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考试小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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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窗体顶端窗体底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命题专家权威资料 00226 知识产权法 依据 2010 最新版教材 整理, 整理, 我们只追求命中率! 我们只追求命中率! 1、知识产权 2、 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 (性质 综观各国立法文件, 3、综观各国立法文件,知识 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的法 律制度 4、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5、著作权 6、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7、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8、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9、 中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 10、 10、著作权的内容 11、 11、原始主体 12、 12、著作权主体 13、 13、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的 区别 14、 14、作者须具备的条件 15、 15、继受主体取得著作权的 情况 16、 16、合作作品与编辑作品的 区别 17、 17、编辑作品与原作品的关 系: 18、我国著作权法对合作作 18、 品权利归属及行使的规定: 品权利归属及行使的规定: 19、职务作品: 19、职务作品: 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20 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21、 21、著作权作品的分类 22、 22、计算机软件作为知识产 品的条件: 品的条件: 23、 2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 容: 24、 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 24、 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 25、著作人身权: 25、著作人身权: 26、 26、著作权自动取得 27、 27、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 权的区别: 权的区别: 28、 28、演绎权 29、邻接权: 29、邻接权: 30、脱销: 30、脱销: 31、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 31、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 32、 32、表演者如何取得他人作 品的表演权 33、 33、专有出版权 34、表演者的权利: 34、表演者的权利: 35、署名权: 35、署名权: 36、著作权: 36、著作权: 37、著作权许可使用: 37、著作权许可使用: 38、著作权* *与著作权使用 38、著作权*与著作权使用 许可的区别: 许可的区别: 39、合理使用: 39、合理使用: 40、法定许可使用: 40、法定许可使用: 41、 41、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 用的异同: 用的异同: 42、强制许可使用: 42、强制许可使用: 44、属于著作权法合理使用 44、 情况中的“ 情况中的“对他人作品适当 引用”的具体含义: 引用”的具体含义: 45、专利: 45、专利: 46、专利权: 46、专利权: 47、 47、发明 48、方法发明: 48、方法发明: 49、实用新型: 49、实用新型: 50、外观设计: 50、外观设计: 51、如何正确理解发明、 51、如何正确理解发明、实 用新型和外观 设计三者之间的关系? 设计三者之间的关系? 52、专利法不适用的对象: 52、专利法不适用的对象: 53、 53、发明或实用新型获得专 利权的实质条件: 利权的实质条件: 54、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 54、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 那些情形下不丧失新颖性: 那些情形下不丧失新颖性: 56、专利申请权: 56、专利申请权: 57、我国专利申请的原则: 57、我国专利申请的原则: 58、国际优先权: 58、国际优先权: 59、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 59、 请人应提交的文件: 请人应提交的文件: 60、 60、我国现有的两个微生物 保藏中心 61、 61、专利权法所称执行本单 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 创造的三种情形: 创造的三种情形: 62、权利要求书: 62、权利要求书: 63、专利申请人依法提出的 63、 专利申请被国务院专利行政 部门受理后,享有的权利: 部门受理后,享有的权利: 64、专利权撤消: 64、专利权撤消: 65、 65、专利权撤消与专利权无 效宣告的异同: 效宣告的异同: 66、 66、专利权撤消和无 67、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效力: 67、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效力: 68、专利权人的权利: 68、专利权人的权利: 独占实施权、 独占实施权、进口权 69、专利权的限制: 69、专利权的限制: 70、强制许可: 70、强制许可: 71、 71、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 许可成立的条件: 许可成立的条件: 72、专利权穷竭: 72、专利权穷竭: 73、先用权: 73、先用权: 74、专利许可证贸易: 74、专利许可证贸易: 75、 75、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的 禁用条款: 禁用条款: 76、独占许可证: 76、独占许可证: 77、专利许可贸易合同: 77、专利许可贸易合同: 78、 78、专利许可证贸易中原许 可证的被许可方在颁发分许 可证时应注意的问题: 可证时应注意的问题: 79、专利侵权行为: 79、专利侵权行为: 80、商标: 80、商标: 81、我国商标法的特点: 81、我国商标法的特点: 82、防御商标: 82、防御商标: 84、商标权: 84、商标权: 85、商标注册: 85、商标注册: 86、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 86、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 87、 87、商标法设定异议程序的 作用: 作用: 88、 先申请原则(注册商标) 88、 先申请原则(注册商标): 89、注册商标无效的补正: 89、注册商标无效的补正: 90、注册商标无效的情形: 90、注册商标无效的情形: 91、注册商标争议的条件: 91、注册商标争议的条件: 92、 92、注册商标的争议程序与 注册商标无效的补正程序及 商标异议程序的异同: 商标异议程序的异同: 93、注销注册商标与撤消注 93、 册商标的异同: 册商标的异同: 94、注册商标续展: 94、注册商标续展: 95、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95、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96、 96、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许 可人的义务: 可人的义务: 97、商标管理: 97、商标管理: 98、 9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对未注册商标的管理包括: 对未注册商标的管理包括: 99、 99、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具备 的条件: 的条件: 100、 100、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行为: 行为: 101、驰名商标: 101、驰名商标: 102、 102、 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 在法律上不同的地位: 在法律上不同的地位: 103、 103、 侵犯商标权赔偿数额的 侵犯商标权赔偿数额的 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 104、不正当竞争: 104、不正当竞争: 105、商业秘密: 105、商业秘密: 106、 106、 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要表 现形式: 现形式: 107、 107、 商业秘密与其他知识产 权的联系: 权的联系: 108、厂商名称: 108、 厂商名称: 109、 109、 在商品上使用原产地名 称应具备的条件: 称应具备的条件: 110、 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 110、 权的特点: 权的特点: 111、货源标记: 111、货源标记: 112、 112、 原产地名称与商标的异 同: 113、 113、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 权取得的条件: 权取得的条件: 114、植物新品种: 114、植物新品种: 115、 巴黎公约 巴黎公约 115、 巴黎公约确定的保 护工业产权的基本原则: 护工业产权的基本原则: 116、 116、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宗 旨: 1、知识产权: 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 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 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 的权利。