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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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收筹划概论案例分析题张先生是一位建筑设计工程师,2017 年,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 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工作时间 10 个月,获取报酬 30000 元。那么,这 30000 元报酬是要求建筑单位一次性支付,还是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分 10个月 支付,每月支付 3000 元呢答案:若按一次性支付,张先生获取的报酬 30000 元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 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 4000 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 20%的扣除费用,适用 30%的税率,则张先生应该缴纳的税额为:30000X(1-20%)X30%-2000=5200 元若分 10 个月支付,则每月获得的劳务报酬为 3000 元,劳务报酬所得大于 800 元且没有超过 4000 元,可减除 800 元的扣除费用,适用 20%的税率,则张先生 一共需要缴纳的税额为:(3000-800) X20%X10=4400 元由于分 10 个月支付劳务报酬的应缴税额比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应缴税额少 800 元(5200-4400),则张先生应选择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第二章公司设立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题【案例 1】 非居民企业税收筹划在香港注册的非居民企业A,在内地设立了常设机构B。20X7年3月,B机构就20X6 年应纳税所得额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 000万元,其中: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100万元;利息收入450万元,相关费用及 税金50万元;从其控股30%的居民企业甲取得股息200万元,无相关费用及税金;其 他经营收入100万元;可扣除的其他成本费用及税金合计100万元。上述各项所得均与B 机构有实际联系,不考虑其他因素。B机构所得税据实申报,应申报企业所得税1 000X25% = 250 (万元)。问题:非居民企业A应如何重新规划才可少缴税 【分析】如果通过税务规划,使得案例中的特定所得都与常设机构B没有实际联系。甲股份由A直接 持有,股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A是香港居民。则规划后所得税为:(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500 万元。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 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简称安排)第十二条规定,如果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是另 一方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7%。预提所得税为500X7% = 35(万元);(2)利息所得 450 万元。根据安排第十一条规定,如果利息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的居 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7%。预提所得税为450X7%=(万元);(3)股息所得200万元。根据安排第十条规定,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的居民 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如果受益所有人是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资本的公司,为股 息总额的5%。预提所得税为200X5%=10 (万元);(4)常设机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100=0(万元)。 以上所得税合计万元,比规划前少万元。案例二:总分机构的税收筹划 甲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准备扩大规模,增设一个分支机构乙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均适用 25的所得税税率。假设分支机构设立后5年内的经营情况预测如下:(1)甲公司5年内每年均盈利,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乙公司经营初期亏损,5年内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 万元、-15 万元、10 万元、30 万元、80 万元。(2)甲公司5年内每年均盈利,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乙公司5年内也都是盈 利,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 15 万元、20 万元、40 万元、60 万元、80 万元。(3)甲公司在分支机构设立后前两年亏损,5年内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万元、-30 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乙公司5年内都是盈利,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5万 元、20 万元、40 万元、60 万元、80 万元。