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155521861 上传时间:2022-09-23 格式:DOC 页数:55 大小:5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55页
2022年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55页
2022年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5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XX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 XX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在城市管理领域中存在的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生态死角”遍布市区,市场摊区管理混乱,市容卫生状况较差,建设与管理工作脱节,以及市民公德意识淡薄等问题,努力创建优美、整洁、通畅、和谐的城市环境,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1年的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市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 (二)坚持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作用,明确市、区、街、社区以及各部门在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中的职责任务,形成市区结合、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努力做到整治与规范并举、当前与长远并重,不断提2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四)坚持绩效评价、奖惩激励。建立科学完善、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和实际管理成效兑现奖惩。 (五)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坚持疏堵相济、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规范整治城市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目标任务 针对当前城市环境存在的问题,集中开展15项专项整治行动。 (一)交通秩序 1.加强重点区域交通秩序管理,合理指挥疏导机动车流量,主要街道、重要桥梁、火车站、汽车站、商场、广场、景区景点、市场周边和学校门前高峰时段道路无拥堵,秩序顺畅。 2.加强违法违章驾驶行为查处,超限、超载、超速、超员运输车辆得到有效控制,无路权车辆,酒后驾车、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违章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3.加强出租车运营管理,规范出租车行为,随意停车上下客、随意变道、抢道、插队、调头、违法超车、不使用计价器、拒载、故意绕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 4.加强公交车运营管理,科学设臵公交站点和行车线路,杜绝公交车辆超员运营,不文明行车,不按秩序进站,随意变道、超车以及乱停乱放等行为。 35.加强对港田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的管理,严厉打击无牌照车、野蛮驾驶、违章停放、非法拉运等行为,逐步取缔摩托车、港田车、人力三轮车在市区内营运。 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局牵头,市城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和各区政府配合。 (二)环境保护 1.加强节能减排管理,生产加工企业耗费能源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科学合理,符合国家及省、市的环保要求。 2.加强建筑装饰市场管理,市场经营的建筑、装修材料均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指标。 3.加强有害废弃物管理,固体废物收贮有防扬散、防雨淋、防渗透设施,设立规范的标志、标识;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特种废物与一般废物分类收集、存贮和处臵。 4.加强城市噪声监控,固定噪声源控制达标,不扰民;主次干道、商业区商业噪音明显减少。 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和各区政府配合。 (三)市容市貌 1.加强城市立面容貌管理,城市建筑物整洁美观,立面无明显污迹、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堆乱放等行为。 2.加强户外牌匾广告管理,广告、牌匾、橱窗设臵整齐、规范,4与建筑风格相协调,无破损、残缺、蒙尘、褪色、松脱歪斜、空版的牌匾广告。 3.加强城市灯饰设施管理,灯饰亮化设施完好,无残缺、无破损,按规定时限开闭。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城市规划局、市房产住宅局、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市城投公司、各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配合。 (四)环境卫生 1.加强清扫保洁管理,街路、广场、小区、庭院清扫保洁工作按规定时间和标准开展,背街背巷环境卫生状况较差问题得到根本扭转,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渣土、粪便、污水、污迹。 2.加强环卫设施管理,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完好,设臵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清运及时,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明显减少。 3.加强“门前三包”管理,落实“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绿化、包市容)责任制,门前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挂,门面外观无陈旧破损、无垃圾污物、无毁坏花草树木侵占绿地现象。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城市规划局、市房产住宅局、市爱卫办、哈物业供热集团、各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配合。 (五)居住区环境 1.加强物业住宅小区环境管理,小区环境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绿地率、人均绿化面积达到XX县区绿化的要求和标准,无毁坏花草树木、侵占公共绿地行为。 52.加强居民庭院环境管理,垃圾日产日清,排水通畅,无违章饲养禽畜,无违章搭建,无野蛮装修,无车辆乱停乱放。有防火、防盗装臵。 3.加强棚户区环境管理,严禁在宅门外堆放生活用品、废弃物,无乱堆放、乱贴写、乱拉乱挂,无积水,无化粪池外溢现象,公共厕所符合标准要求,有简易防火、防盗装臵。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建委、市房产住宅局、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哈物业供热集团和各区政府配合。 (六)单位内部环境 1.加强单位院内环境卫生监管,有卫生组织机构和卫生管理制度,内部环境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 2.