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西小区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部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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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屏西小区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部分)招标单位福州市屏西小区代理单位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陈 卫联系电话87734737、87729788招标编号闽泓2006招005号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工程概况工程规模123m2工程投资额约150万元人民币建设地点屏西小区招标内容污水处理站改造(设备安装部分)招标工作时间、地点安排如下:工作内容时 间地点发布招标公告2006年8月7日-8月11日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电子屏幕、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发放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2006年8月7日-8月11日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泓业公司代表处招标文件质疑8月14日17:00前无记名书面传真或网络质疑招标文件答疑8月16日17:00前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递交投标文件2006年9月4日09:00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会议室开标、评标2006年9月4日09:00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会议室定 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后15日内福州市水环境开发公司中标结果公示定标后公示三天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发放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闽泓业2006招005号 屏西小区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部份)招 标 文 件招标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总 目 录第一卷第1篇 投标须知第2篇 合同通用条款第3篇 合同专用条款第4篇 合同格式第二卷第5篇 技术规范第三卷第6篇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第7篇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第8篇 辅助资料表第四卷第9篇 工程量清单(另附)第10篇 图纸(另附)目 录第一卷第1篇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7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 92、资金来源 93、合格的投标人 94、投标费用 105、勘察现场 10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 107、招标文件澄清 118、招标文件的修改 119、招标工程控制价 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货币13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312、投标文件的组成1313、投标文件有效期1414、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1415、报价说明15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718、投标截止日期18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五、开标20、开标注意事项1821、开标程序18六、评标22、评标机构1923、评标原则及程序1924、资格标书评审2025、商务标书评审2026、商务标书的响应性鉴定2127、细微偏差的修正2228、合理性报价分析2229、评标报告2230、评标内容的保密23七、合同的授予31、中标通知书2332、合同授予标准233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434、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2435、履约保证金2536、取消中标资格条件25第2篇 合同通用条款25第3篇 合同专用条款26第4篇 合同文件格式合同协议书格式31第二卷 第5篇 技术规范和要求(另册)39第三卷第6篇 资格标书格式一、资格审查申请书41二、诚信承诺书42三、投标人企业状况表43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4五、项目经理委任书45六、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时)46七、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47八、未禁止投标、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承诺书48九、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49十、其它证明材料50第7篇 商务标书格式一、投标书51二、投标书附录52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53四、辅助资料71第四卷第8篇 工程量清单(另册)第9篇 图纸(另册)第10篇 招标工程控制价(另册)第一卷第1篇 投标须知第2篇 合同通用条款第3篇 合同专用条款第4篇 合同格式第1篇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款号 具体信息或数据1 1.1 招标人名称: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公司地址:福州市工业路29号电话:0591- 83340049 传真:0591- 83340049邮编:350100 联系人:郑小姐2 1.1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323号安华苑写字楼七层电话:0591-87734737 、87729788 传真:0591-87734700邮编:350003 联系人:陈小姐3 1.1 工程名称:屏西小区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部份)建设地点:福州市屏西小区工程规模:123m2工程造价:约150万人民币要求质量标准:合格要求工期:90日历天招标范围:设备以及工艺管道安装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4 2.1 本项目经市计委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5 3.2.2 资质等级要求: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序号 条款号 具体信息或数据6 7.1 投标质疑时限:2006年8月14日17:00前投标答疑时限:2006年8月16日17:00前质疑媒介: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本项目答疑栏或059187734700(传真)答疑媒介: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本项目答疑栏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7 13.1 投标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8 14.1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2万元9 15.2 报价方式:综合单价方式10 16.2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标书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商务标书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技术标书正本壹份,副本叁份11 17.5 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会议室单位: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2 18.1 投标截止日期:2006年9月4日09:00时13 20.1 开标时间:2006年9月4日09:00时地点: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会议室14 23.1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5 32.1 签订合同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16 35.1 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提交的为合同价5%、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为合同价的10%投 标 须 知一、总 则1、 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3项。1.2 本项目业主(即投标须知前附表所写明的招标人)愿意接受为修建、完成前附表第3项所定义的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1.3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根据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以及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 资金来源2.1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3、 合格的投标人3.1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3.2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3.2.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2 投标人应具备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要求的企业资质等级,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3.2.3 投标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4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三级(或以上)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其执业单位(以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的注册单位或有效的变更记录为准)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3.2.5 投标人按要求提交合格的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3.2.