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屋租赁备案缴税房屋租赁缴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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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屋租赁备案缴税房屋租赁缴税标准房屋租赁缴税标准以月租5000元为例计算各税额?个人出租计算:(1)营业税=5000*3%/2=75元(2)城建税二75*7%=5. 25元(3)教育费 附加=75*3%=2. 25 元(4)房产税=5000*4%=200 元单位出租计算:(1)营业税二3000*5%二250元(2)城建税=250*7%=17. 5元(3)教育费 附加=250*3%=7. 5 元(4)房产税=5000*12%=600 元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 十三条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e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省、口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 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2、房租收入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问:我一直搞不懂房屋出租税费是咋算,能不能给举个例子,比如70平方米口有产 权的房子,占地面积是10平方米,租赁价格是2000元,出租方应该缴纳的税费是咋算的? 最后是多少?答:出租方每月出租该套房产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以下等号后数字单位均为元),(1)营业税:月租金收入X3%,即2000 X 3%=60;(2)城建税:营业税X(l%或5%或7%)(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 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按照在市区标准 计算即 60X7%=4. 2;(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X3%(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即60X3%=1.8;地方教育 附加:营业税XI%,即60X1$二0.6;(5)房产税:月租金收入X4%,即2000X4%=80;(6)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2个月X占地面积,岛内土地使用税为每平 方米6元,6十12个月X 10=5(每月);(7) 印花税:月租金收入X0. 001,即2000X0. 001=20上述(1)-(7)项合计稅费为: 153. 6。(8) 个人所得税=(2000-153. 6-800) X 10%=104. 64。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代 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为基 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1、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1) 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原则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是房屋租赁税费计征的核心问题。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主要有两 个原则:一是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二是核定租金原则。 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 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 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核定租金收入原则以宝安区为例,宝安区私人房屋租赁税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把宝安区私人房屋分 为居民口建房和居民非口建房、集资房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居民非口建房、集资房釆用合 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租金收入。除对需要按实际租金收入开具发票的居民口建 出租房按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租金收入外,其它居民口建房采用核定方式确 定租金收入。这种采用核定方式认定的租金称为核定租金。(2) 居民口建房租金收入核定的方法和程序 核定租金收入的计算公式核定租金收入二住宅租金收入商业租金收入住宅租金收入二可出租住宅面积X住宅指导租金X住宅出租率商业租金收入二商铺面积X商业指导租金X商铺出租率可出租住宅面积二(整栋房屋层数一业主口用层数)X每层平均建筑面积商铺面积二商铺租赁双方合同约定实际面积居艮口建房建筑面积是征收税费的计算依据。居民口建房税费征收以栋为单位计算总 建筑面积。如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有效材料表明同一栋楼房的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分属两 位或两位以上业主的,可对业主分别计算总建筑面积。住宅指导租金和商业指导租金为市租赁管理办每年度公布的房屋租赁指导租金,特殊 情况下也可采用租赁管理所上报区、市租赁管理办批准的指导租金。住宅出租率和商铺出租率为该房屋所属区域的己出租房屋面积占可出租房屋面积的比 例。应缴房屋租赁管理费二核定租金收入X租赁管理费率 核定租金收入的方法和程序a、申报登记。凡是本辖区范围内的居民口建房屋,无论出租与否,一律如实登记, 纳入管理的范围。b、核定出租率。每年初,由租赁管理所和稅务所组织成立联合审定小组,在分片选 点的基础上,对各片区房屋出租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审核确定出租比率,并以报表形式报 区租赁管理办和区地税局备案。c、核实出租面积。由代征人员实地察看口建房总层数、业主口用层数和每层平均建 筑面积及商铺面积,登记私人出租屋税费核定审批表,由租赁管理站初审核实各栋楼 可出租房屋总建筑面积后,上报租赁管理所审定。d、确定租赁面积、计算租金收入。租赁管理所收集整理管理站上报的私人出租屋 税费核定审批表,计算填写租金收入等相关内容。核定租金的有关情况以报表形式报区 租赁管理办和税务所备案。税务所若有异议,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修改意见回复租 赁管理所,由租赁管理所重新核定租金收入。e、文书送达。租赁管理所根据审核通过的私人出租屋税费核定审批表,制作 私人房屋租赁缴纳税费登记卡发还管理站,由管理员送达业主。业主按私人房屋租赁缴纳税费登记卡的内容到所属管理站(所)缴纳税费。f、租金调整。业主如对核定的租金收入有异议,可在收到私人房屋租赁缴纳税费 登记卡的5日内,向租赁管理所提出复核书面申请。租赁管理所应及时给了答复。对不 调整的进行解释说明;对需要调整的及时组织复核、重新核定,并收回原送达的私人 房屋租赁缴纳税费登记卡作废。g、检查复核。