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印度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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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及其特点2007-01-13 12:09:27|分类:国防工业|举报|字号订阅印度作为第三世界军事大国,善于利于国际合作和军事交往,博采众长,壮大自己,通过技术转让和许可证生产等措施,逐步建立和扩大本国国科技防工业。经过几十年的建设,现在已经成为第三世界中仅次于中国和巴西的第三个武器生产大国,在某些领域甚至超过了中国和巴西,跻身于世界武器生产大国行列。其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在发展中国家中颇具典型性和可借鉴性。一、印度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国防产业结构体系印度的军事工业部门门类齐全,其产品种类比较齐全,不仅能生产常规武器,也能生产战略武器;不仅能生产陆军武器装备,也能生产海、空军的武器装备。印度国防工业有6大行业,即:兵器工业、军用航空工业、导弹和航天工业、舰船工业、军用电子工业、军用核工业。已初步建成了较完整的核工业体系,有9个研究堆和数座核电站;能自建研究堆。印度的军事核工业已具有相当规模。自1998年5月,印度连续进行次核试验以来,印度已成为事实上的有核国家。企业组织体系印度国防工业主要由39家兵工厂和8家国有国防企业构成。这些企业全是国营企业,由国防部国防生产供应局统一管理。其中,39家兵工厂由国防生产供应局下属的兵工厂委员会管理,8家国有国防企业由国防生产供应局直接管理。39家兵工厂主要生产陆军用的武器装备和军需品,包括枪炮、弹药、坦克、装甲车辆等。8家国有企业主要为海军、空军提供技术先进的舰船、飞机、导弹、各种军用电子设备、特种合金材料及其它现代化武器装备。随着私营企业技术实力的增强,允许私营企业从事军品生产,印国防部19931994年度报告指出,私营企业可以同国有军工企业公平竞争军品合同。并指出,如果私营企业已具备某种军工生产能力,将不在国有军工企业中重建这种能力。国防科研体系国防部国防研究与发展局下属的国防研究与发展组织是印度研究与发展计划的具体管理和实施部门。印度现有51个研究院所,这些科研机构均归政府所有。印度航天部、原子能部以及电子部所属的一些研究机构也是印度国防科研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印度国防科学技术各领域及其研究机构和管理机构组成一个整体。它包括武器装备系统各主要领域。印度的国防科研主要由国家控制并依靠工业部门实施,寓军于民。国防部是主管部门,电子部参与部分军用电子产品的研制与生产,原子能部负责研制、试验和生产核武器,航天部负责研制和生产火箭、卫星等。印度国防部内主管国防科研的机构是国防生产供应局和国防研究发展局。国防研究发展局的主要职能是:制定三军武器装备的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国防研究与发展组织,拟订有关管理工作条例,提供武器装备科研方面的咨询服务,沟通与国外军事科研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印度国防科学技术的主要领域有:兵器、军有航空、导弹、航天、舰船、核及军用电子。国防研究发展组织是印度从事国防研究与发展的主要机构,由国防部国防研究发展局直接管辖,它下设若干研究院所从事航空、电子、武器系统、舰船技术、工程设备、材料、生命科学、系统分析与训练和信息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国防研究与发展组织承担型号项目和预先研究项目的研究任务,该组织还负责确定、促进和协调军内外部门、机构提出的研究与发展规划及科研活动。此外,国防部所属兵工厂、国有军工企业及数百家大学和若干私营公司也都程度不同地参与国防研究与发展工作;同时,印度政府有关部还设有一些研究机构从事造船、航天、电子和原子能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宏观管理体系印度国防科技工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宏观管理机构。内阁政务委员会是国防事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国防部是国防科研和生产的主管部门。其下设的国防部长委员会、国防部长生产与供应委员会、国防研究与发展委员会等负责处理有关国防科研和军工生产等重大问题。此外,电子部负责军用电子产品的研制与生产;原子能部统一负责核武器和民用核技术的科研、试验和生产管理;航天部负责军用航天和民用航天工业的管理等,但导弹的研制与生产则由国防部管理。国防部下设国防研究与发展局和国防生产供应局,前者主要负责军工生产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三军武器装备的研究与发展计划,协调和监督国防科研计划的实施等;后者则负责国防科研与生产的管理。印度于1964年开始实行国防科研与生产的计划管理。建立了内阁、国防部以及军种与国防部各局的三级规划计划体制,内阁一级设“国防计划委员会”,负责从宏观上就国防与经济建设的关系问题向最高当局提出政策建议;审查国防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重要方案。三军和国防部各分部分别设立计划小组负责本军种和各部门计划的制定和检查工作。在国防部还设有“国防计划协调执行委员会”,具体负责审查和监督国防规划计划方案,并帮助协调与落实。国防需求以5年为基础进行安排。在计划的制定中强调计划的整体性、优化和最佳效费比,实行近、中、远三级结合的“滚动”式计划,以确保国防与经济计划之间、军种之间、研制与使用之间协调一致.