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9第三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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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行为,本章结构: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内涵和类型;第二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和合法要件;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效力;第四节 行政裁量和不确定性法律概念。 基本要求:了解行政行为的内涵和分类、具体行政行为及其成立、效力和一般合法要件的概念、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和效力形态。 理解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标准;熟悉并能够运用: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理论和制度分析判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基本条件问题;运用行政裁量基准和不确定性法概念。,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内涵和类型,结构:一、行政行为的概念;二、行政行为的学理分类;三、行政行为的实证法分类 学理分类: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法律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3.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4.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5.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6.依职权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7.授益行政行为(权利性行政行为)和负担性行政行为(义务性行政行为)8.强制行政行为与非强制行政行为9.终局行政行为和非终局行政行为10.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11.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12.附款行政行为和无附款行政行为.13.独立行政行为和需补充行政行为14.共同行政行为和非共同行政行为15.典型行政行为和准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履行国家行政职能,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做出的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且具有一定法律效果的意志行为。在大陆法系,也叫“行政作用”,泛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力,实现行政目的的活动。 行政行为具有主体专属性、单方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效力先定性和可诉性。,二、行政行为的学理分类,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相对人所做的行政行为,是行政规范创制行为,主要是指行政立法和规范性行政文件的制定。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对具体的人和事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三个特征:针对不特定对象做出的;指向未来,能反复适用;通常表现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案例:抽象与具体行为的识别,吉德仁等诉盐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决定案2005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10分 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北苑小区董永华等108户被拆迁户与重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定案。,2行政法律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行政法律行为简称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产生法律效果以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的行为。行政行为必须是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能形成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简单地说,行政事实行为是一种不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活动。 案例:山东省广饶县李鹊镇人民政府与李翠凤行政赔偿案。,3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内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隶属关系对行政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外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对外行政管辖关系面向社会实施行政职权,对外部行政相对人做出的行政行为。 案例:江苏省泗洪县建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诉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政府检疫行政命令纠纷案。,4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方式做出、没有选择权的行政行为。裁量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定范围和幅度内得以自由、合理斟酌而做出的行为。裁量权Discretion Power 案例: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规划局与黑龙江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5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作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积极改变现有法律状态的行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负有某种作为的法定义务,并且具有作为的可能性而在程序上逾期有所不为的行为。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维持现有的法律状态,或者不改变现有法律状态的行政行为,比如不予答复和拒绝颁发许可证。 法条: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四)-(八)项。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三)-(五)项。 案例:李茂润案件-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 案例:尹琛琰诉河南省卢氏县公安局110报警不作为行政赔偿案-2002年。,6依职权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权,无需相对人请求而主动实施的行为,如行政检查。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必须有相对人的申请才能实施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最典型。 7授益行政行为和负担性行政行为,划分标准是行政决定的内容是否对相对人有利。授益行政行为(权利性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使相对人获得某种权利和权益或者免除某种义务的行政行为,如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负担性行政行为(义务性行政行为)是指使相对人负担某种义务或者剥夺、限制其权益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征收。,8强制行政行为与非强制行政行为,非强制行政行为,在日本叫“非权力行政”,是指行政主体依权限主动做出的,不以强制行政相对人服从、接受为特征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契约、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 政府通过广告形式提请民众及时兑换到期的国库券、卫生部发布流行性病毒感冒疫苗接种指导意见等。,9终局行政行为和非终局行政行为,终局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具有最后的法律效力,不允许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条:“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 我国的实证法规定情况是:专利法、商标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行政复议法。,10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单方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单方意思表示就能够成立的行为,由此产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力、确定力和拘束力。双方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公务目的,与相对方协商达成一致而成立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合同行为等。 案例:李乃胜诉南京市建邺区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合同变更行为案。,11单阶行政行为与多阶段行政行为,在大陆法系,以行政行为的做成是否须经其他机关的参与,可以区分多阶段行政行为与单阶行为两类。多阶段行政行为是指应经其他机关的参与方能做成的行政行为,单阶行政行为则相反,是否做成,不受其他机关掣肘。 例如,教育部公费留学生延长加签护照,外交部须经征询教育部意见。 延展阅读:方世荣的具体行政行为组合现象。,12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13附款行政行为和无附款行政行为 附款行政行为是指除行政法规范明确规定外,行政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在主内容基础上附加从属性内容的行政行为,又称条件行政行为。无附款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没有附加条件的行政行为,又称单纯行政行为。,14独立行政行为和需补充行政行为,分类标准:行政行为是否需要其他行为作为补充。 15共同行政行为和非共同行政行为 分类标准:行政行为的主体是一个还是多个行政主体。 案例:介付超诉河南省舞阳县林业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16典型行政行为和准行政行为,三、行政行为的实证法分类,1行政管理角度的分类;2法院受案角度的分类;3行政执法方式角度分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28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许可;行政批准;行政命令;行政复议;行政撤销;行政检查;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补偿;行政执行 ;行政受理;行政给付;行政征用;行政征购;行政征收;行政划拨;行政规划;行政救助;行政协助;行政允诺;行政监督;制定行政规范权;其他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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