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鳌江镇滨江小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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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鳌江镇滨江小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代理单位: 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17年9月54 / 5454 / 54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3第四章 评标办法.29第五章 工程概况及设计要求.35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7第七章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及格式.44第一章 招标公告平阳县鳌江镇滨江小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阳县鳌江镇滨江小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鳌批(2017 )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方案设计、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鳌江镇下厂社区下厂村,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D-13-01地块,总用地面积2666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311平方米(其中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5211平方米,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9098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面积1633平方米,生活服务及其他用房面积2780平方米,连廊面积1700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包括架空层面积60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450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约13837万元。2.2、招标内容、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总承包,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相关服务。本工程设计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结构(含钢构)、幕墙(如有)、二次装修、给排水、消防、强电、防雷等工程、暖通、燃气、变配电、电梯、智能化(含车辆管理系统及收费系统)、基坑围护、附属工程(含场地填方平整、河岸驳坎、室外给排水及电力照明、门卫房、道路、广场、围墙、大门、室外塑胶运动场、景观绿化、各种管网、综合布线等)、节能、生态环保、日照分析、交通分析等所有设计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项目负责人资格: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必须和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具备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连续七个月(2017年3月至2017年9月)在保证明。3.3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2)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正处于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或限制参加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11月3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和补充网址同上。5. 投标报名:5.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8:30至2017年11月3日9:30。5.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自行报名。)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日报上发布。8. 其他说明8.1 此项目在平阳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本网站“关于办理平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库入库及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9. 联系方式招标人: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鳌江镇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中介服务大楼306室联系人:李开武 联系人:陈成电话: 13958943849电话:137588156562017年9月19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的均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 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联系人:李开武 电话:1395894384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中介服务大楼306室联系人:陈成电话:137588156561.1.4项目名称平阳县鳌江镇滨江小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1.1.5建设地点鳌江镇下厂社区下厂村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总承包,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本工程设计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结构(含钢构)、幕墙(如有)、二次装修、给排水、消防、强电、防雷等工程、暖通、燃气、变配电、电梯、智能化(含车辆管理系统及收费系统)、基坑围护、附属工程(含场地填方平整、河岸驳坎、室外给排水及电力照明、门卫房、道路、广场、围墙、大门、室外塑胶运动场、景观绿化、各种管网、综合布线等)、节能、生态环保、日照分析、交通分析等所有设计内容。上述设计工作内容确需另择专项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的,由中标人负责将其专项工程设计分包给具备相应的专项设计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分包设计单位的选择必须经过招标人审核同意,其设计成果在符合规范要求的基础上还必须完善到使招标人认可。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本项目实行勘察、设计总承包,中标人具备相应勘察资质的应自行完成勘察工作,否则应委托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勘察单位承担,勘察费用已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由本次中标人支付给勘察单位。1.3.2勘察、设计周期中标人应在签订设计合同后15日历天内提交完善的方案设计、设计试桩图,同时工程勘察进场;在方案设计确定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完成工程勘察提交详细勘察成果报告,同步完成桩基图纸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勘察标准1.3.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规划条件要求总用地面积26664.7;地上建筑面积15211平(不含不计容架空层、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架空层面积600地下建筑面积4500;工程费用9898万元;建筑密度20%;容积率0.57;建筑高度24米;建筑退让:西南5米,东北5米,东南5米,西北8米,围墙退让1米,详见第五章工程情况说明及设计要求第四设计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1)资质条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必须和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具备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连续七个月(2017年3月至2017年9月)在保证明。(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4)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正处于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或限制参加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2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3日招标人答疑的时间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项目在线”栏上发布(上传)2017年10月19日开始提供下载2.4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11月3日9:30分3.2.2勘察、设计费报价最高限价本次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88 万元,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以无效标处理。3.