险管理政策的综合协调程度不高,难以从总体上测量和把握风险状况:现行制度上没有把信用风险的计量方法体系化,缺乏独立的风险报告程序,致使管理层、决策层不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信用风险状况,进而影响决策的科学性。在信用风险的基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包括:a.基础数据体系不完备,数据缺乏可用性、真实性、及时性、一致性,评级所使用的客户财务信息和管理信息不完善,无法得到完整的借款人评级结果;b.缺乏不同等级的违约概率估计和违约损失估计;c.缺乏抵押物评估价值的及时更新,尤其对在建工程等抵押物缺乏有效的跟踪管理。d.信贷客户评级办法从整体结构、等级结构、评级程序、信息搜集等方面都显得较为粗放。所用的信用等级划分较粗(一些银行将客户信用分为5级,即AAA, AA, A, BBB, BB),而巴塞尔协议要求至少为8级,在每一级别存在略升或略降的情况,如出现AA+,AA-)。(4)信贷资产的潜在风险不断积聚,不良资产降低主要依靠呆帐核销剥离,真实不良率有所上升。一是贷款集中度过高。各家银行投向偏重于国有企业、市政项目等大项目,对中小企业贷款、民营企业贷款投入不多,贷款集中度过高导致信用风险的积聚,一旦某家大型企业、某个集团客户出现信用风险,就会对银行带来很大的风险,甚至导致银行被挤兑或破产。二是对有些行业如尤其是对房地产行业投入较多。目前房地产开发贷款过多依赖银行,使房地产投资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主要均集中于商业银行。在目前房地开发市场的资金链中,商业银行通过发放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住房消费贷款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商业银行实际上直接或间接承担了房地产市场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三是真实不良率有所上升。尽管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有所下降,但政府主导的财务重组并非使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真正改善,银行业总体不良贷款率的下降更多的是依靠信贷规模扩张和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剥离产生的结果。(5)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一是资产主要集中在信贷资产。目前,银行资产总量的70%以上仍然集中在贷款,而国外银行的水平是一般不超过50%。(6)内部控制机制尚不完善,大案要案频繁发生。商业银行内部业务制衡与风险控制问题是商业银行组织管理的核心问题,因为货币的稀缺性与市场的垄断性,国内商业银行不存在外在的业务发展瓶颈问题,储蓄资金安全管理与商业贷款的安全问题是国内商业银行头等重要的问题,因为货币流通与管理上的电子信息化,大量无形的货币流动或货币财富的转移在瞬间完成,信用与安全显得非常重要。信用与安全是紧密相关的,银行信用是商业银行的基石,绝对安全是维护银行信用的首要条件。4.2 中国农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实例研究 4.2.1 农业银行信用风险形成的外部原因一 政府干预因素的影响政府干预是农业银行信用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从本质上讲,政府干预是制度安排的一种体现。(一)政府对农业银行贷款的干预逐渐从直接控制向间接调控转变(二)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政府干预农业银行贷款的内在动因逐渐弱化。(二)银行实施一体化垂直管理减少了地方政府对银行贷款的干预(四)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落实农业银行贷款的自主权,政府干预贷款的现象大大减少。二 转轨时期的市场因素中国经济体制是由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的,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体制不顺,机制不健全,造成中国经济发展的波动和不稳定。宏观经济的波动会带来银行信用风险的波动。经济繁荣时银行有扩大经营规模的冲动,自目加大贷款投放;经济收缩时会导致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周转失灵,拖欠债务,社会信用体系遭到破坏,由此导致大量银行贷款呆坏帐产生。三 来自于授信客体的因素是农业银行信用风险产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由十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没有能力偿还本息,或是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就使农业银行信用风险不可避免。尤其是在过去体制转轨时期,不少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想方设法地逃避和抵赖银行的债务,从而给农业银行带来了巨额的呆坏帐,造成了农业银行信用风险的迅猛增长。4.2.2 农业银行信用风险形成的内部原因一 产权不明晰产权不清、委托代理关系模糊是造成农业银行严重信用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产权不清导致委托人地位虚置。农业银行的出资者是明确的,但却找不到明确的委托人。由十来自各级和多个政府部门对企业和银行的收益要求是不一致和多兀化的,委托人的职能就不可避免地被虚化了。这样,一方面无从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另一方面,没有独立地位的委托人,也就意味着没有真正的资产看护人。其次,产权不清导致农业银行的代理人并非法人财产的人格化。