(4)甲公司在分支机构设立后前两年亏损,5年内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万元、-30 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乙公司经营初期亏损,5年内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 万元、T5万元、丨0万元、30万元、80万元。问题:试分析在每一种情况下,甲公司应将乙公司设立成哪种组织形式更合适【分析】第(1)种情况下,当总机构盈利,而分支机构开办初期有亏损时,从表丨可以看出,虽然两种方式下企业集团应纳税额在5年内均为26375万元,但采用分公司形式在第一年、第 二年纳税较少,可以推迟纳税,缓解企业资金紧张。在这种情况下,宜采用分公司形式。第(2)种情况下,当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有盈利时,从表2可以看出,采用分公司形式或子公司形式对企业集团应纳所得税没有影响。这时企业可以考虑其他因素,如分支机构是否 便于管理、客户对分支机构的信赖程度等情况,以决定分支机构形式。第(3)种情况下,当在分支机构设立初期总机构亏损,而分支机构盈利时。从表3可以看出,采用分公司形式和子公司形式虽然在5年内应纳税总额相等,但采用分公司形式可以使 总机构在初期的亏损与分公司之间的盈利相互冲抵,使企业集团在第一年、第二年的应纳税 额为0,起到了推迟纳税的作用。第(4)种情况下,当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在分支机构设立初期均为亏损时,从表4可以看出,采用分公司形式同样能起到推迟纳税的作用。以上分析表明,当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享受税收优惠时,无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是盈利还是亏损,企业集团采用分公司形式或子公司形式的应纳税总额都是相同的。但在某些情况下 采用分公司形式可以充分利用亏损结转优惠政策,使企业集团推迟纳税,从货币的时间价值 考虑,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表1经营情况表(一)单位:万元年份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笫五年合计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2002002002002001 000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1510308055乙公司为分公司企业集团1501852102302801 055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集团70乙公司为应纳税额0000子公司应纳税额 企业集团50505050应纳税额年份第一年笫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笫五年合计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2002002002002001 000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520406080215乙公司为分公司企业集团2152202402602801 215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集团55606570乙公司为应纳公司额5101520子公司应纳税额 企业集团55606570表2经营情况表(二)单位:万元应纳税额年份第一年第二年笫三年笫四年笫五年合计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30100150200370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520406080215乙公司为分公司企业集团-35-1095210280585企业集团0070乙公司为乙公司5101520子公司应纳税额51570表3经营情况表(三)单位:万元应纳税额表4 经营情况表(四) 单位:万元年份第一年第二年笫三年笫四年笫五年合计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30100150200370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1510308055乙公司为分公司企业集团-100-450145280425企业集团00070乙公司为乙公司0000子公司应纳税额005应纳税额案例三:新力集团是甲地一家大中型企业,以往年度每年盈利1000万元,2017年根据市场需求,在乙地准备新设立A分支机构,从事生物制药高科技项目投资,但项目投资前两年(2017年和2018年)由于投入较大,估计年亏损可能为400万元,2019年可能扭亏为盈,以后各年年盈利逐年增加, 2020年为300万元;2021年为500万元。新力集团该如何设立分支机构才能节税【分析】显然,如果新力集团在2017年就将A分支机构设立为子公司,则在2017年、2018两年中, 一方面新设A子公司账面有数额巨大的亏损;另一方面新力集团还须就每年1000万元缴纳 25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因此,此时如将A分支机构设立为分公司,其每年亏损400万元可 抵减企业利润,使其减少所得税缴纳100万元。但是,如2019年以后,A分支机构仍然保持分公司的身份,与新力集团汇总进行财务核算, 则可能因为A分支机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研发费用占集团全部销售收入、全部研发爱 费用的比例达不到税法规定的优惠标准,而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政策。此时 如及时将A分公司转换为A子公司,使其成为独立法人,并争取得到税务机关认定,按照高 新技术企业缴纳所得税,2020年可节税30万元300X(25%15%); 2021年可节税50 万元500X(25%15%)。案例四:企业机构设立的税收筹划李某与其两位朋友打算合开一家食品店,预计20X8年盈利360 000元,三位的工资为 每人每月4 000元。问题:食品店是采取合伙制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哪种形式将会使得20X8年度的税收负担较轻呢【分析】 由于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下,应纳货物和劳务税相同,故方案选择时暂不考虑其影响。