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乡退耕还林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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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退耕还林整改方案 2011年,*退耕还林工程由乡级组织全面自查,并接受了国家对第一轮补助到期的2003年生态林和20032005年经济林核查,经自查和国家核查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乡级自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全乡退耕还林*亩,经自查验收合格面积*2亩,不合格面积*8亩,占*%,占到了一定的比例;二是部分退耕还林林地,种植间距过大,没有严格按照县上要求的五米行距进行植树;二是部分退耕地出现农户放弃管理的现象,造成个别地块树木死亡严重,随着农副产品价格的上扬和国家粮食直补资金的不断增加,退耕还林地和农耕地的直接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导致部分退耕还林农户管护积极性不高,树木保存率逐年下降;三是2004年开始实行分批兑付,不合格面积的补助资金滞留在财政部门的数额逐年增加。 国家核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退耕还林林地,没有标绘在地形图上,均采用gps采集的坐标,录入计算机利用mapgis绘制于1/25000的平面图上,设计用图不规范;二是个别零星造林地块管护抚育不力,有放牧现象,牛羊啃食加之野生动物马鹿的破环造成部分小班未保存或树木生长差。针对存在的问题,*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研究,形成如下整改方案: 一、成立退耕还林工程整改方案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针对存在的问题确定的主要整改内容 1、加大不合格退耕地块的补植力度,对2011年自查和国家核查中不合格的地块,2012年要求全面补植。 2、加大抚育管护力度,做好浇水、病虫鼠害防治、树沟树盘除草、整形修剪、林地管护等各项抚育管护退耕还林工作,提高造林 成活率、保存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3、通过全面补植,加强抚育管护,确保退耕还林全部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从而使历年因不合格滞留在财政部门的资金尽快兑付到退耕农户手中。 4、以年度检查验收资料为基础,2011年7月前全面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布局图的绘制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在整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林业局实行局站领导分片负责,技术人员分乡指导,乡林业站逐户落实,把退耕还林整改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经济党建双目标考核,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退耕农户进行书面承诺,从而保证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2、认真解决退耕还林林地用水问题,河灌区要安排退耕还林专项用水,要保证补植林地的用水问题。 3、对林地抚育管理情况要进行全面分阶段分重点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各项抚育管护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退耕还林的检查验收工作,对历年退耕还林林地进行全面的自查验收,成立退耕还林工程专项验收组,下设四个验收小组,分区全面完成退耕还林的自查验收工作,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和退耕还林阶段性验收办法的要求,完成乡级自查验收资料的汇总,以检查验收围测坐标为基础,全面完成退耕还林布局图的编绘工作。 针对2011年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和国家检查中存在的问题,2012年我们将扎扎实实的抓好各项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退耕还林工程质量,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二篇:退耕还林方案张政发201157号 张庄镇人民政府关于“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的 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镇生态环境,建设“森林张庄”,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的意见(邹发20111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我镇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为目标,把生态建设与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有机结合,逐步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适地适树的原则;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土地依法流转、集中连片发展,水、路、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示范带动的原则。 二、建设目标和总体布局 建设目标。2011-2015年,我镇实施“退耕还林”不少于8000亩。 总体布局。宜林山体上部建设生态林,中下部建设经济林。莲青山系上部栽植以松树、侧柏等为主的生态林,中下部栽植以大樱桃、大枣、板栗、桃等为主的经济林,地堰栽植金银花;凤凰山系和昌平山系上部栽植以侧柏、黄栌、刺槐等为主的生态林,中下部栽植以核桃、柿子、桃杏等为主的经济林,地堰栽植花椒、金银花等。 三、建设标准 1、规模面积。“退耕还林”区域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 2、整地标准。坡度较大、地势较陡的地块采用大穴整地,整地标准为0.8米见方,其余全部采用卧龙沟整地,整地标准为沟宽1米,深0.8米。 