二、印度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的特点技术引进多元化,具有较强依附性,创新能力有限印度国防工业走的是一条从购买引进技术特许仿制到改造创新的发展之路。在进行特许仿制的道路上,其最根本方针为:第一,技术引进多元化,采众家所长为我所用。如:同时引进廉价的俄罗斯武器系统和虽然昂贵但却先进的西方电子设备,将二者相结合,从而使引进的武器装备超过原来的水平。第二,把重点放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印度在特许仿制上的第一步是消化、吸收,包括对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上的掌握;对部件的仿制从原件装配到先用进口原料仿制部件,后用本国原料替代仿制部件。第二步便是在此基础上进行不断创新,研制出国产新一代武器系统。其国防科技发展战略为:在武器系统整机引进、仿制、按许可证生产逐步向自行研制过渡的基础上,建立并造就本国的国防科技工业和国防科研队伍,大力提高武器装备的国产化和现代化水平。其最终目标是建立现代化的高技术科研生产体系,实现武器装备的完全自给。但是,由于印度的国防科技工业一开始就是在其他国家的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发展至今仍有很大的依赖性。依附于大国,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实现本国武器装备的跨跃式发展。近年来,印度狂买俄、以、美的先进武器,三军进攻、防御能力都有大幅度提升。但是一味引进洋武器,也在人员素质跟不上、基础设施不配套、零部件供给受制约、装备国产化的进程被削弱、国家财政压力大等方面带来不少后遗症,而且还受制于人。从总体上看,印度的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军事工业行业结构不合理,传统武器生产严重过剩,高技术武器装备生产相对薄弱。印政府一直号召:引进技术只能是发展本国技术的“垫脚石”,而不应该成为“离不开的拐杖”。但事实上,要达到这一目标尚需时日。发掘民用工业的生产潜力,强化军民结合近年来,在世界性的军转民与军民结合的大潮中,印度加强了军民结合的力度,强调将国防工业纳入国家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在核工业、航天工业和电子工业等部门,通过军民两用技术的结合,不但支持了军事技术的开发与研究,而且支援了经济建设。印现允许私营企业参与军工生产并增加军工企业的民品开发。印国防部明确规定,私营企业可以同国有军工企业公平竞争军品合同,如果私营企业已具备某种军工生产能力,将不再在国有军工企业中重建这种能力。印政府还积极支持军工企业增加民品生产。许多军工企业积极拓展业务领域,以弥补军品任务的不足。发挥政府计划职能,协调多方力量合力攻关为了能顺利完成各个五年的科研任务,攻克技术上的尖端难题,印度政府充分发挥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的政府计划职能,对每个技术难题都出面组织相应的国防技术研究网,从而集中优势力量,突破一个个难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例如,在攻克电子技术各个难关中,印度政府组织了以国家电子工业部门、国防科研组织所属国防电子研究所、印度斯坦航空工业有限公司和印度电子有限公司为主体的国防电子技术研究网,集中各个部门的优势技术力量突破了一些核心项目。加大国防科研投入,防止科技人才外流为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进程,到2005年实现军队武器装备自给率达到70%的目标,印军将国防科研工作视为实现武器装备现代化的关键。在国防费实际增长不大的情况下,不断提高国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投入。90年代初国防科研经费占国防预算总额的4.8%,2001年已达15.7%。在加强国防科研过程中,特别强调突出重点,并采取相应措施给予扶持,比如印度计算机产业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政府采取的特殊政策密不可分。印度从事国防科研的人员约为12万人。近年来,随着军、地科技人员收入差距的拉大,国防科技人才大量流失(比例达20%),为制止国防科研人才外流,印度采取了许多措施:招收未毕业的大学生作为储备人才进行培养;为科研人员增加薪金、提供住房补助、改善生活条件;改革科研管理体制,密切领导与下属关系,合理安排其工作,为科研人员从事国际技术交流及事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调整产权结构,突出市场调节作用在产权结构调整中,印度政府扩大了国防公营企业私有股的持有比例;对于经营不善的兵工厂体系逐步实行股份制改造;对于效益低下,运营状况不好的企业,实行兼并重组甚至拍卖给私人经营。2001年印度允许私营部门参与国防工业,为国防工业发展融入资金。除了允许私营部门参与国防工业外,印度政府还将考虑成立合资公司以及在外国公司中进行股权参与。印政府改变过去对军工企业一包到底的做法,大幅度放松对国防工业的干预程度,实行计划与市场并重,突出市场调节的作用。实行总体上自由,但又不放弃宏观调控的运行机制。根据产品性质不同进行分类管理,即只适于军事的高技术装备由兵工厂总监处负责生产;军民两用装备采用招标的办法,由私营或联营企业生产;非军事或低技术军事装备转交地方企业生产。通过这些措施,关闭了一些老式军工厂,节约了部分国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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