1. 采取合伙制假如李某及其二位合伙人各占1/3的股份,企业利润平分,三位合伙人的工资为每人每月 4,000元。每人应税所得额为126,000元,即:(360,000+4,000X12X3 3,500X12X3) /3 = 126,000 元适用35%的所得税税率,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126,000X35%14,750= 29,350元三位合伙人共计应纳税额为:29,350 X 3=88,050元2. 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根据税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私营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该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二360,000X50%X20% =36000元税后净利润= 360,00036 000= 324000元若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给投资者,则还要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税目计 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三位投资者税后利润分配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324000X20%= 64800元三位投资者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二(4,000-3,500)X3%-0X12X3 =540(元)共计负担所得税税款为: 36000+64800+540 =101340(元)由以上计算得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比采用合伙制形式多负担税款为:10134088,050=13290(元)因此,仅从税收的角度,该食品店采用合伙制税负较轻。案例五:甲商业企业共有两个相对独立的门市部,预计2019年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假设没有纳税调整项目,即税前利润正好等于应纳税所得额。而这两个门市部税前利润以及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都为60万元,从业人数70人,资产总额900万元。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根据财税(2018)77号文规定,小型 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扩大到100万及以下。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小型微利企业为20。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 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 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的预测,将有限的盈利水平控制在限额以下,从而成为小型微利企业,以期适用较低的税率。另外,将大企业分立为小型微利企业,也可达到适用低税率的目的。方案一:维持原状。应纳企业所得税= 120X25% = 30 (万元)方案二:将甲商业企业按照门市部分立为两个独立的企业A和B。A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 60X20% = 12 (万元)B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 60X20% = 12 (万元) 企业集团应纳企业所得税总额=1212=24(万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企业所得税 6 万元 (30 万24 万),因此,应当选 择方案二。甲商业企业按照门市部分立为两个独立的企业,必然要耗费一定的费用,也 有可能会影响正常的经营,也不利于今后规模的扩大。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需 权衡利弊,综合考虑。第三章投资与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题案例一:投资的税收筹划某企业有 1000 万元的闲置资金,打算进行投资。其面临两种选择:一种选择是投资国债, 已知国债年利率为 4;另一种选择是投资金融债券。已知金融债券年利率为5,企业所 得税税率为 25。从税务角度分析投资那种债券更合适【分析】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而购买其他债 券所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方案1:若企业投资国债,则投资收益=1000X4%=40 (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国债的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则税后收益为40 万元。方案 2:若企业投资金融债券,则投资收益=1000X5%=50 (万元)税后收益=50X(1-25%)二(万元) 表面上看金融债券的利率要高于国债利率.但是由于前者要被征收 25的企业所得税,而后 者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通过计算,投资金融债券的税后收益要低于投资国债的税后收益, 因此,从税收角度分析投资国债对企业更有利。案例二:投资决策的现值比较C 公司投资有甲、乙两个可选择方案,两年中各年的收入均为100 万元。甲项目第一年成本 费用为55 万元,第二年成本费用为65 万元。乙项目第一年成本费用为70万元,第二年成本 费用为50 万元。每年年终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假设税率为30,当期利率为10,第一 年复利现值系数为,第二年复利现值系数为。计算两个方案的应纳税现值,并做出选择分析。 如表所示。