3、土壤改良标准。沟施底肥(有机肥)每亩2方以上(2000公斤),有条件的地方埋施作物秸杆500公斤以上。 4、苗木标准。所有苗木均为2年生优质嫁接壮苗,苗木嫁接部位愈合良好,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根系完整,品种纯度95%以上。苗木标准具体由林业站把关,按“退耕还林”工程协议执行。 5、栽植密度。核桃株行距为35米或45米,每亩33-44株;大樱桃、苹果、桃株行距为34米或35米,每亩33-55株;大枣、板栗株行距为45米,每亩33株。 6、栽植成活率。成活保存率在95%以上。 7、栽植时间。春季或秋冬季进行栽植。栽植前利用秋冬季全部进行整地(挖好树坑或卧龙沟)。 8、造林后留出1.5米宽的保护行,保护行内禁止种植任何农作物,保护行外可间作矮杆固氮植物。地堰镶绿栽植金银花或花椒。 9、果园整齐度高(干径粗度相差小于20%);果园覆盖率3年达到40%以上,5年达到70%以上;病虫害防治及时有效,正常落叶(年度生长周期内,早期落叶不能超过30%)。 四、实施步骤 2011年选择立地条件较好、水电路等设施相对配套、村级班子较强、群众积极性较高的虎窝和辛寺村先行试点,在依法完成土地流转的基础上,实施“退耕还林”1000亩。2012年至2015年完成“退耕还林”不少于7000亩。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宣传发动阶段。镇党委、政府适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多种方式,全面、准确、深入地将“退耕还林”的意义、政策措施。“退耕还林”工程涉及村要召开党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逐户发放明白纸,在村庄醒目位置张贴5张以上公开信。 2、项目申报审批阶段。按照“集中规模连片,一退一个流域”的原则,镇政府研究确定“退耕还林”实施区域,由村委会(农户)提出“退耕还林”申请,并在群众依法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土地流转协议;随后村级组织汇总向镇政府提出“退耕还林”工程申请,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将镇“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村级组织“退耕还林”工程申请及村委会(农户)申请书、土地流转协议等齐备手续,报市“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由镇林业站与村委会(农户)签订“退耕还林”工程协议,同时镇政府与村级组织签订“退耕还林”工程指导协调服务责任担保书,由村级组织盖章,实行责任担保。 3、治山整地阶段。每年10月份,各项目区实施治山整地,进行农田水利等配套设施建设。 4、植树造林阶段。抓住封冻前或第二年春季的有利时机,集中栽植果树苗木。 5、检查验收阶段。对“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定期检查验收、兑现奖惩,每年5月、10月份,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整地挖坑、栽植面积、苗木成活保存、生长状况等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报市“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指挥部进行核查,达到工程建设标准的兑付补助资金,达不到标准的不予兑现当年补助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扶持。在资金扶持方面,从经济林建设当年开始,给予资金补助,连续补助4年,第一年区分不同树种每亩分别补助500元、300元(其中核桃、大樱桃补助500元,其他树种补助300元),第2年、第3年、第4年每亩分别补助200元。在信贷支持方面,以“村级信用联盟”的运作形式,对“退耕还林”农户(公司)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享受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政策,市财政第1年对其贷款全额贴息。在苗木供应方面,由林业部门推荐信誉好、苗木质量高的苗圃统一协调保障供苗,林业技术人员负责对苗木品种、质量统一把关。 (二)技术指导。“退耕还林”区域按每500-1000亩公开选聘一名林业技术员,每年给予一定资金补助。达到一个流域一名技术员,一户一个明白人。鼓励科技人员下基层开展“退耕还林”技术承包服务。 (三)设施配套。坚持基础设施优先向“退耕还林”区域配套,整合水利、交通、农业、国土、林业、供电等部门资源,集中投向“退耕还林”区域,切实解决果树浇水、用电、运输等问题。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对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条件并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的小型水利设施,按农民筹资投劳总额的50%给予补助。 (四)销售服务。大力扶持培育果品冷藏、深加工龙头企业,重点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林果协会等,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供求信息,在国内大中城市设立连锁超市,积极提供高水平的销售服务,打响我镇“莲凤”、“佛林”品牌。 张庄镇人民政府2011年10月20日 主题词:退耕还林 生态富民方案 张庄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1年9月27日印发张庄镇“退耕还林”工程指挥部 成员名单 指挥:赵洪新党委书记 副指挥:成员: 王勇杨杰孟锋 崔建黄智郑晓聂景良李广亮刘绪远张华 孔东徐德亮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镇长 党政综合办主任财政所长林业站长水利站长农技站长经管站长大律管区书记 张庄信用社主任大律信用社主任 第三篇:退耕还林浅谈退耕还林及应对策略 摘要。本文根据现在的中国实际情况,阐述了退耕还林的原则,范围,以及退耕还林区的特点,最后结合实际,概述了退耕还林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退耕还林;范围;原则;应对策略; 一、概述 我国首次提出退耕还林政策是在1949年4月发布的保护与发展林木林业暂行条例(草案),该条列就规定:已开垦而又荒芜了的林地应该还林。尔后,退耕还林政策主要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中期):以营造商品用材林为主的退耕还林时期。