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2、必须由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银行账号为:工行平阳县支行帐号(9558851203001513959),并应于2017年11月3日09时30分前到达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不得现金解入、禁止使用银行本票、不得通过投标单位的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备注: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否则中心财务室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如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变更手续。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4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八份;技术标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八份;效果图:一套;资格后审资料部分(含资信标):正本一份,副本八份。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证书原件一份。4.2.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 日上午9时30分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二楼代理窗口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二楼开标室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7.3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浙江裕沣担保有限公司(平阳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根据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的80%计取,取费基数为本项目中标价。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准备好投标人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作为备查,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的需要,可能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原件,如届时未能按要求及时提供的,作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3)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投标人须在2017年10月13日前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项目在线窗口提交质疑。10.2.2未中标单位补偿费(均为含税价)分配办法如下:给予总得分第2名的投标人3万元;给予总得分第3名的投标人 2万元;其他的不予补偿。投标单位如被否决投标的,不给予补偿。补偿后,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料知识产权归建设单位所有。10.2.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以下统称投标人代表)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开标。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并出示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0.2.4鼓励设计单位在本项目中应用BIM技术。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规划条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1.4.3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和投标,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和投标;1.4.4投标人的资质证书中法人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1.5 费用承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 保密参和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合同格式(4)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5) 设计要求(6) 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方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2 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疑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项目在线窗口提交质疑,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将答疑结果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项目在线窗口公布。对招标文件中存在有表达不清或有多种解释而未明确规定,投标单位又没有在规定时间提出,由此而导致投标单位不中标或中标后产生不利因素,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招标文件的答疑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人书面澄截止时间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项目在线窗口公布,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2.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以补充说明的形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该补充说明将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项目在线窗口公布。据此发出的补充说明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补充说明如对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不做修改的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如果补充说明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项目在线窗口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均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3、投标文件的编写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后审资料、效果图、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证书原件陆部分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A、商务标(1)商务标格式1:投标函(3)商务标格式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4)商务标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商务标格式4: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该表列入技术标)(7)商务标格式5:服务承诺B、技术标 B.1技术标包括以下内容,并按如下顺序编制:封面、目录、设计文字说明(包括投资估算)、总平面图及分析图、建筑设计图纸、封底等。B.2建筑设计方案文本编制要求B.2.1 封面B.2.2 目录B.2.3 设计总说明:B.2.3.1 总体说明(1)设计依据1)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名称及文号。2)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3)招标人或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的设计要求。(2)方案总体构思方案设计总体构思理念,外形特点,建筑功能,区域划分,环境景观,建筑总体和周边环境的关系。B.2.3.2 设计说明(1)总平面设计说明1)场地现状和周边环境概况;2)项目若分期建设,说明分期划分;3)环境和绿化设计分析;4)道路和广场布置、交通分析、停车场地设置、总平面无障碍设施等;5)规划场地内原有建筑的利用和保护,古树、名木、植被保护措施;6)地形复杂时应作竖向设计。(2)建筑方案设计说明1)平面布局、功能分析、交通流线;2)空间构成及剖面设计;3)立面设计;4)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及技术,若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如实陈述其适用性、经济性,说明有无相应规范、标准,若采用国外规范,说明其名称及适用范围并履行审查批准程序;5)建筑声学、建筑热工、建筑防护、空气洁净、人防地下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应说明拟采用的相关技术。(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实施性方案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名 称单位数量备注1总用地面积2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上、地下部分可分列地下:3建筑高度m4建筑基地总面积5道路广场面积6绿地面积7容积率(2)(1)8建筑密度(4)(1)9绿地率(6)(1)10机动车停车数量辆地上:地上、地下部分可分列地下:11非机动车停车数量辆地上:地上、地下部分可分列地下:1213备注:1、如有分地块规划设计指标应按地块分别列出,并列出总体经济技术指标; 2、上述经济技术指标投标人可以自行扩充。 (4)关键建造技术问题说明(必要时)(5)建筑结构系统方案设计说明1)建筑结构设计采用的规范和标准,风压雪荷载取值、地震情况及工程地质条件等;2)结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和抗震设防类别;3)主体建筑结构体系、基础结构体系、屋盖结构体系、人防设计考虑;4)采用计算软件的名称。(6)电气系统方案设计说明应分别对供电电源、变压器及变电室、照明系统、动力电源系统、防雷和接地等予以说明。(7)采暖通风系统方案设计说明应分别对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空调系统(如采用高新技术及高性能设备亦需简要说明)、供暖系统等予以说明。