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基碳纤维公司国际商务运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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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泓域/沥青基碳纤维公司国际商务运营分析沥青基碳纤维公司国际商务运营分析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一、 公司简介2二、 产业环境分析3三、 碳纤维是现代高科技领域的战略新材料4四、 必要性分析9五、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9六、 国际海洋货物运输18七、 国际直接投资25八、 国际化经营模式32九、 法人治理结构36十、 SWOT分析说明50十一、 人力资源配置55劳动定员一览表56十二、 发展规划57一、 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邹xx3、注册资本:121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2-5-267、营业期限:2012-5-26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信托理念,将“诚信为本、合规经营”作为企业的核心理念,不断提升公司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公司满怀信心,发扬“正直、诚信、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和“追求卓越,回报社会” 的企业宗旨,以优良的产品服务、可靠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产品及服务。二、 产业环境分析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并举,坚持进出口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重、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一)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拓宽外向通道。推动与国家“一带一路”陆海空大通道互联互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物流链和价值链。优化外贸结构。完善外贸布局,创新发展模式,促进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优化提升一般贸易,扩大传统优势产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扩大旅游、物流、软件、外包、技术、文化、中医药等领域服务贸易。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和外贸综合服务体等新型贸易业态。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引导加工贸易产业由单纯加工向设计、研发、品牌、服务等内容扩展。支持成套设备、资源能源、关键技术以及重点消费品进口。大规模“走出去”。加强双边多边政策对接,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动特色优势产业拓展海外市场。支持有实力、有条件企业在境外建立生产研发基地,承揽国际工程项目,跨国兼并收购重点企业和项目。推动企业在境外建设加工制造型、农业产业型、商贸物流型、资源利用型等经贸合作园区。促进沿线人文交流,推进科技、教育、文化资源“走出去”。推动与重点国家建立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等经贸合作伙伴关系。高水平“引进来”。提升引资、引智、引技水平,引导优质生产要素投向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有计划、有重点地争取扩大国际金融机构贷款规模和使用范围。鼓励企业利用发行外债。三、 碳纤维是现代高科技领域的战略新材料碳纤维是国际认可的现代高科技领域的战略新材料,被誉为“黑色黄金”。碳纤维(CarbonFiber,CF)是一种含碳量高于90%的纤维状碳化产物,通过有机纤维原丝(先驱体)在高温(1000-3000)惰性气体保护的条件下经过热解、碳化等一系列物理化学变化而制得。从分子结构上看,碳纤维可以看成是由片状石墨微晶沿纤维轴向方向排列而成,但真正的碳纤维达不到石墨的理想状态,且石墨层平面呈波浪状,平面间距明显大于石墨的0.335nm。碳纤维具有显著的各向异性,沿其纤维轴向模量高,强度高,是一种高性能的增强纤维,具有良好的导电、导热、耐腐蚀、耐超高温等特性,同时还兼备纺织纤维的柔软可编织性。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同其他金属及合金类材料相比,主要具备以下优势:(1)通常高模量碳纤维复合材料的单向材料比模量比铝合金大5-7倍,所制备的结构件可满足高刚度需求;(2)以高模量碳纤维为增强材料,通过合理的复合材料结构设计可获得热膨胀系数几乎为零的材料,满足高低温交变的应用场景中尺寸稳定性要求;(3)碳纤维的比重不足钢材的1/4,可满足结构件的轻量化要求。碳纤维的大力发展,对国家的国防、经济、民生都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碳纤维既具有碳材料质轻、高强度、高模量、耐腐蚀、耐疲劳、耐高温、导热、导电等优异的综合性能,同时还兼备纺织纤维的柔软可加工性,是国际认可的现代高科技领域的战略新材料,被誉为“黑色黄金”。由于人类对于生活质量的需求渐高,以及科技不断进步,尤其是在航空航天、军工制造等高尖端领域和汽车工业、建筑体育等民用领域对于先进材料的需求,传统材料及其复合材料渐渐无法满足,以碳纤维为代表的新型材料的出现和发展,促进了这些行业的发展,同时,伴随着能源的日益紧缺,在新能源领域,轻量化需求中,碳纤维也占据了一席之地。PAN基碳纤维占碳纤维总量的90%以上,目前碳纤维一般指PAN基碳纤维。碳纤维可以按照状态、力学性能、丝束规格、原丝种类等不同维度进行分类。碳纤维按照状态可分为长丝、短纤维、短切纤维,按力学性能可分为通用型和高性能型,按照丝束规格可分为宇航级小丝束碳纤维和工业级大丝束碳纤维,按照原丝类型可分为聚丙烯腈基碳纤维、沥青基碳纤维、粘胶基碳纤维、酚醛基碳纤维。由于碳纤维的产业链长,关键控制点多,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带来的缺陷均将传递到下一步并影响最终碳纤维的性能。因此,各工序精确调控及之间的精密配合是制备出稳定的高性能碳纤维的关键,了解并熟悉碳纤维的制备工艺显得尤其重要。