表 应纳税额现值比较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甲项目乙项目应纳税所得100-55=45100-70=30第1年应纳所得税45X30%=30X30%=9折现值X二9X =第2年应纳税所得100-65=35100-50=50应纳所得税35X30%=50X30%=15折现值X =15X =两年应纳税合计+=249+15=24两年应纳税现值合计+=+如果单纯从账面价值看,甲、乙两项目两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额是一样的,都是24 万元。 但考虑折现因素后,乙项目第一年成本费用比甲项目数额大,应纳税所得额较少,缴纳所得 税额较少;第二年成本费用比甲项目数额小,应纳税所得额较多,缴纳所得税额较大。实际 上是一部分税款递延了缴纳时间,所以降低了所缴纳税款的折现值。案例三:房产投资的税收筹划A 公司位于某经济特区,在市区的繁华地段拥有临街房屋一栋。经过评估机构评估,该厂房 的重置价值为2000万人民币。现在B公司欲在该市投资设立一家大型购物中心,看中了 A 公司的这间房屋。现在有两个方案可供A公司选择:以2000万元的公平市场价格将该房 屋作价投资给B公司联营。将厂房租给B公司,每年租金200万元,15年后处理该厂房 的税后净值为500万元。(假设A企业要求的投资报酬率为8%)。从税收的角度考虑,选择 哪种方案更合适【分析】在两种不同的方案中,A企业需要缴纳的税收各不相同,企业的税后净利益也不相同方案一:首先,转让不动产需要按 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其 次,转让厂房的收入扣除相应的税金后,应并入企业的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2000X11%=220 (万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二220X7%+220X3%=22 (万元)所得税=(200022)X15%=(万元)税后净收入=2000-22022=(万元)方案二:A企业首先要就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然后该租金收入扣除相应的税收后,应并入 企业的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房产税=200X12%=24 (万元)企业所得税二(200-24)X25%=40 (万元) 每年税后租金净收入=200-24-40=136(万元)15年的收入按年金折合成现值=136X二(万元)处理厂房的500万元净收入折算成现值=500X二(万元) 共计税后净收入现值=+=(万元) 从以上两种种方案的对比可以看出,第三种方案的净现值最大,第二种方案的净现值最小。 如果仅从净现值的多少来决定取舍,第三种方案无疑是最佳的,但是要是考虑到货币的时间 价值,结果就不一定了,所以纳税人在投资的时候,务必要将资金的时间价值考虑在内,才 能做出对企业最有利的决策。HD 公司现需购买一大型设备,拟以银行借款方式筹集资金 10000万元,银行 4 年期的贷 款利率为 6,预计该设备投入使用后,第一年会给该企业带来 2000万元的收益,以后每 年增加 600万元,该设备正常折旧年限为 8 年,企业所得税比例为 25,暂不考虑其他 税费因素,以下是HD公司面临的四种不同的还本付息的方式:A 方案:复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B 方案:复利年金法,即每年等额偿还本金和利息,金额为2886万元(10,000/ ,(P/A,6,4) =)。C 方案:每年等额偿还本金,即每年偿还本金 2500万元,每年支付剩余借款的利息。D 方案:每年付息,到期还本。HD公司购入的设备每年会产生10,000/8=1250万元的折旧,折旧可以在税前扣除,每年产 生的借款利息也同样可以在税前扣除,此时,对HD公司在这四种方案下税后利润的现值进 行计算,如下表;方案 A 偿还本息方式下税后利润现值情况表单位:万元年数年初所当年当年所当年收当年税当年税当年应当年税当年税欠金额利息还金额益前扣除前利润纳税所后利润后利润额得额现值11000060002000185015021060063602600188671431123603200319438005000440012503150600050001250375070005600125043508000620012504950合计方案 B 偿还本息方式下税后利润现值情况表单位:万元年数年初所当年利当年所当年收当年税当年税当年应当年税当年税欠金额息额还金额益前扣除前利润纳税所后利润后利润得额现值110000600288620001850150277142886260032886320010284288638005000440012503150600050001250375070005600125043508000620012504950合计154421256531415942方案 C 偿还本息方式下税后利润现值情况表 单位:万元年数年初所当年利当年所当年收当年税当年税当年应当年税当年税欠金额息额还金额益前扣除前利润纳税所后利润后利润得额现值11000060031002000185015027500450295026001700900225675350003002800320015501650103942500150265038001400240060018005000440012503150600050001250375070005600125043508000620012504950合计150021300532515975年数年初所当年利当年所当年收当年税当年税当年应当年税当年税欠金额息额还金额益前扣除前利润纳税所后利润后利润得额现值1100006006002000185015021000060060026001850750310000600600320018501350410000600106003800185019505000440012503150600050001250375070005600125043508000620012504950合计240020400510015300方案 D 偿还本息方式下税后利润现值情况表单位:万元由以上计算发现,各方案税后利润的折现值分别为 10,万元、11,万元、11,万元和 10,万元。显而易见,尽管采用C方案下的还本付息方式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比较多,但其税后利 润的折现值是最大的,故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HD公司若采用银行借款方式筹集资金,则 应按C方案的还本付息方式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案例五 租赁的税收筹划 兴华集团有两家子公司:振兴公司与振华公司。振兴公司拟将一闲置生产线转让给振华公 司该生产线的年经营利润为100万元(扣除折扣),现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其一是以售价 500万元出售;其二是以年租金50万元的租赁形式出租。