加强单位楼内环境卫生监管,楼道内干净、整洁,无堆放杂物,无门窗破损。楼体立面无乱贴乱画、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违章建筑,食堂、厕所符合环境卫生标准要求。 此项工作由市爱卫办牵头,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配合。 (七)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 1.加强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合理设臵环卫设施,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无垃圾堆、废弃物堆;公厕符合卫生要求,无露天粪坑。 2.加强城中村村容管理,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6裸露;村容美观有序,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3.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容貌管理,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卫生死角明显减少。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爱卫办、各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配合。 (八)市场摊区 1.加强市场摊区规划与管理,科学规划和合理设臵市场摊区,对现有市场摊区加强管理,有计划、分步骤整合,逐步清理取缔,严重影响交通、干扰居民正常生活、污染环境的市场摊区得到有效治理。 2.加强市场摊区占道管理,业户占道许可手续齐全,按许可位臵、面积、范围和时限占用人行道路,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超时、无外溢、无占用车行道现象。 3.加强市场摊区卫生管理,活禽、鲜活水产品销售市场摊区须设立相对独立经营区域。有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产生的垃圾污物随时清除,撤市后街路卫生整洁。 4.加强市场摊区经营行为管理,经营者无销售封建迷信用品、非法出版物,各类野生保护动物及其产品,无欺行霸市、缺斤短两、假冒伪劣欺骗群众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规 7划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各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配合。 (九)市政公用设施 1.加强城市道路桥梁路面管理,城市主次干道、桥梁、街巷路面、人行步道平整、完好、畅通、安全,路面塌陷、坑糟、翻浆、拥包等现象明显减少;道路桥梁附属设施完好,检查井井框高差无超标;无损坏、丢失现象。 2.加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道路挖掘按许可位臵、面积和时限进行,施工现场设臵公告板、警示灯,文明围挡,按技术标准回填沟槽,修复路面,修复部分与原设计标准风格相符,材质相同、色泽一致。 3.加强各类公共设施管理。道路排水、排污设施保持畅通,无垃圾堵塞现象;路灯、供电、邮政、通讯、交通、人防等市政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设臵牢固安全,无零乱堆挂、无废弃杆线,蒙尘、污渍得到及时清理;公交站台、候车亭、调度站等设施整洁、完好,按规定标准配备环卫等设施。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各区政府及各设施管护单位或产权单位配合。 (十)江河水域 1.加强松花江及“三沟一河”沿岸治理,全面清除沿岸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各类废弃物,确保沿岸卫生整洁;杜绝河道采沙、圈圩围垦、违章搭建及堆放物料行为。 2.加强水域清洁治理,全面清除松花江及“三沟一河”水面的8各类漂浮物,保证水面清洁。 3.推进“三沟一河”整体改造,加大沿沟、沿河绿化和硬铺装工作力度,打造市区新的风景长廊。 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市建委、市环保局和各区政府配合。 (十一)街面秩序 1.加强泊车秩序管理。杜绝停车场随意扩大面积、改变用途;市区主要道路人行道上设臵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标志和公告牌,无车辆乱停乱放、挤占道路行为。 2.加强违章占道行为管理,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生产经营食品,维修、清洗车辆,空车配货,零担货物运输,拌和泥沙、打砸硬物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3.加强桥下空间管理,规范利用桥下空间,无私建乱占,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不影响城市景观,不影响桥梁安全。 4.加强市区内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无散犬出户、烈性犬伤人事件,犬在户外排泄粪便无人清理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和市公安局牵头,市城市规划局和各区政府配合。 (十二)建筑工地 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工地必须按许可的位臵、面积和时限设臵规范化、景观化实体围墙,设臵封闭活动安全门和公告板。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工地出入口实施硬铺装,无 9场外施工、场外堆料,无超时施工噪声扰民现象。 2.加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使用密闭运输车,设臵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场地的车辆清洁,运往指定地点消纳,无超载、超速、沿街洒落及扬尘现象。 3.加强工程收尾管理,实体围墙等临时占道设施及时拆除,现场物料、垃圾及时清除,无偷倒乱倒现象,施工时损坏、占用的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及其它市政设施得到及时修复,相应硬铺装及绿化工程均按规划要求及时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建委牵头,市城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和各区政府配合。 (十三)园林绿化 1.加强建成区内树木和绿地的抚育管理,树木无倾斜、无倒伏、无枯枝、无死树、无病虫害;绿地卫生好,无露土、无垃圾、无污物、无杂草;花卉色彩艳丽,生长健壮,无残花败叶,无缺苗断空;园林小品及设施完好、整洁、安全,无破损、无缺失。 2.加强市区公园、游园及休闲广场管理,公园、游园道路无破损,园内水面无漂浮物,设施、设备完好、整洁、安全,公用电话和健身器械使用正常,游乐设施运营安全,操作、维修人员持证上岗。 3.加大毁绿执法力度,占挖绿地,砍伐、折损树木,践踏草坪、在绿地内堆放杂物等行为得到及时、严肃查处,毁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10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各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配合。 (十四)食品行业环境卫生 1.