1.2PAN基碳纤维: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类碳纤维PAN基碳纤维是以丙烯腈为前驱体,经聚合、纺丝、氧化稳定、碳化和石墨化等一系列复杂工艺制得,每个过程均涉及流体力学、传热、传质、结构和聚集态等多个单元过程同时进行,又相互联系的过程,影响因素较为复杂。18世纪中,英国人斯旺和美国人爱迪生利用竹子和纤维素等经过一系列后处理制成了最早的碳纤维,将其用作灯丝并申请了专利。20世纪50年代,美国开始研究粘胶基碳纤维,1959年生产出品名“Thormei-25”的粘胶基碳纤维。同年日本进藤昭男首先发明了聚丙烯腈(PAN)基碳纤维。1962年日本东丽公司开始研制生产碳纤维的优质原丝,在1967年成功开发出T300聚丙烯腈基碳纤维。1966年,英国皇家航空研究所的Watt等人改进技术,开创了生产高强度、高模量PAN基碳纤维的新途径。1969年,日本东丽公司成功研究出用特殊单体共聚而成的聚丙烯腈制备碳纤维的原丝,结合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的碳化技术,生产出高强高模碳纤维。此后,美、法、德也都引进技术或自主研发生产PAN基原丝及碳纤维,但日本东丽公司的碳纤维研发与生产技术一直保持世界领先水平。根据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技术微信公众号2021年8月11日一文可以看出,东丽2021年碳纤维产品已推出了三十余款型号,覆盖领域已从航空航天延伸至了交通轨道、海洋、压力容器、医疗、土木、电子电力等领域。PAN基碳纤维生产过程比较繁琐并涉及诸多复杂的化学反应过程,要经历聚合、纺丝、预氧化、碳化、石墨化、表面处理等多个步骤,其中,每个步骤又包含多个工艺,每个工艺参数都会对最终碳纤维的结构与性能产生一定的影响。生产过程则涉及了高分子化学、高分子物理、物理化学、无机化学、高分子加工、自动化控制等不同的学科、技术交叉和融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最终所得到的PAN基碳纤维结构和性能强烈依赖于每一个过程中的工艺控制和结构调控。1.2.1聚丙烯腈共聚物制备:聚合反应中参与物及设备是核心聚合是指丙烯腈(AN)单体通过自由基链式聚合反应得到长链PAN的过程。聚合过程按照工艺流程先后顺序大致分为原料准备、聚合反应等。原料准备过程,制备PAN共聚物的原料包括单体、共聚单体、引发剂、链转移剂和溶剂等。单体方面,丙烯腈(AN)是制备PAN共聚物的主要单体。由丙烯腈制得聚丙烯腈纤维即腈纶,其性能极似羊毛,因此也叫合成羊毛。丙烯腈与丁二烯共聚可制得丁腈橡胶,具有良好的耐油性,耐寒性,耐磨性,和电绝缘性能,并且在大多数化学溶剂,阳光和热作用下,性能比较稳定。共聚单体方面,由于PAN均聚物在预氧化初始阶段温度较高,且会集中放热,从而导致预氧化过程工艺难于控制。此外,集中放热会导致原丝中PAN分子链的断裂,并形成大孔缺陷结构,影响生产工艺稳定性和碳纤维质量。在实际生产中,通常将丙烯腈与共聚单体进行共聚,以有效控制预氧化过程中放热反应,共聚单体的总含量一般在5%左右。对于制备PAN基碳纤维而言,所采用的共聚单体大多为丙烯酸甲酯(MA)、甲基丙烯酸甲酯(MMA)、甲基丙烯酸(MAA)和衣康酸(IA)。引发剂及链转移剂方面,国内外碳纤维生产厂商多采用偶氮类型的引发剂,其中偶氮二异丁腈(AIBN)为常用的引发剂,其主要作用是提供自由基与AN分子作用生成单体自由基进而完成链增长。根据聚丙烯腈基碳纤维一书数据显示,使用AIBN引发剂时,聚合温度一般控制在55-65内,引发剂用量相对单体的质量浓度不超过0.5%,最好在0.3%以下。链转移剂又称分子量调节剂,是一种能够调节和控制聚合物分子量、分子量分布和减少链支化度的物质。在AN聚合时,采用醇类或者硫醇类作为链转移剂,且加入量相对单体AN的质量浓度控制在0.1%-0.2%之间时,可显著调控聚合物PAN的分子量、支化度及提高可纺性。四、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五、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一)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概述1、航空货物运输的概念航空货物运输是指利用飞机或其他航空器在空中进行运输的一种形式。航空货物运输的主要优点是运行速度快、安全、准确、货物灭失与破损率低,适用于陆域和水域不方便运输的内陆和其他地区的货物输运,缺点是运输能力弱、运价高。2、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方式(1)班机运输(scheduledairline)。班机运输是指在固定时间、固定航线、固定始发站和目的站开展的航空运输方式。班机运输通常使用客货混合型飞机,一些大型航空公司也有定期全货机航班。(2)包机运输(charteredcarrier)包机运输是指包租整架飞机或由几个发货人(或航空货运代理公司)联合包租一架飞机来运送货物。包机又分为整包机和部分包机两种形式。(3)集中托运(consolidation)。集中托运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或称运输行)把目的地相同或相近的多家货主单独发运的货物(为每一货主货物出具一份航空分运单)组成一整批货物,用一份总运单(附分运单)向航空公司办理托运,以整批发运到预定目的地,由航空货代公司在目的地的代理人收货、报关、分拨后交给实际收货人。集中托运人对货主来说是承运人,对航空公司来说是托运人,具有双重身份。集中托运可实现航空货运化零为整,能享受批量优惠,运价通常比国际空运协会公布的班机运价低7%10%。(4)航空速递(airexpressservice)。航空速递是由一家专营此项业务的机构和航空公司合作,设专人以最快速度在发货人、机场和收货人之间传送货物的运输方式。航空速递特别适用于急需药品、图纸资料、货样及单证等的运送,被称为“桌到桌运输”3、国际航空货物运单航空运单(airwaybill,AWB)是指航空公司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和运输凭证。它能起到货物收据和运输契约的证明的作用,但航空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能背书转让,也不能作为有价证券流通。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收货人不是凭航空货运单提货而是凭航空公司发出的“到货通知”提取货物。(二)航空货物运输流程1、国际航空出口货运业务的流程(1)揽货与接受委托。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向发货人提供所代理的有关航空公司的“国际货物托运书”。发货人发货时,首先需填写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作为货主委托代理承办航空货物出口货运的依据。(2)预配舱、预订舱与订舱1)预配舱。代理人汇总所接受的委托和客户的预报,根据各航空公司不同机型对不同板箱的重量和高度要求,制定预配舱方案,并为每票货物配上运单号。2)预订舱。根据所指定的预配舱方案,按航班、日期打印出总运单号、件数、重量、体积,向航空公司预订舱。