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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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地方政府 二、地方政府的定义(简答)“政府”广义使用:是指由各国家机构组成的整体。“地方政府”中的“政府”从广义角度使用仅包括地方立法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 “政府”狭义使用:是指国家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本书“地方政府”的定义: 地方政府是由中央政府为治理国家一部分地域或部分地域某些社会事务而设置的政府单位。对定义的解释:第一,地方政府是由中央政府设置的;第二,地方政府是治理国家一部分地域或部分地域某些社会事务的政府单位;第三,地方政府是指一个政府单位三、地方政府单位的组成(了解)中国地方国家机构的设置分为两种情况:乡、镇只设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政府;县以上地方各级设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没有自身的军事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主要职责是行使议决权,人民政府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属司法机关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司法机关不是自治机关“地方政权”与“地方政府”的区分“地方政权”是指由同级所有地方国家机关组成的整体,在县以上地方各级政权,包括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地方政府”是指由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政府组成的一个政府单位四、地方政府的地位(了解)国家的本质是实施阶级政治统治的机器,但在形式上则是由一定地域居民组成的社会政治组织。从结构上看,国家这种组织是由一系列大大小小的地域性政治组织,以某种形式结合的整体。治理这些地域性政治组织的是地域性政府。当国家结构是单一制国家时,这种地域性政府就是我们的研究对象-地方政府。在联邦制国家,地方政府是指联邦成员单位下属的地域性证书和极少数直隶于联邦政府的地域性政府。任何阶级要实施其政治政治统治,只有在国家这一组织存在时才有可能,因此,维护这一社会组织的存在与发展,是国家实现政治统治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面临来自内、外两个方面的压力:对外,它在参与国际活动和同它国交往的过程中,必须维护自身的独立与主权完整,维护和增进国家这一正常社会组织的利益;对内,它必须通过对社会的公共管理,形成国家所企求发的正常社会秩序,从而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促进社会发展,实现政治统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因而产生,构成一国的地方政府体系,成为国家政治制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地位彼此不可取代,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为地方政府发挥有效作用创造所需的环境和条件,有效率的地方政府则为中央政府实现国家的内外目标奠定基础第二节 地方政府的特征与作用一、地方政府的基本特征(简答)(一)地域的特定性:一方面:这种地域是指一国内的部分地区;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作为特定区域内公共管理的主体,其治理权力仅限于它所管辖的地域范围及其居民(二)地位的双重性-既是执行者又是领导者一方面,从国家政治系统职能的纵向关系来说,地方政府必须服从和执行中央政府的法令;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又要对所辖区域进行管理和领导(三)权力的有限性:一是权力的非主权性;一是职权的局部性 权力的非主权性 主权:对国家权力的行使,拥有最高、最后的决定权,是一个国家所拥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或实体的干涉和影响 基本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特别行政区按照基本法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职权的局部性-地方政府的权限是局部的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其治理的地域范围,是国家部分地域 2)其承担的治理职责,是国家事务的一部分(四) 职能的社会性 国家的两大职能: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中央政府一般较多地承担其政治职能地方政府较多地承担了其社会职能(五)结构的差异性一是外部结构的差异,即地方政府纵向的层级结构和横向的类型结构二是内部结构的差异,即每一地方政府都是由一些大小不等,类型不同的政府部门和机构组成二、地方政府的作用(了解) (一)地方政府的政治作用1、对国家政治统治的持续和稳定有重要的影响2、有助于促进民主政治的加强和发展3、有利于中央政府完成对社会事务的公共管理 (二)地方政府的社会作用1、为居民提供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2、有助于形成凝聚地方居民向心力的共同体,从而促进地方的社会进步第二章 地方政府的产生和演变目前中国的地方政府特点:(了解) 1)在坚持“议行合一”体制下,承担议决权与执行权的机关不再是一个,而是由两个机关分别承担,这样既加强了权力机关对议决权的行使,也加强了权力机关对执行机关的领导、监督; 2)在兼具地方行政体与地方自治体的特点下,进一步扩大了地方的权力,使之能在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更好地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3)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一方面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另一方面能更好地发挥中国共产党对地方政府的领导作用; 4)从权力来源讲,目前中国地方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是本级权力机关,另一个是上级人民政府,因而是双重领导负责体制的地方行政机关。