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期):以营造经济林为主的退耕还林时期。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以营造生态经济林为主的退耕还林新时期。12000年我国在西部13个省市区174个县开展了大规模的退耕还林试点示范,标志着退耕还林进入了一个新时期。2003年1月20日,中央实施退耕还林条例,进一步完善了该政策的完整性。 退耕还林的主要方针是“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的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到2010年为止,我国的退耕还林政策取得了显著地成效。从1999到2007年末,我国已退耕还林4亿亩,总投资4300亿元。 二、退耕还林的原则 退耕还林首先必须坚持生态优先,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建设基本农田、提高粮食单产为基础,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其主要的原则有: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2.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 3.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 4.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5.逐步改善退耕还林者的生活条件。 三、退耕还林的范围及特点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十分艰巨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在我国涉及面最广、政策性最强、 群众参与度最高的生态建设工程。它的实施范围主要处于我国西部和中部地区,往往是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生态脆弱区,也是最为贫困和落后的地区。 1.退耕区的自然条件 依据退耕还林条列退耕还林主要包括三类地区: (一)水土流失严重的; (二)沙化、盐碱化、石漠化严重的; (三)生态地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其主要的标准是:丘陵区;山区;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坡度在6度以上、农民已经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平原区;风沙危害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农民已经承包的沙化耕地等。 退耕区多属于自然环境恶劣、交通不便的山区或半山区,平川谷地很少,根据调查的市县,平地多在10%以下,山地和丘陵地占90%以上,这种自然环境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水土流失。以XX县区为例,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27740公顷,占到土地总面积的88.6%,年侵蚀模数890022000吨平方公里,年流失肥土1957.3万吨,全氮含量约4.6万吨碳铵,速磷含量858吨过磷酸钙。水土流失使退耕区的耕地变得更加贫瘠,粮食平均每市亩产量只有150斤左右。 2退耕区的经济状况 退耕区的经济状况一般都较差,在退耕区的贫困县中,贫困人口的比重是比较大的。 2如XX县区2001年总人口为28.54万人,贫困人口为16.18万人,占到56.71%,占农业人口22.80万人的70.96%;XX县区总人口为13.69万人,贫困人口为11.47万人,占到83.79%,占农业人口11.53万人的99.48%;XX县区总人口为10.47万人,贫困人口为7.33万人,占到70%,占农业人口8.76万人的83.68%;XX县区总人口为10.94万人,贫困人口为7.76万人,占到70.89%,占到农业人口9万人的86.22%。 3退耕区人口与耕地、粮食关系变化 1)耕地的变化特点 在中国的多数地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用地增多,耕地面积不断减少。但在大家所调查的退耕区中,多数表现为相反的情况,即耕地面积存在增加的现象。例如,吕梁地区2001年有耕地572113公顷,分别比1980年和1949年多出95413公顷和15613公顷;XX县区2001年耕地面积为46153公顷,分别比1980年和1949年多出7626公顷和1086公顷;XX县区2001年有耕地25500公顷,分别比1980年和1949年多出8200公顷和2047公顷;XX县区2001年有耕地59520公顷,分别比1980年和1949年多出8587公顷和15553公顷。虽然这些地区的耕地总面积存在增加的情况,但在人均耕地面积上却与其他地方表现为同一倾向,即:人均耕地在不断地减少。这是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所致。 2)粮食的变化特点 北方的退耕区多属干旱或半干旱区,干旱发生的频率高而且严重,从而对当地的粮食生产造成极大的影响,年与年之间的粮食产量波动很大是该类地区最大的特点。以吕梁地区为例,1990年以来的粮食产量超过100万吨的年份有3个,最高为1996年,110.75万吨。而产量在50多万吨及以下的年份也有3个,其产量不及最高年份的50%,最低的2001年产量只有40.24万吨,仅为最高年份的36.33%。XX县区1990年以来的年度之间粮食产量波动更大,最低的2001年产量仅543.6万公斤,只有最高年1996年7139.2万公斤的7.61%,人均粮食只有19.05公斤。所调查的几个县2001年的人均粮食均不足100公斤。 上述表明,退耕区的人口生存条件是比较差的。由于自然环境条件所限,不少成灾年份对人口的生存影响很大。退耕区自然条件现状的形成与历史上人口的增长和活动关系密切,同时也与今后人口的发展关系密切。 四、退耕还林的政策 1.主要方针。要实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人承包”的政策措施。把握林权是核心,给粮是关键,种苗要先行,干部是保证的主要环节,集中连片,形成规模,达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 2.补助政策 粮食:黄河和海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200斤,长江和淮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300斤。