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勘察现场5.1 投标人应于投标答疑时限前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的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 代理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代理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款、第8条款发出的补充通知和其他有效函件以及招标投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卷 第1篇 投标须知 第2篇 合同通用条款 第3篇 合同专用条款 第4篇 合同格式第二卷 第5篇 技术规范第三卷 第6篇 资格标书格式 第7篇 商务标书格式第四卷 第8篇 工程量清单第9篇 图纸第10篇 招标工程控制价(另册)6.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若有发现残缺等问题,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前内向代理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和代理单位对此不负任何责任。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3当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7、招标文件澄清7.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必须于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投标质疑时限前以无记名传真或网络的形式向代理单位提出。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代理单位都将以书面形式于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投标答疑时限前及所述媒介上公告,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具有约束作用。对超出规定时间提出的问题,代理单位视具体情况可以不予解答。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日前,代理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8.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在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媒介上公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确定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充分考虑进去,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8.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的公告一经发出,无论投标人是否获取到信息,都将视为已接受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8.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同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9、招标工程控制价9.1 招标工程控制价应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技术规范、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施工现场情况编制与审核。9.2 招标工程控制价参照:(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2)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3)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4)2003版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5)主要材料价格参照2005年福州市安装工程材料价格第16册、福建工程造价信息中的2006年6月福州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信息预算价;(6)机械台班单价按2006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调整;(7)企业管理费调整按闽建筑200525号文执行;(8)利润率调整按闽建筑200515号文执行;(9)人工预算单价调整按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执行;(10)工程排污费暂不计入招标工程控制价。9.3 本工程的招标工程控制价(另册提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中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 投标文件由资格标书、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组成:(一)资格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审查申请书;2、诚信承诺书;3、投标人企业状况表;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项目经理委任书;6、授权委托书;7、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招投标期间未承担在建工程及中标工程的承诺书;8、未被禁止投标、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承诺书;9、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10、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证明材料。(二)商务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书;投标书附录;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以及投标报价计算书;辅助资料。(三)技术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技术标书的编制应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满足第二卷第四篇技术规范和要求中相应设备的关键性的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主要内容如下:(1) 机械设备(2) 电气设备(3) 仪表及自控设备(4) 运输设备(5) 空气净化装置(6) 电脑设备12.2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提供的表格格式,可以增加、扩展格式内容,但不允许删减格式内容(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表三表十四可使用电脑软件自动生成)。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的应随带其原件于评标会场外待备查。12.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2.4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交一份投标报价(含工程预算书)的电子拷盘。13、投标有效期13.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13.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未书面答复者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其投标失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4条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4、投标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14.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8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14.2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工程控制价的85%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对其差额部分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的数额不得小于该差额,否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的低价风险保证金将按月工程实际完成量同比例退还。无论何种原因,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时,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按照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格中标,其投标报价与中标价的差额,将从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低价风险保证金中没收并补给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时,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以此类推。14.3 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均应当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属地基本账户于投标截止日前汇达以下指定账户,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工程名称及用途(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指定账户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到账单作为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的依据。指定账户帐户名称: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帐 号: 11806010010000654714.4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须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后退还。14.5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14.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4.5.2 投标人对评标、定标施加任何影响或扰乱正常开标、评标程序的;14.5.3 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4.5.4 违反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14.5.5 投标人隐瞒真实情况、套标、串标或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的;14.5.6 招标文件中的其它规定。15、报价说明15.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办法(闽建法20043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参照企业定额、福建省建设厅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材料市场价格信息。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5.2 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计价。15.