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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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拓展司法为民平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县人民法院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在全国逐步确立和司法体制 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法院工作机制正在进一步创新,立案庭的 职能界定亦相应有了新的发展。#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 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 作主题,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 有关精神要求,在充分发挥立案庭在协调调度全院各项审判工作 和信访工作的“中枢纽带”作用的基础上,建立起了高标准的诉 讼服务中心。通过多年的努力,诉讼服务中心于 2009 年被评为 县“巾帼文明岗”、“党员示范岗”,2010年荣获市“文明示范窗 口”荣誉称号,并于 2010 年顺利通过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验 收。现将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情况作如下汇报:一、全面建设、科学发展,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在院党组的关心和支持下,诉讼服务中心积极加强软、硬件 建设,努力实现“区域设置科学化、流程信息公开化、立案手段 科技化、服务措施便民化”。(一)夯实窗口基础设施,打造便民诉讼平台诉讼服务中心总面积达 230 ,统一使用 “便民诉讼、和 谐信访”的标语。大厅依据功能设置的不同,分别设置了立案、 诉讼费缴退、材料收转、司法救助等窗口。诉讼服务中心不断加 强科技化建设,配置有 IC 卡公用电话、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 LED 显示屏、便民箱(为当事人提供笔墨、纸张、针线、眼镜、常用医药用品等便民设施),并配备有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及打印 机,供当事人上网查阅、接收资料、修改诉状、打印材料等。大 厅墙上公布有诉讼流程表,诉讼收费标准、司法救助标准等,进 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中心配置有银联 POS 机,实现了民商事、 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立案及诉讼费用收取“一站式”服 务,极大的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中心制作编印了常见的 30 种 诉讼文书样本和 13 种类别的诉讼指南,摆放于大厅的显眼位置, 供当事人随时取阅。诉讼服务中心内还设置了当事人休息区,并 配备有饮水机和座椅,免除当事人排队等候之累。设置有院长接 待室、信访接待室、调解室等,进一步健全了中心的各类功能。(二)提升窗口干警素质,营造良好服务氛围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道德高 尚”的要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充实力量,定期培训, 合理配置窗口干警结构,干警的司法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便民服 务水平得到不断提高。中心现有干警 7 名,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名,具有审判职称的干警名,45 周岁以下干警名。45 周岁以上大专学历和 45 周岁以下本科学历干警比例占 %。中心负责人 由立案庭庭长担任。中心实行岗位锻炼与轮岗制度,部分初任法 官和拟任中层领导先到窗口锻炼,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并实行定 期轮岗制度。人员的调配,坚持从知识结构、年龄、工作经验、 岗位职能等多方位出发,进行科学调配,充分发挥不同年龄层次 和知识结构审判人员的各自优势,将年轻朝气、工作热情与丰富 的实践经验、深厚的法务功底有机结合,既有利于立案信访队伍 的科学发展,更为当前多类型、各层次案件的依法准确立案提供 了有力保障。队伍的科学发展,为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中心干警统一着制服,佩法徽,挂牌上岗,要求仪表端庄、 衣着整洁、精神饱满、举止得体、文明礼貌、语言规范、服务周 到、态度认真、高效及时、方法得当、平等对待涉诉群众。并做 到“四无”:无对待群众作风粗暴、态度冷漠、语言生硬、行为 蛮横、办事推诿拖拉刁难等现象;无擅自离开岗位、从事与工作 无关的活动等现象,无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日中午饮酒、在接待 场所吸烟、饮食、与他人勾肩搭背、嬉闹等不雅行为;无借工作 之便,向当事人或者来访群众托办私事或者索取财物;无违法违 纪行为而被追究责任的情况发生。(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全面优化软件环境诉讼服务中心立足建立新机制,按照严要求管理、全程化服 务的创建思路,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为中心持续保持优质服 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首问负责制度。接待来访的首位工作人员,全程负责接 待。二是服务承诺制度。在电子显示屏上公布立案受理、信访处 理、信息查询、案件咨询、材料转交等工作的时间、期限、要求 等服务承诺、工作流程、管理制度。三是办案公开制度。 