其基本特征: 国家授予性;专有性(独 占性);地域性;时间性。 2、 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 (性质): 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不发生有形耗损的使用; 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 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 分。 3、 综观各国立法文件, 知识 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的法 律制度: 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 权法律制度;工业版权法 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 商号权法律制度;产地 标记权法律制度;商业秘 密权法律制度;反不正当 竞争法律制度。 4、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是平等主体因创造或使用智 力成果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其调整手段和适 用原则主要是民法的手段和 原则。 5、著作权: 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 的专有权利,或者说,著作 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 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 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的总称。 6、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标的不同。所有权的标的 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形物, 著作权的标的是无形的人类 精神与智力活动的成果。 权利的完整性不同。所有权 的属性是完整的,它不不受 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著作权 只 能 在 一 定 的 保护 期 内有 效。 7、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 护的是表达作品思想内容的 具体形式,专利法保护的是 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 性的发明创造。保护条件 不同。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只 要求是独创的,不要求是首 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 明, 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 权利产生程序不同。著作 权大多自动产生,专利权需 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 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主要 涉及文学、艺术领域,专利 权 主 要 发 生 在 工业 生 产领 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 相关。 8、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权利属性不同。著作权是 一种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 商标权只是一种财产权。 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 著 作 权 要 求 作 品具 有 独创 性,而商标权要求识别性, 并不考虑商标是否由商标权 人创作。权利的取得方式 不同。著作权一般自作品创 作完成时自动产生,而商标 权一般须经注册登记才能产 生。 9、中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 则: 保护作者权益原则;鼓 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 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 致原则;与国际著作权发 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10、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即 著 作 人 身 权 和著 作 财产 权。著作人身权包括: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 权包括: 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 表演权、播放权、制片权、 演绎权。演绎权又包括改编 权、翻译权、注释权、整理 权、编辑权。 11、原始主体: 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 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 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 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 作权的人。继受主体: 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 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其区别为: 原始主体不以继受主体为存 在前提,但继受主体享受的 权利却是从原始主体处取得 的,并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 合法存在为条件。此外,原 始主体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完 整性比继受主体的权利表现 的充分。 12、著作权主体: 是指依法享有著作人身权或 著作财产权之一部分或全部 的公民、 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13、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的 区别: 保护条件不同;作品首 次发表的规定不同;著作 权保护期的起算不同。 14、作者须具备的条件: 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 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 相反证明,在作品上著名的 人即为作者;作者通过创 作劳动,产生了著作权法规 定的作品。法人、非法人 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视 为作者。 15、继受主体取得著作权的 情况: 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 协议取得著作权;因合同 而取得著作权;著作权的 特殊主体国家。 16、合作作品与编辑作品的 区别: 编辑作品的各作者之间不 必具有合意,而合作作品要 求各合作者之间有共创作品 的愿望;编辑作品中各作 者的成果是可区分的,而合 作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有时 可分,有时则不可分;编辑 作品以编辑人的名义发表, 而合作作品以合作作者的共 同名义发表。 