第三章 地方政府的类型地方政府类型划分的依据(都是简答题)第一节 按地方制度分类的地方政府(行政体、自治体、混合体地方政府)1、国体和政体2、政治体制第二节 按设置目的分类的地方政府(一般地域型、民族区域型、城镇型、特殊型)3、地方政府的设置目的第三节 按层级分类的地方政府(高层、基层、中层地方政府)4、地方政府所居的层级位置第一节 按地方制度分类的地方政府(重点简答) 地方政府的体制结构:是一个国家制度的体现形式,也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在地域上的安排,它是指维持地方政府运行的各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规范和组织的构成机制。一、行政体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任命产生的地方政府1、实质:行政体地方政府是集政治统治权、行政管理权于一身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典型:中国古代封建帝制时期的地方政府)2、行政体地方政府的基本特征是: 1)不存在代表当地公民利益和意愿的代议机关; 2)地方政府首长及其所属官员是由上级任命的; 3)管辖事务的范围和权限不确定二、自治体地方政府:是由当地居民依法选举产生的地方政府自治体地方政府的基本特征: 1)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人资格; 2)自治体地方政府依据法律赋予的权限,在规定的自治事务和地域范围内,代表当地公民的利益和意愿处理地方公共事务,独立行使职权,只对自治体和选举产生它的当地居民负责; 3)自治体地方政府同中央政府及上级政府之间不存在直接的上下隶属与服从关系,但必须接受后者的法律监督; 4)自治体地方政府拥有独立的财政来源和法定的某些征税权力,以筹措自治所需的资金三、混合体地方政府是由当地居民选举产生的,但它的行政机关同上级政府的行政机关之间却存在着不同形式的上下级关系。混合体地方政府的基本特征: 1)存在由本地居民选举产生、代表当地居民意愿的代议机构,并由代议机构(通常称为国家权力机关)选出执行机关即行政机关; 2)地方行政机关是中央和上级行政机关在当地的代表,是它们的下级机关,在各级权力机关之间不存在上下隶属关系,只存在法律监督和指导关系; 3)行政机关为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在接受上级行政机关领导的同时,又对产生它的地方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领导; 4)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之间存在上下隶属关系,都是中央政府在当地的代表。第二节 按设置目的(功能)分类的地方政府(了解)(地方政府的功能结构)地方政府功能结构的设置主要基于两种考虑: 1)直接基于维护政治统治的考虑而设置; 2)直接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而专门设置地方政府的功能结构或是按设置目的的分类: 一般地域型、民族区域型、城镇型、其他特殊型一、一般地域型地方政府 一般地域型地方政府的基本特征: 第一,它是纯出于地域治理需要而设置的地方政府,对它不存在其他特定需要; 第二,它所辖的地域范围,通常都包含城镇地区和乡村地区; 第三,这类地方政府所在的行政区划单位,设置时不存在某种特定的要求 当前中国一般地域型地方政府单位主要有:省、县、乡三种二、 民族区域型地方政府(国家设置这类地方政府时的考虑因素) 1)辖域内少数民族在总人口中的构成比例; 2)维护当地少数民族的正当权益,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主团结在我国,这类政府分为两类: 一类是拥有民族区域自治权利的; 一类是不拥有民族区域自治权利的。三、 城镇型地方政府 (建制单位主要有:市、镇、市辖区)城镇型地方政府设置时考虑的因素: 1)非农业人口的数量、比重和居住的集中程度; 2)该地域在政治经济或军事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地位我国城镇型地方政府设置现状存在的问题: 1)成分结构复杂; 2)地级市数量增长过快; 3)城市化水平参差不齐; 4)镇的体制不规范; 5)街道办事处的地位不确定四、特殊型地方政府特殊型地方政府的特点: 第一,有明确的特定设置目的; 第二,其存在数量总是很少; 第三,存在时间相对较短,稳定性不足特殊型地方政府具体设置目的: 一是为了满足政治需要而设置的; 二是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设置的。第三节 按层级分类的地方政府(了解)地方政府层级结构是由各地方政府单位之间,通过各种关系而形成的纵向的上下体系。这种关系表现为三种情况:一是行政上的领导关系 二是法律上的监督关系 三是行政区划上的包含关系地方政府在层级结构上通常分为三类与中央政府发生关系,受中央政府直接监督指挥的地方政府-高层地方政府表现我国高层地方政府为省级政府,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职权 一是行政执行权; 二是行政领导与管理权; 三是地方行政立法权; 四是行政监督权; 五是人事行政权; 六是行政保护权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中层地方政府表现自治州、地级市、自治县、县、县级市影响中层地方政府设置的因素:1、国土面积的大小和人口的多少;2、基层地方政府单位的数量;3、有效管理可能达到的幅度;4、国家的地方政治体制问题一是中间层级过多而且混乱;二是市管县体制弊端日益突出直接与当地居民发生关系,承担直接治理职责的地方政府-基层地方政府表现乡、民族乡、镇和市辖区基层地方政府设置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当地居民参与地方事务的管理;二是有利于地方政府充分履行职责,发挥行政效益;三是便于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与配置;四是应充分考虑其辖区的面积与居民数量基层地方政府承担的职能特点第一,从种类上看,相对要少;第二,从内容上看,大都同当地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第三,从性质上看,较多的呈现出社会管理的特性我国乡镇政府的职权范围一是行政执行权;二是行政管理权;三是行政保护权;四是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三章 行政区划一、行政区划的基本概念(一)行政区划的含义行政区划一般是指一个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地理条件、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行政管理和政治统治的需要,将该国划分为若干层次、大小不同的行政区域,并且设立相应的行政建制管理地方公共事务,从而实现统一、有效地管理整个国家的目的。