建立完善互联网站或其他信息公开平 台,健全司法公开各项管理制度,促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听 证公开、执行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案件流程 运转、案件进展情况、各种规范性文件、审判指导意见、重大案 件审判情况以及与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活动。四是院长接待日制度。每月 15 日为院长接待日,接待流程 顺畅,接待记录完整。五是岗位责任制。实行定岗、定人、定责,职能明晰、任务明确、权责结合、考核有据。二、完善功能、方便群众,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经过近几年的建设, # 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建立起包含 “宣传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 收转、释法答疑、材料收转、信访接待、调处衔接、效能监督” 等十大功能。宣传引导功能。中心大厅设立导诉台,配备了专门人员接受 问询,介绍办事流程,指引办事地点,发放办事序号;做好法制 宣传,引导群众了解法院和司法工作程序和制度,协助做好法院 公开日活动。立案审查功能。及时接收、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告知诉讼风 险,快速办理立案手续。从接受诉状申请、审批立案、核算诉讼 费用、编号登记到办理受理手续、预交诉讼费用实行“一站式、 一条龙”服务,实现了统一立案标准,统一核算费用,统一管理 收费的管理模式。2010 年,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 2125 件,2011 年 1 至 8 月共受理 1669 件;同时对于疑难复杂的新类型案件、 一些敏感的行政案件以及群体性、集团性诉讼、重大涉农等案件, 在立案前,及时向院领导和上级法院报告,确保大要案及时报送。立案调解功能。中心设有专门的立案调解室和人民调解工作 室,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做好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 衔接,配备资深法官和司法人员进行立案调解和人民调解开展调 解工作。2010 年诉讼服务中心共调结民商事案件 125 件,2011 年截止 8 月份共调结民商事案件 50 余件,每年的立案调撤结案 数占全院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 10%以上。调解案件数和当事人 满意率均比往年有所提高。救助服务功能。中心设置有专门司法救助柜台和绿色通道, 对困难群体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办理诉讼费缓、减、免。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孤及下岗职工、农民工、农村特困户、 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积极提供预约立案、上门服务,并积极探索 和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新机制,将保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工作落 到实处。 2010 年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 24 件,减免缓金额达 7.1624 万元, 2011 年截至 8 月共为经济确 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 23 件,减免缓金额达 10.0042 万 元。查询咨询功能。有专门人员为当事人提供案号、承办庭、承 办法官、书记员、开庭时间、案件流转、执行进展等案件信息的 查询服务,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10 年为当事人提 供信息查询和法律咨询服务共计 145 人次,1-8 月份为当事人提 供信息查询和法律咨询服务共计 33 人次。材料收转功能。有专门人员为当事人收转材料并登记在册, 在 2 日内流转,制度健全。 2010 年为当事人收转材料 187 件, 1-8 月份为当事人收转材料 190 件。释法答疑功能。释法答疑制度健全;有完整的释法答疑记录。 2010 年有完整的释法答疑记录的 9 件,2011 年 1 至 8 月共 3 件。信访接待功能。有专职的接访人员;每访必接,来访当日登 记录入;初信必理,来信 3 日内登记录入。2010 年信访接待 125 件,2011 年 1 至 8 月共 45 件。2010 年院长接待 34 人次,2011 年 1 至 8 月 32 人次。调处衔接功能。邀请非诉调处组织及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诉前 矛盾调处临时机构,实现法院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 等的对接,促进矛盾纠纷的诉前化解。效能监督功能。设有专门的效能监督柜台,公开免费效能投 诉电话,设置意见箱,方便社会各方对诉讼法院工作进行监督。三、诉调衔接、多元调处,着力探索大调解新机制为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大 调解”格局,我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为平台,立足于审判实际和 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 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实现三种调解方式的 程序衔接、功能互补、良性互动,构建起了多元联动调解的工作 新机制,从而及时、高效、便捷、优质、低成本地化解人民群众 的矛盾纠纷。2010 年 10 月 25 日,我院大胆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在院内 办公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直接受理和调解诉前民事 纠纷。