补助粮食一般为小麦原粮,不同地区确需调整粮食供应品种的由省政府确定,补助粮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补助年限:还草补助2年,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暂按8年计算。 现金。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补助年限和粮食补助相同。 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造林补助标准,只补助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税费。免征农业税,对应税耕地,自退耕之年起,不再征收农业税。 3.约束政策: 退耕地造林后,禁止间作粮食和蔬菜。在确保地表植被完整,减少水土 流失的前提下,可采取林果间作、林药间作、林竹间作、林草间作、灌草间作等模式,实行立体经营。 退耕还林后必须实行封山禁牧、舍饲圈养,管护好林地免受人畜危害,确保造林的成活率、保存率。 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荒滩地造林,只给予每亩50元的种苗补助。 4.权益: 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宜林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发放林权证。 对退耕农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补助粮食折算成现金或者代金券发放;种苗和造林补助费发放形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尊重退耕户的意愿,其费用只能用于种苗、造林补助。 5.主要指标: 退耕还林要以营造生态林为主,营造的生态林比例以县为核算单位, 不得低于80%,经济林比例不得超过20%。坡度在25度以上的坡耕地(含梯田)、水土流失严重或泛风沙严重、及一切生态地位重要地区必须营造生态林,要按照先陡坡后缓坡的原则进行退耕还林,还林后实行封山管护。在雨量较多,生物生长量高的缓坡地区,可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竹林和生态经济兼用林,适当发展经济林,对超过20%的经济林地,只补助种苗费。 退耕农户在完成现有耕地还林后,由县或乡统一组织,应继续在宜林荒山、荒沙、荒地造林。 参考文献: 1于泽民.我国的退耕还林研究进展j.XX省环境科学,2009,12(6):119-124. 2吕金芝.中国退耕还林工程对粮食产量影响分析与测度j.林业经济,2010(1): 78-90. 第四篇:退耕还林实施方案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条件(1)地理位置与范围 XX县区位于XX省南部,东经10341291045923,北纬340734344545之间,西北与临潭、卓尼、迭部三县相邻;东北和XX县区、武山接壤;东南与宕昌、XX县区毗邻,地处甘南高原东缘与陇中黄土高原和陇南山地接壤区,在甘肃地理单元上划归甘肃洮岷区。全县总面积3573.6km2。 (2)地质、地貌 XX县区在地质构造上属西秦岭地槽褶皱系的北秦岭海西褶皱带,经历了中生代的雁山运动隆起和新时代的喜马拉雅运动上升,方形成今日地貌格局。其岩性以上古生代的海陆交汇相互层的灰岩、砂岩、泥岩等为主,岷峨山、摩折梁及闾井乡下草地出露的花岗岩类,为印支运动的侵入岩,黄土层以洮河流域较为深厚。 XX县区境内北秦岭山地横贯全县,构成山丘重叠沟脉纵横的地势,海拔在20403934m之间,地形由东南向西北方向倾斜,起伏较缓,东西狭长,最宽处120km,南北最窄处15km。境内山多川少,山地坡度在15-45之间,若以狭义的陇南山地(即1洮河以东和渭河以南的西秦岭山地)作为划分依据,则有两个地貌区。 西部洮河流域山原区。在班哈山以西多高山环绕,如达拉梁、木寨岭、岭罗山等,均系海拔3000m以上山地。其中达拉梁主峰海拔3872m,遮面崖上的通天柱为最高点,海拔3934m。地貌属高原形态,地表切割较小,相对高差在747934m之间,山地上生长林木较多。洮河河谷沿岸宽而浅,上迭马以下是洮河切割形成的川台地,为优良的农耕地带。 东部渭河、西汉水流域山地区。在吊沟梁班哈山一线以东的岷峨山、摩折梁均超过海拔3000m以上,马坞乡的油房庄海拔为2040m,为全县最低点,其余地区在海拔22003000m之间。本区气候高寒阴湿,山地阴坡分布森林,一些河谷和平坦开阔地,可种青稞、油籽、燕麦等及一些牧草耐寒作物,草场面积较大,且水草丰茂规划为全县发展畜牧业的主要地区。 (3)气候 XX县区属半湿润性大陆气候,其特点是高寒半湿润,垂直梯度及水平差异变化较大。据县气象站多年观测资料,XX县区年平均气温5.7,最热的七月份平均气温为16.1,最冷的一月平均温为-6.9,历年极端最高平均气温28.8,极端最低平均气温-20。无霜期123天,早霜期10月17日,晚霜期5月1日。大部分海拔高地区的各项气温更低,无霜期更短,高山区则无绝对无霜期。只有洮河河谷的维新、堡子等地气温较高,无霜2期可达145天,海拔在2800m以上的地区,无霜期不足80天。年日照2229.6小时,平均日照为6.11小时,一般只有可照射时数的一半,太阳辐射总量为125.9千卡/cm2。由于海拔高,降水比较充足,年降水达596.5mm,东半部较西半部为多,雨季雨峰达316.3mm, 七、 八、九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53%,这三个月,阴雨过程强度大,是为灾害性天气。雹灾平均每年达17次,成灾11.5次,以六月、七月最频繁,夏秋收割的 七、八月成灾严重。 (4)土壤 XX县区土壤包括13个土类,19个亚类,45个土属,54个土种。土壤类型多样,且具有明显的垂直分异特征。土壤类型结构受水平地带性尤其受纬度地带性的深刻影响,具有明显的纬向水平分异。土壤分布情况是:西北部洮河流域有黑土、麻垆土、黄绵土等,西南部主要有亚高山草甸土、山地暗棕壤土、黑垆土等,东部主要有黑土、灰褐土、黑钙土、山地草甸土等。其中黑土占全县总面积的47.29%,为主要土壤,黑垆土占全县总面积的16.7%,山地暗棕壤土占全县总面积的3.85%,黑钙土占全县总面积的3.45%,灰褐土占全县总面积的6.66%。这五类土壤的分布共计占全县总面积的77.95%。由于地表水土流失严重,肥沃土壤多被雨水冲刷,肥力下降,公顷产量低而不稳。 (5)水文 全县分两大流域,三个水系,共有大小二十二条河流。主3要河流有洮河、迭藏河、纳纳河、闾井河、湫山河、燕子河等。其中:黄河流域洮河水系的迭藏河发源于马烨林区,渭河水系的闾井河穿过马沿林区;长江流域西汉水系的燕子河横穿马沿林区。 地表径流主要是大气降雨,占71.20%。其中迭藏河年均径流量在3.98万m3左右,径流模数8.56m3/s;闾井河河宽610m,总长54.8km,河床比降14.6%,年平均流量4.05m3/s;燕子河河宽58m,水深50cm,年均流量5m3/s,林区内水力资源较为丰富。 (6)水土流失现状 由于受地形、地貌、土壤质地、植被覆盖度以及区域性降水比较集中、降雨强度大的影响,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到3437.76km,占总国土面积的96%,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6015吨/akm,沟壑密度达1.2-2.0km/km2,侵蚀总量达2068万吨。由此引发的洪涝灾害不仅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而且对黄河中下游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一定的威胁。 (7)植被 XX县区受高寒阴湿气候的影响,大部分地区植物覆被较好。按植被垂直分布特点,可分为五个植被区。一是洮河川台人工植被区,海拔在22002500m之间;二是山地半干旱草原植被区,海拔在24002600m左右;三是森林草原植被区,海拔260043000m之间;四是亚高山灌丛草原植被区,海拔在30003400m左右;五是草甸草原植被区,海拔在34003700m之间。从植被的水平地域分布看,县境东南部的犀牛江(西汉水)支流,湫山河流域和西南部的秦许等地,由于纬度偏南,分布针阔叶混交林,且发育差;县境北部洮河沿岸及纳纳河以北,则为典型的草原。黄土梁咀呈斑块“岛吠”,镶嵌在草原景观之中。山地遍布森林褐土,垂直带变化颇为显著,在海拔2700m以上的山地,一般广布山地草甸,局部有沼泽化草甸点缀。 (8)野生动植物资源1.野生植物资源 野生植物种类繁多,是天然的绿色基因库。 木本植物有乔灌木树种27科,44属,92种。主要有云杉、冷杉、落叶松、油松、华山松、侧柏、杨树、旱柳、白榆、刺槐、臭椿、红桦、康椴、栎、花椒、杏、桃、樱桃、枸杞、苹果、梨等。灌木树28种,主要有沙棘、柠条、紫穗槐、箭竹、红柳、珍珠梅、卫茅等。 草本植物有87科,324属,646种。其中牧草约有500种,优良牧草主要有珠芽蓼、羊茅草、多节雀麦草、针茅草、塘谷耳黄、紫羊茅、赖草、短柄草、管叶野碗豆、紫花苜蓿、发草、密生台草、老芒麦草、苏叶草、草木樨等。 区内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8种。其中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1种,即银缕梅;国家二级保护植物8种,分别是岷江柏木、秦5岭冷杉、紫椴、冬虫夏草、星叶草、鹿角蕨、扇蕨等。XX县区素有“千年药乡”之称,药材种类繁多,具有药用价值的有237种。其中经鉴定的有164种。如当归、党参、贝母、大黄、黄苓、红芪、黄芪、羌活、冬花、独活、柴胡、益母草、车前子、牛籽、防风、半夏、猪苓等。 2.野生动物资源 境内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14种。其中国家一类珍稀保护动物有云豹和绿尾红雉2种;二类保护动物有岩羊、苏门羚、斑羚、麝、马鹿、黑熊、猞猁、穿山甲、蓝马鸡、猫头鹰、水獭、石貂等12种。 (二)社会经济状况 根据统计年鉴,全县辖18个乡(镇),310个村(居)委会,至2013年末全县总人口为48.209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8013万人,农村劳动力23.1501万个,人口自然增长率5.56。总户数为115691户,其中城镇户8114户。2013年度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61290万元,其中第一产业93990万元,占35.6%,第二产业64800万元,占24.8%,第三产业102500万元,占39.6%。农业总产值75669万元,其中牧业产值17152万元、林业产值230.46万元。城镇居民消费水平15547元/年,农业居民消费水平3028元/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803元。 近几年全县电力发展较快,新修建的古城、清水电站已发电,龙王台和坎丰电站电力已与全国并网,全县实现村村通电。 6已实现了县乡通讯程控化,开通了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络。目前程控电话用户30147户,移动用户29411户,互联网用户4800户。 (三)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情况 2000-2014年全县累计完成退耕还林(草)工程42.36万亩,其中退耕还林(草)18.48万亩、荒山造林22.88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退耕还林(草)涉及全县17个乡镇、209个行政村、3.0354万农户、13.96万农村人口。任务完成均占计划的100%,造林保存率达到85%以上,面积核实率、合格率、株数保存率及工程综合管理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分年度完成情况:2000年完成退耕还林0.5万亩,荒山造林0.8万亩;2001年完成退耕还林0.4万亩,荒山造林1.0万亩;2002年完成退耕还林2.8万亩,荒山造林3.5万亩;2003年完成退耕还林10万亩,荒山造林6万亩;2004年完成退耕还林0.5万亩,荒山造林5万亩;2005年完成退耕还林4.08万亩,荒山造林0.3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2006年完成退耕还林0.2万亩,荒山造林1.0万亩;2007年完成荒山造林3.0万亩;2008年完成荒山造林0.3万亩,封山育林0.2万亩;2009年完成荒山造林0.38万亩;2010年完成荒山造林0.7万亩,封山育林0.3万亩;2011年完成荒山造林0.2万亩;2012年完成荒山造林0.2万亩;2013年完成荒山造林0.3万亩;)在工程实施中,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方针,坚持“面积实,质量优,成活高,管理严”7的技术标准,整合项目资金,连片综合治理,先后完成了二郎山1万亩和闾井镇绿色长廊10公里混交林精品示范点,全县10000亩以上工程4处,5000亩以上工程11处,1000亩以上工程30处,成为XX县区生态形象改善的样板和典型。 (四)历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情况 XX县区20082014年全县累计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8.7755万亩(其中补植补造4.1223万亩;林产品基地建设3.9022万亩;薪炭林基地建设0.75万亩。) 项目实施后,提高了我县退耕还林工程造林保存率4-6个百分点,既达到了巩固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的目的,又提高了森林覆盖率,同时减少了水土流失,对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退耕农户增加经济收入,创造社会财富,从根本上解决了退耕农户的生存环境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增加了有林地面积,提高林地质量标准和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流换,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其生态环保功效,改善生态环境。 