加强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室内外保持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措施到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及时清运,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露天食品经营行为监管,露天烧烤、大排档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环境卫生保持清洁,产生的烟、尘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明显减少。 3.加强户外屠宰禽畜行为监管,随地屠宰畜禽等行为明显减少,对环境卫生造成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和市城管局牵头,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各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配合。 (十五)街路指示标志 1.加强路牌设臵管理,统一设臵尺寸、式样和位臵,科学设臵路名指示牌,杜绝街牌设臵缺号、重复设号和一街多名等现象。 2.加强路牌容貌管理,路牌缺失、歪斜、破损、脏乱等影响城市环境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加强街路名称管理,对市区内街路的名称进行统一规范,制定统一标准,既体现街路的连续性,确保不同区域的特点,又与哈尔滨的历史文化一脉相承。 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城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和各区政府配合。 11 三、组织机构 成立XX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效廉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世华和市政协副主席、市建委主任魏伟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房产住宅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工商局、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市爱卫办、哈物业供热集团、市城投公司和各区政府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主任由市城管委办公室主任、市城管局局长孔庆勋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信息反馈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准备阶段(2007年11月15日至2007年12月15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研究制订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着手进行整治行动的宣传、动员和准备工作;在与有关部门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自行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动员大会。 (二)全面整治阶段(2007年12月16日至2008年6月5日)。开展全面整治,针对长期遗留、反复性强、影响城市环境容貌的难点问题,重点解决三个“反差”(即大街大巷与小街小巷、中心区域和城乡结合部、新建社区和老居民区差距大)问题,力求在较短时间内发生较大变化。 12 (三)检查整改阶段(2008年6月6日至2008年9月30日)。由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牵头部门,以“冰雪节”、“春节”、“五一”、“十一”和“洽谈会”等重大节日及经贸活动为节点,进行各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根据检查及整改情况对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评比打分,每月将打分情况报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0月8日至2008年11月15日)。由各牵头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将检查验收情况报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复查,将复查意见上报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审定后召开城市环境整治表彰大会。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发挥领导小组指挥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在协调议事、高端督办和综合指导等方面的作用,实行城市环境专项整治例会制度,每月(季)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全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二)严格考核,建立专项整治通报制度。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检查督办,通过采取日常检查、暗访考核、媒体督办完成情况和网上投诉办结情况等多种方式,对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 13促各牵头部门限期整改。要建立起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向各区、各有关部门通报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城市环境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三)明确责任,实行黄牌警告和责任追究制。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各配合部门要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按照牵头部门的要求做好配合工作。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工作要求完成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责任主体的领导干部,实行黄牌警告制度;对管理不严、工作不细、配合不好,给城市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四)社会参与,实现全社会的共建共享。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整治过程中要及时倾听百姓呼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整治行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整治行动社会参与、整治方式群众满意、整治结果全民共享。通过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环境治理、爱护城市环境的自觉性,共同创建良好、和谐的城市环境。 主题词:城乡建设 城市环境专项整治 方案 通知抄送。市委办公厅,市纪检委办公厅,市委直属各单位。 