每年由区地方税务局和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 复核小组,采取不定期方式,对年内各租赁管理所核定租金情况进行检查复核,检查结果 在两个系统内进行通报。h、申报停租或变更。对已实行“核定租金”方式管理的出租屋,原则上不再受理停 租或变更。特殊情况下需要中报停租或变更的,业主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管理站、租赁 管理所、区租赁管理办逐级调査核实后,以报表形式向税务机关备案。2、房屋租赁管理费征收管理(1) 房屋租赁管理费的概念房屋租赁管理费是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依法对房屋租赁行为征收的一种行政性收费。房 屋租赁管理费的概念有以下涵义: 房屋租赁管理费是一种行政性收费; 房屋租赁管理费征收主体是房屋租赁管理部门; 房屋租赁管理费的征收对象是房屋租赁行为; 房屋租赁管理费交纳人是房屋收益人,包括出租人和转租人等。(2) 房屋租赁管理费征收标准和依据房屋租赁管理费征收标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出租房屋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向区主管机 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出租房屋办理备案手续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白分之三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 租赁管理费。 房屋转租的,转租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差额部分,应当按上述规定的标准,由转租人 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房屋租赁管理费计费依据房屋租赁管理费计费依据是房屋租金,租金收入按下列规定认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 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 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根据宝安区私人房屋租赁税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居民口建 房出租屋以核定租金收入为依据计征租赁管理费。(3) 房屋租赁管理费的计算公式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得到如下基本计算公式:出租人月缴租赁管理费二租金收入X租赁管理费费率具体情况如下: 非居艮口建房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计算公式出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二月租金收入X2$(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转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二(转租租金收入-原合同租金支出)X2% 非居艮口建房屋出租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计算公式出租人月缴租赁管理费二月租金收入X 3%(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转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二(月转租租金收入-原合同月租金支出)X3$ 居民口建房屋出租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的计算公式月应缴租赁管理费二核定月租金收入X 2% 居民口建房屋出租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的计算公式月应缴租赁管理费二核定月租金收入X3%(4)房屋租赁管理费征收管理程序 电脑员根据出租人合同登记或备案的房屋租赁情况,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或每月 的15日前输出房屋租赁管理费核查表一式2份,出租人、租赁管理员各一份。 租赁管理员核对后,对变更的房屋租赁情况进行调査核实。经所长签字,由电脑员 输岀房屋租赁管理明细表一式3份,所长、管理员、收费员各一份;房屋租赁管理 通知单一式2份,业主(出租人)、管理员各一份。 收款后,开票人员开具省财政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如当事人约定,由承 租人代交管理费的,收据上的交款人仍应填写出租人的姓名。 收款人应及时向租赁管理所所长,管理员通报租赁管理费收取情况。对拖延交付管 理费的出租人,管理员应填发限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通知书进行催缴。 各租赁管理所于每月的28日前填写房屋租赁管理情况统计表,报市、区租赁 管理办。 房屋租赁管理费须及时存入市、区财政部门指定的专户,不得截留、挪用,严格实 行收支两条线管理。(5)法律责任 出租人或者转租人不缴纳或者迟延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其缴纳, 每迟延一日,按应交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当事人不服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主管机关的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追 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房屋租赁税征收管理房屋租赁税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税种,它是对出租房屋应缴纳的几种税种的统称,包括 了因出租房屋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 等税种。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所得税的法定征收机 关是税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受地税部门的委托,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 业房屋租赁税。(1) 代征房屋租赁税的范围私人房屋指个人所有、数人共有的口用或出租的住宅和非住宅用房,包括居民自建房、 非自建房和集资房等。外地驻深企业是指注册地在深圳市外的企业,包括国内企业及境外 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 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 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稅务管理。(2) 代征房屋租赁税的税种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代征房屋租赁税税种包括出租房屋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等。其中私人房屋出租应缴纳的所得税为个人 所得税,外地驻深企业出租房屋应缴纳的所得税为企业所得税。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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