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工程的全部招标范围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5.4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投标人恶意减少或修改工程量清单项目和数量的,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在工程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15.5 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的办法进行投标报价,而应当体现在各项单价中。投标报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投标总价、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含税工程造价必须与投标书总价一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单位工程规费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和汇总表的价格应互相衔接。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除工程排污费暂不计外)和税金的取费标准应当按照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的有关规定计算并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否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5.6 投标报价的劳保费用按甲类计取,投标人应在商务标书中附入省建设厅颁发的劳保核定卡复印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按核定取费类别计取劳保费用,并随带原件备查。15.7 综合单价应当考虑市场风险因素,风险费用应包括在综合单价各组成中。15.8 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项目标价时,应参阅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部分。15.9 投标人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5.10 工程量清单经福州市财政审核部门审核后,作为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共同基础。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天内与清单编制单位将工程量清单核对完,并以重新核对的工程量清单计算总价,计入总价合同包干使用,施工时不再调整。15.11 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15.11.1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投标人暂不需考虑;15.11.2 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15.12 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15.13 本工程招标人对主要材料确定了三种参考品牌,投标人在报价时可以从中选择一种品牌进行报价,并在报价文件中标明所采用的品牌。主要材料参考品牌为:潜水泵的品牌为海斯特、飞力、ABS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6.2 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的规定份数提交。除技术标书副本以外均应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16.3 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统一采用A4纸规格装订成册。正、副本均应按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标书副本除外),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授权人签章,但在投标书中应附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16.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经确认的校对章。16.5 技术标书的特殊要求:技术标书为暗标,字体统一用四号宋体字打印。副本封面应使用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封面且不得添加任何标识,副本中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滑线、边框、阴影、页眉、页码、人员名字及任何能体现或暗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或者是明显区别于其它投标人的标识,否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若需体现人员姓名、投标人名称或工程名称等,应用表示。16.6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由本单位注册登记合格的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同时在报价标书中应附上其有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16.7 投标人本单位若无合格的造价工程师,则应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投标报价预算书,该中介机构应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并将委托协议书原件与复印件分别附在报价标书的正本与副本中。具体要求应参照本须知16.6条款,且该中介机构不得同时接受同一项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委托,否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6.8 投标人若有委托中介机构的,应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中介机构及编制人员告知代理单位。16.9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单位的认定,只能以其执业资格注册单位或证书上注明的合法变更为准。16.10 本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章的均为签字并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7.1 投标人应将资格标书、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分别密封。17.2 资格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先分别单独密封在两个内封套内,并在内封套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再将两个内封套同时密封在一个外封套中。在内、外层封套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17.3 商务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先分别单独密封在两个内封套内,并在内封套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再将两个内封套同时密封在一个外封套中。在内、外层封套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17.4 技术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先分别单独密封在两个内封套内,并在内封套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再将两个内封套同时密封在一个外封套中。在内、外层封套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17.6 内外层封套上均应标明资格标书(或商务标书或技术标书)、招标编号、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及邮政编码,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7.7 投标文件由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有效身份证件及代理公司出具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递交至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地点和单位。17.8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要求密封和标志的,招标代理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8、投标截止日期18.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8.2 代理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 8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代理单位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8.3 代理单位可以拒绝或原封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8.4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名(不含3名)时,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不能更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9.2 投标人的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6、17条款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9.3 根据本须知第 13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 标20、开标注意事项20.1 招标人邀请全部的投标人于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进入开标会,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做必要的澄清外,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会场。20.2 开标会议由代理单位组织并主持。在会议过程中,与会者应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安静,未经同意不得在会场中随意走动。20.3 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记录。20.4 投标人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随带项目经理证及身份证原件)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若未按规定出席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1、开标程序:21.1 唱标前,由投标人或其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1.2 商务标的开启:首先说明标有“修改”或“撤回”字样包封的投标人名称(如果有),随后当众宣读商务标书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工期、投标质量承诺等内容。21.3 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唱标内容与结果。投标人如未派代表签字确认的,则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21.4 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记录。