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配电工区运行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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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配电工区运行管理规范 投稿人:seagull 2006-5-14阅读次数:34【字体: 】电力公司配电工区运行管理规范电力公司 配电工区运行管理规范 二00三年八月 前言 为了规范电力公司所属供电公司配电工区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配电运行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依据配电现场生产运行的特点和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配电工区生产运行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起草单位:生产运营部 主要起草人: 审核:审定: 批准: 本规范由电力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解释。 电力公司配电工区运行管理规范 目录 1 总则 1 2 引用文件 1 3 配电工区运行管理职责 1 4 安全管理 2 5 运行管理 3 6 人员技术培训 5 7 技术资料管理 6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配电工区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配电运行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依据配电生产运行的特点和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配电工区生产运行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1.3 配电工区作为所辖范围内配电设施的主管单位,是配电设施的设备主人,必须依*全体运行人员共同做好安全运行工作。 1.4 分管生产的领导、有关职能部室、配电工区的各级人员均应熟悉并严格执行本规范。 2 引用文件 2.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409-1991 2.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1991 2.3 配电运行管理电力公司企业标准Q/001-206.016-2001 2.4 供电设备管理规定(试行) 电生20011345号 2.5 电力公司配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试行)电生20021688号 2.6 电力公司配电设施故障抢修管理办法及电力公司配网停送电管理规定电生20021873号 2.7 关于提高客户供电可*性的指导意见 发输电输200157号 2.8 电力公司配网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电生20021687号 3 配电工区运行管理职责 3.1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以及有关配电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配电运行工作,保证配网安全、可*、经济运行。 3.2 编制并执行配电设备现场运行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对配电运行工作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3.3 建立健全本单位配电运行管理的各种设备档案和技术资料,保证配网及其设备基础资料准确、完整并修改及时。 3.4 掌握配网及其设备的运行状况,收集整理有关运行数据,积极组织开展各类配电运行分析活动,形成有关技术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 3.5 编制配电设备运行、检修(大修、反措)工作计划,督促、检查配电设备缺陷消除,落实有关反事故措施的执行。 3.6 根据配电网运行情况和负荷发展情况,提出配网建设与改造建议,参与制订本单位配网的发展规划,参加配电工程、业扩工程的设计审查,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生产准备和启动投运工作。 3.7 积极运用配电新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及时归纳总结并提出工作建议,努力提高配电运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3.8 加强配电运行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和岗位培训,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活动以及多种形式的技术练兵,组织开展运行班组竞赛评比和专业经验交流活动,全面提高配电运行人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4 安全管理 4.1 安全生产制度及现场管理 4.1.1 建立健全工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文件,加强安全资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文件、安全活动记录、安全工器具台帐、自查自检材料等)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4.1.2 加强配电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及时纠正、制止违章;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章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教育、批评或处罚,必要时报上级部门。 4.1.3 对配电故障及严重不安全情况,配合公司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举一反三,落实防范措施,填写配电故障报告。 4.1.4 组织落实公司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 4.2 安全技术教育与安全活动 4.2.1 组织安全规程、现场运行规程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规定等的学习,并结合事故通报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4.2.2 每年组织有关运行人员参加触电急救培训,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 4.2.3 每年组织有关运行人员参加消防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及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4.2.4 配合公司对新进工区的生产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组织、落实工区及班组的安全教育及考试。 4.2.5 结合每周安全活动,对有关运行人员按照岗位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参加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4.2.6 结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布置每周安全活动重点内容,主要应包括前阶段工作回顾、下阶段主要工作及危险点分析、学习事故及异常情况通报等内容。 