假设两子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 25。思考:试比较两种方案对兴华集团税负的影响。案例六A公司(母公司)和B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关联公司,非金融企业。B公司拟于1月1日 向甲公司借款1000万元,双方协议规定,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10%, B公司于12月31 日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丨100万元。B公司实收资本总额为350万元。已知同期同类银行 贷款利率为 8%,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为 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 7%,教育费附加 征收率为3%。B公司当年通过“财务费用”账户列支A公司利息10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 的利息为56万元(350X2X8%),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4万元(100-56)。假设B公司当年 利润总额为2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因素,B公司当年应纳企业 所得税额为61万元(200+44)X25%)。上述业务的结果是,B公司支付利息100万元,A 公司得到利息100万元。由于是内部交易,对A、B公司整个利益集团来说,既无收益又无 损失。但是,因为A、B公司均是独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法对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限 制使B公司额外支付了 11万元(44X25%)的税款,而A企业收取的100万元利息还须按 照“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5%的营业税和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合计金 额万元(100X5%X(1+7%+3%)。整个集团企业合计多纳税费万元(X(1-25%) +11)。请问还有什么筹资方式,并分析它们的税收收益。企业可以采取如下三种税务筹划方式:方案1:将A公司借款1000万元给B公司,改成A公司向B公司增加投资1000万元。这样, B公司就无须向A公司支付利息。如果符合企业所得税法中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的条件,A公司从B公司分回的股息无须纳税。如果不符合免税条件,B公司可以保留盈余 不分配,这样A公司也无须纳税。方案2:如果A、B公司存在购销关系,B公司生产的产品作为A公司的原材料,那么,当B 公司需要借款时,A公司可以支付预付账款1000万元给B公司,让B公司获得一笔“无息” 贷款,从而排除了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扣除的限制。方案3:如果A公司生产的产品作为B公司的原材料,那么,A公司可以采取赊销方式销售 产品,将B公司需要支付的应付账款由A公司作为“应收账款”挂账。这样,B公司同样可 以获得一笔“无息”贷款。方案 2 和方案 3 属于商业信用筹资。这是因为,关联企业双方按正常售价销售产品,对“应 收账款”或“预付账款”是否加收利息可以由企业双方自愿确定,税法对此并无特别规定。由于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公司对应收账款或预付账款不收利息,对于投资者来 说,并无任何损失。如果B公司是A公司的非全资子公司,其情况又会怎样呢A公司为了考虑其自身的利益,会 适当提高售价,实际上就是把应当由 B 公司负担的利息转移到原材料成本中。应当指出,如 果关联方企业之间不按独立企业间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税收入或应纳 税所得额,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因此,企业在采用方案2 和方案 3 进行筹划时应当 谨慎行事。案例七 综合税负率的比较A企业与B企业以相互融资的形式提供投资资金。A企业为B企业提供150万元的资金,B 企业为A企业提供100万元的资金。为计算简便,假设A、B两企业的投资收益率都是100%, 相互提供资金的利率都是20,两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40,利息收入适用的所得税 税率为20%。就此企业间融资业务,试比较分析A、B两企业的综合税负。【分析】A 企业:在未付息前的应纳税额为:100X40%=40 (万元)在支付利息后的应纳税额为:(100-20)X40%=32 (万元)减少的应纳税额为:40-32=8(万元)从B企业获得的利息收入的应纳税额为:150X20%X20%=6 (万元)则纳税总额为:32+6=38(万元)在付息、收息后的利润收入为:100-20+30=110(万元)因此,综合税负的税率为:38F1l0XI00%=%B 企业:在未付息前的应纳税额为:150X40%=60 (万元)在支付利息后的应纳税额为:(15030)X40%=48 (万元)减少的纳税额为:60-48=12(万元) 从A企业获得的利息收入的应纳税额为:100X20%X20%=4 (万元)则纳税总额为:48+4=52(万元) 在付息、收息后的利润收入为:150-30+20=140(万元)因此,综合税负的税率为:52F140X100%=%通过以上计算可以看出,相对于全部投资都由自己筹集,A、B两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了许多。企业间相互拆借资金的效果明显好于完全靠自己筹资进行投资,也比向银行贷款的效果 要好。它不仅使企业的税后利润的相对额增加,也使企业税后利润的绝对额增加;它不仅使 企业缴纳的税额、税负的相对值减少,也使缴纳的税额、税负的绝对值减少。案例八 融资的税收筹划某公司2014年年底对下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数量进行预测后得出结论:2015年1 月1 日将需要借入资金总计6000万元,其中为构建固定资产(普通大型设备)需要借入资金3000万元,日常经营也需要3000万元,考虑到实际情况,2012年只能从银行借入资金4000万 元,借款期限2年,年利率4%,其余2000万元需要从其他企业借入,借款期限也是两年,年利率10%。