14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2007年11月9日印发共印150份 15 第二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镇人民政府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精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131号)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 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维护地区形象为目标,深入落实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发展再发展、实干实干再实干”的工作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集中查处各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重点检查整治饮用水源地周边的企业,不在规划的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各类涉水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渗井、渗坑、溶洞、矿山、废弃矿坑或其他闲置场所非法贮存、处置有毒有害物质或危险化工废物,以及运用其他方式排放污水的严重违法行为。 (二)集中打击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行为,打击各类私拉乱倒污水、废液或其他危险废物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依法关停取缔非法长石酸洗、罐(桶)体清洗、煤焦油加工、片碱、小化工、小印染、小造纸、土炼油以及各类涉水“土小”企业,关停取缔不在工业园区内的各类有废水产生、无排污去向的“土小”企业或加工作坊。 (四)集中整治非法向城市管网和河道内排放污水废水的行为,严厉打击私自打井,非法取用地下水的违法行为。 (五)集中整治化工企业的污染隐患,重点查处未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的行为、查处涉重金属企业的违法行为。 (六)集中整治擅自处置、排放医疗机构产生的污水,擅自处置实验室、科研机构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七)严厉打击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专门机构,严格执行工作方案。XX镇党委、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行动方案,统一组织专项行动,研究全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问题,督办重点案件。从相关部门抽调专职人员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具体事务,调度各村、各企业及成员部门工作情况,及时通报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及有关问题处理情况。 (二)实行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合力打击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由镇建环所、城管中队牵头,环卫所、安监站等部门协调开展,各相关部门依照各自分工开展具体工作。 各村对辖区内有关企业、单位或个人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有关问题及时查处。各村、各相关部门结合辖区及主管行业实际,根据本通知确定的重点开展拉网式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在此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拉网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就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加强落实。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三)实行定期监查,加强督导。专项行动期间,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导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四)加大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为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公布专项行动热线电话,鼓励支持群众进行监督和参与。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切实保障群众健康的需要,是控制污染、改善环境、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需要,是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任务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XX镇党委、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李林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村、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干部全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将其摆上重要议程,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以最大的决心、尽最大的努力、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和惩处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消除隐患,确保环境安全,维护地区形象。 附件:XX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第三篇: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发布单位】 XX市 【发布文号】 哈政办综200776号【发布日期】 2007-11-08【生效日期】 2007-11-08【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XX市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77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XX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 XX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在城市管理领域中存在的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生态死角”遍布市区,市场摊区管理混乱,市容卫生状况较差,建设与管理工作脱节,以及市民公德意识淡薄等问题,努力创建优美、整洁、通畅、和谐的城市环境,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1年的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市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 (二)坚持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作用,明确市、区、街、社区以及各部门在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中的职责任务,形成市区结合、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努力做到整治与规范并举、当前与长远并重,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四)坚持绩效评价、奖惩激励。建立科学完善、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和实际管理成效兑现奖惩。 (五)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坚持疏堵相济、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规范整治城市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目标任务 针对当前城市环境存在的问题,集中开展15项专项整治行动。 (一)交通秩序 1.加强重点区域交通秩序管理,合理指挥疏导机动车流量,主要街道、重要桥梁、火车站、汽车站、商场、广场、景区景点、市场周边和学校门前高峰时段道路无拥堵,秩序顺畅。 2.加强违法违章驾驶行为查处,超限、超载、超速、超员运输车辆得到有效控制,无路权车辆,酒后驾车、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违章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3.加强出租车运营管理,规范出租车行为,随意停车上下客、随意变道、抢道、插队、调头、违法超车、不使用计价器、拒载、故意绕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 4.加强公交车运营管理,科学设置公交站点和行车线路,杜绝公交车辆超员运营,不文明行车,不按秩序进站,随意变道、超车以及乱停乱放等行为。 5.加强对港田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的管理,严厉打击无牌照车、野蛮驾驶、违章停放、非法拉运等行为,逐步取缔摩托车、港田车、人力三轮车在市区内营运。 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局牵头,市城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和各区政府配合。 (二)环境保护 1.加强节能减排管理,生产加工企业耗费能源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科学合理,符合国家及省、市的环保要求。 2.加强建筑装饰市场管理,市场经营的建筑、装修材料均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指标。 3.加强有害废弃物管理,固体废物收贮有防扬散、防雨淋、防渗透设施,设立规范的标志、标识;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特种废物与一般废物分类收集、存贮和处置。 4.加强城市噪声监控,固定噪声源控制达标,不扰民;主次干道、商业区商业噪音明显减少。 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和各区政府配合。 (三)市容市貌 1.加强城市立面容貌管理,城市建筑物整洁美观,立面无明显污迹、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堆乱放等行为。 2.加强户外牌匾广告管理,广告、牌匾、橱窗设置整齐、规范,与建筑风格相协调,无破损、残缺、蒙尘、褪色、松脱歪斜、空版的牌匾广告。 3.加强城市灯饰设施管理,灯饰亮化设施完好,无残缺、无破损,按规定时限开闭。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城市规划局、市房产住宅局、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市城投公司、各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配合。 (四)环境卫生 1.加强清扫保洁管理,街路、广场、小区、庭院清扫保洁工作按规定时间和标准开展,背街背巷环境卫生状况较差问题得到根本扭转,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渣土、粪便、污水、污迹。 2.加强环卫设施管理,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完好,设置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清运及时,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明显减少。 3.加强“门前三包”管理,落实“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绿化、包市容)责任制,门前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挂,门面外观无陈旧破损、无垃圾污物、无毁坏花草树木侵占绿地现象。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城市规划局、市房产住宅局、市爱卫办、哈物业供热集团、各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配合。 (五)居住区环境 1.加强物业住宅小区环境管理,小区环境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绿地率、人均绿化面积达到XX县区绿化的要求和标准,无毁坏花草树木、侵占公共绿地行为。 2.加强居民庭院环境管理,垃圾日产日清,排水通畅,无违章饲养禽畜,无违章搭建,无野蛮装修,无车辆乱停乱放。有防火、防盗装置。 3.加强棚户区环境管理,严禁在宅门外堆放生活用品、废弃物,无乱堆放、乱贴写、乱拉乱挂,无积水,无化粪池外溢现象,公共厕所符合标准要求,有简易防火、防盗装置。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建委、市房产住宅局、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哈物业供热集团和各区政府配合。 (六)单位内部环境 1.加强单位院内环境卫生监管,有卫生组织机构和卫生管理制度,内部环境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 2.加强单位楼内环境卫生监管,楼道内干净、整洁,无堆放杂物,无门窗破损。楼体立面无乱贴乱画、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违章建筑,食堂、厕所符合环境卫生标准要求。 此项工作由市爱卫办牵头,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配合。 (七)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 1.加强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合理设置环卫设施,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无垃圾堆、废弃物堆;公厕符合卫生要求,无露天粪坑。 2.加强城中村村容管理,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容美观有序,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3.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容貌管理,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卫生死角明显减少。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爱卫办、各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配合。 (八)市场摊区 1.加强市场摊区规划与管理,科学规划和合理设置市场摊区,对现有市场摊区加强管理,有计划、分步骤整合,逐步清理取缔,严重影响交通、干扰居民正常生活、污染环境的市场摊区得到有效治理。 2.加强市场摊区占道管理,业户占道许可手续齐全,按许可位置、面积、范围和时限占用人行道路,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超时、无外溢、无占用车行道现象。 3.加强市场摊区卫生管理,活禽、鲜活水产品销售市场摊区须设立相对独立经营区域。有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产生的垃圾污物随时清除,撤市后街路卫生整洁。 