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范本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甲 方:住址:身份证号 :乙 方:住址:身份证号 :甲 ,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事宜 ,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达成如下协议.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1, 公司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 元5,经营范围 :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 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 ,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 ,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1, 启动资金 元(1) 甲方出资元 ,占启动资金的50%;(2)乙方出资元 ,占启动资金的50%;(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 ,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 ),公司开业后 ,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 甲 , 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2,注册资金(本) 元(1)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 占注册资本的50%;(2)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 占注册资本的50%;(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 ,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4) 甲 , 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 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 ,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 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 款处理 ; 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2)检查公司财务;(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 ,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 ,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5,重大事项处理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 ,须经甲 ,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 ,个人提供担保的(2)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 ,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 ,按如下方式处理 : .6, 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资金,财务管理1, 公司成立前, 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 ,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2, 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五 ,盈亏分配1,利润和亏损, 甲 ,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2,公司税后利润 ,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 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 以上,可不再提取.六 ,转股或退股的约定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 ,股东不得转让股权. 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 ,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 ,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股东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 ,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4) 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 ,需要增资的 ,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七 ,协议的解除或终止1, 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 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 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解除后:(1) 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 , 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 ,违约责任1, 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 , 未足额 ,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2, 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九 ,其他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3,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本协议一式贰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 (签章 ): 乙方(签章):签订时间 :XX 年 月 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达成一致意见, 同意共同出资惠州市三益精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如下协议,以明晰双方权利义务。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惠州市三益精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情况公司由甲 ,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第三条公司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 (大写)万元整(),其中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大写)万元整(),出资方式有 (货币、实物、 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第四条 甲乙双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第五条 甲乙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甲方应在 年 _月 _ 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设备转让给公司。乙方应在 年 _月 _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 人民币 万元足额存入公司的现有账户。公司的现有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名: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 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 ) 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的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第七条 甲、 乙中任何一方, 可向其他方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和股权, 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出资额或股权,必须取得另一方出资人书面同意(经股东会决议)。违反此规定的,转让无效。第三章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第八条 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利润。第九条 公司以每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 每一个经营周期届满后, 公司财务人员应在二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 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 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及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同意后实行分配。公司税后利润 ,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 ,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2)股东利润分配:每年九月份上年度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占股比例分配,预留35%作为公司发展基金不予分配。并按照公司利润目标达成状况对直接管理者实行奖励(奖励方法:2012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间年纯利润为200 万元,超出 200 万元,超出200 万元部分按10%提留给管理者予以奖励,剩余利润再按甲乙双方所占比例分配。(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 以上 ,可不再提取。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决策人,施行执行董事负责制。第十一条乙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三)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四 )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按表决权计算多数,即按照出资比例或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于每年 _ 月召开。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四条公司的第一任监事为甲方兼公司总经理。监事由股东选举产生。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一)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二)检查公司财务;(三)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四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五章重大事项的处理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2)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出资比例多少来处理: .第六章协议的解除或终止第十六条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2 本协议解除后:(1) 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 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第七章转股、退股、禁止行为的约定第十七条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 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 ,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 ,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第十八条退股:(1)一方股东 ,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 甲 乙双方不得在公司经营不利时退股,如出现此款事宜,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退出,扣除该退出股东在公司所占股份的 10%后在予以结算退出,(例如:甲方或乙方退出则扣除 10% 的股东后按70% 的股份结算)。 继续经营本公司的股东必须在六个月内予以结清,负责按银行利息计算滞纳金。(3)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股东有特殊原因须退出时,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原股东优先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须从退出之日起3 个月内结清,否则按银行利息计算),如原股东不愿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则退出股东须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则不予退出。(4)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5) 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第十九条禁止行为:1 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任何名义进行同类产品的商业活动。2 禁止股东私自开设和本公司同类产品的公司。3 如股东违反上述两条,一经发现,则按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第八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第二十条协议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 %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 法院提起诉讼。第九章附 则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作方也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相应条款。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