(二)行政区划的构成要素一个行政区的形成主要包括三个要素:1、 行政区必须有一定的地域范围 2、行政区域要有一定数量的人口 3、行政区要有相应的行政机构除此之外,一个行政区的构成还包括:1、每个行政区必须有一个行政中心2、每个行政区都有一个建制,即通名3、每个行政区在整个行政区体系中都有上下级的隶属关系4、每个行政区都有一个名称(三)影响行政区划的因素(简答) 1、自然环境对行政区划的影响 一是国家的大小是行政区划的基本依据 二是许多自然地理物常常成为划分行政区域的边界线 2、政治因素对行政区划的影响 首先,一国国家政权的性质决定着行政区划的性质; 其次,国家结构形式决定着各国选择不同的行政区划模式; 最后,政府职能转变程度也直接决定着行政区划 3、经济因素对行政区划的影响 首先,经济体制对行政区划的影响 其次,经济技术尤其是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发展对行政区划的影响 4、社会因素对行政区划的影响(二)我国现行地方行政区划存在的问题 (可以写小论文) 1、省区数量偏少,范围偏大,而且规模悬殊 2、纵向的行政管理层级过多 3、“市管县”的弊端日益显现 第一,城乡悖论 第二,财政悖论 第三,效率悖论 4、部分县乡镇设置不合理 (三)我国行政区划的发展趋势(了解)1、划小省区,增设一级行政区划省级单位规模过大,幅员过宽的不利影响: 第一,不利于统一管理和统一指挥,容易降低行政效率; 第二,容易在省、县之间增加一个中间层级,导致市管县体制的形成;第三,在现行地方行政区划和设置的格局中,少数省份面积过大、人口众多,地形复杂,所辖不同地域的自然条件差别很大,增加了省级行政管理、协调、指导工作的难度,对区域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增设直辖市应考虑的因素: 首先是区域布局要合理,新直辖市应该是大的区域里的首位中心城市,有足够发展空间,应与原有直辖市有一定距离,否则浪费资源、增加内耗,抵消和减弱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 其次是人口不宜少于200万人,否则难以形成区域政治中心的地位,这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效益的基础;最后是应有较强的经济实力,经济总量应高于全国大城市平均值,财政至少能够自给自足,这也是保障中央财政调控能力的要求2、撤销地级市,实行“省管县”各地“省管县”试点呈现出的特点:第一,赋予县级政府更大的自主权,把一些原本属于地市级政府的行政审批权力直接下方到县;第二,在财政体制上相应增加县级财政的分享比例,增加县级政府收入;第三,选择扩权试点县时,优先考虑综合实力较强的县,兼顾部分中等和贫困县目前可以窥见“省管县”具有的优越性: 第一,它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县的发展环境得到了优化,使之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形成一批经济活力强、发展速度快、综合素质高、带动作用大的县,从而有利于城乡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二,实行“县财省管”体制可以绕过市级的周转,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县的财政困难,强化县主观上努力程度,调动其发展积极性; 第三,促进了市级政府工作职能由领导型向自我发展型的转变,实现工作重心转移,有利于进一步的行政体制改革3、乡镇撤兵,扩大县乡规模 4、探索新的设市模式第四章 地方政府的权力第一节 地方政府的权力与权限(了解)一、权力和权限的界定 权力:是主体基于对特定资源的支配而使客体服从并使客体的不服从丧失正当性的一种作用力 中央政府权力是在该国领土范围社会公共领域存在和作用的国家权力; 地方政府权力是在国家部分地域的社会公共领域内存在和作用的国家权力国家权力的有限性表现为国家权力作为主体实现利益的手段存在功能上的限度: 一方面,国家权力主体对客体的支配只能达到一定的强度而不可能是无限的; 另一方面,国家权力只是维系社会存在和调节社会秩序的手段之一而不是全部,还有一些社会生活领域,没有甚至排斥国家权力。二、地方政府权限的特点 地方政府权限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第一,地方政府权限由中央政府划定; 第二,地方政府权限限于法定的地域范围;第三,地方政府权限限于社会公共事务中的部分事务三、地方政府权力的内涵 地方政府权力是指地方政府在所辖的行政区域内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地方政府权力的大小与地方政府的权限相关;地方政府权限范围内管理的公共事务的内容:一种是固有事务;另一种是委任事务。 地方政府权力的内容:应该如何治理本行政区域,如何实现本行政区域的治理,以及如何通过对本行政区域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来完成这种治理。 议决权是决定如何治理本行政区域的权力,即通过商议共同做出治理本行政区域决定的权力; 执行权是如何实现本行政区域治理的权力,即在明确居民意愿与利益后,通过具体的行动,采取相应措施以实现这种意愿与利益的权力; 行政权是对本行政区域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权力。第二节 地方政府权力的来源与配置(了解)一、地方政府权力的来源 (一)行政体地方政府权力的来源中央授权 在民主政体下,中央政府作为国家主权的代表者,代表全体人民授予行政体地方政府治理本行政区域的权力;在专制政体下,行政体地方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代表皇权或专制统治者的中央政府 (二)自治体地方政府权力的来源通过选举由自治团体居民直接授予的二、地方政府权力的形成(一)行政体地方政府权力的形成 一是由中央政府直接以行政方式分配和配置; 二是由中央政府立法间接地以法定方式规定三、地方政府权力的配置(一)地方政府权力配置的概念 地方政府权力的配置属于权力的横向配置,具体是指地方政府权力在政府各机关如何分配,由何种机关行使何种权力。