(8)给水排水系统方案设计说明应分别对给水系统、排水系统、雨水系统、污水系统、中水系统(如有必要)、节水措施等予以说明。(9)消防控制设计专篇说明应分别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控制室、灭火系统(喷淋或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区、排烟系统、消防疏散设计考虑等内容予以说明。(10)建筑节能设计专篇说明说明采用的规范和标准,详述建筑节能技术要点及技术措施。(11)环境保护措施专篇说明进行建筑环境影响分析,说明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12)楼宇智能化及通讯系统方案设计说明对项目设计中涉及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电话通讯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包括同声传译系统)、卫星和有线电视系统、广播系统、楼宇自动化管理系统予以说明。(13)安全防护系统方案设计说明 应对项目中涉及的门禁系统、电视监视系统、安防通讯系统、安防供电系统、取证纪录系统予以说明。(14)绿色建筑方案设计说明说明采用的规范和标准,详述绿色建筑技术要点及技术措施。B.2.3.3 工程造价估算工程造价估算作为技术经济评估依据,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造价估算准确度应在该阶段允许范围之内。当准确度影响对方案的可行性判定时,应对该方案进行专项技术经济评估。工程造价估算应依据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造价文件和项目有关资料,如项目批文、方案设计图纸、市场价格信息和类似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等。工程造价估算编制应以单位指标形式表达。(1)编制说明工程造价估算说明包括:编制依据、编制方法、编制范围(明确是否包括工程项目和费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限额设计说明(如有)、其他必要说明的问题。(2)估算表主要编制工程造价估算表,它是反映建设项目所需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总文件,是由各单位工程为基本组成基数的投资估算(如土建、给排水、电气、暖通等)综合成单项工程的投资估算和室外工程(如土方、道路、围墙大门、室外管线等)投资估算和对环境、绿化的投资估算,并考虑预备费后,后成总建设项目的总投资。要求实事求是地反映工程实际,并进行运营成本分析。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如采用BIM应用)、新材料或特殊结构时,应对该项技术进行专项评估,评估后纳入估算中。B.2.3.4 图纸内容B.2.3.4.1 建筑效果图纸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特点和招标人要求,提供如实反映建筑环境、建筑形态及空间关系的建筑效果图。B.2.3.4.2 总平面图纸(1)区域位置图纸(2)场地现状地形图纸(3)总平面设计图纸图中应标明用地范围、退界、建筑布置、周边道路、周边建筑物构造物、绿化环境、用地内道路宽度等;标明主要建筑物名称、编号、层数、出入口位置、标注建筑物距离、各主要建筑物相对标高、城市及用地区域内道路、广场标高等。B.2.3.4.3 设计分析图纸(1)功能分析图纸功能分区及空间组合。(2)总平面交通分析图纸交通分析图应包括:主要道路宽度、坡度,人行、车行系统,停车场地(包括无障碍停车场地)主要道路剖面及停车位,消防车通行道路、停靠场地及回转场地;各主要人流出入口、货物及垃圾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自行车库出入口位置等。(3)环境景观分析图纸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说明景观性质、视线、形态或色彩设计理念和城市关系。(4)日照分析图纸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软件绘制符合规定的日照分析图并明确分析结果。日照条件应符合国家和温州市的相关规定。B.2.3.4.4 建筑设计图纸 (1)各层平面图纸;(2)主要立面图纸;(3)主要剖面图纸。设计图纸中应标明主要轴线和尺寸。C.4 展示建筑效果图。建筑效果图应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特点,符合招标人要求,真实反映建筑环境、建筑形态及空间关系。C.4.1 规格和份数:A1规格,五张,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C.4.2 内容和数量:(1)彩色总平面图一张;(2)鸟瞰图一张;(3)单体效果图一张;(4)主要立面效果图二张。3.2工程勘察、设计费报价和设计工期3.2.1本合同为总价承包合同,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的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供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包括地下室及架空层)、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燃气管道、地源热泵系统、通风和排烟、消防系统、电梯、基坑围护、人防、景观、园林、日照、市政道路及公共配套工程等专项设计】、概算编制及调整、所有勘察文件(初勘、详勘)以及施工技术配合服务的全部费用。如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具备某专项设计资质时,必须由中标人自行牵头寻找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分包设计,由中标人实行总承包管理,分包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必须经过招标方及相关部门审核认可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分包设计项目的设计费均己包含在本次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费中,总包管理费也不再另行追加。3.2.2本报价是为完成所有勘察、设计内容以及概算编制、调整和后续服务的所有费用,应完成的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建设批复的全部内容中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和相关服务等。本工程勘察、设计费报价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款。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各投标单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汇至到达中心保证金专户,不得现金解入、不得使用银行本票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的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自始至终参加投标的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中标公示期如有投诉除外),经招标人同意后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办理交易确认单和合同签订后,经招标人同意后予以退还。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3)拒绝接受投标书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3.4.5如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该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后,直接转交给招标人。3.5资格审查资料及资信标3.5.1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的资料及格式(具体按第七章的要求编制):3.5.1.1资格后审申请表3.5.1.2 “企业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5.1.3“拟投入的主要设计人员一览表”及“主要设计人员资历要求表”,应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连续七个月(2017年3月至2017年9月)在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5.1.4“企业资质要求表”,应附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3.5.1.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表”,后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3.5.1.6“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正处于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或限制参加投标承诺书”(格式自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3.5.1.7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3.5.1.8提供以上要求提供的原件证明资料备查、以上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否则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3.5.2资信标部分:3.5.2.1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项、项资料,否则不予认可: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其中之一即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第项、第项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设计规模、特征、设计范围、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需提供如下能够证明设计规模、特征、设计范围、项目负责人姓名材料:原建设单位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或同时提供);业绩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备案时间为准;业绩中的设计规模、特征、设计范围、项目负责人姓名需从以上某项资料中得到明确体现,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设计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中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 投标人提供投标书密封箱,投标书密封箱内装载的投标文件包括:(1)技术标;(2)展示建筑效果图;(3)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4)商务标资料袋。