4.3 安全工器具及消防设施管理 4.3.1 按规定,为生产现场配备足够的安全工器具及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帮助班组解决安全工器具管理中的问题。 4.3.2 根据规定周期,及时安排进行检测、试验,确保完好。 4.3.3 检查动火工作票的执行情况及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配合公司保卫部门帮助班组解决消防设施管理中的问题,完善管理制度。 5 运行管理 5.1 配电设施现场运行规程管理 5.1.1 现场运行规程的范围应覆盖各类现役配电设施,现场运行规程的管理要求应以配电运行人员为主要管理对象,做到与现场实际相符,强化现场规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关运行操作、故障及异常情况处理等方面内容应作明确详细的规定。 5.1.2 现场运行规程应结合本单位运行经验,按照有关标准和专业规程编写。对于本单位新采用的设备,必须制订相应的现场运行规程,可以参照其它运行单位的经验及供货厂商提出的有关要求编制。 5.1.3 配电设施发生变动、具备新的运行经验以及上级颁发新的反事故措施时应及时对现场运行规程进行审核,必要时应制定补充规定对原有内容进行补充、完善。配电现场运行规程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平时应注意对版本及增补内容进行控制与管理。 5.1.4 现场运行规程由配电工区负责编写和修订,各级供电公司的生产技术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2 巡视管理 5.2.1 配电设施的巡视工作应按照“定人、定设备、定周期、保安全”的原则,根据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巡视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5.2.2 每月应根据年度巡视工作安排,结合设备运行状况、环境变化情况、气候特点以及生产技术部门的要求等制定具体的巡视工作计划和巡视要求。针对季节性特点、气候情况、负荷情况以及为检查与监督巡视工作质量,每年应组织安排一定次数的、有重点的特殊性巡视工作。下列情况下宜安排特殊性巡视: 1) 新投运的设备、大修预试后的设备,以及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的设备; 2) 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和有II类以上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的设备; 3) 超负荷运行的设备和发生故障后可能出现超负荷的设备; 4) 根据检修和试验情况,有薄弱环节或可能造成缺陷的设备; 5) 上级通知有重要保电任务期间; 6) 外力破坏或恶劣自然条件对设备安全运行有影响时。 5.2.3 所辖配电设施发生故障后应及时组织故障巡视以迅速查明故障地点和故障发生的原因。 5.2.4 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记录、分析、汇总,设备缺陷要及时按照缺陷管理流程进行处理。每月5日前应统计汇总上月设备巡视工作完成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填入配电运行月报中并上报市公司生产技术部门。每年运行工作总结应对一年的巡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现行巡视周期及内容的效果,为配电设施巡视策略提出修改建议和依据。 5.3 试验与测量管理 5.3.1 每年应按照现场运行规程的要求和季节性工作特点制定配电设施预防性试验和测量年度工作安排。 5.3.2 每月应根据年度预防性试验安排,结合设备停电工作情况以及运行状况制定具体的预防性试验工作计划,并监督月度预防性试验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5.3.3 每季度应结合配网季节性运行特点和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安排配电设施负荷、温度、电压、接地电阻、交跨距离等测量工作。 5.3.4 试验和测量的有关数据要及时进行记录、分析和汇总,通过试验和测量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缺陷管理流程进行处理。每月5日前应统计汇总设备试验与测量工作完成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填入配电运行月报中并上报市公司生产技术部门。每年运行工作总结应对一年的试验和测量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为配电设施修试及运行策略提出修改建议和依据。 5.4 缺陷管理 5.4.1 应根据省公司和本企业制定的缺陷管理制度,实行缺陷的闭环管理,明确各类缺陷的处理时限,保证缺陷管理流程畅通。 5.4.2 运行中发现的各类设备缺陷应及时登录并按照配电设施现场运行规程的缺陷分类标准及时进行分类和处理。 5.4.3 每月5日前应对所辖配电设备上月的缺陷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将I、II类缺陷发生和消除情况上报市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同时要结合配电设施停电情况制定下月缺陷处理计划并监督检修部门及时安排处理。 5.4.4 每年应对一年的故障及缺陷管理情况进行统计和总结,并按照设备类别和缺陷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为配电设施选型及维护策略提出修改建议和依据。年度一、二类缺陷消除率应达到100,三类大于60%。 5.5 停送电管理 5.5.1 配网停送电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有关配电设施停送电管理规定执行,依据公司下达的供电可*性分解指标,实行可*性指标目标管理和配网停送电工作计划管理。 5.5.2 每月应汇总编制工区管辖范围内配电设备停电需求(或工区调度权限范围内的配电设施停电需求),提出下月配电设施停电需求计划,经公司月度停电平衡会讨论确定后执行。配电设施的临时停电应严格控制并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5.5.3 配电设施的停送电操作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设备倒闸操作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操作人员应提前到达操作现场,操作完毕后应立刻汇报。对于调电操作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合环调电。 5.5.4 配电设施停送电情况应按照供电可*性统计要求进行统计,每月对可*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校核,每季应按照要求完成可*性统计报表。 5.6 运行分析 5.6.1 每月应组织召开一次运行分析会, 工区分管运行的主任、运行专责、运行班长及相关人员应参加会议。 5.6.2 运行分析的重点内容是:生产运行的技术经济指标;配电设备的主要运行参数和运行方式的安全性、合理性、经济性;重大和频发性的设备缺陷;运行生产中的异常情况;“两票三制”、文明生产的执行情况;运行操作、调整及运行规程执行情况;设备检修、试验质量及设备的健康水平;设备及系统方式、操作方面的改进和合理化建议等。运行分析会应形成配电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并于下月5日前填入配电运行月报中并上报市公司生产技术部门。 5.6.3 每年夏季用电高峰到来前应组织专题的运行分析工作,对配电线路和配电变压器的负载情况以及夏季用电高峰期间负荷的情况进行预计和分析,提出并实施负荷分割调整方案(建议),必要时应制定相关的负荷调整预案(建议)。此外应对高温、高负荷情况下易发生故障的配电设备进行重点分析,提出并实施有关整改措施。