地方政府的权力: 议决权决定应如何治理的权力 执行权决定如何实现治理的权力 行政权决定完成治理的权力(二)地方政府权力配置的分类 1、“议行合一”体制-理论依据是人民主权理论 选民通过一次选举,把三种权力都交由一个机关执行,两种权力归属于一个中心,分为:“绝对议行合一”和“相对议行合一”体制; 2、“议行分立”体制-理论依据是权力制衡理论选民通过两次投票分别把两种权力授予两个机关,两个机关彼此独立行使权力,各自对选民负责,两种权力归属两个中心,分为:“相对议行分立”和“绝对议行分立”体制第三节 不同权力结构体制的地方政府(简答)一、议行合一体制的地方政府(一)绝对议行合一体制的地方政府 议决权和执行权由同一机关掌握,选民选出的议会直接行使执行权,同时承担当地社会事务的公共管理职责。1、英国的议会委员制 地方政府由一个权力机关即议会组成,同时拥有立法权、执行权,不存在单独设立的地方行政机关,议会决定的事务和当地社会公共事务由议会内设的委员会和职员完成2、美国的委员会制 地方政府由一个委员会组成,同时拥有议决权、执行权,委员会会议决定的事务和当地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由委员会下设行政部门直接承担(二)相对议行合一体制的地方政府 选民选举产生一个权力机关,仅行使议决权,由它产生一个机关行使执行权和行政权;或者,由权力机关行使议决权和执行权,另指定机关行使行政权1、美国的议会经理制 在美国的一些市、县,地方政府由议会和经理组成,议会同时拥有议决权和执行权,由议会聘任的经理行使行政权。2、德国的市行政主任制地方政府由权力机关和执行机关组成,权力机关即议会行使议决权,由执行机关即议会选出的管理委员会行使执行权,由管理委员会任命的行政主任行使行政权二、议行分立体制的地方政府(一)绝对议行分立体制的地方政府 选民经过两次投票,分别产生两个权力中心,各自独立行使议决权和执行权,行使执行权的首长担任行政长官领导行政工作1、美国的强市长议会制 地方政府由议决机关和执行机关组成,议决机关即议会行使议决权(立法权),执行机关即市长行使执行权和行政权2、日本的市长议会制地方政府由议决机关和执行机关组成,两者是分立与制衡的关系,议决机关即议会行使议决权(立法权),执行机关即市长行使执行权和行政权,议会占优势。(二)相对议行分立体制的的地方政府 选民只投票产生地方议会,由议会依法选举产生一位行使执行权的地方长官,地方长官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议会的干预,议会也无权罢免1、法国的市长议会制 地方政府由权力机关和执行机关组成,由权力机关即市议会行使议决权,由执行机关即由市议会选举产生的市长行使执行权和行政权,市长的地位较独立,占优势。三、双轨体制的地方政府(了解) 双轨体制地方政府的主要特征: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存在两个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一个是经由行政区域地方政府议决机关选举产生的行政机关,另一个是由国家在该行政区域设置的国家行政机关。(一)行政并列体制 1、瑞典的行政并立制地方政府 (瑞典的行政区划分为省和市政区两级)以省为例:瑞典的省政府由省议决机关即省议会和省执行机关即省议会执行委员会组成,中央政府在省设置了国家驻省的行政机构。(二)国家代表制国家代表制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中央政府直接任命的国家代表,如法国的大区专员、省专员; 另一种是法定的国家代表,如比利时、荷兰等国选举产生的省、市长,依据国家法律是国家驻该省市的当然代表第四节 中国地方政府的权力(了解)一、中国地方政府的权力来源 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即地方各级人大的权力来源于本行政区域全体居民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别是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它的执行机关;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又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是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下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一种双重领导体制: 一方面,作为同级地方国家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它必须向同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同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 另一方面,作为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它必须向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统一服从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权力来源: 一是作为同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其权力来源于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一是作为中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下级机关,其权力来自于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和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权力是由代表国家的中央政府授权选民,再由选民通过选举授予的二、中国地方政府的权力配置 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并将全部国家权力交给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只有一个中心,即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从权力结构体系看,我国是一个“议行合一”的国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务院,国务院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也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执行权和行政权由同一国家机关行使 地方政府在权力配置上同中央政府是一致的,也采用大民代表大会制,只是地方政府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 同其他国家地方政府的权力结构体制相比,我国地方政府属于相对议行合一体制,但同时又具有双轨体制的特点。