3)订舱。接到发货人的发货预报后,向航空公司吨控部门领取并填写订舱单,同时提供相应的信息,航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舱位和航班。(3)接单接货。接单接货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接受托运人或其代理人送交的已经审核确认的托运书及报送单证和收货凭证,并且把即将发运的货物从发货人手中接过来并运送到自己的仓库。(4)制单与报关1)制单。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依据发货人提供的国际货运委托书填写航空货运单,包括总运单和分运单,一般用英文填写。2)报关。首先将发货人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各项内容输入计算机,即计算机预录,在通过计算机填制的报关单上加盖报关单位的报关专用章;然后将报关单与有关的发票装箱单和货运单综合在一起,并根据需要随附有关的证明文件。以上报关单证齐全后,由持有报关证的报关员正式向海关申报;海关审核无误后,海关官员即在用于发运的运单正本上加盖放行章,同时在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在发货人用于产品退税的单证上加盖验讫章,贴上防伪标志;完成出口报关手续。(5)航空公司签单。货运单在盖好海关放行章后还需要到航空公司签单,只有签单确认后才允许将单、货交给航空公司。(6)货交承运人装机。交接是向航空公司交单交货,由航空公司安排航空运输。交单就是将随机单据和应由承运人留存的单据交给航空公司。交货即把与单据相符的货物交给航空公司。(7)办理货物发运后的事宜2、国际航空进口货运业务的流程航空货运代理人进口业务需要经过的环节包括到货预报、接单接货、理单与理货、发到货通知、报检报验、报关、发送货或转运、信息传递、代理费用及垫付款结算、业务归档等。(三)航空货运运费计算1、航空运价的种类航空运价按商品性质分为普通商品运价、指定商品运价、等级运价和集装商品运价。2、航空运费的计算第一步,选择运价。若遇到多种运价均适用时,首先应使用特种商品运价,其次是等级运价,最后是一般商品运价。第二步,确定计费重量。航空运输商品可分为重货和轻货。(四)集装箱运输概过1、集装箱运输的概念集装箱运输(containertransport)是指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的现代化运输方式。集装箱运输大大提高了货物运输的效率,被称为“20世纪运输革命”。集装箱又称“货柜”或“货箱”,是一种专供运输使用并便于机械操作的大型货物容器。在国际货物运输中经常使用的是20英尺和40英尺集装箱,国际上货物运输中常用的TEU(twentyfeetequivalentunit)是以长度为20英尺的集装箱为国际计量单位,也称国际标准箱单位。通常用来表示船舶装载集装箱的能力,也是集装箱和港口吞吐量的重要统计、换算单位。2、集装箱运输的特点集装箱运输的特点包括:使用机械进行装卸与搬运,速度快,作业效率高;快速实现不同运输工具之间换装,便于开展“门到门”运输;以集装箱为运输单位,装卸与搬运时不需要搬动箱内货物,可以减少货损货差,保证货运质量;一般情况下由一个承运人负责全程运输,可以简化货主货运手续,提高工作效率。3、集装箱货物的交接地点和方式在集装箱运输中,货物分为整箱货和拼箱货,它们常见的交接地点可以是收发货人的工厂或仓库、装运地和交货地的集装箱堆场、装运地和卸货地的集装箱货运站。由以上三类交接地点可以组合出九种货物交接方式,如门到门、门到场、门到站等。其中,拼箱货只能在集装箱货运站进行交接,由集装箱货运站负责装箱、拆箱和掏箱。而集装箱堆场只接收和处理整箱货,整箱货由货主在自家的工厂或仓库进行装箱、拆箱和掏箱在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中,属于整箱交/整箱收方式的有门到门、场到场、门到场、场到门等;属于拼箱交/拆箱收方式的只有一种情况,即“站到站”;属于整箱交/拆箱收方式的有门到站、场到站等;属于拼箱交/整箱收方式的有站到门、站到场等。(五)集装箱运费计算在国际多式联运模式下,由于承运人对货物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有所扩大,所以集装箱货物的运费构放包括海运费用、堆场服务费、拼箱服务费、集散运费、内陆运费等。集装箱海运运费是海上运输的费用,包括基本运费及各类附加费。整箱货一般按箱计收运费,拼箱货则按所运货物的计费吨计收运费,这与传统的件杂货班轮运费计收方式颇为类似。海运基本运费无论是整箱货还是拼箱货,在等级划分上一般分为五大类:普通货、一般化工品、半危险品、危险品和冷藏品。在普通货这一大类中,可根据需要采用包箱费率,也可分等级计费。附加费的计算与传统的件杂货大致相同,只是费种及计收范围略有不同。包箱费率是船运公司根据自身情况以不同类型的集装箱为计费单位,确定整箱货的不同航线包干费。常见的包箱费率有:FAK(freightforallkinds)包箱费率,是只分箱型而不分箱内货物种类(指普通货物),不计箱内所装货物重量(在本箱型规定的重量限额内)统一收取的包箱基本运价。FCS(freightforclass)箱费率,是分箱型对货物按一定等级分类制定的包箱费率。FCB(freighforclassBbas)箱费率是指按不同货物的类别、等级及计算标准制定的包箱费率;商品费率(commodityrate)是指不分货物等级,即对每一货物分别制定不同箱型的基本运费率。根据货名查找运价十分方便,大多数船运公司在美国航线上均采用此种运价形式。(六)整箱货海运运费的最低运费和最高运费(1)最低运费。按照集装箱运输的习惯做法,不同的船运公司对不同类型、不同用途的集装箱分别确定它们各自的最低运费吨。规定最低运费吨的目的在于,如果货物是由货主自己装载,当箱内所装货物没有达到规定的最低运费吨时,货主需支付亏箱运费,以确保承运人的利益。(2)最高运费。最高运费是指即使托运人实际装箱的货物尺码超出对集装箱规定的计费吨,承运人仍按对集装箱规定的计费吨收取运费,超出部分免收运费。其目的在于鼓励托运人采用集装箱装运货物,并能最大限度地利用集装箱的内容积。最高运费吨通常是按集装箱内容积的85%计算。最高运费的计算仅适用于按尺码吨计算运费的容积货物,而不适用于按重量计算运费的重量货物。(七)开展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开展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作为负责全程运输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与发货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对全程运输负责。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的货物必须是国际运输的货物。多式联运必须是不同运输方式下的连续运输。货物从发运地至目的地实行全程单一的费率,并一次向货主收取。货物全程运输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单据。