迎峰渡夏工作结束后应组织专题的分析总结,为配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安排提供依据。 5.6.4 故障及异常情况发生后,应根据故障和异常情况的性质以及涉及范围,组织有关人员对故障的经过、原因及责任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对策。每月5日前应对上月的配电故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填入配电运行月报中并上报市公司生产技术部门。 5.6.5 应有重点的逐步开展配电变压器的运行情况、负载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积累有关运行资料,提高配电变压器的经济运行水平和低压供电质量。 5.7 工程管理 5.7.1 每年应根据配网运行情况和预计的负荷发展情况提出下年度配网建设与改造的工程项目建议计划。同时应结合上级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及安全措施提出配电设施的大修、反措和安措建议计划。 5.7.2 应参加或组织配网新建与改造工程、客户业扩工程的方案制定和初步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等方面的工作。 5.7.3 应参加或组织对配网新建、改造、业扩、检修、试验等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配电设备应在各种图纸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现场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5.8 设备标志管理 5.8.1 所有配电设施应具备明显、清晰、统一的运行标志,应根据有关规定,制定配电线路及设备标志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8.2 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命名、编号、标志牌、警示牌等应规范统一,配电线路及设备的现场标志牌、警示牌缺损时应及时补充和恢复。 6 人员技术培训 6.1 编制运行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配合教育培训部门开展职工技术培训。 6.2 组织参加新设备、新技术应用讲座。 6.3 经常进行现场考问,检查培训的效果,督促打好扎实的业务基础,提高工作技能。 6.4 制定学员、新配电设施投运前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6.5 结合季节性特点和配电设施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反事故演习。 7 技术资料管理 7.1 应加强有关规程、规定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对本单位制定的规程、规定应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应具备下列规程、制度 7.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所DL408-91、电力线路部分DL409-91); 7.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7.1.3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7.1.4 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 206-87); 7.1.5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601-1996); 7.1.6 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程(GB 50217-94); 7.1.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1997); 7.1.8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1997); 7.1.9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SD 292-1988); 7.1.10 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7.1.11 变压器运行规程(DL/T 572-1995); 7.1.12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7.1.1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1991); 7.1.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7-1990); 7.1.15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 602-1996); 7.1.16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7.1.17 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率统计评价规程(暂行); 7.1.18 各类配电设备现场运行规程; 7.1.19 配网调度规程; 7.1.20 上级单位下发、转发的配电管理标准、规章制度; 7.1.21 本单位制定的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主要有: 1) 市公司配电检修管理制度; 2) 市公司配电运行管理制度; 3) 市公司开闭所、配电所管理制度; 4) 市公司电缆、环网柜、分支箱管理制度; 5) 市公司配电施工、验收管理制度; 6) 市公司配电设备标志管理制度 7) 市公司用户可*性管理制度; 8) 市公司配网停、送电管理办法; 9) 市公司配电设施故障、抢修管理办法; 10) 市公司配网竞赛条例; 7.1.22 以上规程的补充修订文件和其他有关规程、规定。 7.2 应加强配电资料和图纸的管理工作,并积极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管理。配电资料和图纸应根据现场变动情况及时作相应的修改和补充,使其与现场情况保持一致。应具备的资料和图纸主要有: 7.2.1 配电设备出厂资料(图纸、说明书、合格证、试验报告)等; 7.2.2 工程竣工图纸; 7.2.3 配电系统运行方式图板或图纸; 7.2.4 配电系统单线图、网络图; 7.2.5 低压台片图; 7.2.6 架空线路杆塔台帐; 7.2.7 电缆线路台帐; 7.2.8 变压器设备台帐; 7.2.9 环网柜设备台帐; 7.2.10 电缆分支箱设备台帐; 7.2.11 开闭所设备台帐; 7.2.12 配电室设备台帐; 7.2.13 柱上开关台帐; 7.2.14 线路避雷器台帐; 7.2.15 架空、电缆线路路径协议文件; 7.2.16 电缆地理走向图; 7.2.17 开闭所、配电房、箱变平面布置图(包括接地图); 7.2.18 电缆管道断面、沟、井图; 7.2.19 电缆穿管图及编号记录; 7.2.20 开闭所、配电房、箱变运行方式接线图。 7.3 应建立下列记录 7.3.1 设备巡视记录; 7.3.2 设备缺陷记录; 7.3.3 设备检修、施工记录及竣工报告、试验报告、验收报告; 7.3.4 预防性试验记录; 7.3.5 配电线路交*跨越记录及交*跨越统计表; 7.3.6 接地电阻测量记录; 7.3.7 公用变压器负荷测量记录; 7.3.8 安全工器具试验记录; 7.3.9 配电设备变动(更正)通知单; 7.3.10 运行日志; 7.3.11 工作票、操作票; 7.3.12 配电设备检修计划; 7.3.13 季度、月度停电计划; 7.3.14 停电申请; 7.3.15 事故备品清册; 7.3.16 配电设备障碍记录及分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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