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都由当地居民直接普选产生,因而属于绝对议行分立体制第五章 地方政府的构成第一节 地方政府单位及其构成一、地方政府单位地方政府单位是国家按地方行政建制设置的治理所辖地域的政府单位,它是由相应的国家机关组成的整体。 地方政府单位这一概念的内涵: 1、地方政府单位的基础是地方行政建制 2、地方政府单位是由国家设置的 3、地方政府单位必须实施对所辖地域的治理4、地方政府单位是由相应国家机关组成的整体二、各种体制地方政府单位的构成(简答)(一)行政体地方政府单位的构成 行政体地方政府单位由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构成,不存在代表当地公民利益和意愿的代议机关。(二)自治体地方政府单位的构成 (由实施地方自治的自治机关构成) 绝对议行合一体制,地方政府权力由一院制的地方议会(或委员会)统一执掌,只存在一个地方自治机关,地方政府单位就由地方议会(或委员会)构成; 相对议行合一体制,地方政府权力分由两个机关行使,地方议会行使议决权和执行权,地方议会另设机关行使行政权,地方政府单位由这两个机关构成; 绝对议行分立体制,地方政府权力由两个自治机关行使,地方议会行使议决权,地方行政首长行使执行权和行政权,两者构成地方政府单位; 相对议行分立体制,地方政府单位由行使议决权的地方议会和行使执行权和行政权的地方行政长官两个自治机关构成;两者区别:相对议行分立体制下的地方行政机关是由地方议会选举产生的,而绝对议行分立体制下的地方行政机关是由当地居民选举产生的。 (三)混合体地方政府单位的构成(由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人民政府构成)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议决权,地方行政机关由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产生,是地方国家机关的执行机关,并对其负责; 地方行政机关又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是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下级机关,并对其负责;第二节 地方议决(立法)机关一、地方议决机关的性质和地位表现: 地方议决机关由本行政区域的选民选举产生,反应选民的意愿,维护全体居民的利益,具有代表机关的地位; 地方议决机关依法审议和决定地方政府的政策、方针和计划,决定财政和其他法定事项,形成本行政区域全体居民的最后意志,具有决议机关的地位; 地方议决机关享有地方立法权,可以制定、修改和废除地方性法规、条例和决议,具有立法机关的地位; 地方议决机关有权监督执行机关实施地方议决机关决定的情况,又具有监督机关的地地位;二、地方议决(立法)机关的产生 在我国,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属间接选举;三、地方议决(立法)机关的规模与组织 地方议决机关的规模,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单位在该国地方政府体系中所居的层级和该地方政府单位所辖行政区域人口的数量; 地方议决机关的组织,规模小的地方议决机关内部组织极为简单(除机关本身和议长外,不存在其他内部组织);规模大的(通常包括议长和各种委员会)地方议会的委员会分为法定必设和酌定得设两类;还可分为常设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五、地方议决机关的职权(一)地方立法权 地方议决机关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根据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特点,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条例、决议的权利。(二)财政权地方议决机关监督和控制有关财政收支方面的权力(收入和支出)(三)人事任免权地方议决机关对地方公务人员的任免权力(四)重大事项决定权地方议决机关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就权限范围内的地方社会公共事务做出决定(五)监督权 地方议决机关对执行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质询,听取工作报告和说明第三节 地方行政机关一、概述 地方行政机关是行使地方政府行政权的机关,是承担对地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责的机关; 行政体地方行政机关实质上是集政治统治权、行政管理权于一身的实体; 自治体地方行政机关由一定地域的居民为了管理本地地方公共事务,依照国家相关法律组成的地方自治社团;混合体地方行政机关接受双重领导二、地方行政机关的产生和任期(一)由委任制产生的地方行政机关及其任期(二)由选任制产生的地方行政机关及其任期(三)由聘任制产生的地方行政机关及其任期(四)议会选举或任命制产生的地方行政机关及其任期三、地方行政机关的组成一种是实行合议制的委员会;一种是实行首长制的地方行政首长四、地方行政机关的职权(一)执行权 (二)制令权 (三)公共事务管理权(四)人事权 (五)监督权第四节 中国地方政府的构成一、中国地方政府单位一种是混合体地方政府单位,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构成;一种是自治体地方政府单位,香港、澳门,由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构成;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直接选举、间接选举(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规模各级代表名额分配遵循的原则: 一是法定“基数”加上按人口“增加数”构成代表名额总数,并限定“最高数”的原则 二是自治区、聚居的少数民族多的或者人口居住分散的行政区域的代表名额适当增加的原则 三是农村代表和城镇代表的代表人口基数的差别原则 四是妇女、归侨的代表保障原则(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和会期 任期每届5年;会期,地方各级人大会议每年至少举行1次,经过15以上代表提议,可临时召集本级人大会议(四)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 