21.5 唱标结束后进入评标阶段。六、评 标22、评标机构22.1 评标机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构成。22.2 评标委员会仅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3、评标原则及程序23.1 坚持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按评审后的投标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形成的评标结论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23.2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细微偏差的修正不在此列)。23.3 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分阶段评审,评标委员会在资格标评审结束,对评审结果做出书面说明并确定该阶段合格投标人后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24、资格标书评审24.1 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原件进行核查,原则上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的30分钟内应将原件送达指定地点,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该有关资料视为无效,原件核对后予以退还。24.2 按各标段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下称原排序), 对“原排序”前五名的投标人的资格标书进行评审,若出现“原排序”前五名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不足三家时,则继续选取“原排序”靠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标及响应性审查,直至使得“原排序”靠前的有效标不少于3名。24.3 资格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24.3.1 投标人未通过本须知第3条款合格条件评审的;24.3.2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4.3.3 未按规定要求签章或未加盖公章的;24.3.4 投标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24.3.5 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25、技术标书评审25.1首先在监标人的监督下对资格标书评审合格的技术标书副本进行随机编号;25.2将编号后的技术标书副本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25.3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技术标书副本进行合格与不合格的评审;技术标书应满足第二卷第四篇技术规范和要求中相应设备的关键性的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技术规范中已用*号标出)。否则视为实质性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进入商务标书的评审。25.3.1机械设备符合技术规范和要求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的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25.3.2电气设备符合技术规范和要求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的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25.3.3仪表及自控设备符合技术规范和要求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的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25.3.4运输设备符合技术规范和要求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的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25.3.5空气净化装置符合技术规范和要求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的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25.3.6电脑设备符合技术规范和要求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的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25.4开启技术标书正本与经评审合格的技术标书副本进行核对投标人名称,并对技术标书正本进行响应性审查,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作废标处理。26、商务标书评审26.1 通过资格标和技术标评审的 “原排序”靠前的五名投标人商务标进行响应性审查;26.2 在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选取“原排序”在前的三名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是否对其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修正。如某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过算术性修正后高于“原排序”的第四名,则其退回到“原排序”并替换为“原排序”第四名的报价进行算术性修正;26.3 按照算术性修正后(如果有)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重新排序;26.4 按经评审后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的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27、商务标书的响应性鉴定27.1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原件进行核查,原则上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的30分钟内应将原件送达指定地点,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该有关资料视为无效,原件核对后予以退还。27.2 商务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27.2.1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7.2.2 未按规定要求签章或未加盖公章的;27.2.3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工程控制价的;27.2.4 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和税金的取费标准未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计算或未在投标报价中单列的;27.2.5 不符合本须知第16.6条款规定的;27.2.6 不符合本须知第16.7条款规定的;27.2.7 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27.2.8 投标人拒不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修正的;27.1.9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7.1.10 恶意减少或修改工程量清单项目和数量的;27.1.11 若所有有效报价均高出工程控制价的95%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的投标报价; 27.1.12 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27.2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规范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7.3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出“原排序”排名,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27.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若有效标不足3名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原则上应当否决全部投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因特殊情况未否决所有投标的,应提出充分的理由,并在评标决议中做出详细说明。28、细微偏差的修正(算术性修正)28.1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8.2 评标机构将可能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原排序”前三名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8.2.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8.2.2 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机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8.3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9、报价合理性分析29.1 评标委员会参考招标工程控制价,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评审,审查其单价构成和水平是否合理,有无严重不平衡报价和漏报项目、机械和材料等方面报价有无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又无合理可信理由、投标报价是否出现明显低于企业成本的低价项目等。29.2 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如果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而投标书中又无合理可信理由时,应当向投标人进行质询:29.2.1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招标工程控制价或其它投标人报价的;29.2.2 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明显低于我省现行相应定额消耗量或其它投标人的;29.2.3 人工单价明显低于现行人工预算单价或其它投标人的;29.2.4 主要材料、设备单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其它投标人的;29.2.5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明显低于现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或其它投标人的;29.2.6 企业管理费及赶工措施费、夜间施工费等措施费用明显低于取费标准或其它投标人的;29.2.7 按税务部门核定缴纳所得税的投标人,未将企业利润计入投标报价的;29.2.8 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质询的其它问题。29.3 对评标委员会的质询,投标人应当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半数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报价:29.3.1 投标人拒绝说明的;29.3.2 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29.3.3 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29.3.4 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理由的。