17、编辑作品与原作品的关 系: 编辑作品上对原作品的进 行改编、翻译、注释或整理 而产生的,因此没有原作品 也就没有该编辑作品;编 辑 作 品 必 须 充 分尊 重 原作 品, 不得对原作品进行歪曲、 篡改或其他贬损性处理; 编辑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 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18、我国著作权法对合作作 品权利归属及行使的规定: 两 人 以 上 合 作创 作 的作 品, 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有, 行使著作权时要征得全体合 作人的同意;没有参加创 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 作 作 品 可 以分 割 使用 的, 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 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 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 品整体的著作权;不可以 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是不 能单独使用的作品,合作作 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 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无正 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 19、职务作品: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 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委托作品: 是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 报酬,由作者按照其意志和 具 体 要 求 而 创 作的 特 定作 品。其权利归属,受委托创 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有 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 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 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 托人。 20 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是指文学、艺术或科学领域 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 种 有 形 形 式 复 制的 智 力成 果。作品成为著作权客体的 条件: 独创性和可复制性。 21、著作权作品的分类: 文学作品;口述作品;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 品;美术、摄影作品;电 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 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 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 品;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 艺术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作品。 22、计算机软件作为知识产 品的条件: 原创性;可感知性;可 再现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的归属: 其一般原则是谁开发谁享有 著作权。另外的几种特殊情 况: 合作开发。一般由各合作 开发者共同享有;委托开 发。如无协议,其著作权属 于受委托者;指令开发。著 作权由项目任务书或合同规 定,如无明确规定,属于接 受任务单位;职务开发。著 作权属于该单位;非职务 开发。 一般属于开发者自己。 1 2 3 4 5 2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 容: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 权;复制权;发行权;出 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翻译权;应当由软件制作 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期限: 为 25 年, 截止于软件首次发 表后第 25 年的 12 月 31 日。 保护期满,可申请续展 25 年,但保护期最长超过 50 年。 24、 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 不 受 著 作 权 法保 护 的作 品。包括三种情况: 违背一般法律原则的作品; 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 的作品;故意妨害公共秩 序的作品;不适用著作权 法的作品。有三类: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 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 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 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时事新闻;历法、数表、通 用表格和公式。 25、著作人身权: 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 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 相联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 的权利。著作财产权: 又称经济权利,是著作人身 权的对称,指作者及其他著 作权人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 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 的权利。 26、著作权自动取得: 是 指 著 作 权 因 作品 创 作完 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 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在需 要履行任何手续。 27、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 权的区别: 著作人身权是一种精神权 利,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而 著作财产权就是保证著作权 人实现财产利益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与著作权主体不 可分离,不可*,只能由著 作权原始主体享有;而著作 财产权则可由著作权人依其 意志自由转移,由著作权继 受主体享有。 除发表权外,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不受 限制,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 期有严格规定,超过法定时 间便不再受保护。一般情 况下,著作人身权只能由著 作权人自己行使,而著作财 产权既可以由著作权人自己 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 28、演绎权: 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享有 的以其作品为蓝本进行再创 作的权利。它包括改编权、 翻译权、注释权、整理权、 编辑权。 29、邻接权: 也称为传播者权或与著作权 有关的权利,是法律赋予作 品传播者对其创造性的传播 行为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 权利的总称。其基本内容包 括: 出版者权;表演者权; 音像制作者权;广播、电视 组织权。 30、脱销: 著作权人寄给图书出版者的 两份定单在 6 个月内未能得 到履行即视为脱销。 31、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 邻接权的产生以现有作品 为基础;作品的传播者对 他人版权作品进行传播时, 必须有法律依据或著作权人 的授权。其区别为: 两者的主体不同;两者 的保护对象不同;两者的 内容不同;两者受保护的 前提不同。 32、表演者如何取得他人作 品的表演权 ?表演者使用 他人未发表作品时应事先获 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表演 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 行营业性演出时,以法定许 可获得对作品的表演权; 表演者使用他人的演义作品 进行营业性演出时,应当根 据该作品是否已发表来决定 获得表演权的方式。 33、专有出版权: 指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 付的作品,在合同有效期内 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区,享有 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 和缩编本的方式出版图书的 独占权利。 出版者权的内容: 图书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 版式、装祯设计的专有使 用权。出版者的义务: 与 著 作 权 人 订立 出 版合 同。按期、按质出版作品。 重印、再版作品。向著 作权人支付报酬。 34、表演者的权利: 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 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许可 他人从现场直播。许可他 人为赢利目的的录音录像, 并获得报酬。 35、署名权: 是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 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 的权利。它包括作者在自己 的作品上署名和不署名两个 方面的权利。 