(八)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优点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优点包括:责任统一,手续简单。中间环节减少,货运时间缩短,货损货差降低,货运质量提高。图节省运杂费用,降低运输成本。实现门到门运输。提高了运输组织水平,实现合理运输。(九)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单据多式联运单据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负责按照多式联运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多式联运单据不是运输合同,而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多式联运单据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货物的收据和交付货物的凭证。如果联运的最后一程为海运,则该国际多式联运单据往往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可以背书转让,否则不可背书转让。六、 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一)国际海洋运输的概念海洋运输(oceantransport)简称海运,是利用货船在国内外港口之间通过一定的航线和航区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在国际贸易货物总量中约有2/3是通过海洋运输的,我国进出口货物通过海洋运输的达90%以上。国际海洋运输与其他各种运输方式相比,具有运输量大、通过能力大、运费低、对货物的适应性强等优点,但也存在速度慢、风险大等缺点。(二)国际海洋运输的经营方式国际海洋运输按照船舶的经营方式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两种。1、班轮运输班轮运输(inertransport)又称定期船运输,是指船舶在特定航线上和固定港口之间,按事先公布的船期表(sailingschedule)进行有规律的、反复的航行,以从事货物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一种运输方式。它的服务对象是非特定的、分散的众多货主,具有公共承运人的性质。班轮运输是在不定期船运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具有“四固定”的特点,即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费率。班轮运价包括装卸费用,即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承托双方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2、租船运输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tramptransport),是根据国际租船市场的行情和租船人(charterer)的实际需要,船舶所有人(owner)出租整船或部分舱位给租船人使用,以完成特定的货物运输任务,租船人按约定的运价或租金支付运费的商业行为。国际上使用较广泛的租船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1)定程租船(voyagecharter)。定程租船又称航次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定程租船有以下特点:船舶的经营管理由船方负责;规定一定的航线和装运的货物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装卸港口;船方除对船舶航行、驾驶、管理负责外,还应对货物运输负责;运费按所运货物数量计算,有时也采用整船包干(lumpsum)运费;规定一定的装卸期限或装卸率并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2)定期租船(timecharter)。定期租船简称期租船,是由船舶出租人将船舶租给租船人使用一定期限,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租船人自行调度和经营管理。期租船有以下特点:租赁期间,船舶的经营管理由租船人负责;不规定船舶航线和装卸港口,只规定船舶航行区域;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不规定装卸期限或装卸率,不讲算滞期费和速遣费;租金按租期每月每吨若干金额计算。(三)海运提单海运提单(oceanbilloflading,BI)简称提单,是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凭证。海运提单是国际海洋运输中最重要的单据,其性质和作用如下:货物收据。它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证实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物权凭证。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可以凭其提取货物,也可以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转让买卖或凭提单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是双方在处理运输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主要依据。(四)班轮货物运输主要业务及单证流转程序(1)托运人向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也可直接向船公司或其营业所)提出货物装运申请,递交托运单,填写装货联单。(2)船公司同意承运后,其代理人指定船名,核对装货单(shippingorder,S/0)与托运单上的内容无误后,签发S/0,将留底联留下后退还给托运人,要求托运人将货物及时送至指定的码头仓库。(3)托运人持S/0及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验货放行手续,海关在S/0上加盖放行图章后,货物准予装船出口。(4)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根据留底联编制装货清单(loadingist,L)送船舶及理货公司、装卸公司。(5)大副根据L/L.编制货物积载计划交代理人分送理货、装卸公司等按计划装船。(6)托运人将经过检验及检量的货物送至指定的码头仓库准备装船。(7)货物装船后,理货员将S/0交大副,大副核实无误后留下S/0并签发收货单。(8)理货员将大副签发的MR转交给托运人。