构建固定资产活动从2015年1 月1 日开始,到15年12月31 日结束。针对 上述情况,提出筹划方案。、1 A万案一:将从银行借入的款项用于构建固定资产,其他企业借入的款项用于经营性支出。筹划效果:计入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总额=3000X4%=120 (万元)允许当年税前扣除的利息=3000X4%=120 (万元)不得税前扣除的利息=2000X(10%-4%) =120 (万元)企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120X25%=30 (万元)万案:将从企业借入的款项以及从银行借入的 1000 万元用于构建固定资产,从银行借入的 3000 万元用于经营性支出。筹划效果:允许当年税前扣除的利息=3000X4%=120 (万元)计入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总额=2000X10%+1000X4%=240 (万元)可通过折旧的形式弥补企业不需多缴企业所得税,减轻税负30万元筹划思路将不能扣除的一般经营性借款利息转化为固定资产利息。案例九 投资收益的税收筹划2015年2月,B企业投资800万元申购面值1元的Y基金800万份。到2016年2月,Y基 金净值为元,Y基金公司决定采取大比例分红方案,每基金份额现金分红元。B企业对这笔 基金投资赎回的时间有两种选择:一是在Y基金分红之前赎回;二是在Y基金实施分红方案 (除权日)后再赎回。计算分析两种方案下 B 企业的投资收益。方案一:B企业的投资收益为:X800X(1-25%)=300(万元)方案二:B企业的投资收益为:X800+万元)显然,在方案二中,投资者在基金分红时先获得分红现金收益,享受了免税待遇;分红后, 基金净值大幅下降,赎回时,赎回收益很少,应缴税款明显减少,投资收益也相应增加。当然,企业投资者还必须考虑到基金投资中的税收风险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 七条规定,企业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的,税务机关 有权按合理方法调整。当企业购买基金数额较大,超过合理投资比例,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 定为是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税款缴纳为目的的不合理安排,从而对其进行调整。案例十 融资方案比较烟台大华公司计划筹资6000 万元用于一项新产品的生产,为此制定了五个方案,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其他资料如表所示。从节税及财务风险的角度,试分析各方案的优劣。项目方案A、 1 |-1 万案B万案C* 万案D方案E负债额(万元)03000400045004800权益资本额(万元)60003000200015001200负债比率(万元)0: 61 : 14: 23: 14: 1负债成本率679息税刖投资收益率1010101010普通股股数(万股)6030201512息税前利润600600600600600利息成本0180280405504税前利润60042032019596应纳所得税1501058024税后利润45031524072税前权益资本收益率101416138税后权益资本收益率126分析:1、方案B、C、D税前、税后权益资本收益率超过未使用负债方案A2、负债比例超出一定范围,权益资本收益率下降,表现为反向杠杆效应,方案E权益资本收益率低于未使用负债的方案A3、随着负债总额的增加,负债比率的提高,利息成本呈现上升趋势4、负债成本具有税收挡板作用,从方案A到E,随着负债比例与成本水平升高,纳税负担 逐渐降低,节税效果显著。5、方案E节税效应最大,但企业所有者权益资本收益率水平最低,导致企业最终利益的损 失。注意:负债总额超过临界点时,风险成本的增加超过节税利益,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下降,不 符合税务筹划的目标。结论:筹资的税务筹划应以合理的资本结构为前提。充分考虑纳税成本的降低与企业的财务 风险和经营风险之间的关系,寻求企业最优负债量,最大限度降低纳税成本,提升企业价值。案例十一 设备投资的税收筹划 某企业欲增购置一项大型设备,总共需要资金1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6年,净残值为4 万元。采用平均年限法,按 10的利率进行折现。请问该企业取得该设备可以选择哪些方案进行税务筹划方案 1:自有资金购买方案2:贷款购买,银行提供5年期长期贷款,每年偿还20万本金及利息,利率10;方案3:融资租赁,5年后取得所有权,每年支付租赁费20万元,手续费1,融资利率9。【分析】方案 1:自有资金购买年份购头成本折旧费节税额税后现金流出量税后现金流出量现值二X25%二-01001001001164-42164-43164-4-32020份成本费利息成本旧费流出量出量现值二二+二(+二-X1%+)X25%12091622016320164201652022166164-4-4合100127128963193计结论:从节税角度看,贷款购买税收优惠最大;从税后现金流来看,融资租赁收益最大,贷款次之。第四章采购、生产、研发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题【案例1】运输业务的税收筹划利华轧钢厂是生产钢材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拥有一批运输车辆。预计销售钢材时可 同时取得运费收入1 170 万元(含税),运输费用为900万元(不含税),其中不可抵扣增 值税的部分为 500 万元,可抵扣增值税的项目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两种方案可供利华 厂选择:一是自营运输;二是将运输部门设立为独立的运输公司。问题:从税收角度考虑,利华轧钢厂应如何选择方案一自营运输应纳增值税二1170F(1+16%)X16%(900-500)X10%=(万元)方案二应纳增值税=1170/(1+10%)*10%-(900-500)*10%=(万元) 所以应该选择方案二,将运输部门独立成为运输公司。【案例2】兼营业务的税收筹划中超运输公司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兼营运输及物流仓储服务业务。20X7取得运费收入1 000万元(不含税),取得仓储收入300万元(不含税)。