36、著作权: 实际上是指著作财产权*, 是著作权人将其作品使用权 的全部或部分在法定有效期 内移转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其特点为: *的对象仅限于著作财产 权。著作权*与作品载体 所有权无关。著作权*导 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著 作权的*标的可以作多种选 择。 37、著作权许可使用: 是指著作权人将自己的作品 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 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的 行为。其特征为: 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 著作权的归属。被许可人 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 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 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 己 的 名 义 向 侵 权人 提 起诉 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 作权的主体,除非著作权人 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 38、著作权*与著作权使用 许可的区别: 首先,在著作权*中,著作 权人根据*合同将著作财产 权 全 部 或 一 部 * 给 受 让方 后,原著作权人对*出去的 权利已不再拥有主体资格, 被*的权利由受让方拥有和 行使,而使用许可合同则不 一样,即使著作权人许可他 人行使其财产权中的全部或 一部,该著作财产权的主体 仍然是作为许可方的著作权 人,而不是被许可人。第二, 在著作权使用许可中,一般 许可中的被许可人不能因权 利被侵害而提起侵权之诉, 只有独占许可中的被许可人 才具有这个资格,且起诉的 诉因只限于侵害被许可权, 而著作权中*中的任何受让 人都有权对侵害其财产权利 的行为提起侵权之诉,起诉 的 诉 因 则 为 侵 害著 作 财产 权。 39、合理使用: 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 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 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 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 人支付报酬的制度。合理使 用必须具备的条件: 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 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 习、研究或欣赏,或者为了 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 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 需要;使用他人作品时,不 得 侵 犯 著 作 权 人的 其 他权 利, 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 作品名称。 40、法定许可使用: 是指依著作权法的规定,使 用者在利用他人已经发表的 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 的许可, 但应向其支付报酬, 并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 制度。其条件为: 法定许可使用的主体只能 是报刊杂志社、表演者、录 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法 定许可使用的对象只能是已 发表的作品;应向著作权 人支付报酬;著作权人明 确声明不得使用的,该作品 不能被法定许可使用。 41、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 用的异同: 相同点: 目的都是侧重于促进社会 公共利益,限制著作权人的 权利;都只能使用他人已 经发表的作品;使用他人 作品时无须取得著作权人的 许可;都必须注明作者姓 名、作品名称。区别在于: 法定许可的使用者是表演 者、录音制作者、广播组织 报刊社、而合理使用人却无 主体范围的限制;在法定 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作品后 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 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则不必支 付报酬;在法定许可使用 的情况下,著作权人声明不 许使用的,不得使用,但合 理使用却没有附加这样的条 件。 42、强制许可使用: 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作品的 使用者基于某种正当理由需 要 使 用 他 人 已 发表 的 作品 时,经申请由著作权行政管 理部门授权,即可使用该作 品, 无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 但应向其支付报酬的制度。 43、侵犯著作权行为: 是指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 人同意, 又无法律上的根据, 擅自对著作权作品进行利用 或以其他非法手段行使著作 权人专有权利的行为。构成 侵 犯 著 作 权 行 为的 三 个要 件: 要有侵犯的事实;行为 具有违法性;行为人主观 有过错。 44、属于著作权法合理使用 情况中的“对他人作品适当 引用”的具体含义: 引用目的仅限于介绍、评 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 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 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 分;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 著作权人的利益。 45、专利: 是指经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 定程序审查批准的符合专利 条件的发明创造。 其特征为: 是一项特殊的发明创造, 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是 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条件 的发明创造。作为专利的 发明创造必须经专利主管机 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确定, 在未经批准以前,任何一项 发明创造都不得成为专利。 我 国 专 利 法 规 定了 三 种专 利: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46、专利权: 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 其他组织对其获得专利的发 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 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法主要 调整四个方面的社会关系: 因确认发明创造的归属而 发生的社会关系;因授予 发明创造专利权而发生的各 种社会关系;因发明创造 专利的实施、*或许可实施 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因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保护而 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专利制度的内容: 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对申请专 利的发明创造进行审查,对 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授 予专利权,同时将该项发明 创造的内容予以公开。 专利 制度的特征: 法律保护、科学审查、公开 通报、国际交流。 47、发明: 是指科技开发者依据自然规 律原则,运用自己的资金和 智 力 创 造 出 来 的新 技 术方 案。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是与“自然规律”有关的 创新;必须是利用“自然规 律”的结果;是具体的技术 性方案。 48、方法发明: 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者解决某 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 的操作方案。 49、实用新型: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 其组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 案。其特点为: 实用新型是针对产品的而 言的;产品只能是具有立 体形状、构造的产品;必须 具有实用性,能够在工业中 应用;必须是可自由移动 的物品。 对实用新型给予专利保护的 意义: 有利于产品的改造和市场 竞争;有利于调动人们从 事发明创造活动的积极性; 有利于丰富人们的物质文 化生活;有利于对小发明 尽快地提供保护。 50、外观设计: 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 或者它们的结合所作出的富 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应用的 新设计。