4.加强市场摊区经营行为管理,经营者无销售封建迷信用品、非法出版物,各类野生保护动物及其产品,无欺行霸市、缺斤短两、假冒伪劣欺骗群众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各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配合。 (九)市政公用设施 1.加强城市道路桥梁路面管理,城市主次干道、桥梁、街巷路面、人行步道平整、完好、畅通、安全,路面塌陷、坑糟、翻浆、拥包等现象明显减少;道路桥梁附属设施完好,检查井井框高差无超标;无损坏、丢失现象。 2.加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道路挖掘按许可位置、面积和时限进行,施工现场设置公告板、警示灯,文明围挡,按技术标准回填沟槽,修复路面,修复部分与原设计标准风格相符,材质相同、色泽一致。 3.加强各类公共设施管理。道路排水、排污设施保持畅通,无垃圾堵塞现象;路灯、供电、邮政、通讯、交通、人防等市政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设置牢固安全,无零乱堆挂、无废弃杆线,蒙尘、污渍得到及时清理;公交站台、候车亭、调度站等设施整洁、完好,按规定标准配备环卫等设施。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各区政府及各设施管护单位或产权单位配合。 (十)江河水域 1.加强松花江及“三沟一河”沿岸治理,全面清除沿岸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各类废弃物,确保沿岸卫生整洁;杜绝河道采沙、圈圩围垦、违章搭建及堆放物料行为。 2.加强水域清洁治理,全面清除松花江及“三沟一河”水面的各类漂浮物,保证水面清洁。 3.推进“三沟一河”整体改造,加大沿沟、沿河绿化和硬铺装工作力度,打造市区新的风景长廊。 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市建委、市环保局和各区政府配合。 (十一)街面秩序 1.加强泊车秩序管理。杜绝停车场随意扩大面积、改变用途;市区主要道路人行道上设置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标志和公告牌,无车辆乱停乱放、挤占道路行为。 2.加强违章占道行为管理,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生产经营食品,维修、清洗车辆,空车配货,零担货物运输,拌和泥沙、打砸硬物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3.加强桥下空间管理,规范利用桥下空间,无私建乱占,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不影响城市景观,不影响桥梁安全。 4.加强市区内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无散犬出户、烈性犬伤人事件,犬在户外排泄粪便无人清理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和市公安局牵头,市城市规划局和各区政府配合。 (十二)建筑工地 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工地必须按许可的位置、面积和时限设置规范化、景观化实体围墙,设置封闭活动安全门和公告板。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工地出入口实施硬铺装,无场外施工、场外堆料,无超时施工噪声扰民现象。 2.加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使用密闭运输车,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场地的车辆清洁,运往指定地点消纳,无超载、超速、沿街洒落及扬尘现象。 3.加强工程收尾管理,实体围墙等临时占道设施及时拆除,现场物料、垃圾及时清除,无偷倒乱倒现象,施工时损坏、占用的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及其它市政设施得到及时修复,相应硬铺装及绿化工程均按规划要求及时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建委牵头,市城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和各区政府配合。 (十三)园林绿化 1.加强建成区内树木和绿地的抚育管理,树木无倾斜、无倒伏、无枯枝、无死树、无病虫害;绿地卫生好,无露土、无垃圾、无污物、无杂草;花卉色彩艳丽,生长健壮,无残花败叶,无缺苗断空;园林小品及设施完好、整洁、安全,无破损、无缺失。 2.加强市区公园、游园及休闲广场管理,公园、游园道路无破损,园内水面无漂浮物,设施、设备完好、整洁、安全,公用电话和健身器械使用正常,游乐设施运营安全,操作、维修人员持证上岗。 3.加大毁绿执法力度,占挖绿地,砍伐、折损树木,践踏草坪、在绿地内堆放杂物等行为得到及时、严肃查处,毁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各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配合。 (十四)食品行业环境卫生 1.加强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室内外保持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措施到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及时清运,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露天食品经营行为监管,露天烧烤、大排档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环境卫生保持清洁,产生的烟、尘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明显减少。 3.加强户外屠宰禽畜行为监管,随地屠宰畜禽等行为明显减少,对环境卫生造成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和市城管局牵头,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各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配合。 (十五)街路指示标志 1.加强路牌设置管理,统一设置尺寸、式样和位置,科学设置路名指示牌,杜绝街牌设置缺号、重复设号和一街多名等现象。 2.加强路牌容貌管理,路牌缺失、歪斜、破损、脏乱等影响城市环境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加强街路名称管理,对市区内街路的名称进行统一规范,制定统一标准,既体现街路的连续性,确保不同区域的特点,又与哈尔滨的历史文化一脉相承。 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城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和各区政府配合。 三、组织机构 成立XX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效廉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世华和市政协副主席、市建委主任魏伟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房产住宅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工商局、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市爱卫办、哈物业供热集团、市城投公司和各区政府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主任由市城管委办公室主任、市城管局局长孔庆勋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信息反馈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准备阶段(2007年11月15日至2007年12月15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研究制订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着手进行整治行动的宣传、动员和准备工作;在与有关部门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自行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动员大会。 (二)全面整治阶段(2007年12月16日至2008年6月5日)。开展全面整治,针对长期遗留、反复性强、影响城市环境容貌的难点问题,重点解决三个“反差”(即大街大巷与小街小巷、中心区域和城乡结合部、新建社区和老居民区差距大)问题,力求在较短时间内发生较大变化。 (三)检查整改阶段(2008年6月6日至2008年9月30日)。由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牵头部门,以“冰雪节”、“春节”、“五一”、“十一”和“洽谈会”等重大节日及经贸活动为节点,进行各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根据检查及整改情况对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评比打分,每月将打分情况报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0月8日至2008年11月15日)。由各牵头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将检查验收情况报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复查,将复查意见上报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审定后召开城市环境整治表彰大会。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发挥领导小组指挥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在协调议事、高端督办和综合指导等方面的作用,实行城市环境专项整治例会制度,每月(季)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全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二)严格考核,建立专项整治通报制度。市城市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检查督办,通过采取日常检查、暗访考核、媒体督办完成情况和网上投诉办结情况等多种方式,对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牵头部门限期整改。要建立起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向各区、各有关部门通报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城市环境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三)明确责任,实行黄牌警告和责任追究制。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各配合部门要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按照牵头部门的要求做好配合工作。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工作要求完成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责任主体的领导干部,实行黄牌警告制度;对管理不严、工作不细、配合不好,给城市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四)社会参与,实现全社会的共建共享。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整治过程中要及时倾听百姓呼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整治行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整治行动社会参与、整治方式群众满意、整治结果全民共享。通过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环境治理、爱护城市环境的自觉性,共同创建良好、和谐的城市环境。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四篇:XX市2010年深化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附件1XX市2010年深化 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种植业监管,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农业部2010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紧紧围绕我市蔬菜等鲜食种植业产品生产环节,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强化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着力构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杜绝在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中使用禁用高毒农药、有毒有害原辅料和非法添加剂的行为,限制在蔬菜上使用毒死蜱、三唑磷、乙酰甲胺磷等易引起残留超标的农药;蔬菜、水果等鲜食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100%,农药生产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农药经销企业80%纳入监控范围。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农药产品以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等为重点整治产品;种植业产品以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为重点整治产品。 (二)重点整治单位。农药生产和经销企业,蔬菜、水果等鲜食种植业生产企业、生产基地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重点整治区域。蔬菜、水果等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县,突出整治全市无公害生产基地县,无公害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生产环节。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药经销单位违法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行为,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的监测、监控。 四、整治任务 (一)强化产地安全管理,严把环境生态关。认真落实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地环境认定力度。结合面源污染普查工作,对工矿企业周边地区、城XX县区蔬菜基地实行重点监控,加快推进无公害生产基地县和现代农业标准示范区建设。 (二)推行标准化生产,严把科技指导关。