林产品基地建设涉及2273户,平均每户2.6亩,项目建成后五年开始进入盛果期,每亩可沙棘果40公斤,每公斤按20元计算,每户可产生经济效益2080元,增加群众经济收入,创造社会财富。加快项目区向小康社会迈进的步伐,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为生态文明、社会文明和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8实施XX县区2008-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农户后续产业饲草料基地建设项目,我县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大力推广种植适宜当地生态条件的特色优势牧草,扶持退耕农户发展特色草产业和舍饲养殖业,多渠道解决了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和经济发展问题,促进了工程区社会和谐发展,改善了当地草原生态环境。4个年度项目实施中,先后在十里、西寨、茶埠、秦许、寺沟、麻子川、西江、中寨、禾驮、申都、蒲麻、闾井、锁龙、马坞等14个乡镇的32个村、4923户退耕农户,累计建立饲草料基地28606亩;累计完成投资171.64万元,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五)全县土地利用现状 全县总面积536.03万亩,其中:林业用地228.17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42.6%;农业用地130.81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24.4%;牧业用地229.1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42.7%;其它用地12.73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2.4%。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59.27万亩。灌木林92.68万亩;疏林地1.23万亩;未成林造林地5.94万亩;苗圃地0.0869万亩;林业生产辅助用地6.91万亩;宜林地21.1万亩。活立木蓄积769941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28.4%。在农业用地中:25度以上的坡耕地22.43万亩,其中基本农田8.43万亩,非基本农田14万亩。可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耕地14万亩,分布在18个乡镇,189个村,21916户。 二、编制依据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文件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西部20141772号) 2、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发改投资2014850号文件关于转下达新一轮退更换林还草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3、退耕还林条例; 4、XX省新一轮退耕还林作业设计规范; 5、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6、森林资源调查、土地资源利用调查、林地落界等成果资料。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我县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全县各级部门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抢抓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的有利机遇,按照“统一标10准、农民自愿、政府助推、自我发展”的原则,开展政策宣传、摸底调查、规划设计等各项工作,为全县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退不退耕,还林还是还草,种什么品种,由农民自己决定。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规划引导,依靠科技进步,提供技术服务,切忌搞“一刀切”、强推强退。 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理、气候和立地条件,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有条件的可实行林草结合(林草兼作),不再限定还生态林与经济林的比例,重在增加植被盖度。 坚持严格范围,稳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兼顾需要和可能,合理安排退耕还林还草的规模和进度。 坚持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建立健全退耕还林还草检查监督机制,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管。加强建档建制等基础工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总体规模和任务安排 (一)总体规模 XX县区新一轮退耕地还林建设任务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11合”的方式,在农民自愿申报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基础上,由 各村统计上报至各乡镇,各乡镇上报至县林业局,结合国土二调资料,各村、各乡镇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确定,到2020年,对全县具备条件的25度以上坡耕地14万亩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其中:退耕还林12.75万亩、还草1.25万亩。XX县区2014年退耕还林建设任务总规模为4万亩,任务规模严格按照符合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要求的25度以上坡耕地统计。 (二)任务安排 综合考虑粮食安全、种苗和草种供应等情况,我县2014年度安排退耕还林任务4万亩;2015年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万亩;2016年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万亩;2017年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万亩;2018年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万亩;2019年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万亩。全县2014年度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7万亩;2015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7万亩;2016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8万亩;2017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8万亩;2018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8万亩;2019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8万亩;2020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9万亩。 将全县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和还草建设任务总规模14万亩全部分解到乡镇。 1、退耕还林12.75万亩。其中西寨镇0.6万亩(冷地村0.01万亩,关上村0.11万亩,大寨村0.04万亩,高石崖村0.02万12亩,大寺村0.08万亩,雪地河村0.03万亩,站桥村0.06万亩,坎丰村0.08万亩,上三族村0.03万亩,下三族村0.01万亩刘家堡村0.02万亩);十里镇0.48万亩(甘寨村0.02万亩,中寨村0.14万亩,三十里铺村0.01万亩,龙峰村0.05万亩,大沟寨村0.09万亩,十里村0.03万亩,小龙村0.02万亩,山底下村0.12万亩);清水乡2.59万亩(腊梅村0.03万亩,清水村0.01万亩,蒋家村0.05万亩,刘家村0.21万亩,三裕村0.33万亩,结布村0.15万亩,小湾村0.17万亩,一心村0.41万亩,沟里堡村0.14万亩,郭哈村0.04万亩,上跌马村0.01万亩,下跌马村0.02万亩,小红村0.01万亩,大沙漠村0.08万亩,上崖寺村0.08万亩,下崖寺村0.02万亩,板达口村0.07万亩,卢家堡村0.12万亩,张家堡村0.05万亩,永丰村0.16万亩,西林村0.36万亩,五星村0.02万亩,松树村0.09万亩,王家沟村0.03万亩);麻子川乡0.38万亩(上沟村0.20万亩,岭峰村0.05万亩,麻子川村0.02万亩,吴纳村0.03万亩,绿源村0.08万亩);秦许乡0.44万亩(下阿阳村0.01万亩,上阿阳村0.01万亩,秦许村0.01万亩,泥地族村0.13万亩,桥上村0.11万亩,鹿峰村0.06万亩,沙才村0.05万亩,马烨仓村0.02万亩,学寨村0.03万亩,包家沟村0.02万亩,百花村0.01万亩);寺沟乡0.48万亩(纸坊村0.02万亩,杨家堡村0.03万亩,老鸦山村0.01万亩,坞麻沟村0.01万亩,张麻路村0.03万亩,扎的村0.02万亩,朱麻滩村0.02万亩,寺沟村0.03万13亩,八步川村0.03万亩,绿沙村0.10万亩,多纳村0.04万亩,立珠村0.09万亩,立林村0.06万亩);岷阳镇0.13万亩(瓦窑沟村0.01万亩,南川村0.01万亩,东照村0.02万亩,洮珠村0.01万亩,龙潭村0.01万亩,陈家崖村0.03万亩,池那湾村0.03万亩);茶埠镇0.85万亩(湾山村0.01万亩,山那村0.05万亩,哈扎村0.01万亩,石咀村0.04万亩,甫里村0.05万亩,岳家湾村0.04万亩,大竜村0.06万亩,沟门村0.12万亩,高岸村0.16万亩,炭山村0.07万亩,耳阳村0.05万亩,谈河村0.11万亩,尹家村0.09万亩);禾驮乡1.48万亩(卓洛村0.04万亩,曙光村0.04万亩,随固村0.11万亩,安家山村0.02万亩,拉路村0.02万亩,立哈村0.03万亩,石门村0.02万亩,哈的哈村0.05万亩,山沟村0.33万亩,乔家沟村0.06万亩,禾驮村0.37万亩,义仁沟村0.11万亩,石家台村0.08万亩,牛沟村0.20万亩);梅川镇1.01万亩(红星村0.04万亩,文斗村0.06万亩,杏林村0.01万亩,牙利村0.02万亩,西坝村0.05万亩,康家山村0.04万亩,马场村0.01万亩,茶固滩村0.07万亩,支支路村0.05万亩,卜子沟村0.09万亩,白阳坡村0.03万亩,鹿扎村0.08万亩,老幼店村0.01万亩,大占寺村0.02万亩,马家沟村0.01万亩,小沟村0.01万亩,兴文村0.11万亩,底固村0.18万亩,他路村0.08万亩,辘辘村0.01万亩,方家山村0.01万亩,底堡池村0.01万亩,车路村0.01万亩);西江镇0.51万亩(团结村0.03万亩,南屏村140.06万亩,中山村0.01万亩,浦洞村0.04万亩,牛坝村0.01万亩,瓦场村0.01万亩,大坪村0.12万亩,拉珠村0.02万亩,王伦村0.12万亩,青山村0.05万亩,哈岔村0.01万亩,铁池村0.03万亩);中寨镇2.08万亩(马崖村0.07万亩,红崖村0.03万亩,大哈村0.09万亩,扎拉村0.11万亩,古庄村0.22万亩,塔沟村0.14万亩,同兴村0.06万亩,扎马村0.20万亩,中寨村0.15万亩,古城村0.11万亩,川都村0.08万亩,小寨村0.26万亩,珠治村0.03万亩,虎龙村0.24万亩,出扎村0.14万亩,兴裕村0.06万亩,水坪村0.08万亩,峪谷村0.01万亩);维新乡1.72万亩(回沟村0.26万亩,西沟村0.17万亩,李子村0.02万亩,韭菜村0.04万亩,塔山村0.09万亩,卢家山村0.03万亩,卓坪村0.06万亩,马莲滩村0.04万亩,柳林村0.03万亩,元山村0.04万亩,坪上村0.04万亩,池滩村0.06万亩,大花门村0.22万亩,堡子村0.15万亩,下中寨村0.05万亩,武旗村0.12万亩,明泉村0.10万亩,兹纳村0.01万亩,周家村0.12万亩,纳子村0.08万亩)。 2、退耕还草1.25万亩。其中。麻子川乡0.15万亩(上沟村0.06万亩,吴纳村0.05万亩,绿源村0.04万亩);秦许乡0.15万亩(沙才村0.08万亩,马烨仓村0.07万亩);寺沟乡0.15万亩(多纳村0.04万亩,立珠村0.05万亩,立林村0.06万亩);茶埠镇0.15万亩(炭山村0.04万亩,耳阳村0.05万亩,尹家村0.06万亩);禾驮乡0.15万亩(随固村0.06万亩,15石门村0.05万亩,哈的哈村0.04万亩);中寨镇0.15万亩(虎龙村0.03万亩,兴裕村0.06万亩,水坪村0.06万亩);维新乡0.35万亩(回沟村0.05万亩,西沟村0.05万亩,李子村0.05万亩,韭菜村0.05万亩,塔山村0.03万亩,马莲滩村0.03万亩,下中寨村0.03万亩,明泉村0.03万亩,周家村0.03万亩)。 