其特征为: 附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具有 相对的独立性;外观设计 必须是与独立的具体的产品 合为一体的新设计;附载 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能够在 工业中应用;外观设计必 须能够使人产生美感。 51、如何正确理解发明、实 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者之间 的关系?共同点: 都是人类的智力劳动成果; 都是我国专利法所指的发 明创造,是专利法的保护对 象;都需要经过专利主管 机 关 审 查 批 准 才能 成 为专 利,取得专利权。联系: 在某些情况下,发明与实 用新可以相互转换;在某 些情况下,实用新型与外观 设计可能共存于同一对象;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 计可能共存于同一对象。 区别: 发明是专利法主要保护的 对象;发明和实用新型都 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而外 观设计则是一种新设计; 发明的技术难度明显高于实 用新型。 52、专利法不适用的对象: 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 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 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 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 获得的物质。 53、发明或实用新型获得专 利权的实质条件: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 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 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在申请 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 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 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 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 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 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 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 文件中。 创造性: 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 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 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 用 新 型 有 实 质 性特 点 和进 步。 实用性: 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 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 极的社会、技术、经济效果。 54、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 那些情形下不丧失新颖性: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 6 7 8 9 10 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 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 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 容的。 55、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 实用性的几种情况: 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 型不具有再现性;申请专 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缺乏技 术手段;申请专利的技术 方案违背自然规律;利用 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所完成 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的 技 术 方 案 不 能 产生 积 极效 果。 56、专利申请权: 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 有的就发明创造向专利局提 出专利申请的权利。其特征 为: 相对性、 暂时性、 相关性。 专 利申请人: 是就某项发明创造有资格向 专 利 局 提 出 专 利申 请 的公 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专利 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相应的国籍;有符 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 并拥有合法的专利申请权。 57、我国专利申请的原则: 书面申请原则(专利申请人 及其代理人在办理各种手续 时都应采用书面形式)、先申 请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 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 申请人)、 单一性原则(一份专 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 创造提出专利申请,即“一 申请一发明”原则)。 58、国际优先权: 是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 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 在优先权期内,就相同主题 的发明创造向另一国提出专 利申请的,依照有关国家法 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 是申请人就起发明创造在某 国第一次提出战栗申请后的 一定期限内,就相同主题的 发明创造又向该国专利局提 出后一申请的,依法所享有 的优先权。 发明或实用新型 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为 12 个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 优先权期为 6 个月。 59、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 请人应提交的文件: 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 要、权利要求书。请求书应 写明: 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 发明人姓名;申请人姓 名或名称;地址;其他应 当写明的事项。外观设计专 利申请人应提交的文件: 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照片 不得小于 3cm8cm,也不 得大于 15cm22cm.) 60、我国现有的两个微生物 保藏中心是中国微生物菌种 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 中心和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 中心。 61、专利权法所称执行本单 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 创造的三种情形: 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 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 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作出的 发明创造;退休、退职或调 动工作后一年内所作出的与 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 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 发明创造。 62、权利要求书: 是专利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 行政部门提交的、用以确定 专 利 保 护 范 围 的庶 民 上文 件。它是判定他人是否侵犯 专利权的根据,直接具有法 律效力。说明书: 是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人必须提交的基本文件,是 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内 容进行具体说明的陈述性书 面文件。 63、专利申请人依法提出的 专利申请被国务院专利行政 部门受理后,享有的权利: 取得了在先申请人的地位; 有权依据其申请要求优先 权;申请专利的发明将得 到临时保护;在专利申请 被批准为专利、被驳回、被 撤回或被视为撤回以前,专 利申请人可以申请其专利申 请权;在专利申请的审查 过程中,专利申请人还享有 撤回权、修改权、修改请求 权、陈述意见权、实审审查 请求权以及放弃权等权利。 