工作室与诉讼服务中心积极对接,开展调解工作。一是诉 前调解。当事人要求立案的,工作人员先告知关于人民调解的有 关规定,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引导其到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 解。经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可要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 调解书或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当事人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调解终结书向法院起诉。二是 委托调解。诉讼服务中心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在征得当 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托给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对接受调 解的案件,工作室在充分调解的基础上及时将调解进展情况及调 解结果反馈给诉讼服务中心。三是邀请调解。案件分流至各承办 业务庭后,在审理过程中邀请人民调解室工作人员参与法院调解 工作,通过多方共同努力,提高调解的成功率。人民调解工作室设立至今,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 130 件, 其中诉前调解 33 件,调解成功 18 件,调解成功率占 54.5; 接受法院委托调解 97 件,调解成功 31 件,调解成功率占 32, 有 37 件因当事人联系不到或单方不愿调解而退回委托,占委托调解数 38%;申请法院司法确认 2 件。通过诉调衔接引导当事 人选择更为简便、灵活的方式解决纠纷,有效降低了纠纷解决成 本,缓解了诉讼量激增给法院带来的巨大压力,促进了社会的和 谐稳定。四、发挥职能、强化预警,开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信访工作关系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及社会稳定。“信访无小 事,件件系民心”。信访接待功能作为诉讼服务中心的十大功能 之一, 在充分发挥其信访处置功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机制, 努力从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入手,不断完善大信访、大排查和大 调处的工作格局。(一)充分发挥职能,完善信访机制。一是有制度。建立了信访件归口负责制度,由专人统一处理 群众来信、来访,进行登记和电脑录入,并将答复情况进行报备, 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二是有档案。建立信访工作日志和信访案件档案,坚持每日 一记,每案一记。对于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需要及时解决的, 在转处信件或接访的 3 日内,回复或告知当事人;对一般来信、 来访,在转处信件或接访的 10 日内,回复或告知当事人;对所 有来访者在第一时间内均安排人员接待,并做好记录;凡符合立 案条件的,均予以立案复查审理。三是有接待。为畅通信访渠道,诉讼服务中心不断完善院长 接待日制度和庭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创新接访方式, 力促息诉息访。确定了每月 15 日由院长或副院长会同信访人员 对来访当事人进行接待,从而拉近了与当事人的距离,缓解了当 事人的对立情绪,畅通了涉诉信访渠道,也进一步加强了对审判 和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四是有排查。每月坚持对涉诉信访件和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进 行定期排查,在敏感时期或重大节假日进行重点排查。(二)强化风险评估,做好预警工作。涉诉信访问题并非短时间内形成的,要解决这些问题也并非 一朝一夕之事。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我 院积极探索,建立起了涉诉信访评估预防机制,改变过去单一通 过诉讼发现信访苗头的局面,借助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将信访工 作重心前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提前预警,防 范未然。近年来,我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案件信访风险评 估,对百余个案件开展评估和预防工作。其中包括因劳动争议、 工伤、拖欠薪资等劳资纠纷所引发的案件,因交通肇事、医患纠 纷等情形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因村民待遇、土地承包经营、 农地征用等涉农纠纷引发的案件以及因购房、建筑物区分所有 权、物业管理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当事人居住权的案件。通过案件 信访风险评估预防各项工作的良好运转,有效的控制了涉诉信访 案件的发生量,同时也为涉诉信访案件的妥善解决奠定了良好的 基础。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大投入、再接再厉、科学发展、常抓不 懈,努力塑造文明、为民、公正、高效的“窗口”形象,把诉讼 服务中心打造成为“管理一流、服务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 的司法品牌,为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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