交通运输业税率10%,物流仓储业务税率6%,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 。假设不考虑其他税种。问题:从税收角度考虑,中超运输公司的运费收入及仓储收入应采取分别核算方式还 是合并核算方式更为有利2. 在分别核算方式下 运输服务应纳增值税=1000*10%=100(万元) 仓储服务应纳增值税=300*6%=18(万元) 共应纳增值税=100+18=118(万元) 共计应纳税额=118*(1+7%+3%)=(万元)在合并核算方式下 共应纳增值税=(1000+300)*10%=130(万元) 共计应纳税额=130*(1+7%+3%)=143(万元) 所以,中超运输公司应该选择分别核算方式。【案例 3】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的方案比较育才酒厂于20 X 7年8月承接一笔粮食白酒订单,合同约定购销白酒数量1 00万千克, 不含增值税售价840万元,要求装瓶,每瓶一斤装。该厂为生产该批白酒购进粮食等原材料 210万元。就如何组织该批白酒的生产,该厂制定了三套方案。方案一:将价值210万元的原材料交付乙公司加工成散装白酒100万千克,支付加工费56 万元。产品加工完成运回本厂后,由本厂装瓶,需支付人工费及其他费用万元。 方案二:将价值21 0万元的原材料交付兴盛酿酒厂,由兴盛酿酒厂直接加工成1 00万千 克的瓶装白酒,产品收回后直接销售,需支付加工费万元。方案三:酒厂自行加工生产。酒厂将210万元的原材料交付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发生的 加工费用及辅料成本与委托加工方式相同,为万元。问题:(1)分析比较三套方案下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税后利润(城市 维护建设税税率 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3%,企业所得税税率 25%,增值税及由此计算的城 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不考虑)。(2) 请选择最优纳税方案。分析:方案一委托加工收回后继续加工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210+56+100*2*)/(1-20%)*20%+100*2*=(万元) 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840*20%+100*2*=268(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268)*7%=(万元) 教育费附加=(+268)*3%=(万元)税后利润=()*(1-25%)=(万元)方案二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应纳消费税=(210+100*2*)/(1-20%)*20%+100*2*=(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7%=(万元)教育费附加=*3%=(万元)税后利润=()*(1-25%)=(万元)方案三自行加工销售应纳消费税=840*20%+100*2*=268(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268*7%=(万元) 教育费附加=268*3%=(万元) 税后利润=()*(1-25%)=*75%=(万元)由以上计算可知,方案二最优。【案例4】加计扣除的税收筹划甲企业按规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20X8年甲企业根据产品的市场需求,拟开发出一系列新产品,技术项目开发计划两年,科研部门提出研发费用预算需660万元,第一年预算为300万元,第二年预算为360万元。据预测,在不考虑研发费用的前提下,企业第一年可实现利润300万元,第二年可实现利润900万元。假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且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问题:甲企业该如何设计税收筹划方案,以充分利用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政策4. 在现行方案下第一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0(万元) 第二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900-360*(1+50%)*25%=90(万元) 两年共计应纳税额为90万元。因为第一年利润仅为300万元,没有充分利用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 惠,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可通过安排第一年研发费用预算充分利用税收 优惠,则第一年研发费用需安排为200万元,则第二年为460万元。第一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0(万元) 第二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900-460*(1+50%)*25%=(万元) 两年共计应纳税额万元。所以,第一年研发费用应为200万元,第二年应为460万元。【案例5】研发部门运营的税收筹划甲公司内部成立技术研发部,20X7年该部门全年研究开发费用1 000万元,技术转让 收入500万元。甲公司当年税前利润2 500万元,研究开发费用已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没有 其他纳税调整。税务处理为:按税法规定,技术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所得税前除可扣除实际发生的研 究开发费用1 000万元外,还加计扣除500万元。所以,20X7年甲公司应缴企业所得税(2 500-500) X25%=500(万元)。问题:若不考虑成立新公司新增的管理费用,如果甲公司将研发部门独立出来成立一家 独立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一A公司,请问企业的税收负担有何变化5. 