64、专利权撤消: 是在法定期限内,国家专利 主管机关根据请求人提出的 撤消请求对被请求人之发明 创造专利进行审查并作出相 应结论的程序。专利权无效 宣告: 是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公告授 予专利权之日起满 6 个月, 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请求人 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对被 请求的发明创造专利是否符 合专利法所规定的实质条件 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结论的 程序。 65、专利权撤消与专利权无 效宣告的异同: 相同点: 都只能发生在国家专利主 管机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后; 这两个程序都不能自动启 动,必须有请求人提出相应 的请求;经撤消或宣告无 效 的 专 利 权 视 为自 始 不存 在。不同点: 发生的时间不同。撤消程 序在前,无效宣告在后。 受理机关不同。撤消请求由 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受理,而 无效宣告请求由专利复审委 员会受理。请求的理由不 同: 撤消请求的理由只限于新颖 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而无 效宣告请求的理由还包括专 利法规定的其他实质要件。 66、专利权撤消和无效宣告 与专利权终止的区别: 前者是缺陷专利的矫正结 果,后者是有效专利的正常 结果;前者是被动被迫的 结束,后者是主动正常的结 束;前者可能发生不当得 利返还的后果,后者则不会 发生;前者导致发明创造 专利本身消灭,后者只导致 专利权消灭。 67、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效力: 自此以后,任何人都可以 自由使用该项被宣告专利权 无效的发明创造;就该项 被宣告无效专利权过订立的 实施许可合同也随之终止, 被许可人可以停止支付使用 费。 68、专利权人的权利: 独占实施权、 进口权、*权、 实施许可权、放弃权、标志 权。其义务为: 缴纳专利年费、实际实施已 获专利的发明创造。独占实 施权: 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专 利 方 法 依 法 享 有的 进 行制 造、 销售或使用的专有权利。 实施许可权: 是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 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 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 利。 69、专利权的限制: 是专利法允许第三人在某些 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经专利 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且 其实施行为并不构成侵权的 一种法律制度。主要有强制 许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 行为和国家计划许可三种。 70、强制许可: 又称非自愿许可,是国家专 利主管机关, 根据具体情况, 不经专利权人许可,授权他 人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的一种法律制度。 其特征为: 非自愿性;非独占性; 有偿性;非转移性。强制许 可有三种形式: 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 可;为公共利益目的的强 制许可;交叉强制许可。 71、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 许可成立的条件: 请求人只能是单位;自 公告授予专利权满 3 年后; 请求人事先必须与专利权人 进行合理协商,但未能达成 协议;向国家专利主管机 关 提 出 实 施 强 制许 可 的要 求。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 为包括: 专利权的穷竭;善意使 用或销售行为;先用权人 的实施;临时过境;为科 学或实验目的的使用。 72、专利权穷竭: 也称专利权用尽,或专利权 耗尽,是专利权人对合法投 放市场的专利产品,不再具 有再销售或使用的控制权或 支配权。 73、先用权: 是第三人在专利申请日以前 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 同方法或已经做好了制造、 使用必要准备,并仅在原有 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权 利。成立的条件: 先用权人的实施行为或必 要准备行为发生在专利申请 日以前;先用权人的实施 或准备实施的发明创造是其 合法获得的;在专利权被 授予后,先用权人仅在原有 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 74、专利许可证贸易: 是专利权人通过专利许可证 合同将其依法取得的对某项 发明创造的实施权移转给非 专利权人行使的一种贸易形 式。其特征为: 许可方只能是专利权 人;标的是对有效专利的 实施权;被许可方所获得 的 只 是 对 约 定 专利 的 实施 权;通常要持续一个相当 长的时期;专利许可证贸 易关系有效成立并产生法律 效力后,许可方应当将专利 许可证贸易合同的副本送交 专利局备案。主要条款: 专利的实施方式;许可 证的属性;许可证的有效 期间和地域范围;专利许 可证使用费的标准和支付办 法;违约责任;合同当事 人 双 方 认 为 需 要约 定 的条 款。 75、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的 禁用条款: 搭售条款;固定价格条 款;对技术改进的限制条 款;回授条款;禁止被许 可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 专利技术。 76、独占许可证: 是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方在 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 内,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 对专利进行独占性实施。独 家许可证: 持有该许可证的被许可方在 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享 有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对 专利的排他使用权。 其特点: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 围内,专利权人不得再许可 任何第三人以此相同的方式 实施该项专利,但专利权人 自己可以实施。 77、专利许可贸易合同: 是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实施 专利的方式、期限、地域、 范 围 等 有 关 事 项达 成 的协 议。 78、专利许可证贸易中原许 可证的被许可方在颁发分许 可证时应注意的问题: 被许可方能否颁发分许可 证,应以原许可证为依据; 合同允许被许可方向第三人 颁发分许可证的,分许可证 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原许可证 的有效期;分许可证所涉 及的地域范围不得超过原许 可证的有效地域范围,超过 原许可证地域范围的行为可 能构成专利侵权;被许可 方给分许可证的被许可方所 授予的实施方式不得超过原 许可证所约定的实施方式。 79、专利侵权行为: 也称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 指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 任 何 人 在 未 经 专利 权 人许 可,也没有其他法定事由的 情况下,擅自以赢利为目的 实施专利的行为。其构成条 件: 实施的发明创造必须是有 效的专利;实施发明创造 专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实施发明创造专利是以生产 经营为目的;实施的专利 侵权行为是法律规定的侵权 行为。 80、商标: 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 务上所使用的,由文字、图 形或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 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 务来源的标志。 其含义包括: 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的 标记;商标是区别商品或 服务来源的标记;商标是 由文字、 图形或其组合构成, 具有显著特征的人为标记。 其作用有: 商品来源的标示作用; 商品质量的监督作用;商 品选购的指导作用;商品 销售的广告作用。 81、我国商标法的特点: 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 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是商标立 法的出发点;立足国内兼 顾国际惯例是商标立法的原 则;保护商标专用权是实 行商标法制的重要环节; 实行自愿与强制相结合是商 标注册制度的重大变革。 82、防御商标: 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类 别的商品上注册使用同一个 商标。 