主席团:会议期间,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临时性集体领导机构; 代表团:按照选举单位或行政区域组成的参加本次会议的临时性组织; 专门委员会:大会根据需要设立的协助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进行工作的机构; 调查委员会:大会组织的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机构(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地方立法权 2)保证各法律的遵守和执行 3)决定权 4)选举和罢免权 5)监督权2、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重大事项决定权 2)选举权 3)监督权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也是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下级行政机关,同时要服从国务院。具体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地级市和县级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各级人民政府。(一)省级人民政府: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二)地级人民政府:包括地级市、自治州和直辖市市辖区人民政府 (地级市是除了直辖市和副省级市之外的大中城市 )(三)县级人民政府:包括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副省级市和地级市所辖的区)、旗、自治旗人民政府 1、县人民政府(1)行政地位和组成 县人民政府是县人大的执行机关,是县国家行政机关。 县人民政府由县长、副县长和所属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届任期5年。(四)乡级人民政府:包括乡、民族乡和镇人民政府(1)行政地位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是乡、民族乡人大的执行机关,是乡、民族乡的行政机关,是农村基层人民政府 第六章 地方政府的职能第一节 地方政府职能概述一、地方政府职能的内涵、类型(一)地方政府职能的内涵政府的核心使命:一是确定法律基础; 二是保持一个未被破坏的政策环境;三是投资于基本的社会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四是保护弱势群体; 五是保护环境地方政府双重身份,职能两面性: 一是作为中央或上级政府的地方代表,完成中央政府委托或授权的任务; 二是作为地方政权机关,负责管理本地域的公共事务(二)地方政府职能类型1、地方政府的基本职能1)政治统治职能 2)经济职能 3)文化职能 4)社会服务职能2、地方政府的行为职能1)维持职能 2)保卫职能 3)管制职能 4)扶助与救济职能 5)服务职能 6)发展职能二、地方政府职能的配置(一)地方政府职能的制约因素1、地方政府自身的能力 2、地方政治制度 3、经济体制 4、社会发展水平(二)地方政府职能配置的途径1、法律规定 2、改革调整 3、层层授权三、地方政府职能的基本特性(一)双重性 (二)差异性 (三)局部性 (四)服务性 (五)规范性第二节 西方国家地方政府的职能三、发达国家地方政府职能的特点(一)加强区域规划 (二)重视环境保护 (三)改善公共基础设施(四)突出职业教育与培训 (五)参与领土整治地方政府职能的发展趋势:1、更重视居民的日常生活 2、服务对象越来越多元化3、第三部门影响日趋扩大 4、公民参与日益广泛5、信息化对地方政府职能实现有重要影响四、国外地方政府职能实现的途径(一)职能市场化 政府职能市场化,是指通过政府与企业、市场之间的合作,利用竞争机制、价格机制、供求机制与约束机制,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从而实现政府以较少的资源与较低的成本提供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公共服务的目的(二)职能社会化 政府职能社会化,是指政府改变传统的大包大揽的做法,将原来由政府包揽管辖的许多事务,通过社会转移或委托代理等方式,改由企业、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社会中介组织来办理,以节约政府财政开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政府职能社会化的众多好处:1、有利于政府机构精简 2、有利于减轻政府压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3、有利于构建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政府管理能力的提高4、有利于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第三节 中国地方政府的职能(有简答)一、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因 (一)外部环境的压力使地方政府的社会职能不断扩张 (二)地方政府内部管理导致的信任危机 (三)私有企业改革的成就对地方政府的压力和示范效应 (四)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对地方政府提出更高的要求二、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 (一)职能重心的转变 (二)职能范围的转变 (三)职能方式的转变 1、实现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2、实现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的转变 3、实现从低效政府向高效政府转变4、实现从传统政府向电子政府的转变 (四)职能关系的转变三、我国地方政府的职能(简答)(一)我国地方政府的政治职能 1、注重民主建设 2、维护社会稳定(二)我国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 1、做好地区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2、完善经济法规 3、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做好国有资产管理者 5、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维护社会公平 