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公务员局网:2013年厦门市同安区事业单位120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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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交流群:52450247 中公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 2013年福建厦门市同安区事业单位补充120名人员 相关推荐: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真题厦门市同安区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补充编内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简章厦门市同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120名。简章如下:一、招聘范围本次共招聘81个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一。二、招聘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三、报名有关事项(一)报名时间、地点、方法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7月22日至7月30日(双休日除外),具体报名时间、地点详见附件二。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表见附件三,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上),并提供能证明符合拟报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咨询电话见附件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报名点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收取报名费人民币80元,审查不通过的将告知不通过原因。资格复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公务员局、市公务员局同意后方可招聘。(二)信息校对及准考证领取:请报考人员于2013年8月12日后登录区公务员局网站(四、考试办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一)笔试1.招聘岗位要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符合条件的免笔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其它情况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2.笔试由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13年8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各个岗位笔试内容见附件二。3.加分规定(1).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2).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1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基层毕业生是指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4.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101-160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201-221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二)面试1.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2.面试由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 101-160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60%和4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201-221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为面试成绩。五、体检与考核(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区公务员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将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公务员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局和区公务员局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再上报市人事行政部门决定是否递补。六、办理聘用手续(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区公务员局网站(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须于公示结束后三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完整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三)150-160十一个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区卫生局的统一分配。七、其它事项(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及非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二)招聘政策可查询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报名手续、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二)。(三)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见附件四)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关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或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表或论文发表情况或学校证明等有效凭证,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会同区公务员局负责认定。(四)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五)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认证)。(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报考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有效凭证。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经验)。(八)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3年7月 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3年7月 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有XX条件“以上”的,含XX条件。如: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指具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九)招聘单位拟聘人员的聘用须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原则、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及拟聘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如招聘单位专技岗位数量不足或应聘人员不具备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十)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3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年龄超过岗位要求最高年龄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会同区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十一)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尚未到政府人事、教育部门办理就业审批及报到手续的人员。(十二)户籍要求为厦门的,不含在厦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厦门生源(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户籍、学籍均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十三)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进入考核环节前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十四)全日制普通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十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厦门市职改办最终认定),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十六)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十七)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十八)本次招聘工作在市公务员局指导监督和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十九)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区公务员局网站(二十)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附件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附件二、报名地点、时间和笔试内容.doc附件三、报名表.doc附件四、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厦门市同安区公务员局2013年7月11日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38号金码大厦B座9层、11层、17层全国统一报名电话:4006-300-999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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