(5)资格后审资料资料袋。4.2 投标书密封箱用透明胶带纸将各可开启的缝密封妥当后,沿缝粘贴上标箱封条。4.4资料袋、投标书密封箱和封条均由投标人自行制作,自行密封妥当,贴上封条。4.5密封箱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密封箱上应注):(1) 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地址;(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a. 项目名称;b. 招标编号;c. “2017年11 月 3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启”的字样。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退还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 开标程序5.2.1至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停止开标,招标人应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请重新组织招标。5.2.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日,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5.2.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统称投标人代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3的规定参加开标会议。5.2.4 投标文件启封前,投标人代表在招标人代表协助下应首先检查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和递交时是否一致。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和递交时一致的,则由招标人代表按照投标文件先送达后开标的顺序进行开标。若发现某一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和递交时不一致的,招标人应停止本标段的开标,并报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查处理。5.2.5 唱标人应如实按投标文件当众宣读投标人全称、投标最终报价、工期(服务期)及其它主要内容。记录人将唱标内容当场记录,并在开标现场公示。投标人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即进行校核确认。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和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并经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5.2.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撤回函的,招标人应在开标时宣读撤回函,并将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投标人。5.2.7开标时,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投标文件不予启封或唱标,即使已启封或唱标的,其投标文件仍然无效:1) 投标人代表未能在所投标段开标结束前参加开标或未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2) 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所投标段开标结束前未能出示有效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委托书须经公证处公证)的;5.2.8开标时,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应详细记录,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1) 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报价大写书写不规范的;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段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最终报价的;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5.2.9 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均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开标结果予以默认。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和投标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纠正。5.2.10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监督投标文件递交、接收和开标的全过程。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和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和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送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所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重新依法组织招标。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和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和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和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和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和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的80%计取,取费基数为本项目中标价。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该费用。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格式 本项目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09)的格式。第一部分 协议书(略)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和解释1.1.1 合同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签订时填写。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技术标准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 /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合同签订时填写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联络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7 天内将和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 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合同签订时填写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合同签订时填写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合同签订时填写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合同签订时填写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合同签订时填写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签订时填写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合同签订时填写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合同签订时填写 。1.8 保密保密期限: / 。2. 发包人2.1 发包人一般义务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 。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合同签订时填写 ;身份证号:合同签订时填写 ;职 务:合同签订时填写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填写 ;电子信箱: 合同签订时填写 ;通信地址:合同签订时填写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 发包人决定2.3.2 发包人应在10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3. 设计人3.1 设计人一般义务3.1.1 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 。3.2 项目负责人3.2.1 项目负责人姓 名:合同签订时填写 ;执业资格及等级:合同签订时填写 ;注册证书号:合同签订时填写 ;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填写 ;电子信箱:合同签订时填写 ;通信地址:合同签订时填写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合同签订时填写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1)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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