6、地方政府要发挥好市场监管职能(三)我国地方政府的社会职能 1、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 2、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3、保护好资源环境(四)我国地方政府的文化职能 1、弘扬民族传统文化 2、积极吸收外来先进文化 3、提供公民文化素质四、我国地方政府职能的发展趋势(一)职能内容定位日趋明确(二)职能实现模式将从管治型走向服务型(三)职能目标将从追求效率、追求社会效益发展为追求综合效益第七章 地方政府关系第一节 地方政府关系概述一、地方政府关系的基本内涵 府际关系(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 IGR),即政府间关系,各个政府单位及其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 地方政府关系:围绕地方政府展开的公共组织间的各种关系,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关系、地方政府间的关系、地方政府各部门间的关系、地方政府与其他组织间的关系等 从内容上看,地方政府关系是指建立在利益关系基础上的各类政府之间的权力配置和利益分配的关系,主要包括权力关系、利益关系、财政关系和公共行政关系,其中权力关系最为突出。 从形式上看,可区分为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 1)纵向关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的关系,以及上级政府行政部门和下级政府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 2)横向关系:地方政府间平行或斜向关系 平行关系:同级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斜向关系:发生在不同级别、不同垂直体系内的地方政府间关系。-二、地方政府间关系研究的基本理论(一)地方政府间竞争与地方竞争力理论 地方竞争分为产品市场面的竞争和非流动要素的竞争 地方政府竞争包括纵向竞争和横向竞争 地方竞争力=软竞争力+硬竞争力 软竞争力=秩序力+制度力+管理力+开放力 硬竞争力=劳动力+资本力+科技力+区位力+环境力+基础设施力+结构力(二)区域发展的相互依赖理论 国家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是独立的,而是彼此依存、相互联系的,因此,各国各地区间应合作,以谋求共同关系我国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形式有: 1)城市政府联合体; 2)经济区内各地方政府的联合;3)跨经济区的地方政府合作;第二节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论模式 (一)中央集权型模式 (二)地方分权型模式 (三)均衡型模式二、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的实质内容 (一)权限划分 (二)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三、中央与地方政府权限划分(一)基本原理 中央与地方权限的划分,涉及政治和行政 政治领域内的权限划分:一种涉及主权,反映在联邦制国家中;另一种与主权无关,反映在单一制国家中; 行政方面的权限划分:谁对这些社会事务的公共管理做出决定,谁执行和管理四、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更为强化的原因: 1、地方政府扩大的职能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全国性质,须中央政府制定统一标准; 2、各地方政府用来履行职权的资源很不一样,为保均衡,中央须宏观调控; 3、地方政府作用充分发挥外,易导致地方主义,须中央政府控制(一)立法控制 一是中央政府通过规范地方政府权限行使的各种法律,要求地方政府遵循;二是中央政府监督地方政府立法 (例:英国的立法监督在中央控制中占主导地位;)(二) 行政控制 中央政府在地方政府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经常性控制,通常是由中央行政机关行使 (例:法国的行政控制在中央控制中居主导地位)主要控制形式:一是向地方派国家代表;二是由中央各部门分别派代表进驻地方 日本通过自治省和总理府进行行政控制 自治省的主要职权:制订并监督实施地方自治和地方公职选举的各种条例,负责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联络事项,协调地方公共团体(地方政府)间的关系总理府内设有许多直接控制地方政府事务的机构,如控制地方开发的各种开发委员会、开发厅,监督地方政府内部行政事务的行政管理厅总结国家行政控制措施的共同特点: 1、各国中央政府都设有主管地方政府事务的专门机构,以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2、通过制定各种行政性的条例、规章来规范地方政府行为,以法律的手段来实施行政监督,在必要时采取直接干预; 3、通过干预地方人事来影响地方政府,以加强中央的行政控制(三)财政控制 财政控制的大致方式:划定税收范围、补助、控制地方财务行为(如审查开支,限制借债等) 划定税收范围包括:一是划定属于地方征税的税种;二是确定地方征收税种的税率 中央补助通常分为:一般性补助和专项补助 对地方财政开支合法性的审查,也是中央控制地方财政行为最常见的方式,并以此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 例:英国、法国五、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与合作(一)政府间的合作1、政治上的合作 2、行政上的合作 3、财政上的合作(二)政府间的相互沟通与影响 1、非官方的地方政府联合组织 2、其他非正式渠道第三节 中国的地方政府关系上下级政府关系:“条条块块”关系一、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特征(一)一般特征 1、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生成取决于中央 2、中央集中了几乎所有国家事务的最终决定权 例:从权力机关的关系看;从行政机关的关系看(二)特色分析 领导结构的二元性:就中央与地方权力运作程序来看,中国侧重于政党体制和行政体制双重控制 