由十产权改革滞后,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代理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大大增强,一方面降低自身努力程度,另一方面又利用代理人的地位,不惜违规谋取私利,从而酿成农业银行的信用风险。二 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的目的是解决代理问题,保护出资者的利益;制度安排的内容是权力的分配与制约,有效解决激励约束问题;制度安排的层次定位是企业的高层,包括决策层与管理层。对十股份制公司而言,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是关十股东会、董事会与管理层的制度安排。三 道德风险因素资金是企业发展必须的核心要素之一发展,直接融资的数量和比重都在增加,尽管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完善和但银行贷款仍然是企业融资的核心渠道,对一般企业,尤其是那些缺乏规模优势、直接融资渠道、处十发展阶段的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目_,目前我国还没有实现利率市场化,国内利率基本上是国家(央行)确定的,商业银行只有有限的在国家规定范围内浮动利率的权利,也就是说资金价格是政府定的,不是市场形成的。由十我国是一个资金短缺的国家,因此,整体而言,资金的市场利率要高十政府定的利率,如果能够得到银行的贷款,不仅能够满足借款人的资金需求,而相当十得到了一定的补贴,存在一定的经济租,借款人客观上存在寻租的动力。四 信贷管理体制不健全信贷管理体制的模式及其完善程度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产生与否是息息相关的。以前年度农业银行贷款的审批与发放主要是凭借个人主观判断,无论是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还是贷后检查,都缺少科学而完整的客观评价体系,银行内部稽核审计不具有相对独立性,形同虚设,这些都加大了农业银行的信用风险。4.3 农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路径选择1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股份制改革是农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的必由之路。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并成功上市,为农业银行的股改提供了成功的经验借鉴。进行股份制改革,须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这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的客观要求。股权多元化才能使股东成为银行的真正意义上的所有者,才能实际享有企业的剩余索权,并且在利益驱动下对银行的经营管理施加控制力。2健全农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巴塞尔委员会加强银行组织的公司治理文件,从银行价值取向、战略目标、责权划分、激励机制和信息透明等八个方面,i述了良好的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应具备的要素。农业银行构建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就要借鉴经合组织(OECD)、巴塞尔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关十公司治理的意见和国际活跃银行的先进经验,结合当前农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建立农业银行现代企业制度。3构建全面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新巴塞尔协议虽然是十国集团制定的,但它所内涵的风险管理方法和理念则对世界各国银行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培育良好的信用文化和风险文化,进行理性风险选择和风险管理,是新协议中充分强调的监管目标。在这种世界银行业风险管理趋势面前,必须牢固树立先进性与实务性相统一的现代风险管理理念,培植独具特色的风险文化,这是农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前提。4建立和完善农业银行信贷内部控制制度慎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农业银行预防和降低信贷风险的最有效手段之一。为有效地控制信贷风险,农业银行须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坚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二原则,建立起抵御信贷过程中的行政和人为干预,改善“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中管理及业务操作人员的行为,避免信贷风险集中与大额暴露,以商业性原则控制关联贷款等一系列内控制度,同时建立起以信贷立项、调查、审定、贷款决策、贷款检查监督为基本内容的信贷资产管理责任制度。5积极实行内部评级法加强信贷风险防范建立内部评级体系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也是难点。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风险“四要素”的内部测算规定了最低标准,只有都达到了最低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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