(9)托运人持M/R到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处付清运费(预付运费情况下)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10)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审核无误后,留下M/R签发已装船提单给托运人。(11)托运人持正本已装船提单及有关单证到议付银行结汇(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取得货款,议付银行将正本已装船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给开证银行。(12)货物装船完毕后,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编制出口载货清单(manifest,M/F),送船长签字后向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手续,并将M/F交船随带,船舶起航。(13)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根据已装船提单副本(或M/R)编制出口载货运费清单(exportfreightmanifest,F/M),连同已装船提单副本、M/R送交船公司结算代收运费,并将卸货港需要的单证寄给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14)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接到船舶抵港电报后,通知收货人船舶到港日期,做好提货准备。(15)收货人到开证银行付清货款,取回正本已装船提单(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16)卸货港船公司的代理人根据装货港船公司的代理人寄来的货运单证,编制进口载货清单及有关船舶进口报关和卸货所需的单证,约定装卸公司、理货公司,联系安排泊位,做好接船及卸货准备工作。(17)船舶抵港后,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随即办理船舶进口手续,船舶靠泊后即开始卸货。(18)收货人持正本已装船提单到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处办理提货手续,付清应付的费用后,换取代理人签发的提货单。(19)收货人办理货物进口手续,支付进口关税。(20)收货人持D/0到码头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五)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程序在我国经国际铁路联运的集装箱货物出口,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运输。(1)发运国际铁路运输集装箱货物时,按正常国际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申报。经中俄、中蒙、中哈、中越等国际铁路口岸进出口货物,由各办理国际铁路联运集装箱的车站,根据托运人提报的货物运输计划,报请下月集装箱国际联运装车计划表,按国际联运货物发运。中朝不开通正常集装箱货物运输,若要发运集装箱货物,需按整车货物发运。(2)月度国际联运计划批准后,按正常货物报关、报检、请车发运。贸易商须按照相关规定,准确填写运单(3)集装箱的口岸交接和境外运输。经国际铁路联运的集装箱货物,在口岸及境外运输的程序与普通货物运输基本相同,但在办理车站海关手续时,应将集装箱作为包装物出境并需返运回境。往蒙古、越南运输集装箱货物采用中铁集装箱时,要同境外运输代理明确使用中铁集装箱的使用事项、期限及返箱时间限制等。发往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的集装箱货物在使用中铁集装箱运输时,由中铁集装箱运输公司按照协议负责境外运输、交接和返箱事宜。(六)铁路货运运费计算铁路商品运费的计算一般要经过下列步骤:确定运价里程,确定运价分类和运价率,确定计量数值,计算运费。(1)根据货物运单的发、到站在“货物运价里程表”中确定实际经由路线的运价里程。(2)根据所运货物名称在“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中确定适用的运价号。铁路运送的不同种类的商品规定有不同的运价号。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规定,运价率越高。(3)根据适用的运价号在铁路运价率表中确定适用的发到基价和运行基价。(4)根据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确定计费重量或集装箱数。整车商品计费重量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入。但整车商品除非商品超过标重时,按商品重量计费,其他情况一律按货车标记重量(标重)计算运费。集装箱商品以使用的箱型为计费单位。七、 国际直接投资(一)国际直接投资的概念与形式1、国际直接投资的概念国际直接投资(internationaldirectinvestment)又称外国直接投资,是指以控制国(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的对外投资。2、国际直接投资的形式国际直接投资的形式主要是国际合资企业、国际合作企业和国际独资企业。国际合资企业。国际含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和东道国投资者为了一个共同的投资项目联合出资,按东道国有关法律在东道国境内建立的企业。国际合资企业是股权式合营企业,其特点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国际合资企业是国际直接投资中最常用的形式。3、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有时也称为国际直接投资的目的,主要从必要性的角度阐明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主要有以下五种。(1)市场导向型动机。这种类型的投资主要以巩固、扩大和开辟市场为目的,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为突破外国贸易保护主义的限制而到国外投资设厂。为了给顾客提供更多的服务,巩固和扩大国外市场占有份额,而到当地投资生产或服务维修设施。企业为了更好地接近目标市场,满足当地消费者的需要而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国内市场饱和或者遇到强有力的竞争,转而对外投资。(2)降低成本导向型动机。降低成本导向型动机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出于获取自然资源和原材料方面的考虑。