83、 商标与商品装潢的区别: 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即为 注册人专用,且非经变更申 请不得任意改变其文字、图 形;商品装潢无须经过注册, 既不属于特定主体专用,又 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随时加以 变动和改进。商标不允许 与所指向的商品内容相同; 而商品装潢设计的内容与商 品的内容往往一致。注册 商标受商标法保护;而商品 装潢设计可以作为美术作品 受著作权法保护。 84、商标权: 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 商标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包 括使用权和禁止权两方面。 使用权是商标注册人在核定 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 商标的权利,以及将注册商 标*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 的权利。禁止权是商标所有 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 擅自使用注册商标的侵权行 为。 85、商标注册: 是指商标使用人为了取得商 标的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 标依照法定的程序向国家商 标主管机关申请,经主管机 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商 标注册制度的意义: 有利于确认和保护商标注 册人的专有权;有利于商 标管理机关加强对注册商标 的管理;有利于敦促商品 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保障 消费者利益,促进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的发展。 86、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 先申请原则、一申请一商标 原则、自愿注册原则。商标 的注册条件: 商标的构成要素必须具有 显著性,便于区别;申请注 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 止使用的文字、图形;在同 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 商标不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 标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 11 12 13 14 15 近似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 注册商标被撤消或期满不 再续展的,自撤消或注销之 日起 1 年内,与该商标相同 或近似的商标不能被核准。 87、商标法设定异议程序的 作用: 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 益;保护商标初步审定人 的在先申请权;避免注册 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 商标专用权。 88、先申请原则(注册商标):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 在 同 一 种 商 品 或类 似 商品 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 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 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 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 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 申请,不予以公告。 89、注册商标无效的补正: 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 取得注册时,商标局可以以 职权撤消该注册商标,或由 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三人 的请求撤消该注册商标的制 度。 90、注册商标无效的情形: 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伪 造申请书文件及有关文件进 行注册的;违反诚实信用 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 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所 熟悉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未经授权,代理人以其名义 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 的;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 权利进行注册的;以其他 不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91、注册商标争议的条件: 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注册 商标所有人;申请人的注 册商标的核准注册日必须先 于被争议人的注册商标的核 准注册日;申请争议的时 间为自被争议的商标核准注 册之日起 1 年内;被争议商 标的构成要素必须与争议商 标 的 构 成 要 素 相同 或 相近 似,而且两者被核定使用的 商品(服务)为同一种类或类 似;争议所依据的事实和 理由,不属于商标注册不当 的补正事由,也不得与核准 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 定的事实和理由相同。 92、注册商标的争议程序与 注册商标无效的补正程序及 商标异议程序的异同: 申请主体不同,申请争议 的人必须是在先注册商标所 有人;适用对象不同;法 定期限不同;审理事由不 同,注册商标争议的事由, 即是在后注册商标与同一种 商品或类似商品上的在先注 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其理 由不能与核准注册前已提出 异议并裁定的事实和理由相 同;受理机关不同。 93、注销注册商标与撤消注 册商标的异同: 相同处: 两者均应由商标主管机关收 缴其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其商标权即告终止。 不同点: 注销注册商标是当事人自动 终止其商标权,发生注销情 形时,商标权从注销公告之 日起终止,注销公告以前的 商标权是有效的;撤消注册 商标是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手 段终止其商标权,发生争议 撤消和不正当注册撤消情形 时,其商标权视为自始不存 在;发生违法撤消情形时,从 撤消之日起终止其商标权。 94、注册商标续展: 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注册 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后的一段 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 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 法律制度。申请注册商标续 展的条件: 续展注册申请人必须是注 册商标专用权人,可以是原 注册商标所有人,也可以是 继承人或受让人;提出续 展注册申请的时间必须是在 注册商标有限期届满前 6 个 月或后 6 个月内;续展注册 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并 交送商标续展申请书1 份,商标图样 5 份,缴回原 商标注册证;缴纳续展 申请费和注册费。 95、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订 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 使 用 其 注 册 商 标的 法 律行 为。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独占许可使用、一种 是普通许可使用。 96、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许 可人的义务: 保持注册商标的有效性; 维护被许可人的合法使用 权,当第三人侵犯注册商标 专用权时,许可人应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监 督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的义 务: 未经许可人书面授权,不 得将商标使用权移转给第三 人;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 商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 并在其商品或包装上注明产 地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如 被许可使用的商标遭受他人 侵犯,被许可人应协助许可 人查明事实;按合同的约 定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 97、商标管理: 是指国家和地方各级工商行 政 管 理 机 关 依 法对 商 标注 册、使用、印制和*等行为 进行监督、检查的总称。