各地要以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为整治重点,大力推行种植业标准化生产,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积极做好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加强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指导,2保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的推广到位。 (三)强化农资监督管理,严把农业投入品关。 一是积极规范农药的安全使用。要组织对蔬菜、水果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农药产品质量与标签日常监管,突出抓好农药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乡村经营门店等重点区域监管,严查无证生产、标签违规及重点产品的质量抽检。 1、严查无证生产。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 2、严查不合格标签。以产品登记证号、有效成分名称、含量、登记作物、防治对象和毒性标识为重点,严厉查处产品标签不规范,夸大药效,误导农民行为; 3、对重点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对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大、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标签严重不合格、涉嫌有效含量不足或可能添加违禁成分的农药产品重点抽检,确保违规、违禁农药不漏检。 三是组织专项抽查。一是对“三剂”产品进行专项抽查。严查种衣剂、水稻壮秧剂和土壤处理除草剂质量和标签。二是对杀虫剂产品进行专项抽查。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坚决杜绝国家禁限高毒农药的使用。三是对水稻、玉米、大豆三种作物用药进行3专项抽查。 四是妥善处理农药安全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农药安全事件,保障农民利益和社会公共安全。对发生的重大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积极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毒人员救治,按规定如实上报信息;对发生的农药药害事故,及时组织专家鉴定,科学指导农民采取生产补救措施。同时要加强农民安全用药技能培训,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确保农药使用安全。 (四)建立生产记录制度,严把质量溯源关。2009年市里统一组织印发了农产品生产记录并发放到乡镇、村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率为100%。各地要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记录,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使用日期、用法、用量、停用日期及使用者姓名;植物病虫草害发生和防治情况;畜禽、水产养殖疾病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捕捞日期。为产品质量溯源建立第一手档案资料。 (五)建立“逢出必检”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目前市里正在积极制定具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执法全覆盖方案,实施市检测中心、区检测站,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设立检测点三层检测,市、县(市、区)、乡(镇)三级监管,执法、检测、监督三位一体的“三三”检测监管模式,积极督促和扶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检验检测体系,对产品进行自检或委托检测,建立“逢出必检”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 4 (六)实行产地证明制度,严把产品准出关。2009年初,我市在松北等八个行政区率先进行产地证明试点,并于同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目前覆盖率达100%,各地要加强产地证明制度落实的督查,严把产品准出关。 (七)建立大案要案完结制度,严把案件处罚关。坚持重点打击与专项抽查日常监管相结合,组织精干力量,明查暗访,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联合有关部门严查大案要案。对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集中整治,坚决查处。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的衔接机制,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行为。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全市深化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组长:杨靖武(市农委主任)副组长:张建华(市农委副主任) 熊百建(市农委副巡视员) 成员:市农委市场信息处、蔬菜处、生产处、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生资大队)、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全体成员 各区、县(市)农委要充分认识开展种植业产品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制定5细化实施和推进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加大宣传,加强引导。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宣传违禁高毒农药的危害性和国家有关禁限用规定的具体要求,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各地农委要统一部署,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同时,及时上报专项整治信息,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 六、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加强学习,分解任务。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抓好各环节的衔接和监督管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时间安排:3月1日3月底。 第二个阶段: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利用各媒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适时启动整治行动,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积极开展农药市场整治,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和农药中非法添6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开展国家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和禁限用法律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施工组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