出于利用国外廉价的劳动力和土地等生产要素方面的考虑。出于规避汇率风险方面的考虑。出于利用各国关税税率的高低来降低生产成本方面的考虑。出于利用闲置设备、工业产权与专有技术等技术资源方面的考虑。(3)技术与管理导向型动机。这种投资的目的主要是获取和利用国外的先进技术、生产工艺、新产品设计和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等。(4)分散投资风险导向型动机。这种投资的目的主要是分散和减少企业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换言之,“不要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5)优惠政策导向型动机。投资者进行对外投资的目的主要是利用东道国政府的优惠政策以及母国政府的鼓励政策。4、国际直接投资的理论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研究的是企业开展国际直接投资的可行性问题。影响比较大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有以下三种。(1)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美国经济学家雷蒙德弗农(RaymondVernon)从动态角度,根据产品的生命周期过程提出了“产品生产周期”直接投资理论。弗农将产品生命周期划分为三个阶段:产品创新阶段。厂商垄断技术诀窍,此时最有利、最安全的抉择是在国内生产,大部分产品供应国内市场;并通过出口贸易的形式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产品成熟阶段。新技术日趋成熟,国外彷制品也开始出现,降低产品成本日益迫切。为了避开贸易壁垒,接近消费市场和减少运输费用,厂商便要发展对外直接投资,转让成熟技术。产品标准化阶段。产品和技术均已标准化,竞争主要集中在价格上,厂商应该在发展中国家进行直接投资,转让标准化技术,并从国外进口该产品。弗农提出,在不同的产品生命周期阶段,企业应采取不同的投资战略,在产品成熟尤其是标准化以后,企业应以国际直接投资的方式,将生产转移到劳动力工资和生产成本低的地区。(2)边际产业扩张理论。日本学者小岛清投资国应从处于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边际产业开始,积极促进制造业中的中小企业开拓对外直接投资,这样就可以将东道国因缺少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而尚未发挥的潜在比较优势充分挖掘。投资国中小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转移的技术与发展中国家生产要素的结构匹配度较高,属于适用技术,能够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通过直接投资向外转移处于比较劣势的边际产业,也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自身产品的推陈出新和结构合理化,有利于中小企业的传统比较优势继续保持,为东道国和投资国之间进行更大规模的进出口贸易创造了条件。(3)国际生产折中理论。国际生产折中理论又称国际生产综合理论,是由英国经济学家约翰哈里邓宁(JohnHarryDunning)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根据邓宁的国际生产折中理论,跨国公司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是由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这三个基本因素决定的。所有权优势(ownershipadvantage)又称厂商优势(firmadvantage),是指某企业拥有的其他企业所没有或无法获得的资产、技术、规模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内部化优势(internalizationadvantage)是指跨国公司将其所拥有的资产加以内部化使用而帮来的优势。区位优势regionaladvantage)是指跨国公司在投资区位上具有的选择优势。一般而言,如果企业仅拥有一定的所有权优势,则只能选择以技术转让的形式参与国际经济活动;如果企业同时拥有所有权优势和内部化优势,则出口贸易是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一种较好形式;如果企业同时拥有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则发展对外直接投资是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较好形式,可以进一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5、在东道国建立新企业的方式以新建方式设立国际直接投资企业又称绿地投资,可以由外国投资者投入全部资本,在东道国设个拥有全部控制权的企业,也可以由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在东道国设立一个合资企业,但合资企业是在原来没有的基础上新建的企业。(1)优点:创建新的企业不易受到东道国法律和政策上的限制,也不易受到当地舆论的抵制。在多数国家,创建海外企业比收购海外企业的手续简单。在东道国创建新的企业,尤其是合资企业,常会享受到东道国的优惠政策。对新创立海外企业所需要的资金一般能作出准确的估价,不会像收购海外企业那样遇到烦琐的后续工作。(2)缺点:投资建设周期长,开业比较慢。不利于迅速进入东道国以及其他国家市场。不利于迅速进行跨行业经营,迅速实现产品与服务多样化。6、并购东道国企业的方式并购是收购和兼并的简称,有时也称购并,是指一个企业将另一个正在运营中的企业纳入自己的企业之中,或实现对其控制的待为。在并购活动中,出资并购的企业称为并购企业,被并购的称为目标企业。跨国并购即境外企业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渠道依法取得东道国某企业部分或者全部所有权的行为。(1)优点:可以利用目标企业现有的生产设备、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获得对并购企业发展有用的技术、专利和商标等无形资产,同时还可以缩短项目的建设周期。企业原有的销售渠道,较快地进入本国以及他国市场,不必经过艰难的市场开拓阶段。通过跨行业的并购活动,可以迅速扩大经营范围和扩充经营地点,增加经营方式,促进产品的多样化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并购后再次出售目标公司的股票或资产可以使并购公司获得更多利润。(2)缺点:由于被并购企业所在国的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往往与投资者所在国存在差异,所以有时候难以准确评估被并购企业的财务真实情况,导致并购目标企业的实际投资金额增加。