五、建设内容 XX县区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23.75万亩(其中基本农面积9.75万亩),需退耕还林面积12.75万亩、退耕还草面积1.25万亩。 (一)树种、草种选择。根据不同的区域类型和生态条件,对林种、草种进行合理调整配置,根据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选择生长迅速、稳定,寿命长的树种,在所定区域营造以落叶松、云杉、油松、樟子松为主的防护林;草种选择上,在南部迭藏河流域高寒阴湿区以种植岷山红三叶、岷山猫尾草为主,北部洮河流域半湿润区以种植紫花苜蓿、红豆草为主,在高海拔寒冷山区以种植披碱草、猫尾草为主。 (二)整地方式: 1、造林。鱼鳞坑(0.60.4米)、穴状(0.50.3米),沿等高线呈“品”字形排列。整地技术模式总体要求是“等高线,沿山转,长不限,远看一条线”,鱼鳞坑沿山形整地呈品字形布设,并按要求将鱼鳞坑边埂拍细夯实,以增加蓄水保水能力,防止雨水冲刷。 16 2、种草。播前深翻土地灭茬,同时施入适量农家肥和磷酸二铵作为基肥,然后耙耱,做到土块细碎、地面平整。 (三)造林密度:170株/亩,株行距22米;草种播量:岷山红三叶、岷山猫尾草、紫花苜蓿1公斤/亩,披碱草2公斤/亩,红豆草4公斤/亩。 (四)树种比例:针叶混交,混交比例2:1。牧草种植方式一般采用单播,也可混播(比例:豆科:禾本科37)。 (五)苗木规格:选用本县自产苗木,国标、级,严格产地检疫,严禁使用不合格苗木造林。所用苗木要求地径0.8公分以上,苗高在0.6-0.8米以上,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牧草种子品质要求:播种国标、级种子均可,严禁种植等外种子。 (六)造林方式。采用植苗造林,根据XX县区各乡镇气候南北差异,立地条件不同,宜乔则乔、宜针则针、针叶混交、针阔混交相结合,混交模式为行间混交,栽植株行距为22米。牧草播种方式要根据地形条件选用条播、撒播方式。 (七)种苗供应。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种苗采购由县政府采购办进行统一采购,县纪委、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对苗木采购过程全程监督,县林业局对采购的苗木规格、质量、病虫害检疫等进行把关,按照苗木成活、适应性、乡土树种17造林等原因,优先考虑本地、就近苗木。 (八)栽植方法:栽植挖穴时先将表土放在一边,将心土挖出放在穴的下沿作为拦水埂,然后将表土填回坑内,采用“一埋二提三踏实四浇水”的工序。牧草播种方法:条播行距20-30厘米,撒播要求均匀;播种深度根据种子大小灵活掌握:岷山红三叶、岷山猫尾草、紫花苜蓿、披碱草播深1-2厘米,红豆草2-4厘米,播后轻耱一遍,使种子入土即可。 (九)抚育管理:采取抹牙、平茬复壮、松土、扩穴培土、割草等措施,并积极采取预防病虫鼠兔害的措施。项目区内设立标志牌,杜绝放牧,确定专职管护人员,加强林木管护。牧草田间管理措施:种子出苗后要及时观察,破除土表板结,利于出苗整齐;及时防除田间杂草、防治病虫鼠害,根据长势及时追肥,适时割草利用;禁止放牧,加强管护。 (十)时间安排。植树为春季,秋季视成活情况进行补植补造;牧草种植时间以春夏季抢墒播种为宜,秋播过迟则不利于安全越冬。 第五篇。退耕还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7号)退耕还林条例已经2002年12月6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20日起施行。总理朱镕基2002年12月14日(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耕还林活动,保护退耕还林者的合法权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务院批准规划范围内的退耕还林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 第四条退耕还林必须坚持生态优先。退耕还林应当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建设基本农田、提高粮食单产,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生态移民相结合。 第五条退耕还林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 (三)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 (四)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五)逐步改善退耕还林者的生活条件。 第六条国务院西部开发工作机构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退耕还林有关政策、办法,组织和协调退耕还林总体规划的落实;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主管全国退耕还林的实施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退耕还林总体规划的审核、计划的汇总、基建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综合平衡;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负责退耕还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已垦草场的退耕还草以及天然草场的恢复和建设有关规划、计划的编制,以及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退耕还林还草地区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国务院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粮源的协调和调剂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计划、财政、农业、水利、粮食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条例和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退耕还林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国家对退耕还林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证退耕还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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