29.4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将继续选取排序在后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修正和合理性分析。29.5 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委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送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投标文件不予进行下步评审,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或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30、评标报告30.1 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委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对否决投标的情况做详细说明。30.2 经评审后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分别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最低评标价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情况时,按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须序。30.3 评标报告由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评委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31、评标内容的保密31.1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工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31.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代理单位和评标机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七、合同的授予32、中标通知书32.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出现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6条规定的情况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2 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中标结果将依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接到监督机关暂缓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书面通知,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人对中标人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工程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32.3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2.4 代理单位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将以书面形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32.5 本工程的中标人若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经有关部门查实后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33、合同授予标准33.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确定的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34.1 中标人应当在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前往指定的地点和招标人签订合同。34.2 合同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35、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35.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35.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35.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6、履约担保36.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以现金、支票或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以现金形式提交的为合同价的5%,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为合同价的10%)36.2 如果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同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由其他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36.3 履约保证金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予以退还。37、取消中标资格条件37.1 投标人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7.1.1 中标人未能满足36条款的要求;37.1.2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37.1.3中标人不履行投标文件所作的承诺;37.1.4中标人有违法行为;37.1.5中标人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进场开工;37.1.6投标时拟派项目经理在签约时未能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37.2若发生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招标人依照评委会推荐的中标侯选人排序递补确定中标人。第2篇 合同通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一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执行,请投标人自行购买使用。第3篇 合同专用条款一、工程概况及综合说明:1.1 工程名称:屏西小区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设备安装部份)1.2 建设地点:福州市屏西小区1.3 发 包 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公司1.4 承 包 人:中标人1.5 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6 现场条件及状况:已具备三通一平 二、工程承包范围:2.1按照发包人提供的经审批的福州市屏西小区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书中所包括的项目内容及总则第2条所述的招标范围的内容。三、发包人的工作:3.1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应支付费用的承担,双方约定为:保护工作由承包人承担,保护工作所需费用由发包人签证确认;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除外。四、承包人的工作:4.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4.1.1若发生工程事故则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向发包人代表提供工程事故报告;4.1.2负责对施工场地交通等管理及费用的承担;4.1.3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在竣工交付前的保护,并承担其费用;4.1.4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4.1.5负责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现场应达到施工场地不遗留余土、路面清洗干净;符合验收要求;4.2承包人应签订并遵守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的合同协议书,如需要经双方同意可进行适当修改;4.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承担返工或赔偿的责任;4.4所有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5承包人在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由甲方提供。4.6土建承包人将与设备供应商、设计人员召开设计联络会,共同会签设备安装预埋件图纸。土建承包人应按会签后的图纸进行放样,并由设备供应商进行复核,并做好书面记录。五、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5.开工日期为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发包人通知开工的日期。6.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在签定施工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时向发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7.竣工日期为通过竣工验收,送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若需返修后才能达到竣工质量要求的,应为承包人修复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8.施工工期(以开工日期为基准日起计)8.1本工程施工工期:90日历天8.2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其支付方法如下: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为每日历天人民币3000元,该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六、质量与验收9.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0.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施工图 (包括设计变更图纸)、图纸会审纪要等技术资料和按现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组织施工及验收,并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1.若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的,承包人应立即报告招标人与设计人,由设计部门提出补救措施,承包人负责修至符合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经再次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12.为了保证工期和质量,承包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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