东道国反托拉斯法的存在以及对外来资本股权和被并购企业行业的限制,是并购行为在法律和政策上的障碍。当对一国的并购数量和并购金额较大时,常会受到当地舆论的抵制。被并购企业原有契约或传统关系的存在,会成为对其进行改造的障碍,如被并购企业的人员安置问题。八、 国际化经营模式(一)国际化经营的概念国际化经营是指企业从国内经营走向跨国经营,从国内市场进入国外市场,在国外设立多种形式的经济组织,对国内外的生产要素进行配置,在一个或若于个经济领域进行经营活动的战略。(二)国际化经营的市场进入模式出口模式,包括间接出口和直接出口。合同模式,包括许可经营、合同制造、管理合同、技术协议、服务合同等。投资模式,主要是指国际直接投资,包括建立合资或独资企业。以下重点介绍市场进入的出口模式、许,模式、国际直接投资模式。间接出口的有利因素是可以以很少的投入有效地增加企业的产出;而不利因素是企业通过间接出口的方式进入国际市场的潜力很小,控制海外营销活动的能力极为有限。(1)直接出口。直接出口是指企业把产品直接卖给国外的客户或最终用户;而不是通过国内的中间机构转卖给国外顾客。这种方式具有以下特点:要求企业有自己的国际营销渠道,有专人负责出口营销的管理工作。与间接出口相比,直接出口投资较多,风险一般也比间接出口大,但潜在的报酬也较高。直接出口弥补了间接出口的缺陷。企业从事直接出口活动可以为进一步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奠定良好的基础,对调整经营战略、占领国际市场、权立企业的形象具有重要意义。直接出口要求企业投入的资源多,对企业内部专业人才和管理水平的要求也比间接出口高得多。(2)出口型进入模式的利弊。从宏观角度来看,由于出口有利于增加国内就业:增加国家外汇收入、提高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一直受到各国政府的鼓励。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为了打破国内市场限制,开拓新市场,增加销售额,提高利润率,以及进行自身扩张,各国的企业也都将扩大出口作为进入国际市场的重要方式。出口模式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与国际生产相比,出口缺少灵活性和发展潜力;其次,出口对营销活动的控制也较差;再次,出口往往得不到进口国政府的配合,屡屡遭受反倾销等贸易保护主义限制;最后,严重时还可能导致民族冲突和恶性事件的发生。2、许可模式(1)许可模式的概念。许可模式又称技术授权,是指技术许可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向技术受许可企业提供必需的专利、商标或专有技术的使用权以及产品的制造权和销售权。受许可企业应支付使用费,并承担保守秘密等义务。许可模式的主要方式是许可贸易。许可贸易是本国专利权所有人、商标所有人或专有技术所有人(许可方)向国外企业(被许可方)授予某项权利,允许其利用许可方拥有的技术制造、销售该技术项下的产品,并由被许可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报酬。(2)许可贸易的分类。从授权的内容看,许可贸易有三种基本类型:专利许可、商标许可和专有技术转让(许可)。根据使用技术的地域范围和使用权的大小,许可贸易可以分为:独占许可(exclusivelicensing),是指在一定期限和区域内,被许可方对许可证协议下的技术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方不在该时间、该地区使用此技术,也不向第三方转让。排他许可(solelicensing)是,指在定期限和区域内,除了被许可方可以使用许可证协议下的技术之外,许可方自己也可以继续使用,但不得将这项技术再转让给第三方。普通许可(simplelicensing),是指在一定期限和区域内,许可方除可以自己继续使用外,也可以将许可证协议下的技术转让给第二方使用,还可将这项技术转让给第三方。分许可(sublicensing),是技术贸易中的一种特殊类型,指技术被许可方还可将其被许可使用的技术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交叉许可(crosslicensing),是指技术交易的双方通过许可证协议相互交换各自的技术使用权,一般不收取费用。(3)许可模式的优点有:进入市场的风险较小,要求企业的参与程度和资源投入都较低。有利于利用被许可方的市场网络。许可模式的缺点有:这种模式限制了企业对国际目标市场容量的充分利用,企业并未真正地融入外部市场。许可方有可能失去对国际目标市场的营销规划和方案的控制。许可方在控制被许可方保证质量和服务标准方面将受到许多限制。技术转让可能制造出自己的竞争对手,从而使技术出让方处于不利地位。许可方还有可能因为权利、义务问题陷入纠纷、诉讼,使企业得不偿失,事与愿违,耽误企业的国际化进程。九、 法人治理结构(一)股东权利及义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股东为单位的,股东单位内部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事项的决策有相关规定的,公司不得以股东单位决策程序取代公司的决策程序,公司应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确定决策程序。股东单位可自行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后由其代表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参与公司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与决策。1、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2、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但相关信息及资料涉及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的情况除外。