如果甲公司将研发部门独立出来成立一家A公司,在不考虑新设公司费用 的情况下,A公司技术转让收入500万元,研发费用1000万元,当年亏损不需 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也享受不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甲公司税前利润=2500+1000-500=3000(万元)甲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3000*25%=750(万元)甲公司与A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合计=750+0=750 (万元)由此可见,单独设立一家公司要多交25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第五章销售与利润分配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题某酒厂接到一笔粮食白酒订单,合同约定销售价格为(不含税)1 000万元。如何组织该 批白酒的生产,共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委托加工成酒精,然后由该酒厂生产成白酒。该酒厂可以价值250万元的原材 料交A厂加工成酒精,需支付加工费150万元。加工后的酒精运回该酒厂后,再由该酒厂加 工成白酒,需支付人工费及其他费用100万元。方案二:委托A厂直接加工成白酒,收回后直接销售。该酒厂将价值250万元的原材料 交A厂加工成白酒,需支付加工费220万元,产品运回后仍以1 000万元的价格销售。方案三:由该酒厂自己完成白酒的生产过程。该酒厂生产白酒,需支付人工费及其他费 用220万元。提示:无论采取哪种方案,白酒的从量税额是相等的,这里可不予考虑。由于三种方 案的原材料成本和最终售价相同,因此在进行方案选择时可不考虑增值税,只考虑从价消费 税和加工费用,从中选择税费最少的方案答:方案一:加工提货环节应收委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其金额为: (250+150)F(15%)X5%X(1+7%+3%) =(万元)白酒销售后应再计算缴纳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金额为:100X25%X(1+7%+3%)=275 (万元)白酒的加工费用及消费税税金等金额为:150+100+275=(万元)方案二:加工提货环节应由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其金额为:(250+220)F(125%)X25%X(1+7%+3%0 =(万元)t 1 屮 _ 方案三白酒销售后应计算缴纳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金额为:100X25%X(1+7%+3%)=250X=275 (万元)白酒的加工费用及消费税税金等金额为:220+275=495 (万元)由以上计算得知,第二种方案最优,第三种方案次之,第一种方税费负担最重,因 此应选择第二种方案第六章薪酬激励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题【案例1】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收筹划 小李是一家公司的职员。某年12月,小李的月工资为4 000元。当月,小李还获得公司发放的一次性年终奖15 000元。预计下一年度的1、2月份,小李每月的工资为4 000 元。经与公司协商,小李面临两种年终奖发放方案。第一种方案:在12月份一次性发放年终奖15 000元; 第二种方案:将15000元年终奖平均分配到当年12月、下一年的1月和2月发放,每 月发放5 000元。问题:从税收角度考虑,小李应选择哪种方案答案:工资薪金的税收筹划第一种方案,在12月份一次性发放年终奖15000元;1500012= 1250 (元),对应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小李取得一次性发放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X3%=450 (元)第二种方案,小李当年1 2月、下一年的1月和2月每月发放5000元,其这三个月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5000-3500) X20%-555=545(元), 如果这三个月没有多发5000元,小李每月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3500) X3%=15 (元)每月多发 5000 元后,小李每月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45-15=530(元)小李这三个月共多缴纳个人所得税=530X3=1590 (元)可见,采取第一种方案,小李取得该笔收入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450元)要 远远低于第二种方案的税负(1590元)。因此,从税收角度考虑,小李应选择第 一种方案。【案例2】劳务报酬所得的税收筹划 某研究机构工程师张某受一家企业委托,利用业余时间为其设计一套机械设备。预计该 项设计工作花费一年的时间,张某为此可以获得120 万元的报酬。在与该企业签订协议时, 张某面临三种报酬支付方案。第一种方案:在设计完成验收后一次性支付120 万元;第二种方案:将120 万元平均分配到每个季度,每个季度支付30万元。第三种方案:将120 万元平均分配到12 个月,每月支付10 万元。 问题:对于上述三种方案,张某应该如何选择才能获得最多的税后收入 答案:劳务报酬的税收筹划 第一种方案:在设计完成验收后一次性支付120万元;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 税=120X(1-20%)X40%=(万元),张某税后收入二二(万元)。第二种方案,将120 万元平均分配到每个季度,每个季度支付30 万元。张某 每季度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X(1-20%)X40%=(万元),张某四个季度共应 缴纳个人所得税=X4二(万元),张某税后收入二二(万元)。第三种方案:将1 20万元平均分配到1 2 个月,每月支付10万元。张某每月应 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X(1-20%)X40%=(万元),张某12个月共应缴纳个人所 得税=X12=30 (万元),张某税后收入=120-30=90 (万元)。可见,上述三个方案中,张某应该选择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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