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山新城待开发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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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观音山新城待开发地块余土清运工程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办事处时 间:二O一六年四月十四日观音山新城待开发地块余土清运工程招标文件一、项目概况:1、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办事处2、招标项目名称:观音山新城多余土方清运工程 3、本工程合作范围为:余土及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等。4、标段划分:本次共分二个标段(详见下表)。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19日10时 00分,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办事处规划中心。 6、开标时间:2016年4月19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办事处规划中心。 二、投标项目标段划分及项目地点序号堆放地点工程量(m3)备注标段一(约143946.6m3)1、青年路南星明路东地块53394.52、观阳路南太平路东地块90552.1标段二(约175393.6m3)1、观阳路南星明路西地块3104.52、洪江路北园林路西地块12100.33、洪江路北星明路西地块36431.34、洪江路北星明路东地块78892.75、洪江路南园林路西地块18365.7三 、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质量标准合格,达到招标方指定要求。2工期要求10日历天3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一次性包定4投标有效期为: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5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现金支票方式提交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7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6年 4月19日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办事处规划中心8开 标开标时间:2016年 4月19 日 10时 00 分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办事处规划中心9诚信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50万元。10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渣土运输资质。12联系人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3- 85269297 四、 投标文件4.1本工程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两部分组成,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资格审查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南通市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服务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资料、土方的清运路线及消纳地点(需提供当地街道以及政府证明)。商务标:封面、投标函、投标报价一览表(包括工作内容、工程量、单价及合价,格式附后)。4.2投标证金、诚信履约保证金4.2.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以现金支票形式提交);4.2.2、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10时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4.2.3、此次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诚信履约保证金一部分,不足部分在在合同正式签订前3天补齐。4.2.4、当邀标人通知中标人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在合同正式签订前3天,按要求交纳诚信履约保证金。诚信履约保证金为50万元(银行转帐)。若在邀标人通知的时间内未完成诚信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或未签订正式合同,则邀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2. 5、工程竣工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五、评标办法:1、各投标人须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后方可参加投标;2、评标方法以现场抽取为准:(1)、最低价者中标(2)、低于且最接近平均价者中标(3)、次底价者中标;如有相同报价时,以现场抽签为准;3、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标段一245万元、标段二298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4、前一标段中标单位不得参与后面标段的投标;5、当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邀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邀标人可以重新组织评选,或者由邀标人另行确定中标人;6、评选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选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六、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方式: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现场施工范围内总价包干,含相应手续办理及费用。报价包含堆放点的余土、建筑垃圾及大块砼块外运、堆放点余土清运后场地的平整(平整要求需达到与原地面平整)。2、由中标人负责外运渣土的堆放场所(观音山新城外)。3、中标后按投标单位所报的总价包干,不作任何调整。中标后如有错、缺、漏项招标方认为已在投标总价中考虑。七、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投标人应按标段分别准备贰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各标段的投标文件必须分别制作、装订,并分袋密封。2、投标文件的封袋必须标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及标段、投标人名称。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密封条密封,密封条上应写有密封条字样。否则视为废标。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正本和副本分袋密封时,应在封袋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投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八、废标条款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不参与评审: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投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相互矛盾,且未提供有效解释的;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投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投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的; 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9、构成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情况的。九、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施工时需提供清运车辆的车牌号;2、土方需运出观音山新城外,如发现在观音山新城内乱倒乱卸的情况,发现一次罚款5万元;3、施工期间需无条件接受观音山城管大队及街道的监督和管理;4、不得在原土方堆放点进行偷土、换土(深埋)等情况,一经发现一次罚款5万元;5、需提供清运路线及消纳地点(需提供当地街道以及政府证明)。6、本文件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邀标人所有;7、投标人如采用船舶运输,招标人可提供简易码头。十、本邀标文件为后续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应。十一、投标书格式(附件)。十二、合同(附件)。投标函 :(招标人)(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公司经研究上述的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 (小写): 的总价作为本次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二)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要求、投标须知、有关附件的说明与要求,我方已完全知道和理解,没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地方。(三)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1:投标书格式观音山新城余土清运报价表(标段一)序号项目地点工程量(m3)投标单价合 价(元)备注二、标段一1、青年路南星明路东地块53394.52、观阳路南太平路东地块90552.1合计大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附件2:投标书格式观音山新城余土清运报价表(标段二)序号项目地点工程量(m3)投标单价合 价(元)备注三、标段二1、观阳路南星明路西地块3104.52、洪江路北园林路西地块12100.33、洪江路北星明路西地块36431.34、洪江路北星明路东地块78892.7合计大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附件3: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本工程项目名称、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作内容: 报价包含堆放点的余土、建筑垃圾及大块砼块外运、堆放点余土清运后场地的平整(平整要求需达到与原地面平整)。三、工期要求:10日历天内完成,2015年4月30日前。四、质量标准:满足甲方现场代表确认的要求并必须清运出观音山新城范围。五、工程价款、结算方式: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 元,为一次性包定价。六、甲方的工作:1、甲方指派 为甲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的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进行现场协调。七、乙方的工作:1、拟订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2、乙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施工现场问题。3、区域内的水、电、煤气、通信、国防设施等管道、线路保护工作。4、乙方必须自行协调周边村组及地方政府的关系,发生矛盾由乙方自行解决。5、乙方确保整个工程达到甲方的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6、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渣土清运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7、土方的清运路线为 。土方需运出观音山新城外,如发现在观音山新城内乱倒乱卸的情况,发现一次罚款5万元;8、乙方在施工时需提供清运车辆的车牌号;9、施工期间需无条件接受观音山城管大队及街道的监督和管理;10、不得在原土方堆放点进行偷土、换土(深埋)等情况,一经发现一次罚款5万元;八、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乙方做到文明施工,现场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行政处罚等,其责任和费用都由乙方承担。九、工程款付款方式和时间: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付清。十、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诚信履约保证金为50万元。工程竣工后若无工期、质量、安全违约,则竣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 十、违约责任:1、工期违约责任:总施工工期为 按甲方要求天数 ,乙方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罚款 10000元/天 ,从诚信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中甲方签证同意延期的除外。2、工程质量违约责任:由于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并由乙方整改返工达到合格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在工程上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及清运路线,随意堆放、乱倒乱卸,每发现一次,罚款5万元整。4、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有权要求施工方立即退场,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双方各执 叁 份。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建设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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