3、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4、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5、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6、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如果存在股东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应分配的红利,以偿还被其占用或者转移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控股股东发生上述情况时,公司应立即申请司法系统冻结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控股股东若不能以现金清偿占用或转移的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公司应通过变现司法冻结的股份清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安全的法定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董事会对于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解除聘职,对于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应当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公司还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7、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1)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2)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3)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4)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5)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资金;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得在公司挂牌后新增同业竞争。9、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公司控制权变更、权益变动和其他重大事项,并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要求或者协助公司隐瞒重要信息。10、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欺诈活动。11、通过接受委托或者信托等方式持有或实际控制的股份达到5%以上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将委托人情况告知公司,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转让控制权的,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转让控制权时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在转让前予以解决:(1)违规占用公司资金;(2)未清偿对公司债务或者未解除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3)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承诺未履行完毕;(4)对公司或者中小股东利益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二)董事1、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不设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2、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7)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8)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9)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10)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3、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董事会须及时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并在其年度工作报告中作出说明。4、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本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5、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6、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3)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5)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7、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其他职权,该授权需经由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作出。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除非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有明确期限或董事会再次授权,该授权至该董事会任期届满或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自动终止。董事长应及时将执行授权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8、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9、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1、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当于会议召开3日前以电话通知或以专人送出、邮递、传真、电子邮件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2、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日期和地点;(2)会议期限;(3)事由及议题;(4)发出通知的日期。13、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14、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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