建 立商标管理制度的意义: 规范商标行为,发挥商标 功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可以增强企业和商标使用人 的法制观念,维护商标注册 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 有利于加强商标立法,完善 商标法律制度。 9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对未注册商标的管理包括: 未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 或其组合不得违反商标法第 8 条的规定;未注册商标不 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 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 近似;未注册商标使用人 不得将其未注册商标冒充注 册商标。使用未注册商标 的商品不得粗制滥造,依次 充好,欺骗消费者;未注册 商标使用人必须在商品上、 包装上表明企业名称或地址; 在国家明文规定应使用注 册商标的商品上不得使用未 注册商标。 99、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具备 的条件: 有与其承印商标业务相适 应的技术、设备及仓储保管 设施等条件;有健全的管 理商标印制业务的规章制度; 有 3 名以上取得商标印 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的人员。商标印制单位的商 标印制管理制度: 核查制度;商标印制存 档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 制度;废次商标标识销毁 制度。 100、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行为: 未 经 注 册 商 标所 有 人许 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 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 或近似的商标;销售明知 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 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 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给他 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 他损害的行为。 101、驰名商标: 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 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 标的构成要件: 该商标具有较高的信誉, 为公众所熟知;该商标在 相当广大的区域内都具有较 高的影响;使用该商标的 商品质量优异并且有稳定性; 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的销 售量大。 102、 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 在法律上不同的地位: 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可以排 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 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 标;未注册商标所有人如自 己不申请注册,他人就有可 能 先 申 请 注 册 并取 得 专用 权。注册商标遭到他人假 冒使用, 即构成权利的侵害, 非法使用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而未注册商标不能对抗他人 的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 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 是商标所有人的权利;未注 册商标的使用,一旦与他人 的注册商标构成了混同,就 可能构成侵权。 103、 侵犯商标权赔偿数额的 计算方法: 商标法在确定赔偿数额时采 用的是推定损失原则, 即“赔 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 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被侵权 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 受到的损失。” 104、不正当竞争: 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 竞争法规定,损害其他经 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 经济秩序的行为。 其特点为: 不正当竞争发生在竞争活 动之中;不正当竞争违反 了诚信、公正的原则;不正 当竞争造成扰乱社会经济秩 序的危害后果。属于知识产 权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 括: 商品假冒行为;虚假宣 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诽谤行为。 105、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 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 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 措 施 的 技 术 信 息和 经 营信 息。 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信息性; 商业秘密必须具有未公开 性;商业秘密必须具有实 用性;商业秘密必须具有 保密性。 106、 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要表 现形式: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 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 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 取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 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 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 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 业秘密;第三人在明知或 应 知 前 述 违 法 行为 的 情况 下, 仍然从侵权人那里获取、 使 用 或 披 露 他 人的 商 业秘 密。 107、 商业秘密与其他知识产 权的联系: 商业秘密主要是一种智力创 造成果,其权利形态与著作 权、商标权、专利权一样都 有无形产权的本质属性,归 属于知识产权领域,但不具 备传统类型知识产权的主要 特征。商业秘密不具有严格 意义上的独占权,商业秘密 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商 业秘密的保密状态,决定其 的覆盖地域和存续期间。 108、厂商名称: 又称商号、企业名称,是企 业进行经营活动时用于标示 自己区别于他人的标志。厂 商使用其名称,具有两方面 的意义: 一是表示其人格属性,即表 明企业是由特定的生产经营 者开办的;二是表示其行业 属性,即表明企业的行业性 质或经营范围。厂商名称权 的特点: 一是相对的排他效力;二是 无期限的存续效力。 109、 在商品上使用原产地名 称应具备的条件: 原产地名称是确实存在的 地理名称;原产地名称的 使用人,是该产地利用相同 自然条件、采用相同传统技 艺的生产经营者;原产地 名称所附着的商品是驰名的 地方特产,在原产地以外的 广大地域范围内为公众所知 晓。 110、 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 权的特点: 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权 不具有个体专有的独占性; 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权 不具有时间性;货源标记 或 原 产 地 名 称 权不 具 有 * 性。 111、货源标记: 又称为“地理标记”,是用来 表示商品出处的标志是表示 商品于特定的国家、地区、 地方所生产、制造或加工而 使用的区别标志。 112、 原产地名称与商标的异 同: 相同点: 两者都是表示商品来源的专 用标记,目的在于帮助消费 者认牌购货,防止消费者误 认。不同点: 商标标明商品出自于何 “人”,它与特定的个体生产 经营者相联系;而原产地名 称表明商品出自于何“地”, 它与特定的某类生产经营者 相联系。 113、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 权取得的条件: 必须具备独创性。其内容: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是 一项独立的知识产权,是权 利持有人对其布图设计进行 复 制 和 商 业 利 用的 专 有权 利。包括: 复制权和商业利用权。集成 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限制 包括: 合理使用;反向工程; 权利穷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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