例: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组织都设立与各级政府部门相对应的“对口部”二、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现状及对策(一)提升中央政府的权威及其宏观调控能力(二)建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优势互补关系 1、财政上的依赖 2、行政和政策上的相互依赖 3、立法上相互依赖(三)明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的职责权限划分 1、合理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 2、使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规范化、法制化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在未来的发展趋势: 1、在权限划分上,首先中央集权制将继续发挥其有益作用,同时采取适当的分权;其次将通过法律规范的形式来明确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各自职责; 2、在中央控制方面,行政控制仍将居于主要地位,立法控制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财政控制在中央控制中的地位与作用将进一步提高第八章 地方政府管理第一节 地方政府管理概述 地方政府管理:是指地方政府依据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公共事务和其自身内部事务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为实现预期目标而从事的组织和协调活动。 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地方政府对社会进行的公共管理;二是指国家对地方政府进行的管理二、地方政府管理的内容(范围) (一)地方政府对自身的管理,即作为一级行政组织对自己系统的管理,通常称之为地方政府的内部管理; (二)地方政府对辖区社会经济和政治事务的管理,即地方政府作为国家公共权力的体现者,对辖区实行的公共管理; 1、中央政府和上级政府依法交办的国家事务 2、辖区内的各项地方社会公共事务三、地方政府管理的特点 (一)地方政府即是管理的主体,又是管理的客体 (二)地方政府管理既具有服从性,又具有独立性 (三)地方政府管理既具有强制性,又具有服务性第三节 地方政府的公共管理1) 地方政府公共管理内涵 2)城镇地区的公共管理 3)乡村地区的公共管理 4)地方政府的治道变革)二、城镇地区的公共管理(一)建设管理1、城镇建设事务主要包括: 1)满足城镇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要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2)保证城镇社会安全的防护性设施的建设2、规划管理 1)审批管理我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城镇地区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应由本级人民政府先报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再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 2)编制管理 3)实施管理3、基础设施管理 1)城镇地区的交通系统 2)城镇地区的管线系统 3)城镇地区的防护系统4、土地与住房管理 1)土地管理包括:地籍管理、地价管理、土地权利管理、土地使用管理城镇政府在管理土地方面的职责: a、做好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包括核定城镇土地面积和使用情况,划分土地等级 b、制定城镇土地规划,并通过管理保证规划的实施 c、管好土地市场,防止土地价格的不合理上涨 d、对土地使用权变动的日常管理2)房屋建设管理世界各国解决城镇住房问题的办法: a、福利房型 b、商品房型 c、商品房和保障房相结合型城镇地区房屋建设管理主要包括: a、建设规划管理 b、产权产籍管理 c、修缮、买卖、租赁的管理 d、住宅金融管理目前,我国城镇地区政府在住房管理的职责: a、登记城镇住房产权和使用情况,督促住房维修,挖掘房源 b、落实私房政策,鼓励城市居民购买商品房和出租私房 c、管好房产市场,控制过高的商品房价格和房租 d、做好城市住房需求预测,制定城市住宅发展规划 e、做好改造旧民房,建设新住宅区的动员拆迁工作5、 环境管理:1)环境监测 2)环境影响评价和准许 3)环境污染的治理与监督(二)社会管理1、城镇的社会事务相关内容城镇地区居民的特征: a、居住高度密集 b、居民构成复杂 c、居民素质较高 d、居民邻里关系淡薄 e、居民生活方式差异较大城镇地区社会生活的重要特征: a、居民生活的高度社会化 b、居民利益的分散化 c、城镇地区生活的整体性 d、社会控制的法理性城镇自身发展的社会问题: a、由于规划失调引起的交通拥挤、住房紧张 b、现代贫困问题 c、公害问题(如垃圾、空气污染、噪音等)2、公共安全管理1)打击犯罪 2)交通管理 3)危机管理3、社会保障管理1)社会保险 2)社会福利 3)社会救助 4)社会优抚4、公共服务管理例:公用事业、休闲事业、旅游事业等(三)城镇地区发展管理1、城镇发展事务城镇发展:量和质两方面 量:人口、面积规模的扩大; 质:1)城镇的现代化; 2)城镇功能的转化; 3)城镇地位的提高城镇政府在发展方面的管理职责: 1)为城镇居民的生活、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使民众安居乐业; 2)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基本条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3)为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创造相应的环境和条件2、经济事务管理城镇地区政府在经济事务方面的直接职责: 1)通过提供必要的服务,引导和促进城镇经济发展; 2)规范市场行为,建立经济秩序,保护居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整顿市容、市貌,改善经济活动环境3、文化事务管理 城镇地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主要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路线、方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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